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886-2025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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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886—2025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
2025-06-23发布
2025-09-22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勘查目的及勘查阶段 ..................................................................2
5 勘查研究程度 ........................................................................3
6 勘查控制程度 ........................................................................6
7 绿色勘查 ............................................................................7
8 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 ..................................................................8
9 可行性评价 .........................................................................11
10 资源储量估算 ......................................................................12
附录A(资料性) 矿床勘查类型条件及工程间距确定 .......................................14
附录B(资料性) 矿床一般工业指标 .....................................................16
附录C(资料性) 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床规模划分标准 .................................17
参考文献 ..............................................................................1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N/TC 2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第五地质大队有限公司、河南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河南省地质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智慧、王宪伟、张宏伟、赵金洲、王安书、仇建军、张驰、张继普、陈鹏、赖素星、黄传计、李本召、樊晓鹏、王小强、王小高。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地质勘查目的及勘查阶段、勘查研究程度、勘查控制程度、绿色勘查、勘查工作及质量、可行性评价、资源储量估算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地质勘查、资源储量估算及其成果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719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GB/T 13908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18341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GB/T 25283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GB/T 33444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DZ/T 003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DZ/T 0078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DZ/T 0079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DZ/T 0130 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DZ 0141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DZ/T 0227 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DZ/T 0275 岩矿鉴定技术规范
DZ/T 0323 硅灰石、透辉石、透闪石、长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 0336 固体矿产勘查概略研究规范
DZ/T 0338 固体矿产资源量估算规程
DZ/T 0339 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技术要求
DZ/T 0340 矿产勘查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试验研究程度要求
DZ/T 0342 矿坑涌水量预测计算规程
DZ/T 0429 固体矿产勘查采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纯石英砂
通过加工提纯石英矿物中杂质元素含量、包裹体含量、羟基含量、粒度等技术指标达到相关应用领域要求的具有石英晶体特征的石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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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高纯石英矿
通过加工提纯后获得的高纯石英砂二氧化硅(SiO2)纯度不低于99.995%(4N5),包裹体含量、羟基含量以及粒度等达到半导体、光纤通信、光伏、光学、电光源等相关领域应用要求的岩石或矿物集合体。
3.3
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
产出于花岗伟晶岩类地质体中的高纯石英矿。
3.4
矿石品级
按加工提纯后高纯石英砂的杂质含量、物相特征和粒度要求划分的高纯石英矿矿石级别。
4 勘查目的及勘查阶段
4.1 勘查目的
发现和评价可供进一步勘查或开采的矿体(床),为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勘查或开发决策提供相关地质信息,最终为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必需的地质资料,以降低矿床勘查开发的投资风险,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
4.2 勘查阶段
4.2.1 勘查阶段划分
勘查工作划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一般应按阶段循序渐进地进行。合并或者跨阶段提交勘查成果时,宜参照勘查阶段要求分步实施。
4.2.2 各勘查阶段的目的任务
4.2.2.1 普查
在区域地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勘查手段,寻找、检查、验证、追索矿化线索,发现矿体,并通过稀疏的探矿工程控制,采用常规提纯工艺和少量的深度提纯和测试、试验研究,初步查明矿体地质特征以及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初步了解开采技术条件;开展概略研究,估算矿体推断资源量,做出是否有必要转入详查的评价,并提出可供详查的范围。
4.2.2.2 详查
在普查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勘查手段、系统探矿工程控制、样品深度提纯和测试、试验研究,基本查明矿体(床)地质特征、矿石加工技术性能以及开采技术条件,划分矿石品级,为矿区规划、勘探区确定等提供地质依据。开展概略研究,按不同矿石品级,估算推断和控制资源量,做出是否有必要转入勘探的评价,并提出可供勘探的范围。也可开展预可行性研究,估算可信储量。
4.2.2.3 勘探
在详查的基础上,通过有效勘查手段、加密探矿工程控制、样品深度提纯和测试、深入试验研究,详细查明矿体(床)地质特征、矿石加工技术性能以及开采技术条件,详细划分矿石品级,为矿山建设设计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工艺,以及矿山总体布置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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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必需的地质资料。开展概略研究,按不同矿石品级,估算推断、控制和探明资源量。也可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估算可信和证实储量。
5 勘查研究程度
5.1 普查阶段
5.1.1 成矿地质条件
在全面收集区域地质资料和调查评价的基础上,通过矿区地质填图、露头检查,并结合已有工程揭露,研究矿体分布规律,初步查明矿区的成矿地质条件和矿体地质特征。
5.1.2 矿体特征
初步查明矿体的数量及各矿体的形态、产状、厚度、规模;初步查明夹石、顶底板及覆盖层的性质、分布范围及厚度;初步了解成矿后构造、岩浆岩等对矿体的破坏和影响情况。
5.1.3 矿石特征
初步查明矿石中石英、长石、云母等矿物种类、含量、透明度、结晶程度、颜色、形态、嵌布关系、粒度及其变化和分布特征;初步查明矿石的化学成分及其变化特征;开展加工提纯试验研究,初步了解矿石中石英矿物杂质含量及包裹体的类型、形态、分布特征、大小、数量等。
5.1.4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根据矿石类型,开展可选性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初步查明主要类型矿石的加工技术性能。
5.1.5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在收集、分析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重要基础设施、居民区、各类保护区等建设条件资料基础上,初步划分矿区水文地质类型,概略评价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对矿床开发的影响;大致了解矿区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初步划分矿区工程地质勘查类型;初步了解矿石及围岩的放射性强度。
5.1.6 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初步查明长石、云母等共伴生矿产的赋存状况、资源量、品级,类比或结合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试验研究,对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做出初步评价。具体按GB/T 25283和DZ/T 0323规定执行。
5.2 详查阶段
5.2.1 成矿地质条件
在普查的基础上,通过矿区地质填图、系统工程控制和揭露,基本查明矿区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岩、矿化蚀变特征,研究矿区的成矿作用和成矿规律。
5.2.2 矿体特征
通过系统取样工程,基本查明矿体分布范围、数量及相互关系;基本查明主要矿体的规模、产状、形态、空间分布及厚度、品级变化特征;基本查明矿体的连续性以及矿体中夹石的分布情况,控制矿体及品级界线。对破坏矿体及影响井巷开拓的断层、岩脉等应有工程控制。
5.2.3 矿石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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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查明矿石中石英、长石、云母等矿物种类、含量、透明度、结晶程度、颜色、形态、嵌布关系、粒度及其变化和分布特征;基本查明矿石的化学成分及其变化特征;基本查明矿石中石英矿物杂质含量及包裹体的类型、形态、分布特征、大小、数量等;初步了解石英矿物中的羟基含量;划分矿石自然类型、品级及其分布规律。
5.2.4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根据矿石类型,开展矿石工艺矿物学、加工提纯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高纯石英砂物化性能基本测试等研究,基本查明主要类型矿石的加工技术性能及品级。
5.2.5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5.2.5.1 水文地质
5.2.5.1.1
收集资料,开展矿区水文地质测绘,掌握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参数;选择代表性的井、泉、钻孔、生产矿井、地表水体进行动态观测,采取水样作水质分析。
5.2.5.1.2
基本查明矿区的含(隔)水层的岩性、空间分布、产状、埋藏条件,裂隙或岩溶的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及充填程度,主要含水层的水位、富水性、水质、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构造破碎带的导水性和富水性,地表水体的分布及其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
5.2.5.1.3
分析矿床充水因素,初步确定矿床充水的主(次)要含水层及其水文地质参数;划分矿区水文地质类型,初步评价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对矿床开发建设的影响。
5.2.5.2 工程地质
5.2.5.2.1
基本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划分矿区工程地质勘查类型。
5.2.5.2.2
分析可采矿体顶底板工程地质特征、露采矿区剥离物及边坡的工程地质特征,对可能影响矿区开发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做出评价。
5.2.5.3 环境地质
5.2.5.3.1
收集地震资料,对区域稳定性进行评价。开展环境地质现状调查,调查围岩、矿石、地表水体、土壤、地下(热)水、废石中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放射性核素、有害组分的种类和含量本底值。
5.2.5.3.2
调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育情况,对矿床开采可能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进行预测。
5.2.5.3.3
对已开发的老矿区,调查矿山开采区的地面变形破坏、矿山废水排放与废渣堆放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提出治理意见。
5.2.6 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基本查明长石、云母等共伴生矿产的赋存状况、资源量、品级,结合矿石加工技术性能研究,初步明确共伴生矿回收利用途径,对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做出评价。具体按GB/T 25283和DZ/T 0323规定执行。
5.3 勘探阶段
5.3.1 成矿地质条件
在详查的基础上,视需要修测矿区地质图,或开展更大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及采取各种有效的勘查方法和手段,加密取样工程,详细查明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岩、矿化蚀变等地质特征与成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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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矿体特征
通过加密的取样工程,详细查明勘探区内的矿体数量、规模、形态、产状、厚度、空间分布、内部结构、品级及其变化特点,确定矿体的连续性;详细查明成矿后构造、岩浆岩对矿体的破坏影响程度;详细查明矿体内部的无矿地段及夹石的规模、形态,产状及分布规律。对地下开采的矿床,应控制主要矿体沿走向和顶部边界及风化带界线;对露天开采的矿床,应对矿体四周采场底部矿体边界进行系统控制,对能与主矿体同时开采的周围小矿体应适当加密控制,掌握矿体底部界线的起伏变化规律。
5.3.3 矿石特征
详细查明矿石中石英、长石、云母等矿物种类、含量、透明度、结晶程度、颜色、形态、嵌布关系、粒度及其变化和分布特征;详细查明矿石的化学成分及其变化特征;详细查明矿石中石英矿物杂质含量及包裹体的类型、形态、分布特征、大小、数量等;基本查明石英矿物中的羟基含量;详细划分矿石自然类型、品级及其分布。
5.3.4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根据矿石品级,开展加工提纯半工业试验,必要时进行工业试验,查明矿石的加工技术性能,确定选矿流程和提纯工艺,开展高纯石英砂应用试验研究,进行产品验证,确定产品应用方向。
5.3.5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5.3.5.1 水文地质
5.3.5.1.1
研究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圈定汇水边界,详细查明矿区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详细查明矿区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分布及埋藏条件,含水层的富水性、导水性、渗透系数,各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的水位、水温、水量及其动态变化,隔水层的稳定程度和隔水程度。
5.3.5.1.2
详细查明断层破碎带、节理、风化裂隙带的发育程度、含水性及导水性;详细查明地表水体的分布及其与矿区主要充水含水层水力联系的途径和程度等,评价其对矿区充水的影响;调查并研究老窿的分布、充填和积水情况;研究溶洞的分布规律及赋水性;划分矿区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确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
5.3.5.1.3
根据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结合矿床开拓方案,合理选择计算方法和公式,计算第一开采水平正常和最大矿坑涌水量,预测下一开采水平涌水量变化情况;对矿床排水、矿坑水利用、矿山供水进行综合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具体按DZ/T 0342规定执行。
5.3.5.2 工程地质
5.3.5.2.1
测定矿体及顶底板岩石的力学性质参数,如体积质量(体重)、硬度、湿度、含泥率、块度、软化系数、松散系数、休止角、节理密度、RQD值、弹性模量、抗压强度、抗剪强度、抗拉强度等,研究其稳定性能。
5.3.5.2.2
详细查明构造、风化带、软弱夹层对矿床开采的影响;详细查明第四系的岩性、厚度和分布范围;对露天采场边坡稳定性做出评价。
5.3.5.2.3
详细划分矿区工程地质勘查类型和确定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预测矿床开采时可能出现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建议。
5.3.5.3 环境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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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3.1
调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震活动历史情况及新构造活动特征,对区域稳定性做出评价。
5.3.5.3.2
调查矿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育情况,调查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质量及放射性核素等有害物质含量,结合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对矿床地质环境质量做出评价。
5.3.5.3.3
预测和评价矿床开采可能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分析研究矿床开采可能产生的粉尘、尾矿、废渣、废水等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
5.3.6 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详细查明长石、云母等共伴生矿产的矿石物质组成、赋存状态、自然类型和品级,查明矿石加工技术性能;按优质优用、梯级利用的原则明确共伴生矿产回收利用途径,对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做出详细评价,以满足矿山建设设计的需要。具体按GB/T 25283和DZ/T 0323规定执行。
6 勘查控制程度
6.1 勘查类型划分
6.1.1
应根据占矿床资源储量70%以上的主要矿体(一个或几个矿体)的特征来确定矿床勘查类型。当不同的矿体特征差别很大时,也可划分为不同的勘查类型。
6.1.2
勘查类型划分为简单型(Ⅰ类型)、中等型(Ⅱ类型)、复杂型(Ⅲ类型)。由于地质因素的复杂性,允许有过渡类型存在。各类型的确定见附录A。
6.2 勘查工程间距确定
根据勘查类型确定基本勘查工程间距,也可采用类比同类矿床的方法确定。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见附录A。
6.3 勘查控制程度确定
6.3.1
在合理确定勘查类型和勘查工程间距的基础上,根据矿体地质特征、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选择适当、有效、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勘查方法和手段,按矿床勘查类型和相应工程间距部署勘查工程,对矿床进行整体控制;视具体情况调整局部勘查工程间距,加密矿体局部(如矿体变化较大的地段)和次要矿体(如可随主矿体顺路开采或过路开采的小矿体等)的控制。
6.3.2
一般地表以探槽、浅井为主,浅钻为辅,深部以岩心钻为主;当矿体呈条状,矿体形态复杂、矿石物质组分变化大,用钻探难以达到勘查目的时,应以坑探为主并配以钻探或采用坑探工程进行验证。勘查深度应控制在500 m以浅。
6.3.3
应首先控制勘查范围内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相互关系。对出露地表的矿体,边界应有工程控制。对破坏矿体和影响开采较大的构造、岩脉等的产状和规模,要有适当的工程控制,对主矿体走向两侧或上下盘分布的能与主矿体同时开采的小矿体,应控制其分布范围。对拟地下开采的矿床,要重点控制主矿体的两端、上下界面和延伸情况。对拟露天开采的矿床,控制矿体四周的边界和采矿场底部矿体的边界。对主要盲矿体,应控制其顶部边界。
6.3.4
各勘查阶段均应对矿床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详查和勘探阶段,对于资源量规模达到中型及以上的共生矿产,应与主矿产统筹考虑,并按该共生矿产的勘查规范进行评价。对资源量规模为小型的共生矿产,利用主矿产的控制工程对其进行控制,按该共生矿产的勘查规范进行评价。对伴生矿产应按相应勘查规范进行评价,提出综合回收利用方案。
6.3.5
普查阶段,利用地表稀疏的取样工程和少量的深部工程验证,重点在于发现矿床、控制矿床规模,提交推断资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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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详查阶段,一般探求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且应具有合理的比例分布。控制资源量一般应集中分布在资源量最优、可能首先或先期开采的地段。复杂的小型矿床,用控制资源量的勘查工程间距难以探求控制资源量的,可只探求到推断资源量。在确定的勘查深度以下,一般不进行深入工作,可对成矿远景做出评价。详查阶段矿床资源量比例的要求,按GB/T 13908规定执行。
6.3.7
勘探阶段,一般探求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且应具有合理的比例分布。勘探阶段一般应根据详查结果选择资源量和开采技术条件综合最优的地段作为首采区,并以首采区为重点,兼顾全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勘探阶段工作。首采区内原则上应为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在确定的勘查深度以下,一般不进行深入工作,可对成矿远景做出评价。一般应按照“保证首采区还本付息、矿山建设风险可控”的原则,通过论证,合理确定各级资源量的比例。勘探阶段矿床资源量比例按GB/T 13908规定执行。
6.3.8
供矿山建设设计的小型和复杂矿床勘查程度要求按GB/T 13908规定执行,矿床资源量比例按GB/T 13908规定执行。
6.3.9
具体矿床的勘查控制程度可根据矿床开发需要结合矿床实际情况确定。
7 绿色勘查
7.1 基本要求
7.1.1
应将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于矿产勘查设计、施工、验收、成果提交的全过程,实施勘查全过程的环境影响最小化控制。
7.1.2
依靠科技和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污染和破坏。倡导采用能够有效替代槽探、井探的勘查技术手段;鼓励采用“一基多孔、一孔多支”等少占地的勘查技术。
7.1.3
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技能培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切实落实绿色勘查要求。
7.2 勘查设计
7.2.1
勘查设计应充分体现并明确提出绿色勘查要求。
7.2.2
勘查设计前,应进行实地踏勘,对勘查活动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及程度做出预判。
7.2.3
勘查设计中,应统筹勘查目的任务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采用适宜的勘查方法、技术手段、设备、工艺和新材料,合理部署勘查工程,并对场地选址、道路选线、物料堆存、废弃物处理、各项工程施工、环境恢复治理等勘查活动各环节的绿色勘查工作做出明确的业务技术安排,制定明确的预防控制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7.3 勘查施工
7.3.1
勘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勘查设计落实绿色勘查要求。优化勘查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绿色勘查要求。
7.3.2
应对车辆、人员通行及工程占地等对土壤植被的损毁,机械运行排放的废气污染,设备运行产生的光噪干扰,挖坑埋置检波器和激发放炮造成的破坏,开挖土石造成的滑塌或坡面泥石流,以及泥浆(废水、废渣、废油料等)、生活垃圾、废弃物引起的污染等进行有效管控。
7.4 环境恢复治理与验收
7.4.1
勘查工作或阶段工作结束,应针对勘查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恢复治理设计要求,及时开展环境恢复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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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项目峻工验收应将绿色勘查要求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具体参照DZ/T 0374。
8 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
8.1 测量工作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测量精度应符合GB/T 18341规定的要求。地形图的比例尺和测量范围应满足地质填图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需要,图幅边廓应尽量规整。
8.2 地质填图和勘查线地质剖面测量
8.2.1
普查阶段地质图(简测或正测图)的比例尺宜为1:10 000~1:2 000。详查阶段矿床地质图的比例尺宜为1:5 000~1:2 000,勘探阶段矿床地质图的比例尺宜为1:2 000~1:1 000。
8.2.2
普查阶段勘查线剖面测量的比例尺宜为1:5 000~1:1 000,详查、勘探阶段勘查线剖面测量的比例尺宜为1:2 000~1:500。
8.2.3
矿区(床)地质填图和勘查线剖面测量精度应符合GB/T 33444规定的要求。
8.3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各种比例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测量和环境地质调查,均应符合相应比例尺规范的要求和相应勘查阶段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工作的要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工作及其质量应符合GB/T 12719规定的要求。
8.4 放射性检查
矿产勘查时,应进行放射性检查,存在放射性异常时应按要求采样测试。当矿体或围岩中核素含量超过允许限值又不能被回收利用,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且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时,不宜转入后续工作。
8.5 探矿工程
8.5.1 工程布置
8.5.1.1
应根据勘查工作目的、矿床地质特征,并考虑地形条件、技术经济因素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布置探矿工程。地表覆盖层不大于3 m时,可采用槽探;大于3 m时采用浅钻或浅井;深部一般采用钻探,当地形有利、经济合理时,采用坑道与钻孔相结合的方法。
8.5.1.2
普查阶段应根据找矿的需要布置稀疏的探矿工程;详查阶段可根据地表和主干剖面揭露的主要矿体的总体特征,按初步划分的勘查类型系统布置工程,在工作中应不断研究和调整,最终基本确定矿床勘查类型和工程间距;勘探阶段通常是在已确定矿床勘查类型、工程间距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适当加密布置探矿工程。
8.5.1.3
探矿工程布置应遵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疏到密、由已知到未知及体现绿色勘查的原则,本着一工程多用的原则,兼顾矿床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多方面的需要。
8.5.2 浅表工程
浅表工程主要采用槽探、浅钻、浅井,用于揭露浅部矿体和重要地质界线等。对控制矿体的槽探、浅钻或浅井,应尽量做到垂直矿体的走向布置,并揭穿矿体顶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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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钻探
钻探是控制矿体,探获资源量的主要手段。矿体和矿体边界线上下3 m~5 m内的岩心、矿心采取率应大于或等于80%,岩心钻探钻孔口径不小于75 mm,以能满足地质编录和采样的需要,达到预期探矿目的为准。钻探质量要求按DZ/T 0227规定执行。
8.5.4 坑探
一般用于首采区,控制矿体的工程应揭穿矿体顶底板围岩界线,并考虑将来可为矿山生产利用。坑探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设计,坑探工程质量要求按DZ 0141规定执行。
8.6 样品的采集、加工与测试
8.6.1 样品采集
8.6.1.1 基本分析样品
8.6.1.1.1
揭露矿体的工程应采取基本分析样。样品应沿矿体厚度方向布置,根据花岗伟晶岩分带地质特征,按工程、矿体、矿石类型及矿石品级分层、分段连续采取。
8.6.1.1.2
样品长度一般为1.0 m~2.0 m。如果矿石沿厚度方向品级变化不大,样长可适当放长至不大于4 m。
8.6.1.1.3
基本分析样在矿体露头、探槽、浅井和坑探工程中应采用刻槽法取样,刻槽规格为 (10 cm×3 cm)~(20 cm×5 cm)。钻探岩(矿)心采用1/2切(锯)心法取样。单个样品重量不小于3 kg。
8.6.1.2 组合分析样品
8.6.1.2.1
组合分析样品的采取,以单工程为单位,可按矿石类型、品级从连续的若干基本分析样品的副样中,按其样长代表的真厚度比例进行组合,计算出每件单样应称取的质量,经充分混匀组合而成。
8.6.1.2.2
组合分析样长不大于8 m。
8.6.1.3 化学全分析样品
对主要矿体,按不同矿石类型在组合分析副样、基本分析副样或在取样工程中采取,每一种矿石类型采取不少于3件。
8.6.1.4 工艺矿物学样品
8.6.1.4.1
石英单矿物包裹体样品。用于研究石英矿物包裹体的类型、形态、大小、数量、分布和化学成分等特征。根据研究目的,可在不同类型矿石中、样品加工制砂过程中或石英砂精矿中采取。每一种矿石类型采取样品不少于10件。
8.6.1.4.2
电子探针样品。用来测定石英矿物中杂质元素含量、分布,按不同矿石类型采取样品。每一种矿石类型采取样品不少于3件。
8.6.1.4.3
X衍射样品。用来对矿石中矿物组成进行物相定量分析。按不同矿石类型采取,每一种矿石类型采取不少于3件。
8.6.1.4.4
矿石矿物粒度测定样品。普查阶段可采取少量样品测定矿石矿物粒度,详查或勘探阶段可按矿体、矿石类型根据矿石加工技术研究需求,采集总数不少于30件的代表性样品测定粒度。
8.6.1.4.5
岩矿鉴定样品。按矿石类型及品级、岩相分带采取代表性岩矿鉴定样品,每种类型采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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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3件。岩矿鉴定质量要求应按DZ/T 0275规定执行。
8.6.1.5 定性半定量分析样品
应进行岩(矿)石的定性半定量分析,了解岩(矿)石的元素(组分)组成及其大致含量。定性半定量分析按不同岩石类型和矿石类型采取,每一种岩石类型和矿石类型采取不少于3件,为确定化学全分析、组合分析、基本分析项目提供依据。
8.6.2 基本分析样品加工、提纯
8.6.2.1
样品加工
8.6.2.1.1
样品加工至270 μm~75 μm,筛分、拌匀、缩分,缩分采用公式(1):
?=??2 ············································································· (1)
式中:
? ——样品最小可靠质量,单位为千克(kg);
? ——根据岩矿样品特性确定的缩分系数,采用0.2;
? ——样品破碎最大颗粒直径,单位为毫米(mm)。
8.6.2.1.2
游离SiO2样品从缩分后样品采取,采取50 g~100 g;提纯样品由剩余样品与缩分前样品混合组成,采取重量1 500 g~2 000 g。
8.6.2.2
提纯
常规提纯采用“粗碎—筛分—煅烧—水淬—细碎—磁选—浮选—酸浸”工艺流程。深度提纯采用“粗碎—筛分—煅烧—水淬—细碎—磁选—浮选—酸浸—氯化培烧”工艺流程。煅烧温度一般控制在600 ℃~1 000 ℃;浮选采用有酸有氟法;常压加热混合酸浸;氯化焙烧试剂采用氯气或氯化氢气体(温度900 ℃~1 200 ℃)。常规提纯、深度提纯均应计算高纯石英砂产率。
8.6.3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项目具体要求见表1。
表1 各矿石化学分析项目
分析种类
矿石
分析项目
备注
基本分析
高纯石英砂
Al、Ca、Fe、Na、K、Li、Mg、Cr、
Ni、B、Mn、Cu、Ti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或质谱仪(检出限0.01×10-6)
矿石
游离SiO2
—
组合分析
矿石
CaO、MgO、K2O、Na2O、Fe2O3、TiO2、
MnO、SiO2、灼失量、云母质量分数
—
8.6.4 化学分析质量检查
8.6.4.1
承担分析工作的实验室应按规范要求的方式实行质量监控,并对分析质量做出综合评估,同时实行用户评估,包括内检和外检。
8.6.4.2
承担分析工作的实验室应说明主要检测设备、检测依据等,同时报出检出限。
8.6.4.3
化学分析质量检查按DZ/T 0130规定执行。
8.7 矿石加工提纯工艺试验
8.7.1
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样品,采用剥层法或者全巷法取样,单个样品重量不小于1 000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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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样品采集应考虑矿石类型、品级、组分、结构特征和空间分布的代表性,宜分类采集,也可采混合样。具体要求按DZ/T 0340、DZ/T 0429规定执行。
8.7.3
矿石可选性试验、实验室流程试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等应由具有选矿除杂、化学提纯能力的机构承担。
8.7.4
开展工艺矿物学研究,为提纯试验提供工艺矿物学参数。包裹体评价指标参照DZ/T 0467。
8.8 岩(矿)石物理技术性能测试
8.8.1 矿石体积质量(体重)和湿度测定
8.8.1.1
小体积质量样:按矿石类型采集代表性样品,每一种矿石类型数量不少于30件,规格为 60 cm3~120 cm3。
8.8.1.2
大体积质量样:当矿石矿物晶体粒径大于5 cm、矿石疏松或多裂隙孔洞时,应采集有代表性的大体积质量样,对小体积质量进行校正。大体积质量规格一般不小于0.125 m3,每种矿石类型数量1~3件。
8.8.1.3
测定体积质量的同时要测定矿石湿度。
8.8.2 物理力学性能测试
矿石、夹石及围岩的抗压强度、抗剪强度和抗拉强度,按岩石和矿石类型各采集不少于3组。
8.9 地质编录、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写
8.9.1
各项原始地质编录(包括实测剖面、地质填图、探矿工程、采样编录等)要在现场完成,应及时、准确、真实、客观、齐全,重要地质现象除文字记录外,应有大比例尺素描图和影像资料;凡能用计算机成图、成表的资料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具体工作应符合DZ/T 0078等相关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验收。原始地质编录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利用。
8.9.2
所有探矿工程均应拍照保留施工开始前和施工现场恢复前后的现场影像资料,以及施工采取的样品、岩(矿)心等影像资料,并编号说明,制成光盘,作为原始资料加以保存。
8.9.3
地质勘查资料综合整理工作应符合DZ/T 0079规定的要求,要运用新理论、新方法,研究影响石英纯度的相关因素及其变化规律,用来指导矿产勘查工作,客观反映矿床地质特征。
8.9.4
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质量应符合DZ/T 0033规定的要求。
9 可行性评价
9.1 概略研究
9.1.1
通过了解分析项目的地质、采矿、加工、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简略研究,做出矿床开发是否可能、是否必要转入下一勘查阶段工作的结论。
9.1.2
概略研究可以在各勘查工作程度的基础上进行,具体按DZ/T 0336规定执行。
9.2 预可行性研究
9.2.1
通过分析项目的地质、采矿、加工、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初步研究,做出矿山建设是否可行的基本评价,为矿山建设立项提供决策依据。
9.2.2
预可行性研究一般在详查及以上工作程度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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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可行性研究
9.3.1
通过分析项目的地质、采矿、加工、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详细研究,做出矿山建设是否可行的详细评价,为矿山建设投资决策、确定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编制矿山建设初步设计等提供依据。
9.3.2
可行性研究一般在勘探工作程度基础上进行。
10 资源储量估算
10.1 资源储量类型条件
资源量类型按照地质可靠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探明资源量。储量类型考虑地质可靠程度,按照转换因素的确定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具体按 GB/T 17766规定执行。
10.2 矿床工业指标
10.2.1
普查阶段可采用一般工业指标,见附录B。详查、勘探阶段采用论证指标,并进行矿石品级分级。矿床工业指标的论证制订按DZ/T 0339规定执行。
10.2.2
露天开采矿床开采技术条件要求有:可采厚度、夹石剔除厚度、剥采比、最低开采标高、露天采矿场最小底盘宽度、露天矿场边坡角和爆破安全距离等。
10.2.3
地下开采矿床开采技术条件要求有:可采厚度、夹石剔除厚度、开采深度等。
10.3 资源量估算的基本要求
10.3.1
资源量估算依据的各项勘查工作成果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矿体圈定按GB/T 13908规定执行。
10.3.2
资源量的估算方法,包括几何法、地质统计学法和SD法等,具体按DZ/T 0338规定执行。
10.3.3
资源量估算所依据的各项参数应准确、具代表性。矿体圈定应同时满足附录B工业指标要求,依据游离SiO2含量及高纯石英砂产率估算高纯石英矿物资源量。
10.3.4
矿石湿度大于3%时,其体重应进行校正。矿产资源量估算块段的裂隙率大于3%时,应对估算的矿产资源量进行校正。
10.3.5
应按矿体、块段矿石类型、品级、资源量类型分别估算资源量。对于伴生矿产,应分块段估算资源量。统计全矿床资源量,同时统计全矿床矿石平均品位、高纯石英砂产率和矿石主要有用、有害组分平均含量。
10.3.6
对具有综合利用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或尾矿,应按实际勘查研究程度和相应勘查规范的要求,估算其资源量。
10.3.7
废石(夹石、覆盖层)剥离量应按废石体积分块段估算,剥离量估算单位为万立方米 (104 m3)。
10.4 储量估算的基本要求
分析研究采矿、加工、选冶、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简称转换因素),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与之相当的技术经济评价,认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允许时,考虑可能的矿石损失和贫化后,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扣除设计损失及采矿损失后方能转为证实储量和可信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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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资源储量估算结果
10.5.1
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应以文、图、表的方式,按保有资源量、动用资源量和累计查明资源量,主矿产和共生、伴生矿产,不同矿石工业类型(或品级),将不同资源储量类型反映清楚。矿床规模划分标准见附录C。
10.5.2
矿石量、高纯石英矿矿物量单位为万吨(104 t),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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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矿床勘查类型条件及工程间距确定
A.1 勘查类型划分的主要因素
A.1.1 矿体规模
A.1.1.1
大型:矿体的延展长度一般大于500 m。
A.1.1.2
中型:矿体的延展长度一般为500 m~200 m。
A.1.1.3
小型:矿体的延展长度一般小于200 m。
A.1.2 主矿体形态和内部结构
A.1.2.1
简单:主矿体形态规则,产状稳定的似层状、脉状、规模巨大的透镜状矿体;内部分带明显,无夹石或很少夹石,基本无分支复合。
A.1.2.2
中等:主矿体形态较规则,产状有变化的脉状、规模较大的透镜状或其他形态复杂而可肢解成数个形态较简单的矿体;内部分带较明显,有少量夹石。
A.1.2.3
复杂:主矿体形态不规则,沿走向与倾向产状均有变化的脉状、复脉状、串珠状矿体,以及分支复合的脉状矿体、透镜状矿体或其他形态复杂至很复杂的矿体。内部分带不明显,内部夹石多,分支复合且无规律。
A.1.3 主矿体厚度稳定程度
A.1.3.1
稳定:主矿体厚度变化小或变化有规律,厚度变化系数一般小于40%。
A.1.3.2
较稳定:主矿体厚度变化不大或变化较有规律,厚度变化系数一般为40%~70%。
A.1.3.3
不稳定:主矿体厚度变化大或变化规律不明显,厚度变化系数一般大于70%。
A.1.4 矿石质量稳定程度
A.1.4.1
稳定:矿石质量、包裹体含量和大小变化小或变化有规律,高纯石英砂纯度变化不大于 30×10-6。
A.1.4.2
较稳定:矿石质量、包裹体含量和大小变化不大或变化较有规律,高纯石英砂纯度变化为30×10-6~50×10-6。
A.1.4.3
不稳定:矿石质量、包裹体含量和大小变化大或变化规律不明显,高纯石英砂纯度变化大于50×10-6。
A.1.5 后期构造、岩浆岩对矿体的破坏程度
A.1.5.1
轻微:后期构造、岩浆岩不发育,矿体未受到影响和破坏,或只受到轻微的影响和破坏。
A.1.5.2
中等:后期构造、岩浆岩较发育,矿体受到中等影响和破坏。
A.1.5.3
严重:后期构造、岩浆岩发育,矿体受到严重影响和破坏。
A.2 矿床勘查类型划分
矿床勘查类型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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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矿床勘查类型
勘查类型
矿体规模
矿体形态
矿体厚度
稳定程度
矿石质量
稳定程度
构造、岩浆岩
影响和破坏程度
Ⅰ
多为大型
规则
稳定
稳定
轻微
Ⅱ
多为大、中型
较规则
较稳定
较稳定
中等
Ⅲ
多为中、小型
不规则
不稳定
不稳定
严重
A.3 勘查工程间距
矿床的勘查工程间距见表A.2。
表
A.2 勘查工程间距
单位为米
矿床勘查类型
控制的资源/储量
坑探
钻探
段高个
穿脉
沿走向
沿倾向
Ⅰ
(二)
60~100
100~160
80~120
Ⅱ
(一)~(二)
40~60
60~100
50~80
Ⅲ
—
—
40~60
40~50
注
1:(一)和(二)分别指相当于一、二个中段段高。当矿体陡倾时,一般坑道段高为50 m~60 m,缓倾斜时一般沿矿体倾斜60 m~80 m。
注
2:当矿体在走向或倾斜上的变化程度不同时,工程间距应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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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矿床一般工业指标
B.1
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矿床一般工业指标见表B.1。
表B.1 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矿床一般工业指标
矿石
游离SiO2≥15%
提纯后石英砂纯度a
边界指标 w(SiO2)≥99.99%
13种杂质元素总量≤100×10-6
最低工业指标 w(SiO2)≥99.995%
13种杂质元素总量≤50×10-6
开采技术条件
最小可采厚度1.00 m
夹石剔除厚度大于1.00 m a 提纯后石英砂纯度:w(SiO2)=100%-w(13种杂质元素)
B.2
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矿石品级分级见表B.2。
表B.2 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矿石品级分级
高纯石英矿矿石品级
4N5级
4N8级
5N级
提纯后石英砂SiO2含量
≥99.995%
≥99.998%
≥99.999%
主要用途
高级照明、电子封装、
光伏玻璃等
光纤、光通信等
太阳能光伏、通信工业、
石英坩埚、半导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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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 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床规模划分标准
花岗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床规模划分标准见表C.1。
表C.1 矿床规模划分标准
矿种名称
计量单位
储量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花岗伟晶岩型
高纯石英矿
104 t(石英矿物)
≥50
10~<5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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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GB/T 3284—2015 石英玻璃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2]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3] GB/T 6682—2008 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4] GB/T 12442—2019 石英玻璃种羟基含量检验方法
[5] GB/T 32649—2016 光伏用高纯石英砂
[6] GB/T 32650—2016 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法检测石英砂中痕量元素
[7] DZ/T 0207—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硅质原料类
[8] DZ/T 0374—2021 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9] DZ/T 0382—2021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填图规范
[10] DZ/T 0428—2023 固体矿产勘查设计规范
[11] DZ/T 0467—2024 高纯石英用硅质原料评价工作指南
[12] JC/T 1021.2—2007 非金属矿物和岩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部分:硅酸盐岩石、矿物及硅质原料化学分析方法
[13] JC/T 1048—2022 单晶硅生长用石英坩埚
[14] JC/T 2027—2010 高纯石英中杂质含量的测定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15] JC/T 2372—2016 集成电路用石英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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