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250-2025 免陪照护病区服务规范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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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2250—2025
免陪照护病区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unaccompanied ward
2025 - 06 - 10 发布2025 - 09 - 10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服务资源............................................................................. 2
6 服务流程............................................................................. 2
7 服务内容及要求.......................................................................3
8 服务安全............................................................................. 6
9 服务评价与改进.......................................................................6
参考文献................................................................................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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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福
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厦门市标准化与质量品牌协
会、台湾护理资讯学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媛、洪丽君、蓝晓燕、范维英、林媛媛、吴林静、肖聪聪、林蓉金、金爽、
梁冰、黄惠榕、张洪惠、林立南、冯容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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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陪照护病区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免陪照护病区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资源、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安全、
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免陪照护病区服务的提供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WS/T 431—2023 护理分级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免陪照护unaccompanied care
在患者住院期间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病区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全程、安全、优质的照护,实现无需
家属陪护或陪而不护。
注:病区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医疗护理员、送餐员、陪检员、安保人员、保洁员等。
3.2
免陪照护病区unaccompanied care ward
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病区。
注:以下简称病区。
3.3
医疗护理员medical nursing assistant
对患者提供生活照护,并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部分辅助工作的人员。
[来源:GZB 4-14-01-02-2024,1.3,有修改]
3.4
陪检员accompanying inspection personnel
对住院患者外出检查进行陪同,协助完成检查,并护送其安全返回病房的人员。
4 基本要求
4.1 医疗机构
4.1.1 应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合理设置组织架构,包括但不限于护理、医务、保障、财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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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医保等部门,履行免陪照护服务提供、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专业指导等职能。
4.1.2 应从人、财、物等多方位保障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开展,完善各种临床辅助支持系统。
4.1.3 应建立完善免陪照护病区管理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
4.1.4 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4.1.5 应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流程和制度,明确负责受理投诉的部门,畅通投诉渠道。
4.2 病区
应建立健全病区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工作流程、病房安全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
探视陪伴管理制度、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护理员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4.3 人员要求
4.3.1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转变传统陪护观念,积极参与免陪照护管理。
4.3.2 病区工作人员应做好知识和技能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4.3.3 病区工作人员应熟悉免陪照护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内容。
5 服务资源
5.1 场所设置
在满足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病区基础配置上,宜按照免陪照护服务功能,进行服务场所分区设置,
如家属谈话区、探视等候区、健康教育区、便民服务区等。
5.2 设施设备
5.2.1 应提供各类服务设施设备,以满足免陪照护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
通讯设备、配餐设备、辅助用具等。宜配备物流机器人、智能查询、智能管理、床旁办公等设备。
5.2.2 宜建立满足免陪照护服务所需的信息化系统,如病房呼叫系统、生命体征采集系统、远程探视
系统、工作人员管理系统等。
5.3 人员配置
5.3.1 应根据患者病种和病情合理配置护士,按照医护比总体达到1:2 的目标要求,逐步增加护士配
比,免陪照护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配比宜不低于0.5:1。
5.3.2 应根据患者病种和陪护等级合理配置护理员,设置二班制或三班制,24 h 连续在岗。人员数量
应满足患者住院期间基本生活照护需求,免陪照护病区护理员与实际使用床位配比宜不低于0.25:1。
5.3.3 应根据免陪照护服务内容,合理配备送餐员、陪检员、安保人员、保洁员等辅助人员。
5.3.4 宜实施科学弹性排班,在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弹性动态增加照护人力。
6 服务流程
6.1 入院
医护人员应告知患者免陪照护服务的内容、费用及相关管理规定,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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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住院
6.2.1 入院后应根据WS/T 431—2023 对患者进行评估,确定护理级别。
6.2.2 应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免陪照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照护、生活照护、餐饮服务、
陪检服务、探视服务、陪伴管理、心理支持等。
6.3 出院
医生宜提前开具出院医嘱,通知家属办理出院手续时间及需要携带的物品;出院前,医务人员对患
者及家属做好出院健康宣教,指导其定期复诊。
7 服务内容及要求
7.1 临床照护
7.1.1 用药服务
7.1.1.1 协助用药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遵医嘱用药提醒;
——协助用药。
7.1.1.2 协助用药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做好患者服药前准备,为自行服药患者准备温度适宜的开水;
——在护士指导下为患者涂/敷皮肤外用药;
——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如有异常及时通知护士。
7.1.2 输液看护
7.1.2.1 输液看护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输液前准备;
——输液中协助生活照护;
——输液过程巡视。
7.1.2.2 输液看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输液前询问患者有无如厕需求,协助其排空大小便;
——输液时协助患者取舒适体位,并将床头铃放置在患者易取处,指导其操作;
——输液中加强巡视,如有异常及时通知护士;
——输液中主动为患者提供所需的生活照护服务,注意保暖。
7.1.3 移动照护
7.1.3.1 应协助患者移动卧位,如有异常及时通知护士。
7.1.3.2 应协助患者下床,对行动不便患者选用合适的辅助工具。
7.1.3.3 移动过程中应确保患者安全。
7.1.4 功能锻炼
7.1.4.1 协助做好长期卧床患者康复护理,完成四肢功能锻炼,保持舒适体位。
7.1.4.2 协助行动不便患者下床活动,协助康复师或护士对患者进行早期康复功能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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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生活照护
7.2.1 清洁照护
7.2.1.1 应评估患者的自理能力和合作程度。鼓励患者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完成个人卫生清洁,协助生
活自理能力差的患者完成清洁照护。
7.2.1.2 应根据清洁程度定期为患者更衣。穿脱衣物时切勿强硬拉拽,避免损伤患者皮肤及关节;注
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通知护士。
7.2.1.3 宜为入院患者提供舒适、整洁的病号服。
7.2.1.4 清洁照护过程中应注意保暖,保护患者隐私。
7.2.2 排泄照护
7.2.2.1 根据患者的病情及自理能力协助患者如厕,保持清洁干燥。
7.2.2.2 如厕时,扶患者至卫生间,提醒切忌锁门,必要时在旁陪伴患者,防止跌倒。
7.2.2.3 床上使用便器时应注意放入和取出时要将患者臀部抬高,切忌拖、拉便器;床旁使用便器时
切忌坐盆时间过长。
7.2.2.4 排泄物处理时应观察尿液、粪便的颜色、量、性质,如有记录出入量,应如实记录,如有异
常及时通知护士。
7.2.2.5 应协助患者正确留取大小便标本,并及时将标本送到指定位置,通知护士。
7.2.2.6 排泄照护应保护患者隐私,宜由与患者同性别的护理员执行。
7.2.3 睡眠照护
7.2.3.1 应为患者提供安静的休息环境,午间和夜间要营造助眠氛围,关灯、拉窗帘,取舒适卧位。
7.2.3.2 应根据气候提供合适的棉被、毛毯等,保持病房内温湿度适宜。
7.2.3.3 宜根据患者的睡眠质量提供睡眠辅助用具,如眼罩、耳塞等。
7.2.3.4 在患者睡眠期间根据护理级别加强巡视。
7.2.4 床单位清理
7.2.4.1 应每日整理床单位,保持床单位整洁。
7.2.4.2 床单位清洁后应拉平床单、松软枕头、折叠被子,结合患者使用情况规范放置床品。
7.2.4.3 应将每床床帘卷起收纳、热水壶收纳入合适位置、床头桌上物品放置在患者易取处,宜将椅
子、脸盆、尿壶放置在统一位置。
7.2.4.4 应将床旁未使用的设备统一回收归位。
7.3 餐饮服务
7.3.1 宜遵照饮食医嘱,提供床旁或在线订餐服务,提供的餐食应安全卫生、营养均衡,有特殊需求
的患者应做好备注,并及时通知食堂。
7.3.2 患者餐食设备应安全卫生,送餐车应具有保温功能,保证餐食送达时的温度适宜食用。
7.3.3 宜安排专门的送餐员负责餐食配送,送餐员根据护士提供的患者饮食医嘱单,发放餐食至患者
床旁。
7.3.4 应协助患者用餐,做好环境准备、体位摆放,进食过程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及时通知护士。
7.3.5 患者用餐完毕后应协助漱口或做好口腔清洁,及时清理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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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陪检服务
7.4.1 患者宜由陪检员陪同外出检查,危重患者应由医护人员和陪检员共同陪同外出检查,并根据需
求携带外出检查急救箱。
7.4.2 应了解患者所做检查的注意事项,核实患者是否做好检查前准备。
7.4.3 外出前陪检员应与护士当面核对患者及检查单信息,选择合适的转运辅具送至指定检查部门并
协助技师做好体位摆放。
7.4.4 需要使用轮椅时应确保轮椅设备完好,并为不能自行保持平衡的患者加系安全带固定。
7.4.5 需要使用平车时应检查平车完整性,在护士指导下搬运患者,不合作者或躁动不安者可使用约
束器具。
7.4.6 外出检查途中应做好安全和保暖工作,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并及
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7.4.7 检查结束后应将患者安全送回病房并与护士进行交接,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检查,陪检员应
向护士交接具体原因,必要时做好记录。
7.5 探视服务
7.5.1 应结合患者需求及临床工作流程合理规定探视时间段,每日开放探视时间宜大于2 h。
7.5.2 应畅通家属与医护人员之间的沟通渠道,主动向患者和家属做好探视规定的解释沟通工作。
7.5.3 探视服务宜满足以下要求:
——探视时段安排医护人员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交流,解释疑惑;
——重症病房推行视频探视,配备充足的探视设备,在探视时段内协助患者与家属视频连线,并
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在旁;
——普通病房采取线下探视、线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病房应网络通畅,配备充足的电子设备并
协助有视频通话需求的患者与家属进行连线;
——普通病房线下探视时间段内实行家属轮流有序探视,配备安保人员做好门禁管理,维护探视
秩序。
7.6 陪伴管理
7.6.1 应明确告知陪伴人员仅需陪伴而无需照护,所有照护工作由专业的人员承担。
7.6.2 免陪照护病区留陪患者比例宜低于20%。
7.6.3 宜对陪伴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陪伴人员具备自我照顾能力和协助他人的能力;
——陪伴人员遵守探视陪伴管理制度,不影响医疗机构诊疗秩序。
7.7 心理支持
7.7.1 应与患者建立信任关系,观察患者心理状态变化,了解患者不良情绪的原因,根据患者状况实
施心理护理。
7.7.2 宜不定期组织患者参与心理沙龙,提供心理支持。
7.7.3 宜设有专门、安全的活动场地,制定文化娱乐活动计划,合理安排活动,并按场地条件提供适
合不同活动对象的活动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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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服务安全
8.1 环境安全
8.1.1 应保证无障碍通行,卫生间宜干湿分离,保持地面干燥。
8.1.2 应保证光线充足,宜设置地灯、床头灯等照明装置;病床配置应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宜包含床
栏、离床报警装置等。
8.1.3 宜设置门禁管理系统,合理规划检查路线,宜提供一站式陪检服务,以防患者走失。
8.1.4 宜增设智能辅助安全设备,如安全预警系统、智能监护设备、智能输液管理系统等。
8.2 照护安全
8.2.1 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患者入院时应结合疾病特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进行评估。
8.2.2 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跌倒/坠床、压力性损伤、非计划性拔管,积极采取措施预防
噎食/误吸、烫伤、冻伤、自杀、自伤、走失等情况。
8.2.3 应实行护士-护理员紧密合作型照护的工作模式,白班护士宜落实床旁办公,护理员分区照护患者。
8.2.4 应落实床边交接班,护士和护理员共同参与,加强昼夜巡查,并做好记录。
8.2.5 应实行免陪照护病区膳食、陪检、治疗护理的全流程管理,并严格落实查对、身份识别制度。
8.2.6 应鼓励工作人员主动、及时报告不良事件、隐患事件,定期组织讨论、分析并整改,营造服务
安全文化。
8.3 应急管理
8.3.1 应完善跌倒/坠床、非计划性拔管、噎食/误吸、猝死、自杀、自伤、走失等意外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并明确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人员职责和分工。
8.3.2 应制定每年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分析、整改、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8.4 安全教育
8.4.1 应制定安全教育年度计划。
8.4.2 病区工作人员每半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教育;上岗、转岗前应接受安全教育。
8.4.3 应对患者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9 服务评价与改进
9.1 应建立免陪照护服务的评价机制,对免陪照护服务的策划、实施、监视与测量、改进等过程进行
评价,对主要指标进行考核。
注:主要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陪护率、不良事件发生率、平均住院天数、院感质量控制指标、满意度等。
9.2 通过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等形式受理服务质量反馈和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做好反馈。
9.3 应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有针对性提出改进计划,并实施改进。并在数据统计分析、评价考核结
果等基础上,积极探索服务全过程、全要素的持续改进、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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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GZB 4-14-01-02 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2] 《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6号)
[3] 《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
[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
11号)
[5]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
医政发〔2023〕13号)
[6]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
15号)
[7] 《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闽卫医政〔2022〕87号)
[8]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2〕
1002号)
[9] 国家医保局.新增量政策:护理价格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医院提供“免陪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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