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52/02-2022 山区公路桥梁耐久性施工质量控制指南 (试行)

文档天下 图书评论2阅读模式

资源简介

贵州 省交 通运 输厅 技术 指南

JTT52/02-2022

山区公路桥梁耐久性施工质量控制指南

(试行)

2022-06-29 发布 2022-06-29 实施

贵州 省交 通运 输厅 发布

前言

贵州是世界上特大峡谷桥最密集、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截止 2020 年,贵州已经建成的桥梁总数达 3 万余座,涌现出了一批技术难度大、建设水平高的山区峡谷大跨径桥梁,建成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和影响力的峡谷桥梁。在建设规模、桥梁类型、体系结构等方面, 走在全国前列,并形成了涵盖设计、施工和材料等方面的山区公路大跨径峡谷桥梁建设成套技术,实现了贵州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随着山区公路桥梁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公路桥梁质量及耐久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文件),围绕《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根据《贵州省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实施纲要》《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见》(交公路发〔2020〕127 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交通强国建设,进一步提升山区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实现公路桥梁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山区公路建设运营风险管控试点任务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63 号)关于“ 山区公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桥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安排部署,特制定《山区公路桥梁耐久性施工质量控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编制过程中, 立足山区公路桥梁施工实际,结合贵州省区域自然条件,针对在材料上系统使用机制砂混凝土和梁体结构上大多采用预制(制造)安装工艺的两个主要特点,认真总结了国内山区公路桥梁相关科技成果和建设经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2019)、《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TG/T3310-2019)等国内技术规范和标准,同

时规定了桥梁耐久性施工原则、施工工艺、工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为提升山区公路桥梁品质,提高耐久性和使用寿命提供技术支撑。

本《指南》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JTG A04-2013《公路工程标准编写导则》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技术指南管理办法》给出的规则起草,分为十二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 3 部分:术语

——第 4 部分:施工准备

——第 5 部分:通用技术

——第 6 部分:基础及下部结构施工

——第 7 部分:上部结构施工

——第 8 部分:支座及附属工程施工

——第 9 部分:质量管理

——第 10 部分:附录 A 主要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第 11 部分:附录 B 四新技术

——第 12 部分:附录 C 淘汰落后工艺

本《指南》主要用于指导山区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由于编者水平有限, 内容仍会存在不足之处,在此作为试行版与读者见面。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指南》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发现的问题函告编制单位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机场路 9 号天合中心 2 号楼1304 办公室,邮编:550005,电话:0851-85512423),以供今后修订与完善。

主编单位: 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参编单位: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重庆公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主要审查人员: 许湘华张胜林母进伟杨光华邹 飞董 翔王建国杨健 孟云 苏龙 田克平宋 刚侯 旭李德坤王晓 陈骑彪胡光全杨鸿波刘 彬陈奉民杨寿忠

编写人员: 韩洪举杨黔江彭 力付 雷黄福伟甘孟松廖正杰胡涛赵 伟刘小飞欧 军李德胜付民强王荣有彭

浪史 超杨将星方正峰秦桂芳黄 盛郑鹏鹏郭芮涵斯新华陈 卓郭吉平戴德江李 健虞思洋杨真豪刘大洋何 刚张中英张明虎唐 旭

目次

目次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 5

4 施工准备 6

4.1 一般规定 6

4.2 组织准备 6

4.3 技术准备 6

4.4 机具准备 7

4.5 材料准备 8

4.6 作业条件准备 9

5 通用技术 10

5.1 施工测量 10

5.2 钢筋 11

5.3 模板、支架 16

5.4 机制集料混凝土 19

5.5 预应力混凝土 26

5.6 钢构件 34

5.7 检测监控 41

6 基础及下部结构施工 44

6.1 桩基施工 44

6.2 扩大基础施工 49

6.3 承台施工 50

6.4 立柱施工 50

6.5 高墩(塔)施工 52

6.6 桥台施工 54

7 上部结构施工 56

7.1 梁桥施工 56

7.2 拱桥施工 68

7.3 斜拉桥施工 75

7.4 悬索桥施工 83

8 支座及附属工程施工 92

8.1 支座施工 92

8.2 桥面铺装层施工 93

8.3 伸缩缝施工 94

8.4 防排水设施施工 95

8.5 防护设施施工 96

9 质量管理 97

9.1 建设工程材料 97

9.2 信息化 97

9.3 施工标准化 98

9.4 品质工程 98

附录 A 主要质量管理规定文件目录 100

附录 B 四新技术 101

附录 C 淘汰落后工艺............................................................................................................ 108

总则

1 总则

1.0.1 为提高山区公路桥梁耐久性相关的施工质量控制水平,保证和提升结构耐久性,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山区新建公路桥梁相关耐久性施工质量控制,改扩建公路桥梁施工可参照使用。

1.0.3 桥梁结构的耐久性主要影响因素有结构设计、建筑材料、施工控制、运营管养等,本指南主要针对施工阶段的建筑材料和过程控制作出相应规定。

1.0.4 山区公路桥梁耐久性相关施工宜推行经济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条文说明: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是经过实验和实践论证的研究成果。在山区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进行应用,可有效提升桥梁施工质量,提高耐久性。本指南推行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详见(包括但不限于)附录 A 的四新技术。

1.0.5 山区公路桥梁耐久性施工除应符合本指南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 D6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T3310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T5224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 50496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 50661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 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755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923 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范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T D64-01 公路钢混组合桥梁设计与施工规范JTG/T 3651 公路钢结构桥梁制造和安装施工规范

JTGT 3365-01 斜拉桥设计规范

JTG/T D65 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

JTG F9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T 52/08 贵州省预制 T 梁质量提升指南

-2-

JT/T 694 悬索桥主缆系统防腐涂装技术条件

JTG 3363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T 365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DB51/T 2428 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CJJ/T 111 预应力混凝土桥梁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施工技术规程

DBJ 52/T 055 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砂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规程

山区公路桥梁耐久性设计指南(意见征求稿)

山区公路桥梁典型病害手册

贵州地区石灰岩质块片石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指南

交公路发〔2020〕127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见

黔交建设〔2020〕63 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山区公路建设运营风险管控试点任务工作的通知

2020 年 10 月第 89 号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

黔交质〔2015〕111 号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检测项目部管理规

黔交质〔2019〕1 号贵州省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实施意见

黔交质〔2021〕67 号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黔交质〔2014〕18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黔交质〔2019〕128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3-

黔交质〔2021〕31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黔交质〔2019〕29 号关于贵州省交通建设领域开展品质工程“微创新”攻关行动的指导意见

-4-

术语

3 术语

3.0.1 耐久性施工 durability of construction

基于现行标准规范,结合长期实践经验总结,用全寿命周期理念指导并采取一系列控制措施来确保结构经久耐用的施工行为。

3.0.2 机制集料 manufactured aggregate

天然岩石、卵石或矿山废石经机械破碎和筛分制成的岩石颗粒, 根据粒径大小分为机制粗集料(又称为碎石)和机制细集料。

3.0.3 施工缝 construction joint

因施工需要而形成的构造接缝。

3.0.4 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为保证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最终质量达到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作业技术检查和有关活动,是质量保证的基础。

3.0.5 质量管理 quality management

实现质量目标进行的管理性质活动,是指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 并通过质量体系中的质量策划、控制、保证和改进来使其实现的全部活动。

3.0.6 质量管理体系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为实现质量目标所必需的、系统的质量管理模式,是组织的一项战略决策。

-5-

施工准备

4 施工准备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单位应积极践行“标准化流程管理、精细化过程控制” 的理念,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和技术、质量等管理和控制体系,并保证使之有效运转。

4.1.2 施工单位应根据《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检测项目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

4.1.3 在施工前期策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质、气候、水文、交通运输条件及施工工期等因素对桥梁结构耐久性的影响,结合设计要求,提出对应措施。

4.1.4 山区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管理应明确参建各方职责、相互关系、工作内容与要求,确保桥梁工程的施工质量。

4.2 组织准备

4.2.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结构设计的应用环境进行核查,对影响结构耐久性的材料、工艺进行梳理分析、对耐久性相关施工质量控制方案进行预评估。

4.2.2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中针对耐久性相关影响因素制定专项内容,补充完善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控制达到预期目标。

4.2.3 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专业化管理要求,积极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尽力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有效运转。

4.3 技术准备

4.3.1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核对工程数量以及进行现场复核,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或施工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应按程序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3.2 施工单位各层级应按相关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桥梁耐久性施工措施具有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经济性及可实施性。

-6-

4.3.3 施工应执行“ 首件工程制度”,首件工程施工管理遵循“ 先导试点、确立样板、全面推广”原则进行开展。

对于首件工程,先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技术要求完成样品工程,随后对样品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比, 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然后进行试生产,待施工工艺和质量满足要求后正式批量生产,从程序报批、技术培训、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材料试验到现场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 整理出一套标准样本,获得更科学、更合理的施工参数和质量保证措施,使整个工程质量和外观效果处于可控范围内,有效避免批量生产后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隐患。

4.3.4 施工单位宜开展“ 四新技术”“科技攻关”“微创新”和“示范交流会”等活动,全面提升山区公路桥梁耐久性质量控制水平。

4.3.5 建设单位宜设置专项经费,确保有效提高桥梁结构耐久性“ 四新技术” 的施工应用。

4.4 机具准备

4.4.1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具、设备等应适用于山区施工条件, 并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要求, 其中非标设备应进行专项设计,并在安装使用前自检并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且机具设备的性能须满足耐久性施工的各项要求。

4.4.2 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应本着性能优良、配套合理、利于质量的原则配备,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分阶段、分批次组织进场。

4.4.3 各类机具设备应提前对运输方式、运输路径、停放位置等合理规划。

4.4.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4.4.5 施工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特种设备“一机一档”

-7-

资料,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5 材料准备

4.5.1 混凝土的各组分及拌合物的指标控制宜结合贵州山区条件作针对性的细化要求,选用满足技术要求的原材料,保证构件混凝土致密成型,控制混凝土构件产生裂缝。

4.5.2 施工前应做好各项材料的招标定购工作准备,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定材料供应计划。

4.5.3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明确采购标准,加强工程材料的验收、保管、检测等环节的管控, 做好材料存储保管,制定周期性检查制度,确保使用时材料的性能始终处于“合格状态”。

4.5.4 材料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先检后用” 的原则进行,组织对已进场的材料进行全面排查,须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进行清场处理,并留下相关的影像资料备查。

4.5.5 甲方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方) 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应由甲方负责,乙方单位(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单位) 负责现场质量检查和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作退货处理并告知甲方,严禁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实体。

4.5.6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按“ 就近且满足材料仓储保管条件” 的原则规划建设库房,建立建设工程材料分区管理制度,进行场站仓储标准化建设,不同材料设待检区、已检合格区分区存放。

4.5.7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材料建立采购样品留样制度,常用材料需建立合格的样品展示区,以备后期的检查对比,杜绝采购样品与后期进场实物不一致。

4.5.8 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工程材料质量管理机构,制定工作机制及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工程材料管理台账,对料源的选择、材料的采购、材料质量检测及材料领用等全过程明确各单位职责。

工程材料管理台账至少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材料的生产厂家、出厂日

-8-

期、进场日期、数量、规格、批号、使用部位、送检日期、代表数量、检测单位、检测结果、报告日期以及不合格材料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4.5.9 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厂家核对施工中重要材料的耐久性指标以及施工和使用要求。

4.5.10 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根据建筑材料、构配件的需用量计划科学组织其进场,按规定地点和方式存放或堆放,并做好保护措施。

4.6 作业条件准备

4.6.1 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配送化” 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地形、地质条件确定场站的位置及规模,合理编写建设方案。

4.6.2 项目驻地宜靠近工程项目现场的中间位置,应用地合法,周围无塌方、滑坡、落石、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隐患, 无高频、高压电源及油、气、化工等其他污染源。

4.6.3 工程开工前,应完成“ 四通一平”,做好场地平整、施工便道、施工便桥、临时用电等施工准备工作。

4.6.4 工程开工前,还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 向施工班组进行质量技术交底,下达工程施工任务单,明确有关质量、技术、耐久性施工等要求。

2 做好工作面准备,并检查道路、垂直和水平运输是否畅通。

3 对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清查,并运到指定的作业地点。

4 施工机械就位并进行试运转,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5 检查前道工序的质量,前道工序的质量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

通用技术

5 通用技术

5.1 施工测量

5.1.1 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梁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其结构形式、跨径及精度要求等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方案应选定控制测量等级,确定测量方法,并明确在桥梁工程实施中需要与相邻构造物进行联合校核测量的关键节点或阶段,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2 施工前应由勘测设计单位对控制性桩点进行现场交桩,并应在复测原控制网的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适当加密、优化, 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测量控制点应设在坚实可靠、便于保护、不受施工干扰、具有良好通视条件的地方, 并应编号绘于施工总平面图上。

3 施工过程中,应对控制网(点)进行不定期的检测和定期复测,定期复测周期应不超过 6 个月;当对控制点的稳定性有疑问或测量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进行局部或全面复测,相邻构造物前后与桥梁之间的也应相互校核测量。

4 施工测量所用的仪器、设备等应经法定计量机构定期进行检定和校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测量平差计算时宜采用通过认证的专业软件。

5 桥梁工程的施工测量精度及技术要求除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等相关规定。

5.1.2 测量工作应严格审核测量原始依据的正确性,建立健全测量复核制度。坚持“现场测量放样”与“ 内业测量计算”工作步步校核的工作方法,测量工作的内业资料应有两人独立计算,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对桩基、承台、墩台及塔柱的中心点位、纵横轴线、结构尺寸、重要构件的空间位置放样,应有专业人员对坐标或其他定位要素进行复核,数据确认无误后进行施工放样;放样过程应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放样准确。

5.1.3 测量工作应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并利用信息化系统确保工程测量资料及测量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妥善归

-10-

档保管。

5.1.4 测量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有丰富工作经验,并在项目施工期间保持稳定,测量仪器应指定专人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掌握测量仪器的构造、性能、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在测量之前,应根据精度要求选择好测量时机并对仪器状态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精度要求,地物状况,测量所用的时间、测量时的气象状态来确定采集气象元素模式,对于输入气象元素自行改正的仪器,应将采集的平均值输入仪器后进行修正。

5.1.5 测区内不应有高频电磁场,测线或其延长线上不应有永久性反光物件,应避免测线与高压线平行。

5.2 钢筋

5.2.1 钢筋的原材、运输、存放、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梁工程中采用的钢筋技术参数、出厂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规则等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

2 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被锈蚀、污染或弯折; 在库房存放时,应按不同品种、规格, 分批分别堆置整齐,不得混杂,并应设立识别标志,存放的时间宜不超过 6 个月;在工地现场临时存放时,存放场地应有防、排水设施, 且钢筋不得直接置于地面,应垫高或堆置在台座上,顶部应采用合适的材料予以覆盖,防止水浸和雨淋,避免锈蚀,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半成品钢筋在工地临时存放时,存放时间不超过 7 天。

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钢筋产生锈蚀。对设置在结构或构件中的预留钢筋的外露部分,当外露时间较长且环境湿度较大时,宜采取包裹、涂刷防锈材料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临时性防护。

-11-

5.2.2 钢筋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加工场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规范化的布置和设计,应设置以下功能分区:原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待检区、合格成品区、废料处理区和图纸查阅区。并根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科学配置、安装及调试好钢筋加工使用数控钢筋加工设备。

2 钢筋宜采用数控化机械设备在专用厂房中集中下料和加工,其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加工后的钢筋,除剥肋直螺纹接头外其他部位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

3 加工前应准确领会图纸设计意图,应对钢筋的下料长度、连接接头的设置等进行设计和计算,不应出现主筋不必要的接长、连接长度不足、焊接接头位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4 钢筋弯曲加工时,应按设计一次弯曲成型,不得反复弯折或调直后再弯,严禁热弯成型。

5 钢筋表观质量、弯制和端部的弯钩要求、箍筋末端的弯钩要求及根据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表 4.2.4的规定。

5.2.3 钢筋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接头质量控制

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区段,并应错开布置。对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在同一受力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对绑扎接头,两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1.3 倍搭接长度。配置在接头长度区段内的受力钢筋, 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3650)表 4.3.2 的规定。

2 钢筋焊接质量控制

1)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应符合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相关规定,质量验收标准应按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附录 A 的相关规定执行。

2)每批钢筋焊接前,应先选定焊接工艺、焊条规格和焊接参数,按实际条

-12-

件进行试焊,并检验接头外观质量及规定的力学性能,试焊质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焊接时, 对施焊场地应有适当的防风、雨、雪、严寒的设施。焊工应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电弧焊宜采用双面焊缝,仅在双面焊无法施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缝。采用搭接电弧焊时,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两接合钢筋的轴线应保持一致;采用帮条电弧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筋相同强度等级的钢筋,其总截面面积应不小于被焊接钢筋的截面积。电弧焊接头的焊缝长度, 对双面焊缝应不小于5d(d 为钢筋直径),单面焊缝应不小于 10d。电弧焊接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应不小于 10d,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4)在焊接外观质量检查中,焊接长度必须满足要求,焊缝应平顺饱满,及时清除焊渣,焊缝位置不得出现气孔或肉眼可见的裂纹,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

3 钢筋机械连接质量控制:

1)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材料、性能、制作、安装施工及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现行《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 163)和《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 107)的规定。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等级应选用Ⅰ级或Ⅱ级,内螺纹不得有缺牙、替牙、污染、生锈、机械损伤等现象。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在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相关规定

3)钢筋下料时,钢筋端头应用锯切生产线、专用钢筋切断机或剪切生产线切断,钢筋断面应平整且与钢筋轴线垂直。

4)应配备力矩扳手和专用螺纹环规,固定作业人员,安装完成后进行丝头检验和拧紧力矩检验。被连接钢筋的端头应在套筒中心位置相互顶紧,标准型、正反丝型、异径型接头在安装后其单侧外露螺纹宜不超过 2p(p 为螺纹的螺距);对无法对顶的其他直螺纹连接接头,应附加锁紧螺母、顶紧凸台等措施紧固。最小拧紧扭矩值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表 4.3.6 的相关规定。

5)连接套筒、锁母、丝头、攻丝后的钢筋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防护

-13-

措施,防止雨淋、沾污、锈蚀和损伤。

4 钢筋的绑扎接头质量控制

1)绑扎接头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的距离,应不小于钢筋直径的 10 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2)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表 4.3.8 的相关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 0.7 倍。

5.2.4 钢筋绑扎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绑扎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

2 对集中加工、整体安装的半成品钢筋和钢筋骨架, 在运输时应采用适宜的装载工具,并应采取增加刚度、防止其扭曲变形的措施。

3 安装钢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级别、直径、根数、间距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2)对多层多排钢筋,宜根据安装需要在其间隔处设立一定数量的架立钢筋或短钢筋,但架立钢筋或短钢筋的端头不得伸入混凝土保护层内。钢筋交叉点应双丝绑扎结实,必要时点焊焊牢,扎丝绑扎时丝头向结构内弯。

“ 向结构内弯” 的理由是防止丝头进入混凝土保护层。

3)钢筋骨架安装就位完成后应注意保护,施工时应设置施工通道和施工平台,施工人员不得在调整安装好的钢筋骨架上走动。

4)钢筋骨架的焊接拼装应在固定的工作平台上进行,钢筋骨架制作应采用钢筋专用胎架或卡具等进行辅助定位,安装过程中应采取保证整体刚度及防止变形的措施,保证钢筋的安装精度。

5)预埋钢筋宜增设临时定位钢筋等辅助措施进行定位,必要时可采用劲性

-14-

骨架,保证其定位准确、牢固。

6)防撞护栏预埋钢筋应放样准确,并与梁体钢筋点焊固定;预制梁、板的护栏钢筋可以和梁板钢筋一起安装。

7)当出现预应力管道与非预应力钢筋骨架冲突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协调处理,严禁随意切割钢筋或调整钢筋位置。

8)应确保预应力结构中锚垫板下螺旋加强筋、加强钢筋网的定位准确、牢固。

9)钢筋绑扎时,扎丝应按照一丁一顺布置,增强骨架的整体稳定。

10)施工时箱梁内勾筋均应勾在最外层钢筋上。

箱梁内勾筋均应勾在最外层钢筋上,让腹板纵横向钢筋网格形成整体,形成可靠的抗剪承载力。

4 钢筋与模板之间应设置垫块,垫块的制作、设置和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垫块应具有不低于结构本体混凝土的强度,并应有足够的密实性,

垫块的制作应采用压制设备和标准模具生产垫块工艺生产,厚度不应出现负误差,正误差应不大于 1mm。

2)垫块应相互错开、分散设置在钢筋与模板之间,应布置在最外层分布钢筋上,且靠近分布钢筋与主钢筋交叉的节点位置,但不应横贯混凝土保护层的全部截面进行设置。

3)垫块在结构或构件侧面和底面所布设的数量应不少于 4 个/m2,并满足承载力要求;在形状突变、倒角位置等重要部位, 或主钢筋直径小于 16mm 时,垫块应适当加密。

4)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垫块的位置、数量和紧固程度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处理,应保证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5-

5)混凝土浇筑时,应避免混凝土振捣时对钢筋骨架造成较大扰动。

对垫块设置进行检查是保障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强调保护层厚度的施工质量是保障结构耐久性的关键。

5 在有钢筋露出的混凝土表面或界面,宜设置定位工装,保证钢筋位置准确以及保护层厚度均匀且尺寸满足要求。

5.3 模板、支架

5.3.1 模板、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和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应能承受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荷载。

2 模板的板面应平整,接缝处应严密且不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废机油等油料,且不得污染钢筋及混凝土的施工缝。

3 支架应稳定、坚固,应能抵抗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振动和偶然撞击。

4 支架跨越河道、沟渠时, 应充分考虑水流冲击的影响和地基的软化;支架布置在斜坡上,应考虑支架高度的变化引起的不均匀沉降对现浇混凝土的影响;

5 支架基础应考虑地面排水设施。

6 支架不得与应急安全通道相连接。

5.3.2 模板、支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和支架均应进行施工图设计,组织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且经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施工图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和工程结构简图。

2)结构设计的依据和设计计算书。

3)总装图和细部构造图。

-16-

4)制作、安装的质量及精度要求。

5)安装、拆除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

6)材料的性能质量要求及材料数量表。

7)设计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8)验收标准。

2 模板、支架设计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情况、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性能等条件进行,宜优先采用标准化、定型化的构件。

3 模板的设计可按现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的相关规定执行,模板的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

4 支架的地基与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3363)的相关规定。支架的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

5.3.3 模板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

2 模板制作完成后应进行试拼,检查拼缝平整度、外形尺寸、断面尺寸等指标,对不合格处应进行整修合格后才能使用。

3 模板安装使用的对拉杆应外套 PVC 管,有条件时宜采用锥形螺母对拉杆,保证对拉杆的拆卸和重复使用,模板开孔时应采用机械钻孔且应布置规则、整齐,不得采用焊割或氧割。

4 安装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固定,严禁将模板系于结构钢筋上。

5 模板安装后如不能立即浇筑混凝土时,应预留出渣口,且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清理模板内杂物。

-17-

6 模板不得与上下爬梯(扶梯)连接,避免引起模板震动和变形。

7 大型模板进场前,应按程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5.3.4 支架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架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

2 支架进场后应对钢管壁厚、直径、外形、扣件等进行检查,将不合格材料剔除,不得用于支架制作和安装。

3 支架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接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查及验收。

4 支架宜根据其结构形式、所用材料和地基情况的不同, 在施工前确定是否对其进行预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位于刚性地基上刚度较大且非弹性变形可确定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支架,在经计算并通过一定审核程序,确认其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不预压;但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支架的材料和安装施工质量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

2)对位于软土地基或软硬不均地基上的支架,宜通过预压的方式,消除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和支架的非弹性变形。

3)对支架进行预压时,预压荷载宜为支架所承受荷载的 1.05~1. 10 倍,预压荷载的分布宜模拟需承受的结构荷载及施工荷载。

4)对采用定型钢管脚手架作为承重杆件的满布式支架进行预压时,可按现行《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的相关规定执行。

5 支架应结合模板的安装一并考虑设置预拱度和卸落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的预拱度值,应包括结构本身需要的预拱度和施工需要的预拱度两部分。

-18-

2)施工预拱度应考虑下列因素:模板、支架承受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受载后由于杆件接头的挤压和卸落装置压缩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支架地基在受载后的沉降变形。

3)专用支架应按其产品的要求进行模板的卸落;自行设计的普通支架应在适当部位设置相应的木楔、木马、钢锲块、砂筒等卸落模板的装置,并应根据结构形式、承受的荷载大小确定卸落量。

5.3.5 模板、支架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和拆除程序等应根据结构物特点、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应达到的强度要求确定,并应严格按其相应的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

2 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 2.5MPa,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芯模和预留孔道的内模, 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不发生塌陷或裂缝现象时方可拆除。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荷载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荷载时,方能拆除。在昼夜温差大于 15℃,或高原山区干燥、大风气候时应延迟 1d~ 2d。

3 模板、支架的拆除应遵循后支先拆、先支后拆的原则顺序进行。墩、台的模板宜在其上部结构施工前拆除。

4 拆除梁、板等结构的承重模板时,在横向应同时、在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简支梁、连续梁结构的模板宜从跨中向支座方向依次循环卸落; 悬臂梁结构的模板宜从悬臂端开始顺序卸落。

5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拆除前悬臂部分砼的强度不得低于 75%设计强度;底模应在结构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6 模板、支架拆除时,不得损伤混凝土结构。

7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 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无特殊要求, 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后,方可拆除。

5.4 机制集料混凝土

-19-

5.4.1 机制集料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相关规定,宜选用水泥含碱量不大于 0.6%的低碱水泥;有防裂需求的结构混凝土,宜选用水化热较低的中、低热水泥。

2 机制集料的母材、加工、有害物质的控制、碱含量检验、运输及储存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

3 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可直接用作混凝土拌制,混凝土用水的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相关规定。

4 外加剂使用前应按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的相关规定进行复检。

5 混凝土中需要掺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粉等掺合料时, 应保证品质稳定,来料均匀,其掺入量应在使用前通过试验确定。所用掺合料的技术要求除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第 6.7 节的规定外,尚应分别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 6.15.8-1~表 6.15.8-3的规定。掺合料在运输和储存中, 应有明显标识,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

6 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相关规定。配合比设计在满足强度的同时,应重点关注混凝土的工作性能,弹性模量,体积稳定性以及抗渗、抗冻、抗裂、抗侵蚀等耐候性, 并应在项目施工周期内,根据施工条件、季节气候、水泥、集料等原材的变化进行动态设计,按程序报批使用。桥梁结构受地形和施工条件限制,结构钢筋密集,振捣困难,要求混凝土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均匀性、稳定性, 在自重作用下要求无需振捣能够自流平、自密实, 宜进行机制砂自密实高性能混凝土设计,进行机制砂高性能混凝土设计具体规定可参考《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砂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规程》 (DBJ52/T 072)执行。

7 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JTG/T 3310)的规定。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应符

-20-

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表 6.8.3 的规定,不应滥用高标号水泥或是过度提高胶凝材料用量。

8 混凝土的拌制、运输、浇筑和养护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3650)的相关规定。

9 除对水泥、机制集料及各种组成材料带入混凝土中的碱含量进行控制外,尚应控制混凝土的总碱含量。桥梁工程宜不大于 2.1kg/m3,对于特大桥和大桥的混凝土,最大碱含量宜为 1.8kg/m3,不得使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集料。

10 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的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以 SO3 计)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质量的 4%。

11 对融雪剂等其他氯化物环境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应满足表 5.4-1 的规定。其他环境下, 抗渗性能也可用电通量法和氯离子扩散系数法进行表征:

表 5.4-1 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指标

环境作用等级

100 年

50 年(30 年)

IV-D

IV-E

IV-F

氯离子扩散系统 DRCM(10-12m2/s)

<8

<5

<4

<10

<7

电通量值

<1200

<800

<1500

<1000

注:1. 混凝土的氯离子扩散系数和电通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2. 表中规定的氯离子扩散系数 DRCM,混凝土试样龄期为 28d。电通量试验的混凝土试样龄期为 56d。

5.4.2 机制集料的母材、制备、技术指标、运输及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采前应对原料进行材料基本性质和工艺性质试验。鉴定母岩种类、主要成分,评价母岩的物理力学性能,包括母岩强度、密度和吸水率等。加工机制集料的母岩岩性应均一,碱活性应满足要求。

-21-

母岩性能的检验方法和结果处理应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机制集料的加工应采用二次除泥工艺和粗、中、细三级破碎, 并可根据级配和粒形的要求设置整形工艺和设备,工艺流程宜按照图 5.4.2 布置。高品质机制砂应采用中碎筛除石屑后的碎石进行加工,禁止采用毛料直接制取。

图 5.4.2 机制集料加工工艺流程布置

注:1.普通细集料可用于低标号水泥混凝土以及拌和设备有除尘装置的沥青混凝土;

2.图中尺寸为常规筛孔尺寸,实际生产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3.因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对集料级配分档要求不同,故图中未明确具体分档级配,实际生产中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3 应选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粒径合格、吸水率低、颗粒洁净、有害杂质含量少的集料。当对集料的坚固性有怀疑时,应做坚固性试验。

4 机制碎石和机制砂的装卸、运输, 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 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5 不同料源特性、不同类别和规格的机制集料应分别装卸、运输和按规格分仓堆放。

-22-

6 机制集料成品堆场(库)应根据生产方式、规模、产品规格、地形条件、堆料设备及进出料方式等条件进行设计和布置。

5.4.3 水中不应有漂浮明显的油脂、泡沫、颜色和异味。桥梁工程的结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500mg/L;对使用钢丝或经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350mg/L。

5.4.4 混凝土用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加剂与水泥、矿物掺合料之间应具有良好的相容性,需要根据使用要求、工程材料和施工条件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其品种及适宜的掺量。

2 在公路桥梁混凝土工程中采用的膨胀剂,其性能应符合现行《混凝土膨胀剂》(GB/T 23439)的相关规定,掺入膨胀剂的混凝土宜采用有效的持续保湿养护措施,且宜按不同结构和温度适当延长养护时间。

3 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中,均不得掺用氯化钙、氯化钠等氯盐。

4 减水剂宜采用聚羧酸类减水剂,采用聚羧酸类减水剂应注意与传统引气剂成份的适配性、相容性,有效解决混凝土表面气泡问题。

传统引气剂成份掺入减水剂时容易在聚羧酸减水剂中失效,当引气剂失效或者不添加引气剂时,将会使聚羧酸减水剂配制的混凝土气泡较大、造成混凝土外观及稳定性能差,混凝土和易性得不到更大的改善。其实合理使用性能优异引气剂能在新拌混凝土中产生一定量的微细圆形封闭气泡,这对提高混凝土的均匀性、耐久性、抗渗性、抗冻性都是十分有益的, 关键在于好的聚羧酸减水剂能够提高与引气剂的相容性,解决混凝土表面气泡问题。

5 各种外加剂中的氯离子总含量应不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质量的0.02%,硫酸钠含量应不大于减水剂干重的 15%。

6 从各种组成材料引入的氯离子总含量(折合氯盐含量)应不超过表 5.4-2 规定的限值。

-23-

7 掺入引气剂的混凝土,其含气量应按不同环境类别和作用等级确定。表 5.4-2 混凝土中游离氯离子含量最大限值(%)

环境类别与作用等级

机制集料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Ⅱ、Ⅲ、Ⅳ

0.10

0.06

Ⅰ-B、Ⅰ-C、Ⅴ、Ⅵ

0.20

Ⅰ-A、Ⅶ

0.30

注:1.表中氯离子含量以胶凝材料质量百分数计。

2.环境类别和作用等级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TG/T 3310)的相关规定。

5.4.5 混凝土拌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的配料应采用自动计量装置,各种衡器的精度应符合要求,计量应准确。

2 混凝土机械拌制时,最短搅拌时间应按搅拌机的使用说明、拌合物的组成和混凝土搅拌的技术要求经试验确定。对掺入纤维的混凝土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拌合工艺。确保纤维混凝土满足功能性要求。

5.4.6 混凝土运输时,运输能力应与混凝土的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相匹配,对寒冷、严寒或炎热的天气情况, 搅拌运输车的搅拌罐和泵送管应有保温或隔热措施,不得因运输影响混凝土的工作性能。在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不应进行二次搅拌。

5.4.7 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待浇筑结构物的情况、环境条件及浇筑量等制订合理的浇筑方案,方案应对施工缝设置、浇筑顺序、浇筑工具、防裂措施、保护层的控制等做出明确规定。

2 混凝土浇筑时应避免踩踏钢筋骨架,若无法避免时,宜对踩踏点进行铺垫钢板或木板,确保钢筋骨架不发生变形或位移。

-24-

3 施工缝处混凝土表面的光滑表层、松弱层应予凿除, 凿毛的最小深度应不小于 8mm。对施工缝处混凝土的强度,当采用水冲洗凿毛时,应达到 0.5MPa;人工凿除时,应达到 2.5MPa;采用风动机凿毛时,应达到 10MPa。不得采用免凿毛止浆带代替凿毛。

经凿毛处理后的混凝土面,新混凝土浇筑前,应采用洁净水冲洗干净。

5.4.8 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新浇筑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施工对象、环境条件、水泥品种、外加剂或掺合料以及混凝土性能等因素,制订具体的养护方案,并严格实施。

2 应对新浇筑混凝土构件或结构物的所有外露面,采取可靠保温保湿措施进行养护,以保证混凝土功能特性,若洒水保湿养护时间应不少于 7d,对重要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根据环境湿度、温度、水泥品种以及掺用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情况,酌情延长养护时间,并应使混凝土表面始终保持湿润状态。当气温低于 5℃时,应采取保温养护措施,不得向混凝土表面洒水。当采用喷洒养护剂对混凝土进行养护时,所使用的养护剂应不会对混凝土产生不利影响,且应通过试验验证其养护效果。

3 在低温、干燥、大风环境下,或混凝土大面积裸露时,应采取必要的覆盖、保温、保湿等措施,防止混凝土表面产生裂缝。

4 新浇筑的混凝土与流动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触时,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在 7d 以内且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50%以前,不受水的冲刷侵袭;当环境水具有侵蚀作用时,应保证混凝土在 10d 以内且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以前,不受水的侵袭。

5 混凝土处于冻融循环作用的环境时,宜在结冰期到来 4 周前完成浇筑施工,且在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 80%前不得受冻,否则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止发生冻害。

6 蒸汽养护或冬期施工时应加强对温度升降速率的控制,尽量减小温度升降速率,使混凝土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大于 20℃。

-25-

5.4.9 大体积混凝土,除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在温度控制和养护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大体积混凝土进行温度控制时,混凝土浇筑体在入模温度基础上的温升值不宜大于 50℃,且应使其内部最高温度不高于 75℃,内表温差不大于 25℃ ,混凝土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大于 20℃。浇筑宜在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应不低于 5℃;热期施工时,宜采取措施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且其入模温度宜不高于 28℃。入模温度的测量,每台班不应少于 2 次。

2 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宜按照“ 内降外保” 的原则,对混凝土内部采取设置冷却水管通循环水冷却,对混凝土外部采取覆盖蓄热或蓄水保温等措施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体里表温差、降温速率及环境温度的测试,在混凝土浇筑后,每昼夜不应少于 4 次,在混凝土内部通水降温时,进出口水的温差宜小于或等于10℃, 且水温与内部混凝土的温差宜不大于 20℃, 降温速率宜不大于 2℃/d;利用冷却水管中排出的降温用水在混凝土顶面蓄水保温养护时,养护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的差值应不大于 15℃。

3 大体积混凝土宜选用低水化热和凝结时间长的水泥品种,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其浇筑后的养护时间宜不少于 14d,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宜不少于 21d。在寒冷天气或遇气温骤降天气时浇筑的混凝土, 除应对其外部加强覆盖保温外,尚宜适当延长养护时间。

4 大体积混凝土结构的配筋除应满足结构强度和构造要求外,还应结合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方法配置控制温度和收缩的构造钢筋。

5 大体积混凝土结构的温控系统宜采用智能化、自动化系统。

5.5 预应力混凝土

5.5.1 预应力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施工应采用智能张拉与智能压浆技术,确保结构的安全、耐久性。

2 预应力混凝土实施前,应编制具体、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 评审通过后严格遵照实施。

-26-

5.5.2 预应力筋及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钢丝、钢绞线、螺纹钢筋等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 预应力筋进场时的验收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

3 预应力筋应保持清洁,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应避免使其产生机械损伤和有害的锈蚀。进场后的存放时间宜不超过 6 个月,且宜存放在干燥、防潮、通风良好、无腐蚀气体和介质的仓库内; 在室外存放时,不得直接堆放在地面,应支垫并遮盖,防止雨露和各种腐蚀性介质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应安排管理人员定期的外观检查。

4 预应力筋的下料,应采用切断机或砂轮锯切断,严禁采用电弧切割。

5 制作挤压锚时,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的相关规定。

6 预应力筋由多根钢绞线组成且当采取整束穿入孔道内时应预先编束,编束时应将钢丝或钢绞线逐根理顺,防止缠绕,并应每隔 1m~1.5m 捆绑一次,使其绑扎牢固、顺直,保证钢丝或钢绞线在穿束后不发生扭曲、缠绕。

5.5.3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按设计规定采用, 其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相关规定。

2 锚具应满足分级张拉、补张拉以及放松预应力的要求; 锚固多根预应力筋的锚具除应具有整束张拉的性能外,尚应具有单根张拉的性能;用于承受低应力或动荷载的夹片式锚具应具有防松性能;锚具的锚口摩阻损失率应不大于 6%。

3 夹具应具有良好的自锚性能、松锚性能和安全的重复使用性能, 主要锚固零件应具有良好的防锈性能;夹具的可重复使用次数不宜少于 300 次。需敲击才能松开的夹具,必须保证其对预应力筋的锚固没有影响,且对操作人员的安全不造成危险。

-27-

4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均应设专人保管, 存放、搬运时均应妥善保护, 避免锈蚀、沾污、遭受机械损伤或散失。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应不影响安装操作的效果和永久性防锈措施的实施。

5 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永久性预应力筋连接器,应符合锚具的性能要求。用于先张法施工且在张拉后还需进行放张和拆卸的连接器,应符合夹具的性能要求。

6 锚垫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且宜设有锚具对中止口,需设置压浆孔或排气孔时,其内径不宜小于 20mm。与后张预应力筋用锚具或连接器配套的锚垫板和局部加强钢筋,在规定的局部承压试件尺寸及混凝土强度下,应满足传力性能要求。锚垫板和局部加强钢筋安装位置必须准确、牢固。

7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第 7.3.6 条规定。静载锚固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规定。

8 预应力筋用锚具产品应配套使用,同一结构或构件中应采用同一生产厂的产品,工作锚不得作为工具锚使用。夹片式锚具的限位板和工具锚宜采用与工作锚同一生产厂的配套产品。

5.5.4 预应力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材质、规格、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3650)第 7.4.2 和 7.4.3 条的相关规定。

2 管道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的相关规定。

3 管道的连接方式应采用热缩管连接工艺进行热缩焊接或采用具有密封性能的塑料结构连接器连接。

4 波纹管在搬运时应采用非金属绳捆扎,或采用专用框架装载,不得抛摔或在地面上拖拉。波纹管在存放时应远离热源及可能遭受各种腐蚀性气体、介质影响的地方,存放时间宜不超过 6 个月,在室外存放时不得直接堆于地面,应支垫

-28-

并遮盖。

5 预应力波纹管在安装时必须按照图纸坐标准确定位并做好加固和保护措施,管道定位钢筋纵向间距在直线段不宜大于 80cm,曲线段应适当加密且不宜大于 50cm,严格控制箱梁顶底板预应力管道高程坐标,定位钢筋应与箱梁梁段普通钢筋点焊,定位钢筋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10mm。安装后要对坐标和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不得出现折角、破损、漏洞等问题, 并在后续的钢筋焊接工作中保护预应力波纹管不被损坏。波纹管内应设置塑料内衬管, 内衬管外径可比波纹管内径小 3mm~4mm。

6 预应力管道的出浆孔应设置在管道标高的最高点。

5.5.5 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浇筑混凝土前,除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第 6.11.1 条的规定外,尚应对模板、钢筋保护层垫块的安装质量和预埋于混凝土中的锚具、管道、钢筋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模板安装精度控制重点有轴线及高程、拼缝质量、孔缝止浆措施、错台、垂直度、横坡调节等; 锚垫板安装控制重点有锚垫板轴线与孔道轴线重合度、锚垫板与模板及锚下加强筋贴合度、定位准确性和稳固性、压浆孔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等。

2 配制混凝土的粗集料最大粒径须满足锚下钢筋密集区域及波纹管密集区域混凝土正常流动。浇筑混凝土时,宜根据结构或构件的不同形式选用插入式、附着式或平板式等振动器进行振捣。对箱梁腹板与底板及顶板连接处的承托、预应力筋锚固区及其他预应力钢束与钢筋密集的部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振捣,避免锚下混凝土砂浆聚集,骨料少,造成强度偏低;对先张构件应避免振动器碰撞预应力筋;对后张结构应避免振动器碰撞预应力筋的管道、预埋件等。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模板、管道、锚固端垫板等的稳固性, 保证其位置及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 浇筑箱形梁段混凝土时,宜一次性浇筑完成,现浇箱形梁因梁身较高等原因必须分次浇筑时可分两次浇筑,但应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验算并评审通过后实施。

-29-

4 用于判断现场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强度和弹性模量的混凝土试件,应置于现场与结构或构件同环境、同条件养护。

5.5.6 施加预应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加预应力所用的机具设备及仪表应由专人使用和管理,并应定期维护和校验。张拉设备(千斤顶、油泵和压力表等) 必须配套标定、配套使用,以确定张拉力与压力表之间的关系曲线,与千斤顶配套使用的压力表应选用防振型产品,其最大读数应为张拉力的 1.5~2.0 倍,标定精度应不低于 1.0 级。标定应在经国家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期进行。标定时千斤顶活塞的运行方向应与实际张拉工作状态一致。

2 施工现场应具备经批准的张拉顺序、张拉程序和施工作业指导书, 经培训掌握预应力施工知识和正确操作的施工人员,以及能保证操作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防护措施。

3 预应力张拉应采用双控原则,即以张拉应力控制为主,以张拉伸长值校核为辅,预应力筋实际伸长值与理论伸长值的差值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实际伸长值不应小于理论伸长值且不大于理论伸长值的 6%。钢绞线的实际伸长值从初应力开始量测,再加上初应力以下的推算伸长值。

对某些特殊部位(如索塔的拉索锚固区)且曲率半径较小的预应力束,工程实践表明其预应力筋的实际伸长值与计算伸长值的相对偏差不能满足±6%的规定,故此类力筋需要通过试验确定其实际控制伸长值,并经设计同意。

4 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长度小于 50m 时,持荷时间不小于5min;当长度大于50m 时,应进行持荷时间测试,以在持荷最后 1min 内预应力钢筋不再伸长作为控制指标;若不做持荷时间测试,当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长度在 50~100m 时,持荷时间选用 10min,当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长度在大于 100m 时,持荷时间选用15min。

5 预应力张拉作为关键工序,施工现场应有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全程旁站,保

-30-

证张拉过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同时,记录、处理、反馈张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6 结构或构件混凝土张拉时,应确定其强度、弹性模量符合设计规定, 设计未规定时,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80%,弹性模量应不低于混凝土 28d弹性模量的 80%,且混凝土龄期应不少于 5 天。

7 应推广使用预应力智能张拉系统,利用计算机智能控制技术,通过仪器自动操作完成钢绞线的张拉施工作业,排除人为、环境因素影响。预应力智能张拉系统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1)通过计算机运算,能精确控制张拉过程中所施加的预应力力值,系统中设置在张拉力下降超过 1%时,张拉各阶段能自动补张拉至规定值,将张拉力误差范围控制在±1%。

2)系统传感器实时自动采集钢绞线伸长量数据反馈到计算机, 自动计算伸长量,及时校核伸长量,与张拉力同步控制,实现真正“双控”。

3)控制系统按规范要求设定加载速率、停顿点和持荷时间等张拉过程,同时可缓慢卸载避免冲击损伤夹片减少回缩,且可准确测定实际回缩量。

4)一台计算机控制两台或多台千斤顶同时、同步对称张拉, 实现“顶两端同步张拉”工艺。

5)系统打印的自动采集张拉记录表应具有防伪查询功能。

8 对预应力筋施加预应力时,“ 张拉顺序和张拉控制应力”、“伸长值校核”、 “理论伸长值计算”、“初应力的确定”、“ 回缩量和接缝压缩值”等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第 7.6. 3~7 .8.6 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质量控制规定:

1)锚具应安装正确并配备与钢绞线、锚具、千斤顶相匹配的限位板。张拉前应检查张拉设备性能是否正常,千斤顶、锚具、夹具、限位板是否对准良好。

2)更换过油管的千斤顶,在张拉操作前应在行程的 1/8~7/8 往返运行 3 次以上,以排除顶内空气直至无爬行、跳动方可进行张拉。

-31-

3)工作锚夹片与工具锚夹片不得混用,工作锚不得重复使用,工具锚的夹片应保持清洁,同时和锚具的锥形孔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

4)张拉前应做好管道保护,避免杂物和水进入管道中,同时应检查管道是否通畅。

5.5.7 压浆及封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孔道应尽早压浆,且应在 48h 内完成。

2 后张预应力孔道专用压浆料应采用工厂化标准生产的具有可灌注的流动性、微膨胀、不离析、不泌水、硬化快、早期强

资源下载此资源下载价格为6金币立即购买,VIP免费

1.本站大部份文档均属免费,部份收费文档,经过本站分类整理,花了精力和时间,收费文档是为了网站运营成本等费用开支;
2.购买会员(或单次下载)即视为对网站的赞助、打赏,非商业交易行为(不认同此观点请勿支付)请慎重考虑;
3.所有收费文档都真实可靠,为了节约成本,文档在网站前台不做预览,如果付费后,与实际文档不符合,都可以加微信号:pdftj888申请退款;
4.付费下载过程中,如果遇到下载问题,都可以加微信号pdftj888解决;
5.手机支付,尽量选择支付宝支付;
6.如图集或者标准不清楚,在本站找不到您需要的规范和图集,希望增加资料等任何问题,可联系微信号:pdftj888解决;

文档天下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7月11日 08:54:22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998pdf.com/76119.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