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T 13 - 534 - 202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8 6 6 8 - 2 0 2 6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
砌体结构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strengthening masonry structure with
engineered cementitious composites
2026-04-24 发布 2026-08-01 实施
福 建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发 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
砌体结构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strengthening masonry structure with engineered
cementitious composites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 T 1 3 - 534 - 202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8 6 6 8 - 2 0 2 6
主编单位: 华 侨 大 学
同 济 大 学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 福 建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实施日期: 2 0 2 6 年 8 月 1 日
前 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 2022 年第二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科函〔2022〕 54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 .材料;5 .设计与构造;6 .施工;7 .检验与验收;附录。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华侨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 242号,邮编:350001)和华侨大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 668 号,邮编:36102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华侨大学同济大学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机陆原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厦门东厦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
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垒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延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 炜 俞可权 戴兴华 余江滔张艺欣 陈跃辉 王红旗 罗 军陈 茜 张华辉 张喜强 王晓伟王晓莉 田力康 刘 洋 孙龙飞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卢伟煌 彭伙水 廖文彬 石建光姜绍飞 李梁峰 周 翔
1 总 则
1. 0. 1 为规范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在砌体结构加固工程中的应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促进既有房屋改造利用,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砌体结构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在实施加固设计、施工及验收前,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 50292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进行可靠性鉴定。
1. 0. 3 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砌体结构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 语
2. 1. 1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 engineered cementitious composites (ECC)
由水泥基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骨料、纤维及外加剂等经加水搅拌而成,硬化后具有一定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及高延伸率特征的特种混凝土,极限延伸率不应低于 1%。
2. 1. 2 实砌墙 solid masonry wall
采用实心砖或实心砌块,并由砂浆满铺黏结形成的连续、密实的墙体结构。构造特点是“块材与砂浆完全填充墙体截面 ”,仅存在块材自身的微小孔隙,无宏观空腔。
2. 1. 3 空斗墙 hollow masonry wall / cavity wall
通过砖块排列组合方式在墙体内形成竖向或水平空腔的砌体墙,简称空斗墙。构造特点是“ 以空腔减少材料用量,同时利用空腔优化隔热、隔音性能 ”。
2. 1. 4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 ECC overlay
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通过喷射或人工抹压工艺在砌体墙表面形成的连续覆盖层,简称面层。
2. 1. 5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条带 ECC stripe
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通过喷射或人工抹压工艺在砌体墙表面形成的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薄层,简称条带。
2. 1. 6 预制装配式楼屋盖整体化加固 prefabricated floor and roof integral strengthening
在既有预制装配式楼、屋盖表面浇筑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薄层,提高楼、屋盖整体性及水平刚度的加固方法。
2. 1. 7 条带 - 砌 体组合 圈梁 constructional beam made of composite ECC stripe and masonry
在砌体墙侧面设置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条带,并与原墙体共同工作,起圈梁作用的组合构件,简称组合圈梁。
2. 1. 8 条带-砌体组合构造柱 constructional column made of composite ECC stripe and masonry
在砌体墙侧面设置竖向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条带,并与原墙体共同工作,起构造柱作用的组合构件,简称组合构造柱。
2. 1. 9 条带-砌体组合斜撑 constructional diagonal brace made of composite ECC stripe and masonry
在砌体墙侧面设置斜向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条带,并与原墙体共同工作,起斜撑作用的组合构件,简称组合斜撑。
2. 1. 10 无筋加固 strengthening with plain ECC
面层或条带内不配置钢筋网或植筋,仅利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自身的力学性能实现的加固方式。
2. 1. 11 配筋加固 strengthening with steel reinforced ECC
在面层或条带内配置钢筋网或植筋,利用钢筋与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协同受力实现加固的方式。
2. 1. 12 墙体单侧加固 strengthening wall from single sides
仅在既有砌体墙的一个侧面设置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或条带的加固方式。
2. 1. 13 墙体双侧加固 strengthening wall from double sides
在既有砌体墙的相对两个侧面均设置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或条带的加固方式。
2. 1. 14 石砌体嵌缝加固 repointing and reinforcing masonry with ECC
剔除石砌体灰缝中一定深度的原砂浆,并嵌入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以提高砌体结构整体性及抗剪承载力的加固方法。
2. 1. 15 极限延伸率 percentage total extension at the maximal force
受拉断裂前,最大拉力下的总延伸量(弹性延伸与塑性延伸之和)与原始标距之比的百分率。
2. 1. 16 残余延伸率 percentage total extension at 85% of the maximal force after reaching the maximal force
试件达到最大受拉抗拉强度后,继续加载导致材料拉伸强度降至最大抗拉强度 85%所对应的延伸率。
2. 2 符 号
2. 2. 1 材料性能
Edc——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受压弹性模量(GPa)。
fdc,cuk——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fdc,ck——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fdc,c——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fdc,utk——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极限抗拉强度标准值(MPa)。
fdc,tk——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MPa)。
fdc,t——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MPa)。
εdc,t——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极限延伸率(%)。
fyk—— 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MPa)。
fy—— 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MPa)。
fy '—— 钢筋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fm0—— 原砌体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fm,t—— 原砌体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MPa)。
2. 2. 2 作用效应
N—— 轴向压力设计值(N)。
Nt—— 轴向拉力设计值(N)。
V—— 剪力设计值(N)。
VE—— 加固后砌体墙抗震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VM—— 原砌体墙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VME—— 原砌体墙抗震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Vdc——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提升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2. 2. 3 几何参数
Am0—— 原砌体截面面积(mm² ) 。
Adc——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截面面积(mm² ) 。
Adc,c—— 离轴向力N作用点较近一侧的高延性纤维增强水
泥基复合材料面层截面面积(mm² ) 。
Adc,t—— 离轴向力N作用点较远一侧的高延性纤维增强水
泥基复合材料面层截面面积(mm² ) 。
Adc,mc——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受压侧的
截面面积(mm² ) , 取Adc,mc=tdc,m1×b。
Adc,mt——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受拉侧的
截面面积(mm² ) , 取Adc,mt=tdc,m2×b。
tm—— 原砌体墙截面厚度(mm)。
tw—— 加固后砌体墙总截面厚度(mm)。
tdc——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厚度。双侧
加固时,取两侧面层厚度之和(mm)。
tdc,1—— 距轴向力N作用点较远一侧的高延性纤维增强水
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厚度(mm)。
tdc,2—— 距轴向力N作用点较近一侧的高延性纤维增强水
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厚度(mm)。
tdc,m1——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受弯加固时受
压侧复合材料面层厚度(mm)。
tdc,m2——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受弯加固时受
拉侧复合材料面层厚度(mm)。
hdc—— 面层加固墙体的水平方向计算长度(mm)。
As—— 单侧面层内受拉钢筋的截面面积(mm² ) 。 '
As—— 单侧面层内受压钢筋的截面面积(mm² ) 。
Ams——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受弯加固时受
拉侧钢筋的截面面积(mm² ) 。
Ast—— 双侧面层内受力钢筋的截面面积之和(mm² ) 。
2. 2. 4 计算参数
φcom——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αsc—— 轴心受压构件钢筋强度利用系数。
αsv—— 受剪加固时钢筋强度利用系数。
αdc——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抗压强度利用系数。
αdc,v——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受剪强度利用系数。
αdc,t——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抗拉强度利用系数。
βs—— 加固后楼层或墙段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
ηp—— 加固后楼层或墙段抗震能力增强系数。
ηk—— 面层加固后墙体的侧向刚度提高系数。
β0—— 楼层或墙段原有的抗震能力指数。 ψ1/ψ2—— 体系影响系数/局部影响系数。
γ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3 基本规定
3. 0. 1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适用于下列砌体结构:
1 砖砌体: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多孔砖的无筋和配筋砌体;
2 砌块砌体:包括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无筋和配筋砌体;
3 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的砌体。
3. 0. 2 空斗墙房屋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斗墙房屋的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 7 度;
2 加固对象为一斗一眠承重墙体时,房屋层数不宜超过三层;
3 加固对象为二斗一眠墙、三斗一眠承重墙体时,房屋层数不宜超过两层。
3. 0. 3 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加固方法,包括面层加固和条带加固。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加固适用于砌体结构的承载力加固及抗震构造措施;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条带加固适用于砌体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注:若无特殊说明,面层加固均指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连续覆盖被加固墙体的全表面。
3. 0. 4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面层或条带加固,可采用无筋或配筋形式,设计计算及构造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 5 章的规定。
3. 0. 5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可用于结构整体、局部区段或特定构件的加固,加固应符合结构整体安全性的要求。
3. 0. 6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失稳、倾斜或过度变形的构件,应在采取可靠的临时支撑措施后进行加固。
3. 0. 7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严禁改变加固后砌体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 0. 8 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后的结构,应定期进行观测与维护。检查周期可由设计单位确定,首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 10 年。加固后结构的后续工作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702 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的规定。
3. 0. 9 加固区域的正常施工和使用温度不应超过 80℃ 。当被加固构件有防火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的规定对面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 0. 10 待加固墙体存在开裂、酥松等损伤时,应先进行受损墙体的修补处理。待墙体恢复整体性后,方可进行面层或条带加固。
4 材 料
4. 1 原材料
4. 1. 1 水泥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 的规定。
4. 1. 2 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关于普通混凝土用砂的相关规定。再生细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 25176 关于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的相关规定。
4. 1. 3 粉煤灰、矿渣粉等矿物掺合料的性能和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 和《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 的规定。
4. 1. 4 外加剂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和《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的规定。
4. 1. 5 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4. 1. 6 钢筋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GB/T 13014 的规定。抗震加固时,应优先选用热轧带肋钢筋。
4. 1. 7 钢筋焊接网片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3 部分:钢筋焊接网》GB/T 1499.3《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 的规定。
4. 1. 8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所用的增强短纤维应采
用合成纤维,合成纤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合成纤维的安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 中 C 类要求的规定,宜采用长度为6mm~24mm 、直径为 10μm~100μm 的聚丙烯、聚乙烯醇、聚乙烯或芳纶纤维,纤维抗拉强度不应低于 1000MPa;
2 合成纤维耐碱性能应通过耐碱性能试验测试,极限拉力保持率不应低于 85%。
4. 2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
4. 2. 1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标记: 1 抗压强度等级代号C;
2 轴心抗拉强度等级代号T;
3 延伸率等级代号D;
4 本标准号。
示例: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抗压强度等级为 C30,极限抗拉强度等级为 T6 ,极限延伸率等级为 D5,标记为 C30— T6—D5—DBJ/T 13-534。
4. 2. 2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抗拉强度等级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抗拉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JC/T 2461 的规定。
表 4.2.2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轴心抗拉强度等级划分
注:1 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应由极限抗拉强度标准值换算确定, 并具有 95%保证率。
2 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应为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
4. 2. 3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极限延伸率等级应符合表 4.2.3 的规定。极限延伸率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JC/T 2461 的规定。
表 4.2.3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极限延伸率等级划分
注: 1 极限延伸率应为按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拉伸试件,在 28d 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最大拉力下延伸率的平均值。
2 D1~D10 分别代表材料在单轴拉伸过程中表现出的不同极限延伸率水平。
3 残余延伸率应为拉伸试件在达到极限抗拉强度后,继续加载导致拉伸强度降至极限抗拉强度 85%时对应的延伸率。
4. 2. 4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表 4.2.4 的规定。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JC/T 2461的规定。
表 4.2.4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轴心抗压强度等级划分
注: 1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强度等级对应本标准附录 A 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照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边长为100mm×100mm×100mm 的立方体试件,在 28 天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 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
2 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可根据表 4.2.4 确定,也可通过标准试验方法测定。
4. 2. 5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抗冻、抗水渗透、抗氯
离子渗透及抗碳化等耐久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4.2.5 的规定。试件制作、养护及性能测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 的规定。
表 4.2.5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主要耐久性能指标
4. 2. 6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与被加固砌体的界面性能,应符合表 4.2.6 的规定。被加固砌体为重要建筑或设计工作年限为 50 年的建筑,界面性能不应低于 A 级标准;被加固砌体为临时性建筑时,界面性能指标不应低于 B 级标准。
表 4.2.6 砌体结构界面基本性能指标
5 设计与构造
5. 1 一般规定
5. 1. 1 本章涉及的加固承载力计算方法,适用于块体强度等级不低于 MU5、墙体厚度不小于 120mm 的承重砌体墙。
5. 1. 2 砌体加固设计旨在提升结构的承载能力与空间整体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双侧对称加固形式。双侧加固墙体时,两侧加固面层或条带的材料力学性能应保持一致。
5. 1. 3 砌体墙面层加固可采用无筋面层或配筋面层。无筋面层的材料极限延伸率等级不应低于本标准表 4.2.3 中 D3 级,配筋面层的材料极限延伸率等级不应低于本标准表 4.2.3 中 D1 级。
5. 1. 4 构造加固可采用条带-砌体组合圈梁、条带-砌体组合构造柱或条带-砌体组合斜撑的方式。条带加固可分为无筋条带和配筋条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无筋条带的材料抗拉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本标准表 4.2.2 中 T6 级,且极限延伸率等级不应低于本标准表4.2.3 中 D5 级;配筋条带的材料极限延伸率等级不应低于本标准表 4.2.3 中 D3 级。
5. 1. 5 石砌体结构的加固设计与构造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 5.9节的规定,不应采用本标准第 5.2-5.8 节的计算方法及构造措施。
5. 2 受压加固
5. 2. 1 轴心受压砌体墙采用面层加固方法后,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N—— 轴向压力设计值(N);
φcom—— 轴心受压组合砌体构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加固后的截面高厚比及配筋率,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中组合砖砌体构件稳定系数的规定取值;
fm0—— 原构件砌体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MPa)。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取值;
Am0—— 原砌体截面面积(mm² ) ;
Adc—— 新增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的截面面积(mm² ),计算公式为Adc=btdc。双侧加固时,tdc 取两侧面层厚度之和;
αdc——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抗压强度利用系数。实砌墙体受压加固时,取αdc=0.15 ;空斗墙体受压加固时,取αdc=0.35;
fdc,c——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αsc—— 受压钢筋强度利用系数。对砖砌体,取αsc=0.8;对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取αsc=0.7(此时配
筋面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fy '—— 钢筋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A—— 新增面层内竖向受压钢筋截面面积(mm² ) 。
注:无筋面层加固时,新增受压面层区竖向钢筋截面面积A取 0。
5. 2. 2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双侧面层加固的偏心受压墙体(图5.2.2),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N≤fm0Am0+αdcfdc,cAdc,c+αscfy'A-σsAs -σdcAdc,t (5.2.2-1)
式中: Adc,c——离轴向力N作用点较近一侧的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截面面积(mm2),计算公式为Adc,c=b×tdc,1;
Adc,t——离轴向力N作用点较远一侧的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截面面积(mm2),计算公
式为Adc,t=b×tdc,2;
fy——水平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MPa); σs——钢筋应力(MPa);
σdc——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应力(MPa); As——距轴向力N较远一侧钢筋的截面面积(mm2);
As' ——距轴向力N较近一侧钢筋的截面面积(mm2)。
N·eN≤fm0Sms+αdcfdc,cSds+αscfyAs (tw -a-a') (5.2.2-2)
式中: eN——离轴向力N作用点较远一侧钢筋的合力点至轴
向力N作用点的距离(mm);
Sms——砌体受压区截面面积对钢筋As 重心和受拉侧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重心的面积矩(mm³ ) ;
Sds——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受压区截面面积对钢筋As 重心和受拉侧高延性纤维增强
水泥基复合材料重心的面积矩(mm3);
tw——加固后砌体墙的总截面厚度(mm),取tw=tm+tdc;
离轴向力N作用点较远一侧受力钢筋合力点至a——
' 离轴向力N作用点较近一侧受力钢筋的合力点a ——至离作用点较近一侧截面边缘的距离(mm)。
上述公式中,钢筋应力σs 和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应力σdc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正值代表拉应力,负值代表压
应力:
当ξ>ξb(即小偏心受压)时
σs=650-800ξ (5.2.2-3)
式中: ξb——加固后截面受压区相对高度的界限值。对HPB300级
钢筋,取0.575;对HRB400级钢筋,取0.518; ξ——截面受压区相对高度。
σdc=σsEdc/Es (5.2.2-4)
' '
-fy≤σs≤fy (5.2.2-5)
当ξ≤ξb(即大偏心受压)时
σs=fy (5.2.2-6)
σdc=fdc,t (5.2.2-7)
ξ=x/tw0 (5.2.2-8)
式中: x——砌体墙截面的受压区高度(mm);
tw0——加固后砌体墙的截面有效高度(mm)。
其中,截面等效受压区高度!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SmN——砌体受压区的截面面积对轴向力N作用点的面积矩(mm³ ) ;
SdN——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受压区的
截面面积对轴向力N作用点的面积矩(mm³ ) ; ' 离轴向力N作用点较近一侧钢筋的重心至轴向eN——力N作用点的距离(mm)。
eN=e+ea+(tw/2-a) (5.2.2- 10)
式中: ea——加固后的构件在轴向力作用下的附加偏心距(mm);
eN'=e+ea -(tw/2-a') (5.2.2- 11)
ea (5.2.2- 12)
式中: β ——加固后的构件高厚比。
注:无筋面层加固时,新增竖向钢筋截面面积As和As' 均取为 0。
5. 2. 3 单侧面层加固后,墙体计算受压承载力超过原墙体计算受压承载力 1.8 倍时,应取原墙体受压承载力的 1.8 倍为加固后受压承载力。
5. 2. 4 面层加固应采用贯穿墙厚的对拉锚栓或锚筋进行拉结。对拉锚栓或锚筋宜呈梅花形布置,其竖向间距和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 600mm,并确保锚栓或锚筋与面层有可靠拉接。
N
,
,
N
t f
4
, a
tdc,& tm ! tdc,2 tw
(a) 小偏心受压 (b) 大偏心受压图 5.2.2 组合砌体偏心受压构件
1—面层; 2—原有墙体; 3—As (如有); 4—As' (如有)
5. 3 受弯加固
5. 3. 1 本节规定适用于实砌墙体的受弯加固设计。
5. 3. 2 采用墙体双侧面层加固时,应确保两侧面层的厚度及材料力学性能指标一致。
5. 3. 3 采用墙体双侧配筋加固时,应确保两侧面层内的配筋形式和数量一致,且钢筋在面层中配筋率不应超过 2%。
5. 3. 4 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按下列基本假定进行计算:
1 截面应变分布符合平截面假定;
2 不计入原砌体的抗拉强度;
3 面层配筋时,面层截面重心与面层内钢筋的重心重合;
4 双侧面层配筋时,不计入受压面层内钢筋的抗压作用。
5. 3. 5 墙体双侧面层受弯加固(图 5.3.5)时,墙体的受弯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M≤(fyAms+αdc,tfdc,tAdc,mt)(tw -tdc,m2/2-x/2) (5.3.5-1)
组合墙体的等效受压区高度 x 应按下式计算:
fdc,cAdc,mc = α 1fdc,cbx=fyAms+αdc,tfdc,tAdc,mt (5.3.5-2)
如果按式 5.3.5-2 计算所得x≤tdc,m1 ,取x=tdc,m1。
式中: x 组合墙体的等效受压区高度(mm)。图5.3.5中,
x=β×xn;
Ams——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受弯加固时受
拉侧钢筋的截面面积(mm² ) ;
fdc,t——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抗拉强度设计
值(MPa);
αdc,t——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抗拉强度利用
系数,墙体受弯加固时,αdc,t=0.8;
Adc,mc——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受压侧的
截面面积(mm² ) , 取Adc,mc=tdc,m1×b;
Adc,mt——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受拉侧的
截面面积(mm² ) , 取Adc,mt=tdc,m2×b;
tdc,m1——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受弯加固时受
压侧复合材料面层厚度(mm);
tdc,m2——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受弯加固时受
拉侧复合材料面层厚度(mm);
α 1——系数。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值可由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dc,c 乘以系数α 1 确定。当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α 1 取为1.0,当强度等级为C80时,α 1 取为0.94,
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b——砌体墙的计算宽度(mm)。
注:上述公式适用于无筋及配筋双侧加固墙体的受弯承载力计算。无筋加固时, 新增纵向钢筋截面面积Ams取为 0。
图 5.3.5 双侧加固组合砌体受弯构件
1—钢筋; 2—砌体; 3—加固面层
5. 3. 6 墙体单侧面层受弯加固(图 5.3.6)时,墙体的受弯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M≤(fyAms+αdc,tfdc,tAdc,mt)(tw -tdc,m2/2-x/2) (5.3.6-1)组合墙体的等效受压区高度x应按下式计算:
αmfm0bx=fyAms+αdc,tfdc,tAdc,mt (5.3.6-2)
式中: αm——系数。受压区砌体的应力图形可简化为等效的
矩形应力图,αm 取为0.8;
注:无筋加固时,新增纵向钢筋截面面积Ams取为 0。
如果单侧加固计算所得等效受压区高度比x/tm≥0.3,则应改用墙体双侧受弯加固设计。
图 5.3.6 单侧加固组合砌体受弯构件
1—钢筋; 2—砌体; 3—加固面层
5. 4 受拉加固
5. 4. 1 本节适用于实砌墙体的受拉加固设计。
5. 4. 2 进行墙体的受拉加固时不应采用单侧面层加固。双侧加固应保证墙体两侧面层厚度及材料性能一致。双侧配筋加固还应保证墙体两侧面层内配筋形式和数量一致。
5. 4. 3 面层加固墙体的轴心受拉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Nt≤αm,tfm,tAm0+fdc,tAdc+fyAst (5.4.3)
式中: Nt——轴向拉力设计值(N);
fm,t—— 原砌体构件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MPa),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取
值;
αm,t——砌体轴心抗拉强度利用系数,αm,t 取为0.1; Ast——双侧面层内钢筋的截面面积之和(mm² ) ;
Adc——与受拉方向垂直的面层截面面积(mm² ) , 取Adc=b×(tdc,1+tdc,2)。
5. 5 平面内受剪加固
5. 5. 1 砌体沿平面内水平灰缝或沿斜截面破坏时,面层加固墙体的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V≤VM+Vdc (5.5.1)
式中: V——剪力设计值(N);
VM——原砌体构件受剪承载力(N),按现行国家标准《砌
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计算;
Vdc——面层加固提高的受剪承载力(N),按本标准5.5.2
条确定。无筋加固的情况下,Vdc 不应超过原砌体受剪承载力VM 的3倍。
5. 5. 2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加固提高的受剪承载力Ⅴdc 应按下式计算:
Vdc=αdc,vfdc,t tdchdc+αsvfyAs (hdc/s) (5.5.2)
式中: αdc,v——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受剪强度利用系数。实砌墙体及空斗墙体在受剪加固时,αdc,v取为0.49;
hdc——采用面层加固的墙体水平截面长度(mm);
αsv——钢筋强度利用系数,受剪加固时,αsv取为0.2(配筋面层的厚度不宜小于30 mm);
As——配置在同一截面水平分布钢筋的全截面面积(mm² )。 无筋加固时,新增纵向钢筋截面面积
As 取为0;
s——水平向钢筋的竖向间距(mm)。
5. 6 抗震受剪加固
5. 6. 1 面层加固后,楼层和墙段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应按下式计
算:
βs=ηψ1 ψ2β0 (5.6.1)
式中: βs——加固后楼层或墙段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
η——加固增强系数,可按本标准5.6.3条计算;
β0——楼层或墙段原有的抗震能力指数,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ψ1/ψ2——分别为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应根据房屋加固后的状况,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有关规定取值。
5. 6. 2 面层加固后,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T 50011 的规定,选择从属面积较大或竖向应力较小的墙段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时,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计入构造影响时 VE≤ηp VME (5.6.2-1)
计入构造影响时 VE≤ηp ψ1 ψ2 VME (5.6.2-2)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加固墙体地震剪力设计值式中: VE——
VME——原有砌体墙段的抗震受剪承载力(N),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有关规定计算;
ηp——加固后某楼层ηpi 抗震能力增强系数或某墙段抗震能力增强系数ηpij 应按本标准5.6.3条计算。
5. 6. 3 面层加固后,楼层或墙段抗震能力的增强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6.3-1)
式中: ηpi——面层加固后,第i楼层抗震能力的增强系数;
ηpij——面层加固后,第i楼层第j墙段抗震能力的增强系
数;
Ai0——第i楼层中验算方向原有抗震墙在1/2层高处净截
面的面积(mm² ) ;
Aij0——第i楼层中验算方向面层加固的抗震墙j墙段在
1/2层高处净截面的面积(mm² ) ;
n——第i楼层中验算方向上的面层加固抗震墙的道数;
(5.6.3-2)
式中: η0——面层加固后墙体抗震受剪承载力基准增强系数;
tm——原砌体墙的截面厚度(mm);
fvE——原砌体墙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MPa),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T 50011中关于“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fv ”和“砌体抗震抗剪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ξN ”的规定计算 。 当原砌体砂浆强度等级为M0.4 时,fv 取0.04MPa ,当原砌体砂浆强度等级为M1.0时,fv取0.06MPa。
5. 6. 4 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或配筋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加固后,墙体抗震受剪承载力的基准增强系数η0 应按下式计算:
(5.6.4)
式中: Vdc——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加固提高的受剪承载力(N),按本标准5.5.2条计算;
VME0——原墙体(截面厚度240mm)的基准抗震受剪承载力(N),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T 50011 计算; 当原墙体厚度不等于240mm时,应将原墙体换算成截面厚度240mm的墙体后,再计算相应的抗震受剪承载力。
注:当原墙体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平均竖向压应力>0.8 时,基准增强系数应乘以 0.8进行折减。
5. 6. 5 面层加固后,墙体侧向刚度的提高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砌墙单侧加固
(5.6.5-1)
实砌墙双侧加固
(5.6.5-2)
空斗墙双侧加固
ηk=1.67(ηk0 -0.4) (5.6.5-3)
式中: ηk——面层加固后墙体的侧向刚度提高系数;
ηk0——面层加固后墙体(截面厚度240 mm)的侧向刚度
基准提高系数,可根据表5.6.5取值计算。
表 5.6.5 面层加固后墙体刚度的基准提高系数
续表 5.6.5
5. 7 面层加固构造
5. 7. 1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筋面层厚度宜为 10mm~40mm 。双侧加固时,每侧面层厚度不应小于 10mm;单侧加固时,面层厚度不应小于 15mm;
2 面层内增设钢筋网片时,面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钢筋网的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702的规定;
3 空斗墙应采用双侧面层加固,且面层厚度不宜小于 15mm。特定情况下采用双侧条带构造加固时,应符合本标准第 5.8 节的规定,并采取可靠措施保证面层、条带与空斗墙楼、屋面板的连接,连接方法应符合本标准 5.7.6 条的规定;
4 局部尺寸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 规定限值的墙体,应进行双侧加固。高宽比大于 4 的墙肢,应采用面层进行四面围套加固,且面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
5 遇到门窗洞口时,单侧加固面层宜弯入洞口侧边锚固;双侧加固面层宜从两侧弯入洞口闭合锚固,面层在洞口侧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 100mm;
6 宽度或高度超过 1000mm 的门窗洞口,应在洞口角部设置45°斜向加强网。加强网宜采用直径不小于 0.8mm 的钢丝网或厚度不小于 1.0mm 的钢板网。加强网的平面尺寸不宜小于 200mm ×600mm。
5. 7. 2 无筋面层加固时,面层与墙体的界面处理(图5.7.2)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被加固墙面的水平灰缝应进行抠缝处理,相邻抠缝的竖向间距不宜大于 300mm ,抠缝深度不宜小于 15mm;
2 被加固墙面表面应开凿方孔。方孔宜呈梅花形布置,平面尺寸不宜小于 40mm×40mm ,深度不宜小于 40mm ,竖向间距和水平间距均不宜大于 1000mm;
3 面层与被加固墙体应采用剪切销钉或锚筋增强连接。销钉或锚筋应锚固于砌块实心部位,锚固长度不小于 15 天。销钉或锚筋直径宜为6~8mm ,间距不宜大于 600mm 。销钉或锚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10mm,与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 100mm。
图 5.7.2 无筋面层加固墙体的界面处理
1—方孔,尺寸≤40x40x40mm,梅花形布置,间距≤1000mm;2—水平灰缝扣缝,竖向间
距≤300mm;3—剪切销钉或锚筋,直径 6~8mm,间距≤600mm
5. 7. 3 配筋面层加固时,配筋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轧带肋钢筋制作钢筋网时,钢筋的选取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冷轧带肋钢筋》GB 13788 的相关规定。钢筋网的节点可焊接或绑扎。剪切销钉的端部直钩应挂住钢筋网。当被加固构件需
承受动力疲劳荷载时,应采用焊接非冷加工钢筋网。钢筋网竖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6mm,水平分布钢筋的直径宜为 6mm,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00mm;
2 配筋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砌体柱时,宜采用闭合式箍筋,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6mm,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3 采用配筋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墙体壁柱时,可设置如下两类箍筋。一类为不穿墙的 U 形筋,但应焊在墙柱角隅处的竖向构造筋上,间距与柱的箍筋相同。另一类为穿墙箍筋,加工时宜先做成不等肢U 形箍,待穿墙后再弯成闭合式箍,直径宜为 8mm~10mm ,每隔 600mm 替换一支不穿墙的 U 形箍筋。箍筋与竖向钢筋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或绑扎;
4 双侧钢筋网面层加固墙体时,钢筋网应采用穿通墙体的 S形钢筋拉结,穿墙筋的间距不宜大于 600mm,并应与墙体两侧的钢筋网片焊接或绑扎;单侧钢筋网面层加固墙体时,应设直径6mm的 L 形锚筋固定,锚筋间距不宜大于 600mm,锚固长度不宜小于180mm 。拉结筋应采用孔内注胶的措施处理;
5 面层的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 10mm,露天或室内潮湿环境的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 15mm。
5. 7. 4 原墙体无圈梁或构造柱时,宜增强加固面层与原结构的连接,保证加固后结构的整体性,增强后的墙体可不增设圈梁或构造柱。增强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楼板的底部或顶部区域增设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增强带(图 5.7.4-1)。增强带厚度不宜小于 2 倍面层厚度且不应小于 40mm ,增强带高度不应小于 120mm;增强带内宜配置穿板钢筋、穿墙钢筋以及水平纵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6mm。穿板钢筋、穿墙钢筋与水平纵筋之间应采取可靠措施进行拉结;
2 在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702要求设置构造柱的部位,应对全部水平范围(图5.7.4-2)内进行墙体灰缝的抠缝处理,抠缝深度不小于15mm。面层施工时,应采用高延
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同步进行施工区域的嵌缝和面层涂抹,确保嵌缝密实。
(a) 楼面双侧加固 (b) 楼面单侧加固
(c) 屋面双侧加固 (d) 屋面单侧加固
图 5.7.4-1 面层增强带与无圈梁楼屋面的连接示意
1—楼(屋)面; 2—墙侧设直径 8mm 水平纵筋,与穿墙筋拉结; 3—直径 6mm 穿墙筋,
间距 600mm;4—加固面层; 5—墙侧设直径 8mm 水平纵筋,与L 形锚筋拉结; 6—直径
6mm 的 L 形锚筋,伸入板缝锚固,间距同预制板板宽; 7—直径 6mm 穿墙筋,凿孔穿通
楼板,间距同预制板板宽,砂浆填实
(a) 水平灰缝的抠嵌缝范围 (b) 水平灰缝抠嵌缝立面示意
图 5.7.4-2 面层与墙体无构造柱区域连接示意
1—加固面层; 2—水平灰缝抠缝; 3—全范围水平灰缝抠缝,抠缝范围≥500mm,深度不
小于 15mm
5. 7. 5 原墙体已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时,加固面层仍应覆盖圈梁及构造柱表面。
5. 7. 6 教学楼、医疗用房等横墙较少、跨度较大的房屋,宜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增强既有混凝土空心板楼屋盖的整体性。加固后可使原楼屋盖具有装配整体式楼屋盖的力学性能,具体构造做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B 的规定。
5. 7. 7 底层墙体的加固面层应与原墙体可靠连接。加固面层应向下延伸至室外地面以下不小于 500mm,或延伸至基础顶面进行锚固,或与地面以下地圈梁连接锚固(图 5.7.7)。此类地圈梁可采用无筋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或普通钢筋混凝土浇筑。加固面层内配筋时,钢筋应伸入地圈梁内进行可靠锚固。
(a)外墙基础做法 (b)内墙基础做法
图 5.7.7 底层加固面层与墙体连接构造
1—加固面层; 2—地圈梁; 3—室外地面; 4—室内地面
5. 8 条带加固构造
5. 8. 1 当房屋缺少圈梁、构造柱或其他构造性措施不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时,应采用条带-砌体组合圈梁、组合构造柱或组合斜撑进行构造性加固。构造加固的设置部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的要求。农村自建砌体结构房屋的构造性加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标准》 JGJ/T 426 的要求。条带组合式加固做法参照本标准附录 C。
注:本条涉及的农村自建砌体结构房屋系指: 一、二层的预制空心板楼(屋)盖或木楼(屋)盖砌体结构,墙体承重方式包括实心砖墙承重、多孔砖墙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承重、蒸压砖墙承重和空斗墙承重房屋。房屋单层层高不超过 3.9m,二层房屋各层高度不超过 3.6m,房屋内纵墙的间距不大于 4.2m,外纵墙开间不大于 3.9m。
5. 8. 2 加固墙体宜采用双侧条带。当房屋设防烈度为 7 度及以上时,不应采用单侧条带加固。
5. 8. 3 空斗墙体的构造性加固应采用双侧条带-组合斜撑、双侧条带-砌体组合圈梁及双侧条带-砌体组合构造柱,不应采用单侧
条带加固空斗墙。
5. 8. 4 条带-砌体组合圈梁应设置在靠近楼屋盖处,并在同一水平标高交圈闭合。变形缝两侧的组合圈梁应分别闭合;遇到开口墙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确保组合圈梁闭合。
5. 8. 5 条带-砌体组合构造柱宜由底层设起,并沿房屋全高贯通,不应错位。构造柱条带、圈梁条带以及斜撑条带(如有)应相互连接,形成闭合体系。当构造柱条带所在位置与圈梁或圈梁条带连接不便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与现浇混凝土楼屋盖连接。
5. 8. 6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条带遇有门窗洞时,单侧圈梁条带宜弯入洞口侧壁锚固,双侧圈梁条带宜在洞口侧面闭合锚固。
5. 8. 7 条带-砌体组合圈梁、组合构造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筋条带厚度不应小于 20mm;配筋条带厚度不应小于40mm;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时,组合圈梁的双侧条带宽度均不应小于原墙厚 tm,单侧条带宽度不应小于 tm+120mm 和 300mm 两者中的较大值。配筋条带的竖向及水平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 6mm,间距不应大于 150mm。组合构造柱的双侧条带宽度均不应小于原墙厚 tm,单侧条带宽度不应小于 tm+240mm 和 400mm 两者中的较大值。配筋条带的竖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 ,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水平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6mm ,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时,组合圈梁的双侧条带宽度均不应小于原墙厚 tm+160mm,单侧条带宽度不应小于原墙厚 tm+360mm。配筋条带的竖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水平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6mm,间距不应大于 150mm。组合构造柱的双侧条带宽度均不应小于原墙厚 tm+240mm,单侧条带宽度不应小于原墙厚 tm+700mm 。配筋条带的竖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水平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6mm ,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4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时,组合圈梁的双侧条带宽度均不应小于原墙厚 tm+220mm,单侧条带宽度不应小于原墙厚 tm+420mm。配筋条带的竖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0mm,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水平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6mm,间距不应大于 150mm。组合构造柱的双侧条带宽度均不应小于原墙厚 tm+350mm,单侧构造柱条带宽度不应小于原墙厚 tm+900mm 。配筋条带的竖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2mm,间距不应大于 150mm,水平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mm,
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5 组合圈梁或组合构造柱的条带因洞口等因素的影响,局部尺寸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用局部增厚或增设配筋的方式予以增强,且增强后的局部条带的强度不应低于标准尺寸部分的强度。
5. 8. 8 在采用条带-砌体组合斜撑时,斜撑的条带宽度不应小于200mm。
5. 8. 9 条带与被加固墙体的界面处理,应符合本标准第 5.7.2 条及附录 C 的规定。
5. 9 石砌体嵌=加固
5. 9. 1 本节涉及的承载力计算方法,适用于砌筑方法为干砌甩浆的毛料石砌体承重构件。
5. 9. 2 石砌体结构宜同时对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进行嵌缝加固。嵌缝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高于块体的强度等级,嵌缝置换深度和强度等级应由计算确定,并满足相应的构造要求。
5. 9. 3 石砌体结构墙体宜采用双面嵌缝加固。
5. 9. 4 沿平面内通缝或阶梯型截面破坏的加固构件的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V≤(fv+αμσ0)A (5.9.4)
式中: V——剪力设计值(N);
A——水平截面面积(mm² ) , 墙体有孔洞时,孔洞面
积比应小于0.4 ,且应取净截面面积计算;
fv——嵌缝加固后砌体的等效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α——修正系数,按本标准5.9.7条的规定计算;
μ——剪压影响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
规范》GB 50003的规定取值;
σ0——由永久荷载设计值产生的水平截面平均压应力
(MPa),不应大于0.8f;
f——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注:加固后剪力设计值V不应超过石砌体原受剪承载力VM 的 3 倍。
5. 9. 5 嵌缝加固后砌体的等效抗剪强度设计值fv 应按下式计算:
fv=βfvc+(1-β)fv0 (5.9.5)
式中: β——嵌缝深度系数,系数值为嵌缝加固深度与灰缝宽度的比值;
fvc——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抗剪强度设计
值(MPa);
fv0——原砂浆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5. 9. 6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抗剪强度设计值fvc 应按下式计算:
fvc=0.023+fc+0.0525 (5.9.6)
式中: fc——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5. 9. 7 修正系数α应按下式计算:
α=0.36β+0.64 (5.9.7)
5. 9. 8 墙体单侧嵌缝深度不宜大于块体宽度的 25%。
5. 9. 9 加固前应对抠缝后的墙体进行剩余承载力验算,验算不满足时应设置可靠的临时支撑。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度变形或坍塌的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明确的临时安全专项措施。
6 施 工
6. 1 一般规定
6. 1. 1 结构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6. 1. 2 施工前,应采用可靠措施对加固对象及对象周边构件进行成品保护,保护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 的有关规定。
6. 1. 3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应进行进场验收和取样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施工单位应妥善保存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必备资料。
6. 1. 4 相关专业工序交接时,应进行交接检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 2 施工条件
6. 2. 1 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5℃。在低温环境下施工时,采取的防冻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 的有关规定。
6. 2. 2 外墙加固施工不宜在雨天进行。若在雨天施工,应采取防雨措施,并确保材料在凝结前不被雨水冲淋。
6. 2. 3 在高温、大风或干燥的环境下进行室内施工时,宜采取封闭门窗等措施。室外施工时,应做好保湿养护措施。
6. 2. 4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应随拌随用。应控制好分
层施工的间隔时间,施工过程应避免阳光直射。
6. 2. 5 施工完成后,应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终凝后定时进行保湿养护,并防止阳光暴晒,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 天。
6. 3 施工工艺
6. 3. 1 制备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时,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机转速不宜低于 45r/min。
6. 3. 2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制备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投料顺序宜符合下列要求:首先,加入全部的搅拌用水,随后加入经过称量的成品干混料,持续搅拌成均匀的流态浆体;其次,浆体形成后加入纤维,宜先慢速搅拌随后快速搅拌至纤维分散均匀、无结团。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不应离析、泌水或纤维结团的现象。
6. 3. 3 原墙面碱蚀严重时,应先剔除松散的砌块及砌筑砂浆至坚实基面,然后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进行修补。修补有困难时可进行拆砌,基层处理合格后,采用同一型号的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进行抹面。
6. 3. 4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面层加固或条带加固,宜按图6.3.4 所示工序流程进行操作。
图 6.3.4 面层加固或条带加固工艺流程图
6. 3. 5 砌体结构加固过程中,若涉及设置穿墙锚筋或锚栓,应按
设计要求放线标出锚筋(或穿墙筋)位置,并采用电钻在灰缝处打孔。锚孔直径宜采用锚筋直径的 1.5~2.0 倍,锚筋插入孔洞后应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灌浆料或水泥砂浆填实。
6. 3. 6 为提高砌体墙抗震、抗剪或整体稳定性能,需铺设钢筋网时,竖向钢筋应靠墙面并采用钢筋头支起。
6. 3. 7 喷涂或涂抹施工时,应同步进行灰缝嵌缝、方孔填充及面层抹灰。面层每层厚度不宜超过 15mm ,后一层压抹应在前一层压抹后的 2h 内进行。除末层之外,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内层表面应收平,但不宜收光。
6. 3. 8 面层喷涂或涂抹施工应连续进行,不应随意留置施工缝。若留置施工缝,位置应预先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相关规定。
6. 3. 9 采用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进行石砌体结构嵌缝加固,宜按图6.3.9 所示的工序流程进行操作。
图 6.3.9 石砌体结构嵌缝加固工艺流程图
6. 3. 10 采用双侧嵌缝加固石砌体构件时,应分面进行施工。在保证构件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应待先行施工侧的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且施工时间间隔不少于 72h 后,方可进行另一侧的抠缝及嵌缝施工。
7 检验与验收
7. 1 一般规定
7. 1. 1 本章适用于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与验收。当单位工程中包含多种加固方案时,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施工、被加固结构施工、钢筋施工等划分。其他分项工程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和《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 等的相关规定。
7. 1. 2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成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上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应进行下一分项工程的施工。
7. 1. 3 加固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的抽样原则及本标准所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本标准另有专门规定外,抽检的合格率应不低于 80% ,且不应有严重缺陷;
3 凡涉及结构安全的施工过程、结构重要部位的加固施工质量等项目,均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测或结构构件实体见证检验。任何未经见证的此类项目,检测或检验报告不应作为施工质量验收依据;
4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及质量证明文件。 7. 1. 4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各检验批中每项质量验收记录及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复验不合格的材料和产品不应使用。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自行抽样、送检的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7. 1. 5 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进行。相同材料、楼层、 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加固每 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0m2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相同材料、楼层、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加固每 50 个自然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抹灰面积每 30m2 计为 1间。
7. 1. 6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加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包括面层表观质量、面层厚度、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与砌体的粘结强度等,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 的有关规定。
7. 1. 7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 关于“砌体或混凝土构件外加钢筋网-砂浆面层工程 ”的规定。
7. 1. 8 原构件混凝土界面的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 关于“混凝土构件增大截面工程 ”的规定。
7. 2 材料质量检验
7. 2. 1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原料(主要包括成品干混料和纤维)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查验和收存产品性能检验报告(或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2 产品性能检验报告(或型式检验报告)应包含本标准中第
4.2 节及设计文件要求的所有力学性能检验项目和耐久性能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应满足本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
3 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与型号、检验依据标准、生产日期、用水量、 28 天立方体抗压强度、28 天极限拉伸强度、28 天极限延伸率强度、检验部门印章、检验人员签字。
7. 2. 2 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的原料(主要包括成品干混料和纤维)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进场复验,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1 以成品干混料每 100t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t 按一个检验批计,且应为同一厂家、同一生产批次。进场复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JC/T 2461 的要求,制作用于测试立方体抗压强度和拉伸性能的试件,以标准养护 28 天的试块性能指标作为评定依据,复验立方体抗压强度、极限拉伸强度和极限延伸率。每批应不少于三组试样,每组试样 3 个试件;
2 材料的立方体抗压和极限抗拉强度的检验方法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中关于“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的相关规定;
3 材料的极限延伸率应取现行行业标准《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JC/T 2461 的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算术平均值。当一组试件中极限延伸率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30%时,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极限延伸率代表值;当一组试件中极限延伸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30%时,取最小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极限延伸率代表值。
7. 3 施工质量检验
Ⅰ 主控项目
7. 3. 1 面层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硬化后面层的严重缺陷应按表 7.3.1 进行检查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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