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CAEPI108—2025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 forsolid recovered fuelspreparation
from aged municipalsolid wastes
2025-12-17发布 2026-01-17实施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 、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投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碎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赵明 、王 殿 二 、齐 长 青 、董 婧 祎 、陈 廷 亮 、杨 竹 、王 秀 腾 、胡 丽 萍 、黄 朝 雄 、王 庆 、罗彬 、倪哲 、张德群 、李刚 、韩建松 、岳忠胜 、房建忠 、路锦阳 、马莉 、冯旭 、李邦强 、赵晟 、付嘉文 。
本文件主要审议人 :郭祥信 、姚芝茂 、李丽 、李晓东 、宋立杰 、陈德珍 、陈峰 。
本文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 , 由起草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 ,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 6号 2层 , 邮编 :100045) 。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的总体要求 、工艺设计 、污染控制 、检测 、安全与卫生 , 以及运行与管理 。
本文件适用于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595 带式输送机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62. 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排放口(源)
GB 15562. 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8452 破碎设备 安全要求
GB 18613—2020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5012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 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CJ/T 313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
CJ/T 460 垃圾滚筒筛
CJJ 274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除臭技术标准
HJ 8. 2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监测
HJ 761 固体废物 有机质的测定 灼烧减量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297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
HJ 1309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HJ 2015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JB/T 4040 重型板式给料机
JB/T 4255 中 、轻型板式给料机
JB/T 5507 永磁双辊强磁选机
JB/T 9022 振动筛设计规范
JB/T 9039 电磁双辊强磁选机
JB/T 10171 弛张筛
JB/T 10863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有色金属涡流分选机
T/CAEPI63 固体回收燃料 术语
T/CAEPI64—2023 固体回收燃料 分类与分级
T/CAEPI87 水泥窑用固体回收燃料
T/CAEPI88 气化炉用固体回收燃料
3 术语和定义
T/CAEPI6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陈腐生活垃圾 aged municipalsolid wastes
经过一段时间的堆存 ,有机物具有一定程度降解的生活垃圾 。
4 总体要求
4. 1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项目建设应满足城乡建设发展 、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等的要求 ,且应与城乡功能结构相协调 ,并结合原料市场来源 、市场需求确定 。
4.2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项目的生产规模应结合存量垃圾成分 、治理周期 、陈腐垃圾存量 、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 。
4.3 陈腐生活垃圾经处理后可单独制备固体回收燃料 ,亦可与其他非化石燃料复配混合制备固体回收燃料 。
4.4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项 目 的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应遵循绿色低碳 、成熟可靠 、运行稳定 、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 。
4.5 固体回收燃料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废水等各种污染物的排放 ,应满足国家 、行业及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其属性进行管理 。 噪声的治理应遵循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
4.6 固体回收燃料制备过程应依法设置监测平台或配置监测设施 ,开展废水 、废气 、噪声等关键指标的环境监测 ,确保数据真实 、连续 、可追溯 ,定期上报监管部门并公开 ,并制定应急监测保障方案 。
4.7 固体回收燃料制备的预处理设施宜就近设置 。
4.8 分选后不适合做燃料的物质如腐殖土和惰性物质宜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 ,无法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
4.9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系统设备所用电机能效不应低于 GB 18613规定的 2 级 。
5 工艺设计
5. 1 一般规定
5. 1. 1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工艺应综合考虑陈腐生活垃圾成分 、产品用途 、技术可行性等因素进行选择 。
5. 1.2 应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栓 、灭火器和消防通道 。
5. 1.3 厂房的平面布置和空间布局应满足工艺设备的安装与维修的要求 ,各项设施应按陈腐生活垃圾处理流程 、功能分区合理布置 ,并应做到整体效果协调 。
5. 1.4 应根据选择的技术和工艺 ,配置先进 、适用 、可靠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
5. 1.5 关键设备或系统应设置备用 ,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
5.2 工艺流程
5.2. 1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工艺系统宜包括垃圾接收与贮存 、给料及输送 、初筛 、破碎 、分选 、燃料加工等单元 。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的典型工艺流程如图 1所示 。
5.2.2 根据实际情况 ,必要时可在给料及输送 、分选单元中增加人工分选工序 ,可在破碎单元前增加磁力分选工序 。
5.2.3 破碎工序可根据设计来料情况在工艺流程设计时确定其具体位置 。
图 1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典型工艺流程图
5.3 垃圾接收与贮存
5.3. 1 垃圾接收
5.3. 1. 1 垃圾接收系统应设置进场来料计量设施 。计量设施应具有计量 、记录 、打印 、数据处理 、传输与储存功能 。
5.3. 1.2 垃圾接收场地应满足密闭卸料 、臭气收集 、防渗防腐的要求 ,应有地面冲洗和污水导排设施 ,场地应合理布置料斗或料坑(含渗滤液导排设施)与带式输送机(需密闭防尘 、控制坡度) ,便于进场车辆卸料 , 以及与给料及输送单元的衔接 。
5.3.2 垃圾贮存
5.3.2. 1 陈腐生活垃圾贮存场地应具有防渗 、耐腐蚀 、耐压(地面承载力/荷载)和不与原料发生反应等特性 。
5.3.2.2 陈腐生活垃圾贮存场所宜设置大尺寸垃圾初步人工分拣或机械分拣场地和设施 ,对分拣出的金属 、玻璃等可回收物料及惰性物料宜设置单独存储区域 。
5.4 给料及输送
5.4. 1 给料
5.4. 1. 1 固体回收燃料制备系统设计给料含水率不宜高于 40% 。 当陈腐垃圾含水率高于 40%时 ,可设置陈腐垃圾晾晒场地或水分去除设施 。
5.4. 1.2 给料设备宜选用板式给料机 ,并根据物料粒度 、堆积密度 、输送最大倾角等选用轻型 、中型 、重型板式给料机 。
5.4. 1.3 板式给料机选型和安装符合以下要求 :
a) 应维护保养简单 ,维修装拆方便 ;
b) 给料机的易损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
c) 给料机应具备防漏料 、撒料功能 ;
d) 给料机的拉紧装置应便于调整和紧固 ;
e) 在倾角大于 15°输送时 ,给料机应设置防止输送链逆转的逆止器 ;
f) 给料机应具有输送槽清扫装置 ;
g) 给料机转动机件外露部分的防护罩应便于拆卸 ,作业和易于接近的运动部位可分别安装工作平台和防护装置 ,倾斜安装时 ,应有人行走道 。
5.4. 1.4 轻型 、中型板式给料机的选用应符合 JB/T 4255的相关规定 。
5.4. 1.5 重型板式给料机的选用应符合 JB/T 4040的相关规定 。
5.4. 1.6 给料工序宜配置匀料机 ,并应采用防止堵料 、缠绕或/和成堆下料的措施 。
5.4.2 输送
5.4.2. 1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固体回收燃料各工序间的输送设备宜选用带式输送机 。
5.4.2.2 采用带式输送机输送陈腐生活垃圾时 ,符合下列规定 。
a) 应设置排水沟槽 , 防止污水横流 。
b) 上方应设密封罩 ,并对密封罩实施机械排风 。
c) 设有人工分拣工位的带式输送机的移动速度宜为 0. 1 m/s~0. 3 m/s。
d) 带式输送机的带速 ,应根据工艺要求 、环境条件 、物料特性 、物料粒度及组成 ,并考虑带式输送机长度 、带宽等因素确定 。普通带式输送机的带速应符合 GB/T 10595 的有关规定 。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的带速应满足转弯段不撒料的工作条件 。
e) 输送带下侧应配有接料槽 , 防止物料的抛撒滴漏 ,且便于清洁 ,设备四周应留有维修需要的空间或通道 ,所有转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
5.5 初筛
5.5. 1 陈腐生 活 垃 圾 组 分 中 含 大 尺 寸 物 料 较 多 时 , 宜 在 粗 破 碎 前 设 置 初 筛 设 备 对 大 尺 寸 物 料 进 行筛除 。
5.5.2 初筛设备应具有防粘 、防缠绕 、耐腐蚀 、耐负荷冲击等功能 ,应便于清洁 ,易损部件应易于拆卸和更换 ,设备运行参数应可调节 ,设备四周应留有维修需要的空间或通道 。
5.5.3 初筛设备宜选用棒条振动筛 ,筛孔粒径宜为 300 mm~ 350 mm。
5.6 破碎
5.6. 1 根据燃料加工单元要求 ,可配置一级或者多级破碎设备 。
5.6.2 破碎设备应符合 GB 18452的有关规定 ,并宜具备以下功能 :
a) 剪碎 、撕扯 、防缠绕功能 ;
b) 防卡料功能 ;
c) 便于清洗 。
5.6.3 可在破碎设备前设置磁力分选设备 ,磁力分选设备选择应符合 5. 7. 5 的规定 。
5.7 分选
5.7. 1 分选单元工艺设计
符合下列要求 :
a) 分选单元应以机械分选为主 ,人工分选为辅 ;
b) 分选单元应配置筛分工序 ;
c) 筛分设备进料前及风力分选后可配置人工分选工序 ;
d) 燃料加工单元对铁含量去除有要求时 ,分选单元可配置磁力分选工序 ;
e) 燃料加工单元对有色金属去除有要求时 ,分选单元可配置涡电流分选工序 ;
f) 燃料加工单元对热值要求较高或陈腐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对塑料类物料有回收需求时 ,分选单元可配置风力分选 、光电分选工序 。
5.7.2 筛分
5.7.2. 1 筛分设备选型应综合考虑进料的组分 、处理量 、产品 目标和经济性等因素 ,可选用滚筒筛 、碟盘筛 、弹跳筛 、弛张筛 、振动筛等 。可根据陈腐生活垃圾来料粒径采用多级筛分设备 。
5.7.2.2 筛分设备孔径应根据陈腐垃圾特性确定 , 当未设置给料含水率控制设施/措施或项目无含水率控制条件时 ,设计一级筛分设备筛孔孔径宜为 50 mm~ 80 mm ,必要时可设置二级筛分 ,二级筛分孔径宜为 20 mm~30 mm。 当设置给料含水率控制设施或措施时 ,设计一级筛分设备筛孔孔径宜为 20 mm~ 50 mm ,可不设置二级筛分设备或预留二级筛分设备空间 ,根据运行后一级筛分效果确定是否设置二级筛分及筛孔孔径 。
5.7.2.3 采用滚筒筛进行分选时 ,滚筒筛选择符合下列要求 :
a) 滚筒筛性能应符合 CJ/T 460的相关规定 ;
b) 滚筒筛的处理能力和台数应根据陈腐垃圾处理项目规模合理确定 ;
c) 滚筒筛的筛孔孔径可根据 5. 7. 2. 2 确定 ;
d) 应有自清洁功能 。
5.7.2.4 采用弹跳筛进行分选时 ,弹跳筛符合下列要求 :
a) 弹跳筛整体结构设计应做到紧凑合理 , 占地面积及占用空间小 ,拆装 、移动灵活方便 ,设备易损件少 ,运行维护费用低 ,操作管理简单 ;
b) 弹跳筛筛体的倾斜角度 、旋转数 、风力大小 、钢板筛数量 、筛网网口等应可结合不同工况进行调整 ,能够精准 、快速分选出轻质物 、细粒物 、重质物 ;
c) 弹跳筛宜配备智能控制系统 ,可以根据垃圾成分和筛分要求 , 自动调节弹跳频率和幅度 ,确保筛分效果达到最佳 。
5.7.2.5 采用碟盘筛进行分选时 ,碟盘筛符合下列要求 :
a) 设备应具备防缠绕功能 ;
b) 设备应实行自动化控制 ,具备调速功能 ;
c) 设备的筛轴应便于更换 ;
d) 设备应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
5.7.2.6 采用弛张筛进行分选时 ,弛张筛应符合 JB/T 10171的相关规定 。
5.7.2.7 采用振动筛进行分选时 ,振动筛应符合 JB/T 9022的相关规定 。
5.7.3 人工分选
5.7.3. 1 初筛后以及破碎后产生的金属 、玻璃等可回收物料及惰性物料 ,可采用人工分选方式去除 。
5.7.3.2 人工分选平台符合下列规定 :
a) 应对架高设计的人工分选平台进行结构稳定性和荷载计算 ;
b) 分选操作人员活动平台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
c) 分选平台和分拣工位数量应根据陈腐垃圾处理量和目标物预测含量确定 ;
d) 封闭的人工分选平台 ,宜设置送排风系统 ;
e) 平台配备的垃圾输送设备的选择方案应根据陈腐垃圾处理能力 、人工分拣所需物料厚度和输送速度等因素确定 ;
f) 平台应设置操作人员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紧急停机操作装置 。
5.7.3.3 人工分选单元采用皮带输送机时 ,皮带输送机符合下列规定 :
a) 皮带机机架宽度不宜大于 1. 5 m ;
b) 传送皮带两侧和其他传动部位应设安全防护装置 。
5.7.4 风力分选
5.7.4. 1 风力分选设备可根据分选垃圾组成及分选目的确定 ,进料尺寸宜小于 350 mm。
5.7.4.2 根据实际工程需要 ,分选单元可配置一级或两级风力分选装置 。
5.7.4.3 风力分选设备材质应具有防腐和抗冲击的性能 ,设计分选效率应大于 90% 。
5.7.4.4 风力分选设备的风量 、风速和风压应可调节 。
5.7.4.5 风力分选设备主要传动和转动部件均应可变频调速以适应物料属性 。
5.7.4.6 风力分选设备应有可视窗设计 ,可实时观察分选情况 。并安装风速 、风压 、流量以及粉尘浓度监测和报警系统 , 随时查看设备的运行状况 。
5.7.4.7 风力分选设备应配置集尘装置 。
5.7.5 磁力分选
5.7.5. 1 磁力分选设备应结构紧凑 ,安装简易 ,使用维护方便 。
5.7.5.2 磁力分选设备宜与带式输送机配套使用 ,应设置在皮带中部或头部 ,磁场强度宜 ≥900Gs。
5.7.5.3 磁力分选设备对铁质物料的磁力分选效率应大于 90% 。
5.7.5.4 输送带上物料应选择适宜的厚度及分散状况 。
5.7.5.5 磁力分选设备落料端一侧应设置接料斗 , 防止物料飞溅 、散落 ,下部用接料箱集中收集 。
5.7.5.6 电磁分选机应符合 JB/T 9039的有关规定 。
5.7.5.7 永磁分选机应符合 JB/T 5507的有关规定 。
5.7.6 涡电流分选
5.7.6. 1 涡流磁芯宜采用高磁场强度钕铁硼磁芯 ,磁芯外圈采用不锈钢筒体 ,表面磁场强度应 ≥3000Gs。
5.7.6.2 非磁性金属的涡电流分选效率应大于 90% 。
5.7.6.3 涡电流分选机应与振动给料机配套使用 ,使物料均匀地通过分选机 ,物料之间不应互相干扰和相互叠加 。
5.7.6.4 涡电流分选机应符合 JB/T 10863的有关规定 。
5. 8 细破碎
5. 8. 1 应根据成型工艺或燃料产品用户要求确定是否配置细破碎设备 。
5. 8.2 细破碎设备可采用单轴剪切式破碎机 。
5. 8.3 制备成型固体回收燃料时 ,细破碎后粒度应根据成型设备要求确定 。
5. 8.4 制备未成型固体回收燃料时 ,可按颗粒度要求选择细破碎设备 。
5.9 燃料加工
5.9. 1 应根据陈腐生活垃圾分选后轻质物料特征选择湿压成型或热压成型工艺 。
5.9.2 制备成型固体回收 燃 料 时 , 应 配 置 除 砂 、细 破 碎 、干 燥 、成 型 等 工 序 ; 制 备 未 成 型 固 体 回 收 燃 料时 ,可按燃料产品颗粒度及含水率要求配置细破碎 、干燥 、压缩打包工序 。
5.9.3 成型时如需添加辅料 ,则应选用无毒 、无害的材料 。
5.9.4 成型压力应由物料含水率 、添加物种类及添加比例等因素综合确定 。
5.9.5 成型后的产品宜进行包装 ,采取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可按存储 、运输需求进行选择 。
5.9.6 成型设备宜 “一用一备 ”,并符合下列规定 :
a) 成型设备的设计产品成型率宜 ≥90% ,宜由输送混料装置 、压制成型装置 、除尘器和冷却装置等构成 ;
b) 成型设备宜具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能够实现自动进料 、自动压缩成型 、自动出料等功能 ,并有缓冲和调速功能 ;
c) 成型设备与物料直接接触的关键部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和耐磨损材料 , 承受较大的压力和冲击力的关键部件应采用高强度材料 ;
d) 成型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 ,不得有粉尘和碎料从外壳泄漏 ;
e) 成型设备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
f) 成型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 、超电压保护 、断电保护 、短路保护 、紧急停机等功能 ,设备内部产尘量大的工艺设备应具备防爆功能 ;
g) 成型设备应便于日常维护和清洁 。
5. 10 包装
5. 10. 1 未成型固体回收燃料成品储存时间较长时 ,宜采用压缩打包的包装方式 。
5. 10.2 未成型固体回收燃料短时间储存后运出或即产即运的 ,可在非包装情况下采用压缩车运出 。
5. 10.3 颗粒状成型燃料可进行包装 ,棒 (块)状成型燃料可以散装也可以包装 。采用覆膜编制袋 、塑料密封袋 、覆膜纸箱等包装物进行密封包装时 ,包装前宜将成型燃料含水率降至 30%以下 。
6 污染控制
6. 1 水污染控制
6. 1. 1 陈腐垃圾制备固体燃料全过程产生的渗滤液和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可通过设置地面排水沟进行混合收集 。厂区可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沟和池 ,初期雨水池可与渗滤液储存调节池合并设置 。
6. 1.2 厂区内产生的渗滤液 、冲洗 水 、初 期 雨 水 等 污 水 经 收 集 处 理 后 , 出 水 直 接 向 环 境 排 放 时 应 符 合GB 8978的相关规定 ,排入城市下水道或收集管网时 ,应符合 GB/T 31962的相关规定 。
6. 1.3 污水的收集和处理符合以下规定 :
a) 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应设置储存(调节)池 ,或就近使用填埋场储存(调节)池 。
b) 垃圾渗滤液和冲洗水收集和输送设施应采取防渗 、防腐措施 。
c) 污水储存(调节)池的容积不应小于 5 d 的污水处理量 。
d) 污水的处理应符合 GB 55012和 HJ 2015的有关规定 。
6. 1.4 废水排放口的设置应符合 HJ 1309、GB 15562. 1及 HJ 1297的相关规定 。
6. 1.5 排放水污染物应达到国家 、地方及相关行业的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 。
6.2 大气污染控制
6.2. 1 臭气控制
6.2. 1. 1 作业区臭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允许浓度 ,应符合 GBZ 1 和 GBZ 2. 1 的相关规定 。
6.2. 1.2 厂区内臭气污染物集中收集 、处理后的有组织排放源及厂界臭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应符合GB 14554的相关规定 。
6.2. 1.3 渗滤液储存池和调节池宜采取封闭措施 。
6.2. 1.4 垃圾接收与贮存单元 、给料及输送单元 、初筛单元 、破碎单元 、分选单元 、细破碎单元等车间内部宜保持负压 , 防止臭气外泄 。
6.2. 1.5 陈腐生活垃圾接收与贮存单元 、给料及输送单元 、分选单元 、渗滤液储存(调节)池 、固体回收燃料贮存车间应配置局部排风设施用于臭气收集和控制 。
6.2. 1.6 用于臭气收集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 CJJ 274的有关规定 。
6.2. 1.7 卸料区的排风口宜设置风量调节装置 ,调节装置可根据卸料作业时的臭气和粉尘散发强度调节吸风口风量 。
6.2. 1. 8 当所处理臭气中的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爆炸浓度范围时 ,不应采用易于引起臭气爆炸或爆燃的除臭工艺 。
6.2.2 粉尘污染控制
6.2.2. 1 陈腐生活垃圾给料 、破碎 、分选 、成型等易产生粉尘的生产环节 ,应采取局部除尘措施 ,并最大程度减少操作人员在工作场所的暴露 。
6.2.2.2 筛分设备 、磁力分选设备应尽量密闭化 ,并加盖防尘罩 , 防止扬尘 。
6.2.2.3 轻质物料传输的皮带机应为密闭状态 , 防止扬尘 、飘洒所形成的二次污染 。
6.3 噪声污染控制
6.3. 1 陈腐垃圾固体回收燃料制备工程噪声控制应符合 GBZ 1 的相关规定 。
6.3.2 陈腐垃圾固体回收燃料制备工程设计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12348的规定 。
6.3.3 固体回收燃料制备过程中的噪声控制采用下列措施 :
a) 设备选型时 ,应采用低噪声设备 ,声源声压级较高的设备应考虑随机配套的噪声治理设施 ;
b) 设备应安装在车间内 ,并综合考虑设备声压级高低 、使用性质 、安装工艺等方面因素 ,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消声 、减震隔震措施 ;
c) 加强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养 ,保证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
d) 加强厂区绿化建设 ,提高绿地率 ,种植能吸声降噪的树种 , 以降低噪声污染 。
7 检测
7. 1 陈腐生活垃圾检测
7. 1. 1 陈腐生活垃圾接收后应按进行特性分析(物理性质 、工业分析 、元素分析和有害物质含量) ,具体分析内容如下 :
a) 物理性质 :有机物[厨余 、纸类 、竹木 、橡 (胶)塑 (料) 、纺织物] 、无机物(玻璃 、金属 、砖瓦渣土) 、含水率 ;对热值有要求时需要按批次进行检测 ;
b) 工业分析 :低位热值(HLV) 、固定碳(FC) 、挥发分(V) 、灰分(A) 、全水分(Mt) ;
c) 元素分析 :碳 (C) 、氢 (H) 、氮 (N) 、氧 (O) 、硫 (S) ;
d) 有害物质 :氯 (Cl) 、汞 (Hg) 、全硫(St) 。
7. 1.2 陈腐生活垃圾来料成分有较大变化时 ,应对原料进行检测 。 陈腐生活垃圾应按照 CJ/T 313 的规定采样 ,有机质含量按照 HJ 761的规定检测 。
7. 1.3 陈腐生活垃圾特性分析可自行检测 ,亦可委外检测 。
7.2 产品检测
7.2. 1 陈腐生活垃圾制备的固体回收燃料出厂前应进行检验 。
7.2.2 出厂检验的项目及要求应符合 T/CAEPI64—2023的有关规定 ,可按产品使用方的具体需求增加检测项 目 。
7.2.3 用作水泥窑替代燃料时 ,产品各项性能应符合 T/CAEPI87的相关规定 。
7.2.4 用作气化炉原料时 ,产品各项性能应符合 T/CAEPI88的相关规定 。
7.3 污染监测
7.3. 1 应 开 展 大 气 污 染 、水 污 染 和 厂 界 噪 声 污 染 自 行 监 测 , 监 测 点 位 、频 次 、污 染 物 因 子 等 应 符 合HJ 819 的相关规定 ,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7.3.2 环境监测记录档案的管理应符合 HJ 8. 2 的有关规定 。
7.4 可燃物、臭气监测
7.4. 1 具有可燃气体产生或泄漏可能性的封闭建(构)筑物内 ,应设置可燃气体在线检测报警装置 ,并与强制排风设备联动 。
7.4.2 应按 HJ 905的有关规定开展恶臭污染环境监测 。有条件的可设置臭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 ,对主要臭气污染物进行实时在线监测 。
8 安全与卫生
8. 1 陈腐垃圾固体回收燃料制备工程应充分考虑防火防爆要求 ,工程安全设施设置应符合 GB/T 12801的有关规定 。
8.2 陈腐垃圾固体回收燃料制备工程安全生产应符合 GB/T 33000的有关规定 。
8.3 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重点应制定甲烷气体引起火灾和爆炸等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并报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应包含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 、应急准备 、职责 、工作流程 、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等内容 。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针对防火 、防爆等应急事件的相关措施 。
8.4 陈腐垃圾固体回收燃料制备工程消防系统满足下列规定 :
a) 消防系统的设计应满足 GB 50016及 GB 50222的相关规定 ;
b) 消防水系统的设置应覆盖所有室外 、室内建构筑物和相关设备 ;
c) 应按 GB 50140的有关规定 ,根据消防对象的具体情况设置火灾 自动报警装置和专用灭火装置 ,并定期开展检查维保 ,过期失效和损坏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 ;
d) 原料库应配置自动喷淋装置 ;
e) 固体回收燃料产品于室内存储时应配置自动喷淋装置 ,于室外存储时应配置消防水炮 ;
f) 破碎 、分选等粉尘爆炸风险区域应配置自动灭火系统 。
8.5 陈腐垃圾固体回收燃料制备工程电气安全满足下列规定 :
a) 所有电气设备和管道的安装 、防护 ,均应满足电气设备有关安全规定 ,应保证可靠接地以及合理的安全操作距离 ;
b) 所有用电设备机体应搞好接地 ,加装漏电开关 , 防止触电 ;
c)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机 、变压器 、开关 、灯具等设备应选用防爆型 ,对变压器应配置过电 、电流间断保护 ;
d) 所有设备均应设防静电接地措施 ;
e) 皮带传动 、链传动 、联轴器等传动部件必须有防护罩 ,不得裸露运转 ,机罩安装应牢固 、可靠 ;
f) 属于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场所 ,应安装防雷装置和物品 ,并做好防雷接地 。
8.6 陈腐垃圾固体回收燃料制备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满足下列规定 :
a) 项目的防尘 、防毒 、防臭及防化学伤害措施应符合 GBZ 1 和 GBZ 2. 1 的规定 ;
b) 项目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 ;
c) 防泄漏 、防噪声与振动 、防电磁辐射 、防暑与防寒等要求应符合 GBZ 1 的相关规定 ;
d) 应尽可能采用噪声低的设备 ,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 ,应采取减震消声措施 ,并尽量将噪声源和操作人员隔开 ;
e) 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或对隐患进行安全处理后方可作业 ,应为接触粉尘岗位人员配备 P3级防尘面具 。
9 运行与管理
9. 1 制度建设
陈腐垃圾固体回收燃料制备工程应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运行台账管理制度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自行监测管理制度 、节能与减碳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等内容 ,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并严格遵守 。各岗位操作人员需 100%持证上岗 ,并定期接受职业技能 、消防 、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培训 。
9.2 人员培训
陈腐垃圾固体 回 收 燃 料 制 备 工 程 应 根 据 各 岗 位 要 求 配 备 适 合 的 操 作 人 员 , 各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需100%持证上岗 ,应定期对操 作 人 员 进 行 职 业 技 能 、消 防 、安 全 生 产 及 职 业 卫 生 培 训 , 并 定 期 组 织 应 急演练 。
9.3 巡检及记录
陈腐垃圾固体回收燃料制备工程应建立日常巡检制度 ,对各项设施 、设备定期开展巡视和检查(频次 ≥1次/d) ,记录设施 、设备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 ,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且应定期对设施 、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频次 ≥1次/年) ,相关台账应按规定时限保存 。
9.4 自行监测
陈腐垃圾固体回收燃料制备工程应按照有关法律和 HJ 819等规定 ,建立企业监测制度 ,制定监测方案 ,定期对厂区内设施 、设备和场所运行状况进行环境监测 ,编制监测报告 ,并对环境监测数据按规定时限进行保存 。
9.5 标志设置
应设置道路行车指示 、安全标志 、防火防爆及环境卫生设施标志 ,其中各检测点以及易燃易爆物 、化学品 、药品等储放点的安全标志应醒目设置 。
9.6 垃圾接收与贮存单元的运行与管理
具体要求包括 :
a) 应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鉴定和校准 ;
b) 原料分选过程中产生的金属 、玻璃等可回收物料及惰性物料应分区存放 ;
c) 应 在 贮 存 场 地 显 著 位 置 张 贴 符 合 GB 15562. 2 规 定 的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 并 注 明 相 应 固 废类别 ;
d) 可在计量设施 、存储场所出入口等关键节点设置视频监控 ;
e) 宜喷洒生物除臭剂(如 EM菌剂) ,控制 H2S浓度 ≤10× 10- 6 。
9.7 给料及输送单元的运行与管理
具体要求包括 :
a) 设备启动前应确认输送带周边无人员滞留 ,紧急急停装置功能正常 ;
b) 给料机(如板式给料机 、振动给料机)应根据后续破碎单元处理能力调节进料速度 ,避免过量堆积或断料 ;
c) 皮 带 输 送 机 运 行 速 度 应 与 给 料 量 匹 配 , 确 保 物 料 平 铺 、无 偏 载(物 料 堆 积 宽 度 ≤皮 带 宽 度85%) ,并应实时监测皮带跑偏 、打滑 、异常振动等异常情况 ;
d) 每日检查传动关键部件润滑状态 ;每周清理积料及皮带残留物 ;
e) 突发堵塞时立即停机 ,采用机械疏通(禁止人工直接掏挖) ,排除故障后方可重启 ;
f) 应实时记录给料量(t/h) 、设备运行电流 、故障停机时间及原因 ,数据保存应不少于 3 年 。
9. 8 初筛单元的运行与管理
具体要求包括 :
a) 设备启动前应确认棒条间隙无杂物堵塞 ,弹性衬垫无老化开裂 ,振动电机螺栓紧固无松动 ,且润滑油脂加注量符合设备手册要求 ;
b) 每运行 2 h应启动自动清堵程序 ;
c) 每班结束应冲洗初筛设备间隙 ,每周检查电机温升及弹性支撑件变形量 ;
d) 突发设备卡滞时应切断电源后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徒手)清除异物 。
9.9 破碎单元和细破碎单元的运行与管理
具体要求包括 :
a) 破碎过程中应防止粉尘 、臭气 、噪声等二次污染 ;
b) 每班应检查刀具磨损 ,刃口缺损 >5 mm 或破碎量每达到 1 500 t应及时更换粗破碎刀头 ;
c) 每周应清理轴承座积尘 ,并监测润滑脂加注量 ;
d) 应实时监测刀轴扭矩和轴承温度 , 当扭矩上升 10%时应根据破碎设备控制系统提示进行刃磨或换刀 ;
e) 如遇堵料卡停 ,应立即切断电源 ,液压开启检修门 ,使用专用撬棍机械疏通(严禁人工掏挖)清理后手动盘车 ≥3圈再重启 ;
f) 如遇异常振动 ,应停机检查地脚螺栓松动或刀具断裂 ,如刀具断裂 ,则应及时更换损伤件并进行动平衡校验 。
9. 10 分选单元的运行与管理
具体要求包括 :
a) 各筛分设备顶部应设甲烷传感器 ,超标时应联动氮气惰化系统 ;
b) 滚筒筛和碟盘筛使用时应每 2 h巡检筛网或碟片间缠绕或附着情况 ,缠绕物(绳索 、藤蔓等)累积量 ≥筛面 10%时应立即停机清理 ,每 日结束运行后应使用高压水枪冲洗筛网 , 每周应定期检查筛网 、碟片或筛片磨损及变形等异常情况(变形量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更换) ;
c) 筛分设备使用时应实时监测设备电流波动 、轴承温度 、筛分效率(t/h) 、目标物料产出率并保存日报表记录 ,保存时长应不少于 3 年 ;
d) 弛张筛的聚氨酯筛网每使用 6 个月或裂纹长度 >50 mm 时 ,碟盘筛的碟片组每使用 2 000 h或磨损厚度 >原厚度 30%时 ,弹跳筛的橡胶弹簧每年或永久变形 >5%时 ,应及时更换 ;
e) 筛网大面积堵塞时 ,应立即停机 、关闭进料并启动机械清堵装置 ,如有必要可以人工辅助清理(应保证 2人协同) 。
9. 11 燃料加工单元的运行与管理
具体要求包括 :
a) 成型设备运转过程中主轴承温度不应超过 60 ℃ ,减速器油温不应超过 75 ℃ ;
b) 燃料加工过程中应每小时记录成型固体回收燃料产量(t/h) 、电耗(kWh/t) 、模具温度和压力波动值 ;
c) 每日应检查成型模具磨损情况 ,模具表面出现气孔 、砂眼 、划痕等缺陷时需修复或更换 。 每季度应检测油液清洁度 ,黏度变化 >10%或含水量 >0. 1%时应及时换油 ;
d) 成型设备堵模停机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采用液压装置开启模盖 ,使用专用钻头疏通模孔(严禁金属工具硬凿) ,清理后空转 5 min再投料 。
9. 12 固体回收燃料包装单元的运行与管理
具体要求包括 :
a) 成型后固体回收燃料需冷却至 ≤40 ℃ (冷却时间 ≥30min) , 防止热料导致包装袋结露 ;
b) 包装前固体回收燃料应过筛去除<3 mm 细粉 ,细粉可返回燃料加工单元进行再利用 ,返料比应 ≤5% ;
c) 如遇包装袋破裂 ,应立即关闭输送线 ,启动粉尘收集系统(风量 ≥3 000 m3/h) ,穿戴防静电服清理漏料 。
9. 13 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具体要求包括 :
a) 污染物治理设施应作为生产设施的组成部分 , 同时运行和维护 ;
b) 需暂停运行污染物治理设施时 ,应提前 15 日 向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报备停运申请 ,说明停运原因 、时间及预计恢复时间 ,并提交停运期间各类污染物处置方案 ;
c) 应制定详细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检修计划 , 明确检修内容 、检修周期和检修要求 ,并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检修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检修的内容 、时间 、人员和使用的材料等 ;
d) 工作人员进入受限空间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进行检修时 ,应符合 GB 55012的有关规定 ;
e) 停运及检修期间 ,企业应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确保无污染物超标排放 。
参 考 文 献
[1] GB/T 25179 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化场地利用技术要求
[2] HJ 2016 环境工程 名词术语
[3] RISN-TG042 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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