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628-2025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和风险预警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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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前言

本标准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 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第二批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2〕 104 号)的要求,由保定市市政维护中心、中科云图科技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联合编制而成。

本标准共分为 8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技术准备;5.探测方法;6.验证与成因调查;7.风险评估与预警;8.报告编制与数字化应用。

本标准由保定市市政维护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绿色建筑推广与建设工程标准编制中心负责管理。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保定市市政维护中心(地址:保定市莲池区永华大街 698 号,邮政编码:071000,电话:0312-2017806,邮箱:bdszwhc@163.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员名单:

主编 单位: 保定市市政维护中心

中科云图科技有限公司

参编 单位: 河北大学

河北交规院瑞志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保定市城市设计院

保定市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邢台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主要起草人: 安志敏王继伟史京晶程海东张 萧高云泽李文彬方有亮王联芳安志伟赵宏杰陈 勇唐凤喜郭 涛曹军英黄爱东汪 涛杨三强李素格赵雪松陈建辉李 淼张 闯李红德刘 猛张金玲刘春雷朱善勇郎旭国方 静张森 张旭 闫景皓水 素崔 薇孟宁 孟浩东王 珊武冬雪王 坤郭秀腾康世尊李旭灿温 光陈智超张金良侯宝利刘 庆仵永杰

审查 人员: 任俊杰朱尚清郭 瑞赵亚尊徐静涛李忠 李红鸽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4

3 基本规定 6

4 技术准备 8

5 探测方法 10

5.1 一般规定 10

5.2 二维探地雷达法 12

5.3 三维探地雷达法 14

5.4 高密度电阻率法 16

5.5 瞬态面波法 18

5.6 地震反射波法 20

5.7 瞬变电磁法 22

5.8 微动勘探法 24

6 验证与成因调查 26

6.1 塌陷隐患验证 26

6.2 成因调查 27

7 风险评估与预警 28

7.1 一般规定 28

7.2 风险评估 28

7.3 风险等级划分 32

7.4 风险预警建议 33

8 报告编制与数字化应用 35

8.1 报告编制 35

8.2 数字化应用 36

附录 A 探测记录表 39

附录 B 塌陷隐患探测成果统计表 45

附录 C 道路区间塌陷风险等级计算表 48

本标准用词说明 49

引用标准名录 50

附:条文说明 51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4

3 Basic Requirements 6

4 Technical Preparation 8

5 Detection Method 10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0

5.2 Ground Penetrating Radar Method 12

5.3 3D Ground Penetrating Radar Method 14

5.4 High Density Resistivity Method 16

5.5 Transient Surface Wave Method 18

5.6 Seismic Imaging Method 20

5.7 Transient Electromagnetic Method 22

5.8 Microtremor Exploration 24

6 Verification and Cause Investigation 26

6.1 Risk Verification 26

6.2 Cause Investigation 27

7 Risk Assessment and Early Warning 28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28

7.2 Evaluation of Risk Probability 28

7.3 Classification of Risk Level 32

7.4 Risk Early Warning Suggestion 33

8 Report Compilation and Digital Application 35

8.1 Report Preparation 35

8.2 Digital Application 36

Appendix A Detection Record Sheet 39

Appendix B Statistical Table of Collapse Vulnerabilities 45

Appendix C Road Collapse Risk Level Calculation Table 48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49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50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51

1 总则

1.0.1 为规范河北省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工作,统一道路塌陷风险预警方法,建立数字化应用系统,提高城镇道路安全运行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和风险预警。

1.0.3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和风险预警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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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道路塌陷隐患 road collapse hazard

对道路运行安全造成危害的地下空洞、地层脱空、土质疏松和富水等道路结构异常形态。

2.1.2 道路塌陷隐患探测 road collapse hazard detection

采用地球物理方法探测道路塌陷隐患,查明其类型、位置和规模等属性特征的活动。

2.1.3 探地雷达法 ground penetrating radar method

通过研究高频电磁波在介质中的传播速度、介质对电磁波的吸收以及电磁波在介质分界面的反射等,探查地下介质的一种电磁波法。

2.1.4 三维探地雷达法 3D ground penetrating radar method

采用阵列天线技术,通过单次扫描,能够形成高密度立体电磁波数据的一种探地雷达。

2.1.5 高密度电阻率法 multi-electrode resistivity method

通过电极阵列技术同时实现电测深和电剖面测量,获得二维或三维的电阻率分布,进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电阻率法。

2.1.6 瞬态面波法 surface wave exploration

利用人工震源激发产生的弹性波在介质中传播,通过分析所接收记录的瑞雷面波的频散特性,解决有关地质问题的方法。

2.1.7 地震映像法 seismic imaging method

利用人工震源激发,以相同偏移距逐步移动激发点和接收点,

2

通过分析所接收回波数据的幅度和相位信息,探查地质结构的方法。

2.1.8 瞬变电磁法 transient electromagnetic method (TEM)

利用不接地回线或接地线源向地下发射一次脉冲激发电磁场,在一次脉冲磁场间歇期间利用线圈或接地电极观测地下介质中的二次感应涡流场,从而探测地下介质电性分布特征的一种电磁法,属于时间域电磁法。

2.1.9 微动勘探法 microtremor exploration

利用天然微动信号激发产生的弹性波在介质中传播,通过分析、处理和提取所接收记录的面波频散信息,反演获得地下横波速度变化规律,进而探查地质结构的方法。

2.1.10 疏松体 loosely infilled void

局部密实度明显低于周边的不良地质体。

2.1.11 富水体 water-rich void

含水量明显高于周边土体的不良地质体。

2.1.12 脱空 cavity underneath pavement

地面硬壳层与地基土之间发育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洞体。

2.1.13 空洞 void

地下土体中自然发育和人工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洞体。

2.1.14 覆跨比 thickness-span ratio

塌陷隐患上覆土层厚度与塌陷隐患水平方向最大跨度之比。

2.1.15 测线 survey line

由一系列观测点组成的线状轨迹。

2.1.16 干扰源 interference source

在塌陷隐患探测中,影响探测信号质量、数据信噪比和探测深度的各种干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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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7 定期探测 periodic detection按照固定周期进行的探测。

2.1.18 专项探测 special detection为完成专项任务进行的探测。

2.1.19 应急探测 emergency detection

突发事件发生后为保障安全进行的探测。

2.1.20 风险预警 risk warning

根据塌陷隐患的数量、规模、埋深、成因、道路养护等级,评价塌陷隐患的塌陷风险,同时结合多期塌陷隐患探测结果,对所在路段的塌陷风险变化趋势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预警。

2.1.21 风险等级 level of risk

根据塌陷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及风险后果等级综合确定的风险程度指标。

2.2 符号

D ——探测深度;

d ——塌陷隐患净空最大高度;

h0 ——塌陷隐患埋深;

L0 ——塌陷隐患水平跨度; Lroad ——道路区间长度;

n ——道路区间塌陷隐患数量;

P ——塌陷隐患风险发生可能性指数;

Pc ——塌陷隐患成因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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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 ——塌陷隐患净深风险系数;

Pi ——第 i 个塌陷隐患的风险指数;

Pr ——塌陷隐患覆跨风险系数;

Ps ——塌陷隐患面积风险系数;

Proad ——道路区间塌陷风险发生可能性指数; r ——空洞或脱空覆跨比;

S ——塌陷隐患面积;

W1 ——塌陷隐患净深风险系数权重;

W2 ——塌陷隐患面积风险系数权重;

W3 ——塌陷隐患覆跨风险系数权重;

W4 ——塌陷隐患成因风险系数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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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 规定

3.0.1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应结合既有岩土工程、市政设施、水文气象、历史塌陷等资料,选用合理的探测方法,查明探测区域内道路塌陷隐患的属性特征,并进行风险评估与预警,提出风险管控对策。

3.0.2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可分为定期探测、专项探测和应急探测。

3.0.3 城镇道路定期探测应根据地质条件、地下管线状况、道路养护等级,并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 中常规检测周期确定,宜符合下列规定:

1 Ⅰ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探测周期为 1 年~2 年;

2 Ⅱ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探测周期为 2 年~3 年;

3 Ⅲ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探测周期为 3 年~5 年。

3.0.4 专项探测应在城镇重大活动举行前、洪涝或地震等灾害发生后、重大工程施工时,在影响范围内的道路上开展,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地铁站点、地下盾构、深基坑、顶管等地下工程施工时,应在竣工后对影响范围道路进行专项探测;

2 城镇重大活动举行前 3 个月内,应对活动场馆周边道路进行专项探测;

3 洪涝灾害发生后 2 个月内,应对过水道路进行专项探测;

4 地震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对灾害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塌陷风险进行评估,风险等级达到Ⅱ级以上级别时,应在 2 个月以内进行专项探测;

5 新建、改扩建道路移交给管理单位前宜进行专项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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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道路经专项探测后应纳入相应定期探测范围。

3.0.5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开展应急探测:

1 道路塌陷;

2 管道破损漏水;

3 路面明显沉降;

4 在建地下工程涌水。

3.0.6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应采用初测和复测相结合的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初测应对测区进行全面探测,并确定重点探测区;

2 复测应对重点探测区进行加深加密探测,并查明塌陷隐患的属性。

3.0.7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后,应采用钻探法对探测结果进行验证,确定塌陷隐患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并形成成果报告。

3.0.8 探测设备应性能稳定、状态良好,定期维护和保养;探测作业人员应经技术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0.9 进行探测作业的车辆应为经过备案的专项作业车, 占道围蔽探测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 GA/T 900 的规定。

3.0.10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后,应对塌陷隐患和道路区间进行塌陷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控对策。

3.0.11 宜将道路塌陷隐患探测纳入城镇道路养护工作中,与道路养护计划相结合,纳入道路养护系统和管理档案。

3.0.12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宜与城市智慧管网系统相结合,可利用管道渗漏智能检测、水压智能检测等设备综合判定。

3.0.13 应建立数字化系统对塌陷隐患等地下空间信息进行管理与应用,塌陷隐患探测数据应进行保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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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术 准备

4.0.1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技术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料收集;

2 现场踏勘;

3 探测方法选择;

4 有效性试验;

5 探测方案编写。

4.0.2 探测前应收集的与探测有关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区内道路工程、地下工程等设计和施工资料;

2 测区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图和测量控制资料;

3 测区内地下管线分布、检测或监测相关资料;

4 最近一期道路塌陷隐患探测成果;

5 测区内近三年道路塌陷信息和修复资料。

4.0.3 现场踏勘宜包含下列内容:

1 测区道路的车流量、车道数、 占道等工作现状条件;

2 测区道路探地雷达典型干扰源的分布情况;

3 测区道路明显下陷、破损、开裂、修补等区域的分布情况;

4 测区道路探测时段内地下顶管、基坑、地铁等施工区域分布与现状。

4.0.4 探测方法应根据工作要求、场地干扰因素和作业条件等选择。

4.0.5 正式探测前应根据探测要求,通过有效性试验确定探测方法、采集方式和采集参数。

4.0.6 探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探测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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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据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

3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作业环境分析;

4 重难点分析和应对措施;

5 仪器设备和人员组织;

6 测线布设及工作量;

7 进度计划和质量保证;

8 安全作业保障及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9 拟提交的成果内容。

4.0.7 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前,宜对探测区域内路基的介电常数、电阻率等地球物理参数进行试验或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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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探测 方法

5.1 一般 规定

5.1.1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选用的地球物理探测方法应符合探测环境要求。

5.1.2 复杂探测环境或单一方法存在多解性时,宜采用多种方法综合探测。

5.1.3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方法或方法组合宜根据探测目的按表

5.1.3 确定。

表 5.1.3 地球物理探测方法的适用性

探测方法

塌陷隐患类型

探测深度D

适用条件

脱空

空洞

疏松 体

富水 体

二维探地雷达法

D ≤ 7.0m

大面积或局部探测,路面平坦、干燥、无积水

三维探地雷达法

D ≤ 5.0m

高密度电阻率法

-

3.0m < D ≤30.0m

局部探测,接地条件良好,地下无低阻屏蔽层

瞬态面波法

3.0m < D ≤ 20.0m

局部探测,震动干扰小

地震

反射波法

D ≤ 20.0m

局部探测,无陡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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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5.1.3

瞬变电磁法

3.0m < D ≤ 30.0m

局部探测,无强电磁干扰

微动勘探法

局部小范围探测,电磁干扰小,震动噪声较大,地表宜平坦,无临空面、陡立面,塌陷隐患需具有一定规模

注:●适用;○可选;-不适用。

5.1.4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测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线宜沿道路行进方向布设;

2 应根据道路宽度和测线宽度计算测线条数;

3 测线应覆盖交叉路口;

4 复测测线宜沿两个方向垂直布设,特殊情况可加密布设。

5.1.5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的测量工作应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

5.1.6 使用地球物理方法进行道路塌陷隐患探测时应消除或减弱干扰源的影响。

5.1.7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应按照不同探测方法和工程性质及时填写现场探测记录表,探测记录表见本标准附录 A。

5.1.8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成果解释应结合探测区域的地质资料、地上和地下设施及周边工程环境等资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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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二维探地雷达法

5.2.1 车行道初测宜使用车载探地雷达设备,非车行道初测宜使用便携式探地雷达设备。

5.2.2 车载探地雷达应选择不少于两种频段的天线,并宜保证100MHz~200MHz 频段和 200MHz(不含)~600MHz 频段天线至少各一副。

5.2.3 正式探测前应根据深度和精度要求,通过试测确定下列内容: 1 雷达天线主频;

2 天线离地高度;

3 采集方式和采集参数。

5.2.4 车行道探测应配备定位测量装置,宜采用卫星定位和惯性导航的组合测量模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数据接收帧率应大于或等于10fps;

2 定位数据平面精度应大于或等于5.0cm;

3 定位数据高程精度应小于或等于20.0cm;

4 应支持差分信号接收功能;

5 应支持接收CORS定位坐标。

5.2.5 车行道探测应配备影像记录设备,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在检测平台前、后、右3个方向;

2 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1080P;

3 具有夜视功能;

4 帧率大于或等于25帧/s。

5.2.6 二维探地雷达测线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沿道路行进方向布设且覆盖两端路口全部范围;

2 广场、学校、医院、厂区等人口密集区宜交叉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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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测线间距宜小于被测目标宽度的 1/2。

5.2.7 天线主频选择应符合探测深度和精度的要求,当多种频率的天线均能满足探测深度要求时,宜选择频率相对较高的天线。

5.2.8 现场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测距轮触发采集时,采集前应对测距轮距离精度进行标定;

2 当采用时间触发连续采集时,雷达移动速度应均匀;

3 初测时道间距不宜大于 5cm,复测时道间距不宜大于 2cm;

4 当发现疑似塌陷隐患时,应进行标记,并及时进行复核;

5 当不具备探测条件时,应记录其位置和范围,待具备探测条件后补充探测。

5.2.9 数据采集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数据的信噪比应满足数据处理、解释的需要;

2 数据信号削波部分不宜超过全剖面的5%;

3 数据剖面上不应出现连续的坏道或丢道;

4 现场记录信息应完整,且与探测数据保持一致。

5.2.10 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进行零点校正,确定地面反射点位置;

2 应对自由连续采集的数据进行水平距离归一化处理;

3 可根据需要选取频率滤波、背景消除、反褶积、偏移归位、空间滤波、增益调整等处理方法;

4 改变信号振幅特征的处理宜在其他方法完成后进行。

5.2.11 数据解释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根据振幅、相位、频谱特征进行异常识别和提取;

2 应结合现场记录和调查资料,排除干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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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宜结合地下设施现状和历史塌陷等资料进行解释。

5.2.12 解释结果应包括探地雷达测线平面布置图、塌陷隐患平面分布图、塌陷隐患雷达剖面图。

5.3 三维探地雷达法

5.3.1 三维探地雷达宜用于路面以下 5.0m 以内的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天线主频宜在 200MHz~600MHz之间。

5.3.2 正式探测前应根据深度和精度要求,通过试测确定下列内容: 1 雷达天线主频;

2 雷达通道个数;

3 天线离地高度;

4 采集方式和采集参数。

5.3.3 车行道探测应配备定位测量装置,宜采用卫星定位和惯性导航的组合定位模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2 定位数据平面精度应大于或等于5cm;

3 定位数据高程精度应小于或等于20cm;

5.3.4 车行道探测应配备影像记录设备,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5.3.5 测线束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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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测线束布设应覆盖整个检测区域;

2 测线束应覆盖交叉路口;

3 测线束之间应有一定重叠,且重叠跨度宜不小于阵列天线通道间距。

5.3.6 现场数据采集应符合本标准第 5.2.9 条的规定,并应确保相邻测线束数据能够形成测区三维数据体。

5.3.7 数据采集质量除应符合本标准第 5.2.10 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区数据覆盖率达到100%;

2 深度方向上目标信号跟直达波重叠时,应使用更高频率天线重新采集;

3 数据丢道超过10%时,应降低移动速度,对该区域重新进行数据采集;

4 定位信息偏离道路,造成测线轨迹混叠时,应重新采集混叠区域数据。

5.3.8 水平轨迹切片发生异常扭曲时,应对扭曲偏离点进行纠偏处理,当扭曲长度超过测线长度 10%时,应重新采集该测线数据。

5.3.9 对重点或复杂区域除按切片显示处理外,还宜做旋转、透视、开挖等三维显示处理。

5.3.10 数据解释应根据纵向切片上的相位、幅度、同相轴连续性,以及横向切片和水平切片上的轮廓形态特征综合分析。

5.3.11 解释结果应包括塌陷隐患的类型、严重程度、中心点坐标、平面面积、埋藏深度和净空高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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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高密度电阻率法

5.4.1 高密度电阻率法适用于具有下列特征的隐患探测:

1 塌陷隐患与周围介质之间存在明显的电阻率差异;

2 具有良好的接地条件;

3 测区内表层没有极高、极低电阻屏蔽层;

4 测区内没有较强的工业电流、大地电流或电磁干扰。

5.4.2 高密度电阻率法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具有即时采集、显示以及对电缆、电极、系统状态和参数设置的监测功能;

2 多芯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和绝缘性能,芯线电阻应小于10Ω/km,芯间绝缘电阻应大于 5MΩ/km;

3 AB、MN 插头和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00MΩ;

4 输入阻抗不应小于50MΩ;

5 输出最大电压不应小于 450V,输出最大电流不应小于3A;

6 电位差测量允许误差不应大于±1.0%,分辨率应优于0. 1mV;

7 电流测量允许误差不应大于±1.0%,分辨率应优于 0. 1mA;

8 对 50Hz工频干扰抑制不应小于80dB;

9 应使用不锈钢电极或铜电极。

5.4.3 高密度电阻率法测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式探测前应进行方法试验,确定观测装置、排列长度、电极距等关键参数;

2 高密度电阻率法的测线不宜布置在地下管线的正上方或靠近地下管线的区域,尤其是金属管线、电力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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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同一排列的电极应呈直线布置,电极接地位置在沿排列方向上的偏差不宜大于极距的 1/10;在垂直排列方向上的偏差不宜大于极距的 1/5;

4 实施滚动观测时,每个排列的伪剖面底边的数据应衔接;

5 复杂条件下,应采用抗干扰能力和分辨率不同的至少两种观测装置进行探测,但不得相互替代观测数据;

6 对于每个排列的观测,坏点总数不应超过测量总数的 1%,对意外中断后的续测,应有不少于 2 个的重复点;

7 完成一种装置形式的测量,对同一条测线开始新装置形式测量之前,应重新测量接地电阻;

8 现场记录宜包含探测地点、测试参数、测线编号、文件名、测线位置、地面及附近异常环境等。

5.4.4 高密度电阻率法探测应考虑影响塌陷隐患识别的干扰因素。

5.4.5 高密度电阻率法的数据质量检查及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选择两层或两列进行重复观测,也可固定供电测量方式,采用相邻排列重合部分电极进行散点观测检查;

2 外业质量检查点应随机抽取、分布均衡,异常点或有疑问点应重点检查;检查量不应少于总工作量的 5%,且不应少于 1 个排列;

3 当因地表及浅层含水量变化或因地电干扰使得视电阻率的原始数据或系统观测数据出现异常点时,应剔除异常点后再进行质量评价,剔除点数不得超过该排列数据总点数的 1%;

4 质量检查统计的均方差不得超过 5%;

5 当外业数据质量不满足要求时应增加检查量,当检查量达到工作总量的 20%,质量仍不满足要求时,应重新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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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高密度电阻率法数据处理应使用质量合格的数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作业点地形坡度大于 15° 时,应进行地形校正;

2 数据预处理时,可进行数据平滑和滤波,对于个别无规律的数据突变点,可结合相邻测点数值进行修正;

3 可进行二维或三维反演。

5.4.7 高密度电阻率法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绘制电阻率等值线图时应设置色标,同一场地的色标宜保持一致;

2 单个探测剖面应分析确定剖面中的电性结构及其异常区;并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干扰体位置等资料,剔除干扰因素引起的异常;

3 不同的探测剖面应对比分析,研究异常特征、性质,找出这些剖面中电性特征类似的异常区域;

4 塌陷隐患属性应在分析异常电性特征的基础上,结合钻孔或其他相关资料解释。

5.4.8 高密度电阻率法成果图件宜包括测线平面布置图、视电阻率断面或反演电阻率成果图、塌陷隐患平面分布图。

5.5 瞬态面波法

5.5.1 瞬态面波法宜用于存在横波速度差异的分层介质探测,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塌陷隐患与其周边介质之间应存在速度或波阻抗差异;

2 测区内地表宜相对平坦,无临空面、陡立面,相邻检波器之间的高差应小于 1/2 道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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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瞬态面波法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仪器放大器的通道数不应少于 12 道;

2 仪器放大器的通频带应满足 0.5 Hz ~4000Hz;

3 放大器各通道的幅度和相位应一致,各频率点的幅度差应小于 5%,相位差不应大于采样间隔的一半;

4 仪器动态范围不应小于 120dB;

5 应具备剖面滚动采集功能。

5.5.3 瞬态面波法的检波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速度型检波器;

2 检波器的固有频率宜选用 4Hz~20Hz;

3 同一排列检波器之间的自然频率差不应大于 0. 1Hz,灵敏度和阻尼系数差不应大于 10%。

5.5.4 瞬态面波法数据采集前应进行有效性试验,方法与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道瞬态面波勘察技术规程》JGJ/T 143 的规定。

5.5.5 瞬态面波法测线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点间距应小于最小目标塌陷隐患地面投影等效直径的1/3;

2 应根据场地地形条件确定测线位置和检波器排列方式;

3 宜采用滚动排列的方式追踪塌陷隐患的分布;

4 排列的道间距应小于最小探测深度所需波长的 1/2。

5.5.6 瞬态面波法数据采集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道瞬态面波勘察技术规程》JGJ/T 143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波器应垂直地面安置,与地面耦合良好;

2 记录的近震源道不应出现削波,不应出现相邻坏道,不应超过使用道数的 10%。

19

5.5.7 影响瞬态面波法探测的主要干扰源可按以下因素统计:

1 位于测区或附近运转的工厂设备、施工的工程机械、行驶的交通工具等;

2 地下管线、管沟及井室、地下通道、地下防空洞、地下加固体、旧基础、树根等。

5.5.8 瞬态面波法数据处理和成果解释宜遵循下列原则:

1 选用频率-波数方法、高分辨率频率-波数方法或空间自相关方法等方法提取面波的频散曲线;

2 按半波长法进行深度转换,并按地层泊松比进行系数校正,绘制相速度-深度曲线;

3 结合现场调查资料和已有的钻探、其他物探资料等,对频散曲线的曲率变化进行解释;

4 根据相速度剖面或视横波速度剖面特征对塌陷隐患进行解释。

5.5.9 瞬态面波法探测成果图件应包括探测点频散曲线图、面波相速度或视横波速度剖面图及塌陷隐患解释成果图。

5.6 地震反射波法

5.6.1 地震反射波法探测塌陷隐患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塌陷隐患与周围介质之间应存在明显波阻抗差异;

2 塌陷隐患的几何尺寸与其埋藏深度之比不宜小于 1:10。

5.6.2 地震反射波法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仪器放大器的通道数不小于 12 道;

2 仪器放大器的通频带应满足 0.5Hz~400Hz;

3 放大器各通道的幅度和相位应一致,各频率点的幅度差应

20

小于 5%,相位差不应大于采样间隔的一半;

5.6.3 道间距、采样间隔、记录长度应根据探测深度和精度的要求确定。

5.6.4 地震反射波法测线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前应进行方法试验,确定偏移距、激发方式及检波器频率等;

2 检波器可选择单道或多道,多道时可选择不同频率检波器;

3 根据探测深度和精度要求确定点距、采样间隔、记录长度;

4 测线宜选择地形起伏较小、表层介质较为均匀的地段沿道路走向布设;

5 测线宜布设成直线,当测区条件限制时,测线可布设成折线,遇到陡坎时,应重新布设测线;

6 测线间距应不大于最小目标投影长度的 1/2,测点间距应不大于探测要求最小目标体投影宽度的 1/3。

5.6.5 影响地震反射波法探测的主要干扰源可按以下因素统计:

5.6.6 地震反射波法数据处理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应进行道炮编辑、坏道删除和静校正等数据预处理;

2 宜采用带通滤波法消除环境干扰;

3 可采用小波变换、预测反滤波、频率-波数域滤波、速度分

21

析等方法进行处理;

4 宜对地震波反射能量随深度的衰减进行补偿。

5.6.7 地震反射波法探测成果图宜包括地震映像测线平面布置图、地震映像剖面图、塌陷隐患平面分布图。

5.7 瞬变电磁法

5.7.1 瞬变电磁法探测塌陷隐患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塌陷隐患与周边介质之间存在明显电性差异;

2 测区内地表平坦;

3 测区内没有强电磁干扰。

5.7.2 瞬变电磁法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小发射电流应大于3A;

2 动态范围不小于 120dB;

3 等效输入噪声不大于 1μV;

4 对工频干扰抑制不小于 60dB。

5.7.3 瞬变电磁法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等值反磁通装置或中心回线装置;

2 探测前应进行参数选择试验,以确定观测装置形式、发射线圈参数、接收参数、观测基频等关键参数。

5.7.4 瞬变电磁法的测线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线应尽量布置在与异常目标走向垂直的方向上,点距与线距应能完整覆盖探测目标的分布范围;

2 发射和接收线框应避开铁路、地下金属管道、高压线、变压器、输电线等,测线宜按直线布置,当受场地条件限制时,可布置成折线。

5.7.5 瞬变电磁法现场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22

1 现场观测时,除最后 5 个测道外,其余观测值均应在噪声水平以上,否则应查明原因,并重复观测;

2 对瞬间干扰应暂停观测,排除干扰后再进行观测;

3 曲线出现畸变时,应查明原因并重复观测;必要时,可移动点位避开干扰源重测,并记录;

4 若曲线衰减变慢时,应扩大测道时间范围重复观测;

5 每个测点观测完毕后,应检查数据和曲线,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点观测;

6 应设计不少于总数量 10%的检查点,进行重复观测和一致性验证。

5.7.6 瞬变电磁法的数据质量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复观测数据的曲线形态和幅值应一致;

2 各测道数据幅值的均方相对误差宜小于 10%。

5.7.7 瞬变电磁法探测应统计如下干扰源:

1 附近的周期性电磁信号,如工业和民用电网产生的工频干扰、工业机械产生的稳定电磁源、低频电台或广播、附近电力管线产生的信号源等;

2 附近的电磁干扰源,如金属建(构)筑物、邻近的车辆、机械以及其引擎的电火花放电等;

3 地下管线、管沟及井室、地下通道、防空洞、加固体、旧基础等建(构)筑物。

5.7.8 瞬变电磁法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进行发射电流切断时间影响的改正处理,消除一次场影响;

2 宜剔除干扰大、质量差的数据;

3 宜对数据进行滤波处理;

4 可根据需要计算视电阻率、视深度、视时间常数、视纵向电导等参数;

23

5 宜结合已有的资料及现场调查资料,进行反演处理;

6 应绘制每个测点的衰减曲线、对应的视电阻率曲线、反演结果曲线;

7 应按测线绘制多测道图曲线、视电阻率剖面、反演结果模型剖面用于综合对比与解释;

8 应根据瞬变电磁多测道剖面图和视电阻率断面图进行塌陷隐患解释;

9 应结合调查资料进行塌陷隐患定性或半定量解释。

5.7.9 瞬变电磁法成果图宜包括瞬变电磁测线平面布置图、多测道剖面曲线图、视电阻率拟断面图和塌陷隐患平面分布图。

5.8 微动勘探法

5.8.1 微动勘探法探测道路地下塌陷隐患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探测目标与其周边介质之间应存在波阻抗差异;

2 探测目标的尺寸与其埋深之比应大于 1/10;

3 地面应相对平坦;

4 探测目标位于闹市区噪声和电磁干扰严重区域。

5.8.2 宜沿道路或隔离带边缘采用线形台阵观测方式;条件允许时,可选择采用圆形、内嵌三角形、“T” 形、“L”形或“十”字形等台阵观测方式。

5.8.3 检波器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波器应采用橡皮泥、黄油或熟石膏等将检波器牢固粘于地面或采用铁靴装置安置;

2 检波器应摆放在密实地面上并调水平,水平角应小于 2° ;

3 台阵中各检波器间的高差不宜大于 2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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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微动勘探法现场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现场振动干扰情况,选择合适的采集时机,避开测点附近的持续强震动干扰;

2 单次采集时间不宜少于 15min,探测现场存在非持续的干扰因素时,应延长信号采集时间。

5.8.5 微动勘探法外业探测记录按本标准附录 A.0.6 微动勘探法现场探测记录表填写现场记录。

5.8.6 微动勘探法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频率-波数方法(F-K)、空间自相关方法(SPAC)等方法提取面波的频散曲线;

2 采用三分量检波器时,可根据需要计算各拾振点的 H/V 曲线和台阵平均 H/V 曲线,并根据曲线特征进行道路塌陷隐患的判别和解释;

3 宜根据需要绘制面波相速度剖面或视 S 波速度剖面进行道路塌陷隐患的解释。

5.8.7 微动勘探法资料解释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应根据微动成果图件结合地质资料进行解释;

2 面波的深度转换可选用半波长法,并按泊松比进行系数校正,也可参照测区地质资料进行对比解释;

3 宜结合已知资料、剖面连续性等判断、识别道路塌陷隐患性质。

5.8.8 微动勘探法成果图件应包括:频散曲线(Vr-f)、H/V 曲线,及测线视横波速度剖面图、塌陷隐患解释成果图等。

25

6 验证与成因调查

6.1 塌陷隐患验证

6.1.1 城镇道路探测发现的疑似塌陷隐患应进行验证,城镇道路塌陷隐患现场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验证前应进行地下设施辨识,确保验证点位避开地下管线等设施;

2 验证点宜根据塌陷隐患类型、场地条件和危害后果进行选择;

3 应确定塌陷隐患的类型、埋深、位置、范围等信息;

4 验证结果与数据解释结果不一致时应以验证结果为准,并根据验证结果对物探结果进行修正。

6.1.2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验证点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洞、脱空、严重疏松体、富水体应全部验证;

2 一般疏松体的验证数量不宜少于总数的 20%,少于 3 处时应全部验证。

6.1.3 采用钻探法验证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地质钻、冲击钻等钻探方法;

2 验证点宜选在塌陷隐患的中心部位或异常信号反应最强位置;

3 钻探后宜进行标准贯入、动力触探等原位试验,条件允许时,增加含水量检测对比,对土体密实程度、含水量进行判别;

4 宜采用内窥设备对空洞或脱空内部结构、规模、含水状态等进行影像采集。

6.1.4 现场不具备钻探实施时,可采用其他物探方法进行复核。

26

6.1.5 钻探验证结果为空洞或严重脱空时,宜采用开挖方式进一步查明。

6.1.6 发生道路塌陷时,应及时在塌陷周边开展应急探测,确定影响范围、有无伴生塌陷隐患。

6.1.7 塌陷隐患验证结果应包括现场文字记录、照片和视频等数字化资料及验证结论。

6.2 成因 调查

6.2.1 塌陷隐患成因调查包括下列方面:

1 自然原因:土壤自沉降、地表水下渗、地下水侵蚀、冻融影响;

2 施工影响:施工回填不密实、地下盾构、地铁施工、管道非开挖施工、深基坑开挖;

3 构筑物影响:管线破损、地下建(构)筑物坍塌或结构损坏、井壁破损;

4 运营维护影响:运营维护不当、超载、超过设计年限。

6.2.2 应将钻探结果、开挖结果与管道影像、三维激光点云相结合,对塌陷隐患成因进行综合判定。

27

7 风险评估与预警

7.1 一般 规定

7.1.1 塌陷隐患和道路区间应分别进行塌陷风险评估与预警。道路塌陷隐患应在验证后立即进行风险评估,道路区间风险评估宜定期进行。

7.1.2 风险评估与预警应按照风险因素调查、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评定的程序进行。

7.1.3 风险评估与预警应以塌陷隐患数据为基础,风险评估宜采用指标体系法,风险等级划分宜采用风险矩阵法。

7.1.4 风险评估与预警前应查明塌陷隐患数量、埋深、规模、形成原因,以及道路长度、道路养护等级等影响风险评估的因素。评估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评估。

7.1.5 塌陷隐患风险等级和道路区间塌陷风险等级计算可参照本标准附录 C 进行。

7.1.6 塌陷隐患风险等级和道路区间塌陷风险等级应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级别进行预警和风险管控。

7.2 风险 评估

7.2.1 风险评估前应进行下列风险影响因素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 探测道路长度、宽度、养护等级;

2 塌陷隐患数量、面积、净深、埋深和成因。

7.2.2 塌陷隐患风险发生可能性指数 P 应按下式计算,并根据计算

28

结果按表 7.2.2 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

P = W1 Pd + W2 Ps + W3 Pk + W4 Pc (7.2.2-1)

W1 + W2 + W3 + W4 = 1 (7.2.2-2)

式中:P —— 塌陷隐患风险发生可能性指数;

Pd —— 塌陷隐患净深风险系数,按本标准表 7.2.4 确

Ps —— 塌陷隐患面积风险系数,按本标准表 7.2.5 确Pc —— 塌陷隐患成因风险系数,按式(7.2.7)计算; W1 —— 塌陷隐患净深风险系数权重,取 0.2~0.3;

W2 —— 塌陷隐患面积风险系数权重,取 0.2~0.3;

W3 —— 塌陷隐患覆跨风险系数权重,取 0.2~0.3;

W4 —— 塌陷隐患成因风险系数权重,取 0.2~0.3。

表 7.2.2 塌陷隐患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

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

风险发生可能性指数

风险描述

a

P ≥ 0.7

重大塌陷风险

b

0.5 ≤ P < 0.7

较大塌陷风险

c

0.2 ≤ P < 0.5

一般塌陷风险

d

0 ≤ P < 0.2

较小塌陷风险

7.2.3 道路区间塌陷风险发生可能性指数 Proad 应按下式计算,并根据计算结果按表 7.2.3 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宜按 1km 长度划分区间,计算道路塌陷风险发生可能性指数。

29

Proad / Lroad (7.2.3)

式中:Proad —— 道路区间塌陷风险发生可能性指数;

Pi 第 i 个塌陷隐患风险指数,按式 7.2.2-1 计算;

n —— 道路区间塌陷隐患数量; Lroad —— 道路区间长度。

表 7.2.3 道路塌陷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

A

Proad ≥ 7

重大安全风险

B

5 ≤ Proad < 7

较大安全风险

C

2 ≤ Proad < 5

一般安全风险

D

0 < Proad < 2

较小安全风险

7.2.4 塌陷隐患净深风险系数Pd 应根据塌陷隐患净空最大高度d 按表 7.2.4 取值。疏松体、富水体两类塌陷隐患无净空数据,应按照影响深度权重来计算。

表 7.2.4 塌陷隐患净深风险系数Pd 取值

d(m)

Pd

0 ≤ d < 0.5

[0,0.4)

0.5 ≤ d < 1.5

[0.4,0.7)

1.5 ≤ d < 3

[0.7,0.9)

3.0 ≤ d < 4.0

[0.9,1.0)

D ≥ 4.0

1.0

7.2.5 塌陷隐患面积风险系数 Ps 应根据其面积 S 按表 7.2.5 取值。

30

表 7.2.5 塌陷隐患面积风险系数Ps 取值

S(m2)

Ps

0 ≤ S < 3

3 ≤ S < 10

10 ≤ S < 15

15 ≤ S < 30

S ≥ 30

7.2.6 塌陷隐患覆跨风险系数 Pr 应根据覆跨比 r 按表 7.2.6 取值。

r (7.2.6)

式中:r —— 空洞或脱空覆跨比;

h0 —— 塌陷隐患埋深(m);

L0 —— 塌陷隐患水平跨度(m)。

表 7.2.6 塌陷隐患覆跨风险系数Pr 取值

r

Pr

R > 10.0

0

3.0 < r ≤ 10.0

1.0 < r ≤ 3.0

0.5 < r ≤ 1.0

0 ≤ r ≤ 0.5

[0.9,1.0]

7.2.7 塌陷隐患成因风险系数 Pc 应按表 7.2.7 取值,应根据严重程度在对应取值区间内取值,同时满足多项成因时,Pc 取其中的较大值。

31

表 7.2.7 塌陷隐患成因风险系数Pc 取值

塌陷隐患成因

Pc

土体自然沉降、施工回填不密实

[0,0. 1)

地表水下渗、地下水侵蚀、冻融影响

[0.1,0.3)

井壁破损、深基坑开挖、运营维护不当、超载、超过设计年限

[0.3,0.5)

地铁施工、顶管施工

[0.5,0.8)

管线破损、人防坍塌

[0.8,1.0]

7.3 风险等级划分

7.3.1 应结合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与道路养护等级,采用风险矩阵法,划分塌陷隐患风险等级和道路区间塌陷风险等级。

7.3.2 塌陷隐患风险等级宜按表 7.3.2 划分为 i、ii、iii、iv 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个预警级别。

表 7.3.2 塌陷隐患风险等级

塌陷隐患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

道路养护等级

i

ii

iii

iv

7.3.3 道路区间塌陷风险宜按表 7.3.3 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个预警级别。

32

表 7.3.3 道路区间塌陷风险等级

道路区间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

I

7.4 风险预警建议

7.4.1 风险预警建议应根据塌陷隐患风险等级、道路塌陷风险等级与可实施条件等因素制定。

7.4.2 塌陷隐患风险预警建议宜符合表 7.4.2 的规定:

表 7.4.2 塌陷隐患风险预警建议

风险等级

预警级别

风险预警建议

红色

1 立即采取交通限制措施;

2 调查塌陷隐患成因;

3 修复塌陷隐患成因;

4 开挖回填治理修复

橙色

1 3 日内进行治理修复;

4 开挖回填或注浆治理修复

黄色

1 调查道路地下病害成因;

2 定期巡查,巡查频率不低于 1 次/月;

3 巡查后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蓝色

2 定期巡查,巡视巡查不低于 1 次/3月;

33

7.4.3 道路区间塌陷风险预警建议宜符合表 7.4.3 的规定。表 7.4.3 道路区间塌陷风险预警建议

立即开展塌陷隐患探测

一个月内开展塌陷隐患探测

每月进行一次风险评估

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风险评估

34

8 报告编制与数字化应用

8.1 报告 编制

8.1.1 应编制道路塌陷隐患探测报告,报告应内容全面、文字简练、结论明确、建议清晰、图表齐全,具体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2 技术依据;

3 工作方法;

4 仪器设备;

5 数据采集;

6 数据处理与解释;

7 验证与成因分析;

8 风险评估与预警;

9 结论与建议;

10 成果图件。

8.1.2 探测报告的插图和插表宜包括方法原理图、典型曲线图、典型剖面图、对比分析图、工作量表、物性参数表、仪器技术参数表、成果统计表。成果统计表可参照本标准附录 B。

8.1.3 成果图件编制在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T 437 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统一的编号、颜色和图例,图件应清晰直观、层次清楚、说明性信息齐全;

2 应包括探测工作布设图、塌陷隐患平面分布图、成果解释剖

35

面图、塌陷隐患信息卡;

3 探测工作布设图应标明车行道、人行道、隔离带、路口、测线分布;

4 塌陷隐患平面分布图编制内容应包括塌陷隐患编号、位置、范围和类型;

5 成果解释剖面图编号宜沿用工作布设图中的测线编号,应标明塌陷隐患的空间位置、形态及类型,同时宜标明验证点的位置及编号;

6 塌陷隐患信息卡应包含塌陷隐患属性描述、地图定位、现场照片、成果解释剖面图、成因分析、处置建议,具体可参照本标准附录 B。

8.1.4 当采用多种探测方法完成探测项目时,应综合研究分析所获取的资料,编写综合探测成果报告;当采用一种探测方法完成探测项目时,应编写单项探测成果报告。

8.1.5 探测到的国防光缆、人防、地下管线等保密设施信息应参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8.2 数字化应用

8.2.1 数字化管理与应用应包括探测数据管理、探测成果数字化管理与智能化应用。

8.2.2 探测数据管理内容应包括道路数据、定位数据、探测数据、隐患点数据、塌陷点数据及相关影像资料,并应开放接口,可与相关行业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业务融合。

8.2.3 探测成果数字化管理与智能化应用宜具备数据汇聚、地图定位、监督检查、统计对比、监测分析、决策建议、数据交换和系统

36

维护等功能。

8.2.4 塌陷隐患信息应包括塌陷隐患标识码、等级、位置、规模等,具体数据项应包括表 8.2.4 所列内容。

表 8.2.4 塌陷隐患数据字段

序号

数据项

标识码

引发因素

处置负责人

塌陷隐患名称

坐标X

处置负责人联系方式

塌陷隐患状态

坐标 Y

处置完成时间

塌陷隐患等级

塌陷隐患长度

初测雷达图

塌陷隐患来源

塌陷隐患宽度

复测雷达图

发现时间

塌陷隐患高度

地图定位图

上报单位

塌陷隐患面积

现场验证图

上报人员

塌陷隐患体积

上报人员联系方式

覆土厚度

责任单位

现场照片

责任人

处置单位

责任人联系方式

处置措施

塌陷隐患位置

处置照片

8.2.5 塌陷隐患标识码宜采用“行政区编号+探测时间+探测路段+探测方法+顺序编号”五段代码组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政区编号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的规定执行;

2 探测时间应采用八位数字表示,包含探测年月日;

37

3 探测路段宜采用道路名称首字母表示,重复时应增加数字编号;

4 探测方法应采用探测方法首字母表示;

5 同一个行政区的塌陷隐患编号应具有唯一性。

8.2.6 数字化管理应以数据库软件为基础,数据库构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海量空间数据存储能力;

2 应支持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统一存储;

3 数据入库前应进行质量检查;

4 数据应及时更新,并具备历史数据对比分析能力。

8.2.7 数字化平台的数据库的构建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 的相关规定。

8.2.8 数字化平台的安全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 的相关规定。

8.2.9 数字化平台的信息交换与应用服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CJJ/T 100 的相关规定。

8.2.10 数字化平台建设和数据管理应符合国家、河北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保密规定。

38

附录 A 探测记录表

表 A.0.1 探地雷达法外业探测记录表

项目名称: 道路名称: 日期: 天气:

仪器型号/编号: 天线主频(MHz): 道间距(m):

测线号

文件名

车道

方向

测线长度(m)

备注

现场 草图

说明

操作员: 记录员: 复核员: 项目负责人: 第页/共页

39

表 A.0.2 高密度电阻率法外业探测记录表

项目名称: 道路名称: 日期: 天气:

工作方法: 装置类型: 仪器型号/编号:

电极数

电极距

(m)

隔离

系数

备注

操作员: 记录员: 复核员: 项目负责人: 第页/共页

40

表 A.0.3 瞬态面波法外业探测记录表

项目名称: 道路名称: 日期: 天气:

设备型号/编号: 道间距(m): 偏移距(m): 接收道数:

震源位置/距离(m)

41

表 A.0.4 地震映像法外业探测记录表

项目名称: 道路名称: 日期: 天气:

设备型号/编号: 检波器主频(Hz): 检波器数量: 道间距: 偏移距(m): 采样点数: 采样间隔(ms):

检波点起始位置

42

表 A.0.5 瞬变电磁法外业探测记录表

项目名称: 道路名称: 日期: 天气:

发射框边长(m): 发射电流(A): 发射频率(Hz): 接收框有效面积(㎡): 采集分量: 工作装置:

测点号

操作员: 记录员: 复核员: 项目负责人: 第页/共页

43

表 A.0.6 微动勘探法现场探测记录表

项目名称: 道路名称: 日期: 天气:

仪器编号: 测线编号: 台阵类型: 台阵尺寸(m):

文件名称

测点编号

台阵布置草图

里程桩号/

距离(m)

偏移(m)

测线方向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操作员: 记录员: 复核员: 项目负责人: 第页/共页

44

附录 B 塌陷隐患探测成果统计表

表 B.0.1 塌陷隐患探测成果统计表

编号

类型

位置

中心

点坐标

长度(m)

宽度

面积

(m2)

埋深(m)

净深

风险

发生

可能

性指数

风险 等级

X

Y

记录员: 复核员: 项目负责人: 第页/共页

45

表 B.0.2 塌陷隐患信息卡

编号

道路名称

探测日期

原始文件名

隐患类型

埋深(m)/净深

平面面积(m2)

中心点坐标

具体位置

初测图谱

复测图谱

地图定位

邻近管网图

现场环境图(东西方向)

现场环境图(南北方向)

钻孔验证图

病害内部图

路面状况

与邻近管线

成因分析

处置建议

处置情况

编制人

审核人

填报单位

46

表 B.0.3 道路区间塌陷风险评估统计表

道路信息

道路等级

风险发生

可能性指

名称

起点

终点

记录员: 复核员: 项目负责人: 第页/共页

47

附录 C 道路区间塌陷风险等级计算表

塌陷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计算表

基本信息

隐患数量

探测周期

探测时间

道路长度

塌陷 隐患 信息

净深(m)

长度(m)

宽度

(m)

埋深(m)

成因

可能性等级

道路区间风险等级

备注:

48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

49

引用标准名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2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

3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

4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

5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CJJ/T 100

6 《多道瞬态面波勘察技术规程》JGJ/T 143

7 《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T 437

8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 900

50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和风险预警

技术标准

DB13 (J)/T 8628-2025

条文 说明

编制 说明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和风险预警技术标准》DB13(J)/T 8628-2025,经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 年 6 月 26 日以第 5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河北省内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和风险预警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对本标准内容反复讨论、分析和论证,取得了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探测、监理、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52

1 总则 54

2 术语和符号 55

2.1 术语 55

3 基本规定 56

4 技术准备 58

5 探测方法 58

5.1 一般规定 58

5.2 二维探地雷达法 59

5.3 三维探地雷达法 62

5.4 高密度电阻率法 65

5.5 瞬态面波法 66

5.6 地震反射波法 68

5.7 瞬变电磁法 69

5.8 微动勘探法 71

6 验证与成因调查 73

6. 1 塌陷隐患验证 733

7 风险评估与预警 74

7.1 一般规定 74

7.2 风险评估 74

8 报告编制与数字化应用 75

8.1 报告编制 75

8.2 数字化应用 75

53

1.0.2 根据河北省内城镇道路塌陷发生发展情况,考虑地铁等地下空间施工的影响深度,确定 30m深度探测范围。30m 深度是人类地下工程主要施工空间,且 30m 以内的塌陷隐患容易在短期内产生危害,是本标准关注的范围,而深度大于 30m 的塌陷隐患不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

1.0.3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工作是道路运行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工作实施中,涉及设计、施工、管理、养护、交通管理、国防保密等相关行业。因此,塌陷隐患的探测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遵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规定。

54

2.1.12 脱空常见于混凝土路面、半刚性沥青路面以及白改黑路面等刚性或半刚性面层下方,一般表现为平面尺寸大于净空高度的特点,其净空高度一般小于 0.5m。

2.1.13 通过对省内部分城镇道路管理养护单位调研,并对省内城镇道路塌陷隐患进行统计发现,净空高度大于 0.5m 的洞体对道路安全威胁相对更大,处置方式与净空较小空洞也有所不同。所以,为便于塌陷隐患定性、更好地指导探测和养护工作,对空洞净空高度按

0.5m 进行划分。

55

3.0.1 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是严重威胁市民出行的安全隐患,城市地下空间的探测技术难度高、安全责任大,且得到的探测结果具有非接触、非视觉可视的特点,因此,作业前要尽量充分收集资料,选用最合理的探测方法。

3.0.2 本条贯彻了国家关于市政设施精细化养护的要求,根据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的情形,把探测类型归纳为定期探测、专项探测和应急探测,从而制定更精准、更经济、更科学的技术方案。

3.0.3 Ⅰ等养护的城镇道路包括快速路、主干路、广场、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道路、外事活动路线、游览路线、地铁穿越道路、地下商场上穿道路、地下商业街上穿道路、地下停车场上穿道路、湿陷等级为Ⅱ级及以上的可能受水浸泡的湿陷性黄土区域道路;Ⅱ等养护的城镇道包括除Ⅰ等养护的城镇道路以外的次干路、步行街、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湿陷等级为Ⅰ级的可能受水浸泡的湿陷性黄土区域道路;Ⅲ等养护的城镇道路包括除Ⅰ等、Ⅱ等养护的城镇道路的支路。

3.0.6 塌陷隐患探测所采用的初测和复测方式对应了不同的探测阶段,当工作量小时,建议直接采用复测的方式。

1 初测工作建议对测区进行全面探测,根据探测成果、现场调查结果和资料分析结果,确定重点探测区域。

2 重点探测区包含:历史事故发生的区域、管线密集区、地面明显变形区和初测中发现的疑似塌陷隐患异常区域等。

56

4.0.2 收集与探测有关的资料有助于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探测方案,选择更有效的探测方法,设定更好效果的探测参数。

57

5.1.1 本标准推荐的地球物理方法包括探地雷达法、高密度电阻率法、瞬态面波法、地震反射波法和瞬变电磁法,塌陷隐患本身的参数差异、规模及现场的实施条件是进行探测工作的前提。探测环境要求如下:

1 塌陷隐患激发的异常场应容易被观测,且干扰因素激发的异常场容易被识别;

2 塌陷隐患应与周围介质之间存在电性、磁性、弹性、密度等物理性质差异;

3 选用的地球物理方法应符合探测环境要求。

5.1.3 本条规定了塌陷隐患探测可供选择的工作方法,叙述了探测方法的应用范围,每种探测方法都有自己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针对性地选择探测方法,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据各地区的地下介质介电性质差异,探地雷达可探测地下5.0m 深度范围内的塌陷隐患,在地下水位较高或介质含水量较大时,探地雷达的信号衰减加剧,有效探测深度会减小。

在城市塌陷隐患探测中,当要求探测深度不大于 5.0m,探测环境相对简单时,优先采用探地雷达法;当要求探测深度较大时,建议采用探地雷达法探测 5.0m 以内的塌陷隐患,采用其他有效的物探方法探测深部的塌陷隐患,而当探测环境复杂时,建议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组合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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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7月6日 16: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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