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号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团 体 标 准
团体标准编号代替团体标准编号
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In-situ equipment for food waste recycling treatment
(报批稿)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发布
前 言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建节协(2017)40号)及《关于印发<2019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建节协【2019】2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天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建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考察有关国内外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4、型号、结构和参数;5、材料;6 、基本要求;7 、性能要求;8、试验方法;9、检验规则;10、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联系电话:010-57811218 ,邮箱:jishubu@cabee.org),由安徽天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安徽天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9622号,邮编:230601)
本标准主编单位:安徽天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湖南蓝石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武汉卡耐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安必思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海衡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朗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艾尔天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昱明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赛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洁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微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桂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蒙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爱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森泉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孟行健、王建涛、王玉峰、刘冰、邓伟、徐松、 魏道春、李孝振、刘晶、何红亮、熊友元、胡运昆、梁志强、李国、程建业、彭丽军、薛书鉴、黄岳候、左天晴、刘仁平、蔡晓泉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赵世明、师前进、袁增伟、杨琦、章全奎、董战峰、叶劲松
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结构和参数、材料、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0.5~ 10t/d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其他规模的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5959.1 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5959.3 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GB 12230 通用阀门 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GB/T 3797 电气控制设备
GB/T 5171.1 小功率电动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7551 称重传感器
GB/T 8196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0067.1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0067.3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3部分:感应电热装置GB/T 1023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T 10595 带式输送机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436 工业设备保证文件 总则
GB/T 16400 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
GB/T 20029 仪器、设备用橡胶隔振垫
GB/T 21873 橡胶密封件 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 材料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厨余垃圾 food waste
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3.2
家庭厨余垃圾 household food waste
表示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3.3
餐厨垃圾 restaurant food waste
表示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3.4
其他厨余垃圾 other food waste
表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3.5
就地资源化 in-situ recycling treatment
将厨余垃圾在其产生的源头处通过处理,其产物进行循环利用的方式。
3.6
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In-situ equipment for food waste recycling treatment
能够将厨余垃圾按照预设程序自动进行就近就地处理,处理产物可实现循环利用的设备。
3.7
反应仓 reaction chamber
设备中用于降解破碎挤压过程物料的一种容器。
3.8
减量化 reduction
采取各种管理和技术措施,减少厨余垃圾产生的重量和体积。
3.9
无害化 harmlessness
通过各种技术工艺,将厨余垃圾进行处置,达到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周围环境。
3.10
滤液收集槽 filtrate collection tank
一种静态收集脱水机构滤出液的槽体装置。
3.11
专用活性微生物菌剂 special active microbial inoculant
一种能在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预设程序条件下,将破碎脱水后的厨余垃圾快速发酵降解,并转化为稳定有机肥基肥的活性生物制剂。
3.12
腐熟度 bio-decomposition maturity
有机质经过矿化、腐殖化后最后达到稳定的程度。
3.13
有机肥基肥 organic base fertilizer
以厨余垃圾等有机质为主要原料,在较短的时间内未经充分发酵腐熟,可用于有机肥生产的产物。
4 型号、结构和参数
4.1 型号
设备型号表示如下:
□-□
额定日处理能力(t/d)
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代号:FWRT)示例: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处理量3t/d,表示为:FWRT-3。
4.2 结构
设备应由自动上料系统、分拣平台、破碎系统、挤压输送系统、生物降解系统、物联智控系统、加热系统、油水分离系统及除臭系统等组成。设备结构图参见附录A。
4.3 参数
设备主要参数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主要参考参数
5 材料
5.1 设备直接接触物料部分、混合液输送管路及防护外壳的材料应选用 SS304 不锈钢材质,并应符合GB/T 3280 的规定。
5.2 设备中的排空、排油阀门应采用 SS304 不锈钢球阀,并应符合 GB 12230 的规定。
5.3 设备密封的材料应符合 HG/T 2181 的规定,管道及接口密封材料应符合 GB/T 21873 的规定。
5.4 设备反应仓的隔热和保温材料宜选用硅酸铝纤维针刺毯,并应符合 GB/T 16400 的规定。
5.5 设备内部的泵、风机、电机等隔振、减振用的垫片材料应符合GB/T 20029 的规定。
5.6 设备的电机应符合 JB/T 11707 的规定。
6 基本要求
6.1 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6.2 设备应综合考虑技术性能、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6.3 设备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应能连续正常运行,其运行环境温度应为 0℃~45℃。
6.4 设备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日常维护操作手册》由专职人员进行维护管理。
7 性能要求
7.1 装配与外观要求
7.1.1 设备外观应整齐。设备的装配应完整、正确,标牌、标志应齐全。
7.1.2 设备的铸件不允许有影响强度的砂眼和气孔。
7.1.3 设备涂漆表面应色泽均匀、平整光滑,不得有脱漆、流痕、气泡、划伤及裂痕等缺陷,并应符合 JB/T 5946 的规定。
7.1.4 设备的钣金件不允许存在裂纹、起皱、飞边、明显划痕及锤击等痕迹。
7.1.5 设备的焊接件应除净焊渣、氧化皮及溅粒,焊缝应平整、光滑,不允许有虚焊、漏焊、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整体打磨处理,去毛刺,焊接部位应焊接牢固可靠,无裂纹和脱焊现象。
7.1.6 设备所有的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运转无卡、碰擦等现象。
7.2 性能要求
7.2.1 设备应在就近就地区域范围内对厨余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设备应在其额定日处理量 105%范围内连续正常运行,设备的技术参数宜符合本标准4.3 的规定。
7.2.2 设备应具有对来料进行破碎、脱水、脱油、降盐的预处理措施。
7.2.3 设备应具有对厨余垃圾进行自动提升和称重计量联网的功能,其性能应符合GB/T 7551 和 GB/T 10595 的规定。
7.2.4 设备应具有对厨余垃圾进行破碎功能,破碎效率不应小于 500kg/h,出料物粒径不应大于 15mm,其性能应符合 CJ/T 499 的规定。
7.2.5 设备应具有对破碎出料物进行自动挤压脱水输送功能,脱水后物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 75%,减量率不应小于 50%。输送的传输效率不应小于 1500kg/h,其性能应符合 GB/T 25727 的规定。破碎、输送等预处理工序的工作时间不应大于 2h。
7.2.6 设备应设置滤液收集槽,收集槽应选用不锈钢材质,并设置与油水分离系统的接口。
7.2.7 设备应设置油水分离系统对其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混合液进行油水分离,油水分离系统的性能应符合 CJ/T 478 的规定。
7.2.8 设备宜采用中高温好氧微生物降解法就地处理厨余垃圾,反应仓内宜周期性添加专用活性微生物菌剂,其性能应符合 GB 20287 的规定。
7.2.9 设备反应仓宜采用密闭 U 形结构,仓内有效容积承载分别不应小于设备额定日处理量的 50% (餐厨垃圾)和 100%(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厨余垃圾),仓内应设有其有效容积承载的限定刻度标识。仓内应设置物料自动翻拌装置,其性能应符合GB/T 12497 的规定。
7.2.10 设备反应仓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其进料口、出料口、排气管路及各连接部位应密封可靠,无漏油、漏水、漏气、漏料等现象。设备的高热部件和反应仓表面应有隔热和保温措施,操作人员能够接触到的外表面温度不应大于 45℃。
7.2.11 设备产出物的成分应符合表 2 的规定,且安全性指标应符合 NY 525 的规定。
表2 设备产出物的成分指标
7.2.12 设备完成生物发酵到出料的平均能耗不应大于 100kW·h/t 。设备应设置节能降耗、增效的措施,电机、泵、风机等通用耗能设备的运行应符合 GB/T 12497 中对机电设备的节能要求。
7.2.13 设备应设置加热和温控装置,采用电加热方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0067.1 的规定,其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5959.1 的规定;采用电磁感应方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10067.3 的规定,其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5959.3 的规定。
7.2.14 设备排出的废水应经单独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 GB/T 31962 B 级的规定。对于有资源化利用要求的,设备排出的废水宜收集经过适当处理用作发酵基质生产液态促生菌肥,其性能应符合 GB 20287 的规定。
7.2.15 卸料、上料和设备运行过程中设备排出的废气应经单独处理,处理后排放时应符合 GB 14554的规定。
7.2.16 设备应设置隔音降噪措施,其运行噪声应不大于 75dB(A)。
7.2.17 设备应具有智能物联控制传输功能,其性能应符合GB/T 36478.2 的规定。
7.3 电气要求
7.3.1 电气控制柜及电器元件应符合 GB/T 3797 的规定。
7.3.2 设备应有手动、自动两种运行方式,并应设有起动、停止、急停、转换开关按钮及故障报警指示灯。电路控制系统应动作准确,运行可靠。
7.3.3 电控系统的控制电压应选用AC380 V,电压偏差±10%时,电器元件应能正常工作。所有现场的电气操作部件如按钮、开关等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
7.3.4 电控部分应预留与物联网平台通信的 DTU 传输模块。
7.3.5 PLC 的输入、输出点须留有总量的 10%~ 15%的冗余。
7.3.6 电气控制柜的面板上应有电源指示灯,数显电源电压表,功率大于 7.5kW 的电动机应配备电流表。电气控制柜应符合GB/T 5171.1、GB 5226.1 的规定,应设有过电流、欠电压保护装置。
7.3.7 PLC 控制中应设置各动力部件的联锁控制程序,避免单个部件故障造成的物料堵塞现象。
7.3.8 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外露转动部件应有有效可靠的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符合 GB/T 8196 的规定。
7.3.9 设备的各指示和显示系统应反应灵活、显示正常,均应设置相关的安全保护机构,如急停开关、机械保护装置等,电气安全应符合 GB 5226.1 的规定。
7.3.10 设备的绝缘性能应可靠,外壳对地接触电阻应不大于 0.1Ω,电动机与电控设备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2Ω,带电部件与外壳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
7.4 安全要求
7.4.1 设备低于 2m 的转动部件应设置安全防护网罩,设备易接近的转动部件应设置工作平台或防护装置,设备电机应设置水飞溅、滴落防护罩。
7.4.2 设备中的脚踏板、梯子、操作平台应有防滑及高处作业防坠落的措施,并应符合 GB 5083 的规定。
7.4.3 设备的转动部件、出料口、电控柜操作面板等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 试验方法
8.1 装配与外观检验
8.1.1 目测检查设备整体、铸件、涂装、钣金件、焊接件的外观与装配。
8.1.2 检查设备运行时有无异常噪声和明显跳动、卡滞现象。
8.2 性能检验
8.2.1 设备的日处理量应采用重量法进行测量,称重仪器的精度为 0.01g 。将超过日额定处理量 5%的试验用料装入设备中,设备应能正常运转出料。
8.2.2 目测系统应对来料有破碎、脱水、脱油、降盐的预处理措施。
8.2.3 桶装垃圾通过提升机自动上料翻转倾倒至分拣平台,称重传感器可将计量信号传至本地通讯在电控柜 PLC 数字显示,并能通过 DTU 通讯传至物联网平台。罐装车能自动卸料至落料平台,并通过输送机自动输送物料,空载和负载试验检测按 GB/T 10595 的规定进行。
8.2.4 设备的单机检验运行时间应不少于2h,破碎机的检测按 CJ/T 499 的规定进行,出料粒度应用标准筛网孔的筛组进行筛分测定,粒度采用当量直径表示。负载运转 1h 后记录初始物料重量应不小于 500kg。
8.2.5 采用精度为 0.001g含水率测定仪对进入反应仓的物料进行测量。采用重量法测量进入反应仓的物料重量W2,与初始物料的重量W1进行测算,按下列公式计算出减重率Lw
测算次数不小于三个出料周期,其平均值应符合 7.2.5 的规定。输送机空载和负载试验检测按 GB/T 25727 的规定进行。
8.2.6 目测有无设置滤液收集槽并与油水分离系统连通,输送机负载试验进入收集槽的滤液应能顺利进入油水分离系统。
8.2.7 设备负载运转产生的混合液油水分离的效果检测按CJ/T 478 的规定进行。
8.2.8 设备周期性人工添加的菌剂检测按 GB 20287 的规定进行。
8.2.9 检测反应仓的有效容积, 目测对应设备规格的输送料进入仓内未超过刻度标识界线。
8.2.10 采用气密性试验检测反应仓的密封,采用注水试验 2h 检测反应仓的渗漏,工作温度恒温状态下用温度计每间隔 20min 测量反应仓外表面温度3 次,每次测量值不应大于45℃。
8.2.11 设备产出物的成分指标和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应按 NY 525 的规定进行。
8.2.12 设备的耗电量应采用准确度为0.5级的电度表进行测量,并计算设备的单位处理能耗值,设备的能耗计量方法按 GB 17167 的规定进行。其中单位处理能耗按下列规定确定,其计算结果应符合7.2.12 的规定。
式中:
TCE——处理厨余垃圾每吨所消耗的电量,单位为千瓦时每吨(KW · ℎ/ t);
P2 ——处理周期结束时电表显示的度数,单位为千瓦时(KW · ℎ);
P1 ——处理周期开机时电表显示的度数,单位为千瓦时(KW · ℎ);
m ——处理厨余垃圾的质量,单位为吨(t)。
8.2.13 电加热装置的检测应按 GB 5959.1 的规定进行,电磁感应加热装置的检测应按 GB 5959.3 的规定进行。
8.2.14 设备的废水排放检测应按 GB/T 31962-2015 B 级标准的规定进行,对于制作液态促生菌肥的检测应按 GB 20287 的规定进行。
8.2.15 设备的废气排放检测应按 GB 14554 的规定进行。
8.2.16 设备的工作噪声应按GB/T 3768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8.2.17 设备的物联网功能通过云服务器数据采集中心进行对应测试。
8.3 电气检验
8.3.1 按照 GB/T 3797 要求,检查控制柜的制造。
8.3.2 检查电路控制系统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8.3.3 按照 GB/T 10233 的规定检测控制柜的输入电源电压。
8.3.4 目测检查控制柜有无预留 DTU 模块。
8.3.5 统计电控柜 PLC 的输入、输出点接入的总量。
8.3.6 目测检查控制柜的面板,并应按照 GB 5226.1 的规定进行。
8.3.7 开机启动电控柜的 PLC 程序,检查各动力部件的联锁控制程序是否正常。
8.3.8 设备控制检测应按 GB/T 10233 的规定进行。
8.3.9 设备的机械安全检验应按 GB/T 8196 的规定进行。
8.3.10 设备的绝缘性能测试应按 GB 5226.1 的规定进行。
8.4 安全检验
8.4.1 目测设备的转动部件已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8.4.2 设备中的脚踏板、梯子、操作平台安全措施应按 GB 5083 的规定进行。
8.4.3 目测设备的转动部件、出料口、电控柜操作面板等处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9 检验规则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9.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逐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的项目、要求、方法应符合表 3 规定,检验合格后填写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9.2 型式检验
9.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 正常生产,每3年进行1次;
d) 产品停产1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的差异时。
9.2.2 检验项目、要求、方法见表 3。
9.3 判定规则
本标准中 7.2 项为质量否决项,任一条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余各项不合格,允许返修,经返修后仍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表 3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10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标志
每台设备应在醒目部位装设标牌,标牌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其内容包括:
a) 产品名称;
b) 产品型号;
c) 出厂编号;
d) 出厂日期;
e) 制造厂名称;
f) 商标;
g) 产品净重和运行重量(t);
h) 外形尺寸 L×W×H(mm×mm×mm);
i) 额定频率(Hz)、额定电压(V)和装机功率(kW)。
10.2 包装
10.2.1 产品出厂包装时,应擦干水分,清理杂物,允许采用覆膜包裹裸装,应符合 JB/T 5000.13的规定;如采用箱装,包装箱外表面上应有发货、包装、储运图示等标志,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包装要求应符合 GB/T 13384 的要求。
10.2.2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T 9969 的规定,产品合格证应符合 GB/T 14436 的规定。
10.2.3 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并封存在不透水的口袋内:
a) 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b) 电控系统原理图、接线图;
c) 产品使用说明书;
d) 装箱单 (含随机备品、备件、工具清单)。
10.3 运输
运输时应有防雨、防震动措施。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牢靠,避免撞击碰伤;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撞击,防止倒置。设备及其重量较大的电控柜等附属装置应设有便于吊运的设施,如吊孔、吊环等。运输方式及要求可根据需要或按合同确定。
10.4 贮存
设备宜放在室内干燥、通风良好且无腐蚀性介质环境中,如露天停放应有防雨、防晒及防潮等措施,并应远离热源。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设备参考结构型式与参考尺寸
图A.1 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参考结构图(FWRT-0.5, FWRT-1)
说明:
1—自动上料系统 6—物联智控系统
2—分拣平台 7—加热系统
3—破碎系统 8—油水分离系统
4—挤压输送系统 9—除臭系统
5—生物降解系统
图A.2 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参考结构图(FWRT-2, FWRT-3,FWRT-5)
说明:
1—自动上料系统 6—物联智控系统
2—分拣平台 7—加热系统
3—破碎系统 8—油水分离系统
4—挤压输送系统 9—除臭系统
5—生物降解系统
图A.3 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参考结构图(FWRT-10)
说明:
1—自动上料系统 6—物联智控系统
2—分拣平台 7—加热系统
3—破碎系统 8—油水分离系统
4—挤压输送系统 9—除臭系统
5—生物降解系统
表 A.1 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参考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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