DBJ/T 13-532-2026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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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 号 : D BJ / T 1 3 - 5 3 2 - 2 0 2 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8 6 6 6 - 2 0 2 6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

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resonance rubblization technology of

used cement concrete pavement

2026-04-24 发布 2026-08-0l 实施

福 建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发 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

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resonance rubblization technology of used cement

concrete pavement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 BJ / T 13 - 5 3 2 - 2 0 2 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8 6 6 6 - 2 0 2 6

主编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福 州 大 学

福 建 省 龙 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批准部门: 福 建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实施日期: 2 0 2 6 年 8 月 1 日

2026 年 福州

前 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 2020 年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科﹝2020 ﹞3 号) 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旧路调查与评价;5.共振碎石化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附录。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 242 号,邮编:350001)和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一号,邮编:35010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大学

福建省龙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领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郭秋金 阙 云 郑铭棋 吕荔炫

李 萍 熊 帆 赖丹锋 张学霖钟坤禄 牟宏霖 梁文贤 林万福廖炜明 卢玲艳 罗兆文 翁 斌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陈培健 黄金荣 吴平春 黄可明顾中华 朱志勇 官建安

目 次

1 总 则

1. 0. 1 为规范福建省城镇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技术,保障路面施工质量,促进资源再生利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保护环境、经济合理,特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共振碎石化施工工程。

1. 0. 3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技术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 0. 1 共振碎石化技术 resonance rubblization technology

采用共振设备,使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板与振动锤头发出的高频激振力产生共振,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板破碎成上层相互嵌挤、下层相互嵌锁的一种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破碎技术。

2. 0. 2 共振破碎机 resonant breaker

一种采用共振技术,通过调节振动锤头的振动频率使其接近水泥路面的固有频率,激发水泥路面局部范围产生共振,使旧水泥路面板发生共振破碎的机器。

2. 0. 3 试振区 test area

共振碎石化正式施工之前为确定基本施工技术参数而进行试振的区域。

2. 0. 4 应力释放槽 stress release tank

为释放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在共振破碎中产生的破碎应力,在碎石化施工前切割开挖并贯穿旧水泥混凝土面板的沟槽。

2. 0. 5 隔振沟 vibration isolate ditch

为了减少共振破碎振动对建(构)筑物的影响,在附近存在某些敏感建(构)筑物的局部路段,施工前在道路两侧、路肩外侧边缘或结构物端部开挖具有一定深度及宽度的沟渠。

2. 0. 6 检查坑 test pit

完成试振后,为进行相关试验检查共振碎石化效果而在试振区开挖的坑。

3 基本规定

3. 0. 1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方案设计前应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下列调查:

1 旧路功能、交通及路基路面状况。

2 周围建筑物、沿线构筑物、地下管线、其他设施及障碍物情况。

3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4 与工程有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3. 0. 2 应根据旧路功能、路况、技术条件、交通导改、经济指标及环境保护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共振碎石化技术的适宜性、设计参数和施工方案。

3. 0. 3 当路面下有地铁设施或埋设有燃气管、给水管等压力管线及军事等重要管线时,应进行专项安全评估,并征得管线产权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采用共振碎石化技术。

3. 0. 4 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以及沿线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环境的安全。

3. 0. 5 应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水、噪声、扬尘及固体废弃物的排放。

4 旧路调查与评价

4. 1 一般规定

4. 1. 1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调查与评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 年版)》CJJ 37 和《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 的规定。

4. 1. 2 应调查旧路面改造范围内的特殊建(构)筑物,并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4. 2 旧路资料和路况调查

4. 2. 1 旧路基础资料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旧路设计文件、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 历史交通量、交通组成、轴载分布和交通增长率。

3 所在地区的气象、水文、地质及环境条件等资料。

4 旧路通车运营期间的养护和路面检测资料。

4. 2. 2 应调查路面破损状况,符合下列要求:

1 路面损坏状况指数 PCI 的调查和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 执行。

2 断板率 DBL 及平均错台量的调查和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执行。

4. 2. 3 应调查路面结构厚度和强度:在旧路面板上钻孔取芯测试路面结构层实际厚度并开展劈裂试验,每车道每公里取样个数应

不少于 3 个,小于 1 公里按 3 个取样;当路段长度小于 200m 时,可适当减少取样数量,但不应少于 2 个。测试方法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 执行。

4. 2. 4 应调查路面整体承载能力、接缝传荷能力及板底脱空情况:应采用弯沉测试法结果评定,每车道每 20m 应检测 1 点。弯沉测试宜采用落锤式弯沉仪器,也可采用梁式弯沉仪,其支点不可落在弯沉盆内,测试和计算方法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 执行。

4. 2. 5 应调查路面结构病害:宜采用探坑法测试路面结构病害,每车道每公里取样个数应不少于 3 个,小于 1 公里按 3 个取样。测试和计算方法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3450 执行。

4. 2. 6 应调查基层顶面回弹模量:宜采用承载板法测定基层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并评价基层的整体性和强度状况,每车道每公里取样个数应不少于 3 个,小于 1 公里按 3 个取样。测试和计算方法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 执行。

4. 2. 7 应调查路基状况:包括路基回弹模量、含水率、CBR 值、沉降以及差异沉降值,每车道每公里取样个数应不少于 3 个,小于 1 公里按 3 个取样。测试和计算方法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 执行。

4. 3 沿线设施和周边环境调查

4. 3. 1 调查沿线桥梁、浅埋隧道、地铁、挡土墙等构筑物实际情况,并记录桩号、结构形式、结构表观缺陷、裂缝、变形相关数据。

4. 3. 2 调查地下管线、涵洞、排水设施等地下构筑物情况,并记录桩号及其埋置深度。

4. 3. 3 调查道路两侧建筑物的位置、沉降、倾斜及损坏情况,并

拍照记录。

4. 3. 4 调查旧路区域内地下水的分布、埋深,以及水位涨落等情况。

4. 3. 5 应评估共振碎石化施工对振动敏感的建(构)筑物的影响。

4. 3. 6 沿线设施和周边环境调查可按本标准附录 A 表格填写。

4. 4 共振碎石化技术适宜性评价

4. 4. 1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 和《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的规定,将城镇道路的技术状况评价分为四级: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当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损坏状况满足本标准表 4.4.1 条件之一时,可采用共振碎石化技术。

表 4.4.1 适用共振碎石化技术的路面状况

4. 4. 2 既有道路为刚性路面与柔性路面拼宽的情形,宜采用共振碎石化技术。

4. 5 破碎层技术参数取值

4. 5. 1 破碎层作为路面底基层、基层,设计阶段技术参数可按表

4.5.1 的规定确定。

表 4.5.1 破碎层技术参数

注:采用承载板法测定,或采用落锤式弯沉仪反算,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 的规定。

4. 5. 2 破碎层施工技术参数应通过试振区试验确定,破碎层回弹模量应达到设计要求。

4. 5. 3 试振区试验结果难以达到设计要求时,经论证后报设计单位确认,调整设计方案。

4. 5. 4 面层设计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执行。

5 共振碎石化施工

5. 1 一般规定

5. 1. 1 应根据旧路交通状况及周边环境条件合理安排施工时序。

5. 1. 2 共振碎石化施工前应选择试验段进行试振。

5. 1. 3 未施工封层的已破碎路段应完善防、排水措施。

5. 1. 4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施工可参照施工流程图(图5.1.4)进行。

图 5.1.4 施工流程图

5. 2 施工准备

5. 2. 1 共振破碎机主要技术要求可按表 5.2.1 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设备性能及现场实际破碎效果调整。

表 5.2.1 共振破碎机的主要技术要求

5. 2. 2 共振碎石化施工前应清除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板上存在的加铺沥青层和表面修补材料。

5. 2. 3 存在唧泥和脱空病害的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在共振碎石化施工前进行压浆、灌浆等处理。

5. 2. 4 检查既有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5. 2. 5 对于不同埋深的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燃气、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应在路面相应位置处进行标注。

5. 2. 6 水准点设置在施工影响范围外变形稳定的区域,并定期进行复核。

5. 2. 7 隔振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共振碎石化施工可能会对周边建(构)筑物造成影响的局部路段,应沿施工路面外侧边缘设置隔振沟,深度 100cm,宽度50~80cm。

2 隔振沟在共振碎石化施工完成后应采用级配碎石进行回填。

5. 2. 8 应力释放槽的切割宽度不宜小于 10cm,切割深度应贯穿旧水泥混凝土面板,并宜深入基层 0~5cm,符合下列情形应设置应力释放槽:

1 行车道两侧为路缘石、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不便由行车道外侧向内侧破碎。

2 无中央分隔带,左右路幅为整体且道路两侧无膨胀空间。

3 碎石化施工路段与非碎石化路段连接处,切割深度应贯穿基层。

5. 2. 9 应力释放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碎石化路段与桥台、涵洞、挡土墙等构造物连接处,切割深度应贯穿基层。

2 切割处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如设置有传力杆、拉杆均需剪断,切割时应查明路灯等预埋管线位置, 以免破坏预埋管线。

5. 3 试验路段

5. 3. 1 在共振碎石化施工前,应根据路况调查信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作为试验路段,长度不宜小于 100m,宽度为单向路幅宽。

5. 3. 2 初选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共振碎石化前检测的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损坏状况、厚度、弯拉强度、回弹模量、板底脱空状况等,初选共振破碎机的振动频率、振幅、相邻破碎间距、锤头宽度和共振破碎机行进速度等参数。

2 初选共振破碎机技术要求可按本标准表 5.2.1 的规定确定,在试验路段进行试振。

3 对试振区作分区施工,分区数量宜不少于 5 个。

4 试振区路面破碎后应尽快碾压,宜采用钢轮压路机,也可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前应适量洒水,上层粒料层湿透为宜,钢轮压路机碾压方式和参数范围可按表 5.3.2 的规定确定;

表 5.3.2 碾压参数范围

续表 5.3.2

5 通过逐级调整共振破碎机和振动压路机技术参数,确保破碎层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做好记录,记录格式可参照本标准附录 B 表格填写。

5. 3. 3 施工技术参数确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试验路段破碎、碾压完成后,通过检测混凝土板的破碎程度、顶层碎石的颗粒级配、回弹模量,确定共振碎石化机械的振动频率、振幅、相邻破碎间距、锤头宽度和施工行进速度。

2 破碎完成后,开挖检查坑检查混凝土板的破碎状况,试验路段内检查坑数量应不少于 4 个。检查坑的规格为 50cm×50cm ×旧混凝土板厚。若检查坑深度达不到旧混凝土板厚,采用取芯方式检测破碎情况,取芯规格为Φ150mm×剩余板厚。将满足设计要求的振动频率、振幅、相邻破碎间距、锤头宽度及施工速度作为正式的共振碎石化施工技术参数。

5. 3. 4 通过试验路段检验混凝土面板破碎程度、碎化层粒径与回弹模量确定施工技术参数,编制试验路段总结报告,完善施工方案。

5. 4 破碎施工

5. 4. 1 共振破碎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从外侧车道边缘或应力释放槽边开始向内逐条破碎,当相邻车道已沿纵缝切割时,也可由中间向两边破碎。

2 按每幅宽度 20cm~30cm 逐幅破碎,相邻两遍碎石化区域应有 10cm~15cm 重叠区。

5. 4. 2 接缝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幅摊铺沥青路面的路段,共振碎石化宽度应超过将要摊铺沥青层边缘 20cm。

2 对于桥梁、盖板明涵、桥涵搭板等非碎石化路段与碎石化路面的接缝处,宜在沥青层加铺之前,在接缝处设置防裂贴或土工格栅,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20cm ,施工中不得拉裂或卷起。

5. 4. 3 水泥混凝土板强度过高或过厚路段,应适当提高振动频率、降低行进速度或在破碎施工前采用打裂等手段对路面进行预裂处理。

5. 5 共振碎石化后处理与碾压

5. 5. 1 破碎层清理与保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人工清除破碎层上原有水泥混凝土接缝间填料。

2 清除破碎层表面上存在尺寸大于 10cm 的碎块,并采用级配碎石粒料回填。

3 当破碎层表面有钢筋外露,应清理出全部钢筋或将外露部分钢筋剪除至与破碎层顶面齐平。

4 在路面碎石化施工过程中,与施工无关车辆严禁通行,同时控制施工车辆的通行次数,严禁车辆在碎化层上随意掉头、刹车与启动。

5 共振破碎区域铺设面层沥青混凝土前不应有积水,共振破碎后未立即进行碾压与加铺时,应充分做好防雨措施,并保证路面排水系统畅通。

6 破碎完成后,应按照误差小于 15mm 的标准对碎石化面层进行平整度检测与整平。

5. 5. 2 破碎层碾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照试验路段确定的施工技术参数进行碾压。

2 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相邻碾压带应重叠 10cm~20cm

的碾压宽度,折回时应先停止振动;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时相邻碾压带应重叠 1/3~1/2 的碾压宽度。

3 对于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采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或振动夯实板作补充碾压。

4 宜在碾压之前洒水,以碎石化层表面湿润为宜,方便控制扬尘并增加碾压密实效果。

5 碾压完成后,宜尽快进行封层施工。

5. 5. 3 局部软弱路段处治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共振碎石化碾压结束后其强度指标不满足设计要求的路段,应采取换填﹑注浆等相应措施进行处治。

2 共振碎石化碾压结束后,其强度指标满足设计要求,但存在局部下陷,可采用级配碎石回填。

3 碾压完成后表面应符合设计高程及平整度要求。

5. 6 共振碎石化施工质量检验

5. 6. 1 共振碎石化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破碎层粒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钢筋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上部粒料层(应小于 1/3 板厚)最大粒径应小于 10cm, 下部嵌固层最大粒径应小于37.5cm。

2)有钢筋旧水泥混凝土路面钢筋以上部分最大粒径应小于10cm,钢筋以下部分最大粒径应小于 37.5cm。

3)检查坑开挖尺寸不宜小于 50cm×50cm,开挖深度不宜小于旧路面板厚度。

检查数量:试验段 50m 一处;正常施工每 1000m2 ~2000m2随机抽检 1 点,且每车道每 200m 不少于 1 点。

检查方法:开挖检查坑。

2 裂缝贯穿深度,应贯穿整个板厚。

检查数量:试验段 50m 一处;正常施工每 1000m2 ~2000m2随机抽检 1 点,且每车道每 200m 不少于 1 点。

检查方法:开挖检查坑或取芯检测。

3 破碎层顶面弯沉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 20m,测 1 点。

检查方法:弯沉仪检测。

5. 6. 2 共振碎石化施工质量检验的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观质量:表面应平整、坚实,无推移、松散、浮石现象。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观察。

2 破碎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6.2 的规定,当破碎层作为基层时按基层要求,作为底基层时按底基层要求。

表 5.6.2 破碎层允许偏差

5. 6. 3 局部软弱路段处治后应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 7 封层施工

5. 7. 1 旧水泥路面共振碎石化后可直接作为柔性基层或底基层,用作基层时,应设置乳化沥青封层;用作底基层时,宜采用柔性基层进行结构补强,柔性基层可采用沥青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等材料,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的规定。

5. 7. 2 封层宜采用层铺法表面处治或稀浆封层法施工。

5. 7. 3 乳化沥青和集料用量应根据配合比设计确定,其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的规定。

6 安全文明施工

6. 1 一般规定

6. 1. 1 开放交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 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 的规定。

6. 1. 2 共振碎石化施工场界噪声和扬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和现行地方标准《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标准》DBJ/T 13-275 的规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扬尘、噪声和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6. 2 安全施工

6. 2. 1 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共振碎石化施工作业面距建(构)筑物水平安全距离应按表 6.2.1 的规定确定。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隔振措施。

表 6.2.1 施工作业面距建(构)筑物水平安全距离(m)

续表 6.2.1

注: 1 与桥梁及搭板的距离为作业面到桥梁搭板之间的距离。

2 压力管线指工作压力大于 0.4MPa 的燃气、给水等管线,具体应根据管线材质和压力等级专项评估。

2 共振碎石化施工作业面距地下管线(无压力)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0.5m。

3 在共振碎石化施工期间,对于待破碎路段内的构筑物及标定的沿线敏感建筑物应开展监控量测,当发现建(构)筑物出现开裂、明显移位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在调查分析其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6. 2. 2 交通安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施工路段高峰小时交通量,按照本标准第 6.1.1 条要求编制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区域的通行方案, 以及毗邻路段的疏导方案。

2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应设置硬隔离或临时隔离,施工区域出入口及非施工区域的隔离处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记及交通导向标志。

3 共振碎石化施工区域严禁无关车辆通行,施工车辆严禁在碎化层上启动,刹车和掉头。

4 在交通繁重路段或交通高峰小时期间,应派专职交通疏导员指挥交通。

6. 3 文明施工

6. 3. 1 扬尘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碎石化施工场界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的规定。

2 共振碎石化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在旧路表面适量洒水,避免扬尘,洒水时间与进行破碎的时间间隔宜控制在 0.5h 以内。

3 表面洒水后,施工过程中场界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仍超过 150μg/m3 时,应采取围挡喷淋、水炮等其他降尘措施。

6. 3. 2 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近噪声敏感区域时,其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的规定。

2 噪声敏感点 40m 范围内宜采用降噪措施。

3 应避免噪声扰民,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

附录 A 沿线设施和环境调查记录表

表 A 沿线设施和环境调查记录表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 B 共振碎石化试验段施工情况记录表

表 B. 1 试验段路面破碎现场试验记录表原水泥混凝土板几何尺寸:长 (m)宽 (m)厚 (m)

道路基层材料及类型:

道路路基材料及现状:

共振破碎机型号及锤头宽度: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表 B.2 试验段路面碾压现场试验记录表原水泥混凝土板几何尺寸:长 (m)宽 (m)厚 (m)道路基层材料及类型:

道路路基材料及现状:

压路机型号: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语: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语: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2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3 《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

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5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

6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 年版)》CJJ 37

7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8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073. 1

11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

12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

13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细则》JTG/T F31

14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标准》DBJ/T 13-275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技术标准

DBJ /T13-532-2026

条 文 说 明

编 制 说 明

《 旧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共 振 碎 石 化 技 术 标 准 》 DBJ/T 13-532-2026,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闽建科〔2026〕6 号文批准发布,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备案号为 J18666-2026。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旧水泥路面共振碎石化技术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城镇旧水泥路面改造工程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试验取得了共振碎石化施工作业面距周围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等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目 次

1 总 则

1. 0. 1 为科学、高效、安全地在旧水泥路面改造中使用共振碎石化技术,在总结多年来共振碎石化施工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最新技术和施工、验收的要求作为本标准的内容, 以指导、规范福建省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的施工与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1. 0. 3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技术的施工应符合城镇道路设计、养护和质量验收等国家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条文。

2 术 语

2. 0. 1 振动头高频振动激励其下方水泥混凝土板,当激励频率与混凝土板的固有频率接近,并保证振动头足够的下压力时,振动头与水泥混凝土板产生共振,导致其迅速破碎。共振破碎的力不是垂直下落,而是形成 30°~ 60°的夹角,形成斜向的嵌锁结构,原有的状态没有被扰乱,使得破碎层具有较大的承载能力。

相对落锤或冲击碾压破碎技术,具有以下优点:振幅低,破碎效率高,破碎深度大;破碎后的碎石尺寸均匀,碎石规则排列;对路基、地下管线、附近建筑影响小;原道路材料可再生利用;噪声小,对环境污染小。

2. 0. 5 隔振沟属于地面连续隔振屏障的范畴,隔振沟是一种积极的隔振措施,在近距离内可以对建筑物起到消除振动影响的作用。共振碎石化施工过程中,振动会以波的形式通过水泥板与路边构造物的硬连接向四周扩散,造成构造物裂缝等,因此需要在硬连接处切割一定深度和宽度的沟,即为隔振沟。

3 基本规定

3. 0. 1 根据共振碎石化施工的特点,强调确定方案前应对现场沿线及周围环境进行调查, 以便了解并掌握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真实资料。

4 旧路调查与评价

4. 1 一般规定

4. 1. 2 施工路段影响范围内存在危房、危桥或保护的轨道交通、古建等特殊建(构)筑物时,应根据管理单位相关规范或规定单独开展安全性评估。

4. 2 旧路资料和路况调查

4. 2. 2 调查路面损坏状况指数 PCI、断板率 DBL 及平均错台量的目的是评价路面是否适用共振碎石化技术。

4. 2. 3 调查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的目的是确定共振破碎机正式施工时的破碎深度。调查旧水泥混凝土强度指标的目的是对路面结构强度不足的部位进行补强处理。

4. 2. 4 确定板底脱空的方法,国内外普遍采用弯沉测定法,当载重车通过板时,根据混凝土板是否垂直位移和发生“咚咚”响的脱空声音,来判断板底是否脱空。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073. 1,当弯沉值超过 0.2 时,应确定为板底脱空。

4. 4 共振碎石化技术适宜性评价

4. 4. 1 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 规定,本标准将路面破损状况分为 A 、B 、C 和 D 四个等级,其中路面损坏状况指数 PCI 各等级的取值范围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

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 的规定,断板率 DBL 和平均错台量各等级的取值范围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 的规定。水泥混凝土板共振碎石化后加铺沥青层可很好地消除反射裂缝,因此路面状况较好时可以采用该技术,但需要考虑经济成本等。

4. 4. 2 省内早期修建的城镇道路中,多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拓宽时存在采用柔性路面加宽的组合形式,对于此类旧路改造工程中的刚柔路面交接采用共振碎石化技术可减少加铺层的反射裂缝。

4. 5 破碎层技术参数取值

4. 5. 3 应通过调整施工技术参数使破碎层回弹模量达到设计要求,当多次试振仍难以达到时,经论证后可修改设计方案,可调整加铺层设计或者不采用共振碎石化技术。

5 共振碎石化施工

5. 1 一般规定

5. 1. 2 旧水泥路面共振碎石化施工选择试验路段进行试振的目的是确定施工技术参数,具体操作在本标准第 5.3 节中有详细说明。

5. 1. 3 在雨天施工或者破碎层裸露时间过长均存在破碎层被污染的风险。

5. 2 施工准备

5. 2. 7 设置隔振沟的目的是防止与水泥路面板存在硬连接的构造物产生共振破坏。路面结构厚度一般在 50cm~80cm 左右,开挖到 100cm 后可保证振动不通过结构层传递至路基外侧边缘建筑物或施工路段其他构筑物。根据实际施工经验,路基外侧土层结构不稳定,开挖宽度过窄不易施工,建议共振碎石化隔振沟开挖宽度不小于 0.5 m。

5. 2. 9 水泥路面板共振破碎后出现体积膨胀,当水泥路面板面积过大并缺少膨胀空间时,会出现较大的膨胀应力,影响共振碎石化施工;对不予拆除的路缘石、挡土墙、桥台等构筑物起保护作用。

5. 3 试验路段

5. 3. 1 代表性路段指选择的试验路段病害特征、工程特点和施工

环境能反映设计路段的普遍特征,可全面指导设计路段的再生利用施工,并对其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起到保证作用。

5. 4 破碎施工

5. 4. 1 隔行破碎会造成旧水泥混凝土面板破碎不充分的问题,影响面层施工质量。

5. 4. 2 预留 20cm 的宽度的目的是避免相邻幅路面共振碎石化施工时对已摊铺沥青造成影响。

5. 5 共振碎石化后处理与碾压

5. 5. 1 清除破碎层表面尺寸大于 10cm 的碎块的目的是防止出现反射裂缝。

相邻碾压带重叠 10cm~20cm 的碾压宽度的目的是提升碾压带接缝处的压实质量,使其具有足够的压实度。

5. 6 共振碎石化施工质量检验

5. 6. 1 共振碎石化施工必须实现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全断面共振破碎,破碎层质量作为破碎后是否能够直接加罩或路基补强等的检测指标之一,要综合考虑基层与底基层及混凝土板的固有性质。

破碎层粒径和裂缝贯穿深度质量控制时,检查坑或取芯点应随机布设,并涵盖不同车道和可能的问题区域,以避免取样偏差,确保评价结果的代表性。

6 安全文明施工

6. 1 一般规定

6. 1. 1 旧水泥路面共振碎石化施工需占用行车道,需按照有关规范进行交通组织设计,进而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以及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

6. 2 安全施工

6. 2. 1 本标准表 6.2.1 中的安全距离参数是参考国内其他省份的共振碎石化施工规范以及现场试验检测确定。

(1)振动作用对周围建(构))筑物存在潜在的危害性, 目前判别指标主要有两种: 以地表速度为判断指标、以加速度为判断指标。

①以地表速度为判断指标

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 规定,把振动速度视为评价振动作用对周围结构产生振动的指标,并具体指出了许多结构类型的振动速度安全限值。对于一般民用建筑物,其振动安全速度限值为 2~3cm/s, 以振动速度峰值 2cm/s 作为确定碎石化振动对周围建筑物的安全影响区域的指标。

不同振动频率下距振源不同位置不同方向的速度变化规律见图 1,指向振源方向为 X 向,竖直方向为 Z 向。由图可知,当测点距振源水平距离大于 6m 时,速度峰值小于 2cm/s,得到初步安全距离 6m。

②以加速度为判断指标

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标准(2024 年版)》GB/T 50011 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0.05g)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的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故认为当振动所产生的地震加速度值在某地的值小于 0.1g 时对建筑物的安全几乎没有危害,以振动加速度峰值 0.1g 作为确定碎石化振动对周围建筑物的安全影响区域的指标。

不同振动频率下距振源不同位置不同方向的加速度变化规律见图 2,指向振源方向为 X 向,竖直方向为 Z 向。由图可知,当测点距振源水平距离大于 8m 时,加速度峰值小于 0.1g,得到初步安全距离 8m。

综上所述,初步安全距离为 8m,考虑安全系数 1.2 并取整,得到共振碎石化施工作业面距周围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为 10m。

a)x 方向速度 b)z 方向速度

图 1 不同振动频率下距振源不同位置的速度变化注: 图中虚线为规范限值

a)x 方向加速度 b)z 方向加速度

图 2 不同振动频率下距振源不同位置的加速度变化

注: 图中虚线为规范限值

(2)实际施工过程中影响管线的因素包括锤击频率、路面破碎程度、上覆土质、管涵材质、管径等诸多因素,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 规定,以附加压力ΔP/105<0.55 作为确定碎石化振动对埋地管线安全影响区域的指标。

距振源不同垂直和水平距离的附加压力值变化规律见图 3 。无压力管线允许施工机械从其上部通过,无水平安全距离的规定,但为避免共振破坏,在垂直方向上有安全距离规定。由图可知,当垂直距离大于 0.4m 时满足要求,得到初步安全距离 0.4m,考虑安全系数 1.2 并取整,得到共振碎石化施工作业面距地下管线(无压力)的垂直安全距离 0.5m。

压力管线不允许共振碎石机从其上部通过,若埋置深度小于0.5m,需严格控制水平安全距离。由图可知,当水平距离大于 2.5m时满足要求,得到初步安全距离 2.5m,考虑安全系数 1.2,得到共振碎石化施工作业面距地下压力管线的水平安全距离 3m。

图 3 距振源不同垂直和水平距离的附加压力值变化

注: 图中虚线为规范限值

6. 3 文明施工

6. 3. 1 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中规定环境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限值见表 1。

表 1 环境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限值(μg/m3)

注: 1 一级浓度限值适用于一类区,二级浓度限值适用二类区。

2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3 本表摘自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共振碎石化施工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扬尘现象,尤其在晴朗、干燥且有风的天气,扬尘会非常明显。可采取先洒水再进行碎石化的办法,洒水时间与碎石化施工不能相隔太久,否则水分蒸发会引起洒水失效。共振设备也在不断改进,增加了主动吸尘的装置, 以适应城市施工中不断严苛的环保要求。

PM10 排放浓度随施工距离的变化规律见图4。由现场试验结

果可知,PM10 浓度随着施工距离增加而减小,当施工作业距离测点 15m 时,PM10 浓度小于规范限值。

图 4 PM10 排放浓度随施工距离的变化规律

注: 图中虚线为规范限值

6. 3. 2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中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 2 的排放限值。

表 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dB(A)]

注:本表摘自《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环境噪声随施工距离的变化规律见图 5。由现场试验结果可知,环境噪声随着施工距离增加而减小,当施工作业距离测点 40m时,环境噪声小于规范限值。

图 5 环境噪声随施工距离的变化规律注: 图中虚线为规范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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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5月19日 15: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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