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CSNAME 182—202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散货船与集装箱船
Greenhouse gas - quantitative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for 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bulk carrier and container ship
2025 - 10 - 31 发布 2025 - 12 - 31 实施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江苏省船舶碳足迹产业研究院、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招商局海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水上载运装备安全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招商局工业集团扬州鼎衡船舶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南通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东台市远洋船舶配件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世知、夏东蕊、刘正威、王志刚、赵玉磊、刘灿波、陈强、曹云、薛云龙、李德斌、张泽军、刘炜涛、陈晴、唐志昂、张传球、杨成坤、姚建伟、陈春才、孟广家、钱天龙、商成刚、纪同兵、温凯、黄朝俊、薛峰、李迎松、车马俊、吕顺茂、李文豪、贾哲宇、赵一璇、许昊、陈光、徐慧、杜展霞、马宇斌、花臻。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散货船与集装箱船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碳足迹量化的方法与要求,包括量化目的和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报告、产品碳足迹声明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的碳足迹量化工作,其他船型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40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
GB/T 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 51366-2019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24067-2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产品 product
任何商品或服务。
注1:产品可分类如下:
——服务(例如运输);
——软件(例如计算机程序、字典);
——硬件(例如发动机机械零件);
——已加工材料(例如润滑油、矿石、燃料);
——未加工材料(例如农产品)。
注2:服务分为有形和无形两部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例如维修的船舶)上所完成的活动;
——无形产品的交付(例如知识传授方面的信息提供);
——为顾客创造氛围(例如在游轮)。
[来源:GB/T 24067-2024,3.3.1,有修改]
3. 2
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系数。用于量化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生命周期内产生的碳排放。
3. 3
工序 production processes
一个(或一组)工人在一个工作地对一个(或几个)劳动对象连续进行生产活动的综合,是组成生产过程的基本单位。
3. 4
全生命周期 full life cycle
船舶产品从原材料获取、建造、营运到拆解的整个过程
4 量化目的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碳足迹量化的目的是依据取舍原则(见5.5),通过量化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与清除量,计算产品对全球变暖的潜在影响(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量化结果可作为下列应用依据:
a) 产品碳足迹绩效评价;
b) 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
c) 环保信息公开。
5 量化要素和取舍原则
5. 1 量化要素范围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核算范围应包括下列要素:
a) 产品(系统)范围
1) 产品名称(见 5.2);
2) 规格型号(见 5.3);
3) 功能单位(见 5.4);
4) 声明单位(见 5.5);
5) 系统边界(见 5.6)。
b) 时间范围
选择核算碳足迹有代表性的时间段。
5. 2 产品名称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的名称,如散货船。
5. 3 规格型号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的规格型号,如 82000DWT 散货船。
5,4 功能单位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应以每功能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来记录。
示例:一艘 82000 吨散货船碳足迹量化结果。 (包含对船舶的功能信息的描述,如总吨。)
5. 5 声明单位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的声明单位应用于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的部分碳足迹评价,通常以“在指定系统边界下,1艘船在特定时间段内的碳足迹量化结果”作为声明单位。
示例:在营运阶段,1 艘船一年内碳足迹量化结果。
5, 6 系统边界
5.6.1 系统边界范围
5.6.1.1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碳足迹量化系统边界应包括下列阶段,具体见图 1:
a) 原材料获取阶段;
b) 建造阶段;
c) 营运阶段;
d) 拆解阶段。
5.6.1.2 系统边界不应包含下列内容:
a) 道路、办公楼与厂房等基础设施;
b) 组织边界内人员非生产活动及生活设施;
c) 土地利用的温室气体排放。
5.6.1.3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量化系统边界组合模式:
a) 从摇篮到大门(Cradle-to-Gate):原材料获取至船舶交付阶段;
b) 从摇篮到坟墓(Cradle-to-Grave):全生命周期过程;
c) 特定阶段组合:选择一个及以上关联生命周期阶段。
图1 散货船与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量化系统边界图5.6.2 原料获取阶段(A1-A2)
原材料获取阶段(A1-A2)应包含以下过程:
a) 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及能源获取(A1):
1) 原材料、辅料:如板材、油漆、型材、管材、电缆、木材等;
2) 零部件:如主机、发电机、锅炉、焚烧炉、螺旋桨、锚链等;
3) 能源及耗能工质获取:如润滑油、燃油、天然气、丙烷、氮气、氧气等。
b) 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及能源运输(A2):
从供应地至船舶建造企业的运输过程。
注1: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及能源数据收集可参考附录A中表A.1。
注2:运输过程数据收集可参考附录A中表A.2。
5.6.3 建造阶段(B1)
建造阶段(B1)应包含从原材料进入船舶建造企业至产品交付的全过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生产工序
1) 钢材预处理及下料加工:
2) 组立;
3) 舾装件加工;
4) 管加工;
5) 分段总组;
6) 涂装;
7) 船台(坞)搭载;
8) 码头舾装及系泊试验;
9) 试航;
10) 厂内物流;
11) 废弃物处置。
b) 排放源
1) 能源消耗产生直接和间接排放(润滑油、燃油、天然气、丙烷、电力、蒸汽、压缩空气等);
2) 工艺过程排放(如二氧化碳保护焊等)。
注:建造阶段的数据收集可参考附录A中表A.3,对各个生产工序的解释说明详见附录F。
5.6.4 运营阶段(C1-C4)
运营阶段(C1-C4)应包含从船舶交付使用至报废的全过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运营期间能源消耗(C1):
1) 燃料开采、生产、加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2) 船舶动力系统运行产生的直接排放。
b) 运营期间物料消耗(C2):
非能源物料(如润滑油、制冷剂等)生命周期排放。
c) 船厂维修改造(C3):
1) 维修改造所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能源的生产与运输排放;
2) 维修作业过程(如焊接)所产生的直接、间接以及过程排放。
d) 碳捕集及回收利用(C4):
1) 船上碳捕集装置的捕集量;
2) 捕获二氧化碳的再利用情况。
注:计算碳捕集装置的捕集量时,应确保其运行能耗已计入C1阶段的能源消耗排放中,避免重复计算或漏算。营运阶段的数据收集可参考附录A中表A.4。
5.6.5 拆解阶段(D1)
拆解阶段(D1)能源消耗应包含船舶报废拆解全过程,且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拆解作业消耗的能源(如天然气、电力等)的生产与运输排放;
b) 拆解作业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产生直接和间接排放。
注:拆解阶段的数据收集可参考附录A中表A.5。
5. 7 取舍原则
本文件规定的取舍准则如下:
a) 质量取舍原则:
当单项原材料、辅料投入重量不超过产品总重量的 1%时,可予以舍去;
b) 排放量取舍原则:
应量化至少 95%的产品碳足迹,舍去的排放量不得超过总量的 5%;
c) 可舍去项目原则:
1) 零部件包装材料及包装过程;
2) 生产设备的制造与装配过程;
3) 船舶在拆解过程中,可再次进入原材料供应阶段的回收材料的减排量。
注:所有舍去项目应在碳足迹报告中明确说明。
6 数据收集
6. 1 数据收集分类
数据收集应包含系统边界内所有单元过程的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
6.1.1 初级数据收集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生命周期各阶段(原材料获取、建造、营运、拆解) 的活动数据应优先采集初级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基础数据:
1) 原材料消耗量(如钢材、涂料等);
2) 能源消耗量(燃油、电力等);
3) 废弃物排放量。
b) 排放数据:
1) 温室气体直接排放(如柴油燃烧排放);
2) 运输数据(运输方式、距离、载量)。
c) 数据溯源要求:
1) 说明数据获取方式;
2) 注明数据来源。
6.1.2 次级数据收集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碳足迹核算中使用的次级数据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数据类型:
1) 原材料获取过程的碳足迹因子;
2) 能源开采、加工及运输的排放因子;
3) 废弃物处置过程的碳足迹因子。
b) 数据质量要求:
1) 时间代表性(数据年份及适用期限);
2) 地理代表性(数据来源区域及适用性分析);
3) 技术代表性(生产工艺或技术路线说明);
c)当无法获取上述代表性信息时,应在报告中明确说明数据缺失情况及其对结果的影响评估。
6. 2 数据质量要求
6.2.1 初级数据质量要求
6.2.1.1 代表性
初级数据应真实反映所核算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的实际生命周期各阶段情况。
6.2.1.2 完整性
初级数据质量的完整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覆盖原材料获取、建造、营运、拆解全生命周期阶段;
b) 包含能源消耗、废弃物处理等关键过程数据(按 5.8 取舍准则执行)。
6.2.1.3 准确性
初级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能源/原材料数据来源:
1) 实际生产统计记录;
2) 上游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报告。
b) 碳排放数据优先级:
1) 第三方核查报告;
2) 物料平衡公式计算结果(需附计算过程)。
c) 数据分配要求:
采用质量/能量分配法时需记录分配依据。
6.2.1.4 一致性
初级数据质量的一致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统一数据来源(如全生命周期使用同一数据库版本);
b) 保持统计口径、处理规则一致。
6.2.2 次级数据质量要求
6.2.2.1 代表性
次级数据应选择下列数据来源,且满足优先级顺序要求:
a) 与评估产品具有相近的时间、地理、技术特征的数据;
b) 国内/行业公开的平均水平生命周期数据;
c) 国外同类技术数据。
6.2.2.2 完整性
次级数据质量的完整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数据系统边界应覆盖从资源开采至原材料出厂的全过程;
b) 需包含能源消耗、工艺排放等关键过程数据。
6.2.2.3 一致性
同类产品的次级数据应统一数据来源。
6.3 评价要求
6.3.1 一般要求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评价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组织应使用高质量的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
b) 组织应建立数据管理系统;
c) 管理系统应具有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功能。
6.3.2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强制性评价对象:
原材料、辅料、零部件、能源及船舶建造过程的次级数据。
b) 推荐性评价对象:
其他生命周期阶段的初级数据(企业可自主扩展)。
6.3.3 评价维度
评价维度应按照下列三个方向开展:
a) 时间代表性;
b) 技术代表性;
c) 地理代表性。
6.3.4 质量阈值
数据质量等级(DQR)计算方法见附录B,应满足全生命周期数据质量等级加权平均小于等于3.0。
6.4 数据选择要求
6.4.1 初级数据选择要求
6.4.1.1 通用要求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初级数据选择应遵循以下要求:
a) 应优先采用直接计量或检测获得的实测数据;
b) 可采用通过初级数据计算获得的数据(如基于库存变化的推算值)。
6.4.1.2 分阶段数据选择优先级
分阶段数据选择优先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原材料获取阶段:
1) 企业物料管理系统记录的数据;
2) 设计部门提供的技术参数;
3) 开发阶段理论目标值。
b) 建造阶段:
1) 分工序能源计量数据;
2) 企业平均值;
3) 行业基准数据。
c) 营运阶段:
1) 产品实际运行值;
2) 产品对应的型式认证申报值;
3) 开发阶段理论目标值。
d) 拆解阶段:
1) 产品拆解的实测记录;
2) 企业平均值;
3) 开发阶段理论目标值。
6.4.2 次级数据选择要求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核算的次级数据来源优先级应遵循以下顺序:
a) 供应商提供的符合碳足迹标准的第三方验证数据;
b) 省级行政区域平均生产水平数据;
c) 国家行业平均生产水平数据;
d) 国内公开生命周期数据库的数据;
e) 国际数据库替代数据(需说明适用性)。
注:次级数据应优先选择与目标产品供应商生产工艺一致的次级数据。
6.5 数据审定
数据采集过程中应进行有效性验证,确认数据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a) 物料平衡与能量平衡分析;
b) 历史数据对比(同工艺三年内数据);
c) 同类工艺数据横向比对。
验证后的数据应满足6.2的质量要求。
6.6 数据分配
6.6.1 总体要求
数据分配应遵循GB/T 24040与GB/T 24044相关规定。
6.6.2 分配要求
当一个过程产出两种及以上产品时,需要对该过程的输入和输出进行分配,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应优先避免数据分配;
b) 无法避免时,按以下顺序选择分配方法:
1) 物理关系分配(质量/能量占比);
2) 经济价值分配;
3) 其他经论证的分配方法。
c) 分配实施:
1) 收集生产线、工序或区域数据后,应按物理关系划分至核算产品;
2) 采用经济价值分配时,应提供市场价格依据及计算过程。
d) 采用非物理/经济分配方法时,应提供参数来源及计算说明。
6.6.3 重点分配环节
涉及分配的主要阶段包括:
a) 原料获取阶段:多船型原材料混合运输;
b) 建造阶段:共线生产;
c) 营运阶段:多船同步维修改造;
d) 拆解阶段:多船并行拆解。
7 影响评价
7. 1 产品碳足迹总量核算
7.1.1 计算公式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总量核算,以功能单位为基准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计算公式,见公式(1):
CFPALL = EyL + EJz + Eyy + ECJ ························································· (1)
式中:
CFPALL ——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yL ——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加工运输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Jz——建造阶段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yy——营运阶段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CJ——拆解阶段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7.1.2 原材料获取碳排放
原材料获取碳足迹包括原材料、辅料、零部件、能源的获取及加工过程的碳足迹、原材料、辅料、零部件、能源运输过程的碳足迹,按公式(2)计算:
EyL = EHQ + Eys ······································································· (2)
式中:
EHQ——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获取及加工过程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ys——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从上游运输至船舶建造企业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获取及加工碳足迹应按公式(3)计算:
EHQ = Σ (Mi × CFFi) ··································································· (3)
式中:
Mi——第i种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的消耗量,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标准立方米(kWh、kg、Nm3);
CFFi ——第i种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获取的碳足迹因子, 单位为千克温室气体每能源单位(kgGHG/Unit)。
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从上游运输至船舶建造企业产生的碳足迹应按公式(4)计算:
Eys = Σ (Mi,k × Di,k × TFFk) ···························································· (4)
式中:
Mi,k——第i种材料或能源第k种运输的质量,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标准立方米(kWh、kg、Nm3);
Di,k——第i种材料或能源第k种运输方式的加权运输距离,单位千米(km);
TFFk——第k种运输方式的碳足迹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吨公里(kgCO2e/(t ·km))。
7.1.3 建造阶段
7.1.3.1 建造阶段的核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生产制造环节:
a) 钢材预处理及下料加工;
b) 组立;
c) 舾装件加工;
d) 管加工;
e) 分段总组;
f) 涂装;
g) 船台(坞)搭载;
h) 码头舾装及系泊试验;
i) 试航;
j) 厂内物流;
k) 废弃物处置。
7.1.3.2 该阶段碳足迹按公式(5)计算:
EJZ = EYCL + EZL + EXZJ + EGZJ + EZZ + ETZ + EDZ + EMT + ESH + EWL + EFQW ················ (5)
式中:
EYCL ——钢材预处理及下料工序阶段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ZL ——组立工序阶段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XZJ——舾装件加工工序阶段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GZJ——管装件加工工序阶段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ZZ ——分段总组工序阶段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TZ——涂装工序阶段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DZ ——船台(坞)搭载工序阶段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MT ——码头舾装及系泊试验工序阶段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SH ——试航阶段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WL——整个建造阶段所使用的厂区物流运输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FQW——整个建造阶段所产生的废弃物处置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每个工序阶段的碳足迹按公式(6)计算:
Ei = Σ= 1 Σ= 1 (Mi,j × EFi,j,z × GWPz ) ···················································· (6)
式中:
Ei——建造阶段第i个工序阶段产生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Mi,j——建造阶段第i个工序阶段第j种能源的消耗量,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或标准立方米(kWh、 kg 、Nm3);
EFi,j,z——建造阶段第i个工序阶段第j种能源的第Z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温室气体每能源单位(kgGHG/Unit);
GWPz——第Z种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值,常用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值见附录C。
7.1.3.3 每个工序阶段能源的消耗数据应优先使用造船企业实际监测的工序级单船能耗数据。当因以下原因无法获取单船数据时,可采用分配方法:
a) 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
b) 工序内同一时间无法区分单船。
分配方法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优先根据物理关系(质量或能量)分配,企业可根据各工序物量的分配方式按优先级从高到低进行选用,详见表 1;
b) 当物理关系不可行时,按产品经济价值比例分配;
c) 使用其他方法时,应提供参数基础及计算说明。
表1 工序阶段物量分配优先级推荐表
生产阶段废弃物处置的碳足迹为每种废弃物直接处置的碳足迹之和,计算方法见公式(7)。
EFQW = Σ (ADi × EFi) ·································································· (7)
式中:
EFQW——整个建造阶段所产生的废弃物处置的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ADi——整个建造阶段第 i 种废弃物的活动水平数据,单位为千克(kg);
EFi——处置第i种废弃物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温室气体每能源单位(kgGHG/kg)。
7.1.4 营运阶段
7.1.4.1 目标船营运过程中的碳排放采用公式(8)计算:
EYY = Σ (EYYNY + EYYWL + EWXGZ __ ETBJ) ················································· (8)
式中:
EYYNY ——营运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获取以及燃烧产生的碳排放,其中营运包含装卸、航行及靠泊,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YYWL ——营运过程中所消耗的物料获取产生的碳排放,其中营运包含装卸、航行及靠泊, 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WXGZ——船舶维修及改造产生的碳排放,包括所消耗的能源、物料及零部件的获取产生的碳排放、能源燃烧产生的直接排放以及间接排放,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TBJ——营运过程中船端碳捕集装置捕获的碳排放以及回收利用的碳排放,通过直接监测或相关标准/船级社规范/减排方法学等进行计算,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注1:船舶维修及改造产生的碳排放和营运过程中船端碳捕集装置捕获的碳排放以及回收利用的碳排放如不计入核算结果需做解释说明。
注2:如果以上行为是以消耗自身燃料作为代价进行的,该行为的碳排放可以归集到燃料消耗中产生的碳排放;如果是依靠外部能量进行的行为,则需要单独统计,比如维修改造、靠泊岸电使用。
7.1.4.2 船舶营运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获取以及燃烧产生的碳排放采用公式(9)计算:
EYYNY = Σ [(Mi × CFFi) + (Mi,k × Di,k × TFFk)] + (Mi × EFi,j × Gwpj) ······················· (9)
式中:
Mi——营运过程第i种能源的消耗量,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或标准立方米(kWh 、kg 、Nm3);
Mi,k——营运过程第i种能源第k种运输的质量,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标准立方米(kWh、kg、Nm3);
CFFi——营运过程中第i种能源获取的碳足迹因子,单位为千克温室气体每能源单位(kgGHG/Unit)。 Di,k——第i种能源第k种运输方式的加权运输距离,单位千米(km);
TFFk——第k种运输方式的碳足迹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吨公里(kgCO2e/(t ·km))。 EFi,j——第 i 种能源的第 j 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温室气体每能源单位(kgGHG/kg) Gwpj——第 j 种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值,常用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值见附录C。
7.1.4.3 船舶营运过程中所消耗的物料获取产生的碳排放采用公式(10)计算:
EYYWL = Σ [(Mi × CFFi) + (Mi,k × Di,k × TFFk)] ········································· (10)
式中:
Mi——营运过程第i种材料的消耗量,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标准立方米(kWh 、kg 、Nm3);
Mi,k——营运过程第i种材料第k种运输的质量,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或标准立方米(kWh、kg、Nm3);
CFFi——营运过程中第i种材料获取的碳足迹因子,单位为千克温室气体每能源单位(kgGHG/Unit);
Di,k——第i种材料第k种运输方式的加权运输距离,单位为千米(km);
TFFk——第k种运输方式的碳足迹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吨公里(kgCO2e/(t ·km))。
7.1.4.4 船舶维修及改造期间产生的碳排放采用公式(11)计算:
EWXGZ = Σ [(Mi × CFFi) + (Mi,k × Di,k × TFFk)] + (Mi × EFi,j × Gwpj) ···················· (11)
式中:
Mi——维修改造过程第i种材料或能源的消耗量,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标准立方米(kWh 、kg、 Nm3);
Mi,k——维修改造过程第i种材料或能源第k种运输的质量,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或标准立方米(kWh、 kg 、Nm3);
CFFi——维修改造过程中第i种材料或能源获取的碳足迹因子,单位为千克温室气体每能源单位(kgGHG/Unit);
Di,k——第i种材料或能源第k种运输方式的加权运输距离,单位为千米(km);
TFFk——第k种运输方式的碳足迹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吨公里(kgCO2e/(t ·km));
EFi,j —— 第 i 种 能源 的第 j 种温室气体 的排放 因子 ,单位为千 克温室气体每 能源单位(kgGHG/Unit);
Gwpj ——第 j 种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值,常用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值见附录C。
7.1.5 拆解阶段
拆解过程中碳排放主要来源为钢材切割等消耗的资源及能源消耗(包含资源及能源的获取)对应的碳足迹。拆解阶段的碳足迹采用公式(12)计算:
ECJ = Σ [(Mi × CFFi) + (Mi,k × Di,k × TFFk)] + (Mi × EFi,j × Gwpj) ······················· (12)
式中:
Mi——拆解过程第i种材料或能源的消耗量,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标准立方米(kWh、kg、Nm3);
CFFi ——拆解过程第i 种材料或 能源第k 种运输 的质量, 单位为千克温室气体每 能源单位(kgGHG/Unit);
Mi,k——拆解过程中第i种材料或能源获取的碳足迹因子,单位为千瓦时、千克或标准立方米(kWh、 kg 、Nm3);
Di,k——第i种材料或能源第k种运输方式的加权运输距离,单位为千米(km);
TFFk——第k种运输方式的碳足迹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吨公里(kgCO2e/(t ·km)); EFi,j——第i种能源的第j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温室气体每能源单位(kgGHG/Unit);
Gwpj——第j种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值,常用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值见附录C。
8 结果解释
8. 1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核算应遵循 GB/T 24067-2024 的要求对其生命周期进行解释,解释阶段应包括以下步骤:
a) 根据生命周期清单分析和生命周期影响评价的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识别显著环节;
b) 完整性、一致性和敏感性分析的评估;
c) 结论、局限性和建议的编制;
d) 分析重要输入、输出和分配程序的敏感性,以了解结果的敏感性和不确定性;
e) 评估替代使用情景对最终结果的影响评价;
f) 评估建议对结果的影响。
8. 2 根据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研究的目的和范围进行结果解释,解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说明产品碳足迹和各生命周期阶段的碳足迹;
b) 分析不确定性,包括取舍准则的应用或范围;
c) 详细记录选定的分配程序;
d) 说明产品碳足迹研究的局限性。
9 产品碳足迹报告
根据GB/T 24067-2024的要求,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概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生产者信息;
2) 产品信息;
3) 量化方法(采用标准)。
b) 量化目的;
c) 量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功能单位或声明单位;
2) 系统边界;
3) 取舍原则;
4) 时间范围;
d) 清单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数据来源说明;
2) 分配原则与程序;
3) 清单结果及计算;
4) 数据质量评价(可选项)。
e) 影响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影响类型和特征化因子选择;
2) 产品碳足迹结果计算。
f) 结果解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结果说明;
2) 假设和局限性说明(可选项);
3) 改进建议。
g) 其它需说明情况。
10 产品碳足迹声明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声明应符合下列规范:
a) 声明基本原则:
1) 声明应基于生命周期评价方法,确保数据准确性、可重复性与客观性;
2) 声明应符合所在国/地区法规;
3) 企业应同时进行数据的审查和验证。
b) 声明必备要素:
1) 产品所包括的所有温室气体种类及其排放量;
2) 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3) 报告的时间;
4) 解释产品的范围和适用条件;
5) 对减少环境影响的承诺或目标。
附 录 A
(资料性)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碳足迹量化数据收集表
A.1 原材料获取阶段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应按照图A.1-图A.2,在原材料获取阶段收集需要的初级数据集。
图A.1 原材料、辅料、零部件数据收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注:若关键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已根据相应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且经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核查核证后,其摇篮到大门的碳足迹结果可直接引用。
图A.2 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和能源运输数据收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A.2 建造阶段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应按照图A.3,在建造阶段收集需要的初级数据集。
图A.3 建造阶段数据收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注:若统计期内无法直接获得目标船对应工序的能源消耗量,可参照第7.2.2章节,选取能够实现的最高优先级物料分配的方式进行折算。
A.3 营运阶段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应按照图A.4,在营运阶段收集需要的初级数据集。
图A.4 营运阶段数据收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A.4 拆解阶段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应按照表A. 1-表A.3,在拆解阶段收集需要的初级数据集。
表A.1 拆解阶段原材料、辅料和能源获取数据收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表A.2 拆解阶段原材料、辅料和能源运输数据收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表A.3 拆解阶段数据收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注:若统计期内无法直接获得目标船对应的能源消耗量,可采用目标船在拆解过程中所消耗的工时占同时期企业的总工时的比值进行折算。
附 录 B
(资料性)
数据质量评价方法DQR
B.1 数据质量等级(DQR)评价主要从数据的时间代表性、地域代表性和技术代表性三个维度进行评价,各个维度的数据质量等级评价内容见表 B.1。三个维度的数据质量均按照五个等级进行评分,分数越小则质量水平越好。
B.2 各个数据集的数据质量等级(DQRi),见公式(B.1):
DQRi 式中:
DQRi——数据集i的数据质量结果;
TeR ——数据的技术代表性得分;
GeR ——数据的地域代表性得分;
TiR——数据的时间代表性得分。
表B.1 数据的 DQR 评级
按下式计算所有需要评价的次级数据总的数据质量等级DQRtotal,DQRtotal 宜小于等于3.0,总的数据质量等级评价内容见表B.2。
DQRtotal 式中:
DQRtotal——数据最终质量评估结果;
CFpi——对应数据项i的碳足迹。
表B.2 数据质量评级和水平对照表
附 录 C
(资料性)
温室气体的全球增温潜势
C.1 部分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值如表 C.1所示。
表C.1 部分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GWP)
注:此表引用自GB/T 24067-2024附录F。
附 录 D
(资料性)
运输过程碳足迹因子缺省值
D.1 运输过程碳足迹因子缺省值见表 D.1。
表D.1 运输过程碳足迹因子缺省值
附 录 E
(资料性)
产品碳足迹报告模版
E.1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报告格式模板如图 E.l。
图E.1 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产品碳足迹报告格式模板
附 录 F
(资料性)
各个生产工序的解释说明
F.1 钢材预处理及下料加工:该工序由钢材预处理、划线、下料切割及弯板加工组成。钢材预处理是将采购的钢板、型材等通过喷砂除锈、喷涂底漆以及烘干等操作对原材料进行初期处理; 划线一般采用设备或人工参照设计图纸在钢板和型材上画上要求的轮廓;下料切割是将原材料钢板或型材按照已画好的线条切割成需要的尺寸(长度)和形状;弯板加工是将一部分切好的板材按设计图纸要求做出曲面。 F.2 组立:船舶制造中将简单船体构件进行初级装配的生产阶段,通常情况下会根据构件的体型和阶段将组立分为小组立、中组立和大组立,大组立阶段会安装部分舾装件和管件。
F.3 舾装件加工:依据船舶设计要求,运用多种工艺方法对各类舾装件进行预制、处理,使其达到规定质量标准并具备安装条件的关键工序,涵盖船体舾装件(如栏杆、扶手、舱口盖等的切割、弯制、焊接和组装)、机械舾装件(如舵系加工与舵承安装、轴系加工与校中)以及电气舾装件(如电缆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F.4 管件加工:依据船舶设计要求,运用切割、弯制、焊接、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多道工艺手段,将各类管材加工成形状、尺寸、性能等符合船舶管系布局和功能需求的管件的过程。通常还包含单元的组装等。
F.5 分段总组:将若干组立部件组装成为一个完整的分段,并对单个分段进行预舾装,以舾装件和管件的安装为主,设备除外。
F.6 涂装:将分段拖至涂装房进行油漆处理。包含对分段内外进行除锈、喷漆、烘干等操作,并伴随VOCs 废气处理。
F.7 船台(坞)搭载:包含分段合拢和下水。将一个或几个分段进行拼接组装形成总段,再将总段进行拼接形成主船体结构,期间需同时完成主机、辅机等大型设备及舾装件、管件的安装,最终形成完整船舶,并对外板进行补漆后,实施下水,将船舶拖至码头泊位。
F.8 码头舾装:在码头作业,包含对舾装与内部各项系统进行完善、对系统进行调试以及进行系泊试验等步骤。以确保船上的设备和系统的可运行性和可靠性,以及是否达到预定的功能和负荷能力。
F.9 试航:系泊试验完成后,船舶要到海上按照实际航行的状态对船上所有设备和系统进行验证,测试船舶的性能参数,进行故障模拟等。对试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成后,将船舶交付给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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