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020 CCSE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6030—2025
代替SY/T 6030—2018
钻杆输送及油管输送测井作业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rill pipe or tubing conveyed logging operation
2025—09-28发布 2026—03-28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SY/T 6030—2025
目 次
SY/T 6030—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Y/T 6030—2018《钻杆输送及油管输送电缆测井作业技术规范》,与SY/T 6030— 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内容(见第3章,2018年版的第3章);
b) 更改了“测井设备”内容(见4.1,2018年版的4.1);
c) 增加了“通用工具”“直推测井专用工具”内容(见4.2.1和4.2.3);
d) 删除了“主要技术指标”(见2018年版的4.2.2);
e) 更改了“辅助设备”内容(见4.3,2018年版的4.3);
f) 更改了“钻井液性能要求”内容(见5.1.2,2018年版的5.1.2);
g) 更改了“钻机要求”内容(见5.1.4,2018年版的5.1.4);
h) 增加了“输送工具要求”和测井作业设计“通则”要求(见5.1.5和5.2.1);
i) 增加了“电缆湿接头测井”“直推测井”的作业设计要求 (见5.2.2和5.2.3);
j) 删除了井口张力检查内容(见2018年版的6.9);
k) 增加了“直推工具检查”内容(见6.2);
1)增加了“会议内容”中直推测井相关内容(见7.2.4);
m) 增加了“电缆湿接头测井”“直推测井”井口安装检查内容(见8.1和8.2);
n) 增加了下钻过程中钻具水眼顶通要求和组合电缆湿接头对接内容(见9.1.1.3和9.1.3.9);
o) 更改了旁通电缆绷紧张力范围(见9.1.4.3,2018年版的9.4.3);
p) 更改了上提测井吊卡回落高度(见9.1.6.3,2018年版的9.6.3);
q) 增加了测完起钻要求(见9.1.6.6);
r) 更改了加重杆总成在井口的上提速度(见9.1.7.3,2018年版的9.7.3);
s) 更改了“拆卸放射源”的内容(见9.1.9.2,2018年版的9.9.2);
t) 增加了“采集资料质量”要求(见9.1.9.6);
u) 增加了“直推测井”作业过程内容(见9.2);
v) 增加了“其他工具保养”内容(见10.5);
w) 增加了“直推测井”复杂情况处理内容(见11.2);
x) 增加了“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要求”内容(见第12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测井专业标准化委员会(CPSC/TC 11) 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海军、徐锐、柏强、葛盛权、杨新宏、杨超登、欧阳帅玉、张鑫磊、郭兆 刚、张玮、李鹏、施宇峰、任大田、帅士辰、龚光勇、马江湖、陈勇、成战刚、张雄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4年首次发布为SY/T 6030—1994《水平井测井作业技术规程》,2003年第一次修订; ——2012年第二次修订为SY/T 6030—2012《钻杆及油管输送测井作业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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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次修订为SY/T 6030—2018《钻杆输送及油管输送电缆测井作业技术规范》; ——本次为第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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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杆输送及油管输送测井作业技术规范
1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钻杆输送及油管输送电缆湿接头测井和直推测井所需设备、输送工具的组成与检 查,井口安装、作业条件、作业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钻杆输送及油管输送电缆湿接头测井和直推测井施工的过程控制和现场监督。其他 类似测井作业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8423.2 石油天然气工业术语第2部分:工程技术
SY 5131 石油放射性测井辐射防护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8423.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缆湿接头测井 cable wetjoint logging
将下井仪器串通过湿接头总成连接在钻杆(油管)底部,下钻输送仪器串至对接深度,电缆与加 重杆、母接头连接,通过旁通短节进入钻杆(油管)内部,采用公母接头对接方式,实现与下井仪器 的机械和电性连接,电缆跟随钻杆(油管)下放、上提完成测井资料采集的测井工艺。
3.2
直推测井 direct push logging
将下井仪器串通过过渡短节连接在钻杆(油管)底部,下钻输送仪器串至测量井段,通过钻杆 (油管)下放、上提完成测井资料采集,并将测井数据存储在下井仪器内的测井工艺。
3.3
母接头 femalejoint
由数个母导电环和母封隔环组成,和加重杆一起,与测井电缆连接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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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公接头 malejoint
由数个公导电环和公封隔环组成,与下井仪器连接的部件。
3.5
湿接头总成 wetjoint assembly
由公接头和钻井液循环壳体组成,连接钻杆(油管)与下井仪器的部件。
3.6
加重杆总成 weight bar assembly
由母接头和加重杆组成,与测井电缆连接的部件。
3.7
电缆固定器 cable-fixed device
将电缆固定在钻杆(油管)上,防止电缆移动损伤的部件。
3. 8
旁通短节 side entry sub
能够实现电缆从钻杆(油管)外部进入到钻杆(油管)内部的工具。
3. 9
过渡短节 transition shortjoint
连接测井仪器串和钻具(油管)的转换接头。
3.10
铠甲电缆 armored cable
一种在普通承荷测井电缆外层铠装高强度硬钢丝、加固层及工程塑料外皮的测井用多层结构 电缆。
[来源:SY/T 6548—2018,3.2,有修改]
3.11
组合电缆 combination cable
将几种常规电缆和铠甲电缆通过特定形式连接而成,用于满足特殊需求的电缆。
[来源:SY/T 6548—2018,3.3]
4 测井设备及输送工具
4.1 测井设备
主要包括:
——下井仪器;
——地面系统;
——绞车系统。
4.2 输送工具
4.2.1 通用工具包括:
——张力短节;
——柔性短节;
——旋转短节;
——偏心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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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电缆湿接头测井专用工具包括:
——井口电缆导向装置;
——井口显示器;
——旁通短节;
——湿接头总成;
——加重杆总成。
4.2.3 直推测井专用工具包括:
——深度传感器;
——钩载传感器;
——无线监测系统;
——过渡短节。
4.3 辅助工具
主要包括:
——井口通信设备; ——缓冲器;
——加重杆扶正器; ——棒式专用工具; ——多类型通径规; ——电缆固定器; ——井口导向滑轮; ——垫板;
——姿态保持器; ——钻杆滤清器。
5 测井施工作业条件
5.1 测井作业要求
5.1.1 现场及井筒要求:
a) 作业现场应符合SY/T 5600的规定;
b) 测井作业前应确保井壁稳定、井眼规则、井筒畅通。
5.1.2 钻井液要求:
a) 应使用规格不大于212μm的钻井液筛过滤循环钻井液至少两个周期且振动筛上无岩屑返出;
b) 在水平井段、井底等位置应做钻具静止防粘卡实验;
c) 当钻井液内含有异物时,应将异物循环出井眼;
d) 钻井液性能应满足测井项目要求;
e) 钻井(试油)方应按照井控要求,备足钻井液及压井液。
5.1.3 钻杆或油管要求:
a) 旁通短节以下的钻杆或油管内径应大于加重杆总成最大外径6mm, 钻具与套管环空间隙不小 于30 mm;
b) 旁通短节以下钻杆或油管内壁应光滑无台阶,保持水眼畅通;
c) 钻杆或油管弯曲度应小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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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钻杆或油管大小直径过渡处倒角不大于30°。
5.1.4 钻机要求:
a) 应具备加注钻井液管线、钻具吊卡、钻杆滤清器;
b) 钻机的起钻、下钻速度应满足水平井测井施工要求;
c) 钻井泵应满足湿接头总成对接所需泵压和排量要求。
5.1.5 输送工具要求:
a) 旁通短节、湿接头总成应与输送工具、套管内径相匹配;
b) 进行水平井核磁共振测井、地层测试、旋转取心等高电压、大电流测井作业时,应选用适配 的湿接头工具。
5.2 测井作业设计
5.2.1 通则
5.2.1.1 应按照SY/T 6691的规定制订测井作业设计。
5.2.1.2 应收集井筒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井身结构数据、井斜数据、钻具组合、钻具扣型、水 眼尺寸、地质情况、地层流体性质、地层压力、钻井液数据、钻井泵性能、井身质量、起下钻情况、 井下异常情况、安全作业时间、钻机型号等。
5.2.1.3 设计仪器连接顺序时,宜将机械强度较小的仪器置于仪器串下部,将带有放射性源的仪器放 置在仪器串上部。
5.2.1.4 柔性短节之间的仪器长度应小于计算出的井眼允许仪器最大刚性长度,最大刚性长度宜选取 全角变化率最大的井段按照经验公式计算得出或使用通过性软件分析确定。经验公式见公式(1):
L=2[(1720/B+DH)²-(1720/B+Dmx)2]2 ……………………………(1)
式中:
L——仪器串最大刚性长度,单位为米(m);
D—— 钻头直径,单位为米(m);
Dmx— 仪器最大外径,单位为米(m);
B——全角变化率,一般宜从钻井井斜数据表获取最大值,单位为度每三十米[(°)/30m]。
5.2.1.5 输送仪器终止深度应根据实际井深和下井仪器串的长度确定,仪器串底部距井底3m~5m。
5.2.2 电缆湿接头测井
5.2.2.1 应根据测量项目、测量井段、井身结构信息确定对接点位置,原则上旁通短节不宜出套管。
5.2.2.2 宜根据对接井深、电缆直径、钻井液性能等信息确定对接锁紧力,入井电缆悬重加锁紧力应 小于电缆安全拉力。
5.2.2.3 一次测量井段长度应小于套管下入深度。
5.2.2.4 水平测量段与套管深度比值大于3的水平井宜选择组合电缆测井,实现旁通出套管作业,减 少对接次数。
5.2.2.5 组合电缆分为三部分,前段常规电缆、中段铠甲电缆及底层常规电缆,一次对接可测井段长 度计算方法见公式(2):
L.=L+L+H …………………………………………(2)
式中:
L—— 组合电缆一次对接可测井段长度,单位为米(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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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中段铠甲电缆长度,单位为米(m);
L——仪器串长度,单位为米(m);
H ——套管下深,单位为米 (m)。
5.2.3 直推测井
5.2.3.1 在欠平衡水平井、井壁稳定性差、高井控风险等工况下,宜采用直推测井工艺。
5.2.3.2 测井项目包含放射性时,不宜采用直推测井工艺。
5.2.3.3 如遇放空井段,仪器底部不应下入放空段超过3m。
5.2.3.4 其他作业设计内容应遵守5.2.1的规定。
6 测井设备及输送工具的检查
6.1 电缆湿接头工具设备检查
6.1.1 公接头的检查具体步骤如下。
a) 将油量观察孔内钻井液及硅脂冲洗干净,及时注油,确保油标尺在中间位置。注油时,应将 公头腔体内的空气排出。
b) 用兆欧表测量导电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其值应大于200 MQ; 用万用表测量导电环和 底座对应插针之间的电阻值,其值应小于0.2 Ω。
c) 确认公接头的导电环和封隔环表面涂满硅脂。
6.1.2 母接头的检查具体步骤如下。
a) 将支撑杆擦净,并涂抹O 型圈润滑油,插入母接头中,检查油标线是否在正常位置。
b) 对母接头注油时,应将支撑杆插入母头腔内,采用多次循环的方式排出腔体内空气,油位应 控制在满油位的三分之二。
c) 用兆欧表测量导电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其值应大于200 MQ; 用万用表测量导电环和 底座对应插针之间的电阻值,其值应小于0.2 Ω。
d) 确认母接头内腔涂满硅脂。
6.1.3 加重杆的检查具体步骤如下。
a) 用兆欧表测量导电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其值应大于200 MQ; 用万用表测量导电环和 底座对应插针之间的电阻值,其值应小于0.2 Ω。
b) 与鱼雷连接处七芯插座应完好。
c) 拉力锁紧环应完好。
6.1.4 检查旁通短节、电缆锁紧器和拆卸工具的机械性能。
6.1.5 检查深度系统、绞车系统、通信系统、张力系统,工作应正常。
6.1.6 用兆欧表测量柔性短节、偏心短节和旋转短节的底部插针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其值应大于 200MQ; 用万用表测量底部插针与上部对应插针之间的电阻值,其值应小于0.2Ω。
6.1.7 将地面系统、电缆、电缆连接器和下井仪器串依次连接,在地面系统电缆接线面板上,用万用 表测量供电缆芯之间的电阻值,其电阻值应为单根缆芯通断电阻值的两倍。
6.2 直推工具检查
6.2.1 检查过渡短节与钻具的匹配性、本体及螺纹的完好性、水眼的通畅性。
6.2.2 检查钩载传感器、深度传感器与钻机的配接状态,确保其工作正常;测试无线监测系统,确保 其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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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作业协调会
7.1 与会人员
宜包括测井监督、地质监督、钻井(试油)监督、钻井(试油)队长、技术员、录井队长、测井 队长、司钻和钻井液工程师等相关人员。
7.2 会议内容
7.2.1 钻井监督及测井监督应说明井下地质情况,并提供测井所需数据;钻井方应说明当前井身结 构、井下情况、钻井过程中曾出现的复杂情况及目前钻机系统运行状况,并提供准确的钻具表。
7.2.2 测井施工方应说明电缆湿接头测井或直推测井施工工艺,提供仪器连接方式、仪器串长度、对 接点位置、钻井液循环位置、输送终止深度及起下钻要求,并重点说明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7.2.3 测井施工方应根据测量项目、测量井段、井眼情况、现场钻杆或油管列表,核定测井下井仪器 串和输送工具串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对相关方的要求。
7.2.4 采用直推测井时,测井施工方应与钻井方共同确定仪器供电启动的时间或深度。
7.2.5 施工应由测井人员指挥,其他人员配合;施工应在测井工程师的指导下,按照输送测井工艺技 术要求进行。
7.2.6 测井队长应向本队人员传达会议内容,明确各岗位分工。
8 井口安装、仪器串连接和检查
8.1 电缆湿接头测井
8.1.1 按SY/T 5600的要求,摆放测井绞车。施工安全按照SY/T 5726的规定执行。
8.1.2 钻井(试油)方应协助测井方安装天滑轮,固定天滑轮的绳套应能承受所用电缆拉断力两倍以 上的拉力,张力计安装在地滑轮上。
8.1.3 根据仪器测量要求,选择安装适配的扶正器、偏心器等工具。
8.1.4 在地面连接仪器串、电缆连接器,通电检查仪器并做测前校验。
8.1.5 将仪器吊起,张力短节和井口显示器应工作正常。
8.1.6 断电后,按SY5131的要求,安装放射源,通电再次确认仪器工作正常。
8.1.7 断电后,卸掉电缆连接器,连接湿接头总成并按上扣扭矩打紧。若钻具水眼内有防硫涂层等杂 质,宜使用单向循环湿接头总成,保证公母接头对接成功率。
8.1.8 若采用组合电缆旁通出套管工艺,应使用铠甲电缆自适应马丁代克、双槽天地滑轮及铠甲电缆 专用旁通进行井口安装。
8.2 直推测井
8.2.1 协助钻井(试油)方安装深度、钩载传感器。
8.2.2 通过刻度或输入相关参数对深度系统进行标定。
8.2.3 在地面检查电池及仪器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并做好测前校验。
8.2.4 钻井(试油)方操作气动绞车协助测井作业人员在猫道和鼠洞配合作业,使用电缆或游车配合 专用吊装工具在井口连接仪器串。
8.2.5 依据钻井(试油)方提供的预测下钻总时间对仪器进行授时,设置仪器开始工作时间和仪器参 数,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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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设置所有仪器参数后,连接过渡短节和钻具准备下钻,仪器宜配套无线监测系统。
8.2.7 井口安装、仪器串连接和检查的其他要求应遵守8.1的规定。
9 作业过程
9.1 电缆湿接头测井
9.1.1 输送仪器到对接位置
9.1.1.1 旁通短节以下的所有输送工具在下井前,应用大于加重杆外径2mm 的通径规进行通径,清 除输送工具内的岩屑和污物,已入井的输送工具内应防止落入通径规及其他杂物。
9.1.1.2 下钻前,应将大钩和转盘锁死,以避免钻具转动,应清洁螺纹,螺纹脂应涂抹在外螺纹上。
9.1.1.3 下钻期间仪器出套管前钻具应循环顶通水眼,裸眼井段每500m 顶通一次。
9.1.1.4 下钻速度应均匀,在套管中应控制在15m/min以内,在裸眼井段应控制在9m/min以内。司 钻随时听从测井人员指挥,仪器受力不宜大于19.6 kN。
9.1.1.5 对所下输送工具进行编号和计数,将仪器串送至对接位置。
9.1.1.6 测井方应指派专人在井口对9.1.1.1~9.1.1.5过程进行监督。
9.1.2 加重杆总成安装
9.1.2.1 将电缆鱼雷依次穿入旁通密封总成各个部件及旁通短节侧孔。
9.1.2.2 将电缆鱼雷与加重杆总成连接,并将母接头内腔注满硅脂。
9.1.2.3 检查加重杆总成的拉力锁紧环是否安装紧固,根据钻杆(油管)内径选择加重杆扶正器。
9.1.3 湿接头对接
9.1.3.1 下钻到预定位置后,循环钻井液一个周期,确保水眼通畅。循环钻井液时,应挂钻杆滤清 器。按测井要求将旁通短节吊至井口上方15m~20m 处。
9.1.3.2 操作测井绞车将加重杆总成吊起悬停在井口上方,扶正加重杆总成对准输送工具水眼,测井 绞车深度置零。下放电缆,将加重杆总成下入输送工具水眼(200±50)m 时停车,测量电缆悬重。
9.1.3.3 下放旁通短节安装在输送工具上,按上扣扭矩将其紧固。
9.1.3.4 调整钻机转盘,使旁通电缆出口、导向滑轮、天滑轮电缆方向一致。
9.1.3.5 以不超过100 m/min的速度下放电缆,加重杆总成离公接头50m 时停止下放电缆。上提电缆 至对接点前约200m, 电缆静止2min~3min, 记录张力。
9.1.3.6 紧固旁通短节的电缆密封,将旁通短节下入井口以下5m 处。以2m/min~ 3 m/min的速度 下放电缆,根据井筒条件,以5 MPa~10 MPa的压力开泵打压对接工具。
9.1.3.7 当电缆张力增加超过2kN, 应加大电缆下放速度,速度不宜超过100 m/min, 保持电缆张力 基本恒定,直至对接点。在地面系统电缆接线面板上,用万用表测量供电缆芯之间的电阻值来判断湿 接头对接是否成功。
9.1.3.8 湿接头对接成功后停泵。确认绞车深度与计算出的输送工具深度一致。
9.1.3.9 若采用组合电缆旁通出套管工艺,应确认铠甲电缆头已进入旁通水眼。
9.1.3.10 供电检查仪器工作情况。
9.1.3.11 补充钻井液(加2m³~5m³ 加重钻井液),在保证管内液柱压力略大于环空压力的同时防 止公母接头脱开。
9.1.4 电缆的固定和导向
9.1.4.1 将旁通短节提出井口,非顶驱钻机卸掉方钻杆。
9.1.4.2 安装旁通电缆压板将电缆固定在旁通短节固定槽内并锁紧。放松电缆确定电缆无滑动。
9.1.4.3 在旁通压板顶部的电缆上做记号,钻台上的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区域,启动绞车上提电缆,直 至电缆拉力为13.6kN~20.0kN, 并至少保持1min, 观察记号与旁通压板或电缆夹板应无相对滑动。
9.1.4.4 放松电缆,在旁通短节顶端安装电缆固定器固定电缆,下放旁通短节到井口以下2m 处,固 定电缆导向滑轮。
9.1.4.5 用导向滑轮将电缆经由井口电缆导向装置拉向输送工具与表层套管间隙较大的一侧,并将导 向滑轮用绳套固定,启动测井绞车,调整好测井绞车扭矩,将电缆拉紧。
9.1.5 下放测井
9.1.5.1 预置仪器串底部深度,操作系统进入下放测井状态,下放输送工具。
9.1.5.2 应选择井眼规则的地层,对下井仪器做测前校验。
9.1.5.3 完成校验后,进入测井模式,开始测井。
9.1.5.4 为避免测井过程中加重杆总成脱开,每五柱向传输工具内灌注钻井液一次,或在旁通短节处 加装止回阀。
9.1.5.5 在坐吊卡(卡瓦)时,应使用井口垫板,观察电缆,防止挤伤。
9.1.5.6 电缆应保持一定拉力,随着旁通短节的下放,拉力与入井电缆在井内流体中的悬重同步增 加,且不应超过旁通压板或电缆夹板的拉断力。
9.1.5.7 测井人员应全程监控井口张力表的变化,随时掌握下井仪器受力情况,仪器受力不宜大于 19.6 kN。
9.1.5.8 仪器底端下至距井底3m~5m 处停正下放测量,底部记录点漏测应小于15m。
9.1.6 上提测井
9.1.6.1 上提测井前,确定仪器串底部深度,打开下井仪器推靠臂,操作系统进入上提测井状态。
9.1.6.2 启动输送工具平稳上提,调整测井绞车速度,使电缆与输送工具保持同步运行状态。
9.1.6.3 每一柱起完时应降低上提速度,以保证放吊卡和卡瓦时,钻具下滑不应超过20 cm。若遇特 殊情况需下放20cm 以上时,应待仪器推靠臂收拢后方可下放。
9.1.6.4 测至旁通短节离井口5m 时,结束测量,停止上提输送工具。
9.1.6.5 收拢下井仪器推靠臂,结束测井。按9.1.5的规定,重新下放仪器到合适深度做测后校验。
9.1.6.6 完成测井后,起钻应平稳,上提速度裸眼井段不应超过15m/min,套管井段不应超过20m/min。
9.1.7 旁通短节拆卸
9.1.7.1 上提输送工具,旁通短节离井口5m 时,停止上提输送工具。卸掉电缆导向滑轮,上提输送 工具将旁通短节提出钻台面,拆除电缆固定器及旁通盖板。
9.1.7.2 操作测井绞车上提电缆拉脱湿接头,以60 m/min~90 m/min的速度上提电缆,当加重杆总 成离旁通短节100m 时停车。
9.1.7.3 卸掉旁通短节并用起吊设备吊起离井口20m, 以小于10 m/min的速度上提电缆取出加重杆 总成。
9.1.7.4 将旁通短节和加重杆总成下放到地面滑板上,拆卸旁通短节和加重杆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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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多次对接测井要求
每次提出加重杆总成后,应按6.1.3的要求对加重杆总成进行检查;在遵循旁通不出套管原则的 前提下,重新确定对接位置,按9.1.1~9.1.7的规定重复施工,并按分井段、分批次对接的方式进行 输送测井,直至完成测量井段的全部测量工作。
9.1.9 施工收尾
9.1.9.1 按测井要求速度起钻,将仪器串起出井口。
9.1.9.2 按SY5131的规定拆卸放射源。
9.1.9.3 依次拆卸输送工具和湿接头总成,并将螺纹拧松。将仪器串分段卸开,放在地面滑板上。
9.1.9.4 将测后需检验的仪器连接起来做测后校验。
9.1.9.5 编辑资料,绘出组合测井曲线图,并提供给现场地质监督和测井监督。
9.1.9.6 采集资料质量应遵守SY/T 5132的规定。
9.2 直推测井
9.2.1 下钻
9.2.1.1 钻井(试油)方应按照井队提供的钻具表下钻,下钻前应将大钩和转盘锁死。
9.2.1.2 测井队安排专人在井口确认下钻顺序与钻具表一致,并在钻具记录表(参见附录A) 上记录。
9.2.1.3 操作工程师将测井深度系统测量的每柱钻杆(油管)长度与钻具表中对应的长度进行实时对 比,两者差值应在±0.5%以内。
9.2.1.4 操作工程师应调整钩载张力门槛,确保测井软件能正确识别钻具上行、下行、坐卡状态。
9.2.1.5 下钻其他要求应遵守9.1.1.2~9.1.1.4的规定。
9.2.2 下放测井
9.2.2.1 仪器下放至下测深度后,按照设置的仪器启动时间开始工作,记录下测时深数据。宜用无线 监测系统检测仪器是否正常工作。
9.2.2.2 测井过程中应根据钻具记录表核对钻具立柱编号和井深信息,测井工程师检查时深记录软件 深度、测速、大钩高度、大钩负荷参数是否跟踪正常。
9.2.2.3 下放测井其他要求应遵守9.1.5.7和9.1.5.8的规定。
9.2.3 上提测井
9.2.3.1 起钻前应将大钩和转盘锁死。
9.2.3.2 起钻应平稳,不应顿钻、溜钻和下放钻杆(油管),且保持匀速。
9.2.3.3 坐吊卡(卡瓦)时,钻杆(油管)回落不应超过20 cm。坐吊卡(卡瓦)后,钻杆接头顶端 在钻台平面上的高度应一致。
9.2.3.4 测井队安排专人在井口配合起钻,并在钻具记录表上做记录。
9.2.3.5 上提测井其他要求应遵守9.2.1.3和9.2.1.4的规定。
9.2.3.6 完成测井后,起钻应遵守9.1.6.6的规定。
9.2.4 井口拆除和仪器测后校验
9.2.4.1 按SY5131 的规定拆卸放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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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2 协助钻井(试油)方拆卸深度传感器及钩载传感器。
9.2.4.3 在地面连接仪器进行仪器测后校验,结果应符合仪器指标要求。
9.2.4.4 施工结束后规范填写电池使用记录。
9.2.5 数据读取、处理和资料验收要求
9.2.5.1 仪器存储器中的测井数据应齐全完整。
9.2.5.2 从地面系统记录中提取的有效时深数据应与钻具记录表数据一致。
9.2.5.3 使用正确、有效的刻度文件对时深匹配后的数据进行回放处理,处理得到深度采样的测井数 据后,应进行质量检验。
9.2.5.4 存储式测井不进行重复测量,仪器串底部仪器漏测不大于15m。
9.2.5.5 其他采集资料质量应符合SY/T 5132的规定。
10 输送工具的保养
10.1 钻井液循环壳体的保养内容如下:
a) 拆卸外保护壳,清洗湿接头内部;
b) 拆下湿接头内部固定螺栓,并进行润滑;
c) 检查三个释放挂钩,应无弹性形变;
d) 检查上或下限位是否变形,如有变形应立即更换;
e) 清洗保养完毕后,在螺纹环上均匀涂抹螺纹脂。
10.2 公接头的保养内容如下。
a) 清洗公接头,并将硅脂孔内钻井液及硅脂冲洗干净。
b) 检查封隔环是否有划痕和裂痕等物理损伤,如出现物理损伤应及时更换。
c) 用兆欧表检查公导电环的通断和绝缘,通断电阻应小于0.2 Ω,绝缘电阻应大于200MΩ 。如 不满足要求,应打开公接头进行故障排除。
d) 检查下井仪器连接端插头插针,如有损伤或变形应立即更换。
e) 检查油标尺是否在中间位置,如缺油应及时排气注油。
f) 在导电环和封隔环上均匀涂抹硅脂,拧上公接头保护套。
10.3 母接头的保养内容如下。
a) 清洗母接头,卸下母接头循环保护套。
b) 清洗干净母接头内腔的硅脂和钻井液。
c) 用兆欧表检查母导电环的通断和绝缘,通断电阻应小于0.2Ω,绝缘电阻应大于200 MQ 。如 不满足要求,应打开母接头进行故障排除。
d) 用测油标尺检查母接头油量,如缺油,应进行注油;如油压下降,应检查封隔环是否损坏; 如损坏,应及时更换。油位应控制在满油位的三分之二。
e) 保养完毕后,对母接头内的腔体注满硅脂,安装母接头循环保护套。
10.4 加重杆的保养内容如下。
a) 卸掉使用过的拉力环、限位环和扶正环,清洗加重杆。
b) 用兆欧表检查插针的通断和绝缘,通断电阻应小于0.2Ω,绝缘电阻应大于200 MΩ 。如不 能满足要求,应打开加重杆,进行故障排除。
c) 检查与鱼雷对接处的七芯插座是否损坏,如损坏,应及时更换。
d) 检查限位环,如有损害或形变,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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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更换拉力环,对拉力环锁紧装置涂抹硅油进行润滑。
10.5 其他工具保养内容如下:
a) 清洁时深系统,检查系统线路及螺栓紧固情况,通过供电检测轮体转动是否正常;
b) 清洗过渡短节,保养螺纹,每六个月或十井次进行探伤检查。
11 复杂情况处理
11.1 电缆湿接头测井
11.1.1 下钻过程中发生遇阻时,遇阻张力不应超过仪器串纵向抗压力的50%,同一深度段连续三次 无法通过或100m 内出现三次遇阻,应起出仪器,由钻井(试油)队通井。
11.1.2 测井过程中,如公接头与母接头脱开,应开泵将加重杆总成推回到既定位置。如开泵对接三 次后仍未接通,起钻回到对接点位置(旁通短节处),进行故障排除。
11.1.3 施工过程中出现遇卡,上提钻具时井下张力短节显示的拉力不应超过仪器串纵向抗拉力的 75%,如不能解卡,收拢推靠器后下放钻具使井下张力恢复至正常上提张力,继续上提钻具,反复活 动解卡。
11.2 直推测井
11.2.1 下钻过程中发生遇阻时,按照11.1.1的要求执行。
11.2.2 起钻过程中发生遇卡时,上提下放活动钻具尝试解卡,上提悬重增量不应超过仪器串中纵向 抗拉力的75%,必要时可开泵循环。
11.2.3 若使用直推无线监测系统,钻具遇阻遇卡时应开泵循环,检测仪器是否阻卡,再进行分类处置。
12 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要求
12.1 含硫化氢井作业,应按SY/T 6610的规定执行。
12.2 施工前,测井施工方应核实井眼条件是否满足输送测井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井涌、井喷时, 应按照所属油田的井控实施细则进行处置。
12.3 直推测井时,传感器的安装、拆卸应在切断钻机滚筒动力、关闭钻井泵并泄压、游车空载的情 况下进行。
12.4 使用起重机械装卸仪器、设备时,起重机操作手、司索指挥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在取得吊装 作业许可,有效隔离吊装作业区域后方可实施作业。
12.5 测井施工方在作业期间应保持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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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钻具记录表
钻具记录表见表A.1。
表A.1 井钻具记录表
测量井段: m 至 m
造斜点: m
钻具组合:
套管组合: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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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SY/T 6548—2018 石油测井电缆和连接器使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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