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CABEE 045-2023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
Automatic gravity type dissolved oxygen fine filter
2023-03-15 发布 2023-05-01 实施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请注意本文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君铭时代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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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佳洁(北京)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恒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瑛威(北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南宁长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锂、赵昕、李建业、刁会齐、赵德天、李茂林、杜修群、杨世兴、李志、李霖、尹文超、翟立晓、危忠、郭进军、米长虹、庞志泉、柴宏祥、周志伟、陈雷、李会凡、张超、梁岩、郝洁、杨瀚宇
本文件主要审查人员:任向东、李晓峰、刘彬、郭金鹏、潘力军、秦子明、杨海燕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以下简称“精滤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一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游泳池、游乐池、河湖自然水体、人工景观水体、水族馆水体等的循环水过滤净化处理用的精滤机。雨水回收利用、生活污水二次净化过滤处理用的精滤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 automatic gravity type dissolved oxygen fine filter
依靠重力作为过滤和反冲洗的动力、构造上无阀门控制, 能够自动完成过滤和反冲洗的全过程、采用多级深多介质深层滤料, 循环过滤精度可以达到较高水平的装置。
3.2
复合滤料层 compound filter layer
在设备内从上至下按照由粗到细,由轻到重的方式,填装具有一定厚度、能拦截原水中各种杂质的多种物料过滤层,亦称多介质过滤层。
3.3
布水器 water distributor
向设备内滤料层表面均匀布水的专用部件。
3.4
集配水滤板 water distribution filter plate
保证经过滤层的水流均匀流出,过滤层冲洗水均匀分布到滤料层的各部位并支撑滤料层、承托层及设备内水体重量,具有密度均匀缝隙的专用部件。
3.5
过滤罐 filter tank
通过多种介质滤料层处理水的非压力容器,其结构上与滤后水清水水箱为一体,以伞形顶盖隔开。
3.6
曝气分配水箱 aeration distribution tank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中用于曝气并向各过滤罐分配待过滤水的专用部件,该水箱位于过滤罐组上方。
3.7
主虹吸管 main siphon
为实现过滤罐虹吸自动反冲洗,从过滤罐顶部垂直上升至一定高度后,再以一定的倾斜角度上升至最高点后,弯转垂直向下的专用管道。在最高处弯头顶部设有虹吸破坏管和真空抽气管,最高处弯头下部设有虹吸堰口和辅助虹吸管。
3.8
反冲洗排水水封箱 backwash drainage water seal box
为实现主虹吸管、辅助虹吸管及反冲洗初始管口形成水封和反冲洗形成后的废水排出的水箱。简称水封箱。
3.9
滤后水清水箱 outlet water tank after filtration
通过每个过滤罐滤后出水管,汇入设在与过滤罐一体的顶部用以贮存过滤后洁净水的水箱,该水箱兼做过滤罐反冲洗用水水箱。简称清水箱。
3.10
V 型曝气布水槽 V-shaped aeration distributor groove
为增加原水进水与大气的接触面积对原水进行第一次曝气处理而设置的专用组部件。
4 分类与标记
4.1 分类
机组按照用途及滤后出水水质要求分为 A 型及 B 型。其中 A 型适用于游泳池、游乐池、人工景观水体、水族馆;B 型适用于天然水系、雨水回用、污水二次净化。
机组由 4 个过滤罐及 1 个曝气分配水箱组成,详细构造见附录 A。
4.2 标记
4.2.1 机组命名由产品代号(ZLS)、过滤面积(m2)、产品分类(A/B 型)组成。
4.2.2 标记
□□□—□□□□—□□
产品分类:A 、B
总过滤面积:xxxx(dm2)
重力式:ZLS
说明:
过滤面积:型号表示中过滤面积采用机组 4 个过滤罐总过滤面积,其对应单罐过滤面积见表 1 ,对应单罐详细参数见附录 B。
表 1 精滤机总过滤面积与单罐过滤面积对应表
4.2.3 示例
适用于游泳池、游乐池、人工景观水体、水族馆,PVC-U 材质全自动重力式精滤机,总过滤面积 12.56m2 ,单个过滤罐过滤面积 3. 14m2。
型号表示为:ZLS-12.56-A。
5 一般要求
5.1 制造材料
5.1.1 各部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体各部分应使用聚氯乙烯(PVC-U)塑料板材或其它材料制造。聚氯乙烯(PVC-U)塑料板材应符合 GB/T 22789.1 的相关规定。
2)采用聚氯乙烯(PVC-U)塑料板材时,精滤机过滤罐所用的材料厚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过滤罐不同规格和部位板材厚度
3)曝气分配水箱所用的材料厚度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曝气分配水箱不同规格和部位板材厚度
4)滤后出水槽(箱)、反冲洗排水水封箱和曝气平衡吸水箱等所用硬聚氯乙烯(PVC-U)塑料板厚度,应参照相应直径过滤罐体所规定的板材厚度选
定。
5)采用其它材质时,应保证结构强度满足 0. 1MPa 的压力要求和结构稳定性。
5.1.2 过滤罐检修孔的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环板和盖板使用聚氯乙烯(PVC-U)塑料板材制造时,其材料应符合GB/T 22789.1 的相关规定。
2)底环板和盖板使用其它材料制造时,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3)检修孔固定螺栓应采用牌号不低于 S30408 的不锈钢材质,其材料应符合 GB/T 3280 中。
5.1.3 各部件所用连接管的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进水管、出水管、主虹吸管、虹吸破坏管、辅助虹吸管、人工反冲洗管、反冲洗排水管、排污管等采用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塑料管材及管件时,应符合 GB/T 10002.1 的相关要求。
2)设备进水管、出水管、主虹吸管、虹吸破坏管、辅助虹吸管、人工反冲洗管、反冲洗排水管、排污管等采用其它材质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3)水位指示管采用无色中空玻璃管。
4)过滤罐人工反冲洗管上应安装阀门,阀门宜采用与管道相同材质。
5.1.4 制造精滤机的 PVC 焊条应符合 HGB 2161 的规定。
5.2 卫生要求
5.2.1 凡与水接触的所有部件和组件均不应对水流产生二次污染;
5.2.2 当用于游泳池、游乐池、人工景观水体、水族馆时,精滤机所有本体部件及内、外部部件和组件的材质均应符合 GB/T 17219 的要求。
5.3 外观
5.3.1 精滤机表面应平整,不应出现裂纹、凹陷。
5.3.2 精滤机外部接管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转弯应为弧形且平滑。
6 技术要求
6.1 结构尺寸
6.1.1 结构形式
组成精滤机的过滤罐、曝气分配水箱、滤后水出水槽(箱)、反冲洗排水水封箱等主要部件位置如图 1、图 2 所示。
图 1 精滤机主要部件位置图(平视)
说明 1. 图中编号与名称对照:
1-过滤罐; 2-曝气分配水箱; 3-滤后出水槽(位置可选);
4-反冲洗排水水封箱;
图 2 精滤机主要部件位置图(俯视)
说明 1. 图中编号与名称对照:
1-过滤罐; 2-曝气分配水箱; 3-滤后出水槽(位置可选);
4-反冲洗排水水封箱;
6.1.2 各型号精滤机的结构尺寸可参照附录 A 和附录 B 执行。
6.1.3 过滤罐主虹吸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虹吸管的管径不应小于本文件附录 B 中表 B.0.2 的规定。
2)主虹吸管顶点标高的确定应满足虹吸堰口低于曝气分配水箱外桶内最高水位,且高差不应小于 250mm。
3)主虹吸管的斜管倾斜度 α 应控制在与垂线夹角 30 °~40°范围内。
4)主虹吸管的缩径位置应位于弯头垂直下降管直管下 200mm 位置处,其下降管管径不应小于主虹吸管的 0.5 倍,且下降管应接至过滤罐反冲洗排水水封箱溢流水位以下不小于 100mm 位置处。
6.1.4 过滤罐顶部滤后水箱及伞形顶盖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容积不应小于过滤罐反冲洗持续时间 3min 所需的反冲洗水量;
2)各过滤罐滤后水水箱应设方形连通管,接管口标高位于罐内伞形顶外边缘上 30mm 处。
3)过滤罐伞形顶盖向下倾斜角宜为 20°。
4)过滤罐上部布水板距虹吸管口的垂直间距应保持在 150mm~300 范围内;布水板面直径应大于虹吸管直径 100mm~200mm。
5)过滤后水清水箱(即过滤罐顶部)应加装与过滤罐体相同材质和厚度≥ 6mm 的盖板,并加以加强肋焊接固定。
6.1.5 曝气分配水箱对应过滤罐原水进水管管顶标高应在分配水箱底板下不小于200mm 的位置处,管径应满足过滤流量要求。
6.1.6 过滤罐底部集水室的有效高度应不小于 1.5 倍滤后上升水管管径,滤(配)水板采用 PVC-U 板井字架并采用 DN50mm 的 PVC-U 管内灌注混凝土立柱做井字架支撑,上下交接点均应焊接予以固定。
6.1.7 检修孔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单体过滤罐直径等于和小于 500mm 时,检修孔直径为 200mm,单体过滤罐直径等于和大于 600mm 时,检修孔直径不应小于400mm;
2)检修孔环板厚度不应小于 10mm。且背面应做十字加强肋和防水环。
6.1.8 观察视镜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上视镜位于过滤罐顶盖外沿下 150mm 处;
2)下视镜应与检修孔下边沿处于同一水平位置;
3)视镜宜为直径不小于 100mm 的圆形视镜。
6.1.9 滤后水出水槽(箱)、破坏斗、主虹吸上升管、虹吸倾斜管及虹吸下降管等部件均应安装玻璃水位指示管,并符合下列要求;
1)玻璃水位管采用中空 20mm,厚度不应小于 3.2mm 的无色玻璃管;
2)玻璃管应无破损和裂缝,且应能便于清洗维护。
6.2 滤料要求
6.2.1 无烟煤和石英砂滤料应符合 CJ/T 43-2005 的规定。
6.2.2 磁铁矿砂滤料应符合 CJ/T 43-2005 的规定,且含铁量应在 20%~40%范围内,密度大于 4.5g/cm3。
6.2.3 过滤罐内滤料层的级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合滤料层宜由 5(7)层不同粒径的滤料组成,排列顺序及厚度(由下至上)可参照表 4 的规定:
表 4 复合滤料层级配要求(由下至上)
2)采用其它过滤材料时,参照 CJJ122 相关规定执行
3)滤料层和承托层的铺装样式、铺装要求和铺装方法等,应按 CJ/T 43 2005 的规定执行。
6.3 制造要求
6.3.1 曝气分配水箱、过滤罐、滤后水出水槽(箱)、反冲洗排水水封箱等容水部件的设计应符合 HG20640 和 JB/T2932 的规定
6.3.2 所有容水部件和内部配套组件等的厚度和承载压力,均应按运行重量负荷的 1.5 倍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本文件第 5.1.1 条的规定。
6.3.3 精滤机过滤罐、曝气分配水箱、滤后水水箱(槽)、反冲洗排水水封箱等,均应按规定程序、工艺要求等文件进行制造,其制造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径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 2%;
2)高度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 2%;
3)圆度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 1%;
4)伞形顶盖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 2%;
5)进水布水板尺寸及距原水进水口高度、平整度等,偏差值不应超过3mm;
6)滤(配)水板开缝宽度和支撑肋厚度为 2.5mm,缝隙偏差不应超过0.25mm;
7)罐体外部预留的检修孔、各种接管、视镜、水位计等位置偏差均不应超过 5mm。
8)检修孔盖板、视镜和观察室与过滤罐罐体接触的部位,应设符合 GB/T 5577 中规定的厚度不小于 3mm 的丁腈橡胶垫片。
6.3.4 曝气分配水箱的制造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曝气分配水箱应位于 4 个过滤罐的中心位置,中心点偏差值不应超过30mm;
2)曝气分配水箱、箱内中心原水上升管管径应按本文件附录 B 中表 B.0.2的规定选取;
3)桶内中心原水上升管上口的平整度和安装的水平标高允许偏差不应超过±2mm;
4)箱底板中的原水上升管与箱内壁的分隔板、相关预留接管口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5mm。
6.3.5 V 型曝气水槽的制造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V 型曝气水槽 2 根板条拼接成 90 °V 字型,底沿均留有宽度为 3mm 直线型缝隙。上沿和底沿的水平度偏差不超过 2mm。
2)V 型曝气槽安装在曝气分配水箱中原水上升管外壁上沿口以下 10mm 位置处,与中心原水上升管外壁和曝气分配水箱内壁之间,全部辐射布满 V 型曝气水槽,且规格应一致,两端焊接固定,且上沿应在同一水平面上,水平度偏差每 1.0m 弧长不超过 1mm。
6.3.6 精滤机各部件、组件中所有焊接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部件本体壁体和底板受力较大部位处的焊接缝厚度不应小于该部位处塑
料板厚度的 1.25 倍,其他部位的焊接缝厚度不应小于所在部位处塑料板的厚度。
2)所有焊接部位的焊缝应排列有序,不应出现开裂、断缝、波折弯曲、凹凸不平、虚焊、 糊面等缺陷。焊缝表面应平整,与焊板粘接牢固,不发生渗水、漏水;
6.4 性能要求
6.4.1 曝气分配水箱和过滤罐的耐压要求为 0.1MPa,其他部件应保证不发生渗漏。
6.4.2 机组所有管材、管件的耐压能力不应低于 0.6MPa。
6.4.3 曝气分配水箱、过滤罐应能均匀布水,无偏流和局部断流。
6.4.4 精滤机的过滤速度不应超过 35m/h。
6.4.5 在过滤速度、过滤能力、滤料层厚度在设计负荷条件下,精滤机的净化性能应满足下列规定:
1)悬浮杂质的去除率不应小于 90%;
2)用于天然水系、雨水回用、污水二次净化,滤后出水的浑浊度不应大于1NTU;
3)用于游泳池、游乐池、人工景观水体、水族馆,滤后出水浑浊度不应大于 0.4NTU。
6.4.6 过滤罐的反冲洗应满足下列规定:
1)进水和出水水位差达到 2.0m 时,应能形成对滤料层的自动反冲洗;
2)反冲洗强度不应小于 20L/(s ·m2);
3)滤料层膨胀冲洗持续时间应为 150s±10s。
7 试验方法
7.1 结构尺寸
7.1.1 结构检验方法:目测。
7.1.2 尺寸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过滤罐、曝气分配水箱(含内桶和外桶)的外径用刻度不大于 1mm 的钢卷尺分别测定 3 个不同位置的周长及高度,取其算数平均值除以圆周率即为外径,高度取其算数平均值。
2)滤后水水箱、反冲洗排水水封箱, 用刻度不大于 1mm 的钢卷尺分别测定上口、下口、4 个交角处高度的实际尺寸。
3)V 型曝气布水槽,内外桶间距、布水板尺寸及标高、滤(配)水板尺寸和开孔面积、各种滤料厚度和平整度及支撑柱尺寸和间距等用刻度不大于 0.5mm的钢铝直尺和水平尺分别检验。
4)各项检测及结果允许偏差,均不应大于本文件第 6.1 节的相关规定。
5)机组装的总体高度、宽度及各部件的相互间距,用刻度不大于 1.0mm 的钢卷尺分别按本文件中附录 B 的相关规定进行各部尺寸的检测。
7.2 滤料
7.2.1 应对精滤机中各种滤料的质量、粒径范围、填装层次和厚度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本文件第6.2 节的要求。
7.2.2 滤料总有效厚度不应超过 700mm,且保证足够的膨胀空间。
7.3 制造
7.3.1 应对精滤机的各主要组成部件制造工艺和精度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文件第 6.3.1、第 6.3.2、第 6.3.3 和第 6.3.4 条的要求。
7.3.2 应对精滤机各部件及其配套组件的焊接、连接和安装工艺和精度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文件第第 6.3.5 条和第 6.3.6 条的要求。
7.4 性能
7.4.1 精滤机各部件耐压性能采用水压试验方法。耐压性能试验部件包括:曝气分配水箱、过滤罐,其检验应按 CJ/T405-2012 中附录 C 的规定方法进行。
7.4.2 滤后水出水槽、反冲洗排水水封箱等非承压部件做灌水试验,其检验方法按本文件附录 C.3 的规定进行。
7.4.3 曝气分配水箱、过滤罐等罐体做水力性能试验,其检验方法按本文件附录C.4 的规定进行。
7.4.4 精滤机的过滤速度试验方法按本文件附录 C.5 的规定进行。
7.4.5 精滤机的净化性能试验方法按本文件附录 C.6 的规定进行。
7.4.6 精滤机的反冲洗性能试验方法按本文件附录 C.7 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出厂检验
8.2.1 对于每一套精滤机产品的部件、组件及配套管道和管件等,均应由制造厂商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文件和订货合同,对各部件完成组装和运行检验,合格且配套组件齐全并质量合格,方可出厂。
8.2.2 每一套精滤机的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 的规定。
8.3 型式检验
8.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试制和老产品转产试制的定型鉴定时。
2)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3)设计、结构、原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4)出产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8.3.2 检验规模:
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检一台。
8.4 检验项目
应按本文件表 5 规定执行。
表 5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
8.5 判定规则
8.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表 5 规定要求者判定为合格。
8.5.2 在出厂检验中,对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允许对相关项目做必要的改进修补,并对修补完成后的项目进行再次检验。如再次检验项目仍不合格者, 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每台精滤机应在各部件明显部位设置固定的永久性标牌,标牌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13306 规定。
9.1.2 产品标志应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编号、标记和商标。
9.1.3 产品铭牌应标注下列内容:
1)设备名称和型号;
2)过滤能力: m3/h;
3)空载重量: kg;
4)运行重量: kg;
5)设备出厂编号;
6)设备制造日期;
7)设备出厂日期;
8)产品制造标准编号;
9)制造厂名称、厂址;
9.1.4 包装标志
1)各部件、组件的运输包装收发货应符合 GB 6388 的规定;
2)各部件、组件的包装储运图示标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9.2 产品说明书
9.2.1 每台精滤机产品出厂时,均应提供有本厂质量检验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安装、操作使用说明书。
9.2.2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
3)产品使用环境。
9.3 包装和运输
9.3.1 运输保护组装图示应符合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识的规定。
9.3.2 包装具体要求:
1)过滤罐、曝气分配水箱等部件需贴软膜包装,罐体、箱体预留管接口应加盲板封盖,在摩擦处放置软垫;
2)部件各种组件应分类贴软膜包装。
9.3.3 运输要求
1)应设专用起吊安全标志和固定支座;
2)装运过程中不应滚动运输;
3)运输过程中包装装置上面不应堆圧设计负荷以外重物及振动物体;
4)运输过程中防止暴晒、雨淋和烟火。
9.4 贮存
9.4.1 贮存场地应平整和坚固;环境应干燥、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
9.4.2 分品种分箱按包装标志朝运输取用通道各自并列排放,不应堆放。
附录 A
(资料性)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构造图
A.0.1 精滤机平面图见图 A.1。
说明:
1. 图中编号与名称对照:
1-曝气分配水箱; 2-虹吸破坏管; 3-主虹吸管; 4-反冲洗排水水封箱;
5-V 型曝气水槽; 6-总进水管 DN1 ; 7-滤后出水槽(位置可选)
8-滤后出水管 DNp(与反冲洗进水管共用); 9-过滤罐 10-过滤罐检修孔;
11-精滤机基础 W-精滤机机组宽度; L-精滤机机组长度。
2. 图中各部件构造图详见本文件图2~图 9。
3. 图中各结构尺寸,参见本文件附录 B 中表 B.0.1 所示。
4. 图中各配管管径,参见本文件附录 B 中表 B.0.2 所示。
图 A.1 精滤机构造平面图
A.0.2 精滤机立面图见图 A.2。
A 立面 B 立面
说明:
1-曝气分配水箱; 2-虹吸破坏管; 3-虹吸上升管DNu; 4-辅助虹吸管; 5-虹吸堰口; 6-滤后水出水管 DNp(与反冲洗水进水管共用);
7-总进水管 DN1 ; 8-过滤罐; 9-滤后水出水槽; 10-总出水管 DN3 ; 11-视镜; 12-反冲洗排水水封箱;
13-过滤罐检修孔; 14-虹吸下降管DNd; 15-手动冲洗阀; 16-精滤机基础; 17-机房地面; H-精滤机总高度; H1-过滤罐高度;
H2-曝气分配水箱高度; H3-曝气水箱顶至虹吸破坏管高度; L-精滤机底长度; W-精滤机底宽度; α-主虹吸管倾斜角。
图 A.2 精滤机构造立面图
A.0.3 精滤机过滤罐平面布置图见图 A.3。
说明:
1. 图中编号与名称对照
1-过滤罐; 2-虹吸上升管 DNu ; 3-滤后水出水管 DNp(与反冲洗水进水管共用);
4-虹吸破坏管; 5-滤后水出水槽(位置可选); 6-过滤罐检修孔;
7-原水进水管(位置可选); 8-反冲洗排水水封箱;
11-精滤机过滤罐基础; W-精滤机机组宽度;
L-精滤机机组长度;
2. 图中过滤罐规格尺寸及配管直径、位置详见本文件图 A.4、图 A.5、图 A.6 和图 A.8 所示。
3. 图中各部件、配管尺寸、管径,详见本文件附录 B 中相关表格所示。
4. 图中编号 5 滤后水清水槽详见本文件图 A.7 所示。
图 A.3 全自动重力式精滤机过滤罐平面布置图
A.0.4 精滤机过滤罐滤后水水箱连通管示意图见图 A.4。
a)平面图 b) A-A 剖视图
说明 1. 图中编号与名称对照
1-过滤罐; 2-过滤罐滤后水方形连通管(L×W×H); 3-水位调节板; 4-滤后水出水槽旋流出水口;
5-滤后水出水槽; 6-反冲洗排水水封箱; 7-检修孔; 8-滤后水出水水管(与反冲洗水管共用); 9-精滤机机组基础;
10-滤后水出水槽出水管; 11-虹吸上升管; φ1-过滤罐直径; W-过滤机机组宽度; W1-过滤罐间距; L-精滤机机组长度。
2. 图中过滤罐滤后水方形连通管规格,详见本文件附录 B 中表 B.0.2 所示。
3. 图中过滤罐的其它配管详见本文件图3 和本文件附录 B 中表 B.0.1 和表 B.0.2 所示。
图 A.4 过滤罐滤后水水箱连通管示意图
A.0.5 精滤机曝气分配水箱构造图见图 A.5。
a)配水箱底板平面图 b)俯视图
c)剖视图 b)V 型曝气布水槽
说明 1. 图中编号、代号与名称对照:
1-曝气室; 2-V 型曝气布水槽; 3-水位线; 4-曝气分配水箱内管 DNy;
5-加强肋; 6-曝气分配水箱底板; 7-总进水管 DN1 ; 8-曝气分配水箱;
9-曝气水箱分配水管(过滤罐原水配水管 DN2);
10-原水上升管与分配水箱隔板; φ2-曝气分配水箱外径;
φ3-曝气水箱底板外径。
2. 图中各项编号、代号尺寸详见本文件附录 B 中各相关表格所示。
3. 图中编号 10 分配水箱隔板与原水中心上升管上沿相平。
4. 图中编号 4 曝气分配水箱内管的最小直径为200mm。
图 A.5 曝气分配水箱构造图
A.0.6 精滤机过滤罐滤料层及配水管构造图见图 A.6。
说明 1. 图中编号、代号与名称对照:
1-虹吸上升管DNu; 2-曝气分配水箱配水管DN2(过滤罐进水管);
3-过滤罐伞形顶盖; 4-滤后水清水箱; 5-曝气分配水箱; 6-过滤罐布水板;
7-滤后水出水管 DNp(与反冲洗水进水管共用); 8-7 层复合滤料层;
9-滤(配)水板; 10-滤(配)水板支撑; 11-集水室; 12-曝气分配水箱底板
13-过滤罐方形连通管;14-过滤罐顶板; H1-过滤罐高度; H4-滤料层厚度。
H5-集水室高度; H6-滤后水水箱高度; φ1-过滤罐直径;
φ4-过滤罐布水板直径。
2. 图中各项尺寸,参见本文件准附录 B 中表 B.0.1、表 B.0.2。
3. 曝气水箱定位后与过滤罐重叠部分采用焊接固定。
图 A.6 精滤机过滤罐滤料层及配水管构造图
A.0.7 全自动重力式精滤机滤后水清水槽构造图见图 A.7。
a)俯视图 b)剖视图 c)左视图说明 1. 图中编号、代号与名称对照:
1-旋流出水槽; 2-流量调节板; 3-滤后水总出水管DN4;
4-破坏斗放空调节阀; 5-过滤罐滤清水箱; lc-总长度; wc-宽度;
lc1-圆弧半径; lc2-圆心至调节板间距; lc3-调节板至末端间距; hc-出水槽总高度;
hc1-调节板高度; hc2-破坏斗放空调节阀。
2. 各过滤罐滤后水水箱的洁净水汇流至该出水槽,通过槽内螺旋曝气增氧装置,对滤后水进行第二次曝气溶氧,增强对滤后水的自净能力。
3. 滤后水出水清水槽的规格尺寸,参见本文件附录 B 中表 B.0.1 所示。
图 A.7 滤后水清水槽构造图
A.0.8 全自动重力式精滤机过滤罐反冲洗排水水封箱构造图见图 A.8。
a)正视图 b)左侧视图
c)俯视图说明 1. 图中编号、代号与名称对照:
1-排水水封箱弧形挡板; 2-排水水封箱矩形挡板; 3-排水水封箱(紧贴过滤罐体);
4-排水水封箱底板; 5-过滤罐主虹吸下降管; 6-过滤罐虹吸破坏管;
7-过滤罐 8-排水水封箱排水管 DNp
bf-排水水封箱总宽度; bf1-排水水封箱弧形挡板宽度;
bf2-排水水封箱矩形挡板宽度; hf-排水水封箱总高度;
lf-lf5-排水水封箱细节长度尺寸。
2. 各部位尺寸参见本文件附录 B 中表 B.0.1。
3. 图中编号 3 弧形板的弧形应与过滤罐外壁相贴。图中编号 1 弧形挡板的最远点与过滤罐体表面相平齐。
4. 图中编号 8 排水水封箱排水管位置可选。编号8A 为侧排;编号8B 为下排。
图 A.8 过滤罐反冲洗排水水封箱构造图
A.0.9 全自动重力式精滤机曝气平衡吸水箱构造图见图 A.9。
a)俯视图
b)1-1 剖面图说明 1. 图中编号、代号与名称对照:
1-曝气平衡吸水箱; 2-水箱进水管; 3-水箱进水管出水口; 4-水箱溢水管;
5-水箱泄水管; 6-流量调节器连通管; 7-水泵吸水管; φb-水箱直径;
hp1-水箱高度; hp2-水箱进水管距箱底高度;
hp3-溢水水位距箱顶高度; hp4-溢水管管底距溢流水位高度.
2. 图中各部尺寸参见本文件附录 B 中表 B.0.1。
3. 曝气平衡水箱为敞口型。
图 A.9 曝气平衡吸水箱构造图
附录 B
(资料性)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各部件规格、尺寸及技术参数
B.0.1 用于游泳池、游乐池、人工景观水体、水族馆的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外型尺寸及技术参数,参见表B.0.1。
表 B.0.1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技术参数及外形尺寸
续表 B.0.1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技术参数及外形尺寸
续表 B.0.1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技术参数及外形尺寸
续表 B.0.1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技术参数及外形尺寸
B.0.2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主要管道尺寸表:
附录 C
(规范性)
重力式全自动溶氧精滤机检测要求及试验方法
C.1 检测仪器
C.1.1 压力表量程为设计值的 1.5 倍,读数精度不应大于 0.05MPa;
C.1.2 温度计量程为设计值的 2.0 倍,读数精度不应大于±0.5℃;
C.1.3 浊度仪量程为:
1)试验水质浊度小于 5NTU 时,量程为 10NTU,读数精度为 0. 1NTU;
2)试验水质浊度超过 20NTU 时,量程为 30NTU,读数精度为 1NTU。 C.1.4 温度计量程 150℃,读数精度不应该大于 1℃。
C.1.5 变频水泵容量为设计值的 1.5 倍。
C.1.6 流量计量程为设计值的 1.5 倍,读数精度为±4L/min。
C.1.7 计时器量程 10min,读数精度为±0.5s。
C.2 检测用水质要求按表 C.1 确定。
表 C.1 试验水质要求
C.3 灌水试验
C.3.1 曝气分配水箱、过滤罐的灌水试验检测应同时进行。试验方法如下:
1)将箱底各管口封堵;
2)向箱内缓慢注满水,满水持续时间 24h 后,按本文件第 7.1.2 条该规定测量箱体外壁直径;
3)全部外部焊缝目测有无渗水、漏水;
4)判定标准:箱体外壁直径与制造允许偏差无变化, 目测无渗水,即为合格。
C.3.2 过滤罐铺装完成后还应进行二次静水压试验,试验方法如下:
1)滤料铺装前应按 CJ/T 43-2005 的规定,对滤料进行清洗。
2)清洗后的滤料应按 CJ/T 43-2005 的规定铺装方法和程序进行铺装。
3)铺装完成后,从过滤罐进水管向罐充水至过滤罐顶盖处。
4)充水过程应通过罐体上视镜仔细观察布水的均匀性。
5)装满水持续时间 24h 后,按本文件第 C3.1 条的规定进行判定。
C.4 水力特性试验
C.4.1 曝气分配水箱配水均匀性试验:
1)在进水管上安装压力表,按照本文件第 6.6.2 条规定的压力向中心原水上升管道通水;
2)用直尺测量中心原水进水管上沿喷射水高度,应超过管口上沿 20~150mm,并目测射流分布均匀性。
3)判定标准:水压稳定无波动,射流无偏流和局部断流即为合格。 C.4.2 曝气分配水箱中的 V 型曝气水槽的检验方法按下列规定进行:
1)检验数量按曝气配水箱中所需总数量的 10%样本数进行水幕检验;
2)判定方法:不合格样本数不超过 5%(以进位整数计)判定合格。
C.4.3 过滤罐进水布水均匀性试验:通过滤罐视镜目测布水板布水无部位断流,滤料表面无凹凸不平现象,即为合格。
C.5 过滤速度试验
C.5.1 精滤机过滤性能试验应按 GB/T 13922-2011 的规定进行,并满足下列要求:
1)水泵应按全设计全负荷选定性能参数。
2)原水水质根据精滤机用途按本文件附录 C.2 节表 C.1 的规定确定。
3)过滤速度计算公式:
V (C. 1)
式中:V——过滤罐过滤速度(m/h);
Q——水泵流量(m3/h),不应小于设计负荷规定;
F——精滤机总过滤面积(m2)。
C.6 净化性能试验
C.6.1 用于游泳池、游乐池及水族馆水净化时,进水浑浊度不应大于 5NTU,滤后出水浑浊度不应大于 CJ/T244 的要求。
C.6.2 用于雨水回用、人工景观水池、生活污水二次净化及河湖自然水体净化时,进水浑浊度不应大于 20NTU,滤后出水浑浊度不应大于 GB/T 18920 的要求。
C.6.3 精滤机的净化性能试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过滤及净化性能试验应在全设计负荷工况下进行;
2)过滤净化性能试验持续时间不应少于 3 次 CJJ122-2017 规定 的循环周期,且 3 次循环净化应连续进行;
3)过滤净化性能试验方法、程序、要求等应符合 GB/T 13922-2011 的规定;
4)每个循环次水质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应符合 CJJ122-2017 的规定;
5)水中悬浮物应按 GB/T 11901 规定测定;
6)水的浑浊度应按 GB/T 13200 规定测定;
7)各项检测值的平均值不大于本文件第 6.4.4 条的规定。
C.7 反冲洗性能试验
1)反冲洗强度按下式计算:
q f (C.2)
F = n x f(m2 ) (C.3)
式中:qf——反冲洗强度(L/s ·m2);
Q——反冲洗水量(L/s);
F——过滤面积(m2);
n——过滤罐数量(个);
f——单个过滤罐过滤面积(m2)。
2)反冲洗时间计时仪表采用秒表,主虹吸管水位上下联通,虹吸形成后开始计时。
3)反冲洗强度不应小于 20L/(s ·m2);
4)反冲洗持续时间为 150s±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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