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892—2025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广告监管系统 技术指南
2025 - 06 - 23发布
2025 - 09 - 22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缩略语 ............................................................................. 1
5 基本原则 ........................................................................... 2
6 系统架构 ........................................................................... 2
7 主要功能 ........................................................................... 3
8 数据接口 ........................................................................... 6
9 系统安全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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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广播电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广播电视局监听监看中心、郑州信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苏铭、冯国建、黄鑫、陈疆平、安群星、王辉、方碧君、裴鹏真、孙瑞瑞、王志恒、南云珀、冯俊昌、魏炜、陈智、冯源、王喆、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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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广告监管系统
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广告监管系统的总体架构,提供系统的主要功能、数据接口以及系统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区)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广告监管系统的建设、管理与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归一化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统一清洗、转化,使得所有同类信息格式保持一致的数据处理。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AC:高级音频编码(Advanced Audio Coding)
AVS:音视频编解码标准(Audio Video Coding Standard)
BMP:位图(Bitmap)
HLS:HTTP实时流传输协议(HTTP Live Streaming)
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
JPEG:联合图像专家组(Joint Photographic Experts Group)
JSON:JAVA脚本对象简谱(JavaScript 0bject Notation)
MPEG:动态图像专家组(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
OTT:互联网电视(Over The Top)
PNG:可移植的网络图像(Portable Network Graphic)
SOA: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ervice-0riented Architecture)
SRT:安全可靠传输协议(Secure Reliable Transport)
WebRTC:网页实时通信协议(Web Real-Time Communication)
XML:可扩展标记语言(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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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基本原则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广告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宜提供可视化人机交互方式,做到简单、适用、易维护、易扩展。
系统宜具备智能化的广告发现、识别、审核、取证和统计报告能力。
系统宜具有完善的自动备份和恢复功能,具有容错、检错、纠错和快速恢复能力,能够防范系统性宕机、崩溃等意外风险。
系统采用的模块、中间件、SOA等技术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提供相应的接口协议和数据格式,支持监管系统功能扩充。
系统管理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6 系统架构
系统架构图见图1。
图
1 系统架构图
数据源:主要涉及传播广告内容的视听数据媒介,包括但不限于有线广播电视、无线广播电视、卫星广播电视、IPTV、OTT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数据采集:主要涉及数据源中视听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视听数据采集、归一化处理和关键帧提取等。
基础平台:主要涉及提供广告监管业务支撑的软硬件系统,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安全设备、平台软件支撑系统和附属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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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处理:主要涉及广告内容的人工智能发现、识别和比对,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文字识别、语义识别、广告智能发现、音视频特征提取、广告监管知识库等。
业务应用:主要涉及广告监管业务的具体应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展示、广告查询、广告审核、专项检索、复审取证、统计分析和数据报表等。
7 主要功能 数据源
支持对有线广播电视、无线广播电视、卫星广播电视、IPTV、OTT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数据传输媒介实时数据的接入能力。 数据采集
7.2.1 视听数据采集
支持对数据源传播的音频、视频、文本数据进行归一化采集和处理,形成视听媒体资源库。
7.2.2 归一化处理
视听数据的归一化处理建议满足以下要求:
a)
支持AVS、AAC、MPEG等编码格式;
b)
支持HLS、SRT、WebRTC等流媒体协议格式;
c)
视频分辨率不宜低于720×576,码率不宜低于1 Mbps;
d)
音频码率不宜低于64 Kbps,采样率不宜低于32 KHz,采样位数不宜低于16 bit。
7.2.3 关键帧提取
视频数据关键帧提取建议满足以下要求:
a)
支持自定义提取间隔,提取间隔不宜大于1 s;
b)
提取结果宜以BMP、JPEG、PNG等图片形式进行存储;
c)
图片分辨率不宜低于720×576。 基础平台
7.3.1 平台组成
由计算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安全设备、平台软件和附属设施等部分组成,软硬件系统支持保障平台不间断稳定运行。
7.3.2 平台性能
宜满足系统对数据采集、数据交换、并行计算、图形计算、数据存储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软硬件性能需求,并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和负载均衡能力。
7.3.3 接入能力
宜具备光纤、网线等不同类型的接入能力和远端数据同步能力。接入带宽宜满足数据采集和数据同步需求。
7.3.4 存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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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满足业务系统数据、备份数据和存储架构的数据存储需求。支持将处理后的视听数据存储在数据采集设备和基础平台中,并保持数据同步。数据存储时长不低于90 d。
a)
视频存储容量可参照存储1套码率为1 Mbps的视频节目1天所需存储容量为基础单位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3600×24÷8÷1024=10.55 GB/天·套
b)
图像数据存储容量可参照在1套节目每秒提取1张分辨率不低于720×576的JPEG格式图片,每张图片大小约为20 KB的情况下,保存1天所需存储容量为基础单位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20×1×3600×24÷1024÷1024=1.65 GB/天·套
c)
音频存储容量可参照在存储1套码率为64 Kbps的音频节目1天所需存储容量为基础单位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64×3600×24÷8÷1024÷1024=0.66 GB/天·套 业务处理
7.4.1 语音识别
支持对语音内容自动转换为文本形式,可利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快速定位到语音中出现相关内容的广告片段。支持中英文语音转写、数字识别、字母识别、静音检测、智能断句和标点符号匹配等语音识别功能。
7.4.2 图像识别
支持对图像或视频切片画面进行自动识别,并对其图像特征区域进行自动识别、标注、存储,自动识别广告时段画面中出现的违规人物或特殊场景。支持在图片库中进行快速比对筛查。
7.4.3 文字识别
支持对图像或视频切片画面中的文字区域进行自动识别、标注、存储,可利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快速定位到画面中出现相关文字的广告片段。支持英文、汉字、数字识别。
7.4.4 语义识别
支持对广告语音内容进行语义理解分析,识别潜在的误导性或不当表达,对语义识别结果进行自动标注、存储。
7.4.5 广告智能发现
支持综合利用多种人工智能识别技术针对广告时段、已知广告、未知广告、涉嫌违法违规广告进行智能发现和判别。支持基于广告样本特征的已知广告自动识别和聚类(对没有类别标记的样本集合进行分组,使得组内数据比组间数据更为相似)。在不影响广告识别准确率的条件下,宜优先支持可忽略广播电视台标差异变化的能力。
7.4.6 音视频特征提取
支持对广告片段的音视频内容的声学特征和视觉特征进行提取,自动标注后存入广告样本库。
7.4.7 广告监管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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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广告监管知识库,为业务应用检索提供数据支撑。包括但不限于视听媒体资源库、广告样本库、违法违规广告样本库、违法违规广告关键字库、敏感特征库等。 业务应用
7.5.1 综合展示
展示广告监管综合数据,包含但不限于监管数据总览、违法违规广告、数据统计图表及广告监管知识库等数据内容。
7.5.2 广告查询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支持基于播出机构、媒介类型、日期时段、广告名称及分类等复合条件检索;
b)
支持以结构化列表呈现查询结果,包含广告名称、播出机构、媒介名称、播出频次、分类归属及违规状态等核心字段;
c)
支持对查询结果的多列自定义排序与筛选;
d)
支持查询结果中广告名称到广告详情页面的快速跳转。
7.5.3 广告审核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支持基于音视频数据媒介及时间范围,自动识别并展示涉嫌违法违规广告时段、内容及关键帧图像(支持自定义采样间隔);
b)
支持可视化审核界面,集成视频帧墙/音频波形图展示,支持多级播放控制与批注操作,审核结果自动关联原始素材回放;
c)
审核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基础信息、智能判定结果、人工复核意见及可调校的取证时间轴等内容;
d)
支持自动生成关键帧摘要和镜头定位追溯,同时完整记录审核人员、时间节点及操作轨迹等审计要素。
7.5.4 专项检索
支持根据指定广告样本同时对多数据媒介进行广告快速识别任务发布和检索结果显示。检索结果包含但不限于广告名称、播出机构、媒介名称、播出频次、分类归属及违规状态等内容。
7.5.5 复审取证
支持对涉嫌违法违规广告进行二次审核和录制取证处理。取证结果包含但不限于涉嫌违法违规广告信息、审核历史记录及取证资料等内容。
7.5.6 统计分析
支持对广告数据和监管数据进行数据挖掘。支持同比分析、环比分析、类型分析和趋势分析等统计分析功能。支持自动形成各类可视化数据统计图,如饼状图、柱状图等。
7.5.7 数据报表
支持根据广告数据、监管数据和统计分析结果自动生成周期性统计报表、图表,并支持报表格式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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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 参数配置
支持对属地名称、数据媒介名称、广告形式、广告类型、广告违规类型等广告属性参数的配置。支持对非广告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时间参数的配置。
7.5.9 业务配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支持以树形和列表形式对数据媒介及其分类进行配置管理;
b)
支持对广告监测任务、广告识别任务、专项检索任务的处置调度和配置管理;
c)
支持对广告监管知识库、数据接口进行配置管理。
7.5.10 系统管理
支持对系统用户、角色、权限、菜单、日志等进行配置管理。
8 数据接口 通用接口
支持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同时支持从外部向系统导入数据。 特征库接口
支持违法违规广告关键字库、违法违规广告样本库、敏感特征库等本地特征信息库与上下级特征信息库间保持数据同步。 数据协议
支持JSON、XML等常见数据协议向外部提供通用数据接口。
9 系统安全 安全等级
系统安全等级不宜低于GB/T 22239中第二级安全要求的规定。 数据安全
9.2.1 数据加密
敏感数据(如违法违规广告关键字、违法违规广告样本、敏感特征等内容)在传输过程中宜采用 TLS 1.2及以上协议加密,存储时宜采用国密算法或国际通用加密算法进行加密保护。
9.2.2 数据权限控制
宜实施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对广告审核历史记录等关键数据设置最小化操作权限,支持审计追溯。
9.2.3 数据备份与恢复
宜具备每日增量备份、每周全量备份能力,备份数据留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支持灾难场景下30 min内恢复核心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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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
9.3.1 边界防护
宜具备网络边界隔离能力,禁止非授权设备接入监管系统内网,关闭非必要端口。
9.3.2 入侵检测与防御
宜采用入侵检测与防御系统实时监测网络流量,对数据库注入、跨站脚本等攻击行为进行阻断,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
9.3.3 访问控制
系统管理后台宜采用双因素认证登录,对连续3次登录失败账户自动锁定并告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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