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前言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标准设计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1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经验和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3 检查评定项目;4 检查评分方法;5检查评定等级;2个附录。
本标准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寄送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南昌市东湖区文教路418号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邮政编码:330046;电子邮箱:
jxjkyyf@163.com;传真:0791-88521379)。
本标准主编单位: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
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赣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九江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上饶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赣江新区统筹局
赣江新区临空组团(南昌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部
南昌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监管中心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中煤赣州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洪宇建设集团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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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梁卫明付 洪郑建平陈 凯刘瑞金周向民秦玉红高文峰丁小明刘鸿鹄刘妍婷许 可吉明军汪益民宋根长吴秋冬陈 俊陈新根李跃辉周宗良周春红顾刚 涂文平徐万林黄泉勇黄会锋黄 凯龚良勇曾国强曾 伟傅锋锐简 军魏洪亮廖 京陈 磊梁成威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李向阳蓝九元胡 松许 强吴敏捷龚福根黄 宁邓俊峰吴祥红孙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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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检查评定项目 3
3.1 扬尘防治管理 3
3.2 工地围挡 6
3.3 裸土覆盖 8
3.4 湿法作业 10
3.5 路面硬化 12
3.6 车辆冲洗 14
3.7 密闭运输 16
4 检查评分方法 18
5 检查评定等级 19
附录 A 建筑施工扬尘检查评分汇总表 20
附录 B 建筑施工扬尘分项检查评分表 21
本规范用词说明 32
引用标准名录 33
附:条文说明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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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Items of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3
3.1 Dust Control Management 3
3.2 Site enclosure 6
3.3 Bare soil covering 8
3.4 Wet operation 10
3.5 Pavement hardening 12
3.6 Vehicle washing 14
3.7 Closed transportation 16
4 Methods of Inspection and Scoring 18
5 Grade of Assessment 19
Appendix A Summary Table of Scores for Dust Inspection in Construction 20
Appendix B Scoring table for subentry inspection of dust in construction 2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32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3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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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切实有效防治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科学评价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促进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的检查评定。
1.0.3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江西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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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保证项目 assuring items
检查评定项目中,对扬尘防治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2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s
检查评定项目中,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2.0.3 优选项目 optimum items
检查评定项目中,在扬尘防治方面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具有引领、推广作用的项目,如场地清洁度、装配式围挡等。
2.0.4 建筑施工扬尘 construction dust
在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颗粒物统称。
2.0.5 装配式围挡 assembled enclosure
以轻钢等材料为主受力构件,轻质板材作围护,可拆分为独立单元体,通过与围挡基础稳固连接能够独立发挥功能效用,并可重复使用的围挡。
2.0.6 裸土 bare earth
建筑工地范围内,裸露的场地、堆放的土方及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质(体、面)的统称。
2.0.7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trash
在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等。
2.0.8 防尘网 dust suppression net
用于防治裸土、建筑垃圾产生扬尘的网具、布具或板具。
2.0.9 场地清洁度 road cleaning degree
以场地感观(定性)质量评价与定量质量评价综合反映场地的清洁程度,用百分制表示。评价范围可适用工地内道路、场地、在建建筑物楼地面、市政路桥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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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检查评定项目
3.1 扬尘防治管理
3.1.1 扬尘防治管理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 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 的规定。
3.1.2 扬尘防治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扬尘防治责任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扬尘监测、扬尘防治检查、扬尘应急响应。 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扬尘防治管理、公示标牌、扬尘防治技术交底、扬尘防治教育。
3.1.3 扬尘防治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扬尘防治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
2)扬尘防治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识别扬尘污染源,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管理制度;
4)工程项目部应有扬尘防治技术操作规程;
5)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扬尘防治机构并按规定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员;
6)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7)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
8)按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9)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管理目标;
10)按扬尘防治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扬尘防治责任制,应进行扬尘防治责任目标分解;
11)应建立对扬尘防治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2)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扬尘防治技术措施;
2)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应有针对性;
3)超过一定规模的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3 扬尘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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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应安装扬尘实时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监控、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2)扬尘实时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并取得出厂合格证书;
3)扬尘实时监测设备应安装在建筑工地主要出入口和扬尘重点监测区域;
4)视频监控设备应配置存储设备,并进行存储和管理;
5)视频监控摄像头应覆盖工地进出口、冲洗平台处以及主要施工作业区等扬尘重点监控区域。
4 扬尘防治检查
1)开工前应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2)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
3)扬尘防治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防治不到位应下达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扬尘防治严重不到位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 扬尘应急响应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扬尘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2)工程项目部应落实扬尘应急响应措施;
3)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与 PM10 监测联动机制。
3.1.4 扬尘防治管理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包单位扬尘防治管理
1)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扬尘防治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扬尘防治责任;
2)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扬尘防治机构,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员。
2 公示标牌
1)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扬尘防治公示标牌;
2)公示标牌内容应齐全,标牌应规范、整齐;
3)现场应设置扬尘防治宣传标语。
3 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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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应分阶段进行;
3)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扬尘污染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响应进行交底;
4)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扬尘防治管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4 扬尘防治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
2)当相关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地方扬尘防治法律法规、企业扬尘防治制度、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及扬尘防治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转岗人员涉及扬尘污染作业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扬尘防治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扬尘防治管理人员每年度应进行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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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工地围挡
3.2.1 工地围挡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 5725 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 的规定。
3.2.2 工地围挡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平面布置、现场围挡、大门设置、门卫管理、安全整洁。一般项目应包括:围挡美化、不扰民及便民措施、建筑物围挡、加工区围挡。优选项目应包括:装配式围挡、场外加工。
3.2.3 工地围挡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布置
1)专项方案中应明确现场围挡及加工区围挡的平面布置;
2)工地围挡应按专项方案进行布置;
3)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布局应合理清晰、功能分区应明确。
2 现场围挡
1)施工现场应设置硬质围挡;
2)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2.5m;
3)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1.8m;
4)房建工程应沿工地周边设置连续全封闭围挡;
5)市政工程应按分段区域周边设置连续全封闭围挡;
6)围挡底部应能阻挡场内污水、泥浆、尘土等外溢。
3 大门设置
1)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
2) 工地大门设置应合理,并保证道路通畅,便于施工车辆进出;
3) 工地大门应整洁、美观、无破损。
4 门卫管理
1) 应建立门卫值守制度;
2) 工地大门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并应配备门卫值守;
3) 进出人员及车辆应进行登记;
4) 非车辆进出时,工地大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5 安全整洁
1) 现场围挡应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2) 围挡应坚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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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应倚靠围挡堆放物料;
4) 围挡周边不应有积水;
5) 临街围挡应整洁、美观。
3.2.4 工地围挡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围挡美化
1)围挡外立面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2)临街围挡应有绿色施工扬尘防治宣传标语;
3)围挡应无破损。
2 不扰民及便民措施
1) 现场围挡不应对周边环境及交通造成明显影响;
2) 现场围挡应根据交通情况设置便民、警示措施。
3 建筑物围挡
1)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有防尘作用的金属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规范要求,且目数不小于 2000 目/100cm² ;
2)密目式安全网应安装牢固、整洁、无污染;
3)非落地式脚手架底部应采用硬质材料封闭。
4 加工区围挡
1)现场木材应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进行围挡,并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2)现场石材应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进行围挡,并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3)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应在固定区域集中搅拌,搭设防尘棚,并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4)现场钢筋应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搭设加工棚,并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3.2.5 工地围挡优选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式围挡
1)现场围挡采用装配式围挡;
2)装配式围挡应满足本标准 3.2.3 条有关现场围挡及围挡安全性的要求。
2 场外加工
施工材料及构件的加工采用场外加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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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裸土覆盖
3.3.1 裸土覆盖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 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 的规定。
3.3.2 裸土覆盖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场地土方、易扬尘物料、垃圾覆盖、覆盖材料。一般项目应包括:覆盖作业、覆盖搭接、覆盖维护。
3.3.3 裸土覆盖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土方
1)短期裸露的,应采取洒水保湿或覆盖等防尘措施;
2)裸露超过 48 小时的,应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3)裸露超过 3 个月的,应采取绿化、铺装、固化或覆盖等防尘措施。
2 易扬尘物料
1)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物料应存放在库房、专用密闭容器或严密覆盖,密闭容器出料口处应搭设防尘棚,并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2)砂、石、渣土等易扬尘物料应集中堆放、覆盖;
3)其他细颗粒易扬尘物料应封闭存放、覆盖。
3 垃圾覆盖
集中堆放的垃圾应严密遮盖或封闭。
4 覆盖材料
1)网具耐久性应满足要求,且不应造成二次污染;
2)绿化、铺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固化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且不应造成环境污染。
3.3.4 裸土覆盖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覆盖作业
1)网具铺设应拉紧绷平;
2)防尘网应采用压固配重或地锚固定;
3)绿化、铺装、固化作业应符合相关要求。
2 覆盖搭接
1)防尘网之间应进行有效搭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300mm;
2)裸土边缘防尘网外沿不应小于 500mm。
3 覆盖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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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对覆盖进行检查维护,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2)应保持覆盖的完整,如遇破损、掀开等情形应及时修复;
3)需保湿的裸土应适时洒水保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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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湿法作业
3.4.1 湿法作业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 的规定。
3.4.2 湿法作业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湿法作业制度、设备设施配置及运行、人员配备、作业环境、主要作业降尘、保湿防尘。 一般项目应包括:一般作业降尘、清理防尘、作业防护。
3.4.3 湿法作业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法作业制度
1)应建立动土审批制度,履行动土审批手续,并记录完整;
2)应制定保洁防尘制度并按制度实施;
3)应制定保湿防尘制度并按制度实施;
4)应制定切割、铣刨、打磨防尘制度并按制度实施。
2 设备设施配置及运行
1)工地现场应按专项方案配置洒水车、雾炮机、喷淋等降尘设备设施;
2)现场围挡周边应连续安装喷淋降尘系统;
3)基坑周边应连续安装喷淋系统;
4)降尘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运行并记录。
3 人员配置
1)工地现场应配备固定设备操作人员;
2)工地现场应按专项方案配备保洁人员;
3)工地现场应按专项方案配备保湿人员。
4 作业环境
1)工地围挡外 5 米距离内不应有明显工地积尘;
2)当按照《江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Ⅱ级(橙色)及以上预警或风速达到
5 级及以上时,不应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爆破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活动。
5 主要作业降尘
1)清扫作业应洒水降尘;
2)土石方作业面层应指定专人洒水保湿,防止产生扬尘;
3)摊铺、碾压作业应洒水降尘;
4)采用凿裂法、钻爆法等开挖岩石,应采用湿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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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泥浆料作业,应设置泥浆池、泥浆沟, 对泥浆进行收集消纳,严禁泥浆外溢;
6)剔凿、切割、钻孔、打磨、破碎、铣刨等作业,应采用湿法作业;
7)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包含扬尘防治技术措施,爆破过程中适时启动防尘装置;
8)涂装面打磨,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6 保湿防尘
1)无外围护的建筑楼地面应及时洒水保湿,确保表面无积尘;
2)成型的混凝土路桥面应及时洒水保湿,确保表面无积尘;
3)道路水稳层、基层成型后,应及时洒水保湿或采取覆盖措施,确保表面无积尘;
4)绿化种植土应及时覆盖防尘网、洒水保湿。
3.4.4 湿法作业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作业降尘
1)喷射混凝土作业宜采用湿喷、潮喷作业法,或采取其他有效降尘措施;
2)地下各类管线敷设后应及时恢复,防止产生扬尘;
3)腻子拌制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2 清理防尘
1)清理作业应洒水降尘;
2)外脚手架清理作业前应洒水降尘,不应采用掀起、拍打或吹风等方式清理,防止产生扬尘;
3)拆除物应及时清理或覆盖,防止产生扬尘;
4)散落的种植土应及时收集。
3 作业防护
1)作业人员应佩戴口罩等防止扬尘吸入装置;
2)喷涂作业应有效遮挡;
3)工地现场应有防噪声、防光污染等措施;
4)工地现场应使用清洁燃料,不应使用燃煤、木柴、重油等易产生烟尘类燃料。
3.4.5 湿法作业优选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场地清洁度
项目部采用场地清洁度指标对场地清扫保洁质量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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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路面硬化
3.5.1 路面硬化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 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 的规定。
3.5.2 路面硬化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场区道路、材料场地、道路及场地管养。一般项目应包括:生活区、办公区道路及场地、道路及场地排水。优选项目应包括: 装配式道路、装配式场地。
3.5.3 路面硬化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场区道路
1)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
2)其他道路应采取硬化、固化、铺设钢板、铺设路基箱或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3)道路承载力应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
4)道路宽度不应小于 4m;
5)道路应保持通畅,不应停放非施工车辆,不应堆放材料。
2 材料场地、
1) 材料堆放区、加工区等应采用硬化、固化或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2) 材料场地承载力应满足材料堆放和抗压要求。
3 道路及场地管养
1)应设专职保洁人员;
2)应定期保洁、洒水和湿润,并做好书面记录;
3)应及时对破损道路及材料场地进行修复。
3.5.4 路面硬化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活区、办公区道路及场地
1)应进行硬化、绿化处理、或采用预制砖、板等材料铺设;
2)承载力应满足办公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
2 道路及场地排水
1)应有排水措施,排水应通畅、无积水;
2)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
3.5.5 路面硬化优选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式道路
施工场区主要道路采用装配式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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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装配式场地
采用能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等材料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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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车辆冲洗
3.6.1 车辆冲洗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 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 的规定。
3.6.2 车辆冲洗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冲洗制度、车辆冲洗设施、沉淀池、车辆冲洗。一般项目应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施使用及保养、安全设置。
3.6.3 车辆冲洗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冲洗制度
工程项目部应制定车辆冲洗制度。
2 车辆冲洗设施
1)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备高压水枪;
2)冲洗设施应安装在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内侧,并满足出场车辆的冲洗使用需求;
3)冲洗设施应满足出场车辆外围尺寸要求;
4)冲洗设备的冲洗水压、冲水量、冲水时间均应能满足出场车辆的冲洗效果;
5)冲洗设施施工完毕后,应进行作业调试和验收。
3 沉淀池
1)应设置沉淀池;
2)沉淀池内壁应采用水泥砂浆粉刷,并做防渗处理;
3)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要求。
4 车辆冲洗
1) 出场车辆驶离建筑工地前应冲洗干净方可上路,车身外部、轮胎、底盘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严禁带泥上路;
2) 车辆冲洗应定人、定岗,并填写车辆冲洗台账。
3.6.4 车辆冲洗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冲洗平台
1) 冲洗平台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2) 冲洗平台承载力应满足使用要求;
3) 冲洗平台四周或基础底部应设置排水沟,进行有组织排水汇入沉淀池;
4) 排水沟截面尺寸宽×深不应小于 300mm×300mm,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3%,保证排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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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冲洗设施使用及保养
1) 应定期做好冲洗设施的清洁和保养;
2) 喷头、喷孔不应出现堵塞现象;
3) 损坏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冲洗设施正常使用;
4) 沉淀池、排水沟污泥应定期清理。
3 安全设置
车辆进出方向应设置减速带、限速警告标志和防撞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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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密闭运输
3.7.1 密闭运输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 50743 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 的规定。
3.7.2 密闭运输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运输管理、驶出管理、场内运输、垃圾收集、清运及装卸。一般项目包括:土方渣土利用、建筑垃圾处置、车辆限速。优选项目应包括:建筑垃圾减量。
3.7.3 密闭运输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输管理
1)建筑垃圾的运输应委托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委托合同中应明确建筑垃圾运输扬尘防治责任;
2)运输车辆应办理项目手续。
2 驶出管理
1)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应进行密闭;
2)建筑垃圾的运输应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滴漏的要求,车辆出入口无遗撒、无滴漏;
3)建筑垃圾运离施工现场应有记录。
3 场内运输
1)现场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
2)场内运输土方、渣土、垃圾应采取相应降尘措施;
3)场内易扬尘材料的转运,应采取密闭防尘措施;
4)室内建筑垃圾运输,应采取密闭防尘措施。
4 垃圾收集
1)垃圾应进行分类;
2)垃圾应及时收集;
3)室内建筑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密闭式通道的方式进行收集;
4)现场严禁焚烧垃圾。
5 清运及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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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2)拆除物料应通过垂直升降设备、流放槽、电梯井道或垃圾井道等有组织地卸至地面;
3)装卸物料、建筑垃圾应采取密闭或洒水等防尘措施,防止产生扬尘;
4)应合理布置堆场,尽量减少土方、渣土、易扬尘物料和建筑垃圾的转运装卸次数。 3.7.4 密闭运输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方渣土利用
应合理进行场内利用,减少外运量。
2 建筑垃圾处置
1)不应随意丢弃建筑垃圾;
2)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固定厕所并配置化粪池,施工现场应采用移动式厕所,并定期清理;
3)施工现场应搭设封闭式垃圾站。
3 车辆限速
施工现场工程车辆、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
3.7.5 密闭运输优选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垃圾减量
1)制定工程施工废弃物减量计划,并采取相应的废弃物减量措施;
2)建筑工地采取节材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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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检查评分方法
4.0.1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4.0.2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 3 章中各检查评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 A、B 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应分为扬尘防治管理、工地围挡、裸土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4.0.3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检查评分表保证项目与一般项目合计的满分分值应为 100 分,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应为 100 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 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3 优选项目评分应采用增加分值的方法;
4 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 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5 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A (4.0.3-1)
式中:A —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B —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
C —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6 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c = D + F (4.0.3-2)
式中:C —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D —该项检查评分表中保证项目与一般项目实得分值合计;
F —该项检查评分表中优选项实得分值。
7 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c F (4.0.3-3)
式中:C —遇缺项时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D —保证项目与一般项目中的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E —保证项目与一般项目中的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分值之和;
F—该项检查评分表中优选项目实得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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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查评定等级
5.0.1 应按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评定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5.0.2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优良: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2 合格: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3 不合格:
1)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2)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为零时。
5.0.3 当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19
附录 Λ 建筑施工扬尘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A 建筑施工扬尘检查评分汇总表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年月 日
项目
(施工现场)名称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工程类别
总计得分
(满分 100 分)
分项名称及分值
□房建工程
□市政工程
□拆除工程
扬尘防治管理(满分 10 分)
工地围挡
(满分 10 分)
裸土覆盖
(满分 20 分)
湿法作业
(满分 20 分)
路面硬化
(满分 10 分)
车辆冲洗
(满分 20 分)
密闭运输
(满分 10 分)
评语: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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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建筑施工扬尘分项检查评分表
表B.1 扬尘防治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加分标准
应得
分数
加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证项目
扬尘防治
责任制
未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扣15分
扬尘防治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未识别扬尘污染源,未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管理制度,扣7分无扬尘防治技术操作规程,扣3~15分
未按规定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员,扣3~15分
对实行经济承包的项目,承包合同中无扬尘防治考核指标,扣7分
未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扣7分
未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3~7分未制定扬尘防治管理目标,扣7分
未进行扬尘防治责任目标分解,扣7分
未建立对扬尘防治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7分未按考核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扣3~7分
15
2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未包含扬尘防治技术措施,扣15分
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未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扣15分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无针对性,扣3~12分
超过一定规模的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扣15分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未经审批,扣15分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扣3~15分
15
3
扬尘监测
未安装扬尘实时监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各扣5分
监测监控设备失效,扣3~5分
扬尘实时监测设备不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无出厂合格证,扣5分
扬尘实时监测设备未安装在建筑工地主要出入口、扬尘重点监控区域,扣3~5分
视频监控设备不能有效进行存储和管理,扣3~5分
视频监控设备未覆盖工地进出口、冲洗平台处以及主要施工作业区等重点区域,扣3~5分
10
4
扬尘防治检查
开工前未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扣10分未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扣10分
无扬尘防治检查记录,扣5分
扬尘防治不到位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扬尘防治严重不到位的,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5~10分
10
5
扬尘应
急响应
未制定扬尘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扣10分
未落实扬尘应急响应措施,扣3~5分
未建立与PM10监测联动机制,扣5分
10
小计
60
21
6
一般 项目
分包单
位扬尘
防治管理
未签订扬尘防治协议书,扣5分
分包合同、扬尘防治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未按规定建立扬尘防治机构或未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员,扣2~ 6分
10
7
公示标牌
未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扣10分公示牌内容不齐全,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3~5分
现场未按要求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标语,扣3~5分
10
8
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扬尘防治技术交底,扣10分
扬尘防治技术交底未分阶段进行,扣5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2~5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4分
10
9
扬尘防治教育
未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
相关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和考核,扣5分未明确具体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内容,扣2~8分
转岗人员涉及扬尘污染作业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扣5分
施工管理人员、扬尘防治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扣2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22
表B.2 工地围挡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加分标准
应得
分数
加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证 项目
平面布置
专项方案中未明确现场围挡及加工区围挡的平面布置,扣10分
工地围挡未按专项方案进行布置,扣3~5分
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明确,扣3~5分
10
2
现场围挡
施工现场未设置硬质围挡,扣20分
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低于2.5m,扣20分
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低于1.8m,扣20分
房建工程未沿工地周边设置连续全封闭围挡,扣5~ 20分
市政工程未按分段区域周边设置连续全封闭围挡,扣5~20分
场内污水、泥浆、尘土等外溢到围挡外部, 扣5~15分
20
3
大门设置
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设置大门,扣10分
工地大门设置不合理,道路不通畅,不便于施工车辆进出,扣5分
工地大门未到达整洁、美观、无破损,扣3~5分
10
4
门卫管理
工地大门出入口未设置门卫值班室,扣10分
未建立门卫值守制度,未配备门卫值守,扣5分进出人员及车辆未进行登记,扣3~5分
非车辆进出时,工地大门未处于关闭状态,扣5分
10
5
安全整洁
围挡未进行专门设计、计算,扣3~5分围挡未达到坚固、稳定,扣10分
倚靠围挡堆放物料,扣5分
围挡周边有积水,扣3~5分
临街围挡未达到整洁、美观,扣3~5分
10
小计
60
6
一般 项目
围挡美化
围挡外立面与周边环境不协调、不一致,扣3~5分临街围挡无绿色施工扬尘防治宣传标语,扣3~5分围挡有破损,扣3~5分
10
7
不扰民及便民措施
现场围挡对周边环境及交通明显造成影响,扣3~5分
现场围挡未根据交通情况设置便民、警示措施,扣3~5分
10
8
建筑物围挡
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有防尘作用的金属网封闭,
网间连接不严密,密目式安全网不满足《安全网》
GB 5725的要求,目数小于2000目/100cm²,扣5~10分
10
23
密目式安全网安装不牢固、不整洁、有污染, 扣3~ 8分
非落地式脚手架底部未采用硬质材料封闭,扣5分
9
加工区围挡
现场木材未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未进行围挡、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扣3~5分
现场石材未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未进行围挡、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扣3~5分
未在固定区域集中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未搭设尘护棚、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扣3~10分
现场钢筋未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未搭设加工棚、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扣3~5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10
优选 项目
装配式围挡
现场围挡采用装配式围挡,得20分
/
11
场外加工
材料及构件采用场外加工方式,每项得5分,总分不超20分
/
小计
/
合计
/
24
表B.3 裸土覆盖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加分标准
应得
分数
加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证 项目
场地土方
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扣 20 分
短期裸露采取洒水保湿或覆盖等防尘措施不到位的,扣3~12 分
裸露超过 48 小时采取覆盖防尘措施不到位的,扣3~12分
裸露超过 3 个月采取绿化、铺装、固化或覆盖等防尘措施不到位的,扣 3~12 分
20
2
易扬尘物料
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扣 20 分
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物料未存放在库房、专用密闭容器或严密覆盖,或密闭容器出料口处未搭设防尘棚,扣3~12分
砂、石、渣土等易扬尘物料未集中堆放、覆盖, 扣3~12分
其他细颗粒易扬尘物料未封闭存放、覆盖,扣3~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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