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BEE 018-2020(001-2020)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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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ICS 27.080 P 45

团 体 标 准

T/CABEE ***-****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of ground-source heat

pump system

(报批稿)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发 布

前 言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建节协(2017)40号)及《关于印发<2018 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建节协[2018]057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组建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证总结实践经验,考察有关国内外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管理要求;4 系统运行基本要求; 5 源侧换热系统运行技术要求;6 建筑内系统运行技术要求;7 能源监控与能效分析;8 运行管理综合评价;9 故障解决措施;附录 A 常规运行管理记录;附录 B 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附录 C 系统运行效果评价参数;附录 D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管理综合测评表;附录 E 水(地)源热泵机组常见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法;附录F 水泵常见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法。

本规程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联系电话: 010-57811218,邮箱:jishubu@cabee.org),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编:100013)。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青岛理工大学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依科瑞德(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环发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恒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际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机意园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风神净化空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宜美科节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节能城市节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纳森空调有限公司

北京华清荣益地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盛世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际高建业有限公司

河北暖通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华北科技学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徐 伟 张建忠 徐宏庆 陈焰华 胡松涛 王 砚贺 琳 苏存堂 徐 立 肖剑仁 张子平 王东青 胡月波 沈 建 徐生恒丛旭日 杜玉吉 孙志亮 陈翔燕 马 宁 张中满 杜国富 吴金顺 李 骥刘忠诚 林爱革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李德英 朱 能 石文星 伍小亭 寿炜炜 郝 军陈 超 丁 勇 姚 杨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地源热泵系统的运行管理,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经济节能、高效环保,延长系统使用寿命,快速有效地排除故障,促进我国地源热泵技术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广,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以岩土体、地下水、地表水为低温热源,以水或添加防冻剂的水溶液为传热介质,采用蒸气压缩热泵技术进行供暖、供冷或加热生活热水的地源热泵系统的常规运行管理和应急运行管理。

1.0.3 地源热泵系统相关运行管理措施、技术文件和合同文件的技术条款内容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地源热泵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由专业人员承担,宜充分利用社会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专业设备和专业人才资源,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1.0.4 地源热泵系统的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地源热泵系统 ground-source heat pump system

以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由水(地)源热泵机组、地热能交换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组成的供暖空调系统。根据地热能交换系统形式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

2.0.2 复合式地源热泵系统 Hybrid ground-source heat pump system

采取地源热泵与其它能源或散(加)热设备相结合的方式,所组成的系统。

2.0.3 负荷率 load ratio

地源热泵系统供冷供暖期间内的运行负荷与设计负荷之比。

3 管理要求

3.1 基本规定

3.1.1 建设单位应根据系统规模、自身技术条件等因素选择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管理模式。宜选择专业的服务机构对地源热泵系统进行运行管理。

3.1.2 承担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管理的单位应具备运维管理能力,并参照 ISO 9001、 14001 等国际标准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相应的运行技术标准,能够实现系统运行全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

3.1.3 采用代管或托管模式时,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地源热泵系统接管流程,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按照接管流程对系统进行交接,并形成记录。

3.1.4 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系统实际的运行情况,建立健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具有系统运行操作规程和制定突发故障的应急预案,并应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优化调整。

3.1.5 运行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1.6 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检查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系统的工作状态,对检查结果应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1.7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的设备和管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 技术资料

3.2.1 地源热泵系统的技术资料应内容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签字;需要加盖印章的,应有相关印章;且应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具有可追溯性。技术资料不得伪造或故意撤换。

3.2.2 地源热泵系统的技术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印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办人签字。运行管理单位宜根据地源热泵系统形式对以下文件留存备档:

1 资料管理清单;

2 地源热泵系统设备明细表;

3 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 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标定证书和校正记录;

5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含更新改造和维修改造);

6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次验收记录;

8 系统关键部件检验报告;

9 系统水压试验记录;

10 设备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11 浅层地热能资源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12 地埋管换热系统的岩土热响应试验勘察报告;

13 地下水换热系统的水文地质试验勘察报告;

14 地表水换热系统的水文状况勘察报告;

15 太阳能等其他资源勘察报告。

3.2.3 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各种运行管理记录,且记录的内容应填写详细、准确、清楚,填写人应签名,并存档。常规运行管理记录内容可按本规程附录 A 制定。运行管理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

1 主要设备运行记录;

2 运行值班记录;

3 巡回检查记录;

4 交接班记录;

5 维护保养记录;

6 设备更新记录;

7 技术改进记录;

8 设备和系统部件的大修和更换情况记录;

9 事故分析及其处理记录;

10 年度运行总结和分析资料。

3.2.4 地源热泵系统的运行管理措施、控制策略、使用方法、 技术改进、设备更新、管理软件,以及不同工况下的设置参数等相关技术资料、文件,应及时纳入技术资料管理。

3.2.5 运行管理单位应编制详细的系统操作手册,包括:系统工况、单机操作程序、设备联动程序、转换阀门设置、系统各工况主要参数设置和控制策略等,设置自动控制系统的还应该包括控制系统使用说明。

3.2.6 采用计算机信息化集中监控的系统,应定期备份原始运行数据记录或打印汇总表存档,且汇总表应注明打印日期,并有经办人签名。

3.2.7 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

3.3 人员

3.3.l 应根据地源热泵系统的规模、运行时间和自控水平,配备相应的运行管理人员和运行班组。运行管理人员应为专职人员。

3.3.2 运行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或考评合格后上岗。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和健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档案。运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可按本规程附录 B制定。

3.3.3 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理的地源热泵系统,全面了解各设备单机及系统的设计参数、安装施工、运行工况和调试方法,掌握系统实际运行管理的基本知识,还应具备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操作能力和系统节能运行相关的知识,以及处理故障和突发事故的能力。

3.3.4 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定期统计调查分析系统运行效果和运行能耗,提出系统节能运行意见和建议,提高运行管理服务水平。

4 系统运行基本要求

4.1 运维要求

4.1.1 地源热泵系统应严格执行运行操作规程,并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高效运行。

4.1.2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时,应执行系统设计的节能运行策略和模式,以及相关节能管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实现经济运行。

4.1.3 地源热泵系统在开机前,应做好水(地)源热泵机组、冷(热)源换热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的检查,确认设备状态良好,配电及自控系统性能正常,季节性切换阀门动作正常且启闭状态正确。

4.1.4 地源热泵系统开机应遵循“先开启水系统后开启主机”的原则,系统关机则应遵循“先关闭主机后关闭水系统”的原则。

4.1.5 应定期进行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管理记录。采用计算机数据监测系统进行信息化运行管理时,应定期巡视、检查数据监测系统。

4.1.6 地源热泵系统中管道、管件和阀门等应留有必要的备品或备件,便于维修更换。当选用非原配品牌的备品备件产品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产品,不得采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

4.1.7 地源热泵系统维护保养应按照维护保养方案实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保每年应不少于一次。特殊设备或重要设施应根据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维保;

2 系统中的各种仪器、仪表、传感器、计量装置等应定期检查,有标定要求的应送检测试,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以保证其有效性和精度;

3 过渡季节停用时应对系统管道、阀门等部件进行系统检查和维护,包括:防腐、保温及管道配件的更换;

4 发现故障或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系统正常、高效运行;

5 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4.1.8 地源热泵系统应制定维修或更新计划,在保证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维修资源。

4.1.9 建筑物内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 50365 和《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GB/T 17981 的规定。

4.2 安全要求

4.2.1 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地源热泵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检查的工作内容,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 的相关规定。

4.2.2 地源热泵系统应对设备安全操作、事故应急处理进行随机演练,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2.3 地源热泵系统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或不定期例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定期对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2 定期对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性进行检查;

3 定期对各种化学危险物品和油料等存放情况进行检查;

4 定期对供配电系统工作状态进行检查;

5 定期对水(地)源热泵机组、水泵、风机、水处理设备的故障报警和超限报警装置有效性进行检查;

6 定期对水(地)源热泵机组有关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并校验;

7 定期对冷却塔紧急停机开关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8 定期对季节转换关键阀门进行安全性、密封性和可靠性检查;

9 定期对水系统的补水量,以及各支路压力表的工作压力状况进行检查;

10 不定期对水(地)源热泵机组、水泵等设备的基础稳固性、隔振装置可靠性、传动装置有效性和安全性,以及轴承和轴封的冷却、润滑、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4.2.4 热泵机房的消防设施应完备,消防安全、事故通风和应急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查,并保证设备能正常有效的使用。

4.2.5 水(地)源热泵机组的运行工况应符合技术要求,不应有超温、超压现象。安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地)源热泵机组》GB/T 19409 的有关规定,并应定期检查。

4.2.6 各种安全和自控装置应按照系统运行要求正常工作,如有异常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特殊情况下停用安全或自控装置,应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

4.2.7 地埋管换热器埋地管道场地周边进行其他施工建设时,应注意现场保护,避免损坏已有埋管。

4.2.8 地源热泵系统的监测与控制软件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及防病毒管理,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安全参考模型及通用要求》GB/T 37044 的有关规定,保障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4.3 节能要求

4.3.1 地源热泵系统管理人员应掌握系统的实际能耗状况,接受相关部门的能源审计,定期调查能耗分布状况和分析节能潜力,并提出节能运行和改造建议。

4.3.2 地源热泵系统应根据系统的冷(热)负荷及能源供应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按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合理的全年运行方案。

4.3.3 地源热泵系统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对水(地)源热泵机组制冷能效比(EER)和制热性能系数(COP)进行实时监测,持续将机组控制在高效区运行。

4.3.4 地源热泵系统的运行管理单位宜按供暖季(制冷季)每年进行一次年制冷(热)总能耗测算,计算方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 有关规定执行,测算结果应作为对系统节能状况进行监测和比较的依据。

4.3.5 当地源热泵系统的使用功能和负荷分布发生变化,用户末端系统存在明显的温度不平衡时,应对水系统或风系统进行平衡调试,水力失调度不宜超过 10%,最大不应超过 15%;总风量失调度不宜超过 10%,最大不应超过 15%。

4.3.6 过渡季或冷(热)负荷需求较低时,地源热泵系统应合理调整运行工况,复合式地源热泵系统宜合理利用其他能源或散(加)热设备。

4.3.7 多台同类设备并联运行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需求,调整运行台数,输出的总容量应与需求相匹配。具备调速功能的设备,其输出能力应自动随控制参数进行调整。

4.3.8 应对冷却塔补水总管上的水量计量装置进行监测,定期记录和分析补水量的变化情况,当补水量增加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补水量。

4.3.9 末端房间的运行设定温度,在冬季不得高于设计值,夏季不得低于设计值。

4.3.10 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 8174 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4.3.11 水泵的电流值应在不同的负荷下检查记录,并应与水泵的额定电流值进行对比。应计算空调冷(热)水系统耗电输冷(热)比[EC(H)R-a],并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有关规定。

4.3.12 地源热泵系统应安装相应的节水器具,应制定节水措施,并应检验节水效果。

4.4 环境要求

4.4.1 热泵机房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不得放置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和杂物,不准吸烟,并设有防鼠措施。

4.4.2 热泵机房的门窗开启应灵活,室内应保持良好的照明及通风,做到温湿度适宜,地面干净无积水。

4.4.3 热泵机房内高温作业和噪声的职业接触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 2.2 的有关规定。

4.4.4 机房内地面及设备基础应定期检查,发现沉降、开裂等情况应及时反馈业主或主管部门,消除隐患后方可使用。

4.4.5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废油、污物、废工质应按标准收集处理。

5 源侧换热系统运行技术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时,应对地热能交换系统所在区域内的温度进行监测,用于调节控制地源热泵系统运行工况。

5.1.2 复合式地源热泵系统的地热能交换系统,应根据各系统的容量配置情况,及其运行工况下的水(地)源热泵机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制定合理的热平衡运行方案。

5.1.3 地热能交换系统中的闭式换热系统运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定期检查自动补水或充液及泄漏报警装置的有效性;

2 定期检查水(液)质;

3 补水量或充液量过大或泄漏报警后,应及时进行修复;

4 换热管设置在有可能冻结的区域,应定期检查防冻保护装置,并及时添加防冻剂。

5.1.4 地热能交换系统中的开式换热系统运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加强对取水头部、天然滤床、取水构筑物的检查和监测,定期进行清淤工作;

2 定期监测地下水或地表水水位情况,达到低水位限值时,应报警;

3 严格执行“以灌定采”的原则;

4 任何情况下不满足水(地)源热泵机组的最低流量时,该机组应停止运行。

5.1.5 当冷(热)源侧水泵设置变频器时,应设为变流量运行,使运行温差接近设计温差。

5.2 地埋管换热系统

5.2.1 管理人员应掌握土壤热平衡的相关知识,宜设土壤温度监测点,在运行管理中切实执行土壤热平衡措施,并根据地埋管布置区域内土壤温度的监测结果与初期岩土热响应试验测试温度的对比情况,宜每年调整一次土壤热平衡运行方案,

并对埋管区域的使用频次进行优化。

5.2.2 土壤的热平衡运行方案应根据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冷热负荷差异、运行时间及其它辅助设备的取(放)热能力等因素,按照年度周期内向土壤释冷释热的不平衡率不大于 20%的原则计算制定。当系统配备辅助冷热源系统时, 年度不平衡率也应控制在 20%以内。

5.2.3 夏季制冷运行期间,地埋管换热器出口最高温度宜控制在 33℃以内;冬季制热运行期间,不添加防冻剂的地埋管换热器出口最低温度宜控制在 4℃以上。

5.2.4 地埋管换热系统部分负荷运行时,经技术经济分析后,可按照地埋管换热器的布置区域,分时分区切换使用,且宜优先使用区域外围的地埋管换热器。

5.2.5 设置反冲洗系统的地埋管换热系统,应定期检查冲洗效果,且冲洗流量宜为工作流量的 2 倍。清洗可采用高压脉冲清洗或化学清洗,使粘连在管壁上的水垢、生物淤泥充分分解,并依靠水流将其冲出管路。

5.3 地下水换热系统

5.3.l 地下水换热系统应严格执行回灌技术方案,并结合热源井水位、水质的监测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置换冷量或热量后的地下水无污染地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内。当发生地下水与其他水混合时,应停止回灌,确保无混合后方可进行回灌。

5.3.2 应对热源井的抽水量和回灌量、水温和水质情况, 进行长期监测,并做记录。抽水量应定期采用流量计进行检测,并采用回灌压力控制系统对回灌流量和回灌压力进行检测。

5.3.3 回灌井不宜频繁作抽水井使用,以防止含水层细颗粒重组,应根据水文地质情况与抽水井定期相互转换。

5.3.4 应定期检查抽水井与回灌井的排气装置,保证装置的使用正常,防止回灌时水中挟带气泡。

5.3.5 地下水换热系统应定期清洗,宜采取回扬方法。

5.3.6 热源井井口应定期检查封闭情况。

5.4 地表水换热系统

5.4.l 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运行时,应对系统进排放水的水质、水温等状况进行

监测,应定期对取水口部位进行检查,当有杂物或淤泥沉积时,应及时清理。

5.4.2 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采用固定式取水时,应定期检查标志牌所在固定式取水口上游或下游的设置位置情况。有来往船只的河道,应定期检查取水口上方装设警示灯的工作状况和设置位置情况。

5.4.3 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进机组前设置过滤设施时,应定期检查过滤设施的设备和水质状况,水质标准出现大的波动时,应检查清洗或维修更换过滤设备。

5.4.4 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采用中间换热器时,每年应定期观察检查换热器的状况和换热能力。当换热器出现腐蚀、生物附着、堵塞及换热能力下降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清理、维修或更换。

5.4.5 地表水源热泵系统当采用闭式换热系统时,应定期检查水下换热器报警装置。当发生漏水时,应有报警信号警示,并及时对泄漏区域进行检查和修复。

5.4.6 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运行时,应对地表水温度和换热器的进出水温进行监测,应定期检查水下换热器的水位深度、换热器外表面水垢或微生物包裹,以及腐蚀情况。当换热器的换热性能影响系统运行时,应及时排查影响因素,必要时应对换热器外表面进行清理,或切除更换。

5.4.7 水下换热器、中间换热器应做好过滤、缓蚀、阻垢、杀菌和灭藻等水处理工作。

5.4.8 采用污水作为低温热源时,应对污水水质进行监测。当污水水质发生变化,加快对换热设备表面的腐蚀时,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换热设备的腐蚀。

5.5 其他热源换热系统

5.5.l 太阳能辅助热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应避免太阳能集热器空晒运行,以及集热介质在不流动工况下的闷晒;

2 系统在冬季运行期间,集热器应采取有效的防冻保护措施;系统在冬季不运行期间,集热器应将易冻结的集热介质排空,并在集热器上加盖遮挡物;

3 应定期清扫或者冲洗集热器表面灰尘;

4 应定期检查太阳能集热器系统上安装的仪器、仪表、设备的完好,以及管件连接部位的密封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保证太阳能集热器的正常

运行;

5 应定期检查太阳能系统设备内部的水垢沉结情况,如影响系统运行或降低系统能效,应及时清理。

5.5.2 冷却塔辅助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期监测冷却塔进、出水温度,合理控制冷却水流量和冷却塔风机的运行,有效提升冷却塔运行效率;

2 应定期监测冷却塔的补水量,以避免因溢流、泄水阀或集水池损坏等原因,造成水资源浪费;

3 应定期检查与冷却塔相连接的管道、管件密封情况, 发生渗漏、腐蚀、保温破损或脱落,应及时处理;

4 应定期检查与冷却塔相连接管道上阀门的设置状况,防止阀门因不正常开启造成大量冷却水从停运冷却塔或旁通管流过,影响冷却塔效率;

5 多台冷却塔并联运行时,应平衡各冷却塔之间的水量,防止个别冷却塔超量补水、大量溢流发生;

6 应定期检查和清洗冷却塔,防止藻类、苔藓等有机生物繁殖,并保持冷却塔周围的通风良好,进风口应无遮挡;

7 应对系统冷却水水质进行监测,保证其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第 1 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GB/T 18430.1 的有关规定。

5.5.3 热水锅炉辅助热源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期检查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和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以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2 应定期对锅炉使用状态及技术性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 锅炉运行中,应保证压力、水位、温度正常,做好运行检查和记录。

4 锅炉的水质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 1576 的有关要求。

5 锅炉的经济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经济运行》GB/T 17954、 《生活锅炉经济运行》GB/T 18292 的有关规定。

6 锅炉的大气污染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 的有关规定。

7 燃煤锅炉应使用洁净燃烧技术。

8 锅炉、湿式除尘及脱硫设备排放废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的有关规定。

9 锅炉及辅机的噪声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的有关规定。

10 锅炉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5.4 除太阳能、冷却塔及热水锅炉之外的热源系统,其运行管理应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6 建筑内系统运行技术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运行季开始前,应按操作程序对冷(热)源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调试,保证投入运行的水(地)源热泵机组、地热能交换系统、源侧和建筑内系统保持完好状态。

6.1.2 进入冬季前,应对系统有冻结可能的设备、管路进行保温工作检查,并在运行过程中定期检查维护,以保障管网的正常运行。

6.1.3 运行季结束后,应按设备维保技术文件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系统中除需长期供电的设备与部件外,其他均应断电。

6.1.4 非埋管型地源热泵系统进行供暖/供冷季节运行模式切换前,应对源侧水系统进行清洗,并定期检查系统水质。

6.1.5 建筑内空调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 50365 的有关规定执行。

6.2 热泵机组

6.2.1 水(地)源热泵机组的主要运行参数设定应根据设计文件和设备说明书确定运行范围,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地)源热泵机组》GB/T 19409 的有关规定。

6.2.2 水(地)源热泵机组冷(热)源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源热泵系统经济运行》GB/T 31512 的有关规定。当水质达不到要求时,则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水质不达标而导致的对机组换热性能的影响。

6.2.3 水(地)源热泵机组正常工作的冷(热)源温度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地)源热泵机组》GB/T 19409 的有关规定。

6.2.4 由多台机组(2 台及 2 台以上)构成的集中水源热泵系统,应根据季节、使用时段、室外环境温度、建筑物冷热负荷、热平衡方案等因素,及时调配机组的运行台数,同时水系统作相应变流量调节,使系统持续高效运行。

6.2.5 当地源热泵系统采用间歇运行方式时,应根据使用时段、室外环境温度、建筑物冷热负荷情况和建筑热惰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开停机时间。

6.2.6 应根据系统冷(热)负荷变化,适时调整机组的运行参数,使机组始终处于安全、高效、经济的运行状态。

6.2.7 水(地)源热泵机组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机组持续安全、高效的运行工况,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冷凝器和蒸发器应定期进行结垢检查和拆除清洗,根据使用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

2 冷冻油及其它易损部件应按设备制造厂商的要求定期进行更换;

3 油过滤器和水过滤器每月应进行一次通畅检查和清堵处理或更换;

4 制冷剂应不定期进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5 节流元件和节流装置应随时进行检查、调整、检修或更换。

6.2.8 水(地)源热泵机组应定期检查,并保证下列装置的正常工作:

1 压缩机的安全保护装置;

2 排气压力的高压保护和吸气压力的低压保护装置;

3 润滑系统的油压差保护装置;

4 电动机过载及缺相保护装置;

5 离心压缩机轴承的高温保护装置;

6 蒸发器冷水的防冻保护装置;

7 冷冻水和冷却水管道上的断水保护装置;

8 压缩机的油位装置;

9 电子膨胀阀开启度装置;

10 电磁阀、截止阀装置;

11 压缩机三角接触器装置。

6.3 电气设备

6.3.1 地源热泵系统应定期对各机电设备的配电装置电压、电流,以及供电导体绝缘、变频器排风扇、各线路的老化和松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维修或更换。

6.3.2 地源热泵系统应对设备用电量进行分项计量,时间间隔宜为 1h 记录 1 次。宜采用自动记录,集中监测。如用电设备没有安装可传输数据的智能仪表时,应采取人工抄表方式,按规定时段及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6.3.3 地源热泵系统应定期对每一馈电回路负荷的三相平衡进行监测,当三相不平衡超过 15%时,应对末端配电系统进行相序平衡调整。

6.3.4 地源热泵系统电容补偿柜上的功率因数控制器,应具有显示谐波分量的功能。当检测到的谐波值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共电网谐波》GB/T 14549规定限值时,宜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增设电容器组,使变电室的功率因数控制在0.90~0.95 区间。

6.3.5 地源热泵系统的机电设备应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启动管理。

1 应做好主要电动机启动时的电流、电压、频率、功率因数等参数记录;

2 大容量的电动机启动时,应巡检其他机电设备的运行工况,保证正常运行;

3 采用软启动器或变频启动的机电设备,宜记录启动过程中的启动电流及产生的谐波电压及谐波电流。

6.3.6 配电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并监测变压器的输出电压等,避免用电设备长期在低于额定电压下工作。

6.4 附属设备、设施

6.4.1 系统配置的冷(热)水泵、冷却水泵的运行台数应满足水(地)源热泵机组的运行需求,且应根据水(地)源热泵机组的运行情况与建筑物负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配水泵运行台数与水泵运行频率,减少输配系统能耗。

6.4.2 应实时监测地源热泵系统的水泵运行参数,保证水泵的运行工况点持续处于其性能曲线的高效率区间。当水泵采用变频运行时,为保证水泵的节能效果和运行安全,水泵的转速宜控制在 70%~100%的范围内,且不应低于额定转速的50%。

6.4.3 热泵系统的供冷(热)模式采用水侧切换时,应在设备停运状态下,先关闭水系统所有工况切换阀门,再开启本季节运行的水系统阀门。

6.4.4 各种阀门应设置功能、状态标识,每个月应进行 1~2 次的检查和维护;对系统的各种水处理设备,应每个月进行 1 次检查、清堵或除渣处理。

6.4.5 系统中的各类水泵、阀门等应定期进行巡查,管道过滤器应定期进行拆卸

清洗,以避免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6.4.6 热泵机房内设备、管道、部件的防腐保温层应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或更换,每周应不少于 1 次。

6.4.7 地源热泵机房内设备管道的支吊架、管箍和减震装置应定期检查, 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吊架和管箍有断裂、变形、松动、脱落和锈蚀等现象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 弹簧减震器、橡胶隔震器, 以及设备管道进出口的双球体橡胶软接头等隔声减震装置有损坏现象时,应及时更换。

6.4.8 生活热水系统的水质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的要求。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发现水质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人体造成伤害。

6.4.9 定压补水装置应定期检查,保证预设定点压力正常。

6.4.10 水系统管路最低点设置的排污阀应定期检查、排污。

6.4.11 埋管换热器侧集分水器应定期对检修窗井进行检查,发现积水应及时排除。

6.4.12 贮水箱的人孔、通气孔、溢流管的防虫网应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破损件。

7 能源监控与能效分析

7.1 一般规定

7.1.1 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具体功能设定可根据系统形式、相关标准和要求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的形式进行调整。

7.1.2 地源热泵系统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时,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控管理。

7.1.3 监测与控制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升级,满足监管要求。

7.1.4 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原始数据资料、能效分析文件等应定期进行归类存档和按规定销毁。

7.1.5 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各种传感器、执行器应定期检查;传感器的工作位置偏离正常点位时,应及时调整;传感器和执行器性能参数偏离正常值时,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2 监测与控制

7.2.1 地源热泵系统的监测内容应符合设计和实际运行的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监测内容应包含冷(热)源侧、冷(热)水侧、水(地)源热泵机组、水泵的有关参数。

7.2.2 地源热泵系统冷(热)源侧的参数监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宜对以下参数进行监测:

1 系统供回水的温度、压力和流量;

2 冷(热)源周围环境温度;

3 水泵、水处理等设备的耗电量,启停状态;

4 采用地埋管进行换热的,应对岩土的初始温度、不同埋深土壤温度,以及系统补水量进行监测;

5 采用地下水进行换热的,应对水位、水质、水温、热源井抽灌量、含砂量,以及水过滤和消毒设备的进出口压力进行监测;

6 采用地表水进行换热的,应对水位、水质、水温、流速、流向、取排水口

及其淤塞情况,以及水过滤和消毒设备的进出口压力进行监测。海水宜增加潮位、透明度、盐度、渗流系数的监测。

7.2.3 辅助热源换热系统的参数监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宜对以下参数进行监测:

l 系统供回水的温度、压力和流量;

2 系统各设备的耗电量;

3 系统补水量。

7.2.4 地源热泵系统冷(热)水侧的参数监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

求时,宜对以下参数进行监测:

l 系统供回水的温度、压力和流量;

2 系统瞬时冷(热)量,累计冷(热)量;

3 系统各设备的耗电量;

4 系统补水量;

5 系统末端用户管网压力;

6 系统末端用户冷(热)计量。

7.2.5 水(地)源热泵机组的参数监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对以下参数进行监测:

l 机组的启停状态;

2 机组的运行参数,如蒸发温度或蒸发压力、冷凝温度或冷凝压力等;

3 机组的进出口水温、压力、流量;

4 机组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

5 机组的耗电量。

7.2.6 水泵的参数监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对以下参数进行监测:

l 水泵的启停状态;

2 水泵的进出口压力;

3 水泵的耗功率。

7.2.7 地源热泵系统的能耗应进行分类、分项计量,并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对以下能耗进行监测计量:

1 系统的制冷量和制热量;

2 设备耗电量;

3 系统补水量;

4 燃料消耗量。

7.2.8 监控与管理系统应满足下列管理要求:

1 系统宜提供多种运行控制模式,包括自动运行控制模式、远程手动干预控制模式、就地手动干预控制模式、应急控制模式等,满足不同的运行管理及应急处理需求;

2 监控系统应能采集各类传感器、执行器、阀门、变频器的数据, 提供服务器配置数据,存储用户定义数据的应用信息结构;

3 系统的扩展功能能提供用户接口,便于用户修改运行预案或运行策略,可向第三方平台系统传输数据;

4 检测可控的子系统对控制命令的响应情况;

5 显示和记录各种测量数据、运行状态、故障报警等信息,生成报警和事件记录、趋势图、报表和打印;

6 监控平台服务器能为客户机(操作站)提供数据库访问,当需要远程监控时,监控平台体系结构应支持 Web 服务器;

7 可对系统的能源消耗进行统计与分析,可实现历年对比,区域同比等功能;

8 通过技术防护措施和非技术防护措施应建立信息安全技术体系,保障系统数据安全,历史数据记录应具有不可更改性;

9 系统应具有数据备份策略,自动备份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不低于 3 年。 7.2.9 间歇运行的地源热泵系统,应采取自动控制启停设备,并按最优模式预设定控制器时间。当系统未设置自动控制时,管理人员可根据负荷变化、用户需求或作息时间等情况,手动控制启停设备。

7.2.10 空调(供暖)房间的室温调控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2.11 供冷或供暖季运行前应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调试,消除监测误差。

7.2.12 系统运行期间每月应对监测数据的采集情况进行检查,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7.3 能效管理

7.3.1 原始监控数据应及时分类整理,按照本规程附录 C 进行地源热泵系统运行能效分析和评价。

7.3.2 利用监测数据定期分析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状态,绘制相关的参数变化和系统能效曲线图,提出优化运行建议,可包含以下内容:

1 根据土壤温度的变化曲线图,掌握系统长期运行条件下土壤温度变化的幅度、范围、趋势,分析岩土温度动态变化规律,优化地源热泵系统能效提升的运行方案;

2 根据地下水的水位、水温、抽灌水量等监测数据,分析系统运行时地下水水位、水温、抽灌量变化特征,优化地下水开采和抽灌井高效安全的运行策略,降低或避免热量聚集和区域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的产生;

3 根据地表水的监测结果,避免水体环境污染,确保系统取水、排水和换热器的运行可靠性,保障运行;

4 根据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状态参数的监测,分析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系统能效及换热设施、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 评价运行策略,优化系统运行方案;

5 根据末端系统的监测结果,分析用户实际用能习惯和需求,优化供给服务方案,降低系统运行成本,提高运行能效。

7.3.3 运行年度结束后,监测与控制系统应能汇总和对比不同阶段的运行数据,以便优化运行方案。

8 运行管理综合评价

8.1 一般规定

8.1.1 地源热泵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后,应定期对系统的运行效果及管理进行综合评价。

8.1.2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管理综合评价可由运行管理单位进行自评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运行管理单位、业主(用户)单位或政府主管机构委托专家组或第三方能效测评机构进行评价。

8.1.3 第三方能效测评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检测或评价能力及其管理体系。

8.1.4 综合评价应接受有关单位、业主(用户)的监督。

8.1.5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管理综合评价由运行效果评价与运行管理评价组成。运行效果评价由室内温度、水(地)源热泵机组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系统制冷(制热)运行效率、用户侧水系统输送系数、冷(热)源侧水系统输送系数 6 类指标组成。运行管理评价由服务、管理、系统安全运行状况、系统节能运行状况、系统运行环境、系统保养维护、系统节能优化升级改造 7 类指标组成。

8.1.6 运行管理综合评价的总得分为 1000 分,并由运行效果评价 6 类指标和运行管理评价 7 类指标的各评分项得分数相加的总得分确定等级。

8.1.7 地源热泵系统实施运行管理综合评价时,应根据系统形式分别按冬季供暖工况和夏季供冷工况进行评价, 可按本规程附录 D 制作运行管理综合测评表。

8.1.8 综合评价应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4S、3S、2S、1S 四个等级。其中, 1S 为不合格,2S 为合格,3S 为良,4S 为优秀。各等级对应分值应符合表 8.1.8的规定。

表 8.1.8 地源热泵运行管理综合评价分级表

8.1.9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效果评价时,应按本规程附录 C 给出的方法执行。

8.1.10 系统运行管理综合评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首先对室内温度指标进行测评。当测评分值为 0 分时,则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应要求运行管理单位及时对系统进行检查和调整;

2 当系统运行管理综合评价等级为 1S 时,应提出对运行管理机构整改的建议。

8.1.11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能效经长期测试,运行效果评价指标的总得分低于 300分时,应对地源热泵系统进行节能优化和升级改造。

8.1.12 当系统能耗异常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系统能耗超出正常值或上年度同期记录 10%时,应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2 系统能耗超出正常值或上年度同期记录 15%时,应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并更换能耗偏高的设备;

3 系统能耗超出正常值或上年度同期记录 30%时,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系统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

8.2 运行效果评价指标

8.2.1 室内温度评价指标,评价总分值为 100 分,并按下列规定评分:

1 夏季实测的室内干球温度值,可按表 8.2.1-1 查出对应范围得出对应的评价分数。

表 8.2.1-1 夏季温度指标评分

注:t 为设计温度基准值,ts 为实测温度值。

2 冬季实测的室内干球温度值,可按表 8.2.1-2 查出对应范围得出对应的评价分数。

表 8.2.1-2 冬季温度指标评分

注:t 为设计温度基准值,ts 为实测温度值。

3 室内温度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GB/T 18204.13 有关要求执行。

8.2.2 水(地)源热泵机组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评价指标,评价总分值为 100 分,并按下列规定评分:

1 根据实测水(地)源热泵机组制冷能效比,可按表 8.2.2-1 查出对应范围得出对应的评价分数。

表 8.2.2-1 水(地)源热泵机组制冷能效比评分

2 根据实测水(地)源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可按表 8.2.2-2、8.2.2-3查出对应范围得出对应的评价分数。

表 8.2.2-2 活塞式/涡旋式水(地)源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评分

表 8.2.2-3 螺杆式水(地)源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评分

3 水(地)源热泵机组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的检测计算应按本规程附录 C 给出的方法执行。

8.2.3 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指标,评价总分值为 100 分,并按下列规定评分:

1 根据实测地源热泵系统制冷能效比,可按表 8.2.3-1 查出对应范围得出对应的评价分数。

表 8.2.3-1 地源热泵系统制冷能效比评分

2 根据实测地源热泵系统制热性能系数,可按表 8.2.3-2 查出对应范围得出对应的评价分数。

表 8.2.3-2 地源热泵系统制热性能系数评分

3 地源热泵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的检测计算应按本规程附录 C 给出的方法执行。

8.2.4 系统制冷(制热)运行效率指标,评价总分值为 100 分,并按下列规定评分:

1 根据实测地源热泵系统制冷运行效率,可按表 8.2.4-1 查出对应范围得出对应的评价分数。

表 8.2.4-1 地源热泵系统制冷运行效率评分

2 根据实测地源热泵系统制热运行效率,可按表 8.2.4-2 查出对应范围得出对应的评价分数。

表 8.2.4-2 地源热泵系统制热运行效率评分

3 地源热泵系统制冷(制热)运行效率的检测计算应按本规程附录 C 给出的方法执行。

8.2.5 用户侧水系统输送系数指标,评价总分值为 100 分,并按下列规定评分: 1 根据实测用户侧水系统输送系数,可按表 8.2.5 查出对应范围得出对应的

评价分数。

表 8.2.5 用户侧水系统输送系数评分

2 用户侧水系统输送系数的检测计算应按本规程附录 C 给出的方法执行。

8.2.6 冷(热)源侧水系统输送系数指标,评价总分值为 100 分,并按下列规定评分:

1 根据实测冷(热)源侧水系统输送系数,可按表 8.2.6 查出对应范围得出对应的评价分数。

表 8.2.6 冷(热)源侧水系统输送系数评分

2 冷(热)源侧水系统输送系数的检测计算应按本规程附录 C 给出的方法执行。

8.3 运行管理评价指标

8.3.1 服务评价指标,评价总分值为 50 分,应随机抽样选取部分用户(不少于系统服务供给用户总数的 10%;少于 10 户时,应全部选取)进行调查,按表8.3.1选项评分,得出对应的服务评价分数。

表 8.3.1 服务评分

8.3.2 管理评价指标应由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管理和运管制度管理三项得分相加得出,评价总分值为 100 分,并按下列规定评分:

1 技术资料管理可按表 8.3.2-1评分,评价总分值为 40 分。

表 8.3.2-1 技术资料管理评分

2 人员管理可按表 8.3.2-2 评分,评价总分值为 30 分。

表 8.3.2-2 人员管理评分

3 运管制度可按表 8.3.2-3 评分,评价总分值为 30 分。表 8.3.2-3 运管制度评分

8.3.3 系统安全运行状况评价指标,可按表 8.3.3 列出的项目,逐一对应评价得分,累计相加得出评价分数,评价总分值为 50 分。

表 8.3.3 安全运行达标评分

8.3.4 系统节能运行状况评价指标,可按表 8.3.4 中列出的项目,逐一对应评价得分,累计相加得出评价分数,评价总分值为 60 分。

表 8.3.4 节能达标评分

8.3.5 系统运行环境评价指标,可按表 8.3.5 列出的项目,逐一对应评价得分,累计相加得出评价分数,评价总分值为 40 分。

表 8.3.5 环境评分

8.3.6 系统保养维护评价指标,可按表 8.3.6 列出项目,逐一对应评价得分,累计相加得出评价分数,评价总分值为 50 分。

表 8.3.6 系统保养维护达标评分

8.3.7 系统节能优化升级改造评价指标,可按表 8.3.7 列出项目,逐一对应评价得分,累计相加得出评价分数,评价总分值为 50 分。

表 8.3.7 系统节能优化升级改造达标评分

9 故障解决措施

9.1 一般规定

9.1.1 运行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配备具有电气化设备维修、管道安装等专业的维护人员,人员配备按项目规模确定,并应建立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队伍,其中应有对地源热泵系统实际情况熟悉的专业人员。

9.1.2 对地源热泵系统运行中易发生的常见故障,应结合工程实际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储备易损坏的设备、设施、管道、管件、仪器等零部件,用于保障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9.1.3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应事先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并会同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人员制定应急预案,以及长期的防范应急措施。

9.1.4 对于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队伍应组织力量,尽快判断事故的性质、程度、可控性及影响范围,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9.1.5 对传染病、化学或生物污染, 以及不明原因的气体污染有可能通过建筑物内的空调通风系统扩散或实施传播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 50365 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9.1.6 每次突发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编写事故报告,便于以后工作的改进及事后调查。

9.1.7 运行管理单位联合建设单位应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模拟演习,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时,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

2 每次应急演练的程序安排及注意事项,必须列出详细演练计划;

3 应急演练应做好有关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

9.1.8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期间,发生下列故障或事故时,可参照本章要求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1 系统运行异常;

2 循环水系统压力异常(升高或降低)、渗漏或大量失水;

3 水(地)源热泵机组的制冷剂系统压力异常、微漏或泄漏;

4 突然停电;

5 火灾、地震或爆炸等。

9.2 常见故障处理措施

9.2.l 故障发生时,现场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l 需急停处理时应按下机组急停开关,防止故障扩大化,并应立即通知负责人及维修班组;

2 对故障进行预判,确定故障的范围。可自行处理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当故障无法处理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故障进一步扩大,等待维修人员;当故障影响范围升级至事故时,应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通知应急处理队伍,并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3 对自行处理的故障,应做好相关记录。

9.2.2 维修班组成员发现突发故障或接到故障信息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故障现场,迅速排查故障情况,制定初步解决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9.2.3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时,当发现系统异常(异常声响、漏水等),应迅速停止主机运转并切断系统主电源,及时进行维修;当发现有报警、停机、故障灯情况,检查后无法排除时,应切断配电柜及机组内所有空气开关,5 分钟后重新启动机组。当仍无法启动机组时,应查阅操作手册直接联系厂家。

9.2.4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紧急停泵处理。

l 水泵内发出异常的声响;

2 水泵突然发生剧烈振动;

3 电流超过额定值只升不降;

4 水泵出口压力陡降。

9.2.5 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时,水平地埋管换热系统发生下列状况时,可参照以下方法处理:

l 当出现补水量持续增加,系统运行压力不稳,而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运行工况趋于正常时,应首先确定系统是否发生渗漏,可通过设置在管道上的压力表进行初步判断。当确定为渗漏时,应及时确定渗漏位置,并采取关闭渗漏埋管环

路两端的阀门或截流处理。当水平地埋管换热系统的设置深度在 2m 及以上时,可通过修补漏点或更换埋管方式,恢复运行;

2 当出现补水量持续增加,系统运行压力持续下降,而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运行工况趋于正常时,应首先确定系统是否发生漏水,可通过设置在管道上的压力表进行初步判断。当确定为漏水时,可采取先让机组满负荷运行 30min~60min左右,运行时长视供暖系统面积而定,后按照系统的关机原则实施操作,及时确定漏水位置,并采取关闭渗漏埋管环路两端的阀门或截流处理;

3 因水系统设备的连接部件松动或破损,而引起的水平地埋管换热系统发生渗漏或漏水时,应首先确定渗漏或漏水位置,根据漏水量大小暂停补水泵,待故障处理完毕后,重新启动补水泵。在更换破损部件时,当部件内介质有压力,应采取有效措施先泄压后更换合格的各相关部件。

9.2.6 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时,竖直地埋管换热系统发生下列状况时,可参照以下方法处理:

1 当出现补水量持续增加,系统运行压力不稳或持续下降,而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运行工况趋于正常时,应首先确定系统是否发生渗漏或漏水,可通过设置在管道上的压力表进行初步判断。当确定为渗漏时,应及时确定渗漏位置,并采取关闭渗漏埋管环路两端的阀门或截流处理;如确定为漏水时,可采取先让机组满负荷运行 30min~60min 左右,运行时长视供暖系统面积而定,后按照系统的关机原则实施操作,及时确定漏水位置,并采取关闭渗漏埋管环路两端的阀门或截流处理;

2 因水系统设备的连接部件松动或破损,而引起的竖直地埋管换热器发生渗漏时,应首先确定渗漏或漏水位置,根据漏水量大小暂停补水泵,待故障处理完毕后,重新启动补水泵。在更换破损部件时,当部件内介质有压力,应采取有效措施先泄压后更换合格的各相关部件。

9.2.7 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时,地表水换热系统冷(热)源侧水循环系统发生下列状况时,可参照以下方法处理:

1 当系统运行压力突然下降,制热工况下机组蒸发器压力过低或制冷工况下机组冷凝器压力过高时,应首先确定取水口是否发生堵塞或水系统设备的连接部件松动或破损。当确定为堵塞时,应按照系统的关机原则实施操作,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清理取水口;当确定为连接部件松动或破损时,应首先确定渗漏位置,并暂停水泵,待故障处理完毕后,重新启动水泵。在更换破损部件时,当部件内介质有压力,应采取有效措施先泄压后更换合格的各相关部件;

2 当制热工况下机组蒸发器压力过低或制冷工况下机组冷凝器压力过高报警,在排除机组自身问题时,应首先确定取水温度是否正常。当确定因取水温度过低或过高引起,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节水温。

9.2.8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时,循环水系统发生下列状况时,可参照以下方法处理:

1 发生渗漏时,首先确定渗漏位置,并暂停补水泵,故障处理完毕后,将补水泵控制按钮调到手动开启位置,向系统补水并排气,系统注满水后,将补水泵控制按钮调整到自动开启位置;

2 发生大量漏水时,首先确定漏水位置,按照系统的关机原则实施操作,同时应将漏水的带电设备或置于漏水区域内的带电设备的电源切断,引排漏水,清理地面积水,直至故障处理完毕,检测各设备、线路完好后,按照系统的开机原则实施操作,在操作之前应向系统补水并排气;

3 因水系统设备的连接部件松动或破损,而引起的循环水系统发生渗漏时,其处理方法可参照本条第 1 款执行外,在更换破损部件时,当部件内介质有压力,应采取有效措施先泄压后更换合格的各相关部件;

4 因水系统压力容器异常升高,而引起的循环水系统漏水,其处理方法可参照本条第 2 款执行外,并检查压力异常的原因,排除故障后系统方可正常运行,如因水泄漏产生水蒸气时,应注意排风,防止高温烫伤。

9.2.9 水(地)源热泵机组在运转中的常见故障和故障原因,可参照本规程附录E 进行处理。

9.2.10 循环水泵在运转中的常见故障和故障原因,可参照本规程附录 F 进行处理。

9.2.11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时,水(地)源热泵机组的制冷剂系统发生下列状况时,可参照以下方法处理:

1 制冷剂系统压力异常升高,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 制冷剂系统发生堵塞,应立即关闭机组,停止压缩机运行,对堵塞部位进行检修。如检修无法进行时,应直接联系厂家,并暂停机组相对应的系统;

2) 循环水系统水流量过小或中断时,应立即切换其它循环水泵或关闭水系统相对应机组,检修循环水泵,各相关阀门均应在开启状态,清洗过滤器,并对水泵和系统温差的设置工况进行检查是否正确,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3) 当压力传感器显示错误时,应立即关闭系统,并校正或更换压力传感器。

2 制冷剂系统温度异常升高,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l) 当制冷剂填充过量时,应及时排出多余制冷剂,在排出制冷剂之前,应先开启排风系统,保持房间内空气质量,满足作业人员工作;

2) 当温度传感器显示错误时,应立即关闭系统,并校正或更换温度传感器。

9.2.l2 地源热泵系统运行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检查停电原因。若为电源断电,来电后系统各仪表数值应正常,并按下机组上的“启动”按钮,机组应能够正常启动,若不能正常启动,应当立即上报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9.2.l3 系统故障发生处理后,主要负责人及其维修等相关人员,应负责对故障起因进行调查,做好记录。

9.3 突发事故处理措施

9.3.l 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l 应立即通知应急处理队伍值守人员及负责人;

2 对事故危险源等级进行预判,如事故影响范围小,可自行处理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如事故影响范围小,但无法处理时,应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等待应急处理队伍人员;如事故影响范围较大,危及自身安全时,应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如事故影响范围大,不可控时,应以保护自身安全为主,触发警报;

3 对自行处理的事故,应做好相关记录,编写事故报告;

9.3.2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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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5月19日 11: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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