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设工程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见证
检验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itnessed inspection of fire prevention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equipment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
DBJ/T45-197-2026
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6年 9 月 1 日
前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25 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建标准科技〔2025〕10 号文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 6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材料检验、消防构配件检验、消防设备检验等。
请注意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本规程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
南宁市北大南路 17 号;邮政编码:530011)广西建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广西建设工程消防协会
广西大学
中南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建研防火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保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广西永安华夏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何有冬蒋玉松韦喆喆蓝清洪万翔 梁凯 范传刚许维超谭清华彭新唐郭 婷杨 阳卢凌寰刘东群杨鸿扬邱玉峰宋忠涛徐丽丽马安思罗 超包政枫韦培勇彭洪钧韦 滨林夏丽陈 焱宾柳宁陆濛濛
本规 程审 查人 员:王大鹏陈学英梁燕飞冯庆革郑玉洁刘 浏黄勃廷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消防材料检验 4
5 消防构配件检验 6
6 消防设备检验 8
附录 A 消防材料检验项目及抽样依据 9
附录 B 消防构配件检验项目及抽样依据 21
附录 C 消防设备检验项目及抽样依据 24
本规程用词说明 25
引用标准名录 26
附:条文说明 28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3
4 Inspection of fire protection materials 4
5 Inspection of fire protection components 6
6 Inspection of fire protection equipment 8
Appendix A Inspection items and sampling basis for fire protection
materials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Appendix B Inspection items and sampling basis for fire protection
components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Appendix C Inspection items and sampling basis for fire protection
equipment 2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2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6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8
1 总则
1.0.1 为保证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广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见证检验。
1.0.3 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见证检验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广西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
2.0.1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test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2 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fire protection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equipment
建设工程中,其防火、耐火性能或功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火灾风险控制和人员安全疏散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统称。
2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对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功能进行见证检验,核查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产品、验收标准的要求。
3.0.2 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
3.0.3 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见证检验数量按本规程附录A-C 执行。
3.0.4 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见证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严禁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并应做好退场记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可双倍复验的,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该批次判定为不合格。
3
4 消防材料检验
4.0.1 墙面构造保温工程使用的材料、产品进场时,除不燃材料外,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1 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
2 复合保温板等节能定型产品的燃烧性能。
4.0.2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用的保温板进场后应对其燃烧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4.0.3 屋面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除不燃材料外,应对其燃烧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4.0.4 通风与空调工程使用的预制绝热管道、绝热材料进场时,除不燃材料外,应对其燃烧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4.0.5 幕墙防火封堵构造所用的岩棉、硅酸铝棉等进场时,应对其燃烧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4.0.6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和其他防火装修装饰材料进场时,除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规定的可不通过试验即认为满足 A1 级的要求装修装饰材料外,下列材料均应对其燃烧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1 B1、B2 级纺织织物;
2 B1 级木质材料;
3 B1、B2 级高分子合成材料;
4 B1、B2 级复合材料;
5 B1、B2 级的防火封堵材料,电气设备、灯具、防火门窗、钢结构装修所使用的其他 B1、B2 级材料;
6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4.0.7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下列材料经现场阻燃处理后,应对其
4
燃烧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1 纺织织物;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
2 木质材料;表面进行加工后的 B1 级木质材料;
3 泡沫塑料;
4 复合材料。
4.0.8 塑料电工套管材料进场时,应对其燃烧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4.0.9 阻燃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阻燃性能、无卤性能、低烟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4.0.10 耐火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耐火性能、无卤性能、低烟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4.0.11 防火封堵材料进场时,除无机堵料外,其他封堵的材料应对燃烧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5
5 消防构配件检验
5.0.1 防火玻璃墙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玻璃进场时,应对其耐火完整性进行见证检验。
5.0.2 防火门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门进场时,应对其耐火性能、烟密闭性能、抗喷水冲击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5.0.3 防火窗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窗进场时,应对其耐火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5.0.4 耐火型建筑外窗型号、规格及耐火完整性应符合设计要求。耐火型建筑外窗进场时,应对其耐火完整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5.0.5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材料品种、规格、厚度及耐火极限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进场时,应对其耐火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5.0.6 挡烟垂壁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挡烟垂壁进场时,应对其耐高温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5.0.8 钢结构构件的耐火验算和防火设计,采用耐火极限法设计时,应对构件的耐火极限进行见证检验。
5.0.9 幕墙工程由防火玻璃、防火密封胶、防火封堵构成的防火玻璃裙墙或防火玻璃墙,应按照墙体构件耐火极限的测试方法测试,其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要求。耐火极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1 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层间幕墙防火封堵构造应沿窗槛墙的上沿和下沿各设一层;
2 幕墙防火封堵构造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不应低于所在
6
部位建筑外墙的相应要求;在火灾状态下,幕墙防火封堵构造在规定的耐火极限内应保持完整性、隔热性和稳定性,不得发生开裂或脱落且应保持防烟的封堵功能;
3 幕墙防火封堵构造的缝隙以及幕墙防火封堵构造与幕墙、建筑主体结构等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有效的密封。
7
6 消防设备检验
6.0.1 防火卷帘及其配件,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卷帘进场时,应对其耐火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6.0.2 消防水带进场时,应对其试验压力、最小爆破压力、附着强度进行见证检验。
6.0.3 消防水枪进场时,应对其耐水压性能、密封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6.0.4 室内消火栓进场时,应对其水压强度,密封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6.0.5 洒水喷头进场时,应对其水压密封和耐水压强度性能,静态动作温度进行见证检验。
6.0.6 非集中电源系统中的应急照明灯具进场时,应对其基本功能、充放电性能、恒定湿热功能进行见证检验。
6.0.7 消防软管卷盘进场时,应对其耐压性能、密封性能进行见证检验。
8
附录 A 消防材料检验项目及抽样依据
表 A.0.1 消防材料检验项目及抽样依据
序号
材料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抽(取)样批量规定
抽(取)样依据
样品规格及数量
围护系统节能
1.1
保温隔热材料、复合保温板等墙体节能定型产品
燃烧性能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同厂家、 同品种产品,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 5000m2 以内时,复验 1 次;面积每增加 5000m2,增加 1次。 同工程项目、 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当连续三次见证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且仅扩大一倍。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GB 50411
1、不燃 A(A1)级:500mm×500mm (2块);
2、不燃 A(A2)级、难燃 B1 级、可燃 B2(D) 级: 1500mm ×1000mm (4 块),1500mm×500mm(4 块);
3、可燃 B2(E)级:500mm×500mm (3块)
1.2
建筑外墙外保温
防火隔离带保温板
同工程、 同材料、 同施工单位的防火隔离带主要组成材料应至少复验 1 次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 JGJ 289
2、 不燃 A (A2 ) 级: 1500mm × 1000mm(4 块),1500mm×500mm (4块)
9
10
续表 A.0.1
1.3
地面用保温材料
同厂家、 同品种产品,地面面积在 1000m2 以内时应复验1 次;面积每增加 1000m2 应增加 1 次。 同工程项目、 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当连续三次见证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且仅扩大一倍
1.4
屋面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同厂家、 同品种产品,扣除天窗、采光顶后的屋面面积在 1000m2 以内 时应复验 1次;面积每增加 1000m2 应增加复验 1 次。 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 当连续三次见证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且仅扩大一倍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GB 50411
1、难燃B1 级、可燃B2(D)级:1500mm ×1000mm(4 块),1500mm×500mm (4块);
2、可燃 B2(E)级:500mm×500mm (3块)
1.5
屋面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2、可燃 B2(E)级:500 mm ×500mm(3 块)
1.6
屋面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1.难燃B1 级、可燃B2(D)级:1500mm ×1000mm(4 块),1500mm×500mm (4块);
2.可燃 B2(E)级:500mm×500mm (3块)
1.7
屋面用泡沫玻璃绝热制品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8624
同厂家、 同品种产品,扣除天窗、采光顶后的屋面面积在 1000m2 以内 时应复验 1次;面积每增加 1000m²应增加复验 1 次。 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 当连续三次见证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且仅扩大一倍
2、不燃 A(A2)级、难燃 B1 级、可燃 B2(D)级:1500 mm ×1000 mm (4 块),1500 mm×500 mm(4 块);
1.8
屋面用膨胀珍珠岩制品
2(1) 续表 A.0.1
序号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抽(取)样批量规定抽(取)样依据样品规格及数量
《建筑材料及制品
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屋面用加气混凝1.9
土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
屋面用泡沫混凝
1.10
13
1.11
屋面用玻璃棉、岩棉、矿渣棉制品
1.12
屋面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防火性能
(燃烧性
能、耐火极
限)
燃烧性能:
2、不燃 A(A2)级、难燃 B1 级、可燃 B2(D)级: 1500mm×1000mm (4 块),1500mm×500mm(4 块);
耐火极限:
1、结构对称: 1 个试件;
2、结构不对称:(1)只要求构件的某一特定面具有耐火性能,或者能确定薄弱面: 1 个试件; (2)无法确定薄弱面:2 个试件
;
4(1) 续表 A.0.1
2 通风和空调工程
一、平板状绝热材料取样数量:
同一厂家、 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不少于 1 次
绝热材料
2.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 2、不燃 A(A2)级、难燃 B1 级、可工质量验收规范》GB 燃 B2(D) 级: 1500mm ×1000mm 50243;《建筑内部装 (4 块),1500mm×500mm(4 块)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 3、可燃 B2(E)级:500mm×500mm范》GB 50354 (3 块)
二、管状绝热材料抽样数量:
A2 和 B1,B2(D)级:1.5m 长, 内径≥22mm,至少 47 根
1、不燃 A(A1)级:500mm×500mm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 (2 块);
预制绝热管道、绝热材料
2.2
工质量验收规范》GB 2、不燃 A(A2)级、难燃 B1 级、可50243;《建筑内部装燃 B2(D) 级: 1500mm ×1000mm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 (4 块),1500mm×500mm(4 块)范》GB 50354 3、可燃 B2(E)级:500mm×500mm
(3块)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3.1
幕墙工程防火封堵材料
同厂家、 同品种产品,幕墙面积在 3000m2 以内,复验 1次;面积每增加 3000m2,增加 1 次。 同工程项目、 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
1、不燃 A(A1)级:500mm×500 mm (2块);
2、不燃 A(A2)级:1500mm×1000mm (4 块),1500mm×500mm(4 块)
3.2
B1、B2 级纺织织物
地上建筑面积大于 3000m2 的建筑工程、地下建筑面积大于 1000m2 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大于 300m2 的公共娱乐场所内防火装修工程、建筑面积大于 1000m2 的其他内防火装修工程,应进行见证检验。
同厂家、 同品种产品, 防火装修材料或防火处理施工面积不超过 5000m2 的,应进行1 次见证检验;超过 5000m2的,应至少进行 2 次见证检验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
3m2
1 续表 A.0.1
3.3
B1 级木质材料
1、墙面、顶棚:1500()mm ×1000mm (4 块),1500mm×500mm(4 块);
2、地面:3m2
3.4
B1、B2 级高分子合成材料
1、墙面、顶棚:(1)难燃 B1 级、可燃 B2(D)级:1500mm ×1000mm (4 块),1500mm×500mm(4 块); (2)可燃 B2(E)级:500mm×500mm (3块);
2、地板:3m2;
3、塑料套管: 1m(5 根);
4、电器设备外壳及附件:(1)板材类:300mm×300mm(2 块);(2)其他:15 个;
5、 电器、家具制品用泡沫塑料: 300mm×300mm(2 块)
3.5
A2、B1、B2 级复合材料
1、墙面、顶棚:(1)不燃 A(A2)级、难燃 B1 级、可燃 B2(D)级: 1500mm×1000mm(4 块),1500mm
×500mm(4 块);(2)可燃 B2(E)级:500mm×500mm(3 块);
2、地板:3m2
8(1) 续表 A.0.1
电气设备、灯具、
防火门窗、钢结
3.6 构装修所使用的其他 B1、B2 级材料
1.墙面、顶棚:(1)难燃 B1 级、可燃 B2(D) 级: 1500mm ×1000mm (4 块),1500mm×500mm(4 块);
(2)可燃 B2(E)级:500mm×500mm (3块)
3.7 防火封堵材料
2、 不燃 A (A2 ) 级: 1500mm × 1000mm(4 块);
1500 mm ×500mm(4 块)
3.8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水基型阻燃处理剂》 XF 159(织物用)
5kg
《水基型阻燃处理剂》 XF 159(木材用)
50kg
耐燃时间、
难燃性、质
量损失、炭
化体积
《 饰面 型防 火涂料》GB 12441
0
序号材料名称
抽(取)样批量规定抽(取)样依据样品规格及数量
建筑电气
1、阻燃性能:I 级和 II 级应执行炭化高度、低烟性能、无卤性能检测;III 级应执行炭化高度、低烟性能检测;IV 级应执行炭化高
阻燃性能、
无卤性能、
低烟性能
《电缆及光缆燃烧
性能 分级》 GB 31247
度检测。炭化高度项目样品量应根据 GB/T18380.32~36 计算;
2、无卤性能:长度应为 1m;
3、低烟性能:D>10mm,长度为 5m; 5
1、耐火性能:I 级和 II 级应执行炭化高度、低烟性能、无卤性能检测;III 级应执行炭化高度、低烟性能检测;IV 级应执行炭化高度检测。炭化高度项目样品量应根据 GB/T18380.32~36 计算;
4.1 阻燃电线电缆
同厂家、 同品种、 同规格、同批次,至少复验 1 次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耐火性能、
低烟性能。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 GB/T 19666
4.2 耐火电线电缆
附录 B 消防构配件检验项目及抽样依据
21
表 B.0.1 消防构配件检验项目及抽样依据
构配件名称
抽(取)样方法及数量
轻质隔墙工程
防火玻璃墙
耐火性能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 12513
同厂家、同型号规格,抽取 1 组,进行见证检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1.结构对称: 1 个试件;
2.结构不对称: (1) 只要求构件的某一特定面具有耐火性能,或者能确定薄弱面: 1 个试件;
(2)无法确定薄弱面:2 个试件
门窗工程
防火门及相关配件
耐火性能、烟密闭性能、抗喷水冲击性能
《防火门》GB 12955
当使用耐火极限为乙级及以上等级防火门总数超过 50 樘时, 同厂家宜随机选取一种型号、规格进行 1 次见证检验。当对特定型号规格的 防火门质量存在异议时,宜进行1 次见证检验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
防火窗及相关配件
《防火窗》GB 16809
当防火窗的使用总数量超过 10 樘时, 同厂家宜随机选取一种型号、规格进行 1 次见证检验
2(2)
续表 B.0.1
序号构配件名称检验项目
抽(取)样批量规定抽(取)样依据
《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试验方法》GB/T
38252
耐火型建筑外
窗及相关配件
1.单侧耐火试验: 1 樘;
2.双侧耐火试验:2 樘
耐火完整性
2.3
当耐火窗的使用总数量超过 10 樘时, 同厂家宜随机选取一种型号、规格进行 1 次见证检验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243
防火卷帘及相关配件
《 防火 卷帘》 GB 14102
(2) 无法确定薄弱面:2 个试件
2.4
防排烟系统工程
耐火极限要求
的风 管的 本
体、框架与固
定材料、 密封垫料等
《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T 17428
相同材料、工艺、施工条件,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构造应进行见证检验 1次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
3.2 挡烟垂壁耐高温性能 《挡烟垂壁》XF 533
1 樘
当挡烟垂壁的使用总数量超过 10 樘时, 同厂家宜随机选取一种型号、规格进行 1 次见证检验
钢结构工程
4.1
钢结构构件
耐火极限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49
按施工进货的生产批次确定,每一批次应抽检一次
3 个长 500mm 的 I36b 工字钢及表面防护保护材料
幕墙工程
5.1
防火玻璃裙墙或防火玻璃墙
《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墙》XF 97
相同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的防火玻璃裙墙或防
火玻璃墙进行见证检验 1
次
23
4 附录 C 消防设备检验项目及抽样依据
表 C.0.1 消防设备检验项目及抽样依据
设备名称
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
消防水带
试验压力、最小爆破压力、附着强度
《消防水带》GB 6246
同厂家、 同型号规格,抽取一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
2 条
消防水枪
密封性能、耐水压性能
《消防水枪》GB 8181
2 支,带堵头
室内消火栓
水压强度、密封性能
《室内消火栓》GB 3445
2 只,带闷盖和垫圈
消防软管卷盘
耐压性能、密封性能
《消防软管卷盘》GB 15090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洒水喷头
静态动作温度、水压密封和水压强度性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 1 部分:洒水喷头》GB 5135.1
1.15 只;
2.隐蔽式喷头需带装饰盖板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应急照明灯具
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恒定湿热试验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
非集中电源型: 一组 2个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 ”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
25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 1 部分:洒水喷头》GB 5135.1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49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消防水带》GB 6246
《饰面型防火涂料》GB 12441 《防火门》GB 12955
《防火卷帘》GB 14102
《消防软管卷盘》GB 15090 《防火窗》GB 168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 《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1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 7 部分:柱的特殊要求》GB/T
9978.7 26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 32 部分:垂直安
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AF/R 类》GB/T 18380.32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GB/T 19666
《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试验方法》GB/T 3825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243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
《水基型阻燃处理剂》XF 159
《挡烟垂壁》XF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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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见证检验技术规程
条文 说明
20XX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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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2 术语 30
3 基本规定 31
4 消防材料检验 32
5 消防构配件检验 36
6 消防设备检验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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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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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部分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依据相应检测标准,检验结果不合格,按规定需双倍复验的,应加倍抽样,涉及双倍复验的有电线线缆、消防水带、室内消火栓、耐火电缆槽盒等。首次检验不合格可能存在取样、运输或试验操作的偶然误差,双倍复验给予了生产或供应方一次申辩和澄清的机会。通过增加样本量,提高检验结果的代表性和可靠性,避免因单一样本的偶然问题“错杀 ”整批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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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墙面保温系统(含外墙外保温、 内保温及室内隔墙保温)是建筑节能与防火安全的关键环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 第 4.2.2 条要求墙体保温隔热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确保进场材料燃烧性能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杜绝不合格材料(如可燃、易燃保温材料)流入工程现场,从根本上降低火灾隐患;本条文特别注明“不燃材料除外 ”,主要基于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 中关于墙面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设计要求协同执行:若设计文件明确要求保温材料为 A 级(不燃材料),则无需按本条文复验;若设计要求为 B1 级或 B2 级,必须严格执行本条文复验要求,且复验结果需与设计等级一致,不得降级使用。
4.0.2 外墙外保温系统中,防火隔离带是阻断火灾沿外墙保温层横向蔓延的关键防火构造,其核心功能是在火灾发生时形成 “ 防火屏障 ”,遏制火焰快速扩散,为人员疏散与火灾扑救争取宝贵时间。防火隔离带保温板燃烧性能不达标(如实际性能低于设计要求的 A 级)导致隔离带失效、火灾跨楼层蔓延的案例占比显著,暴露出防火隔离带材料质量管控的重要性。保温板燃烧性能直接决定隔离带能否在火灾中发挥作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2012 第 7.1.3 条中要求防火隔离带主要组成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检验。通过复验可杜绝不合格材料(如假冒 A 级、实际为 B1/B2 级的保温板)进场,确保隔离带具备设计预期的防火阻断能力;主要组成材料的进场复验是必不可少的。
4.0.3 根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25 非不燃材料(如 B1 级、B2 级材料)虽满足一定防火要求,但受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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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如阻燃剂添加量)、运输存储(如受潮导致阻燃性能下降)、现场加工(如裁切产生的碎屑增加燃烧风险)等因素影响,实际性能可能偏离标准,必须通过复验确保达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 第 7.2.2 条规定屋面工程保温隔热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确保进场材料燃烧性能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杜绝不合格材料(如可燃、易燃保温材料)流入工程现场,本条文的执行可显著降低屋面火灾风险,确保屋面在满足冬季保温、夏季隔热节能要求的同时,具备可靠的防火安全性能,为建筑整体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4.0.4 复合材料风管中的绝热材料可以为多种性能的材料 ﹐绝热材料主要用于风管、水管、设备外壳等部位,核心功能是减少冷量/热量损失、维持系统运行效率,但其安装场景与火灾风险特性具有特殊性:一方面,暖通空调系统贯穿建筑各区域(如地下室、机房、办公区、疏散通道),绝热材料多铺设于吊顶内、管井中、设备机房等隐蔽或半隐蔽空间,一旦发生火灾,高温烟气易沿风管蔓延,且隐蔽空间起火后发现难、扑救难;另一方面,部分绝热材料(如有机泡沫类)若燃烧性能不达标,燃烧时会释放大量有毒烟气(如一氧化碳、氰化物),通过风管系统快速扩散至建筑各区域,严重威胁人员疏散安全。《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2005 对 B1、B2 级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等提出了见证取样复验要求,核心目的在于阻断系统火灾传播路径、防范有毒烟气危害,通过复验筛选燃烧性能合格的绝热材料,杜绝可燃、易燃材料,避免不合格材料燃烧时释放大量有毒气体,保障火灾时人员通过风管影响区域的疏散安全。
4.0.5 幕墙作为建筑外围护结构,其防火封堵构造是阻断火灾垂直与水平蔓延的关键防线—幕墙与主体结构间的缝隙、开启扇与框体间的间隙、层间防火隔离带等部位,若封堵材料性能不达标,火灾时高温火焰与有毒烟气易通过这些“薄弱点 ”快速扩散,引发跨楼层、跨区域火灾,威胁建筑安全与人员疏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 规定,幕墙与楼板、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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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封堵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隔热、密封性能,明确幕墙防火封堵材料需具备的基本性能。
4.0.6、4.0.7 条文所列的 B1、B2 级纺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等,均为在火灾中易参与燃烧、对火势发展有显著影响的材料。特别是高分子合成材料和复合材料,其在火灾中的热释放速率、产烟毒性等指标尤为关键。现场使用的阻燃剂和防火涂料的效果直接决定了经处理后的基材的最终燃烧等级,因此其本身性能及施工质量必须被验证。《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2005 对上述材料作出了应进行见证检验的规定,保证了取样送检过程的公正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可有效避免施工单位自查可能存在的漏洞或造假行为,确保检验结果能真实反映进场产品的质量。 对 “ 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地下建筑面积大于 1000m2 ”等设定检查数量门槛,是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规模越大的建筑,人员财产越集中,火灾后果越严重;地下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疏散和扑救困难,风险更高。因此,对这些重要场所提出了强制性的复验要求。
4.0.8 B1、B2 级高分子合成材料在建筑内部装修中被广泛使用,是建筑火灾中较为危险的材料,其质量差异与产品种类、用途、生产厂家、进货渠道、产品的加工方式和阻燃处理方式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为保证施工质量,应根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2005 第 5.0.3 条要求进行见证检验。
4.0.9~4.0.10 条款要求对电线电缆燃烧性能进行见证取样复检,核心目的在于从源头把控工程消防安全,防范产品质量风险。 电线电缆作为工程电气系统的关键载体,其绝缘层、护套层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的蔓延速度与危害程度。若材料燃烧性能不达标,在电路短路、过载等故障引发高温时,不仅会迅速燃烧,还可能释放氯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既加速火势蔓延,又严重阻碍人员疏散逃生,对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通过见证取样复检,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标准开展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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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客观、公正地验证产品实际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工程现场,筑牢工程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本条款中电线电缆燃烧性能检测的执行,需严格依据国家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2014、《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GB/T 19666-2019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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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5.0.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877-2014 要求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配件进场应进行检验。
5.0.8 在设计荷载作用下,火灾下钢结构构件的实际耐火极限不应小于其设计耐火极限。其中,构件的实际耐火极限可按现行国家标 准 《 建筑 构件 耐火 试验 方法 第 1 部分 : 通用 要求》 GB/T9978.1、《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 5 部分:承重水平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GB/T 9978.5、《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 6 部分:梁的特殊要求》GB/T 9978.6、《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 7 部分:柱的特殊要求》GB/T9978.7 通过试验测定。
5.0.9 采用幕墙的建筑,主要因大部分幕墙存在空腔结构,这些空腔上下贯通,在火灾时会产生烟囱效应,如不采取一定分隔措施,会加剧火势在水平和竖向的迅速蔓延,导致建筑整体着火,难以实施扑救。幕墙与周边防火分隔构件之间的缝隙、与楼板或者隔墙外沿之间的缝隙、与相邻的实体墙洞口之间的缝隙等的填充材料常用玻璃棉、硅酸铝棉等不燃材料。实际工程中,存在受震动和温差影响易脱落、开裂等问题,故规定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要采用具有一定弹性和防火性能的材料填塞密实。这种材料可以是不燃材料;也可以是难燃材料。如采用难燃材料,应保证其在火焰或高温作用下能发生膨胀变形,并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
设置幕墙的建筑,其上、下层外墙上开口之间的墙体或防火挑檐仍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规范第 6.2.5 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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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本条旨在规范消防水带进入施工现场(或使用现场)前的质量控制程序,确保所使用的消防水带产品从源头上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和市场准入要求,并具备关键的安全性能。其核心在于通过文件核查和实物抽样检验双重手段,杜绝不合格产品投入使用,保障消防系统的可靠性。
6.0.3 本条旨在规范消防水枪进入施工现场(或使用现场)前的质量控制程序,确保其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具备关键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其核心是通过文件核查与实物检验相结合的方式,防止不合格产品被安装使用,保障消防员或救援人员操作时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6.0.4 本条旨在规范室内消火栓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程序,确保其从生产源头到现场安装均符合国家法规与标准要求。作为室内消防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消火栓的承压强度与密封性能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可靠性与灭火有效性。本条通过文件审查与实物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双重质量保障机制。
6.0.5 本条旨在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洒水喷头进入施工现场前的质量控制程序。洒水喷头是系统的核心感温释放元件,其性能直接关系到系统启动的可靠性和及时性。因此,必须通过严格的文件审查和实物检验,双重保障其质量符合要求。
6.0.6 本条为确保非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产品质量而制定,明确了其进场时的质量控制程序,核心在于通过见证取样复验,对灯具的关键性能进行实质性验证。非集中电源型应急灯具(即自带蓄电池型)是一个独立、分散的应急单元,其可靠性直接关系到所在区域的疏散安全。相较于集中电源系统,其故障更具隐蔽性,且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事后维护排查困难。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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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装前进行严格的进场检验,是防止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条文规定的“基本功能 ”、“充放电性能 ”和“恒定湿热性能 ”三项复验项目,是基于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24 对灯具最核心、最基础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的要求而确定的。规定此要求,是为了保证取样送检过程的公正性和检验结果的真实性。 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抽样、封样并送至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可以有效避免施工单位自查可能存在的漏洞,确保检验报告能真实反映进场产品的质量水平。
6.0.7 见证检验参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 第 12.2.3 条第 14 款要求,消火栓固定接口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应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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