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ICS 47.020.30 CCS U 40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CANSI 12002—2026
船舶燃油管理系统
Marine fuel management system
2026-06-12 发布 2026-07-07 实施
中国 船舶 工业 行业 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系统组成及配置 2
4.1 系统组成 2
4.2 系统配置 2
5 一般要求 3
5.1 安装方式 3
5.2 功能要求 3
6 技术要求 4
6.1 外观质量 4
6.2 性能要求 4
6.3 环境适应性 5
6.4 电磁兼容性 6
7 试验方法 7
7.1 外观试验 7
7.2 性能试验 7
7.3 环境适应性试验 7
7.4 电磁兼容性试验 8
8 检验规则 8
8.1 检验分类 8
8.2 型式检验 8
8.3 出厂检验 9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10
9.1 标志 10
9.2 标签 10
9.3 包装 10
9.4 运输 10
9.5 贮存 10
附录 A(资料性) 能效运营指数(EEOI)计算方法 11
A.1 燃油量与 CO2 量转换系数 11
A.2 能效运营指数(EEOI)计算 11
附录 B(资料性) 碳强度指标(CII)计算方法 12
B.1 碳强度指标(CII)计算 12
参考文献 1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远望仪器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流量仪表分公司、西安国仪测控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诺盈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西安东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鼎正过程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科奥流量仪表有限公司、成都科力深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唯量工控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浙江康比利电气有限公司、上海研途船舶海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鲲鹏、吉承成、刘新辉、邹明伟、朱力、黄学辉、郭立勋、李军荣、亢磊、刘争强、王旭、刘海锋、袁冠群、陈梅胜、单以洋、张俊、李建、曾智杰、魏东、章艺、符栋梁、李佳桐、李荣平、 曾俊博。
II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燃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的系统组成及配置、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船舶燃油补给量、燃油消耗量的精确测量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10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 : 振动(正弦)
GB/T 2423.16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J和导则:长霉
GB/T 2423.101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倾斜和摇摆
GB/T 3783-2019 船用低压电器基本要求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6113.201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2-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传导骚扰测量
GB/T 6113.2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2-3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
测量方法辐射骚扰测量
GB/T 10250-2025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电磁兼容性金属船体船舶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第3部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1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0Hz~150kHz共模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GB/T 28561-2023 船舶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和测量仪表
GB/T 30148-2013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燃油补给量 fuel delivery volume
船舶进行燃油补给作业时,通过计量整个补给过程所确定的燃油量。 3.2
燃油消耗量 fuel consumption
船舶主机、发电机以及锅炉等燃料消耗设备在运行时对燃油的消耗量。 3.3
质量流量计 mass flow meter
用于直接测量和显示燃油量的设备。
4 系统组成及配置
4.1 系统组成
船舶燃油管理系统示意图见图1。
船端燃油管理系统(计算机)
数据采集单元
移动式质量流量计固定式质量流量计
船端网络通讯设备
岸端卫星通讯终端
右舷质量流量计电缆快插箱
服务器
电源输入部分
左舷质量流量计电缆快插箱
图 1 系统示意图
4.2 系统配置
系统配置应符合表1的要求。
2
表 1 系统配置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备注
主电源(交流220V)
-
备用电源(直流24V)
3
4
数据采集单元(控制箱)
5
6
7
液位传感器
8
流量计电缆快插箱
9
移动式流量计(0.15级)
用于重油、轻油补给时计量
10
固定式流量计(0.2级)
用于主机燃油进油计量、主机燃油回油计量等
5 一般要求
5.1 安装方式
系统的安装方式符合下列要求:
a) 质量流量计宜安装在完全充满被测介质的水平管道上。
b) 若质量流量计安装于垂直管道上时,应安装于管道的低处。
c) 当系统用于测量易挥发性液体时,质量流量计出口处压力应高于液体的饱和蒸汽压力;
d) 质量流量计不应安装于泵入口管道;
e) 安装在水平管道上的 U 管型质量流量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测量气体时,U 型管应置于管道上方;
2) 测量液体时,U 型管应置于管道下方。
f) 安装在水平管道上的直管型质量流量计,应充分考虑介质温度对变送器的影响。变送器处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 60 ℃。
g) 若质量流量计的直径大于80 mm,应添加支撑。
h) 若被测液体中含有气体,应添加除气器。
i) 质量流量计前后应设置切断阀和旁通阀。
5.2 功能要求
5.2.1 零位校准
系统的质量流量计每次拆装后,应进行零位校准操作。零位校准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 质量流量计内部充满测量介质;
b) 测量介质处于静止状态。
5.2.2 断电保护和自动保护
5.2.2.1 系统主电源失电时,应具备不小于 15 min 的正常工作能力。
5.2.2.2 系统主电源持续失电时间超过 15 min 时,应自动保存全部系统数据,随后自行关闭。
5.2.2.3 系统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启动并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5.2.3 燃油补给量监测
在燃油补给管路上安装质量流量计,用于显示燃油补给量。
5.2.4 燃油消耗量监测
在燃油供油和回油管路上安装质量流量计,用于计量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燃油消耗量。
5.2.5 航行数据采集
5.2.5.1 系统应能够采集船载 GPS/北斗设备输出的信息,用于系统记录船舶位置及国际标准时(UTC)
时间,支撑系统相关功能的运行和发布。
5.2.5.2 系统应能够采集船载计程仪设备输出的信息,用于系统记录船舶速度及累积里程,支撑系统相关功能的运行和发布。
5.2.6 数据采集频率
系统对关联数据的采集频率应不低于1次/s。
5.2.7 备份数据存储
系统对备份数据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80天。
5.2.8 数据发布
5.2.8.1 实时查询报表
系统应设置自由查询时间区间,能够自动计算和发布查询时间区间内船舶的燃油补给量、燃油补给时间段、燃油消耗量、单台设备燃油消耗量以及航行里程。
5.2.8.2 正午报表
系统统计周期应设定为上一日12时起至当日12时止,以当日12时作为数据发布时间点,能够自动计算并发布本船的燃油补给量、燃油补给时间段、燃油消耗量、单台设备燃油消耗量及航行里程。
5.2.8.3 航次报表
系统统计周期应设定为航次起始时段,以航次结束时间作为数据发布节点,能够自动计算并发布本船的燃油补给量、燃油补给时间段、燃油消耗量、单台设备燃油消耗量及航行里程。
5.2.9 能效与碳强度计算
系统应能够自动计算下列国际通用能效指标:
a) 能效运营指数(EEOI),指数计算方法见附录 A;
b) 碳强度指标(CII),指标计算方法见附录 B。
6 技术要求
6.1 外观质量
系统外观应无腐蚀、涂层剥落、起泡等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件无松动,铭牌、标记符合图样规定,字迹清晰。
6.2 性能要求
6.2.1 电源稳定性
开展电源稳定性试验后,系统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6.2.2 绝缘电阻
在交变湿热试验、低温试验及耐电压试验前进行绝缘电阻测量,控制箱的接线端子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 M Ω。
在交变湿热试验、低温试验及耐电压试验后进行绝缘电阻测量,控制箱的接线端子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 M Ω。
6.2.3 电源波动
6.2.3.1 主电源供电
在使用主电源(220VAC)供电情况下,控制箱按表2规定的每种波动组合情况下运行15 min后,应能连续地进行正常工作。
表 2 主电源供电波动试验
电压稳态波动(%)
频率稳态波动(%)
+6
+5
-5
-10
6.2.3.2 备用电源供电
在使用备用电源(24VDC)供电情况下,控制箱按表3规定的每种波动组合情况下运行15 min后,应能连续地进行正常工作。
表 3 备用电源供电波动试验
电压周期性波动(%)
+10
6.2.4 耐电压
质量流量计接线端子与壳体之间,应能承受频率为50Hz、 电压为550 V的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无击穿和闪络现象,试验后,绝缘电阻应≥100 M Ω。
控制箱的电源接线端子与壳体之间,应能承受频率为50 Hz、 电压为2000 V的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 min的耐电压试验,无击穿和闪络现象,试验后,绝缘电阻应≥100 M Ω。
6.3 环境适应性
6.3.1 低温
控制箱在承受-25 ℃ ±3 ℃的低温试验2 h后,应能连续地进行预期的工作,无性能降低或者功能的丧失。
6.3.2 高温
控制箱在承受55 ℃±2 ℃的高温试验16 h后,应能连续地进行预期的工作,无性能降低或者功能的丧失。
6.3.3 倾斜
控制箱经历GB/T 28561-2023中表1第11项规定的试验参数的静态倾斜试验,应能连续地进行预期的工作,无性能降低或者功能的丧失,无异常和受损现象。
6.3.4 振动
控制箱在经历GB/T 28561-2023中表1第10项规定的试验参数的振动试验,应能连续地进行预期的工作,无性能降低或者功能的丧失,无异常和受损现象。
6.3.5 交变湿热
控制箱在经历GB/T 28561-2023中表1第8项规定的试验参数的交变湿热试验后,应能连续进行预期的工作,无性能降低或功能的丧失,并且绝缘电阻应符合6.2.2的要求。
6.3.6 盐雾
设备的控制箱、质量流量计、传感器在经历GB/T 28561-2023中表1第9项规定的试验参数的盐雾试验Kb后,应能连续进行预期的工作,无性能降低或功能的丧失,绝缘电阻应符合6.2.2的要求,并且用肉眼检查金属表面应无明显变质和腐蚀。
6.3.7 耐霉
设备的控制箱、质量流量计、传感器应具有耐霉性能,其外露于空气中的绝缘零部件经长霉试验后,长霉面积一般不应超过GB/T 2423.16-2022中13.3规定的2b级长霉或按工厂、用户和船检部门同意的指标。
6.4 电磁兼容性
6.4.1 静电放电抗扰度
静电放电抗扰度应符合GB/T 30148-2013中第9章的规定。
6.4.2 射频传导抗扰度
射频传导抗扰度应符合GB/T 30148-2013中第11章的规定。
6.4.3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应符合GB/T 30148-2013中第10章的规定。
6.4.4 低频传导抗扰度
低频传导抗扰度应符合GB/T 10250-2025中表4的相关要求。
6.4.5 电快速瞬变脉冲抗扰度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应符合GB/T 30148-2013中第12章的规定。
6.4.6 浪涌(冲击)抗扰度
浪涌(冲击)抗扰度应符合GB/T 30148-2013中第13章的规定。
6.4.7 辐射发射
辐射发射应符合GB/T 10250-2025中表4的相关要求。
6.4.8 传导发射
传导发射应符合GB/T 10250-2025中表4的相关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试验
用目测法检查系统设备的外观质量,结果应符合6.1的要求。
7.2 性能试验
7.2.1 电源稳定性试验
控制箱正常运行期间,5 min内进行3次断电操作,每次断电持续30 s,断电结束后恢复供电,测试控制箱的电源稳定性,结果应符合6.2.1的要求。
7.2.2 绝缘电阻试验
按照GB/T 3783-2019中表2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2.2要求。
7.2.3 电源波动试验
按照表2、表3的规定,在每种波动情况下各运行15 min,结果应符合6.2.3的要求。
7.2.4 耐电压试验
试验前测量受试设备的绝缘电阻,受试设备在各独立电路之间和所有电路对地之间进行耐电压试验,结果应符合6.2.4的要求。
7.3 环境适应性试验
7.3.1 低温试验
按照GB/T 2423.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3.1的要求。
7.3.2 高温试验
按照GB/T 2423.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3.2的要求。
7.3.3 倾斜试验
按照GB/T 2423.10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3.3的要求。
7.3.4 振动试验
按照GB/T 2423.10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3.4的要求。
7.3.5 交变湿热试验
按照GB/T 2423.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试验前应测量受试设备的绝缘电阻。试验结束恢复后,测量受试设备的绝缘电阻并进行性能试验,结果应符合6.3.5的要求。
7.3.6 盐雾试验
按照GB/T 2423.18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试验前应测量受试设备的绝缘电阻。试验结束后,应将受试设备置于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4 h~6 h,紧接着应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和性能试验,结果应符合6.3.6的要求。
7.3.7 耐霉试验
按照GB/T 2423.1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3.7的要求。
7.4 电磁兼容性试验
系统的电磁兼容性项目测试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电磁兼容性试验方法
测试项目
测试方法
静电放电抗扰度
按照GB/T 17626.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射频传导抗扰度
按照GB/T 17626.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按照GB/T 17626.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低频传导抗扰度
按照GB/T 17626.1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按照GB/T 17626.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浪涌(冲击)抗扰度
按照GB/T 17626.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辐射发射
按照GB/T 6113.20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传导发射
按照GB/T 6113.20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船舶燃油管理系统的检验分为两类:
a) 型式检验;
b) 出厂检验。
8.2 型式检验
8.2.1 检验时机
系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每四年应检验一次;
d) 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2.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5。
表 5 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要求章条号
检验方法章条号
外观质量
●
6.1
7.1
电源故障
6.2.1
7.2.1
绝缘电阻
6.2.2
7.2.2
电源波动
6.2.3
7.2.3
耐电压
6.2.4
7.2.4
低温
6.3.1
7.3.1
高温
6.3.2
7.3.2
倾斜
6.3.3
7.3.3
振动
6.3.4
7.3.4
交变湿热
6.3.5
7.3.5
11
盐雾
6.3.6
7.3.6
12
耐霉
6.3.7
7.3.7
13
6.4.1
7.4.1
14
6.4.2
7.4.2
15
6.4.3
7.4.3
16
6.4.4
7.4.4
17
电快速瞬变脉冲抗扰度
6.4.5
7.4.5
18
浪涌冲击抗扰度
6.4.6
7.4.6
19
6.4.7
7.4.7
20
6.4.8
7.4.8
注:“ ● ”必检项目;“- ”不检项目。
8.2.3 受检样品数
受检样品不少于2个。
8.2.4 合格判据
当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要求时,则系统的型式检验合格。当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改进,并应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及相关项目进行复验。若复验项目均符合要求时,则仍判定系统的型式检验合格。若复验项目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系统的型式检验不合格。
8.3 出厂检验
8.3.1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5。
8.3.2 受检样品数
出厂检验应逐台检验。
8.3.3 合格判据
当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要求时,则判定系统的出厂检验合格。当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允许在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后,继续对不合格项及相关项目进行复验。若复验项目均符合要求时,则仍判定系统的出厂检验合格。若复验项目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系统的出厂检验不合格。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每套系统应在明显部位设置铭牌,铭牌上应有以下内容:
a) 系统名称及型号;
b) 系统出厂日期(编号);
c) 系统的主要参数;
d) 制造厂名称;
e) 防护等级;
f) 防爆标志及证书号。
9.2 标签
系统设备标签上应有以下内容:
a) 名称、型号;
b) 系统设备编号;
c) 制造厂名和厂址;
d) 执行标准号;
e)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9.3 包装
9.3.1 系统的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规定。
9.3.2 系统内包装应采用泡沫塑料,外包装应采用木箱。
9.3.3 系统包装箱内应包括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明;
b) 使用说明书。
9.4 运输
系统可使用常规交通工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和剧烈碰撞。
9.5 贮存
系统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并远离热源的室内场所。
附录 A
(资料性)
能效运营指数(EEOI)计算方法
A.1 燃油量与CO2 量转换系数
CF 是燃油消耗量(单位:g)和基于碳含量 CO2 排放量(单位:g)之间的无量纲转换系数。
表 A.1 燃油消耗量
燃油类型
参照
碳含量
CF(t-CO2/t-燃油)
柴油/汽油
ISO8217DMC至DMX级
0.875
3.206000
轻燃油LFO
ISO8217RMA至RMD级
0.86
3.151040
重燃油HFO
ISO8217RME至RMK级
0.85
3.114400
液化石油气LPG
丙烷、丁烷
0.819
0.827
3.000000
3.030000
液化天然气LNG
0.75
2.750000
A.2 能效运营指数(EEOI)计算
一个航次的能效运营指数(EEOI)按式(1)计算:
EEOI · ···················································· (1)
某段时间或多个航程的能效运营指数(EEOI)平均值按式(2)计算:
AverageEEOI
式中:
j——燃油类型;
i——航程数;
FCij——在航程i中燃油j的消耗量;
CFj——燃油j的消耗量与CO2量转换系数;
mcargo——所载货物(TEU、人)的总和(吨);
D——对应于所载货物所做功的距离(海里)。
注:EEOI的单位取决于所载货物和所做功的测量,例如吨CO2/载重吨*海里、吨CO2/TEU*海里、吨CO2/人*海里。应注意
公式2并不是简单的对航程i的EEOI值求平均值。
附录 B
碳强度指标(C II)计算方法
B.1 碳强度指标(C II)计算
碳强度指标(CII)的计算参考《船舶营运碳强度评估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III部分编制与验证指南(2024)》,计算方法详见式(3):
CFj——碳转换系数;
FCj——燃油总质量;
Dt——总航行距离;
TFj——与STS或穿梭油船相关的燃油消耗量;
yi——编号系统;
FCelectrical.j——与电力修正相关的燃油消耗量;
FCboiler.j——与锅炉修正相关的燃油消耗量;
FCother.j——其他燃油消耗量修正系数;
fi——冰级船舶载运能力的修正系数;
fm ——IA Super冰级和IA冰级及相关船级社对应冰机船舶的修正系数;
fc ——化学品船的舱容修正系数;
fi,VSE——自愿结构加强修正系数;
Capacity——载运能力。
注1:若采用航次调整FCvoyage.j来修正,则该航次中不可采用FCelectric.j、FCbolier.j和FCother.j修正系数进行二次修正计算。
注2:若采用修正系数进行修正计算时,当TFj>0,则FCelectric.j、FCbolier.j和FCother.j修正系数取值均为0。
参考文献
[1]《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25)》 中国船级社
[2]《船舶智能能效管理检验指南(2018)》 中国船级社
[3]《智能船舶规范(2020)》 中国船级社
[4]《船舶 CO2 排放监测、报告和验证实施指南(2018)》 中国船级社
[5]《船舶营运碳强度评估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 III部分编制与验证指南(2024)》 中国船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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