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180 CCS Y 62
团 体 标 准
T/CHCIA 005-2022
自动感应洗手机
Automatic Hand Wash Dispenser
2 0 2 2 - 1 2 - 1 5 发 布
中 国 日 用 化 工 协 会
发 布
T/CHCIA 005-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小卫(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卫智科技有限公司、中轻日用化学检验 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尊峰、王冲、姚逸中、李晓婷。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自动感应洗手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自动感应洗手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包装、 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以自动感应装置控制,将定量洗手液以液体和泡沫形式从出液嘴投放的自动洗手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 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
GB/T 2423.3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 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 盐雾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T 4343.2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GB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 12904 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26125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GB/T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动感应洗手机 automatic hand wash dispenser
利用接近感应装置和电路控制马达驱动泵抽取洗手液,并驱动液体从出液嘴喷出的电子产品。
T/CHCIA 005-2022
3.2
标准18°白板 standard 18°white plate
一种对光的反光率为18°的标准白板。
4 要求
4.1 正常使用条件
若无其它规定,产品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使用:
a) 环境温度:5℃~45℃;
b) 相对湿度:≤90%(25℃);
c) 大气压:86 KPa~106 KPa。
4.2 外观和结构
4.2.1 产品表面应整洁、无污迹,表面和边缘不应有对皮肤造成伤害的毛刺、尖角、利边。
4.2.2 表面印刷的文字和图形符号应正确、清晰、牢固,不易擦除。
4.2.3 五金件应无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表面镀层应无刮花、起泡、龟裂、起皮、露底等不良缺陷。
4.2.4 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耗材的添加、更换应方便用户操作。
4.2.5 产品的开关操作应灵活、可靠,指示灯应能正确指示。
4.2.6 电池款(锂电池除外)产品的电池仓位置应标有 “+”和“-”或“正(极)”和“负(极)”。
4.3 功能要求
产品应具有如下功能:
a) 当外物靠近产品的感应区域时,产品应能从出液嘴处投放洗手液。
b) 开机后,如果没有外物靠近感应区域,产品自动进入待机状态。
c) 产品应有开机状态、正常使用、关机状态的指示功能。
4.4 主要性能
4.4.1 感应距离
产品的自动感应距离≤110mm, 即感应物(标准18°白板)在≤110mm之内有感应。
4.4.2 投放洗手液的质量和气液比
同一产品在同一挡位设置下,每10次投放洗手液的质量 (g) 和气液比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投放洗手液的质量和气液比要求
4.4.3 开关压力
机械式产品:开关的按动压力应为(3.0~9.0)N。
触摸式产品:压力≤3.0N。
4.4.4 工作电流
产品的负载电流:≤800 mA。
产品的空载电流:≤400 mA。
4.4.5 待机电流
产品的待机电流:≤200μA。
4.5 安全性
产品的安全性应符合GB 4706.1-2005的有关规定,第22.44条除外。
4.6 电磁兼容性
4.6.1 发射
符合GB 4343.1的规定。
4.6.2 ESD
符合GB/T 4343.2的规定。
4.7 环境适应性
4.7.1 恒温恒湿试验
符合GB/T 2423.3的规定。
产品经温度试验,符合4.4.2的规定。
4.7.2 高、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符合GB/T 2423.2的规定,低温试验符合GB/T 2423.1的规定。
产品经高、低温试验后,产品的外壳应无变形、无脱色,产品的功能和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4.3和 4.4的规定。
4.7.3 振动试验
带包装产品进行振动试验后,外箱应无破裂,产品应无损坏,产品的功能和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 4.3和4.4的规定。
4.7.4 自由跌落试验
带包装产品进行自由跌落试验后,产品应无破损,产品的功能和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4.3和4.4的规 定。
4.8 耐腐蚀性(盐雾试验)
中性盐雾试验符合GB/T 2423.17的规定。
产品经48h的中性盐雾试验,产品的外壳不应变形、脱色,金属件应无明显生锈,产品功能应符 合4.3的规定。
4.9 首次使用空抽次数
首次使用空抽次数应≤4次。
4.10 防护等级
符合GB/T 4208的规定。
产品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X4。
测试后产品功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11 寿命
4.11.1 开关寿命
在无负荷状态下,开关经3000次正常操作后,开关应无破损、卡死、松脱现象,其功能应正常。
4.11.2 整机寿命
产品投放次数应不低于30000次。
试验后产品的功能应符合4.3的规定。
4.12 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要求
产品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T 26572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若无其它规定,产品试验条件按以下规定:
——环境温度,20℃~30℃;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 kPa。
5.2 外观和结构
通过目视和手动操作进行评定。
5.3 功能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触发感应4次后,关机。按如下步骤逐一检查产品各功能状态: ——轻按产品开关,开机,检查指示灯状态,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描述;
——用感应物(标准18°白板)靠近产品的感应区,触发感应,产品即可投放洗手液,检查指示 灯状态,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描述;
——轻按产品开关,关机,检查指示灯状态,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描述。
5.4 主要性能
5.4.1 感应距离
把产品放入测试夹具内并调校好,产品与测试夹具放在平整的台面上。将标准18°白板(尺寸5 cm ×5cm) 放置在夹具上作为反射面,确保标准18°白板中间位置正对着产品的感应窗口。再将测试夹 具的反射面从产品底部位置缓缓上移,向感应窗口靠近,直到产品有感应,并投放洗手液。用直尺测 量感应窗口到标准18°白板的距离,即为产品的最大自动感应距离。
5.4.2 投放洗手液的质量和气液比
产品投放质量及气液比的测试方法如下:
a) 产品接通电源后装配洗手液瓶,放在工作平台上;
b) 产品开机后,使用物体靠近感应区,触发产品自动感应投放洗手液,连续4次;
c) 选用一个150mL的量杯,用天平(精度不小于0.01g) 称出量杯质量m₀; 量杯放在产品的出 液嘴的下方;
d) 使用物体靠近感应区,触发产品自动感应投放洗手液10次,用步骤c) 的量杯装取投放的洗 手液;
e) 读出步骤d) 量杯中洗手液(泡沫型)的体积 V, 即10次投放洗手液(泡沫型)的体积;
f) 用天平称取步骤d) 量杯的质量m, 按公式(1)计算10次投放洗手液的质量m;
m=m₁-m₀ … … …(1)
式中:
mo ——空量杯的质量,单位为克 (g);
m₁—— 装有10次投放洗手液的量杯的质量,单位为克 ( g)。
按公式(2)计算10次投放洗手液(泡沫型)的气液比A。
A=(V-m/d)/(mld)=(V -m)/m … …(2)
式中:
m — 10次投放洗手液的质量,单位为克 (g);
V——10次投放洗手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 (mL); d—— 液体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 (g/mL)。
5.4.3 开关压力
机械式产品:把产品放在测试夹具上,用测试夹具上的测力计正对着开关,慢慢推压,记录 按动开关时的最大压力,连续测试5次,结果应符合4.4.3的规定。
触摸式产品:测试方法与机械式产品相同,将测试夹具更换为可触摸感应的器具。
5.4.4 工作电流
工作电流的测试步骤如下:
a) 产品通电后,在电源的输出端串联接入一个万用表,将万用表设置在测试电流的mA档位;
b) 把装有洗手液的洗手液瓶装入机身中,按下开关开机,物体靠近产品的感应窗口后移开,在 产品自动感应投放洗手液的过程中,从万用表中读出最大电流值,即为产品的负载电流;
c) 再按开关关机,取出洗手液瓶,把洗手液倒出后再装上。按下开关开机,物体靠近产品的感 应窗口后移开,在感应泵工作过程中从万用表中读出最大电流值,即为产品的空载电流。
5.4.5 待机电流
待机电流的测试步骤如下:
a) 产品通电后,在电源的输出端串联接入一个万用表,将万用表设置在测试电流的uA档位;
b) 按下开关开机,待产品进入待机状态时,读出万用表的电流值,即为产品的待机电流。
5.5 安全性
按照GB 4706.1的规定测试。
5.6 电磁兼容性
5.6.1 发射
按照GB 4343.1的规定测试。
5.6.2 ESD
按照GB/T 4343.2的规定测试。
5.7 环境适应性
5.7.1 恒温恒湿试验
产品的温度试验按GB/T 2423.3的规定测试。
环境试验步骤如下:
a) 按5.4.1和5.4.2的步骤,测出产品的感应距离、投放质量、气液比(泡沫型),结果应符合
4.7.2的规定。
b) 把产品放在温度为(45±2)℃、相对湿度(90±5) RH%的恒温箱中,持续24h;
c) 取出产品,在恢复室温前测量感应距离、投放质量、气液比(泡沫型),结果应符合4.4.1和
4.7.2的规定;
d) 把产品放在温度为(5±2)℃、相对湿度(90±5) RH%的冰箱中,持续24h;
e) 取出产品,在恢复室温前测量感应距离、投放质量、气液比(泡沫型),结果应符合4.4.1和
4.7.2的规定。
5.7.2 高、低温试验
产品的高温试验按GB/T2423.2, 低温试验按GB/T2423.1 的规定测试。
a) 高、低温循环试验步骤:
1)取产品,确认没有安装电池,产品未抽取过洗手液;
2)将产品放入常温环境箱中,以1℃/min的速率升温到(55±2)℃,高温持续时间为9h;
3)以1℃/min的速率降温到(-20±2)℃,低温持续时间为6h; 再以1℃/min的速率升温到 常温,常温不做停留;
4)重复2)和3),进行5次高温、低温循环;
5)从环境箱中取出产品,恢复到室温,检查产品的外壳是否有变形和脱色,检测产品的功能 和主要性能,结果应符合4.7.2的规定。
b) 高、低温存储试验步骤:
1)取产品,确认没有安装电池、产品未抽取过洗手液;
2)将产品放入常温环境箱中,以1℃/min的速率升温到(55±2)℃,高温持续时间为96h;
3)从环境箱中取出产品,恢复到室温,检查产品的外壳是否有变形和脱色,检测产品的功能和 主要性能,结果应符合4.7.2的规定。
4)以1℃/min的速率降温到(-20±2)℃,低温持续时间为72 h; 再以1℃/min的速率升温到 常温,常温不做停留;
5)从环境箱中取出产品,恢复到室温,检查产品的外壳是否有变形和脱色,检测产品的功能和 主要性能,结果应符合4.7.2的规定。
5.7.3 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测试,结果应符合4.7.3的规定。
表2振动试验要求
5.7.4 自由跌落试验
自由跌落试验按照表3的要求进行测试,结果应符合4.7.4的规定。 表3自由跌落试验要求
5.8 耐腐蚀性(盐雾试验)
按GB/T2423.17的规定,进行48h的盐雾试验,试验后检查产品的外壳和金属件,检查产品的功能, 结果应符合4.8的规定。
5.9 首次空抽次数试验
产品接通电源后装配洗手液瓶,使用标准18°白板靠近感应区域触发产品感应工作,记录首次投 放洗手液的感应次数,结果应符合4.9的规定。
5.10 防护等级试验
按GB/T 4208的规定进行检测。拆开产品外壳,检查内部电路部分是否有水渗入,检查产品的功能, 结果应符合4.10的规定。
5.11 寿命
5.11.1 开关寿命
把产品安装在测试夹具上(需根据产品为触摸式或机械式选择夹具),调节测试夹具的压块行程 和速度(根据产品定义的开关机时间定义夹具速度),启动测试夹具开关,开机关机为一循环,测试 3000个循环后把产品从夹具上取下来,检查开关状态及其功能,结果应符合4.11.1的规定。
5.11.2 整机寿命
产品的寿命测试步骤如下:
a) 产品装上新电池,取出洗手液瓶装满洗手液,再装入产品机身中;
b) 把产品安装在测试夹具上,调节测试夹具,使产品在规定时间内(如每15s) 感应一次,出液 嘴自动投放洗手液;
c) 投放次数累计30000次后(测试中,当产品电源的电量不足或洗手液的用量不足时,应充电、 更换电池或洗手液),把产品从测试夹具上取下;
d) 检查产品的功能,结果应符合4.11.2的规定。
5.12有害物质限定测试
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按照GB/T 26125的规定进行检测。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应由生产企业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2.2 出厂检验采用GB/T2828.1一般检验水平Ⅱ、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出厂检验项目、接收质 量限 (AQL) 见表4.
表4出厂检验项目和接收质量限 (AQL) 接受标准
6.2.3 开关压力(4.4.3)、投放质量与体积、待机电流和工作电流的检验,从每批中抽取5个试样进 行,有1个或1个以上试样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3 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d) 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的首批产品;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中4.1以外的全部项目。
6.3.3 型式检验的试样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随机抽取。各个项目抽取5个试样进行检验,有1个或1 个以上试样不合格,则判定该项目不合格。
6.3.4 对不合格项目(安全性除外),允许加倍抽样复检,若复检合格则判该项目为合格;若复检仍 不合格时,则判该项目为不合格。全部检验项目合格则判型式检验合格。
7 标志和使用说明
7.1 标志
7.1.1 销售包装上应注明产品的名称和型号、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号。
7.1.2 产品的运输包装箱面上应有下列标志:
a) 产品名称和型号;
b) 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c) 生产日期;
d) 包装质量;
e) 包装件最大外部尺寸(长×宽×高);
f) 储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1.3 印有商品条形码的,应符合GB 12904的规定。
7.2使用说明
产品使用说明应符合GB/T 5296.2的规定。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8.1.1 产品应有牢固的包装,包装盒不应有破损,并符合防震、防潮、防霉的要求。
8.1.2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连同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等随机文件及附件一起包装。
8.2运输
包装完好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受雨、雪的淋袭及机械损伤,不应与易燃、易爆、带腐蚀性的 物品一起装运。
8.3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原包装箱内,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存放产品的仓库环境温度为0℃~45℃,相 对湿度不大于80%,仓库内不应有各种有害气体、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包装箱堆放时,
应垫离地面至少10 cm, 距离墙壁、热源、冷源、窗口或空气入口至少50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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