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7300.307—2025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甘氨酸锌
Feedadditives—Part3:Mineralsandtheircomplexes(orchelates)—
Zincglycinatecomplex
2025-06-30发布2026-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 文件为GB7300《饲料添加剂》的第307部分。GB730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L-苏氨酸(GB7300.101);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甘氨酸(GB7300.102);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GB7300.103);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L-缬氨酸(GB7300.104);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L-抗坏血酸-2-磷酸酯盐(GB7300.201);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维生素D3 油(GB7300.202);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GB7300.203);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盐酸盐(GB7300.204);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碘化钾(GB7300.301);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亚硒酸钠(GB7300.302);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碘酸钾(GB7300.303);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甘氨酸铁络合物(GB7300.304);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碱式氯化铜(GB7300.305);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烟酸铬(GB7300.306);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甘氨酸锌(GB7300.307);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苏氨酸锌螯合物(GB7300.308);
———第4部分:酶制剂 木聚糖酶(GB7300.401);
———第4部分:酶制剂 植酸酶(GB7300.402);
———第4部分:酶制剂 纤维素酶(GB7300.403);
———第4部分:酶制剂 β-甘露聚糖酶(GB7300.404);
———第4部分:酶制剂 α-半乳糖苷酶(GB7300.405);
———第5部分:微生物 酿酒酵母(GB7300.501);
———第5部分:微生物 植物乳杆菌(GB7300.502);
———第5部分:微生物 屎肠球菌(GB7300.503);
———第5部分:微生物 嗜酸乳杆菌(GB7300.504);
———第5部分:微生物 凝结芽孢杆菌(GB7300.505);
———第6部分:非蛋白氮 尿素(GB7300.601);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碳酸氢钠(GB7300.801);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丙酸(GB7300.802);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氯化铵(GB7300.803);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苯甲酸(GB7300.804);
———第9部分:着色剂 β-胡萝卜素粉(GB7300.901);
———第9部分:着色剂 β,β-胡萝卜素-4,4-二酮(斑蝥黄)(GB7300.902);
Ⅰ
GB7300.307—2025
———第10部分:调味和诱食物质 谷氨酸钠(GB7300.1001);
———第10部分:调味和诱食物质 大蒜素(GB7300.1002);
———第10部分:调味和诱食物质 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GB7300.1003);
———第13部分:其他 胆汁酸(GB7300.130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
Ⅱ
GB7300.307—2025
引 言
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
和一般饲料添加剂。为便于使用,按照产品类别,GB7300《饲料添加剂》分为以下13个大类:
———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酶制剂;
———微生物;
———非蛋白氮;
———抗氧化剂;
———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着色剂;
———调味和诱食物质;
———粘接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
———多糖和寡糖;
———其他。
本文件的产品甘氨酸锌属于第3大类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因甘氨酸锌是此大类第7个发布
的产品标准,所以本文件以GB7300.307编号,作为GB7300的第307部分。
Ⅲ
GB7300.307—2025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甘氨酸锌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甘氨酸锌的化学名称、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和结构式,规定了饲料添加剂甘氨酸锌
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描述了采样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甘氨酸、硫酸锌为原料,经化学反应生成的饲料添加剂甘氨酸锌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的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GB/T6432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7300.304—2024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甘氨酸铁络合物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10648 饲料标签
GB/T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13081 饲料中汞的测定
GB/T13082 饲料中镉的测定
GB/T13088 饲料中铬的测定
GB/T14699 饲料 采样
GB/T18246—2019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25865—2010 饲料添加剂 硫酸锌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化学名称、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和结构式
4.1 化学名称:甘氨酸锌。
1
GB7300.307—2025
4.2 分子式:C4H30N2O22S2Zn2。
4.3 相对分子质量:653.16(按2022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4.4 结构式:[Zn(C2H5NO2)2SO4·4H2O]·[ZnSO4·6H2O]。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与性状
产品应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颗粒或粉末,无异味,易溶于水。
5.2 鉴别
应符合锌离子、甘氨酸及甘氨酸锌表征要求。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锌(以Zn计)/% ≥21.0
总甘氨酸/% ≥22.0
游离甘氨酸/% ≤1.0
甘氨酸锌(C4H30N2O22S2Zn2)/% ≥95.0
干燥失重/% ≤10.0
粒度(0.85mm 孔径试验筛通过率)/% ≥95.0
注:除干燥失重和粒度外均以干基计。
5.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卫生指标
项目指标
总砷(以As计)/(mg/kg) ≤5.00
铅(以Pb计)/(mg/kg) ≤5.00
镉(以Cd计)/(mg/kg) ≤5.00
铬(以Cr计)/(mg/kg) ≤10.00
汞(以Hg计)/(mg/kg) ≤0.20
2
GB7300.307—2025
6 采样
按GB/T14699的规定执行。
7 试验方法
警示———试验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腐蚀性,操作时应小心谨慎,并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7.1 一般规定
除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分析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和其他试剂,应按GB/T601、
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用水均符合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
7.2 外观与性状
7.2.1 取适量试样置于干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形态,嗅其气味。
7.2.2 在20℃±5℃条件下,称取试样1g,溶于10mL水,搅拌30s,完全溶解为无色透明溶液。
7.3 鉴别试验
7.3.1 试剂或材料
7.3.1.1 溴化钾:光谱纯。
7.3.1.2 盐酸溶液(1+3)。
7.3.1.3 亚铁氰化钾溶液(100g/L):临用现配。
7.3.1.4 硫化钠溶液(100g/L):临用现配。
7.3.1.5 茚三酮溶液(1g/L):称取0.1g茚三酮于100mL 容量瓶中,加水溶解、定容,混匀。
7.3.2 仪器设备
7.3.2.1 天平:精度为0.01g。
7.3.2.2 红外光谱仪:测定范围包含4000cm-1~400cm-1波数。
7.3.3 试验步骤
7.3.3.1 锌离子
称取两份试样各0.2g,精确至0.01g,分别置于甲、乙两支25mL的比色管中,加入20mL水,向甲
管溶液中滴加亚铁氰化钾溶液(7.3.1.3)即产生白色沉淀,该沉淀不溶于盐酸溶液(7.3.1.2)。向乙管中
滴加硫化钠溶液(7.3.1.4)即产生白色沉淀,该沉淀溶于盐酸溶液(7.3.1.2)。
7.3.3.2 甘氨酸
称取0.1g试样于250mL烧杯中,加入100mL水溶解,取20mL此溶液于100mL烧杯中,加
4mL茚三酮溶液(7.3.1.5),加热至沸腾,维持约3min,应显紫色。
7.3.3.3 甘氨酸锌
将试样(预先在80 ℃±2 ℃干燥至恒重)与溴化钾(7.3.1.1)按质量比1∶100混合,研磨均匀,压
3
GB7300.307—2025
片,用红外光谱仪在4000cm-1~400cm-1波数内测定,甘氨酸锌的红外光谱图见附录A。
7.4 锌
平行做两份试验。试样预先在80℃±2℃干燥至恒重,按GB/T25865—2010中5.2的规定执行。
7.5 总甘氨酸
7.5.1 氨基酸分析仪法(仲裁法)
7.5.1.1 测定方法
平行做两份试验。称取预先在80 ℃ ±2 ℃ 干燥至恒重的试样0.2g(精确至0.1 mg),按
GB/T18246—2019中第6章的规定执行。
7.5.1.2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与其算术平均值的绝对差值不大于该算术平均值的4%。
7.5.2 凯氏定氮法
7.5.2.1 测定方法
平行做两份试验。称取预先在80 ℃ ±2 ℃ 干燥至恒重的试样0.5g(精确至0.1 mg),按
GB/T6432的规定测定试样中氮的质量分数,表示为D 。
7.5.2.2 试验数据处理
试样中总甘氨酸含量以质量分数w1 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w1 =5.3592×D …………………………(1)
式中:
5.3592———甘氨酸相对分子质量与氮的原子量比值;
D ———试样中氮的质量分数,%。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7.5.2.3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与其算术平均值的绝对差值不大于该算术平均值的2%。
7.6 游离甘氨酸
平行做两份试验。试样预先在80℃±2℃干燥至恒重,按GB7300.304—2024中7.7规定执行,测
得游离甘氨酸含量(w2)。
7.7 甘氨酸锌(C4H30N2O22S2Zn2)
7.7.1 原理
根据结合态甘氨酸含量以及其在甘氨酸锌分子式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可以折算出甘氨酸锌(C4H30
N2O22S2Zn2)的含量。结合态甘氨酸含量由总甘氨酸(w1)和游离甘氨酸(w2)之差求得。
4
GB7300.307—2025
7.7.2 试验数据处理
试样中甘氨酸锌(C4H30N2O22S2Zn2)含量以质量分数w3 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2)计算:
w3 =4.3505× (w1 -w2) …………………………(2)
式中:
4.3505———甘氨酸锌(C4H30N2O22S2Zn2)的摩尔质量与两分子甘氨酸(2C2H5NO2)的摩尔质量
比值;
w1 ———试样中总甘氨酸含量,%;
w2 ———试样中游离甘氨酸含量,%。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7.8 干燥失重
7.8.1 仪器设备
7.8.1.1 天平:精度为0.1mg。
7.8.1.2 电热恒温干燥箱:控温范围80℃±2℃。
7.8.2 试验步骤
平行做两份试验,称量瓶在80℃±2℃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干燥1h,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
温,称重(精确至0.1mg),重复烘干30min,冷却、称重,直至两次质量之差小于0.5mg为恒重。
准确称取2g试样(精确至0.1mg)于已恒重的称量瓶中,在80℃±2 ℃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干燥
4h,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重复干燥1h,冷却,称重,直至连续两次质量之差小于
2mg,以最后一次干燥称量值计算水分的含量。
7.8.3 试验数据处理
干燥失重以质量分数w4 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3)计算:
w4 =
m1 -m2
m1 -m0
×100 …………………………(3)
式中:
m1———80℃烘干前试样及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80℃烘干后试样及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0———已干燥的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7.8.4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
7.9 粒度
按GB/T5917.1的规定执行。
7.10 总砷
按GB/T13079的规定执行。
5
GB7300.307—2025
7.11 铅
按GB/T13080的规定执行。
7.12 镉
按GB/T13082的规定执行。
7.13 铬
按GB/T13088的规定执行。
7.14 汞
按GB/T13081的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相同原料来源、相同生产工艺,连续生产或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不超过50t。
8.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外观与性状、锌、总甘氨酸、游离甘氨酸、甘氨酸锌、干燥失重。
8.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的所有项目,抽样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在正常生产情况
下,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投产时;
b) 生产工艺、配方或原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停产3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饲料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8.4 判定规则
8.4.1 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该批次产品合格。
8.4.2 检验结果中有任何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可自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检。若复检
结果仍不符合本文件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4.3 各项目指标的极限数值判定按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执行。
9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9.1 标签
按GB10648的规定执行。
6
GB7300.307—2025
9.2 包装
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防潮、密封。
9.3 运输
运输中防止包装破损、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共运。
9.4 贮存
贮存于干燥、通风处,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
9.5 保质期
未开启包装的产品,在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与标示的保质期一致。
7
GB7300.307—2025
附 录 A
(资料性)
甘氨酸锌的红外光谱图
甘氨酸锌的红外光谱图见图A.1。
图A.1 甘氨酸锌的红外光谱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