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CTAT 0003-2023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geoscience tourism base
2023 - 10 - 01 发布 2023 - 10 - 01 实施
中国旅游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旅游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协会地学旅游分会、成都来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地风景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一彩空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地质研究院、贵州省地质学会、武汉地学之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涛、高炽海、朱利、宋宁、周培培、章秉辰、陈跃康、李鑫、李子康、周钰婷。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的术语和定义、必备条件、一般条件、等级评定与等级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的等级划分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LB/T 054—2016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标准
WS/T 690—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餐饮服务场所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球科学
以地球系统的过程与变化及其相互作用为研究对象的基础学科。
注:包括地质学、地理学、生态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以及其它衍生学科和相关学科。
3.2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
以地球科学(3.1)研学旅游资源为载体,以所承载的地球科学知识、历史文化信息为内涵,通过开展科普旅游、研学旅行等形式来满足人们精神愉悦的旅游活动。
3.3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
用于开展地球科学研学旅游(3.2)所需的资源。
注:资源类型参见附录 A(资料性)。
3.4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
自身拥有独特的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3.3),且具有良好的地球科学研学旅游产品及与之配套的设施、专业的科普解说团队及导师、科学的管理制度及安全保障措施,能为旅游者和中小学生提供良好的科普旅游、研学旅行体验的场所。
3.5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课程
依托基地自身的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3.3),所编制设计的具有地球科普学习作用的研学旅游课程。
3.6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导师
具有某一类或者多类地球科学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能够策划、制定并实施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课程(3.5),在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过程中指导研学旅游者获得知识性体验和完成研究性学习的专业人员。
4 必备条件
4.1 申报人资格
应具备法人资质;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满 2 年及以上,具有良好信誉的自然类景区、自然保护地、自然类博物馆等。
4.2 边界与范围
应有明确场所空间边界的地域范围,基地各部分之间应有不可分割的关联性。
4.3 资源条件
应至少具备附录 A 中的 1 项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条件。
4.4 解说内容与设施
应有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解说内容与相应的解说设施和物料,如解说中心、解说牌、一般游览指示服务设施、科学导览手册等。
4.5 解说人员
应有科普解说人员,科普解说人员均应接受过至少 6 小时的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培训。
4.6 管理机构
应具有统一有效的基地管理机构。
4.7 保障条件
4.7.1 安全应符合 GB 2894(所有部分)以及 LB/T 054—2016 中第 9 章确立的安全管理要求。近2-3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4.7.2 消防应符合 GB 17945—2010 中第 5 章和第 6 章确立的防护等级和要求、GB/T 40248—2021中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
4.7.3 环境与卫生应符合 GB 14934—2016 中第 2 章、GB/T 18973—2016 中 6.2 规定的要求,应遵守 WS/T 690—2020 中 5.3 和 5.4 规定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5 一般条件
5.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规划
应具有用于指导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的发展规划。
5.2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内容
5.2.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产品
应有反映基地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特色的科普旅游线路。
应提供一定数量的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的科普类观赏、游览和体验产品。
5.2.2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解说内容
5.2.2.1 应提供能反映基地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的解说内容并具备科学性、通俗性、趣味性等特点。
5.2.2.2 解说内容宜尽可能广泛地应用到基地与游客接触的各种介质。
5.2.3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课程
5.2.3.1 应有针对基地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特色的研学课程。课程可自主研发,亦可与专业机构合作研发。
5.2.3.2 课程数量应满足不同研学旅游群体需求,每个群体宜有可选择的 2 项及以上主题类课程。
5.2.3.3 课程内容应体现科学性、针对性、衔接性,能激发研学旅游者的学习兴趣与探索精神;中小学生的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课程质量要求与中小学教学大纲或课程相衔接。
5.2.3.4 课程应有时间保障。一般地球科学旅游爱好者不宜少于 1 天,学生团体小学阶段不宜少于 0.5 天、初中阶段不宜少于 1 天、高中阶段不宜少于 2 天。
5.2.3.5 宜建立课程的效果动态测评制度,真实反映地球科学旅游爱好者或研学学生的科学知识、地球科学核心素养的掌握情况,持续改进课程服务。
5.3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设施
5.3.1 科普旅游设施
5.3.1.1 应具有导览图、解说牌、电子解说器、解说手册等类型的导览设施和物料,且反映地球科学科普内容。
5.3.1.2 应设规模适当的地球科学/科普中心(馆),作为科普展示、演示、学习、互动、研学的场馆。
5.3.1.3 宜设置流动科普站,配备桌椅、科普资料等。
5.3.2 研学旅游设施
5.3.2.1 应配备规模适当的教室与户外教学场所(点)。户外教学场所(点)如在重要的、典型的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最佳观测处,应设置教学活动平台。
5.3.2.2 应有重要的地质过程、生物演化、人类与自然相互联系现象等的演示空间,可结合地球科学/科普中心(馆)设置演示空间。
5.3.2.3 应配备研学旅行相应的教学辅助设施和物料,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教具、研学手册等,其中多媒体教学环境应符合 GB/T 36447—2018 中对多媒体教学环境的要求。
5.3.3 旅游配套设施
5.3.3.1 旅游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应分别参照 GB/T 18973—2016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要求的 AA 级旅游厕所标准、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要求的AA级旅游景区标准执行。
5.3.3.2 基地内或者基地周边应提供安全舒适的食宿设施,宜具有一定数量的富有基地资源特色的标准型与非标型住宿接待设施;餐饮设施总体规模应与基地接待能力相匹配,宜提供富于基地资源特色、品质优良的地方菜品菜系。住宿应达到 GB/T 14308 中规定的三星级(含)以上饭店标准,餐饮、
餐具的消毒卫生应符合 GB 14934—2016 中对消毒餐(饮)具的规定。
5.4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专业人员
5.4.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解说人员
5.4.1.1 解说人员应接受过专业解说培训。
5.4.1.2 培训时长应不少于 6 小时。
5.4.1.3 解说人员培训分三个级别,分别为初级培训、中级培训、高级培训;相应级别培训的知识广度与深度不同。
5.4.1.4 解说人员对解说内容应熟悉,解说生动、具有科学性和趣味性。
5.4.2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导师
5.4.2.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导师应按照《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导师等级划分与评定》完成培训、考核与资格认证。
5.4.2.2 导师服务配比。应配置数量适宜的专兼职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导师,每个基地应至少有 1名专职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导师。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导师与学员的比例不低于 1:20。
5.4.2.3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导师结构构成。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导师分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基地应根据自身规模和科学特色配备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
5.4.2.4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导师的授课质量,宜以抽样调查学员对授课效果的满意度情况进行认定。
6 等级评定
6.1 等级标志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从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等级, 、、
,简称为五钻、四钻、三钻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以钻石作为等级标志。
6.2 等级划分依据及分值
6.2.1 等级的划分以本文件的第 4 章、第 5 章为依据,包括必备条件和一般条件 2 类。
6.2.2 必备条件规定了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的门槛条件,满足必备条件即可申报成为三钻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
6.2.3 一般条件规定了申报四钻和五钻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应具备的条件,等级划分按附录 B中的评分要求评定,各项分值均为 100 分,依据所占权重核算后总分以 100 分计算,五钻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最低得分应达到 90 分,四钻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最低得分应达到80分。
6.3 评定程序
6.3.1 申请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等级评定采取自愿原则,由基地向评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地球科学研学
旅游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申请表见附录 C。
6.3.2 受理
评定机构接受基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当年的评定流程时间内完成评定工作。
6.3.3 公示
由评定机构于当年指定时间发布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公示期为 10 天。
6.3.4 颁发标识牌
公示期满,通过等级评定的基地,由评定机构颁发标识牌。标识牌有效期为三年。
7 等级管理
7.1 复核
7.1.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评定每满三年进行复核,复核达不到本文件相应等级规定的,采取限期整改、降级或取消等级的措施处理。
7.1.2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放弃复核将被取消等级,并接受社会公告。
7.2 处理
7.2.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取消等级资格:
1) 停止营业或破产。
2) 发生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 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4) 游客反映强烈、投诉较多,并经调查取证确认的。
7.2.2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被取消等级资格之日起满二年后,可重新申请等级评定。
附录 A
(资料性)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类型
表 A.1 给出了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类型,包括 6 大类 21 类 57 亚类。
表 A.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类型
表 A.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资源类型(续)
7
附录 B
(规范性)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评分表
表 B.1 给出了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的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内容(100 分)、地球科学研学旅游设施(100 分)、地球科学研学旅游专业人员(100 分)评分表,三项权重占比分别为 0.4,0.3,0.3。
表 B.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评分表
表 B.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评分表(续)
表 B.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评分表(续)
表 B.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评分表(续)
表 B.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评分表(续)
附录 C
(资料性)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申请表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申请表见表 C.1。
表 C.1 地球科学研学旅游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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