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S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5022—2024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变流设备 充电机
Railwayapplications—Converteronboardrollingstock—Charger
2024-12-31发布2025-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使用条件………………………………………………………………………………………………… 2
5 技术要求………………………………………………………………………………………………… 3
6 试验方法………………………………………………………………………………………………… 7
7 检验规则………………………………………………………………………………………………… 10
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2
参考文献…………………………………………………………………………………………………… 1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铁路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研究
所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机车车辆研究所、青岛四方阿尔斯通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华、张小勇、周帅、陈宏、阚京波、王威、付亚娥、李珍、马颖涛、吕吉玉、张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车车辆充电机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描述了相
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铁路机车、动车组、客车,市域(郊)铁路车辆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上的充电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402—2010 轨道交通 牵引供电系统电压
GB/T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
循环)
GB/T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T2900.33 电工术语 电力电子技术
GB/T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6935.1—2023 低压供电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21413.1—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 第1部分:一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
GB/T21414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电气隐患防护的规定
GB/T21563—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
GB/T24338.4—2018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
GB/T25119—2021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GB/T25122.1—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 第1部分:特性和试验方法
GB/T25343.3 铁路应用 轨道车辆及其零部件的焊接 第3部分:设计要求
GB/T32347.1—2015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
GB/T32350.1—2015 轨道交通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电工电子设备的电气间隙和
爬电距离
GB/T34571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布线规则
GB/T36286—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辅助供电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GB/T2900.33、GB/T1402—2010、GB/T32350.1—2015和GB/T25122.1—2018界定的以及下
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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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22—2024
3.1
充电机 charger
用于辅助系统中,给低压直流负载供电及蓄电池充电的电力电子变换器(AC-DC或DC-DC)。
3.2
限流充电 limitedcurrentcharge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不超过限定值的充电。
3.3
浮充电 floatingcharge
充电机向负载供电,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使蓄电池以满容量处于备用的状态。
4 使用条件
4.1 环境条件
充电机在以下环境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a) 海拔应符合GB/T32347.1—2015中4.2的规定,按整车技术要求选择。
b) 环境温度应符合GB/T32347.1—2015中4.3的规定,基准温度宜选择TR2(25℃),启动温度
应符合GB/T25122.1—2018中4.2.3.2的规定。
c) 相对湿度应符合GB/T32347.1—2015中4.4的规定。
d) 能承受使用时的冲击和振动而无损坏或故障,应符合GB/T21563—2018的规定。
e) 安装于机车车辆车底架或车顶时,应能承受机车车辆运行时的风、雨、雪、沙尘天气和偶尔发生
的盐雾、酸雨等现象,以及机车车辆清洗剂的作用。
f) 污染等级应符合GB/T32350.1—2015中4.4的规定,充电机密闭空间的污染等级为PD2。采
用车外吸风冷却方式的充电机,其冷却风道内的污染等级为PD4;采用车内吸风冷却方式的充
电机,其冷却风道内的污染等级为PD3。
4.2 电气条件
4.2.1 主电路供电电源
4.2.1.1 总则
充电机主要有如下供电形式:
a) 由牵引变压器辅助绕组供电;
b) 由供电网(包括架空接触网、接触轨)直接供电;
c) 由牵引变流器或辅助变流器中间直流电路供电;
d) 由列供变流器供电;
e) 由辅助变流器三相交流输出供电;
f) 由辅助发电机组三相交流供电;
g) 车载储能系统供电。
4.2.1.2 牵引变压器辅助绕组供电
标称交流输入电压Un 由辅助绕组输出的电压范围确定。
输入电压特性符合GB/T25122.1—2018中4.2.7.2及GB/T1402—2010中关于交流电网部分的
规定,由电网电压特性等效转换为输入电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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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22—2024
过电压类别符合GB/T32350.1—2015中4.2.3.2和8.3.1的规定。
标称输入频率为50Hz,允差为±0.5Hz。
输入阻抗由辅助绕组短路阻抗及线路阻抗等效转换。
4.2.1.3 供电网直接供电
标称输入电压Un 应为DC1500V 或DC750V。
输入电压特性符合GB/T25122.1—2018中4.2.7.2及GB/T1402—2010中关于直流电网部分的
规定,电压变化范围应符合GB/T1402—2010中表1和图A.1的规定。
过电压类别符合GB/T32350.1—2015中4.2.3.2和8.3.1的规定。
4.2.1.4 牵引变流器或辅助变流器中间直流电路供电
输入电压的稳态和瞬态特性应由牵引变流器或辅助变流器中间直流电路输出特性确定。
4.2.1.5 列供变流器供电
由DC600V 列供变流器供电时,标称输入电压Un 为DC600V,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DC500V~
DC700V,输入电压相对峰-峰纹波因数小于15%。充电机应能承受DC720 V 持续不小于2s、
DC1200V持续不小于0.2ms的瞬态过电压无损坏。
由三相AC380V 列供变流器供电时,标称输入电压Un 为三相AC380V/50Hz,允许电压波动范
围为AC342V~AC412V,频率波动范围49Hz~51Hz。
4.2.1.6 辅助变流器三相交流输出供电
标称输入电压Un 为AC380V/50Hz,输入特性参数应符合GB/T36286—2018中7.3.3的规定。
其他标称输入电压应符合8.2.4的规定。
4.2.1.7 辅助发电机组三相交流供电
由内燃机拖动辅助发电机发电,根据内燃机转速发电机发出(恒压频比)的三相交流电,标称输入电
压Un 宜选取三相AC400V、三相AC440V、三相AC480V。
输入电压的稳态及瞬态特性根据辅助发电机输出电压特性确定。
4.2.1.8 车载储能系统供电
由车载储能系统供电时,其供电标称电压及容许的极限工作电压根据车载储能系统的集成方案
确定。
4.2.2 控制电源
控制电源电压宜选取DC110V 或DC24V。
控制电源的电压变化、中断及纹波因数等应符合GB/T25119—2021中5.1.1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充电机的外形和安装尺寸应满足图样要求。柜体的表面油漆应均匀、完整,电镀件应平整有光
泽;紧固件应无短缺、松动、生锈,接线端子及线号标识应完整、清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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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22—2024
5.1.2 车底安装且车底无设备舱的充电机,柜门应有防脱功能。
5.1.3 柜体外壳宜设置2个保护性接地连接点且应有接地标识。
5.1.4 结构、电气设备布置等宜符合TB/T1508的规定。
5.1.5 布线应符合GB/T34571的规定。
5.1.6 柜体如采用焊接结构,应符合GB/T25343.3的规定。
5.1.7 非金属材料应采用无卤、无毒、低烟、阻燃的材料。
5.1.8 电子元器件宜采用环保器件,其装配宜采用无铅焊接工艺。
5.1.9 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所选用的材料应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灾发生。应采用非延燃性材料和防
火材料,不应使用燃烧后产生足以影响人体健康或对环境有害气体的材料。
5.1.10 使用的电缆宜符合TB/T1484.1和TB/T1484.3的规定。
5.1.11 电气安全应符合GB/T21414的规定,应设置高压、有电、安全放电时间或类似的安全警示
标识。
5.1.12 主电路断电后,各主电路中电容器两端电压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放电至DC60V 以下,其放电
时间应与所采用的放电方式相适应。如采用电阻放电,宜采用多电阻并联方式。
5.1.13 所有M6及以上规格的紧固件紧固后应打防松标记。紧固件选用应根据使用条件满足防锈、防
腐蚀等要求。
5.1.14 柜体密闭部分的防护等级应满足GB/T4208—2017中IP54的要求,非密闭部分的防护等级不
应低于IP20的要求。
5.2 功能要求
5.2.1 通信
应具有与整车兼容的网络通信接口,通过该接口可实现网络对充电机进行监控或控制。
给锂电池充电时,宜采用以太网、CAN 或RS485接口与锂电池管理系统进行通信和控制。
5.2.2 故障记录诊断
故障记录的数据类型、周期、存储时间等应满足故障诊断和运营需要,并应设有维护接口,通过该接
口可实现充电机故障数据的读取、转储以及应用软件的装载等,并可通过软件对下载的故障数据进行
分析。
5.2.3 保护
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和故障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短路、过流、过压、欠压、功率元件故障、过热、蓄
电池超温、电子控制装置故障等。输入过压、输入欠压保护应具有自动恢复功能。
5.2.4 蓄电池充电
应具备限流充电、恒压充电和温度补偿功能。
5.2.5 电气隔离
应具有主电路的输入与输出间电气绝缘隔离功能。
5.2.6 应急启动
宜具有在车辆蓄电池亏电情况下的应急启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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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冗余备份
如辅助供电系统的低压直流供电系统为非冗余系统时,充电机宜具有冗余备份功能,可进行故障切换。
具有冗余备份功能的充电机应由多个并联模块组成,构成N +n 冗余备用系统时,当不大于备用个
数的模块发生故障时,故障模块应能自动退出而不影响其他模块正常工作。
注:其中N 为供给负载所需电流的模块数量,n 为后备模块数量(或称冗余模块)。
5.3 性能要求
5.3.1 效率
DC110V 输出充电机在额定工况(标称输入电压、额定输出功率)下效率不应低于90%。
DC24V 输出充电机在额定工况下效率不应低于87%。
注:控制、辅助电路需外部供电时,不计入功耗。
5.3.2 温升
额定工况下,充电机的主电路、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各部件的温升应满足GB/T21413.1—2018中
9.2.2的要求。
5.3.3 绝缘性能
5.3.3.1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GB/T32350.1—2015中第5章的规定,最小爬电距离应符合GB/T32350.1—
2015中第6章的规定。
海拔高于2000m 时,电气间隙修正系数应符合GB/T16935.1—2023中表A.2的规定,可采用插
值法进行计算。
5.3.3.2 绝缘电阻
应符合GB/T25122.1—2018中4.5.3.8的规定。
5.3.3.3 介电强度
主电路、辅助电路的工频或直流试验电压等级按GB/T32350.1—2015中附录A、附录B确定。
控制电路的工频或直流试验电压等级应符合GB/T25119—2021中12.2.10.3的规定。
5.3.4 电磁兼容
应符合GB/T24338.4—2018的规定。
5.3.5 噪声
应满足整车规定的要求,噪声等级宜从GB/T25122.1—2018中4.2.10.1的N2、N3等级中选取。
5.3.6 输入电压动态特性
5.3.6.1 总体要求
动车组、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充电机输入电压突变时,输出电压超调量不应大于
15%,调节时间应小于0.2s。
机车和其他充电机输入电压突变时,输出电压超调量不应大于10%,调节时间应小于0.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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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22—2024
机车对客车供电、辅助发电机组三相交流供电和车载储能系统供电除外。
5.3.6.2 牵引变压器辅助绕组供电
在标称输入电压发生-30%或+25%的电压突变时,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5.3.6.3 供电网直接供电
在标称输入电压发生±20%电压突变时,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5.3.6.4 牵引变流器或辅助变流器中间直流电路供电
牵引变流器或辅助变流器中间直流电路供电时,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5.3.6.5 辅助变流器三相交流输出供电
标称输入电压发生±10%电压突变时,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5.3.7 供电短时中断性能
在输入电压发生短时中断时,充电机应无损伤。输入电压恢复时,应自动恢复工作。
5.3.8 冷却
使用强迫通风冷却时,进风口宜设置过滤装置且过滤装置应易于拆装和维护。
采用液冷方式时,冷却系统应能防冻、防腐蚀,且不发生泄漏。
5.3.9 输出性能
5.3.9.1 输出电压等级(U0)宜为DC110V 和DC24V,输出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9.2 如充电机输出端带有固定放电电阻,该电阻不应导致列车日常运营时蓄电池亏电。
5.3.9.3 在负载中断后,可重新启动,重启后应能正常工作。
表1 输出参数
参数要求说明
额定值输出功率
根据辅助供电系统正常及故障工况
时直流辅助负载功率确定
在额定电压下,确定内容包括:
———负载功率(kW);
———负载类型:紧急负载、永久负载;
———负载工作制;
———正常和故障工况下的冗余要求;
———蓄电池充电功率等
稳态特性
输出电压
最大允许偏差
±1.5%(DC110V输出等级);
±1V(DC24V输出等级)
充电机与蓄电池连接的输出端口处
测量
输出电压纹波因数≤5% 见GB/T21413.1—2018中的9.2.1.8
总输出限流值In ~1.1In
In 为直流额定输出电流;
根据充电机的输出功率确定
充电特性(充电曲线、
温度补偿等) 满足蓄电池充电特性曲线由蓄电池类型确定
充电限流
最大允许偏差
±5%(充电限流值大于或等于40A);
±2A(充电限流值小于40A) 充电限流偏差根据限流值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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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22—2024
表1 输出参数(续)
参数要求说明
动态特性输出电压
动车组、市域(郊)铁路和城轨交通车
辆充电机:超调量不应大于15%,调
节时间应小于0.2s。
机车和其他充电机:超调量不应大于
10%,调节时间应小于0.1s
负载突变时,负载在(10% ~20%)
In 、(80%~100%)In 间跳变时
5.3.10 均流不平衡度
由多个并联模块组成的充电机,在80%~100%额定负载情况下,均流不平衡度不应大于10%。
注:均流不平衡度为任一模块输出电流与所有模块输出电流平均值之差绝对值的最大值除以模块额定输出电流
值,以百分数表示。
5.3.11 盐雾性能
采取抗盐雾措施时,盐雾性能应满足GB/T2423.17中规定的试验周期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目视检查
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1的规定进行。
6.2 验证尺寸和公差
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2的规定进行。
6.3 称重
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3的规定进行。
6.4 标志检查
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4的规定检查产品的铭牌和标牌是否齐全、清晰、醒目,安装或
贴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6.5 冷却系统性能试验
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5的规定进行。
6.6 泄漏试验
充电机使用闭合回路液体冷却方法时,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5.4的规定进行。
6.7 防护等级试验
按照GB/T4208—2017的规定进行。
6.8 绝缘电阻试验
在介电强度试验前后,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8的规定检查充电机主电路、辅助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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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22—2024
控制电路及地之间的绝缘电阻。
6.9 介电强度试验
对主电路、辅助电路、控制电路及地之间施加5.3.3.3规定的试验电压,型式检验持续时间1min,出
厂检验持续时间宜为10s,检查是否有击穿或闪络现象。
当有必要重复试验时,应将试验电压降至初始试验电压的85%。
6.10 机械、电气保护和测量设备的试验
检查5.2.3规定的保护功能是否正常,部分保护功能试验可用模拟的方法进行。
6.11 轻载试验
充电机在标称输入电压、不大于额定负载下,检查输出电压及其纹波因数、温度补偿特性和充电电
流限流值是否符合表1的规定。
6.12 换流试验
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11的规定进行。根据不同形式的主电路选取供电试验电压,确
认充电机在最大瞬态电流下是否能正常工作且无部件损伤。
6.13 噪声测量
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12的规定进行。
6.14 温升试验
按照GB/T25122.1—2018中7.5.7的规定进行。
应在标称输入电压及额定功率下进行温升试验。
6.15 功率损耗测定
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14的规定进行。
6.16 供电过电压和瞬态能量试验
仅对牵引变压器辅助绕组供电、供电网直流供电和列供变流器供电的充电机进行。
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15的规定进行。
6.17 负载突变试验
标称输入电压,充电机工作在浮充电状态,负载在(10%~20%)In ~(80%~100%)In 间跳变
时,检查输出电压动态变化范围是否符合表1的规定。
6.18 安全性要求检查
检查充电机在最高输入电压工作时,断开输入电压后,检查充电机主电路中所有电容器端电压降低
到DC60V 的放电时间是否满足5.1.12的要求。
6.19 冲击和振动试验
按照GB/T21563—2018中第8章、第9章、第10章进行功能振动试验、模拟长寿命振动试验和冲
击试验,试验后重新按6.1、6.11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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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22—2024
6.20 电磁兼容试验
按照GB/T24338.4—2018中第6章、第7章的规定进行。
6.21 网压跳变试验
仅对牵引变压器辅助绕组供电、供电网直流供电和辅助变流器三相交流输出供电的充电机进行。
充电机工作在标称输入电压Un 、浮充电状态、50%In 负载条件下,供电电压从标称网压骤加或骤
减至规定电压,检查输入电压突变量及输出电压调节是否满足5.3.6的要求。
6.22 供电短时中断试验
仅对牵引变压器辅助绕组供电、供电网直流供电、辅助变流器三相交流输出供电和列供变流器供电
的充电机进行。
充电机工作在额定工况,输入电压在10ms~10s范围内中断供电,检查充电机是否自保护且无任
何损伤,中断恢复后是否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
6.23 均流试验
按照GB/T25122.1—2018中4.5.3.22的规定进行,标称输入电压下,在额定负载下测量各模块的
输出电流值,计算均流不平衡度是否满足5.3.10的要求。
6.24 输出特性试验
6.24.1 输出电压特性试验
充电机工作在浮充电状态,使负载分别为(10%~20%)In 和In ,使输入电压分别为最低值、标称值
和最高值,检查输出电压及其偏差、纹波因数是否符合表1的规定。
6.24.2 输出限流试验
在标称输入电压下,逐渐增大负载电流,当输出总电流达到输出限流值后,输出电压开始下降,检查
输出总电流限流值及偏差是否符合表1的规定。
6.24.3 充电限流试验
充电机工作在限流充电状态,使输入电压分别为最低值、标称值和最高值,检查充电限流值及其偏
差是否符合表1的规定。
6.24.4 温度补偿试验
在标称输入电压下,通过模拟蓄电池温度变化,检查温度补偿特性是否符合表1的规定。
6.25 启动和重新启动试验
在4.2规定的最小、最大输入电压(包括主电路供电电源和控制电源)下进行,充电机在In 及
(10%~20%)In 两种情况下启动,检测是否能正常启动。
如有应急启动功能要求时,在应急供电模式下,检查充电机是否能启动。
6.26 短路试验
试验时,将充电机输出端口短路,检查充电机是否正常保护,短路消除后检查是否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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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22—2024
6.27 负载中断试验
充电机工作在额定工况,突然中断负载,检查充电机是否工作正常。
6.28 高温试验
6.28.1 高温启动试验
将充电机置于最高允许启动空气温度中,温度稳定后存放16h。在额定输入条件下,按照
GB/T2423.2—2008中5.3的规定进行,启动充电机,检查充电机是否正常工作。
6.28.2 高温运行试验
将充电机置于最高工作空气温度中,温度稳定或存放不小于2h,启动充电机,使充电机在额定工
况下工作6h,按6.11进行性能检测。
恢复至室温下,重新按6.11进行性能检测。
6.29 低温试验
按照GB/T2423.1的规定进行。充电机置于模拟环境试验箱内,将箱内温度降至最低存储温
度,时间不少于16h;然后将温度调至最低允许启动空气温度,温度稳定后,按6.11进行性能检测。
恢复至室温下,重新按6.11进行性能检测。
6.30 交变湿热试验
按照GB/T2423.4的规定进行。
试验严酷程度为:
———高温:+55℃;
———循环次数:2。
恢复后,重复6.1、6.8、6.9、6.11试验。
6.31 盐雾试验
按照GB/T2423.17的规定进行。
6.32 故障切换试验
仅对具有冗余备份功能的充电机进行。
模拟1~n 个模块发生故障,检查充电机是否正常工作。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充电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对每台出厂的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
7.2.2 在出厂检验过程中,若任意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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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022—2024
7.3 型式检验
7.3.1 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抽取。
7.3.2 型式检验全部项目应在抽样样品上进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该产品合格;若任一检验项目不
合格,则该产品不合格。型式检验中如发生部件失效,按GB/T25122.1—2018中4.5.4处理。
7.3.3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完成时;
b) 产品的结构、工艺或材料的变更影响到充电机的某些特性或参数时,应部分或全部检验;
c) 连续生产的定型产品每5年时;
d) 转场生产或停产2年及以上重新生产时。
7.4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分类
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技术要求对应的条款
试验方法
对应的条款
1 目视检查√ √ 5.1.1~5.1.5、5.1.13 6.1
2 验证尺寸和公差√ √ 5.1.1 6.2
3 称重√ — 8.1e) 6.3
4 标志检查√ √ 5.1.3、5.1.11、8.1 6.4
5 冷却系统性能试验√ — 5.3.8 6.5
6 泄漏试验√a √a 5.3.8 6.6
7 防护等级试验√ — 5.1.14 6.7
8 绝缘电阻试验√ √ 5.2.5、5.3.3.2 6.8
9 介电强度试验√ √ 5.2.5、5.3.3.3 6.9
10 机械、电气保护和测量设备的试验√ √ 5.2.3 6.10
11 轻载试验√ √ 5.3.9 6.11
12 换流试验√ — 5.3.9 6.12
13 噪声测量√ — 5.3.5 6.13
14 温升试验√ — 5.3.2 6.14
15 功率损耗测定√ — 5.3.1 6.15
16 供电过电压和瞬态能量试验√b — 4.2.1 6.16
17 负载突变试验√ — 5.3.9 6.17
18 安全性要求检查√ — 5.1.12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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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检验项目(续)
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分类
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技术要求对应的条款
试验方法
对应的条款
19 冲击和振动试验√ — 4.1d) 6.19
20 电磁兼容试验√ — 5.3.4 6.20
21 网压跳变试验√c — 5.3.6 6.21
22 供电短时中断试验√d — 5.3.7 6.22
23 均流试验√e,f — 5.3.10 6.23
24 输出特性试验√ √ 5.2.4、5.3.9 6.24
25 启动和重新启动试验√ — 4.2、5.2.6、5.3.9 6.25
26 短路试验√ — 5.2.3 6.26
27 负载中断试验√ — 5.3.9.3 6.27
28 高温试验√ — 4.1b) 6.28
29 低温试验√ — 4.1b) 6.29
30 交变湿热试验√ — 4.1c) 6.30
31 盐雾试验√g — 5.3.11 6.31
32 故障切换试验√f — 5.2.7 6.32
注:“√”表示必做的项目,“—”表示不做的项目。
a 仅适用于液冷充电机。
b 仅适用于牵引变压器辅助绕组供电、供电网直流供电和列供变流器供电的充电机。
c 仅适用于牵引变压器辅助绕组供电、供电网直流供电和辅助变流器三相交流输出供电的充电机。
d 仅适用于牵引变压器辅助绕组供电、供电网直流供电、辅助变流器三相交流输出供电和列供变流器供电的充
电机。
e 仅适用于多模块并联的充电机。
f 仅适用于具有冗余备份功能的充电机。
g 仅适用于有盐雾要求的充电机。
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8.1 标志
每台产品均应在易见部位牢固安装有耐久、不易腐蚀、标注清晰的铭牌和其他标志,在产品寿命周
期内应能清楚辨识。铭牌应至少标明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型号;
c) 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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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制造年月;
e) 质量;
f) 制造商。
8.2 包装
8.2.1 产品包装应牢固,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损坏。
8.2.2 包装箱内至少应附有以下文件:
a) 装箱单:注明产品装箱日期;
b) 产品合格证、附件清单;
c)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至少包含电气和机械接口、外形尺寸)。
8.2.3 包装箱外至少应注明:
a) 制造商名称;
b)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c) 注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勿受潮湿”“倾斜度限值”等标志。
8.2.4 出厂时,应随产品技术文件明确标称输入电压。
8.3 运输和储存
8.3.1 产品应正置运输,并不应有剧烈振动、撞击,运输过程中不应对产品造成任何损伤。
8.3.2 应储存在空气流通,无腐蚀性气体、无暴晒、无淋雨的室内环境,储存环境温度为-40℃~+70℃,储
存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做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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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TB/T1484.1 机车车辆电缆 第1部分:动力和控制电缆
[2] TB/T1484.3 机车车辆电缆 第3部分:通信电缆
[3] TB/T1508 机车电气屏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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