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100.40
CCS Y43
团 体 标 准
T/CHCIA 003-2022
日化行业低碳产品评价方法及要求 清洁护理产品
Evaluation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of low-carbon products in daily chemical industry -Cleaning care products
2 0 2 2 - 1 2 - 2 5 实 施
中国日用化工协会发布
T/CHCIA 003-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日用化工协会归口。
本文件主编单位: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编单位: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绿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诺维 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英联酶制剂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广东优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 合股份有限公司、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日用品分公司、中轻日用化学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靖华、袁欢、沈俊、李金龙、石荣莹、沈兵兵、许方科、高楠、袁琳、 黄平、康燕、张梁、刘英、吴婷、李晓睿、李晓辉。
T/CHCIA 003-2022
日化行业低碳产品评价方法及要求 清洁护理产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日化行业清洁护理产品低碳产品评价技术要求,包括低碳产品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 判定准则和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日化行业清洁护理产品生产阶段的碳排放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 4754 GB/T 19001 GB/T 23331 GB/T 24001 GB/T 39020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绿色产品评价洗涤用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清洁护理产品 Cleaning care products
指用以清洁、去污、渗透、乳化、分散、护理、消毒除菌为目的而生产的制品,它由表面活性剂成分 和一些辅助成分(如螯合剂、抗污垢再沉积剂、增白剂、填充剂等)所组成。从产品形态可分液体、浆(膏) 状、粉(固)状,其中是以肥(香)皂、洗衣粉、液体洗涤剂为主。
3.2
低碳产品 Low carbon products
指与同类产品或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碳排放数据符合该类产品低碳评价指标要求的产品。 3.3
直接排放Direct emissions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之排放。本评价方法及要求的直接排放为工业过程直接排放和化石燃料燃 烧的能源活动直接排放。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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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排放Indirect emissions
指因企业活动所致排放,但该排放的发生源由其他企业拥有或控制。本评价方法及要求的间接排放指 电力、热力消耗产生的能源活动间接排放。
3.5
排放因子Emission factor
表征每单位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
3.6
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 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来源:GB/T 32150,3.1]
注:本标准的温室气体全部折合为二氧化碳计算。
4 低碳产品评价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评价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和GB/T 39020标准要求。
4.1.2 产品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 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1.3 产品生产企业应按照GB/T24001、GB/T19001和GB/T23331 要求分别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
4.1.4 产品生产企业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使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工艺技术、设备 以及相关物质。
4.1.5 产品生产企业按照本标准要求编制产品碳排放评价报告。
4.2 产品碳排放量评价
4.2.1 评价单元的划分
产品评价单元划分的基本要素依次为:肥(香)皂、洗衣粉、液体清洁护理用品、膏浆类清洁护理用 品。产品分类见附录A。
4.2.2 生命周期关键阶段确定
从清洁护理产品部分生命周期考虑碳排放量,本标准选取产品的生产阶段作为产品碳排放评价的生命 周期关键阶段。
4.2.3 碳排放量计算方法
产品生产阶段的碳排放量按附录B 计算。
4.2.4 数据统计期
产品生产阶段碳排放量数据统计应基于可计量的统计期统计, 一般情况下以财务年或自然年为统计期。
5 低碳产品判定准则
低碳产品生产阶段碳排放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 1 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评价值表
6 低碳产品评价报告
在完成低碳产品评价后,应编制低碳产品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生产企业/组织的描述;
b) 产品描述;
c) 功能单位;
d) 评价范围;
e) 报告覆盖的时间段;
f) 数据收集清单及情况说明;
g) 产品生产阶段碳排放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
h) 是否达到低碳产品评价要求;
i) 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建议。
附录A
(资料性) 产品的分类
A.1产品的分类
产品的分类情况见表A.1
表A.1 产品分类表
注:产品分类表中未涉及的其他产品参照执行。
附录B
(规范性)
清洁护理产品碳排放计算方法
B.1 计算范围
清洁护理产品碳排放的计算范围指产品生产阶段因消耗化石燃料(如各种煤、油、气等)而产生的直 接碳排放,电力(热力)消耗而产生的间接碳排放,不包括原材料、燃料的开采过程、包装物的制造过程、 副产品生产等过程的碳排放。
B.2 计算边界
产品生产阶段的碳排放计算包括从备料、加工、包装、成品入库全过程产生的碳排放。
B.2.1 肥(香)皂
B.2.3 液体清洁护理用品
B.2.4 膏浆类清洁护理用品
B.3 计算方法
B.3.1 统计期内,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 ( B.1) 计算:
e=E 生产阶段/Qe … … … (B. 1)
式中:
e——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吨产品 (tCO₂/t产品);
E 生产阶段 —— 统计期内生产阶段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₂);
Qe——统计期内产品产量,单位为吨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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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 产品生产阶段碳排放总量等于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碳排放,加上电力和热力消耗产生的间接 碳排放,减去回收且外供的二氧化碳量,计算方法见公式(B.2)。
E 生产阶段= E 燃料+E 电力+E 热力-E 回收 (B.2)
式中:
E生产阶段—— 统计期内生产阶段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 tCO₂);
E 燃料——统计期内生产阶段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 tCO₂); E电力——统计期内生产阶段电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₂);
E 热力——统计期内生产阶段热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 tCO₂);
E回收——统计期内产品边界回收且外供的二氧化碳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₂); B.3.3 化石燃料燃烧直接排放计算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公式 ( B.3) 计算:
)…………………………………(B.3)
式中:
E 燃料——统计期内生产阶段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 tCO₂);
ADi—— 统计期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 气体燃料单位为万立 方米(10⁴Nm³);
NCV₁—统计期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吨 ( GJ/t),
气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标准立方米 (GJ/10⁴Nm³); 推荐采用企业检测数据,缺省值见附 录C 表 C1;
CC — 笫i 种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推荐采用企业检测数据,缺省值见附录C 表C.1;
OF—— 第i 种燃料的碳氧化率(%);推荐采用企业检测数据,缺省值见附录C 表 C.1;
二氧化碳与碳的相对分子质量之比。
B.3.4 电力消耗间接排放计算
电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公式 (B.4) 计算:
E 电力=AD 电力×EF 电力 (B.4)
式中:
E电力——统计期内电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₂);
AD电力 统计期内电力消耗量,单位为兆瓦时 (MWh);
EF电力——电力供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 (tCO₂MWh); 选用最新全 国电网排放因子。
B.3.5 热力消耗间接排放计算
热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公式 (B.5) 计算:
E 热力=AD 热力×EF 热力 (B.5)
式中:
E 热力——统计期内热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₂);
AD热力——统计期内热力所含热量,单位为吉焦 (GJ)
EF 热力——热力供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 (tCO₂/GJ), 优先采用供热单位 提供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能提供则按0.11tCO₂/GJ 计算。
其中,热力所含热量主要包含热水和蒸汽两种形式,应采用公式 (B.6)、 (B.7) 和 (B.8) 进行转换 计算。
AD 热力=AD 热水+AD蒸汽……………………………………………………………………………… (B.6)
式中:AD 热水——热水所含的热量,单位为吉焦 (GJ);
AD—— 蒸汽所含的热量,单位为吉焦 (GJ);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热水可按公式 (B.7) 转换为热量单位:
AD 热水=Maw×(Tw-20)×4.1868×10-…………………………………………………(B.7)
式中:
Ma ——热水的质量,单位为吨 (t);
T——热水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4.1868——水在常温常压下的比热容,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 (kJ/(kg·℃))。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蒸汽可按公式 ( B.8) 转换为热量单位:
AD 蒸汽=Mast×(Ens+-83.74)×10 (B.8)
式中:
Ma——蒸汽的质量,单位为吨 ( t);
En. ——热蒸汽所对应的温度、压力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单位为千焦每千克( kJ/kg) 。 饱和蒸 汽和过热蒸汽的热焓可参考附录C 表 C.2 和表C.3;
83.74——标准大气压下20摄氏度水的焓值,单位为千焦每千克 (kJ/kg)。
B.3.6 二氧化碳回收利用计算
产品生产边界回收且外供的二氧化碳量按公式 (B.9) 计算:
R回收=Q×PUR co2×19.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9)
式中:
R回收——统计期内产品生产边界内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量,单位为吨 (tCO₂);
Q——统计期内产品生产边界内回收且外供的二氧化碳气体体积,单位为万标准立方米(10⁴Nm³); PURco₂—— 二氧化碳外供气体的纯度,以百分数表示(%);
19.77- 氧化碳气体的密度,单位为吨每万标准立方米 (t/10⁴N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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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数据质量要求
B.4.1 企业现场采集的数据的质量要求 现场采集的数据要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a) 代表性:现场数据应按照企业生产单元收集所确定范围内的生产统计数据;
b) 完整性:各工序中,燃料的所有输入均列出;电力和热力输入输出均须列出;
c) 准确性:现场数据应该来自于生产单元的实际生产统计记录;
d) 一致性:企业现场数据收集时应保持相同的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处理规则等。 B.4.2 数据分配原则
在边界设置或数据收集时,应尽量避免进行数据分配。若发现至少有一个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包含多个 产品,则总排放量需要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进行分配。分配的原则如下:
——优先使用物理关系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量、重量、生产工时等)进行分配;
——无法找到物理关系时,则依经济价值进行分配;
——若使用其他分配方法,须提供所使用参数的基础及计算说明。
B.4.3 排放因子数据的质量要求
企业自测的排放因子,应严格按相关测试标准执行。原则上,所有排放因子每年要进行一次测试,若 发生设备改造、工艺调整、能源种类和能源结构变化,应重新测试。
缺乏自测条件的可采用附录C中的缺省系数。
B.4.4 数据验证
低碳产品评价应进行数据验证,产品评价范围内碳排放量应基于可计量的原则确定:
a) 产品正常和稳定生产;
b) 产量不超过设计产能;
c) 时间不低于两个完整的生产周期。
注:生产周期指产品从原材料到成品完成所需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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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资料性)
相关参数缺省值
表C.1常见化石燃料特性参数缺省值
资料来源:《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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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2 饱和蒸汽-压力焓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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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3 过热蒸汽温度-压力焓值表
单位:kJ/kg
参考文献
[1]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2]《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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