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前言
本标准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 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第一批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5〕 104 号)的要求,由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共分 5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图纸数字化处理;5. 图纸数字化管理。
本标准由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绿色建筑推广与建设工程标准编制中心负责管理。
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 55 号,邮编:050011,电话:0311-86690681,邮箱:bfybim@163.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员名单:主编单位: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与档案中心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雄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兵北设(河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建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北省工程建设信息智能化协会
主要起草人: 李岩松王成望蒋学红李东玉王治国吴浩 李斌 李占武杜 磊袁琪钰陈红 李丛 郭振 逯炜 任晓庆李建鹏赵丽娅宋志红王国庆郭乾坤孙鹏盛李 刚冯惠利景茗宇黄丽红赵倩 邢晓娟唐召宁张 希韩海洲李瑾瑜李 宁吴 琼赵 亮张孟灏王浩 高伟杰李伟恒孙玉超杨彦军郭晓丽姚建武张朋飞尉宏广冯肖波贾向敬高志辉徐飞飞刘 坤郭建淼赵建伟孙利才邸烁阳何毅博张雪峰王江悦周 珊陈宏亮史记琛丁子言李志坤刘亚辉张 旭石晓然张 路王建鑫吴含峰赵荣雪王沛园胡晓锋白奥雷杨 密齐心野宫明幻张世杰董露芝陶志春
审查人员: 马洪 陈月 李志强孙 亮荣 峰李海龙张秀玲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图纸数字化处理 4
4.1 一般规定 4
4.2 文件分类 4
4.3 图纸 5
4.4 建筑信息模型 7
5 图纸数字化管理 8
5.1 一般规定 8
5.2 施工许可阶段 8
5.3 施工阶段 9
5.4 竣工验收阶段 9
5.5 数据安全 10
附录 A 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文件夹结构 11
附录 B 房屋建筑工程文件夹结构体系及文件命名示例 19
附录 C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成果提交流程图 20
本标准用词说明 21
引用标准名录 22
附:条文说明 2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3
4 Digital Processing of Drawings 4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
4.2 Document Classification 4
4.3 Drawings 5
4.4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7
5 Digital Management of Drawings 8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8
5.2 Construction Permit Stage 8
5.3 Construction Stage 9
5.4 Completion Acceptance Stage 9
5.5 Data Security 10
Appendix A Flow Chart for Whole-Process Digital Management
of Drawing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11
Appendix B Folder Hierarchical System and File Naming
Examples for Build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19
Appendix C Folder Structure of Drawing Digitaliz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20
Explanation of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2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2
1 总则
1.0.1 为落实“数字住建 ”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规范工程建设全过
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工作,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
1.0.3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
2.0.1 工程建设全过程 the whole proces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工程建设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作的全过程阶段,包含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2.0.2 图纸数字化处理 digital processing of drawings
对工程建设的图纸、建筑信息模型等文件进行分类、信息标识、数字签章形成数字化图纸的过程。
2.0.3 图纸数字化管理 digital management of drawings
对图纸数字化处理的成果进行分类、传递、归档、展示和协同等活动的管理。
2.0.4 数字签章 digital signature
以电子形式存在,依附于数字文件并与其逻辑关联,用以辨识数字文件签署者身份,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并表示签章者认可数字文件中所陈述事实的内容。
2.0.5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BIM)
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应用于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简称模型。
2.0.6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 the whole process digital management platform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drawings
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所生成的图纸数字化成果进行统一管理、协同操作与信息共享的信息化系统,简称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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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应遵循统一标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控的原则。
3.0.2 图纸数字化成果的格式、深度、坐标系、计量单位等数据应具有规范性、互通性和可读性。
3.0.3 纳入施工图 BIM 审查的项目除应对图纸进行数字化处理、提交外,尚应对建筑信息模型进行处理、提交。
3.0.4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成果应真实、完整和准确。
3.0.5 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应具备统一身份认证、数字签章、版本管理、溯源追踪、在线浏览、协同工作、数据共享与成果归档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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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图纸数字化处理
4.1 一般规定
4.1.1 图纸数字化成果的幅面及图框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
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 的有关规定。
4.1.2 建筑信息模型应与图纸一致。
4.1.3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成果应采用数字签章。
4.1.4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采用的数字签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要求。
4.1.5 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支持的工程电子文件的格式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 文件分类
4.2.1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文件夹结构分为五级,第一级为工程,第二级为工程类型,第三级为工程主体,第四级为设计单元,第五级为专业类别。文件夹结构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A 表 A.0.1 和表 A.0.2 的有关规定。
4.2.2 建筑信息模型文件分类宜与图纸保持一致,可采用不同专业成果组合。
4.2.3 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规划许可证名称一致,工程名称变更时,可添加新的工程名称为附名,原工程名称不得删除或修改。
4.2.4 图纸数字化成果的名称应由图号、图名、图幅、分类四组信息组成,每组信息应通过英文的下画线“_ ”分隔,图幅采用英文“[] ”
4
表示,格式为:图号_ 图名_[图幅]_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名称中图号、图名、图幅信息不应缺省,分类信息可缺省;当一个文件存在多个分类信息时,多个分类信息分别采用英文“() ”区别;
2 名称中图号信息应表示该图纸的编号,并应与图纸上的工程图纸编号对应一致;
3 名称中图名信息应表示该图纸的名称,并应与图纸上的图名对应一致;
4 名称宜由专业类别、图纸序号、图纸内容、图纸幅面尺寸组成,以房屋建筑工程为例,建立的文件夹结构体系及文件命名示例见本标准附录 B。
4.3 图纸
4.3.1 图纸中应有标题栏、图框线、幅面线、装订边线和对中标志。
4.3.2 标题栏应包含工程信息标题栏和设计单位标题栏。
4.3.3 工程信息标题栏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盖章栏应包含 5 个盖章位,依次为注册(执业)章位、预留章位、出图章位、审图章位、竣工章位;
2 人员栏应包含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设计人的实名栏和签署栏;
3 工程信息标题栏、盖章栏、人员栏宜沿图框短边线竖向组合并布置。
4.3.4 设计单位标题栏应包含工程名称栏、工程编号栏、子项名称栏、子项编号栏、图号栏、图名栏、版本号栏、签署栏、签署日期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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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工程信息标题栏中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竣工图编制单位应在相应盖章栏加盖数字签章,每个盖章栏应具备唯一性。
4.3.6 工程信息标题栏中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的资格应满足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3.7 有特殊盖章需求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在预留盖章位置加盖相应印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已实施国家注册管理制度的专业,应在预留盖章位加盖相应的专业负责人注册章;
2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专项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导专业非建筑专业但工程项目涉及建筑专业时,建筑专业图纸应在预留盖章位加盖建筑专业负责人注册章;
3 根据审批备案有其他特殊盖章需求时,应在预留盖章位加盖相应印章。
4.3.8 工程信息标题栏中宜增加二维码,二维码应具备唯一性,每张图纸的二维码应包含本图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时效性表达等工程基本信息。
4.3.9 设计单位标题栏中的工程名称栏应与工程规划许可证名称一致,编号栏可由档案编码方式确定。
4.3.10 设计单位标题栏中的子项名称栏应根据项目的设计单元划分确定,需要出具审图合格证书的单体应划分为独立的设计单元,设计单元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房屋建筑工程可以划分为一个设计单元,也可以划分为多个设计单元;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单元可根据市政基础设施的主要设计功能或施工实施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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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 设计单位标题栏中的子项编号栏可由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各自的档案编码方式确定。
4.3.12 图纸不得缺页,编号应唯一不得断号,设计单位标题栏中的图号栏应使用汉字或英文字母、数字和英文半角连字符“- ”的组合,不宜采用英文的下画线“_ ”以及“< ”“ > ”“/ ”“\ ”“| ”“:” “" ”“* ”“? ”符号;如采用英文字母,则不宜与汉字混用。
4.3.13 设计单位标题栏中的版本号宜采用数字依次顺序递增的方式。
4.3.14 设计单位标题栏中的日期由四位数年份、两位数月份、两位数日期组成,年份、月份、 日期之间以英文半角句号隔开。
4.4 建筑信息模型
4.4.1 建筑信息模型文件(夹)命名规则及深度应符合河北省现行标准《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DB13(J)/T 8337 的有关规定。
4.4.2 建筑信息模型数字签章应与图纸中相应签署单位及人员信息保持一致。
4.4.3 模型创建应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合理的坐标系统并确定项目原点位置,应采用基于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统(CGCS2000)基准,应采用高精度的高程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4.4.4 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时除交付源格式文件外,可根据各地方要求同步交付统一公开数据格式的文件。交付内容宜包含信息模型、模型使用说明书、模型自检报告、模型应用成果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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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图纸数字化管理
5.1 一般规定
5.1.1 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与实施须经相关管理部门统筹、组织、监督和认证。
5.1.2 建设单位应在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完成项目初始化,负责上传提交政府核发的相关行政许可文件。
5.1.3 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各相关方完成交付成果文件的制作和上传提交。
5.1.4 图纸数字化成果通过一致性审查后方可提交至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
5.1.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在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发起工程资料归档流程。
5.1.6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成果提交流程宜满足本标准附录C 的要求。
5.2 施工许可阶段
5.2.1 设计单位负责施工许可阶段图纸数字化工作,包含图纸数字化处理及提交,提交的资料应合规、合法。
5.2.2 施工图标题栏应满足本标准第4.3 节的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审查标题栏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并提交图审报告。
5.2.3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图 BIM 模型不应擅自修改,当确需修改时,应以设计变更形式通过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审查,且符合以下要求:
1 设计变更文件应由设计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按规定在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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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加盖相应数字签章,同步对施工图 BIM 模型进行修改,并在 BIM模型中添加修改记录信息;
2 需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变更后的施工图及 BIM 模型上加盖审查机构数字签章。
5.3 施工阶段
5.3.1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阶段图纸数字化工作,包含图纸数字化处理及上传,提交的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3.2 施工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深化,应在施工图模型基础上结合工艺工序、变更、洽商等具体情况进行。
5.3.3 监理单位应在设计变更文件中加盖数字签章。
5.3.4 设计变更文件应提交至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且符合以下要求:
1 设计变更文件应由设计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数字签章,同步对施工图 BIM 模型进行修改,并在 BIM模型中添加修改记录信息;
2 需要审查机构审查的,审查机构应在变更后的施工图及BIM 模型上加盖审查机构数字签章。
5.4 竣工验收阶段
5.4.1 建设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编制竣工图及竣工模型,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改绘,竣工模型进行同步修改。
5.4.2 施工单位负责竣工阶段图纸数字化工作,包含图纸数字化处理及提交,提供的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4.3 建设、施工等单位对数字化管理平台中的图纸进行最终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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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后加盖竣工图电子签名签章,形成正式竣工图及竣工模型,竣工图绘制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4.4 竣工图中重新绘制的部分,需在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标题栏内注明“竣工阶段 ”,其图幅、比例、字号、字体应与原图一致。
5.4.5 竣工图的绘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4.6 图纸数字化档案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河北省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DB13(J)/T 8605的有关规定。
5.5 数据安全
5.5.1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的数据创建、分类、传递、归档、展示和协同等各个环节,应采取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
5.5.2 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5.5.3 数据安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物理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GB/T 31722、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应急响应计划规范》GB/T 24363等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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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文件夹结构
A.0.1 房屋建筑工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文件夹结构宜符合表A.0.1 的规定。
表 A.0.1 房屋建筑工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文件夹结构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工程
工程类型
工程主体(专项)
设计单元
专业类别
工程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
主体工程
子项名称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电气
暖通
总图
勘察
其他
专项工程-
幕墙及外立面改造
幕墙
专项工程-室内装修工程
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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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A.0.1
专项工程-附属钢结构工程
专项工程-智能化工程
智能化
专项工程-室外配套工程
燃气
12
道路
园林
绿化
综合管线
专项工程-改造工程
专项工程-建筑物亮化工程
照明
基坑支护与地基处理
岩土
其他工程
A.0.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文件夹结构宜符合表 A.0.2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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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0.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文件夹结构
工程主体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道路、桥梁工程
交通
桥梁
隧道
河道
智能化及通信
给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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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A.0.2
排水工程
热力工程
15
环境工程
综合管廊工程
16
园林景观工程
燃气工程
17
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
阴保
仪控
18
A工程
1#楼
专项工程-室
内装修工程
建施-001_一层平面图[A0]
建施-002_二层平面图[A0]
θ θ
结施-001_一层平面图[A0]
结施-002_二层平面图[A0]
装饰-001_一层平面图[A0]
装饰-002_二层平面图[A0]
附录 B 房屋建筑工程文件夹结构体系及文件命名示例
文件夹
文件
一级文件夹
二级文件夹
三级文件夹
四级文件夹
五级文件夹
图 B 房屋建筑工程文件夹结构体系及文件命名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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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成果提交流程图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成果提交流程图
施工许可阶段
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设计单位
施工图及施工建筑信息模型
设计变更文件
施工图审查机构
施工图及施工
建筑信息模型
审查报告
成果文
件提交
施工图变更审查报告(如有)
施工单位
深化成果
竣工图及竣工建筑信息模型
监理单位
施工监理管控相关材料
建设单位
相关行政许可备案文件
竣工验收相关材料
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
图 C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成果提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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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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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
2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
3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物理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2
4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
5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
6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GB/T 31722
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应急响应计划规范》GB/T 24363
8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DB13(J)/T 8541
9 《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DB13(J)/T 8337
10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DB13(J)/T 8605
22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标准
DB13 (J)/T 8636-2025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 工程 建设 全过 程图 纸数 字化 管理 标准》 DB13(J)/T 8636-2025,经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 年 12 月29 日以第 111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条文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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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则 26
2 术语 27
3 基本规定 28
4 图纸数字化处理 29
4.1 一般规定 29
4.2 文件分类 29
4.3 图纸 29
5 图纸数字化管理 30
5.1 一般规定 30
5.2 施工许可阶段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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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本条说明了本标准的编制目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 ”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工程建设领域迎来数字化发展新机遇,传统的纸质蓝图提交方式已不能适应信息化发展新要求,以赋予安全可靠电子签名的数字化图纸为载体,进行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已成为行业期待和发展趋势。总结和归纳我省图纸数字化管理试点技术成果和经验,制定本标准,有利于规范我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工作,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建设。
1.0.2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包含勘察文件、设计图纸(模
型)、竣工图纸(模型)以及原有建(构)筑物或总平面的实测测绘图纸的数字化管理,在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方面采用,其他行业的工程建设也可参考采用。
1.0.3 本条明确了本标准与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工程建
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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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工程建设全过程阶段划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以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书核发为完成界面;施工许可阶段,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书核发为完成界面;施工阶段,以工程施工完成为完成界面;竣工验收阶段,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核发为完成界面。
2.0.2 文件包含勘察文件、设计图纸(模型)、竣工图纸(模型)以及原有建(构)筑物或总平面的实测测绘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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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的数字化创建、收集、传递、归档与应用。
3.0.5 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平台应采用可靠技术与管理措施,保障图纸数字化成果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一致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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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施工图模型应与施工图保持一致,竣工模型应与竣工图一致。
4.1.3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施工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均应采用数字签章;勘察、设计单位的出图章、项目负责人注册章(签名)、相关专业负责人注册章等应采用数字签章。
4.2.2 建筑信息模型文件分类宜与图纸保持一致,其最终提交成果可采用不同专业成果组合,便于后续深化、审查、应用。
4.3.4 设计单位标题栏的版式和标识可根据各勘察、设计单位的个性化需求及单位标识系统要求设置。
4.3.7 特殊盖章需求的建设工程包括设计联合体、专业分包的情况。
4.3.8 为了更加便捷、高效地施行图纸的数字化管理,图纸应增加与之唯一对应的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快速获取图纸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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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一致性审查包括施工图模型与施工图的一致性、竣工模型与竣工图的一致性。
5.2.1 建设单位负责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图纸的质量管理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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