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
T/CABEE-JH2018030
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净零能耗建筑建造技术导则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of net zero energy consumption building
of severe cold 、cold and hot summer and cold winter area
2021-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发布
团 体 标 准 —
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净零能耗建筑建造技术导则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of net zero energy consumption building
of severe cold 、cold and hot summer and cold winter area
T/CABEE-JH2018030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施行日期:2021 年×月×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建节协(2017)40号)及《关于印发<2018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建节协[2018] 18号)的要求,由中
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建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考察有关国内外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了本标准。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5.施工;6.验收与评价。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联系电话:010-57811483,邮箱:
biaoban@cabee.org),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5楼工程研究院,邮编:200122)。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建西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舜谷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西顿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德珂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地君豪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理工大学
湖北中城科绿色建筑研究院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中建八局总承包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安德信幕墙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蒋立红、张世武、周 辉、孙鹏程、张起维、杨 健、高庆龙、胡 诗、张 磊、房海波、陈桂营、章文杰、张智勇、顾浚灏、顾国东、廖建平、陶志雄、边可仁、滕虹辰、王进勇、 杨仔全、周清源、袁 敬、孙晓阳、陈 星、田培先、张 龙、李书谊、王 静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李德英、徐宏庆、徐强、林波荣、郝斌、丁勇、李晓峰
1 总则
1.0.1 为了深入推进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工作,提升建筑室内环境品质,发展净零能耗建筑,提高净零能耗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办公、酒店类公共建筑开展净零能耗建筑设计、施工和评价。
1.0.3 净零能耗建筑的设计、施工和评价,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2 术 语
2.0.1 净零能耗建筑 net zero energy building
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提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最大幅度降低
终端用能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建筑场地内可
再生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储能系统,且室内环境参数和能耗指标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建筑。
2.0.2 建筑节能率 energy saving rate
设计建筑与基准建筑的建筑年运行能耗的差值,与基准建筑的年运行能耗值的比值。
2.0.3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utilization ratio of renewable energy
建筑年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和电梯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其能量需求量的比例。
2.0.4 性能化设计 performance-oriented design
以建筑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为性能目标,利用建筑性能化模拟计算软件,对设计方案进行逐步优化,最终达到预定性能目标要求的设计过程。
2.0.5 供暖年耗热量/供冷年耗冷量 annual heating/ cooling demand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单位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供冷设备供给的热量或冷量。
2.0.6 一次能源消耗量 primary energy consumption
建筑年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和电梯终端能耗,利用一次能源换算系数,统一换算到标准煤的能耗值,转换系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有关规定计算。
2.0.7 建筑气密性 air tightness of building
建筑在封闭状态下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可表征建筑或房间在正常密闭情况下的空气渗透量。通常采用压差实验检测建筑气密性, 以换气次数 n50 ,即室内外 50Pa 压差下换气次数来表征建筑气密性。
2.0.8 气密层 air tightness layers
由气密性材料和部件、抹灰层等形成的防止空气渗透的连续构造层。
2.0.9 气密性材料 air tightness material
对建筑外围护结构室内侧的贯通缝隙进行密封、防止空气渗透的材料。
2.0.10 可再生能源渗透率 renewable energy penetration rate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区域电网用电需求的百分比。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净零能耗建筑应以气候特征为引导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建筑特点、
用能习惯,通过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降低建筑能源需求、利用主动式建筑节能技术提升能源系统及设备的能效和引导合理的用能行为,提升建筑使用舒适度,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并应利用可再生能源,达到净零能耗建筑目标。
3.1.2 净零能耗建筑应积极采用各类建筑节能技术及措施,且宜通过太阳能光电技术、智能微电网技术、蓄能技术的联合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渗透率,达到计期累计能量供需平衡。
3.1.3 净零能耗公共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利用应遵循“ 自发自用”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系统、储能系统和市政供配电系统的优化设计与运行控制,提高可再生能源对电网的友好性。
3.1.4 净零能耗建筑应按照精细化施工的理念,采用更加严格的施工质量标准,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应防止装修对建筑围护结构气密层的损坏和对气流组织的影响。
3.1.5 净零能耗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并应采用建筑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室内装修应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及部品。
3.2 室内环境
3.2.1 净零能耗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设计参数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
表 3.2.1 室内热湿环境设计参数
注:1.冬季室内相对湿度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计算;
2.严寒、寒冷地区夏季不设置空调设施时,夏季室内当不设置热湿环境参数可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计算;冬季供暖设施时,冬季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可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计算。
3.夏季、过渡季,室内应增强自然通风。
3.2.2 净零能耗建筑室内新风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的卧室、起居室、餐厅、书房等主要房间室内新风量不应小于 30m3/(h人);
2.公共建筑的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 的规定。
3.2.3 净零能耗建筑室内自然采光与通风设计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窗地面积比应达到 1/6 以上;结合建筑表面风压分析,充分利用建筑外立面表面风压条件设置可开启窗扇,主要功能房间外窗有效通风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外窗面积的 30%;透光幕墙应具有不小于房间外墙透光面积 10%的有效通风面积。
2.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和采光有效进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 的规定。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自然采光设计, 75%的功能区空间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 要求;
3.2.4 净零能耗建筑声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的场地噪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的规定;
2.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隔声、楼板撞击声、室内噪声等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的规定。酒店和住宅有高标准要求的,按高标准执行。
3.2.5 净零能耗建筑室内化学、生物和放射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18883 的规定。
3.2.6 净零能耗建筑的场地电磁辐射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的规定。
3.3 建筑能效
3.3.1 净零能耗居住建筑能效指标采用绝对指标控制,设计建筑供暖年耗热量、供冷年耗冷量,以及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一次能源消耗量应符合表 3.3.1 的规定。
表 3.3.1 居住建筑能耗控制指标
注:1、表中 m2 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应包括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储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2 、N50 为室内外压差为 50 Pa 条件下,建筑或房间的换气次数, h-1。
3.3.2 净零能耗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及气密性指标应符合表 3.3.2 的要求。
表 3.3.2 公共建筑能耗控制指标
3.3.3 建筑能效指标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 的规定。
3.4 建筑气密性
3.4.1 建筑气密性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 附录
E 的规定。
3.4.2 建筑外门窗的气密和水密、抗风压性能,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外窗的气密性能不低于 8 级、水密性等级不低于 6级、抗风压性能等级不低于 9 级;外门的气密性能不低于6 级。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 的要求。 —
4 设计
4.1 气候响应设计
4.1.1 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营造适宜的微气候。应通过优化建筑空间布局, 合理选择和利用景观、生态绿化等措施,夏季增强自然通风、减少热岛效应,冬季增加日照,避免冷风对建筑的影响。建筑主朝向宜为南北朝向,主入口宜避开项目所在地的冬季最多风向。
4.1.2 净零能耗建筑设计应基于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征和项目所在区域的微气候环境,从自然通风、天然采光、形体遮阳、保温隔热等方面开展气候响应设计,营造优良的建筑本体条件。
4.1.3 建筑场地规划应有利于营造适宜的微气候,宜采取如下设计措施:
1.通过场地风环境分析优化建筑空间布局,通过建筑布局、道路走向、局部架空等方法在夏季主导风向上预留风路,营造适宜的室外风环境;
2.建筑主体朝向为南向或接近南向,为建筑日照、采光与通风创造条件;
3.控制场地铺装材料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优先选用浅色铺装材料,降低场地铺装吸收的太阳辐射热量,改善室外热环境;
4.场地绿化采用复层绿化,场地绿容率不小于 0.8,绿视率不小于 10%。在活动场地、广场设置乔木或构筑物遮荫,降低场地热岛效应。
4.1.4 严寒和寒冷地区净零能耗建筑应保持较小的体形系数、适宜的窗墙比和较小的屋顶透光面积比例,相关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 的规定。
4.1.5 夏热冬冷地区净零能耗建应通过建筑空间与构造设计,提高建筑自然通风潜力,有组织地进行过渡季与夏季的自然通风,宜采取以下设计措施:
1.结合建筑表面风压分析,充分利用建筑外立面表面风压条件设置可开启窗扇,夏季和过渡季主导风向下可开启外窗内外表面风压差宜大于 0.5Pa;
2.合理控制主要功能区的进深,不宜大于层高的 5 倍;
3.当公共建筑体量较大,仅采用外立面开窗难以形成有效通风时,可在建筑中引入中庭或天井,中庭或天井顶部需设置通风天窗、通风塔等通风构造;
4.当建筑朝向不利、开窗开口与主导风向夹角过小时,宜配合导风墙、导风板等构件设置,引导气流进入建筑内部;
5.宜采用模拟仿真或实测技术方法开展自然通风创新设计。
4.1.6 应通过建筑设计营造良好的自然采光效果,提升室内光环境质量,降低照明能耗,宜
采取如下设计措施:
1.在兼顾保温隔热基础上保证立面采光窗的设置面积,公共建筑单面采光时窗墙比不宜小于 0.35,居住建筑应保证主要功能房间窗地面积比达到 1/6;
2.结合采光模拟计算优化建筑的进深,办公功能空间内部宜采用开敞式布局,减少内部隔断,或采用玻璃隔断; —
3.进深较大时可在外窗上设置反光板加强内区的自然采光,反光板宜设置在窗口内侧,窗 口 中上部, 上部 留有 600mm~900mm 进光 口 ;反光板在 窗 口内侧 出挑 宽度宜在400mm~900mm;反光板材质宜为反光金属板;
4.大进深的公共建筑可通过设置采光中庭、天井等措施改善自然采光,中庭、天井的四周墙面、地面宜采用浅色材料;
5.大进深空间的顶层和地下空间可通过设置采光天窗、下沉庭院、导光管等措施改善自然采光;
6. 在综合设计不影响建筑能耗的前提下,鼓励建筑师进行自然采光创新设计,并通过模拟或实测形成技术方法,用以推广应用。
4.1.7 夏热冬冷地区应通过建筑隔热设计减少夏季室内得热,降低空调负荷,宜采取如下设计措施:
1.形体设计宜通过体形转折、内凹、挑檐、外廊等形成自遮阳效果,降低夏季太阳辐射对立面和外窗的影响;
2.外墙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或隔热反射涂料,减少外墙吸收辐射热量;
3.宜结合建筑立面设计设置垂直绿化,在增加景观资源、改善区域微气候的同时,提高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
4.屋面隔热可采取双层通风屋面、屋顶绿化、坡屋顶、反射隔热涂料等方式;
5.控制西向和东向的窗墙比,避免大面积开窗;
4.1.8 针对夏热冬冷地区梅雨季的潮湿及返潮现象,对无地下室建筑的地面以及有地下室建筑的地下室外墙和地下室地面应进行防潮设计,通过设置防潮层保障室内环境。
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Ⅰ外墙及屋面保温
4.2.1 净零能耗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应根据性能化设计原则,通过建筑能耗计算确定。居
住建筑、公共建筑非透明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可根据表4.3.1 、表 4.3.2 选取。
表 4.3.1 居住建筑非透明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表
表 4.3.2 公共建筑非透明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表
4.2.2 外墙保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墙保温系统设计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外保温、自保温、内保温有机组合的保温系统。
2.保温系统设计时,应计算分析水蒸汽在外墙内部结露的风险,并合理选择构造形式,保证其防水透气性能;此外,还应注意耐侯性、抗风荷载、耐冻融等各项性能要求。
3. 当外墙采用外保温系统时,保温层应连续完整,外保温系统的链接锚栓应采取阻断热桥措施。
4.首层外墙地面以上 300mm~500mm 部位,应采用耐腐蚀、吸水率低的保温材料。
5.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要求。
4.2.3 外墙采用 B1 级保温材料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要求设置防火隔离带,其防火隔离带的材料、构造、施工等要求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 的要求。
4.2.4 屋面保温材料的选择,除满足更高保温性能外,体积吸水率不应大于 3%。可选保温材料类型包括:挤塑聚苯板、模塑聚苯板、聚氨酯保温板、泡沫玻璃等。
4.2.5 为控制热桥效应,屋面保温设计应考虑如下要点:
1.屋面保温层应与外墙保温层连续。女儿墙等突出屋面的结构体,其保温层应与屋面、墙面保温层连续,不得出现结构性热桥;
2.屋面隔汽层设计及排气构造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的规定; —
3.对伸出屋面外的管道应设置套管进行保护,套管与管道间应填充保温材料。
4.2.6 悬挑阳台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控制热桥效应,可采用如下设计措施:
1.阳台板靠挑梁支撑时,保温材料应将挑梁和阳台结构体整体包裹,降低热桥影响;
2.可采用阳台板与主体结构断开的设计;
3.可采用低热桥线性系数的连接件。
Ⅱ节能门窗及外遮阳
4.2.7 净零能耗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外窗(透明幕墙)热工性能可根据表 4.2.7-1、表 4.2.7-2选取。
表 4.2.7-1 居住建筑用外窗(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和太阳得热系数(SHGC)值
表 4.2.7-2 公共建筑用外窗(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和太阳得热系数(SHGC)值
4.2.8 透光围护结构的透明材料宜选用 Low-E 中空玻璃或真空玻璃,玻璃配置应考虑玻璃层数、Low-E 膜层、真空层、惰性气体、边部密封构造等加强玻璃保温隔热性能的措施。
4.2.9 东向、西向、南向外窗(透光幕墙)以及屋顶透光部分应设置外遮阳措施,优先采用活动外遮阳形式。
4.2.10 采用固定外遮阳时,应通过计算分析对外遮阳构件的尺寸、间距等进行优化设计。南向宜采用水平式外遮阳,东向、西向宜采用挡板式遮阳。
4.2.11 采用活动外遮阳时,可采用金属百叶、卷帘、中置百叶等形式。
4.2.12 采用绿化遮阳时,应利用合适的植物布置在建筑需要遮阳的部位,发挥遮阳的功用。
—
1.在进行景观设计时,宜考虑在建筑物的南向与西向种植高大落叶乔木,利用绿化植物对建筑进行遮阳;
2.宜采取立体绿化方式,形成对外围护结构的遮阳隔热。可考虑在外墙下种植攀缘植物,利用攀缘植物(如爬山虎)进行遮阳。
4.2.13 外窗及外遮阳的构造设计宜满足下列规定:
1.外窗安装方式宜根据墙体保温形式来控制热桥效应及保障气密性;
2.外窗外表面与基层墙体的联结处应采用防水透汽材料粘贴,外窗内表面与基层墙体的联结处应采用防水隔气材料粘贴;
3.外遮阳设计应与主体建筑结构可靠连接,联结件与基层墙体之间应设置保温隔热垫块;
4.采用卷帘外遮阳时,应将卷帘盒固定在保温层外侧。
Ⅲ气密性设计
4.2.14 严寒寒冷地区应以建筑整体气密性的控制作为设计目标,对气密层、门窗构件、墙面洞口的设置予以重点考虑。
4.2.15 严寒寒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气密层应连续并包围整个外围护结构,建筑设计施工图中应明确标注气密层的位置。
4.2.16 严寒寒冷地区构成气密层的材料可选用抹灰层,硬质材料板或专用气密性薄膜。当选用硬质材料板时,板缝拼接处应选用专用气密性薄膜胶带。
4.2.17 严寒寒冷地区作为气密层的砌体墙体内表面抹灰层应与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楼板或地面相交接,形成完整闭合的气密区。
4.2.18 各类管道穿透气密层及外墙时,应对洞口进行有效的气密性处理。孔洞处,外墙内侧应采用防水隔气膜粘贴,外侧应采用防水透气膜粘贴。
4.3 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
4.3.1 净零能耗建筑辅助供暖、空调方式及冷热源选择,应根据当地能源资源 情况、考虑能源的高效利用、居住者使用模式等因素, 结合技术、 经济、节能效益综合分析比较后确
—
定。
4.3.2 净零能耗建筑供暖空调系统冷热源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供暖空调负荷计算,其供暖空调负荷、除湿负荷可全部由新风处理时,宜采用热回收新风空调一体机作为供暖空调设备,通过对新风的冷热处理,实现对室内的温湿度控制;
2.宜选用热泵类设备作为空调冷热源,可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风冷热泵型冷热水机组等类型产品,以充分利用热泵类机组的复合功能性以及调节灵活性;
3.场地条件适宜时,宜采用地源热泵系统作为空调冷热源,提高空调系统能效。
4.3.3 供暖空调冷热源设备应选用高效率的机组,其效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全年性能系数(APF)不低于4.5;
2. 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制冷性能系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 中的
一级能效要求;
3. 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 7. 1kW、电机驱动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时,其制冷季节能效比SEER、全年能效比 APF 及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PLV(C)均应达到较现行国家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 中一级能效要求;
4. 采用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比(EER)应较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要求提高 12%以上;
5. 分散式房间空气调节器和户式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应达到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一级能效要求;
6. 燃气锅炉的热效率不应低于表 4.3.3-1 中的数值。
表 4.3.3-1 锅炉热效率指标要求(%)
4.3.4 净零能耗建筑宜设置热回收新风系统,对空调排风中的冷热量进行回收利用。热回收装置的设计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用高热回收效率产品,其热回收效率应符合表4.3.4-1 的要求:
表 4.3.4-1 热回收装置交换效率要求
2.可选用全热或显热类产品,优选选用全热交换型产品;
3.应具备旁通功能,在过渡季或室内外焓差(温差)较小时,新风可经旁通管直接进入室内或空气处理装置;
4.宜具备自动运行控制功能,可设定旁通控制运行策略及风量调节控制;
5.排风量/新风量的比值宜不低于 0.75。
4.3.5 应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空调能耗,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可调新风比、空气侧经济器、冷却塔免费供冷等。
4.3.6 集中空调应采用高效率的空调水泵及风机,经过管路的优化设计,提高输配系统的能效,并符合下列要求:
1.空调水泵、风机宜达到相应能效评价标准的一级能效要求;
2.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应较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要求降低 20%以上;
3.空调水系统、风系统宜采用变频措施。
4.3.7 应根据空调负荷特征,选取适宜的除湿技术措施,避免出现热湿比变化条件下传统冷却除湿方法带来的新风再热情况。当公共建筑有余热或太阳能作为再生热量供应时,可采用液体除湿、固体吸附式除湿、转轮除湿等除湿方式。
4.3.8 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供暖系统宜设置分散式辅助热源,宜优先采用燃气供暖炉、空气源热泵;当集中供暖时,宜以地源热泵、工业余热或生物质锅炉为热源,并采用低温供暖方式。有峰谷电价的地区,可利用夜间低谷电蓄热供暖。辅助热源选择时,除满足供暖、新风处理要求外,宜兼顾生活热水的用热需求,并尽可能利用太阳能供应热水。
4.3.9 夏热冬冷地区宜在空调季设置电扇调风加空调形式,适当提高空调设定温度,在保证
室内人员舒适性的前提下降低空调能耗;
4.3.10 新风系统设计要点:
1.新风量宜按总人数确定,每人所需的最小新风量应按 30m3/h 计算;新风量应与排风量平衡;
2.居住建筑新风系统宜分户独立设置且可调控;新风系统宜与外窗开启感应—装置联动;
3.新风气流应从主要活动区(送风区)流向卫生间等功能区(排风区)。楼梯间、过道等可作为过流区,通过空气流动间接得到送风和排风,保证所有房间得到充分通风。
4.每个房间或主要活动区均应设置送风口和回风口;
5.新风系统主风道风速宜小于 3m/s,送风口风速不宜大于 1.5m/s;
6.与室外连通的新风和排风管路上均应安装保温密闭型电动风阀,并与系统联动,保证建筑的气密性;
7.宜设置新风旁通管,当室外温湿度适宜时,新风可经旁通管直接进入室内,不经过热回收装置,以降低能耗;
8.新风机组应进行消声减振处理;新风出口处和排风入口处宜设消声装置;风机与风管连接处应采用软连接。
4.3.11 居住建筑厨房抽油烟机应选择体积流量小、捕集率高的设备, 宜设置独立的排油烟补风系统,并符合下列要求:
1.补风从室外直接引入,并设保温密闭型电动风阀,且电动风阀与排油烟机联动;
2. 补风量不小于排风量的 80%;
3.补风口尽可能设置在灶台附近。
4.4 可再生能源设计
4.4.1 居住建筑以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GB50364 的规定。
4.4.2 当太阳能热水不能满足生活用水需求时,可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辅助热源。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计时应采取适当的减振和消声措施,以满足居住建筑室内噪声控制的要求。
4.4.3 当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生活热水辅助热源时,机组在冬季设计工况下的性能系数COP 应不低于 2.20。
4.4.4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辅助加热不应使用电热设备直接加热,宜采用空气源热泵等方式。
4.4.5 净零能耗建筑宜设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进一步降低建筑对市政能源的需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2.当环境条件允许且经济技术合理时,宜采用光伏系统直接并网供电并采用— 低压接入方式。
4.4.6 公共建筑应用光伏发电系统时,其装机容量宜满足如下要求:
1.光伏组件布置于屋面时,单位建筑基底面积的水平布置光伏组件装机容量宜大于30Wp;
2.非水平布置或有遮挡的光伏组件阵列应依据其组件采光面的太阳辐照对系统装机容量作相应修正。
4.4.7 光热或光伏系统进行建筑一体化设计时,应有效解决构件在外围护上连接引起的热桥问题,可采取如下措施:
1.组件安装支架可不与建筑构件直接连接,如组件支架的屋面自负重安装方式等;
2.当组件安装支架与建筑结构构件直接连接或为其一部分时,应防止保温层的破坏,或作其他有效的热桥阻断处理。
4.4.8 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建筑负荷特点,对现场条件、能源政策、节能性和经济性等进行分析,与常规空调系统冷热源方案系统进行全年能耗和运行费用对比,对采用地源热泵系统进行工程可行性分析;
2.应根据建筑负荷特点,对建筑全年冷、热负荷特性进行分析,确定合理的地源热泵系统配置方案。可根据负荷情况与其他空调冷热源组成复合式冷热源系统。
4.4.9 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设计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5000m2 时,可采用地源热泵作为空调系统的单一冷热源,埋管侧或地表水换热器应夏季最大释热量进行设计。办公建筑建筑面积大于 5000m2 时,应采用复合式地源热泵系统,埋管侧或地表水换热器应冬季最大取热量进行设计,夏季不足部分可采用冷却塔+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等辅助冷源供冷;
2.居住建筑热泵主机和水泵不宜集中设置,宜选用拥有独立主机及水泵的分散式系统,换热侧(埋管或者地表水换热盘管)可集中布置。
4.4.10 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应设置监测系统进行节能效益的计量。
4.5 电气节能设计
4.5.1 室内照明功率密度值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目标值的70%
—
以下;
4.5.2 宜选用光电转化效率高、光分配合理的照明器具, 照明器具的光源、驱动及整灯能效不应低于相应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除特殊要求外,照明光源优先选用发光二极管(LED)光源,优先选用具有整灯或光源 CQC 节能认证的照明器具;
4.5.3 对地下车库、建筑顶层内区等需要日间照明的空间, 宜采用自然光导光系统或采取其他创新设计方法利用自然采光,以满足部分或全部的日间照明需求;
4.5.4 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控制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情况,进行分区、分组、分场景控制;
2.走廊、楼梯间、门厅、卫生间、停车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用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
3.大空间、多功能、多场景场所的照明,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4.当设置电动遮阳装置时,照度控制系统宜与其联动;
5.当采用自然光导光装置时,宜具备照度调节功能;
6.对于人员长期停留空间,应设置有就地控制装置,以满足使用者的个性习惯与个体差异性要求。
4.5.5 应选用节能型电梯,如变频调速驱动或带能量反馈的电梯,并采用并联或群控等节能控制措施。
4.5.6 应设置能耗监测系统,对建筑分类分项能耗进行监测和记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应按照现行标准要求,设置用能监测系统;能耗分类应覆盖建筑内所用的能源种类;能耗分项应保证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以及电梯分项能耗数据的获取;
2. 居住建筑应对公共部位的主要用能系统进行分类和分项计量,并对典型户的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等能耗应进行分项计量;
3.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时,应对其发电量及供冷热量进行单独计量。
5 施工
5.1 一般规定
5.1.1 净零能耗建筑施工和质量控制应针对热桥、气密性等关键环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5.1.2 净零能耗建筑施工前,应对现场工程师、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1.3 净零能耗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工程应实行专业化施工,应选用配套供应的外保温系统材料,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外保温系统耐候性检验项目。
5.1.4 外门窗与基层墙体的联结件应进行阻断热桥和防水处理。
5.1.5 围护结构保温施工应预埋件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5.1.6 外门窗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门窗安装前结构工程应已验收合格,门窗结构洞口平整;
2.外门窗与基层墙体的联结件应进行阻断热桥的处理;
3.门窗洞口与窗框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4.窗底应安装窗台板散水,窗台板两端及底部之间与外保温的缝隙应先用预压膨胀密封带填塞;门洞窗洞上方应安装滴水线条。
5.1.7 当设计有外遮阳时,应在外窗安装已完成、外保温尚未施工时确定外遮阳的固定位置,并安装联结件。联结件与基层墙体之间应进行阻断热桥的处理。
5.1.8 围护结构气密性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的结构缝隙应进行封堵;围护结构不同材料交界处、穿墙和出屋面管线、套管等空气渗漏部位应进行气密性处理;
2. 防水隔汽材料的材质应根据粘贴位置基层的材质和是否需要抹灰覆盖防水隔汽材料进行选择;
3. 气密性施工应在该节点热桥处理之后进行,气密性施工不应产生热桥。
5.2 施工要点
5.2.1 进场验收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温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2.外门窗(包括天窗)应整窗进场。外门窗、建筑幕墙(含采光顶)、外遮阳设施及门窗所用防水透汽材料、防水隔气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宜采用系统窗,安装时应做断热桥处理,在确保隔热、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外挂或内嵌形式。
3.供暖与空调系统设备及施工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 类型、材质、性能、规格及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
4.照明设备、太阳能热利用或太阳能光伏设备进场时,应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 各道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和影像资料,隐蔽工程检查应包含以下内容:
1.外墙基层及其表面处理、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和板材缝隙填充情况;锚固件安装与热桥处理;网格布铺设情况;穿墙管线保温密封处理等;
2.屋面、地面基层及其表面处理、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和板材缝隙填充质量;防水层(隔汽、透汽)设置;雨水口部位、出屋面管道、穿地面管道的处理等;
3.门窗、遮阳系统安装方式; 门窗框与墙体结构缝的保温处理;窗框周边气密性处理,联结件与基层墙体间的断热桥措施等;
4.女儿墙、窗框周边、封闭阳台、出挑构件、预埋支架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做法。
5.2.3 建筑外墙无热桥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保温若采用单层保温,宜采用锁扣方式连接;采用双层保温时,应采用错缝粘接方式,避免保温材料间出现通缝;外墙外保温应将整个建筑外立面全部包裹并与屋面及地面保温有效交圈;
2.墙角处宜采用成型保温构件;
3.保温层应采用断热桥锚栓固定;
4.应尽量避免在外墙上固定导轨、龙骨、支架等可能导致热桥的部件,必须固定时,在外墙上预埋断热桥的锚固件及支架周边设置保温材料;
5.可调节外遮阳装置安装节点时,应在安装节点处填充保温材料,避免热桥;
6.管道穿外墙部位应预留套管并预留足够的保温间隙;施工图中应给出节点设计大样及详细做法说明;
7.户内开关、插座接线盒等不应置于外墙上,以免影响外墙保温性能。
5.2.4 屋面无热桥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施工应采用干法施工,尽量减少湿作业;
2.屋面保温层靠近室外一侧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应延续到女儿墙顶部盖板内,使保温层得到可靠防护;屋面结构层上,保温层下应设置隔汽层;
3.女儿墙、土建风道出风口等薄弱环节,宜设置金属盖板,以提高其耐久性,金属盖板与结构连接部位,应采取避免热桥的措施;
4.管道穿屋面部位应对伸出屋面外的管道应设置套管进行保护,套管与管道间应设置保温层。预留洞口应大于管道外径,并满足保温厚度要求。
5.2.5 地下室和地面无热桥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严寒和寒冷地区地下室外墙外侧保温层应与地上部分保温层连续,并应采用防水性能好的保温材料;地下室外墙外侧保温层应延伸到地下冻土层以下,或完全包裹住地下结构部分;
2.地下室外墙外侧保温层内部和外部宜分别设置一道防水层,防水层应延伸至室外地面以上适当距离;
3.严寒和寒冷地区地下室外墙内侧保温应从顶板向下设置,长度与地下室外墙外侧保温向下延伸长度一致,或完全覆盖地下室外墙内侧;
4.无地下室时,地面保温应与外墙保温应尽量连续、无热桥。
5.2.6 外窗无热桥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外窗宜采用窗框内表面与结构外表面齐平的外挂安装方式,外窗与结构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耐久性良好的密封材料密封严密;
2.外窗台应设置窗台板,以免雨水侵蚀造成保温层的破坏;窗台板应设置滴水线;窗台宜采用耐久性好的金属制作,窗台板与窗框之间应有结构性链接,并采用密封材料密封。
5.2.7 外墙气密性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选用密实度较高的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高密度板或混凝土结构,尽量不要选用空心砖、空心板或轻质疏松的材料。块材砌筑时,要求砂浆饱满,饱满度达到 100%,或者密缝砌筑,缝隙不得有透缝或砂浆不饱满。在圈梁构造柱处,混凝土密实,无孔洞、露筋等现象。对脚手架眼、预留洞口、对拉螺栓孔要进行封堵。在砌体顶部和底部,要用砂浆填塞密实;
2.加强抹灰工程质量的控制,必要时,选用聚合物砂浆进行抹灰,以增强气密性;
3.墙体上预留的脚手架眼、孔洞,要用砌体的同种材料进行封堵。
5.2.8 屋面气密性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隔汽层应从屋面低的位置向高的位置铺设,上翻墙高度与保温层高度一致,气温较低时辅热粘结。搭接边必须实现 100%满粘,如果卷材与铝箔搭接时,可采用热熔辅热的方式保证搭接边粘结牢固。出屋面结构,根部需做加强处理; —
2.隔汽层必须上翻到女儿墙和出屋面管道、设备基础顶部,以保证整体气密性效果。
5.2.9 管道穿外墙密封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当单一管道穿外墙时,预留套管与管道间需要留出 50mm 的空隙并用岩棉塞实。确保基层墙体整洁后,在室内一侧管道四周粘贴可抹灰型的防水隔气膜(或防水隔汽卷材),室外一侧管道四周粘贴防水透气膜;
2.新风方形管道穿外墙时,可预留出孔洞,并保证孔洞与管道之间塞至少 50mm 的棉,并在室内外两侧分别粘贴防水隔气膜和防水透气膜;
3.穿外墙处电缆桥架线盒更换成圆形钢套管,整体管道外包裹岩棉或橡塑保温层,以减少热桥效应。室内侧管壁粘贴防水隔汽膜,外侧粘贴防水透气膜。
5.2.10 开关、接线盒在外墙上安装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位于砌体墙体上的开关、插座线盒,应在砌筑墙体时预留孔槽,安装线盒时应先用石膏灰浆封堵孔槽,再将线盒底座嵌入孔位内,使其密封;
2.对于穿透气密层的电线套管,在墙体内预埋套管时,应在接口处采用专用的密封胶带密封,同时用石膏灰浆将套管与线盒接口处封堵密实;
5.2.11 建筑主体施工结束,门窗安装完毕,内外抹灰完成后,精装修施工开始前,应进行建筑气密性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气密性指标要求。
5.2.12 机电系统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机电系统安装应避免产生热桥和破坏围护结构气密层;
2.对风系统所有敞开部位均应做防尘保护;
3.机组安装及管道施工过程中应作消声隔振处理。
5.2.13 光导管照明管线施工时,光导管基座宜与结构板同时浇筑,基座施工应避免产生热桥和破坏围护结构气密层。
5.2.14 设备系统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且节能性能检测达到设计要求。
6 验收与评价
6.1 一般规定
6.1.1 验收时,净零能耗建筑外墙、门窗、屋面、地面、暖通空调系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中的有关规定外,其他项目的质量验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6.1.2 净零能耗建筑采用的墙板、门窗、采暖保温等材料、设备应具备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进行进场质量验收,构配件现场抽样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6.1.3 净零能耗建筑应开展建筑声学验收检测。
6.1.4 净零能耗建筑应开展甲醛、可吸入颗粒物 PM10、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的检测。
6.1.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验收,并应形成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的完整验收文件。
6.2 验收
6.2.1 隐蔽工程检查要点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外墙:1)基层表面状况及处理;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和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锚固件安装;4)网格布铺设;5)热桥部位处理等。
2. 屋面:1)基层表面状况及处理;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和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处理;4)隔汽层设置;5)防水层设置;6)雨水口部位的处理等。
3. 外门窗:1)外门窗洞的处理;2)外门窗安装方式;3)窗框与墙体结构缝的保温填充做法;4)窗框周边气密性处理等。
6.2.2 热桥部位检查要点:
1.重要节点的无热桥施工方案;
2.女儿墙、窗框周边封闭阳台出挑构件等重点部位的施工质量;
3.穿墙管线保温密封处理效果;
4.对薄弱部位进行红外热成像仪检测,查找热工缺陷。
6.2.3 建筑气密性检查要点:
1.重要节点的气密性保障施工方案;
2.门窗产品气密性质量;
3.门窗、管线贯穿处等关键部位的气密性效果。
6.2.4 暖通空调系统检查要点:
1.风管系统及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严密性;
2.风系统平衡性及供暖空调水的水力平衡性;
3.管道及部件的保温。 —
4.空调水系统及空调风系统。
6.3 评价
6.3.1 在净零能耗建筑评价分为设计评价、施工、运行使用后评价, 应在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和投入使用一年后分别对其是否达到净零能耗建筑要求给予评价。
6.3.2 评价应以单栋建筑为对象;对于设计中以户或以单元为设计单位的居住建筑,可结合建筑的实际情况,以户或单元为对象进行评价。
6.3.3 净零能耗检测部位包括地道风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干式风机盘管、金属辐射板、旋流式无动力风机、光导管照明、整体卫浴、保温材料、遮阳等产品。对采用获得高性能节能标识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可直接认可,不必重复检测。
6.3.4 设计部分评价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开始进行,包括以下两方面:
1.施工图审核。应重点核查围护结构关键节点构造及做法具备保温隔热性能良好、无热桥现象的发生。并严格保证气密层的连续性,冬季工况充分利用太阳辐射得热,夏季工况充分考虑遮阳隔热,降低建筑制冷负荷;同时制定合理的通风方案,采用带热回收的新风系统,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能源。
2.能效指标计算。包括年供暖需求和年供冷需求及年供暖空调照明一次能源消耗量的计算。能效指标应采用专用软件计算。
6.3.5 建筑竣工验收一年后,宜对净零能耗建筑进行后评估。以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的年一次能源消耗量为评价指标,后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净零能耗居住建筑能效指标检测应以整栋建筑或典型户能耗为评价对象,计量时间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并应以栋或典型用户电表、气表等计量仪表的实测数据为依据,经计算分析后采用;
2.净零能耗公共建筑能效指标检测应以整栋建筑为评价对象,计量时间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可直接采用项计量的能耗数据,并对其计量仪表进行校核后采用。
附录 A 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A.1 一般规定
A.1.1 净零能耗建筑设计与评价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计算围护结构(包括热桥部位)传热、太阳辐射得热、建筑内部得热、— 通风热损失四部分形成的负荷,可计算热回收装置和气密性对建筑供暖能耗的影响;计算中应考虑建筑热惰性对负荷的影响;
2 应考虑热桥部位对负荷的影响;
3 计算 10 个以上的建筑分区;
4 自动判断能耗指标是否满足本标准规定;
6 自动生成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技术指标审核表。
A.1.2 能耗指标计算的方法和基本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象参数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 346 的规定计算;
2 应计算围护结构(包括热桥部位)传热、太阳辐射得热、建筑内部得热、通风热损失四部分形成的负荷,计算中应考虑建筑热惰性对负荷的影响;
3 供暖年耗热量和供冷年耗冷量应包括围护结构的热损失和处理新风的热(或冷)需求;处理新风的热(冷)需求应扣除从排风中回收的热量(或冷量);
4 当室外温度不大于 28℃且相对湿度不大于 70%时,利用自然通风,不计算供冷需求;
5 供暖空调系统及输配系统的能耗应考虑部分负荷的影响;
6 应考虑间歇使用对能耗性能的影响。
A.2 模拟参数设置
A.2.1 设计建筑能耗模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建筑构造尺寸、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做法、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数、窗墙面积比、屋面开窗面积应与建筑设计文件一致;
2 建筑功能区除设计文件明确为非空调区外,均应按设置供暖和空气调节计算;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运行时间按表A.2.1-1设置;
3 房间人员密度及在室率、电器设备功率密度及使用率、照明开启时间按表A.2.1-2设置,人均新风量应按表A.2.1-3设置,新风开启率按人员在室率进行计算;
4 照明能耗计算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与建筑设计文件一致;照明能耗的计算应考虑自然采光和自动控制的影响;
5 供暖空调系统的系统形式和能效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6 应计入可再生能源的节能量,可再生能源的类型包括太阳能光热、光电利用、热泵、
风力发电及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形式及效率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表A.2.1-1 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的日运行时间
表A.2.1-2 不同类型房间人员、设备、照明内热设置
表A.2.1-3 不同类型房间的人均新风量(m3/h ·人)
A.2.2 供暖、空调、照明一次能源消耗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ET— —建筑供暖、空调、照明一次能源消耗量,kWh/m2;
A——住宅类建筑为套内建筑使用面积,非住宅类为建筑面积。
Er,i ——场地内或附近产生的i类型可再生能源的产能量(kWh);
Erd,i ——外界输入的i类型可再生能源的产能量(kWh);
fi ——i类型能源的一次能源系数,一次能源系数应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近
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 的规定; Eh——供暖系统的能源消耗(kWh);
Ec——供冷系统的能源消耗(kWh);
El——照明系统的能源消耗(kWh)。
A.2.3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的规定。
—
本导则用词说明
1 为便于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3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4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
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9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10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
11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
1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13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
14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
15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
16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
17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GB 50364
18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19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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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净零能耗建筑建造技术导则
T/CABEE XXX-2020
附: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净零能耗建筑建造技术导则》 xx 年 xx 月xx 日以国建节协[2018] 18 号公告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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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广泛地调查研究,借鉴了国际和国家零能耗建筑相关标准成果,对“净零能耗建筑”的定义和内涵进行了拓展,并结合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典型建筑案例研究,提出了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净零能耗建筑的室内环境参数和能耗指标限值要求,并明确了净零能耗建筑围护结构、设备系统、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要求与措施,为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净零能耗建筑的实施提供了设计、施工和运行指导。
本导则实施将对推动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迈向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设计、提升建筑室内环境品质、促进建筑节能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健康的用能行为方式起到积极导向作用。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导则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导则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导则的条文规定,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导则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1.0.1 2017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净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提炼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引领节能标准提升进程。本标准以 2016 年现行的节能设计标准为基准,
提出 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净零能耗建筑”的定义和控制指标。随着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分布式能源应用逐步推广,建筑物本体和附近的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产能与蓄能系统结合,会逐步推动净零能耗建筑迈向零能耗建筑。
在本标准中,除指标控制及特殊说明外,设计、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运行和评价相关条文均普遍适用于净零能耗建筑。
1.0.2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气候差异大,室内环境标准偏低,建筑特点以及人们生活习惯,都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差异。通过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已有工程实践,提炼示范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等环节的共性关键技术,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净零能耗建筑的控制目标和技术体系,以及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评价技术要点,更好地指导我国净零能耗建筑推广,为我国 2020-2050 年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支撑和引导。
建筑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又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目前中国每年建筑竣工面积约为 25 亿平米,其中公共建筑约有 5 亿平米。
2 术 语
2.0.3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表征建筑用能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的比例,是评估净零能耗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利用程度的指标。相应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 51350-2019 附录 A 的方法。
2.0.6 建筑终端等效用电量包括满足终端全部用能需求所消耗的电力、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发电(光伏、风力)等各种能源,不同能源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 51350-2019 附录 A 的方法统一折算。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2 净零能耗建筑设计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建筑能源消耗为目标,在建造成本、时间限制、技术可行性、持有成本、建筑耐久性、设计建造水平等约束下, 进行优化决— 策的设计过程。
净零能耗建筑设计应以目标为导向,以“被动优先,主动优化”为原则,结合当地气候、环境、人文特征,根据具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采用性能化的设计方法,因地制宜地制订净零能耗建筑技术策略。区别于传统建筑节能的指令性(规定性)设计方法,净零能耗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面向建筑性能总体指标要求,综合比选不同的建筑方案和关键部品的性能参数指标,通过不同组合方案的优化比选,制订适合具体项目的针对性技术路线,实现建筑整体最优。性能化设计与指令式设计的差异见下表 3.1.1。
表 3.1.1 性能化设计与指令式设计的差异
性能化设计强调协同设计与组织,传统设计组织以建筑师作为总协调人员,作为与开发单位进行项目沟通的渠道,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景观等专业团队分工合作的形式。而对于协同设计而言,首先确定设计协调人来协调整个设计进程,建筑师及各专业人员、业主、建设方代表等形成一个协同设计工作小组,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把控。每个工作小组成员由其工作团队进行支持。在协同设计小组外,宜由业主、社区、设计师、施工方、物业管理、产品供应商、绿色建筑咨询、成本造价等组成相关小组,共享项目设计进度信息,提供设计信息输入。
3.1.4 全装修指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建筑全装修交付一方面能够确保建筑结构安全性、降低整体成本、节约项目时间,另一方面也能大大减少污染浪费,更加符合现阶段人民对于健康、环保和经
济性的要求,对于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具有重要作用。
室内装修应采用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2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 等相关标准要求的材料与部品,宜采用获得绿色建材标识 —(或认证)的材料与部品。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是指土建设计与装修设计同步有序进行,即装修专业与土建的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等专业,共同完成从方案到施工图的工作,在土建设计时考虑装修设计要求,实现预留孔洞和装修面层固定件,避免在装修时对已有的建筑构件打凿、穿孔。在保障结构安全,减少材料消耗,降低装修成本的同时,避免二次装修过程中破坏保温和气密性处理措施,以及对新风气流组织的影响,保障净零能耗建筑相关技术要求。
3.2 室内环境指标
3.2.2 本条中的最小新风量指标综合考虑了人员污染和建筑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目前建筑室内空气污染物的种类增多和强度多变,包括人员污染物和建筑污染物(建材和设备);室外空气污染的加剧造成新风品质下降,导致室内空气品质很难提高。常规的居住建筑不设置机械新风系统,主要通过开窗进行自然通风。开窗通风是简便易行的获取新风的方式,也是净零能耗建筑在室外环境参数适宜的条件下推荐使用的被动式的消除室内余热余湿、提升室内空气品质的手段。净零能耗建筑通过自然送风和机械通风两种方式结合向室内提供充足健康的新鲜空气。净零能耗建筑应具备良好自然通风能力,当室外空气参数适宜通风时, 自然通风可向室内提供充足的空气,保证室内良好的空气品质。当室外空气不适宜通风时,如室外温度过高或过低、雾霾严重,净零能耗建筑的机械通风系统可向室内提供充足健康的新鲜空气,保证全年室内良好的空气品质。
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会议室等,在运行中有时也会通过监测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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