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441-2024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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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P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T441—2024
替代SL441—2009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
Leadonplanningoutlineoflandrequisitionand
resettlementforconstructionofwaterand
hydropowerprojects
2024 12 09发布2025 03 0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压力钢管
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等5项
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24年第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压力钢管制
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T432—2024)等5项水利行业标准,
现予以公告。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
水利水电工
程压力钢管制造
安装及验收规范SL/T432—2024 SL432—2008 2024.12.9 2025.3.9
2 调水工程后
评价技术导则SL/T831—2024 2024.12.9 2025.3.9
3
水利水电工
程建设征地农
村移民安置规
划设计规范
SL/T440—2024 SL440—2009 2024.12.9 2025.3.9
4
水利水电工
程建设征地移
民安置规划大
纲编制导则
SL/T441—2024 SL441—2009 2024.12.9 2025.3.9
5
水利水电工
程建设征地移民
实物调查规范SL/T442—2024 SL442—2009 2024.12.9 2025.3.9
水利部
2024年12月9日
前 言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T1—2024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程》的要求,对SL441—2009 《水利水电
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15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概述;
———建设征地范围;
———实物调查;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安置任务;
———规划目标和标准;
———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
———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内容与要求;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听取(征求)意见;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附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调整了部分章节结构;
———增加了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的要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441—200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库移民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库移民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 彤 闫慧玉 李彦强 张军伟
童 梅 李亚娟 李 立 曾 晶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黄云光 刘 卫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张 平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
电话:010 63204533;电子邮箱:bzh@mwr.gov.cn;网址:
http://gjkj.mwr.gov.cn/jsjd1/bzcx/)。
目 次
1 总则…………………………………………………………… 1
2 概述…………………………………………………………… 2
3 建设征地范围………………………………………………… 3
4 实物调查……………………………………………………… 4
5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5
6 安置任务……………………………………………………… 6
7 规划目标和标准……………………………………………… 7
8 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 8
9 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9
10 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10
11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内容与要求…………………………… 11
12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13
13 听取(征求)意见………………………………………… 14
14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15
15 附件………………………………………………………… 16
附录A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写
提纲…………………………………………………… 17
标准用词说明…………………………………………………… 20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21
条文说明………………………………………………………… 23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工作,制定
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
段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已成立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未成立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
部门应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具体编制工作应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
委托设计单位承担。
1.0.4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根据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以
及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编制。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写提纲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
1.0.5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包括建设征地范围、实物调查、规
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安置任务、规划目标和标准、移民安
置区环境容量、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移
民安置规划设计内容与要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听取(征求)
意见、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等内容及有关附件。
1.0.6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
民的意见。必要时,可采取听证方式。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提出,经批准的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
1.0.7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
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现行有关政策及标准的
规定。
1
2 概 述
2.0.1 应简述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特性等。
2.0.2 应简述工程前期工作过程。
2.0.3 应简述工程建设征地区基本情况及征地影响概况。
2.0.4 应简述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
2
3 建设征地范围
3.0.1 应说明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构成及其确定方法。
3.0.2 应按工程建设征地用途和性质分别叙述工程建设征地
面积。
3.0.3 应说明远(外)迁移民在建设征地范围外、但在本集体
经济组织范围内,属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及附属物等的
处理原则。
3
4 实物调查
4.0.1 应说明实物调查的依据、组织方式、工作过程、内容及
方法。
4.0.2 应说明实物调查成果的确认程序及确认情况。
4.0.3 应说明实物调查成果,进行主要实物调查精度分析。
4.0.4 应分析征地影响特点,说明建设征地对所在区域经济社
会影响。
4
5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5.0.1 应说明移民安置规划的依据,规划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国家及省级发布的有关规定。
2 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
3 相关设计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乡
村振兴规划等。
4 有关审查、审批文件。
5.0.2 应提出移民安置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5
6 安置任务
6.0.1 应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实物调查成果和移民安置去
向及方式,分析确定移民安置任务。应包括农村移民安置、土地
复垦、城(集)镇处理、企(事)业单位处理、专项设施处理、
防护工程建设和水库库底清理等。
6.0.2 应明确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基准年和规划设计水平年,应
确定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
6.0.3 应简述搬迁安置人口规模,包括需搬迁安置的农村人口、
城(集)镇人口、企(事)业单位人口。
6.0.4 应简述农村移民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安置人口的分析计
算原则、方法和成果。
6.0.5 应简述土地复垦规模。
6.0.6 应简述城(集)镇现状及影响情况,明确处理任务。
6.0.7 应简述企(事)业单位现状及影响情况,明确处理任务。
6.0.8 应简述专项设施现状及影响情况,明确处理任务。
6.0.9 应简述防护工程的防护范围、主要防护对象和规模。
6.0.10 应简述库底清理的对象和规模。
6
7 规划目标和标准
7.0.1 应说明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目标,明确生产安置和搬迁安
置标准。生产安置标准应包括土地资源配置标准或采用的社会保
障标准。搬迁安置标准应包括建设用地、道路、给水、排水、电
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建设标准。
7.0.2 应明确土地复垦的主要技术指标。
7.0.3 应明确城(集)镇迁建规划的建设标准,包括人均建设
用地、道路标准、给水标准、排水标准、电力标准、通信与广播
电视标准、管道工程标准、环卫设施标准、公益性公共设施配置
及其用地标准。
7.0.4 应明确企(事)业单位处理的原则。
7.0.5 应明确各类专项设施处理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技术
指标。
7.0.6 应明确防护工程等级、标准等主要技术指标。
7.0.7 应明确水库库底清理的主要技术要求。
7.0.8 应明确移民安置数字孪生业务应用建设的目标。
7
8 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
8.0.1 应说明移民安置区选择原则和确定的移民安置区范围。
8.0.2 应说明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分析方法。
8.0.3 应说明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成果。
8
9 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9.0.1 应详述农村移民安置方案,包括生产安置方式及去向、
相应的安置人口、主要生产安置措施,搬迁安置方式、安置地
点、去向及相应人口规模。对集中安置居民点,应确定位置及建
设规模。
9.0.2 应简述土地复垦方案。
9.0.3 应说明城(集)镇处理方式,相关规划内容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采用迁建方式的,应说明其新址选择、城(集)镇性质、
人口规模、建设规模等内容。
2 采用工程防护方式的,应说明防护方式、范围、措施及
标准。
3 采用撤销或合并方式的,应说明其撤销或合并的依据、
行政范围、管理方式等。
9.0.4 应详述企(事)业单位的处理方式及主要处理措施。
9.0.5 应详述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与广
播电视工程、管道工程(供水、排水、输气、输油、热力)、水
文测站、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文物(革命旧址)、矿产资源、其
他专项设施(军事设施、宗教设施、气象站、永久测量标志、山
洪灾害预警设施)等各类专项设施处理方案。
9.0.6 涉及防护工程的,应详述防护工程规划方案,包括防护
范围、方式、措施及标准等。
9.0.7 应简述水库水域开发利用方案。
9.0.8 应简述水库库底清理方案。
9.0.9 应简述移民安置数字孪生业务应用建设内容。
9
10 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10.0.1 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应包括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现状
调查分析和搬迁后生产、生活条件及收入水平预测评价。
10.0.2 应提出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的内容,建立预测评价指
标体系。
10.0.3 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10.0.4 应根据确定的移民安置规划目标、安置标准和安置方
案,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移民安置后的资源配置情
况、生产条件、生活水平进行综合预测分析,评价移民安置
效果。
10
11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内容与要求
11.0.1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明确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规划的依据、内容与方法、深
度要求等。
2 应明确农村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的依据、内容与方法、深
度要求等。
3 应提出集中安置居民点设计、土地开发整理和农业结构
调整规划等要求。
11.0.2 应提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的依据、内容、深度要求及耕
地占补平衡内容等。
11.0.3 城(集)镇处理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确城(集)镇迁建规划设计的依据。
2 提出城(集)镇迁建、工程防护、撤销合并等处理方式
的确定原则。
3 明确选择城(集)镇迁建新址的原则,提出城(集)镇
迁建新址比选要求。明确迁建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的计算方
法,明确公益性公共设施配置要求,提出新址地形、地质勘察技
术要求。
4 提出城(集)镇迁建规划的内容、深度等要求。
11.0.4 应提出企(事)业单位处理的原则、依据、内容、处理
方式与深度要求等。
11.0.5 应提出专项设施处理的原则、依据、内容、处理方式与
深度要求等。
11.0.6 应提出防护工程规划设计的原则、依据、内容、深度要
求等。
11.0.7 应提出水库水域开发利用的原则、依据、内容要求等。
11.0.8 应提出水库库底清理的原则、依据、内容与方法、深度
11
要求等。
11.0.9 应提出移民安置实施总进度与年度计划编制原则、方
法等。
11.0.10 应提出移民安置数字孪生业务应用设计的需求、任务目
标、建设内容、深度要求等。
11.0.11 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价格水平年。
2 明确补偿费用概(估)算项目划分。
3 明确主要补偿补助项目单价的编制方法。
4 明确工程建设类项目概(估)算采用的定额和编制规定。
5 提出其他费用、预备费的费率标准,有关税费的标准和
计税范围。
6 提出分年资金计划编制原则和方法。
12
12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12.0.1 应提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明确所依据的政策、
标准。
12.0.2 应提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
13
13 听取(征求)意见
13.0.1 应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征求企(事)业
单位、主管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13.0.2 应说明听取(征求)意见情况,听取(征求)意见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听取(征求)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意见,应说明听取
(征求)意见的范围、形式、内容、过程、主要意见及处理情况。
2 征求企(事)业单位对处理方案的意见,应说明征求意
见及处理情况。
3 征求主管部门、产权单位或法人代表对专项设施处理方
案意见,应说明征求意见的形式、内容、过程、主要意见及处理
情况。
4 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意见,应说明征求意见的形
式、内容、过程、主要意见及处理情况。
14
14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14.0.1 应确定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方法和程序,提出开展移民
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的组织分工。
14.0.2 应明确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中地方人民政府、项目法
人或主管部门、设计单位等各参与方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4.0.3 应提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计划安排。
15
15 附 件
15.0.1 应包括下列文件:
1 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禁止在建设征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
迁入人口的通告。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物调查成果出具的书面认可(确
认)文件、建设征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对城(集)镇迁建选址意
见、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移民安置规划
方案出具的书面意见。
3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压覆矿产资源出具的书面意见。
4 文物主管部门对文物保护出具的书面意见。
5 其他来往文件。
15.0.2 应包括下列报告:
1 城(集)镇和集中安置居民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 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3 文物古迹调查报告。
4 特殊专题论证报告。
15.0.3 应包括听取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的资料等。
15.0.4 应包括下列附图:
1 水库淹没影响区范围示意图。
2 枢纽工程建设区征地范围示意图。
3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区征地范围示意图。
4 移民安置规划示意图。
5 主要专项设施迁(改)建规划示意图。
16
附录A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
安置规划大纲编写提纲
(以下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目次)
前言
1 概述
1.1 工程概况
1.2 工程前期工作过程
1.3 工程建设征地区基本情况及征地影响情况
1.4 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
2 建设征地范围
3 实物调查
3.1 实物调查依据、工作内容及方法
3.2 实物调查组织方式和工作过程
3.3 实物调查成果公示、确认程序
3.4 实物调查成果
3.5 建设征地对所在区域经济社会的影响
4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4.1 规划依据
4.2 指导思想和原则
5 安置任务
5.1 规划设计基准年和规划设计水平年
5.2 移民安置人口
5.3 农村移民安置
5.4 土地复垦
5.5 城(集)镇处理
5.6 企(事)业单位处理
5.7 专项设施处理
5.8 防护工程
5.9 水库库底清理
17
6 规划目标和标准
6.1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目标和安置标准
6.2 土地复垦设计标准
6.3 城(集)镇迁建设计标准
6.4 企(事)业单位处理原则
6.5 专项设施恢复改建设计标准
6.6 防护工程设计标准
6.7 水库库底清理设计标准
6.8 移民安置数字孪生业务应用建设目标
7 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
7.1 移民安置区选择
7.2 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调查分析
7.3 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分析成果
8 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8.1 概述
8.2 农村移民安置
8.3 土地复垦
8.4 城(集)镇处理
8.5 企(事)业单位处理
8.6 专项设施处理
8.7 防护工程
8.8 水库水域开发利用规划
8.9 水库库底清理
8.10移民安置数字孪生业务应用建设内容
9 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9.1 移民生活水平现状调查及分析
9.2 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指标体系
9.3 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主要结论
10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内容与要求
10.1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10.2 土地复垦及耕地占补平衡规划
10.3 城(集)镇处理规划
10.4 企(事)业单位处理
10.5 专项设施处理
18
10.6 防护工程规划设计
10.7 水库水域开发利用规划
10.8 水库库底清理规划
10.9 移民安置数字孪生业务应用设计
10.10 补偿费用概(估)算
11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11.1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范围
11.2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
12 听取(征求)意见
12.1 听取(征求)意见的方式和程序
12.2 意见的分析及处理情况
12.3 主要结论
13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13.1 组织分工
13.2 工作计划
14 附件
19
标准用词说明
标准用词严 格 程 度
必须
严禁 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应
不应 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宜
不宜 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可 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
20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SL441—2009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 伟 尹忠武 齐美苗 林 彤
刘 东 陈战武 王筱卿 刘卓颖
郭 涛 蒋建东 黄华爱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
SL/T441—2024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SL/T441—2024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编制导则》,经水利部2024年12月9日以第25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水利高质量发展对水利水
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要求,总结了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征地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和实践经验,结合了《大中型水
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移民条
例》)的修订,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新理念、新
要求,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规划
设计工作需要。
为便于广大征地移民规划设计、监督评估、实施机构、项目
法人、科研院所、移民管理机构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
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规划大纲编制导则》编制组按照章、节、条、款、项的顺序编制
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
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
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24
目 次
1 总则…………………………………………………………… 26
2 概述…………………………………………………………… 27
3 建设征地范围………………………………………………… 28
4 实物调查……………………………………………………… 29
5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30
6 安置任务……………………………………………………… 31
7 规划目标和标准……………………………………………… 33
8 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 34
9 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35
10 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36
11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内容与要求…………………………… 37
12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38
13 听取(征求)意见………………………………………… 39
14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40
15 附件………………………………………………………… 41
25
1 总 则
1.0.1 说明了修订标准的目的。随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
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修订,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等征地
移民相关政策的调整,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
工作需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妥善安置移民,及时修订标准是
十分必要的。
1.0.2 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建设征
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包括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及移民安置
规划设计。
水利水电工程,包括综合利用水利枢纽以及防洪(含蓄、滞
洪及堤防)、治涝、河道整治、灌溉、城镇和工业供水、跨流域
调水等。
1.0.3~1.0.6 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
安置条例》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明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
的责任主体和编制要求,并需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
26
2 概 述
2.0.1 修订。工程概况包括工程任务、防洪标准、工程级别、
建筑物设计、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工程特性主要包
括流域面积、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代表性流量、洪量、泥沙、校
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正常蓄水位、防洪高水位、汛期限制水
位、死水位、总库容、防洪库容、兴利库容、死库容、正常蓄水
位时水库面积、回水长度、库容系数、调节特性、工程效益指
标等。
2.0.3 征地区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状况、土地资
源状况、基础设施条件等,征地影响情况包括枢纽工程建设区和
水库淹没影响区实物等。
2.0.4 新增。增加了简述移民安置规划方案主要内容的要求。
27
3 建设征地范围
3.0.1 修订。建设征地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
设区和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区。说明建设征地范围构成和确定
方法。
3.0.2 修订。工程建设征地用途指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
建设区和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区,用地性质指永久用地和临时
用地。
(1)水库淹没影响区包括水库淹没区和因水库蓄水引起的影
响区,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库淹没区包括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淹没区和水库正常
蓄水位以上因水库洪水回水、风浪、船行波、冰塞壅水等产生的
淹没区;
②水库蓄水引起的影响区包括浸没、坍岸、滑坡、岩溶内涝
等地质灾害区,以及水库蓄水后失去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库周
地段和孤岛等。
(2)工程建设区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建设区和其他水利工程建
设区(分为永久用地范围和临时用地范围)。永久用地一般包括
永久建(构)筑物、永久对外交通、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和管理单
位现场用地;临时用地一般包括土(石)料场、弃渣场、临时堆
场、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营地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地。
3.0.3 修订。对远(外)迁移民在征地范围外的房屋、附属设
施及零星树木等个人财产提出处理原则,并界定范围为建设征地
范围外、本集体经济组织内。
28
4 实物调查
4.0.1 修订。调查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省级人
民政府相关政策、项目前期技术报告等,还要说明建设征地范
围、实物调查细则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技术评审和审批等情
况。组织方式包括调查工作组的组成单位和工作分工(领导、组
织协调、技术负责和后勤保障等)。内容和方法逐项详细说明人
口、房屋、土地、企(事)业单位和专项设施等调查对象的界定
条件、登记或测量标准和方法等。
4.0.2 修订。实物调查成果确认程序包括调查工作组和被调查
人现场签字认可、成果公示和复核,以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
有关规定对调查成果进行的确认。
4.0.3 修订。主要实物调查成果需要进行详细说明,并按照
SL/T442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的要求
进行相应调查精度分析。
4.0.4 分析说明工程建设征地对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影响,主
要包括建设征地对各种自然资源(耕园地、林草地、重要矿产资
源等)、城(集)镇和专项设施功能等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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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5.0.1 修订。细化了移民安置规划的依据。
5.0.2 移民安置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有针对性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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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置任务
6.0.1 修订。农村移民安置任务主要依据实物调查成果和建设
征地区主要生产资源条件等计算确定,城(集)镇处理、企
(事)业单位处理、专项设施处理、防护工程建设和水库库底清
理等要根据建设征地影响情况分析确定。
6.0.2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基准年和规划设计水平年、人口自然
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按照SL/T290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
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6.0.3 搬迁安置人口指居住在居民迁移线范围内的人口和居住
在迁移线外受影响按规定需要搬迁的人口,包括需搬迁安置的农
村人口、城(集)镇人口、企(事)业单位人口。
6.0.5 新增。土地复垦规模要在对临时用地性质进行分析的基
础上,分地类确定。
6.0.6 城(集)镇现状包括规模、性质、建设征地前三年的人
口统计和经济社会条件等内容。城(集)镇处理方式包括迁建、
工程防护、撤销合并等,根据建设征地影响情况分析确定。迁建
规模除考虑城(集)镇搬迁安置人口外,还要满足规划进城
(集)镇复建的企(事)业单位、进城(集)镇安置的农村移民
等的安置需要。
6.0.7 企(事)业单位现状包括用地、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主要原材料和产品、近三年生产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及构成、主
要生产工艺等内容。处理方式包括迁建、改建、防护、一次性补
偿等,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通过建设征地影响情况分析确定,
并结合功能恢复的需要,分析确定迁建规模。
6.0.8 专项设施现状包括权属单位、主要连接节点和服务对象、
标准和规模等内容。处理方式包括复建、改建、新建、防护、一
次性补偿等,需要结合国家和当地相关专项规划,根据建设征地
31
影响情况分析确定。
6.0.9 修订。防护范围按照满足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处
理、企(事)业单位和专项设施处理等需要的原则,通过建设征
地影响分析确定。防护对象包括农村移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和居民
点、城(集)镇功能设施和居民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主要
厂房和设施设备、专项设施等。防护工程规模按照相应行业规程
规范确定。
6.0.10 新增。库底清理对象需根据水库功能、卫生防疫和水域
开发利用要求等分析确定。清理范围要结合水库淹没影响范围、
淹没特点和蓄水特点等分析确定,不包括与枢纽工程建设区和其
他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范围重叠区域及防护工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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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规划目标和标准
7.0.1 修订。集中安置时搬迁安置标准包括建设用地、给水、
排水、电力、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标准。
7.0.2 修订。土地复垦包括复垦土地范围、类型及数量,对不
同损毁类型土地进行复垦设计,需提出土地复垦技术指标(包括
覆土厚度、平整度、土壤肥力、田间道路、灌排体系等)。
7.0.3 修订。城(集)镇迁建规划设计执行的规划建设标准可
以参考GB50188 《镇规划标准》的相关规定。
7.0.4 企(事)业单位处理内容包括确定征地影响处理方式和
核算补偿费用。需提出企(事)业单位处理的原则。
7.0.5 专项设施分为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
信与广播电视工程、管道工程(供水、排水、输气、输油、热
力)、水文测站、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文物(革命旧址)、矿产资
源、其他专项设施(军事设施、宗教设施、气象站、永久测量标
志、山洪灾害预警设施)等,需提出专项设施处理执行的技术
标准。
7.0.6 防护工程分为堤(坝)工程、护岸工程、抬填工程及建
(构)筑物加固处理工程和农田防浸(渍)工程等,可以单独或
综合采用。需提出防护工程设计需要执行的技术标准。
7.0.7 库底清理分为一般清理和专项清理。需提出水库库底清
理的技术要求。
7.0.8 新增。需明确移民安置数字孪生业务应用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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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
8.0.2 移民环境容量分析一般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的方法。定性分析要从安置区自然资源、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
平、基础设施、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等方面分析安置移民的适
宜性。定量分析要从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二三产业等方面分
析预测可安置移民的容量值。定量分析采用目标与影响法和最小
值法等。
8.0.3 环境容量分析成果包括涉及村组可调剂耕(园)地数量、
农业安置可安置移民的数量、自谋职业以及其他安置方式安置移
民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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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9.0.1 详述农村移民安置方案,包括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案和
搬迁安置方案。
生产安置方案的内容包括:生产安置人口、生产安置方式和
去向及相应人口规模、生产安置人口平衡、土地调整与整理等主
要生产安置措施。
搬迁安置方案的内容包括:搬迁安置人口、搬迁安置方式和
去向及相应人口规模。
9.0.4 企(事)业单位征地影响处理方式包括迁建、改建、防
护、一次性补偿等。
9.0.5 专项设施处理方式包括复建、改建、新建、防护、一次
性补偿等。
采取复建、改建、新建和防护处理方式的专项设施,对其处
理方式选择的缘由(必要性)做出说明,并按照相关专业规程规
范的要求,编制规划方案,说明主要技术指标。
9.0.6 分析论证防护工程建设的必要性,进行方案论证比较,
说明工程任务和规模,分析防护效益,并说明防护工程规划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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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10.0.1~10.0.4 生产条件主要包括移民人均土地(耕地)、灌
溉条件等。生活条件主要包括居住环境、房屋结构和人均面积、
基础设施及文教卫等服务设施配置情况。收入水平包括人均可支
配收入、收入构成、消费结构及消费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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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内容与要求
11.0.1 修订。农村移民安置规划需调查新址占地实物,落实生
产安置资源、明确移民搬迁安置去向,进行生产安置和搬迁安置
规划设计。对集中安置居民点结合规范开展基础设施初步设计,
对分散安置区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参照集中安置居民点规划设计
确定,落实生产安置和搬迁安置的技术要求。
11.0.2 修订。对于确定为临时占用的土地,按原用途进行临时
占地土地复垦。对建设征地征收的耕地、安置移民新增耕地的数
量和质量进行平衡分析,提出需要补充耕地的面积,提出耕地占
补平衡的原则、方法等。
11.0.3 城(集)镇处理需要说明采用依据,提出城(集)镇迁
建、工程防护、撤销合并等处理方式的确定原则,提出城(集)
镇迁建规划的新址比选、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公益性公共设施
配置等内容与要求。
11.0.4 企(事)业单位处理需提出处理的原则、依据、内容、
处理方式与深度要求等。
11.0.5 专项设施处理需根据专项设施的不同类别,提出处理的
原则、依据、内容、处理方式与深度要求等。
11.0.6 防护工程需提出规划设计的原则、依据、内容、深度要
求等。
11.0.7 水库水域开发利用需提出开发利用的原则、依据、内容
要求等。
11.0.8 水库库底清理需确定库底清理项目和范围,提出需清理
的各类建(构)筑物等设施的类型与数量、卫生清理目标及数
量、林木清理数量,提出清理方案、清理技术要求。
11.0.9 新增。需提出移民安置数字孪生业务应用设计的需求、
任务目标、建设内容、深度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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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12.0.1、12.0.2 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原
则、拟定扶持范围、人口规模、扶持目标、扶持资金、标准及扶
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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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听取(征求)意见
13.0.1、13.0.2 修订。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
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规定,对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主管部
门、产权单位或法人代表、地方人民政府参与方式和程序提出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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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14.0.1~14.0.3 确定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方法和程序,提出开
展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组织分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项目法人
或主管部门、设计单位等各参与方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提出移民
安置规划设计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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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附 件
15.0.2 特殊专题论证报告包括根据水源情况需要提交的水质检
测报告、危险品检测报告等。
15.0.4 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和其他水利工程建设
区的范围示意图需要包括征地范围、主要实物量及分布情况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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