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DG/TJ 08-2376-2021 J 15846-2021
建筑工程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lifting operation scaffold and protective frame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2021-06-21 发布 2021-12-01 实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
主编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1年12月1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21〕384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建筑工程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建筑工程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技术标准》,经我委审核, 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 08—2376— 2021,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前言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1076 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照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材料与构配件;荷载与组合;设计计算;构造要求;安装、升降、使用和拆除;检查与验收;安全管理。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经验, 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E-mail:shjsbzgl@ 163.com),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 666号;邮编:200080;E-mail:scgbzgfs@163.com),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 200032;E-mail: shgcbz@163.com), 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龚剑张铭朱毅敏曹文根梅英宝吕达张哼张志峰魏永明成克锦陈建江宋昂叶青荣高昇伟闫雁军邢利王小安刘昊窦超凌旭辉张梓升
主要审查人:陶为农龙莉波罗玲丽汤坤林李海光向海静施仁华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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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4
3 基本规定 6
4 材料与构配件 8
4.1 一般规定 8
4.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 9
4.3 筒架 10
4.4 防护架 10
4.5 自升式平台 10
4.6 高处作业吊篮 11
5 荷载与组合 13
5.1 荷载的分类及标准值 13
5.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 15
5.3 筒架 17
5.4 防护架 17
5.5 自升式平台 18
5.6 高处作业吊篮 18
6 设计计算 20
6.1 一般规定 20
6.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 20
6.3 筒架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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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防护架 22
6.5 自升式平台 23
6.6 高处作业吊篮 27
7 构造要求 28
7.1 一般规定 28
7.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 28
7.3 筒架 32
7.4 防护架 35
7.5 自升式平台 38
7.6 高处作业吊篮 40
8 安装、升降、使用和拆除 41
8.1 一般规定 41
8.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 43
8.3 筒架 46
8.4 防护架 48
8.5 自升式平台构造 51
8.6 高处作业吊篮 53
9 检查与验收 57
9.1 一般规定 57
9.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 57
9.3 筒架 59
9.4 防护架 59
9.5 自升式平台 59
9.6 高处作业吊篮 60
10 安全管理 61
附录A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检查验收 64
附录B 筒架检查验收 70
附录C 防护架验收检查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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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自升式平台检查验收 77
附录E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验收 90
本标准用词说明 92
引用标准名录 93
条文说明 95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施工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的设计、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建筑工程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包括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筒架、防护架、自升式平台及高处作业吊篮的设计、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
1.0.3 建筑工程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的设计、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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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升降作业脚手架 lifting operation scaffold
为操作人员设置的作业及防护平台,附着在建筑物上自行或利用机械设备沿建筑物可整体或部分升降的脚手架,简称升降脚手架。
2.1.2 防护架 protective frame
附着于建筑结构上,利用自身或外部设备分片逐层提升,对结构施工作业起操作平台和防护作用的轻型外脚手架。
2.1.3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 safety protection platform for adhering type lifting operation
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逐层爬升或下降,具有安全防护、防倾、防坠和同步升降功能的施工作业平台。由平台结构、升降机构、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及升降同步控制系统组成。
2.1.4 筒架 lift scaffold in tube structure
用于电梯井道内部墙体施工的内筒提升架体,利用自身或外部设备提升。
2.1.5 自升式平台 elevating work platforms
有动力操作的、临时性安装的、可载人进行作业的设备,由带控制的工作平台、伸展结构和底盘等构件组成。
2.1.6 高处作业吊篮 temporary installed suspended access equipment 悬挑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利用提升机驱动悬吊平
台,通过钢丝绳沿建筑物或构筑物立面上下运行的施工设施,简
称吊篮,也是为操作人员设置的作业平台。
2.1.7 平台结构 platform structure
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结构及平台构架组成的架体。
2.1.8 竖向主框架 vertical main frame
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并与导轨连接,主要承受和传递架体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式结构件。由钢管或型钢制作,分为平面桁架、空间桁架和刚架三种结构形式。
2.1.9 水平支承结构 horizontal supporting structure
设置在竖向主框架的底部,与建筑结构外立面平行,与竖向主框架相连接,主要承受平台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递至竖向主框架的水平支承结构。由钢管或型钢制作,为空间桁架结构或型钢梁结构。
2.1.10 平台构架 platform frame
安装于相邻两竖向主框架之间,并支承在水平支承结构上的架体。由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钢管脚手架或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组成,或由型钢构件搭设。
2.1.11 附着支承点 attached supporting
附着支承结构对架体形成的具有独立支承作用的支承点。
2.1.12 平台高度 platform height
平台最底层杆件轴线至平台最上层横杆(护栏)轴线间的距离。
2.1.13 平台宽度 platform width
平台竖向主框架内外排立杆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2.1.14 悬臂高度 cantilever height
平台的最上部具有防倾功能的有效附着支座以上的平台高度。
2.1.15 悬挑长度 overhang length
平台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至平台端部立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2.1.16 平台支承跨度 platform supported span
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也是两个机位之间
的距离。
2.2 符号
2.2.1 荷载和荷载效应
Wk——风荷载标准值; w₀——基本风压值;
S——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 SGK——恒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ok——活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wk——风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Qwk——吊篮的风荷载标准值; G——自重 ;
g —— 重力加速度。
2.2.2 材料设计指标
f.——上升时混凝土龄期试块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N—— 一个螺栓所承受的剪力设计值。
2.2.3 几何参数
b—— 混凝土外墙厚度;
d——穿墙螺栓直径;
L—— 标准节中心至墙面的距离;
B-— 附墙预埋件中心距离;
Aₙ——为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迎风面挡风面积; Aw——为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迎风面面积;
A ——局部受压计算底面积;
A₁——混凝土局部受压面积;
An ——混凝土局部受压净面积。
2.2.4 计算系数
K——吊、索具安全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φ——挡风系数;
YG——恒荷载分项系数;
YQ——活荷载分项系数;
YQw——风荷载分项系数; Y₁——安全系数;
Y₂——附加荷载不均匀系数;
Y₃——冲击系数;
β。——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
β₁——混凝土局部受压时强度提高系数; βb——螺栓孔混凝土受荷计算系数。
3 基本规定
3.0.1 使用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的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及使用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组织实施。
3.0.2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及特点。
2 编制依据。
3 施工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6 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7 验收要求。
8 应急处置措施。
9 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3.0.3 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构造应合理,支承桁架和竖向主框架结构应为几何不可变体系,其他承重结构和受力构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
3.0.4 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设计与使用应明确技术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
3.0.5 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中使用的升降设备、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同步控制装置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升降过程中,不应使用塔吊作为升降设备。
3.0.6 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的安装、升降、拆除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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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在安装完毕、升降前、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3.0.8 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对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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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材料与构配件
4.1 一般规定
4.1.1 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设计规定。
4.1.2 外购的构配件应有制造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1.3 构配件所使用的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 的规定,材质不应低于Q235。
4.1.4 构配件所使用的矩形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GB/T 6728的规定。
4.1.5 构配件所使用的型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轧型钢》 GB/T706 的规定。
4.1.6 构配件所使用的钢板和圆钢材质应为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中规定的Q235 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中规定的Q355 钢。
4.1.7 构配件连接所使用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螺栓拧紧的力矩达到65N·m 时不应发生破坏。
4.1.8 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的构配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更换或报废:
1 构配件或焊缝出现裂纹的。
2 构配件锈蚀、磨损、变形,影响承载能力或使用功能的。
3 锚固螺栓变形、裂纹、严重锈蚀和丝扣损伤或连接件不匹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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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防坠落装置在架体坠落时动作,发挥防坠作用后。
5 电动葫芦链条损伤,影响承载安全的。
4.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
4.2.1 防坠落装置的制动构件不应采用铸铁制造,应采用碳素铸钢制造,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碳钢》 GB/T 11352的规定,材料性能不应低于ZG 200—400的要求。
4.2.2 当室外温度大于或等于—20℃时,宜采用Q235 钢和 Q355 钢。承重桁架或承受冲击荷载作用的结构,应具有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当冬季室外温度低于—20℃时,应具有 -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4.2.3 平台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手工焊所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 GB/T 5117 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焊条型号应与结构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对于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荷载的桁架结构宜采用低氢型焊条。
2 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焊机应与结构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 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 级》GB/T 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
4 锚栓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规定的Q235 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中规定的 Q345 钢。
4.2.4 脚手板宜采用钢制脚手板,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冲压钢板和钢板网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碳素结构钢》GB/T700 中规定的Q235 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中规定的Q345钢。
2 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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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面挠曲不应大于12 mm 且任一角翘起不得大于 5 mm, 不应有裂纹、开焊、硬弯等现象,脚手板宜采用镀锌作防锈处理。
4 钢板网脚手板的网孔内切圆直径不应大于25 mm。
4.2.5 外侧围护网宜采用冲孔镀锌钢板网或镀锌铁丝编织网制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冲压钢板网冲孔直径不应大于10 mm, 孔净距不应小于 5 mm,钢板厚度不应小于0.7 mm。
2 镀锌铁丝网丝径不应小于1.6 mm, 网孔尺寸不应大于 10 mm×10 mm。
4.3 筒架
4.3.1 用于加工制作筒架架体的原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或合格证。
4.3.2 筒架采用钢管扣件等脚手架材料搭设时,其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4 防护架
4.4.1 用于加工制作防护架架体的原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或合格证。
4.4.2 外购定型产品应有制造厂家的合格证明文件。
4.5 自升式平台
4.5.1 自升式平台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升降工作平台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GB/T 27547 等的规定,并应有完整的图纸资料和工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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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自升式平台构配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质量检验标准,生产单位应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 制作构配件的原材料和辅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加工构配件的工装、设备及工具应能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
4 构配件应按工艺要求及检验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对附着支座、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等关键部件应进行100%检验;构配件出厂时,应有合格证。
4.6 高处作业吊篮
4.6.1 高处作业吊篮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篮》 GB19155 的规定,并应具有完整的图纸资料和工艺文件。
4.6.2 高处作业吊篮的生产单位应具备必要的机械加工设备、 技术力量及提升机、安全锁、电器柜和吊篮整机的检验能力。
4.6.3 与吊篮产品配套的钢丝绳、索具、电缆、安全绳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钢丝绳》GB/T 20118、《重要用途钢丝绳》GB 8918、《钢丝绳用普通套环》GB/T 5974.1、《压铸锌合金》 GB/T 13818、《钢丝绳夹》GB/T 5976的规定。
4.6.4 高处作业吊篮用的提升机、安全锁应有独立标牌,并应标明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标定期、制造单位。
4.6.5 高处作业吊篮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应详细描述安装方法、作业注意事项。
4.6.6 高处作业吊篮连接件和紧固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结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并应按设计、装配技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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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拧紧。
2 当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方式时,应使用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销轴规格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销轴必须有防止脱落的锁定装置。
4.6.7 吊篮产品的研发、重大技术改进改型应提出设计方案,并提供图纸、计算书、工艺文件;提供样机应由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型式检验;产品投产前应进行产品鉴定或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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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荷载与组合
5.1 荷载的分类及标准值
5.1.1 作用于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的荷载应分为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
5.1.2 永久荷载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架体结构件自重,包括立杆、水平杆、剪刀撑等主要构件的自重。
2 构配件自重,包括脚手板、栏杆、挡脚板、安全网、扣件、螺栓等附件的自重。
3 升降机构、升降设备等的自重。
4 其他可按永久荷载计算的荷载。
5.1.3 可变荷载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施工荷载,包括施工人员、施工人员手持的小型工具。
2 风荷载。
3 其他可变荷载。
5.1.4 永久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和构配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规定的自重值取为荷载标准值。
2 工具和机械设备等产品可按通用的理论重量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取其荷载标准值。
3 可采取有代表性的抽样实测,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将实测平均值加上2倍的均方差作为其荷载标准值。
5.1.5 可变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升降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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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且不应低于表5.1.5-1的规定。
表5.1.5-1 施工荷载标准值
序号
用途
施工荷载标准值(kN/m²)
1
砌筑作业
3
2
其他主体结构工程作业
装饰装修作业
4
防护作业
注:1.升降作业时,施工人员、材料、机具全部撤离,施工荷载标准值应按
0.5 kN/m² 计取。
2.斜梯施工荷载标准值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取值不应低于2.0kN/m²。
2 当升降脚手架上存在2个及以上作业层同时作业时, 在同一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
4.0 kN/m²。
3 升降脚手架上的振动、冲击物体应按其自重乘以动力系数后取值计入可变荷载标准值,动力系数可取1.35。
4 风荷载的标准值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按下式计算:
Wk=μz·μs·W₀ (5.1.5)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 kN/m²);
μ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的规定取值;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表5.1.5-2的规定取用;
wo——基本风压值(kN/m²),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取重现期n=10 对应的风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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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5-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风荷载体型系数
背靠建筑物状况
全封闭
敞开、框架和开洞墙
μs
1.0φ
1.3φ
注:1. φ为挡风系数,,φ=1.。其中,A。为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迎
风面挡风面积(m²),Aw 为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迎风面面积
(m²)。
2.当采用密目安全网时,取φ=0.8。
5.1.6 高耸塔式结构、悬臂结构等特殊结构的脚手架,在风荷载标准值计算时,应计入风振系数。
5.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
5.2.1 当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及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即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应按表5.2.1的规定选用。
表5.2.1 荷载分项系数
计算内容
荷载分项系数
永久荷载(Yc)
可变荷载(YQ)
构件、结构强度、连接强度、稳定承载力
1.3
1.5
构件、结构变形
1.0
整体稳定
有利
0.9
0
不利
5.2.2 索具、吊具计算时,应采用容许应力法,且应采用荷载标准值作为计算依据。
5.2.3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应按最不利荷载组合进行计算,荷载效应组合按表5.2.3的规定选用,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式(5.2.3-1)、式(5.2.3-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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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2 .3 荷载效应组合
计算项目
荷载效应组合
纵、横向水平杆,水平支承桁架,使用过程中的固定吊拉杆和竖向主框架,附墙支座、防倾及防坠落装置
永久荷载十施工荷载
竖向主框架,脚手架立杆稳定性
①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②永久荷载+0.9(施工荷载十风荷载) 取两种组合,按最不利的计算
选择升降动力设备时,选择钢丝绳及吊索具时,横吊梁及其吊拉杆计算
永久荷载+升降过程的活荷载
连墙杆及连墙件
风荷载+5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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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虑风荷载时,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应为
考虑风荷载时,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应为
(5.2.3-1)
(5.2.3-2)
式中:S——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kN);
YG——恒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3;
YQ——活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5;
YQw——风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5;
SGK——恒荷载效应的标准值(kN);
Sok——活荷载效应的标准值(kN);
Swk ——风荷载效应的标准值(kN)。
5.2.4 水平支承桁架应选用使用工况中的最大跨度进行计算, 架体构架立杆稳定设计荷载应乘以附加安全系数Y₁,Y₁ 应取 1.43。
5.2.5 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的设计荷载值应乘以附加荷载不均匀系数Y₂。使用工况下,Y₂ 应取1.3;升降、坠落工况下, Y₂应取2.0。
5.2.6 附墙支座、吊拉杆应按使用工况下的最大荷载进行计算, 其设计荷载组合值应乘以冲击系数Y3,Y3应取2.0。
5.3 筒架
5.3.1 筒架设计应根据正常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并应取各自最不利的荷载组合进行设计。
5.3.2 设计筒架架体的承重构件时,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荷载取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荷载效应组合按表5.3.2 选用。
表 5 ,3.2 荷载效应组合
架体杆件强度及稳定性
1.3×永久荷载+1.5×施工荷载
架体杆件变形
5.4 防护架
5.4.1 防护架的施工荷载不应大于1.4kN/m², 包括作业层(只限一层)上的作业人员、随身工具的重量。
5.4.2 架体外侧可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金属防护网等,且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金属防护网应能承受1.0 kN 的偶然水平荷载。
5.4.3 防护架结构、构件和连接的承载力,应按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计算采用荷载设计值,其值为荷载标准值乘以相应的荷载分项系数。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为1.3;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为
1.5;风荷载的组合系数为0.6。荷载效应组合可按表5.4.3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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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采用。
表 5.4.3 荷载效应组合
架体构架纵、横向构件的强度和连接
架体构架纵、横向构件的变形
架体构架立杆、竖向桁架 (或导轨)和附着支承
1.3×永久荷载+1.5×(施工荷载+0.6×风荷载)
5.4.4 防护架结构、构件的变形,应采用荷载标准值进行验算。
5.4.5 防护架提升使用的钢丝绳、索具、吊具等,应按照容许应力法计算,采用荷载标准值。
5.5 自升式平台
5.5.1 作用于自升式平台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
5.5.2 永久荷载标准值应根据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提供的数据选取。
5.5.3 施工荷载标准值应按施工工况取值,且不应小于1kN/m²。
5.5.4 自升式平台荷载取值、组合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升降工作平台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GB/T 27545执行。
5.6 高处作业吊篮
5.6.1 作用于高处作业吊篮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
5.6.2 永久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悬挂机构。
2 吊篮(含提升机和电缆)。
3 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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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配重块。
5.6.3 可变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荷载,包括操作人员、施工工具、施工材料等。
2 风荷载。
5.6.4 永久荷载标准值应根据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提供的数据选取。
5.6.5 施工活荷载标准值宜按均布荷载考虑,应取1 kN/m²。
5.6.6 吊篮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Qwk=Wk·F (5.6.6)
式中:Qwk——吊篮的风荷载标准值( kN);
Wk——风荷载标准值(kN/m²);
F——吊篮受风面积(m²)。
5.6.7 吊篮在结构设计时,应考虑风荷载的影响;在工作状态下,能承受的基本风压值应不低于500 N/m²; 在非工作状态下, 当吊篮安装高度不大于60 m 时,能承受的基本风压值应不低于 1915 N/m², 每增高30 m, 基本风压值应增加165 N/m²; 吊篮的固定装置结构设计风压值应按基本风压值的1.5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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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计计算
6.1 一般规定
6.1.1 升降脚手架及防护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以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6.1.2 各产品应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进行设计计算。
6.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
6.2.1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应按正常搭设和正常使用条件进行设计,可不计入短暂作用、偶然作用、地震荷载作用。
6.2.2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架体结构、附着支承结构、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的承载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并应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 水平支承桁架构件的强度和压杆的稳定计算。
2 竖向主框架构件强度和压杆的稳定计算。
3 脚手架架体构架构件的强度和压杆稳定计算。
4 附着支承结构构件的强度和压杆稳定计算。
5 附着支承结构穿墙螺栓以及螺栓孔处混凝土局部承压计算。
6 连接节点计算。
6.2.3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的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架体构架应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验算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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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穿墙螺栓孔处混凝土受压状况如图6.2.4,其承载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b12
R₂
混凝土墙 R₁
b₂
b
附墙支架
连接钢板
图6.2.4 穿墙螺栓处混凝土受压状况图
N≤1.35βbβ₁f.bd (6.2.4)
式中:N-— 一个螺栓所承受的剪力设计值(N):
βb——螺栓孔混凝土受荷计算系数,取0.39;
β₁——混凝土局部承压强度提高系数,取1.73;
fe——上升时混凝土龄期试块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N/mm²);
b——混凝土外墙厚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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