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LEA 1011.5-2026 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规范 第5部分:专业实验室

文档天下 图书评论3阅读模式

资源简介

ICS 91.140.01 CCS P 33

团体标准

T/SLEA 1011.5—2026

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规范

第 5 部分:专业实验室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for laboratory—

Part 5:Professional laboratory

2026-06-15 发布 2026-07-14 实施

上海实验室装备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电子显微镜实验室 3

5 高精度电子天平实验室 4

6 磁共振波谱仪实验室 4

7 电磁屏蔽实验室 5

8 恒温恒湿实验室 6

9 人工气候室 7

10 物性实验室 8

11 低露点实验室 8

12 感官分析实验室 9

13 二噁英实验室 10

14 高温老化实验室 11

15 高氯酸实验室 11

16 煤焦实验室 12

参考文献 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T/SLEA 1011《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规范》 的第5部分。T/SLEA 101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化学实验室;

——第3部分:物理实验室;

——第4部分:生物实验室;

——第5部分:专业实验室。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实验室装备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北友实验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瀚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沪试实验室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上海信品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赛鼎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莱博尔实验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普若飞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北京权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安徽省医药设计院、江苏大橡木集团有限公司、镇江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浙江大学化学系、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兰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海南大学、青岛大学、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中原工学院纺织服装产业研究院、常州工学院、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四川养麝研究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青龙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儿童感染免疫与重症医学研究院、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研究院、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迈莱柏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菲比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亿普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熙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昊星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安徽省义广实验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卓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赢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珐玛(昆山)洁净系统有限公司、北京成威博瑞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淄博豪迈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南京博森科技有限公司、中清睿(厦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智海鲲鹏(海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毓麟、程训建、滕洁、史永红、羊伟庆、支晓鹏、杨建生、刘君峰。

本文件参与起草人:管玲、方银银、刘柱、徐何辰、徐光明、熊辉、王强、杨海峰、李明伦、何峰、李伟涛、饶丰、黎家敏、丁小磊、邵奇鸣、王春霞、刘欣欣、吴海涛、吴令旗、闫建礼、朱宝森、孟大雪、林旭峰、苏永刚、陈强、唐明、徐杨、刘昆、朱民、徐元平、陈祥奇、郑明晗。

本文件首期承诺执行单位:上海滔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大橡木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爱舍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台雄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天立来实验设备有限公司、广州略开仪器有限公司、江苏熙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库祖智造(上海)流体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补天安全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软旗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莱姆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毕恩思实验器材有限公司、上海简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岚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亮美俱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树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铭成实验室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境博新(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曼柯家具有限公司。

 

实验室作为从事科研、教学和检测等实验活动的场所,是探索新的科学规律、开发新技术和新材料的重要场所。一个国家的实验室水平标志着科技与经济的发达程度,直接影响着科研成就,推动着科技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我国科技的高速发展对实验室检测和研发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现行有效标准已不能满足实验室的快速发展和建设需求。

由于实验室类型不同,且不同类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影响因素也不同,本文件仅针对专业实验室的独特性进行规定,以规范专业实验室的设计与建设。

实验室按学科和用途有不同分类,不同类型实验室的设计与建设既有需要遵循的通用要求,又有各自类型的特定要求,因此制定T/SLEA 1011《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规范》。T/SLEA 1011拟由五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通用的技术要求。

第2部分:化学实验室。 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化学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特殊技术要求。

第3部分:物理实验室。 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物理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特殊技术要求。

第4部分:生物实验室。 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生物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特殊技术要求。

第5部分:专业实验室。 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包括电子显微镜实验室、高精度电子天平实验室、磁共振波谱仪实验室、 电磁屏蔽实验室、恒温恒湿实验室、人工气候室、物性实验室、低露点实验室、感官分析实验室、二噁英实验室、高温老化实验室、高氯酸实验室和煤焦实验室等在内的专业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特殊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13大类专业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 ”)的选址、工艺布局、建筑与装修、暖通空调、 电气、家具和给排水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科研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和检验检测机构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专业实验室设计与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627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32146.1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868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GB 50984 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

HG/T 20711—2019 化工实验室化验室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JGJ 91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

SH/T 3103 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

SH/T 3004 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T/CECS 644 恒温恒湿实验室工程技术规程

T/SLEA 1011.1 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子显微镜实验室 Electron Microscope Laboratory

1

配备扫描电子显微镜(SEM)或透射电子显微镜(TEM)或扫描透射电子显微镜(STEM)或电子探针X射线显微分析仪(EPMA)等设备,用于进行超高分辨率微观成像和样品分析的专用实验空间。

3.2

磁共振波谱仪实验室 NMR Laboratory

用于安装和运行磁共振波谱仪(NMR)系统的特种实验空间,应满足超导磁体、无线射频系统、梯度磁场等组件对建筑环境、屏蔽、防振、电气和安全的系统性要求。

3.3

电磁屏蔽实验室 Electromagnetically Shielded Laboratory

采用电磁屏蔽技术和屏蔽结构建造,能有效衰减并隔离内外电磁环境干扰的密闭实验空间。用于电磁兼容测试、精密电子设备研发和涉密信息处理等场合的专用实验室。

3.4

恒温恒湿实验室 Thermostatic and humidity laboratory

温度允许波动范围在2.0 ℃ (含)以内,且相对湿度允许波动范围在10% (含)以内的实验室。

3.5

人工气候室 Artificial Climate Chamber

用于模拟温度、湿度、光照和二氧化碳浓度等可控环境参数,用于生物、植物和材料等在特定环境下的实验研究与检验的专用实验空间。

3.6

物性实验室 Physical Properties Laboratory

用于研究和表征材料物理特性的专业实验室。

3.7

低露点实验室 Low Dew Point Laboratory

通过专业除湿设备和环境控制系统,将室内空气露点温度稳定控制在极低水平的专业实验室,主要对湿度高度敏感的实验或生产提供干燥、洁净环境的专业实验室。

3.8

感官分析实验室 Sensory Analysis Laboratory

用于进行人类感官(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和听觉)分析与评价专用实验空间,常用于食品、饮料和化妆品等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研发评价。

3.9

二噁英实验室 Dioxin Laboratory

用于对空气、土壤、灰渣、固废、食品和生物样品等中极微量二噁英类化合物进行前处理与仪器分析的高等级专业分析实验室,具备严格的洁净、安全、隔离、废气控制与防护设施。

3.10

高温老化实验室 High Temperature Aging Laboratory

用于对电子产品、元器件和材料等在设定的高温环境中进行加速寿命测试或可靠性验证的专用实验室。温度控制范围通常为60 ℃~200 ℃。

3.11

高氯酸实验室 Perchloric Acid Laboratory

用于使用、贮存或处理高氯酸(HClO4)及其衍生物的专用化学实验室,具备高安全等级的通风、防爆、排水和材料防腐等综合控制系统。

3.12

煤焦实验室 Coal and Coke Laboratory

用于对煤炭和焦炭破碎、制样和分析的专业实验室。

3.13

高精度电子天平 High precision electronic balance

称量精度达到0.01 mg及以上的电子天平,用于微量和超微量物质的质量测量,对环境稳定性要求极高。

3.14

2

环境控制系统 Environmental Control System

实现对人工气候室环境参数的采集、控制、记录和反馈的自动化系统,包括温湿度、光照、二氧化碳和空气流通等控制模块。

3.15

评价间 Sensory Booth

供评价员独立完成感官评测任务的单独隔间,具备良好的隔音、气味控制和光环境。

4 电子显微镜实验室

4.1 选址

4.1.1 实验室宜布置在建筑物底层或地下室,并宜避开道路、轨道和通风管井等振源干扰区域。

4.1.2 实验室不宜与产生磁场、噪声和振动的房间毗邻。受条件限制需紧邻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屏蔽、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

4.2 建筑与装修

4.2.1 实验室的工艺布局和建筑面积宜满足设备使用需求,并根据设备安装、检修维护和未来扩展等因素综合确定。

4.2.2 实验室根据功能需求宜设置缓冲间、核心区和辅助区等功能区域。

4.2.3 实验室净高应满足设备安装高度要求。

4.2.4 设备安装区域楼层荷载不应小于设备动荷载要求,有抗振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

4.2.5 实验室地面应满足耐磨、防滑、耐化学腐蚀及易清洁要求。

4.2.6 实验室墙面和顶面应满足平整和易清洁要求。

4.2.7 电镜设备对环境有磁屏蔽、恒温恒湿要求的,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应设计规定。

4.2.8 操作区域噪音应≤65 dB(A),其他区域噪声应≤60 dB(A)。

4.3 暖通空调

4.3.1 实验室温湿度有工艺要求时,应按照工艺要求设计;若无特殊要求,应控制在 20±1 ℃ ,相对湿度≤60%。

4.3.2 实验室内应保证洁净、无尘,洁净度等级不宜低于 ISO 8 级。

4.3.3 实验室相对相邻区域宜维持正压,压差不宜小于 5 Pa;相对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 10 Pa。

4.3.4 实验室内的新鲜空气量应取下列两项中的最大值:

a)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新鲜空气量之和;

b)保证供给实验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 m³。

4.3.5 实验室内的化学性指标、生物性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应符合 GB/T 18883 的相关要求。

4.3.6 实验室空调和通风气流组织应合理,不应产生干扰设备运行的气流波动;电镜设备半径 1.5 m 范围内不宜设置送、排风口,若无法满足,应采取有效的防气流干扰与防振措施。

4.3.7 净化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不应与一般空调系统共用。

4.3.8 电镜设备正上方不应穿越空调水管、冷凝水管和消防水管容易漏水的管道。

4.4 电气

4.4.1 实验室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应满足设备需求,并符合 GB 50052 的相关规定。

4.4.2 显微镜主机应设置独立电源回路,并根据需求配置稳压电源或 UPS 备用电源,备用时间不应少于 1 h。

4.4.3 实验室应设置正常照明与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应可调节。清洁环境照度应≥500 lx,图像评审工作照度宜控制在 100~150 lx。

4.4.4 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实验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1 Ω。设备要求独立接地应设置独立接地系统。

4.4.5 实验室应设置相应的弱电接口。

3

5 高精度电子天平实验室

5.1 选址

5.1.1 实验室应远离振动源、 电磁源和强噪声源,设置在人员流动少、环境稳定处。

5.1.2 实验室宜布置在实验楼底层北向房间,且不应与高温、高湿和强电磁干扰房间相邻。

5.2 建筑与装修

5.2.1 天平室宜设置使用面积不小于6 m2 的缓冲间,并可兼作更衣换鞋间。天平室与缓冲间宜用密闭隔墙分隔。

5.2.2 实验室墙面、天花板和地面应采用不积尘、易清洁材料。

5.2.3 实验室外窗应密闭,并设遮光窗帘。

5.2.4 实验室门应采用密闭门,设磁吸密封条、闭门器。

5.2.5 实验室应设置天平台、周转台、物品架和边台。

5.3 暖通空调

5.3.1 实验室应满足恒温、恒湿、洁净、防振、防风、防尘、防腐蚀和防阳光直射要求。

5.3.2 实验室应设置独立精密空调系统,应设置粗效与中效两级空气过滤。中效过滤器宜设置在空气处理机组的正压段。

5.3.3 实验室相对相邻区域宜维持正压,压差不宜小于 5 Pa;相对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 10 Pa。

5.3.4 实验室温湿度有工艺要求时,应按照工艺要求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宜控制在 20±2 ℃ , 湿度宜控制在 50±10%。

5.3.5 实验室新风量应满足人员和工艺需求,新风口应避开正对天平的位置,风速≤0.2 m/s。

5.3.6 实验室气流组织形式,宜根据天平的布置、风速要求和建筑特点等综合确定;设计阶段宜采用计算流体动力学方法对实验室气流组织进行模拟与优化, 以验证其稳定性。

5.4 电气

5.4.1 天平设备供电应独立接线,宜配置稳压器或 UPS 不间断电源。

5.4.2 若无特殊要求时,天平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1 Ω。设备要求独立接地应设置独立接地系统。

5.4.3 操作区域照度应控制在 500 lx,宜采用无频闪LED 洁净灯。

5.4.4 实验室应设置相应的弱电接口。

5.5 天平台

5.5.1 天平台宜设独立基座,其振动限值按厂家数据或 GB 50868 的相关规定执行。

5.5.2 天平台应有独立抗振结构,与墙体间隔≥10 cm,并加装减振设施,嵌入式天平台应设减振槽,底部设隔振支撑。

5.5.3 天平台应采用钢结构支架+大理石台面(台面厚度≥40 mm),台面宜设置柔性缓冲边缘,防滑抗振。

5.5.4 天平台高度宜为 750~800 mm,单台尺寸宜≥900×600 mm,联排台宽宜≥2 400 mm,天平间距宜≥600 mm。

6 磁共振波谱仪实验室

6.1 选址

6.1.1 实验室宜布置在建筑物底层、地下室或专用磁共振波谱仪楼栋内。

6.1.2 实验室应远离强电磁干扰源,并避开建筑与装修结构中金属含量高或分布复杂的区域。

6.1.3 根据设备磁场分布,对超出0.5 mT 磁力线区域应设置磁场警告标志并采取限制进入措施。

6.2 建筑与装修

4

6.2.1 实验室的工艺布局和建筑面积应满足设备安装技术要求、检修维护技术要求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6.2.2 实验室宜设置主机室、操作室和设备机房等区域。

6.2.3 主机室及沿途检修通道荷载应满足设备安装运输承重要求。

6.2.4 主机室周边应构建完整的射频(RF)屏蔽结构,形成专用屏蔽通道。

6.2.5 操作室与主机室之间应设置电磁兼容性(EMC)达标且具备观察功能的观察窗。

6.2.6 实验室墙体宜使用轻质不燃材料,满足承载、屏蔽和吸音降噪等功能。

6.2.7 实验室地面材料应满足防静电或防磁功能。

6.2.8 实验室门应使用不锈钢或铝制屏蔽门,具备自动闭合、指示灯和远程互锁控制功能。

6.3 暖通空调

6.3.1 实验室温湿度有工艺要求时,应按照工艺要求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应符合 HG/T 20711—2019中 7.4 的相关规定。

6.3.2 主机室和设备机房宜设置备用空调设备。

6.3.3 主机室内通风空调风管、风口和通风空调设备应采用非磁性材料,任何磁性管线不应穿越。

6.3.4 主机室应设置液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系统,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系统应有联动控制。

6.3.5 事故通风系统换气次数应≥12 次/小时,事故通风可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排风口应远离人员密集场所。

6.3.6 主机室应设置温湿度、氧含量在线监测报警装置,并有相应的控制措施。

6.4 电气

6.4.1 磁共振波谱仪电源应采用双路独立供电系统。

6.4.2 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实验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1 Ω。设备要求独立接地应设置独立接地系统。

6.4.3 构成电磁屏蔽的金属结构,应通过可靠的导体进行等电位连接。

6.4.4 磁体中心四周 1.5 m 范围内和磁体正上方不应有电源插座。

6.5 其他

6.5.1 所有用电设备应远离磁体中心 3 m 以上,避免进入 5 Gs 区。

6.5.2 主机室内应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6.5.3 实验室应配置应急照明系统及疏散指示标志。

6.5.4 实验室出入口、高斯线边界、操作控制台和主要设备与辅助设备区,应设置醒目、易于触及的紧急停止按钮。

6.5.5 实验室宜在所有入口处、高斯线边界、紧急停止按钮、电源开关和主要设备等关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操作指引。

7 电磁屏蔽实验室

7.1 选址

7.1.1 实验室应远离强电磁干扰源的区域。

7.1.2 实验室宜布置在建筑物底层或地下室,屏蔽核心区宜设置在实验室中心位置。

7.2 建筑与装修

7.2.4 实验室地面应铺设防静电环氧地坪或其他等效材料。

7.2.5 实验室墙体应采用非磁性、不燃材料。

7.2.6 实验室顶面应预留符合吊装设备尺寸要求的吊装口。

7.2.7 实验室门窗应采用电磁屏蔽门和导电玻璃窗。

7.2.8 门框与主体屏蔽结构应可靠焊接或螺栓紧固连接,实现等电位。

5

7.2.9 穿越墙体、楼板、吊顶的管线孔洞及建筑与装修结构缝隙,应严密封闭,确保屏蔽体的电气连续性。

7.3 暖通空调

7.3.1 实验室宜配置独立的通风与空调系统。

7.3.2 空调系统宜采用上送下回的气流组织。

7.3.3 有人员长期停留的屏蔽实验室,室内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3 次/小时。

7.3.4 空调末端控制器、送排风管道系统应进行电磁屏蔽处理。

7.3.5 送排风应经波导管处理,防止形成电磁泄漏通道。

7.3.6 暖通空调机组应设远程监控、联动报警和振动隔离措施。

7.4 电气

7.4.1 实验室动力设备由专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系统供电,系统接地形式采用 TN-S 系统。

7.4.2 照明、通用插座、UPS 不间断电源和精密仪器应实施分回路供电和独立保护。

7.4.3 核心区电源应通过滤波器或隔离变压器处理。

7.4.4 电磁干扰要求严格的实验室,不应采用气体放电灯。

7.4.5 接地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有可靠、独立的接地系统,包括保护接地(PE)、工作接地(N)和防静电接地;

b)接地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057、GB/T 50065的相关规定;

c)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实验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1 Ω。保护接地按系统要求实施;

d)屏蔽室的接地应遵循单点接地原则,避免多点接地可能引起的地环路干扰。

7.4.6 静电防护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实验室入口处应设置防静电门禁系统、ESD(静电放电)检测器和人体静电释放器;

b)实验室地面、工作台面、仪器设备外壳和专用插座等所有防静电相关点位,如地面、工作台面、仪器设备外壳和专用插座应连接至统一的ESD接地网络。

7.4.7 电磁屏蔽与防磁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在指定频段内的屏蔽效能不应低于60 dB;

b)所有穿越屏蔽体的线缆应经过滤波或波导处理;

c)屏蔽体应设置专用的功能接地端子。

7.5 其他

7.5.1 实验室应配置消防系统、烟感探测、事故照明、疏散指示和声光报警设备。

8 恒温恒湿实验室

8.1 选址

8.1.1 实验室应满足功能需求、工艺流程等要求,并应符合T/CECS 644 的相关规定。

8.1.2 实验室应远离外部热源、振动源及污染源。

8.1.3 实验室宜避开阳光直射或设置有效遮阳设施。

8.2 建筑与装修

8.2.1 实验室应分为受控区和非受控区,受控区与非受控区之间应设置缓冲间。

8.2.2 实验室地面应采用具有防滑、耐腐蚀和耐磨性能的材料。

8.2.3 实验室墙面和天花板应采用不积尘、易清洁材料。

8.2.4 实验室门窗应采用密闭型气密门,窗体为双层或多层中空玻璃,设遮光装置。

8.2.5 实验室的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 T/CECS 644 和 GB 6566 的规定。

8.3 暖通空调

8.3.1 实验室内环境参数及其控制精度应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设置。

6

8.3.2 实验室新风应满足人员、压力需求和工艺需求。

8.3.3 实验室相对相邻区域宜维持正压,压差不宜小于 5 Pa;相对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 10 Pa。

8.3.4 实验室应独立设置空调系统。

8.3.5 暖通设计中温湿度波动度、均匀度等核心指标应符合 T/CECS 644 的相关规定。

8.4 电气

8.4.1 实验室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应符合 GB 50052 的相关规定。

8.4.2 暖通设备宜设置双路独立供电系统,确保恒温恒湿系统连续运行。

8.4.3 实验区照明应控制在 300 lx~500 lx,宜采用无频闪 LED 洁净灯。

8.4.4 空调机组设置电加热装置时应设置送风检测装置,风量信号、温度信号应与电加热装置连锁控制。

8.4.5 接地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实验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1 Ω。设备要求独立接地应设置独立接地系统。

b)接地电阻应定期检测。

8.5 给排水

8.5.1 实验室排水系统应密封且可靠,不应有异味及污水倒灌。

8.5.2 实验室排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 50 年的材料。

9 人工气候室

9.1 选址

9.1.1 实验室应设置在建筑物中振动小、无强电磁干扰区域。

9.1.2 实验室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靠近热源、水源。

9.2 建筑与装修

9.2.1 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在温度和湿度变化时变形小的材料。

9.2.2 实验室地面应采用耐磨、耐水和易清洁的材料。

9.2.3 实验室的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 T/CECS 644 和 GB 6566 的规定。

9.2.4 实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 GB 50222 的相关规定。

9.2.5 装修材料的烟密度等级试验应符合 GB/T 8627 的相关规定。

9.2.6 实验室门扇应采用密闭型气密门,门开启方式应考虑人流和物流的便利性且便于操作。

9.2.7 门扇应设观察窗,采用双层或三层中空钢化玻璃,应具备良好的保温隔热及抗冲击性能。

9.3 暖通空调

9.3.1 实验室的温湿度和 CO2 浓度,应满足工艺需求。

9.3.2 实验室应设置独立空调系统。

9.3.3 空调机组的选型应考虑室内冷/热负荷、湿负荷等因素,并留有适当余量。

9.3.4 实验室新风换气次数宜≥5 次/小时,新风系统应具备过滤功能。

9.3.5 气流组织应采取合理的气流组织形式,确保室内温度、湿度分布均匀。

9.4 电气

9.4.1 实验室的光照度应满足工艺需求。

9.4.2 实验室应配置独立供电回路,重要设备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或应急电源。

9.4.3 实验室照明系统应与气候控制系统集成,实现光周期、光照强度的自动控制,并具备独立的控制回路。

9.4.4 实验室的气候控制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

7

a)每间人工气候室宜设置独立、可靠的控制与指示装置,模拟和管理昼夜节律、光周期、温湿度动态变化和CO2浓度波动等复杂的气候条件;

b)控制系统应具备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根据预设的时间表或条件触发模式自动运行,并持续记录环境数据;

c)具备温湿度动态变化和CO2浓度波动数据记录功能;

d) 应存储不少于1年的历史数据,且数据可查询、导出和分析;

e)应设置关键参数超限报警功能;

f)宜具备远程监控功能。

9.4.5 控制设备应具备IP54 以上防护等级,电气连接应具备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措施。

10 物性实验室

10.1 选址

10.1.1 实验室选址应符合 SH/T 3103、GB/T 32146.1、JGJ 91 和 T/SLEA 1011.1 的相关规定。

10.1.2 用于检验原料及产品的制样间及物性实验室,宜布置在建筑物底层。

10.1.3 对温度、湿度有严格要求的塑料、橡胶等树脂物性测试室,宜设置前室,宜与空调机房毗邻布置。

10.2 建筑与装修

10.2.1 实验室平面布置应符合 GB 50160、GB 50016、GB 50984、GB/T 32146.1、JGJ 91 和 T/SLEA 1011.1 的相关要求,且应远离振动、噪声和电磁干扰的场所。

10.2.2 实验室应分为制样间、物性测定室和辅助间。

10.2.3 实验室在设计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尺寸、重量及安装维护要求,校核实验区域的结构承载能力,并确保运输及安装路径的门洞尺寸满足设备搬运、安装和维护的需要。

10.2.4 实验室宜根据所用仪器的安装要求,设置相应的空调、排风和循环水等设施。

10.3 暖通空调

10.3.1 实验室暖通空调设计应符合 GB 50019、SH/T 3004 和 T/SLEA 1011.1 的相关规定。

10.3.2 对温度、湿度有严格要求的物性实验室应独立配置恒温恒湿机组。恒温恒湿机组宜设置备用。

10.4 电气

10.4.1 实验室应有接地和照明设施,

10.4.2 实验室电气设置应符合 GB/T 50034、GB 50054、GB 50057 和 T/SLEA 1011.1 的相关规定。

10.5 消防设施

10.5.1 实验室应配置灭火器和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设施。

10.5.2 配置与设计应符合 GB 50140 和 GB 50116 的相关要求。

11 低露点实验室

11.1 建筑与装修

11.1.1 平面布局应保证人员移动遵循从普通区向核心区的原则。

11.1.2 实验室应设置独立缓冲室,双门互锁。

11.1.3 实验室应设置独立的人员入口通道和物料入口通道。

11.1.4 设备布置应保证足够的操作、维护和安全疏散空间。

11.1.5 设备布置应保证物料在核心工艺区内的流动路径为单向流。

11.1.6 应考虑大型设备进出和维护的通道,并配备有效的密封措施。

8

11.1.7 地面应采用具有防滑、耐腐蚀和耐磨性能的材料。

11.1.8 墙面和天花板应采用不积尘、易清洁材料。

11.1.9 门窗应采用密闭型气密门,窗体为防火隔热玻璃。

11.1.10 传递窗应采用双门互锁,整体密封, 自净时间应≥1 min。

11.1.11 实验室的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 T/CECS 644 和 GB 6566 的规定。

11.1.12 接缝处应做密封处理,房间换气泄漏率≤0.05 h-1(50 Pa 压差测试)。

11.2 暖通空调

11.2.1 实验室应建立稳定的压差梯度,确保气流从低湿度区域流向高湿度区域。

11.2.2 核心区相对相邻区域正压差不宜小于 10 Pa,且不大于 20 Pa。

11.2.3 气流组织宜采用上送下回的形式。

11.2.4 转轮除湿再生热源宜优先采用蒸汽加热。

11.2.5 排风系统应根据工艺废气性质设置相应的处理装置。

11.2.6 风管材质应采用 304 不锈钢风管,满焊制作。

11.3 电气

11.3.1 灯具、风口和设备应采取嵌入式安装,无积尘结构。

11.3.2 配电箱不应设置于低露点实验室内。

11.3.3 低露点实验室内照明照度应≥500 lx。

11.3.4 插座应采用防尘型,带漏电保护。

11.4 给排水

11.4.1 室内不应设置常规给水点及常规排水管道。

11.4.2 宜设置干式或预作用消防喷淋系统;

11.4.3 排水管道穿墙敷设时,应预埋不锈钢套管,并采取防腐蚀和防渗措施。

11.5 其他

11.5.4 应在核心区及关键辅助区设置露点、温湿度和压差实时显示仪,并将信号接入楼宇自控系统或环境监控系统。

11.5.5 环境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记录、存储、超限报警和历史查询功能。

12 感官分析实验室

12.1 选址

12.1.1 实验室应设置在远离有异味、强光、噪声和振动源的区域。

12.1.2 实验室宜靠近样品准备区,确保人员和样品运输距离最短的区域。

12.2 建筑与装修

12.2.1 实验室应设置明确标识,确保人流、物流分离。

12.2.2 实验室地面宜采用防滑、耐磨、耐腐蚀和无接缝的环保材料。实验室墙面宜使用易于维护清洁、无味和无吸附性的环保材料,宜采取吸声处理措施。

12.2.3 实验室吊顶宜使用易于维护清洁、吸声和无味的环保材料。

12.2.4 评价间的墙壁和内部设施的颜色应为中性色,宜考虑乳白色或中性浅灰色。

12.3 暖通空调

12.3.1 实验室宜配备独立空调系统,温度保持在 20±2 ℃ , 相对湿度保持在 50±10%。

12.3.2 评价间相对于其相邻的房间,应维持 10 Pa 的正压差。

12.3.3 评价间应保证气流均匀、无吹风感,室内气流速度宜≤ 0.2 m/s。

12.3.4 每个评价间应有独立送风与排风装置,送风宜采用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强异味样品应配局部排风设备。

9

12.3.5 评价间换气次数宜 8~15 次/小时,准备区换气次数宜 20 次/小时。

12.3.6 评价间宜设 TVOC、 甲醛监测装置,并与通风系统联动控制。

12.4 电气

12.4.1 评价间照明应均匀、无影和可调控。均匀性不宜小于 0.7,眩光指数 UGR 不应大于 19。

12.4.2 灯具宜嵌入吊顶或设置隐藏灯槽,防止光线刺激眼部。

12.4.3 不应使用色彩渲染型灯具和变色灯或智能氛围灯。

13 二噁英实验室

13.1 选址

13.1.1 实验室应设置在建筑内独立楼层或独立结构区域,避免与高人流、公共区域或生活设施共用通道。

13.1.2 实验室应远离强电磁干扰源与振动源,宜设置防振基础和温湿度稳定控制装置。

13.2 建筑与装修

13.2.1 实验室分区宜包括:更衣室、缓冲间、高浓度样品前处理室、低浓度样品前处理室、仪器间、高分辨质谱室、标准样品室、废物暂存与处理室、器皿清洗室和试剂室等。

13.2.2 各区域应合理布局,确保人流、物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13.2.3 高浓度处理区应与低浓度处理区应物理隔离。

13.2.4 地面应平整、耐磨、耐化学品腐蚀、防静电、不开裂和不反光。

13.2.5 实验室装修采用气密性好、不吸附、耐腐蚀、防潮、不起尘和易于清洁消毒的材料。

13.2.6 墙壁和天花板应采用不易产生颗粒物的材料,转角均应做圆弧处理,并确保接缝处密封良好。

13.2.7 门窗应满足如下要求:

a)具有气密性;

b) 门上应设观察窗;

c) 门应向空气洁净度更高的房间一侧开启;

d) 门应设闭门器。

13.2.8 样品处理区出入口处应设置洗手池。

13.2.9 所有穿墙管线接口应进行密封处理,避免气体泄漏和污染扩散。

13.2.10 实验室应设置事故应急淋浴器、安全洗眼器、泄漏收集桶、安全出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

13.3 暖通空调

13.3.1 实验室温湿度有工艺要求时,应按照工艺要求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宜控制在 20~24 ℃ ,湿度宜控制在 45~65%。

13.3.2 高风险污染区域应保持相对于相邻低风险污染区域的负压状态,其最小压差不宜小于 5 Pa。

13.3.3 更衣室、缓冲间、高浓度样品前处理室、低浓度样品前处理室、仪器间、高分辨质谱室、标准样品室、废物暂存与处理室、器皿清洗室和试剂室等宜共用一套全新风系统,且应独立于其他区域,并保证新风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13.3.4 实验室应配备足够数量且性能优良的排风柜。排风柜应采用变风量(VAV)控制型。

13.3.5 实验室排风不应与其他实验室共用通风系统,排风系统应加装无害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安装在排风管道的负压段。

13.4 电气

13.4.1 实验室电气系统应采用双路供电,仪器设备用电应接入稳压电源,关键设备宜配备 UPS 系统。

13.4.2 电缆应选用低烟无卤阻燃电缆,采用金属桥架和屏蔽措施,走线区域应明确分类并预留扩展位。

10

13.4.3 仪器间插座应采用分路控制、带漏电保护,插座距地高度应不小于 300 mm,设应急断电开关。

13.4.4 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实验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1 Ω。设备要求独立接地应设置独立接地系统。

13.4.5 控制系统应具备根据监测数据自动调整部分运行参数的能力,以维持环境稳定并节能。

14 高温老化实验室

14.1 选址

实验室应设在建筑物独立楼层或地下层,并远离易燃品仓库、办公区和噪声敏感区。

14.2 建筑与装修

14.2.1 实验室宜分为老化区、操作控制区、设备储存区和缓冲区等功能区。

14.2.2 每个区域应具备明确标识和合理布局,避免交叉污染和人员误入。

14.2.3 实验室地面应采用防静电、防高温和防腐蚀的材料。

14.2.4 实验室墙面应使用A 级不燃材料。

14.2.5 实验室吊顶应采用耐高温结构材料。

14.2.6 实验室门窗应为不锈钢或钢质防火门,耐火极限不小于 1 h,应设观察窗和门磁联动装置。

14.2.7 实验室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1.5 m,老化设备间距不应小于 0.8 m。

14.3 暖通空调

14.3.1 应采用独立的通风系统。

14.3.2 通风系统宜由循环系统、加热系统和超温排风系统等三部分组成。

14.3.3 室内部温度分布应均匀,宜采用下送上回的气流组织。

14.3.4 循环系统和超温排风系统通风机的耐受温度不应低于 100 ℃ , 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4.3.5 超温排风应经高温过滤降温后引至室外排放。

14.3.6 循环系统和加热系统应配有自动温度监测与控制装置。

14.3.7 循环系统、加热系统和超温排风系统应具备远程控制和故障报警功能。

14.4 电气

14.4.1 实验室配电应根据设备负荷预留足够的电力容量和空调负荷冗余能力。

14.4.2 实验室宜采用双电源供电结构,具备 UPS 备用电源或应急电源。

14.4.3 老化设备应配置单独电源回路, 电源应设置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

14.4.4 电气设备应具备不小于 IP54 防护等级。

14.4.5 电气控制系统应联动温度报警和烟雾报警系统,在超过设定阈值时可自动断电。

14.4.6 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设备接地电阻应≤1 Ω。

15 高氯酸实验室

15.1 选址

15.1.1 实验室应远离人群密集区域及明火源。宜设于建筑底层或独立建筑,不应设于地下室、高层或建筑核心区域。

15.1.2 实验室宜设主实验操作区、专用排风柜区、试剂储存间、废液暂存间和应急洗消间等区域。

15.1.3 实验室不应与有机溶剂实验室左右或上下相邻。

15.2 建筑与装修

15.2.1 实验室地面应采用耐腐蚀、防滑和防静电地板。宜设导流坡度和导液槽。

15.2.2 实验室墙面宜采用防酸釉面砖、环氧树脂板或涂层。

11

15.2.3 实验室吊顶宜为不锈钢或铝镁合金板,厚度不小于 0.6 mm,设检修孔。

15.2.4 窗应采用中空耐酸材料制作。

15.3 暖通空调

15.3.1 高氯酸排风柜应独立排风,不应与其他实验室共用排风系统。排风管道应采用 316L 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材质,应减少水平流向管道,同时宜在排风管道合适位置设置检查口。

15.3.2 排风系统应加装无害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安装在排风管道的负压段。

15.3.3 排风机宜选用防爆防腐型离心风机,风机电机外置,安装于屋顶或设备层,应有防静电接地和防雷措施。排风管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15.3.4 实验室应维持负压,气流方向应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至排风末端。

15.4 电气

15.4.1 实验室灯具、插座、开关和配电箱应采用防爆型产品,线路穿管敷设,配套阻燃电缆与防爆接线盒。

15.4.2 实验室设备及金属构件应接地,接地电阻应≤1 Ω。设等电位联结。

15.4.3 主照明采用密闭 LED 防爆灯,照度不小于 500 lx。

15.4.4 应配备集中电源供电应急照明系统及一键断电联动控制。

15.5 给排水

15.5.1 给水管道应采用不锈钢或 PPR 耐腐蚀管道,设置紧急洗眼器与冲淋设备。

15.5.2 排水管道应防积水、具自动冲洗,防止结晶物聚集爆炸等措施。不应与有机废液系统混排。

15.6 高氯酸排风柜

15.6.1 高氯酸操作区应设置专用高氯酸排风柜。

15.6.2 排风柜内衬应由 316L 不锈钢制成,并采用无缝焊接, 以避免高氯酸盐结晶沉积。

15.6.3 排风柜应具有冲洗收集装置,实验过程中对不锈钢衬里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废水由加药中和装置处理后循环利用。

15.6.4 排风柜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16 煤焦实验室

16.1 选址

16.1.1 实验室选址应符合 GB 50160、GB 50016、GB 50984、GB/T 32146.1、JGJ 91、SH/T 3103和 T/SLEA 1011.1 的相关规定,且应远离振动、噪声和电磁干扰的场所。

16.1.2 用于检验原料煤焦的实验室,其煤焦制样室宜设在煤焦输储设施附近,当布置在中心化验室时,宜布置在辅助建筑物的一端,并设独立的对外出入口。

16.2 建筑与装修

16.2.1 实验室宜分为煤焦制样室、煤焦分析室、发热量测定室、精密仪器测定室以及样品储藏间等。

16.2.2 煤焦样品储藏间应设安全防盗门并设置双锁,外窗应加防盗网,其门的材质应为不燃材料。

16.2.3 煤焦制样室应采取减振和降噪措施。

16.3 暖通空调

16.3.1 实验室设计应符合 GB 50019、SH/T 3004 和 T/SLEA 1011.1 的相关规定。

16.3.2 严寒地区的煤焦实验室应设置集中供暖;寒冷地区的煤焦实验室宜设置集中供暖。

16.3.3 实验室供暖热源不应采用明火取暖,宜采用热水。

16.3.4 煤焦制样室应设置排风系统,排风管道应有导静电措施,排风经高效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16.3.5 煤焦分析室、样品储藏间最小换气次数应≥6 次/小时。

12

16.4 电气

16.4.1 实验室宜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应配备不间断电源,断电时,视频监控系统的不间断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1 h。

16.4.2 实验室应设置防静电、可靠接地的电气系统,并配置满足视觉识别与安全操作要求的照明设施。

13

参考文献

[1] GB/T 11158 高温试验箱通用技术条件

[2] GB/T 12190 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

[3]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 GB/T 18204.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5] GB 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6] GB 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7] GB/T 50719 电磁屏蔽室工程技术规范

[8] GB 55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9] GB 55036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10]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11] GB 55002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资源下载此资源下载价格为6金币立即购买,VIP免费

1.本站大部份文档均属免费,部份收费文档,经过本站分类整理,花了精力和时间,收费文档是为了网站运营成本等费用开支;
2.购买会员(或单次下载)即视为对网站的赞助、打赏,非商业交易行为(不认同此观点请勿支付)请慎重考虑;
3.所有收费文档都真实可靠,为了节约成本,文档在网站前台不做预览,如果付费后,与实际文档不符合,都可以加微信号:pdftj888申请退款;
4.付费下载过程中,如果遇到下载问题,都可以加微信号pdftj888解决;
5.手机支付,尽量选择支付宝支付;
6.如图集或者标准不清楚,在本站找不到您需要的规范和图集,希望增加资料等任何问题,可联系微信号:pdftj888解决;

文档天下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6月27日 09:23:15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998pdf.com/75506.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