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2429—2025
规模场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规范
2025 - 06 - 30 发布 2025 - 08 - 01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互助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元清、李静、祁国财、胡广卫、蔡相银、张立成、陈帆、马占军、刘蓉菁、
李秀英、逯玉、傅义娟、阚威、王芳、都占林、王谢忠、白鹏霞、李宗辉、游潇倩、马艳萍、张继承、
刘宝汉、柳清、顾冬花、张玉芳。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
DB63/T 2429—2025
1
规模场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场非洲猪瘟防控的防控设施、防控措施、制度和档案建设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猪场非洲猪瘟的防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8648 非洲猪瘟诊断技术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防控设施
4.1 选址与布局
按照GB/T 17824.1执行。
4.2 设施和设备
4.2.1 场区及各功能区建有实体围墙和门禁系统,或依托天然屏障等与外界隔离,限制车辆、人员、
易感动物等自由出入。
4.2.2 在场外距场区200 m 以上建设中转站和车辆洗消中心,入口设人员入场消毒通道和车辆消毒池。
消毒池宽度不低于3 m 或与大门同宽,长度为进出车辆车轮周长的2 倍以上,池内消毒液深度20 cm。
生产区入口设置淋浴间、消毒更衣室。生产区配套高压冲洗、喷雾、火焰以及熏蒸等消毒设备,猪舍入
口设置脚踏消毒垫或消毒盆。饲料加工贮藏库内配备紫外线灯或熏蒸消毒设备。
4.2.3 配备运送生猪、饲料、用具、粪便、病死动物等专用车辆。
4.2.4 在生产区下风向间隔300 m 以上设置独立的隔离圈舍。场区外配建便于清洗和消毒的出猪台。
配备具有防雨、防渗漏、防溢流功能的粪污处理区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2.5 场区净道和污道应分开并避免交叉混用。场区设置雨水与污水分流设施。
4.2.6 设置独立兽医室,能满足药品配制、剖检、样品采集、消毒灭源等工作需要。
DB63/T 2429—2025
2
4.2.7 猪舍内有防犬、猫、鸟、鼠、虫媒等设施,采取适宜的灭鼠技术控制鼠害,并设置视频监控设
备。有适当面积的员工活动场所及运动设施。
5 防控措施
5.1 生产管理
5.1.1 引种管理
5.1.1.1 宜实施“自繁自养”和“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模式。
5.1.1.2 引进的生猪来自非洲猪瘟阴性场群,引种时核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附具备资质实验
室出具的7 d 内非洲猪瘟病原学和血清学阴性检测报告。
5.1.1.3 引入生猪后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并在场外或场内特定区域隔离饲养30 d 以上,经
非洲猪瘟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均为阴性方可转移至相应的圈舍或混群饲养。
5.1.1.4 外购精液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且非洲猪瘟检测为阴性。
5.1.2 饲料、用水和物资管理
5.1.2.1 不使用泔水喂猪。宜使用本场加工的颗粒饲料,饲料原料来自非疫区,避免饲料中添加动物
源性饲料原料。外购饲料来自取得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企业,并确认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
5.1.2.2 定期检查水质和供水设施,水质符合GB 5749 的规定,防止猪场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在使
用场区周边水源或深井水时,要定期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
5.1.2.3 严格生产和生活物资进场管理,减少入场频次。不使用未经批准的非洲猪瘟疫苗。外购猪肉
及制品的生产、流通情况清晰可控。由猪场厨房提供熟食,生鲜食材不进入生产区。
5.2 人员、车辆和用具管理
5.2.1 人员管理
5.2.1.1 对员工进行非洲猪瘟防控基本知识、生物安全技术、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培训。
5.2.1.2 本场人员避免接触场外猪群,在进场前3 d 不准许至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屠宰场(厂)、
无害化处理场等生物安全高风险场所。非饲养管理人员不准许进入生产区。生产区工作人员在返场时在
生活区隔离2 d,经过严格消毒并更换工作服及鞋后方可进入生产区。生产区工作人员专舍专人。
5.2.1.3 生猪贩运、兽药饲料销售等高风险人员不准许入场。
5.2.2 车辆管理
车辆分区专车专用。生产区内车辆不应驶出场外,用于猪只转运及饲料运输车辆在至少1 km外与外
来车辆对接,返场时彻底消毒。外部车辆不应进入场区和生活区。
5.2.3 用具管理
不同猪舍的设备和用具专舍专用。医疗器械、兽药、疫苗等物品在一幢猪舍使用后,不应用于其它
猪舍,确需使用的须经严格消毒。
5.3 消毒管理
5.3.1 消毒药品
非洲猪瘟常用消毒剂种类与应用范围见附录B。
DB63/T 2429—2025
3
5.3.2 人员及物资消毒
5.3.2.1 入场人员通过入场消毒通道用喷雾和地面铺设消毒垫等方式消毒,采用对呼吸道黏膜刺激性
较小的消毒剂,每天更换1 次。
5.3.2.2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前洗手消毒和进行有效淋浴,并更换已消毒的工作服和鞋帽,进入猪舍
前脚踩消毒垫、消毒盆等消毒。
5.3.2.3 对衣、帽、鞋等可采取消毒液浸泡、高压灭菌、紫外线照射等方式消毒。人员手机、眼镜、
箱包、饰品等物品用酒精进行表面消毒。
5.3.2.4 对所有饲料包装袋进行喷雾消毒处理后由场内车辆转运进入,场内可使用紫外线灯或熏蒸消
毒。兽药、疫苗等拆掉外层包装经酒精喷雾或紫外线灯消毒后储存或使用。入场食材及饭菜容器经酒精
喷雾消毒后进入。
5.3.3 车辆消毒
5.3.3.1 运输车辆进入场区在场外消毒站点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和干燥。先去除车上所有垫料、粪便、
轮胎上泥土和其他杂物等,再用洗涤剂均匀喷洒至车辆表面浸泡30 min,后用高压水枪冲洗车辆表面
并晾干,最后用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后晾干。转运车辆所经道路进行彻底消毒。
5.3.3.2 车辆须经过场区门口消毒池进入场区,消毒池消毒液根据有效期定期更换,如有雨水流入每
天更换1 次。
5.3.4 场地及设施设备消毒
5.3.4.1 圈舍带猪消毒每周1 至2 次,对全场环境每周进行消毒,消毒前清除污物、粪便、饲料、垫
料等。
5.3.4.2 贮藏、加工等场所使用前后进行消毒,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式消毒。办公、活动场
所及公共食堂、饲养人员宿舍每天消毒1 次,每周进行1 次全面消毒,可采用喷洒方式消毒。对于金属
材质设施设备可采用火焰、熏蒸、冲洗等方式消毒。
5.4 防疫管理
5.4.1 临床巡查
5.4.1.1 每日进行临床巡察,及时发现和隔离非洲猪瘟可疑病例并采样送检,快速排除疫情隐患。
5.4.1.2 出现非洲猪瘟疑似病例或不明原因大范围生猪死亡时,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疫病
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4.2 监测
5.4.2.1 建立并不断优化本场非洲猪瘟监测方案,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可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增加监
测频率。
5.4.2.2 采集生猪全血、口咽拭子、扁桃体表面刮片、病死猪组织、饲料及环境等样品,用血清学和
病原学方法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异常猪只100 % 采样检测,对生猪样品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按规定
进行复核和报告。检测方法按照GB/T 18648 执行。
5.4.2.3 对高风险猪群加大监测力度,适当增加猪舍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采样频次。采集的样品应
有代表性,采样检测记录能追溯到耳标号等唯一性标识。
5.4.2.4 实时监控周边非洲猪瘟疫情动态,配合当地兽医部门开展非洲猪瘟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如
外环境存在风险,立即升级猪场的生物安全管控措施。
DB63/T 2429—2025
4
5.4.3 净化
5.4.3.1 针对不同疫病本底调查情况制定本场动物疫病净化方案,积极开展非洲猪瘟净化。
5.4.3.2 通过采取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和持续监测,淘汰阳性动物,建立健康猪群。
5.4.4 应急处置
5.4.4.1 建立适合本场的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对各个流程和环节明确人员和职责,并进行应急演
练和物资储备。
5.4.4.2 监测阳性或不明原因大范围生猪死亡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并立即向当地兽医主
管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在饲料及其添加剂、猪相关产品检出阳性样品时,立即封存,经
评估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予以销毁。
5.4.4.3 若本场在非洲猪瘟疫区,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的封锁令要求,所有动物和相关产品等不得流出。
增加养殖场消毒频率,至少每天消毒1 次,做好出入车辆和人员消毒工作。
5.4.4.4 若本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积极配合兽医人员开展扑杀。病死猪及其产品、排泄物、污水以
及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垫料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猪舍、场地环
境、交通工具、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5.5 病媒生物管理
5.5.1 对软蜱等病媒生物采用杀虫剂等进行控制。
5.5.2 采取措施防止野猪、鸟类、蚊虫和其他动物进入或靠近猪舍、饲料和水源。
5.5.3 定期开展灭鼠工作,灭鼠药物交替使用。
5.5.4 场区内不饲养犬、猫等动物。
5.6 污物处理
5.6.1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猪场病死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5.6.2 粪便无害化处理
5.6.2.1 使用水泡粪工艺的猪场及时清扫猪粪至粪池。使用干清粪工艺的猪场及时将粪清出并运至粪
场,不可与尿液、污水混合排出。
5.6.2.2 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按照GB/T 36195 执行。
5.6.2.3 清粪工具、推车等每周至少清洗、消毒1 次。
5.6.3 污水处理
确保猪场雨污分流设施管道畅通。污水经综合处理,达到环保相关排放标准后排放。
5.6.4 其他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普通垫料、残留饲料等废弃物分类放于指定位置,统一进行销毁。医疗废弃物消毒后由
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机构集中处理。
6 制度和档案建设
6.1 制度建设
DB63/T 2429—2025
5
建立非洲猪瘟日常排查、应急处置、人员及车辆登记管理、消毒管理、防疫管理、检疫隔离、病死
动物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处理、档案记录等制度。
6.2 档案记录
建立详细的档案,包括疫病监测、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诊疗、生产、销售等记录,专人负责
管理,所有档案和记录保存3年以上。
DB63/T 2429—2025
6
AA
附 录 A
(规范性)
非洲猪瘟流行病学与诊断
A.1 流行病学
A.1.1 传染源
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家猪、野猪(包括病猪、康复猪和隐性感染猪)和钝缘软蜱等为主要传染源。
A.1.2 传播途径
消化道和呼吸道是最主要的感染途径,主要通过接触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猪或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物
(餐厨废弃物、饲料、饮水、圈舍、垫草、用具、车辆等)传播,也可经钝缘软蜱等媒介昆虫叮咬传
播。
A.1.3 易感动物
家猪和欧亚野猪高度易感,无明显的品种、日龄和性别差异。疣猪和薮猪虽可感染,但不表现明
显临床症状。
A.1.4 潜伏期
因毒株、宿主和感染途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家猪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潜伏期为15天。
A.1.5 发病率和病死率
不同毒株致病性有所差异,强毒力毒株可导致感染猪在12至14天内100%死亡,中等毒力毒株造成
的病死率一般为30%至50%,低毒力毒株仅引起少量猪死亡。
A.1.6 季节性
该病季节性不明显。
A.2 临床表现
A.2.1 最急性
无明显临床症状突然死亡。
A.2.2 急性
体温可高达42℃,沉郁,厌食,耳、四肢、腹部皮肤有出血点,可视黏膜潮红、发绀。眼、鼻有
黏液脓性分泌物;呕吐;便秘,粪便表面有血液和黏液覆盖;或腹泻,粪便带血。共济失调或步态僵
直,呼吸困难,病程延长则出现其他神经症状。妊娠母猪流产。病死率高达100%。病程4天~10天。
A.2.3 亚急性
DB63/T 2429—2025
7
症状与急性相同,但病情较轻,病死率较低。体温波动无规律,一般高于40.5℃。仔猪病死率较
高。病程5 d~30 d。
A.2.4 慢性
波状热,呼吸困难,湿咳。消瘦或发育迟缓,体弱,毛色暗淡。关节肿胀,皮肤溃疡。死亡率
低。病程2个月~15个月。
A.3 病理变化
浆膜表面充血、出血,肾脏、肺脏表面有出血点,心内膜和心外膜有大量出血点,胃、肠道黏膜
弥漫性出血。胆囊、膀胱出血。肺脏肿大,切面流出泡沫性液体,气管内有血性泡沫样黏液。脾脏肿
大,易碎,呈暗红色至黑色,表面有出血点,边缘钝圆,有时出现边缘梗死。颌下淋巴结、腹腔淋巴
结肿大,严重出血。最急性型的个体可能不出现明显的病理变化。
A.4 实验室诊断
按照GB/T 18648执行。
A.5 病例判定
A.5.1 可疑病例
猪群符合下述流行病学、临床症状、剖检病变标准之一的,判定为可疑病例。
a)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判定为符合流行病学标准:
——已经按照程序规范免疫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疫苗,但猪群发病率、病死率依然超出正
常范围;
——饲喂餐厨废弃物的猪群,出现高发病率、高病死率;
——调入猪群、更换饲料、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猪场、畜主和饲养人员购买生猪产品等可能风险事
件发生后,15 d 内出现高发病率、高死亡率;
——野外放养有可能接触垃圾的猪出现发病或死亡。
b) 符合下述第1 条,且符合其他条件之一的,判定为符合临床症状标准:
——发病率、病死率超出正常范围或无前兆突然死亡;
——皮肤发红或发紫;
——出现高热或结膜炎症状;
——出现腹泻或呕吐症状;
——出现神经症状。
c) 符合下列任意一条,判定为符合剖检病变标准:
——脾脏异常肿大;
——脾脏有出血性梗死;
——下颌淋巴结出血;
——腹腔淋巴结出血。
A.5.2 疑似病例
DB63/T 2429—2025
8
对临床可疑病例,经县级或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为阳性的,判定为疑似病
例。
A.5.3 确诊病例
对疑似病例,按有关要求经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复核,结果为阳性的,判定为确诊
病例。
A.6 预防控制
目前,尚无非洲猪瘟疫苗,落实好常态化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可有效阻止非洲猪瘟病毒传播。
DB63/T 2429—2025
9
BB
附 录 B
(资料性)
非洲猪瘟常用消毒剂选择方案
表B.1给出了非洲猪瘟常用消毒剂种类与应用范围。
表B.1 消毒剂推荐种类与应用范围
应用范围 消毒剂推荐种类
畜舍建筑物、围栏、木质结构、水泥表
面、地面
氢氧化钠、酚类、戊二醛类、二氧化氯
类
生产、加工设备及器具
季铵盐类、复方含碘类(碘、磷酸、硫
酸复合物)、过硫酸氢钾类
环境及空气消毒 过硫酸氢钾类、二氧化氯类
饮水消毒
季铵盐类、过硫酸氢钾类、二氧化氯类、
含氯类
人员皮肤消毒 含碘类、酒精
生产、加工区
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 过硫酸氢钾类
办公、生活区
疫区范围内办公、饲养人员宿舍、公共
食堂等场所
二氧化氯类、过硫酸氢钾类、含氯类
人员、衣物 隔离服、胶鞋等,进出 过硫酸氢钾类
生产线道路、疫区及疫点道路 氢氧化钠(火碱)、氢氧化钙(生石灰)
车辆及运输工具
酚类、戊二醛类、季铵盐类、复方含碘
类(碘、磷酸、硫酸复合物)
道路、车辆
大门口及更衣室消毒池、脚踏垫 二氧化氯类、氢氧化钠
注:1.氢氧化钠、氢氧化钙消毒剂,可采用1%工作浓度;2.戊二醛类、季铵盐类、酚类、二氧化氯类消毒剂,可参
考说明书标明的工作浓度使用,饮水消毒工作浓度除外;3.含碘类、含氯类、过硫酸氢钾类消毒剂,可参考说
明书标明的高工作浓度使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