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BEE 047-2023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文档天下 图书评论3阅读模式
资源简介

  ICS 91.140.10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P 46 T/CABEE 047-2023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系统

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ystem of electric heating radiator for

building

2023-06-20 发布 2023-08-01 实施

中 国 建 筑 节 能 协 会 发 布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ystem of electric heating radiator for building

T/CABEE 047-2023

批准部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施行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2023 北京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文件

国建节协[2023] 11 号

关于发布《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团体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CABEE 047-2023,自2023 年8 月 1 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2021 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建节协[2021]22 号),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共 8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电暖器供暖系统设计;4. 电气与控制系统设计;5. 材料;6. 施工;7. 调试与验收;8. 运行与维护。

本规程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附海镇工业开发区,邮编: 315332)。

本规程主编单位: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同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央电暖系统分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校园清洁取暖研究中心

吉林省电供暖行业协会

宁波先锋中央电暖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宁达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迈南电器有限公司

牡丹江润德采暖设备有限公司

佳木斯尚诺电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通润电器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哈尔滨金雨伞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雯晓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方庆朕 徐稳龙 尚尔越 黄 勇 张 旭 张 斌 李俊民何 静 王 佳 陈怡天 郑晓薇 丁 立 马明珠 周 磊朱永国 王华兵 白晓光 张永生 王 佳 何纪勇 徐如标杨成国 周 鹏 李 军 姚云生 鹿 峰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李德英 万水娥 曾 宇 冯爱荣 李 一 胡志强 罗 庆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安全,做到采用先进技术,并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和资源,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改造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的以固定安装的电供暖散热器为供暖热源的供暖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本规程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和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的电供暖散热器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电供暖散热器 electric heating radiator

以电为能源,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供暖散热器具。

2.0.2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 electric heating radiator for building固定安装在建筑物内的电供暖散热器,本规程中简称为电暖器。

2.0.3 集中供暖控制系统 centralized heating control system

通过中央控制器,对温控器、电暖器等设备进行集中控制的系统。

2.0.4 单元供暖控制系统 unit heating control system

通过单元控制器,对单元内温控器、电暖器等设备进行控制的系统。

2.0.5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系统 system of electric heating radiator for building

采用电暖器提供热量,并设置控制系统进行室温调控和能源管理的供暖系统,简称“电暖器供暖系统”。

2.0.6 直接作用式电供暖散热器 direct-acting electric heating radiator

将电能转化为热能,并将热能直接释放到建筑物内的电暖器,简称直热式电暖器。

2.0.7 蓄热式电供暖散热器 thermal storage electric heating radiator

将电能转化为热能通过蓄热介质进行储存,在需要时将所储存的热量释放到建筑物内的电暖器,简称蓄热式电暖器。

2.0.8 温度控制器 thermostat

可设定目标环境控制温度,同时可实时监测目标环境当前温度,并根据一定的逻辑,控制电暖器启停,以使目标室内温度维持在设定值范围内的温度控制装置,简称为温控器。

2.0.9 独立式温控器 independent thermostat

与所控制设备分离安装,并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与所控制设备连接的温控器。

2.0.10 集成式温控器 integrated thermostat

安装在所控制的设备内或设备上的温控器。

2.0.11 电压修正系数 correction factor of voltage

为弥补因供电电压波动导致的电暖器制热量偏差,而对电暖器供暖系统的设备选型制热量进行修正的系数。

3 电暖器供暖系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采用电暖器作为供暖热源:

1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无工业余热,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消防或安全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

2 远离集中供热的分散独立建筑,且无法利用其它方式提供热源时;

3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暖器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4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非常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热热源的公共建筑;

5 利用蓄热式电暖器在低谷电时段进行供暖或蓄热,且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6 不能采用热水或蒸汽供暖的重要电力用房;

7 与所在建筑整体供暖时间不同且供暖负荷较小的局部房间(区域),无法利用其它方式提供热源时;

8 电力供应充足,且当地电力政策鼓励用电供暖时。

3.1.2 有灵活调节供暖需求的间歇供暖建筑,或建筑内不同区域要求供暖时间不同时,宜采用电暖器供暖系统进行供暖。

3.1.3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 电暖器与空气接触表面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82.5℃。输煤廊的电暖器与空气接触表面的最高温度不应大于 130 ℃。在上述场所使用的电暖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燃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12476.1、 《爆炸性环境 第 15 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GB/T 3836.15 的相关规定;应防止由电暖器或线路产生的过热及火花,防止可燃性粉尘进入产生电火花或高温部件的外壳内。

3.1.4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电暖器供暖。

3.1.5 电暖器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电暖器的表面温度大于 100 ℃时,不应小于 100 mm;

2 当电暖器的表面温度不大于 100 ℃时,不应小于 50 mm。

3.1.6 直热式电暖器的出风口格栅的温度应小于 115 ℃, 蓄热式电暖器的出风口格栅的温度应小于 120 ℃, 除出风口格栅外的可接触表面的温度应小于85 ℃。幼儿园、老年人和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的电暖器,必须采取加设防护罩等避免人员直接接触的措施。

3.1.7 电暖器供暖系统按下列条件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系统:

1 电暖器供暖面积不小于 10000 m2 的民用建筑,或电暖器用电负荷不小于 1000 kW的工业建筑所应用的系统,应划分为大型系统;

2 电暖器供暖面积大于等于 1000 m2 且小于 10000 m2 的民用建筑,或电暖器用电负荷大于等于 300 kW 且小于 1000 kW 的工业建筑所应用的系统,应划分为中型系统;

3 电暖器供暖面积大于 200 m2 且小于 1000 m2 的民用建筑,或电暖器用电负荷大于 50 kW 且小于 300 kW 的工业建筑所应用的系统,应划分为小型系统;

4 电暖器供暖面积不大于 200 m2 的民用建筑,或电暖器用电负荷不大于 50 kW 的工业建筑所应用的系统,应划分为微型系统。

3.2 热负荷计算

3.2.1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热负荷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及《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的相关规定进行计

算。

3.2.2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供暖系统的房间供暖热负荷应按下式计算。

Q = (1 + “)Qj + Qh (3.2.2)

式中:Q——房间热负荷(W);

α——间歇供暖热负荷附加率,可按本规程 3.2.3 取值;

Qj——房间基本热负荷(W),按设计要求计算;

Qh——户间传热热负荷(W),按本规程 3.2.4 计算。

3.2.3 当建筑物要求在使用时间保持室内温度,其他时间可以自然降温或仅保持值班供暖温度时,应设计成间歇供暖系统,并应对房间供暖热负荷进行附加。间歇附加率选取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仅白天使用的房间不宜小于 20%;

2 不经常使用的房间不宜小于 30%。

3.2.4 电暖器供暖系统应将户间传热计入供暖房间热负荷。户间传热热负荷应按照邻室温差计算,严寒、寒冷地区的邻室温度宜取值班供暖温度作为计算温度,其他地区的邻室温度宜取冬季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升高 2℃作为计算温度。户间传热热负荷也可按照表 3.2.4 计算。

表 3.2.4 单位面积平均户间传热量

3.2.5 应用蓄热式电暖器的供暖系统应分别计算设计日用电高峰时段、平时段和低谷时段的累计供热量。

3.3 设备选型

3.3.1 直热式电暖器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2 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23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JG/T 236 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2 倍额定电压下连续工作 280 h,功率衰减不应大于 2%;

2 外表面应涂覆非金属性涂料。

3.3.2 蓄热式电暖器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贮热式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44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JG/T 236、《供冷供热用蓄能设备技术条件》JG/T 299 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2 倍额定电压下连续工作 280 h,功率衰减不应大于 2%;

2 外表面应涂覆非金属性涂料;

3 常温下静置 24 h,蓄热损失率不应大于 6%;

4 具备时钟设置功能,且在接入互联网时,具备时钟自动校正功能;

5 低谷时段,应优先使用直接电加热方式保障室内温度,在室内温度达到设定值的条件下,方可进行蓄热;

6 非低谷时段,应优先使用释放蓄热方式保障室内温度,在放热完毕后,方可使用直接电加热方式保障室内温度;

7 用电高峰时段、平时段和低谷时段的设置值应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3.3 温控器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 1453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GB 14536.10 的

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显示内容:可显示室内温度测定值、室内温度控制值、加热状态等;

2 断电记忆:温控器断电后,应记忆当前所有已设置的参数;

3 温度测定:可实时测定室内温度;

4 温度设置:可手动设置室内温度控制值,并自动根据室内温度测定值与控制值的差异启动或停止加热;

5 温度设置范围:可设置的室内温度控制值范围应包含 5 ℃~30 ℃区间,并可根据用户需求修改该范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

6 温差校准:可手动校准温控器测定的室内温度;

7 故障反馈:可通过显示屏或其他方式反馈故障信息;

8 系统接口:可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接入集中供暖控制系统或单元供暖控制系统。 3.3.4 一般场所的电暖器,防护等级要求应为 IP22。工业场所的电暖器,应满足适用场所要求的防护等级。

3.3.5 单一房间内所选择的直热式电暖器,其额定制热量不应小于该房间的计算热负荷乘以电压修正系数的计算结果,电压修正系数应根据项目所在地电网电压波动幅度取值。

3.3.6 单一房间内所选择的蓄热式电暖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其直接电加热的额定制热量不应小于该房间的计算热负荷乘以电压修正系数的计算结果,电压修正系数应按项目所在地电网电压波动幅度取值;

2 对于实行峰、谷、平电价的地区,其蓄热量不宜小于 24 h 内单个最长用电高峰时段全部的累计耗热量;

3 对于实行峰、谷电价的地区,其蓄热量不宜小于用电高峰时段 6 h 的累计耗热量。

3.4 设备布置

3.4.1 电暖器宜安装在外墙窗台下,当安装有困难时,也可靠内墙安装。

3.4.2 两道外门之间的门斗内,不宜设置电暖器。

3.4.3 楼梯间的电暖器,应分配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

3.4.4 采用下进风形式的电暖器应高于地面 150 mm~250 mm 安装。采用前进风形式的电暖器可贴近地面安装。

3.4.5 电暖器的出风口与地面距离不应大于 1.0 m。

3.4.6 电暖器的进风口、出风口不应被覆盖或遮挡。

3.4.7 电暖器的左右两侧与最近墙面的距离应大于 150 mm。

3.4.8 电暖器不应安装在卫浴场所的 0 区和 1 区;当安装在 2 区时,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在住宅建筑卫浴场所时不应低于 IP24;

2 安装在公共建筑卫浴场所时不应低于 IP25;

3 卫浴场所的 0-1-2 区域划分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

3.4.9 电暖器与室内燃气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 300 mm。

4 电气与控制系统设计

4.1 电气设计

4.1.1 应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小区的大型电暖器供暖系统的用电负荷不应低于二级。

4.1.2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配电变压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系统应优先与空调用电共用独立变压器;

2 当建筑无空调用电或空调用电负荷远低于供暖用电负荷时,大型系统宜设专用变压器;

3 设有变电所的建筑内的中、小型系统应由变电所专用回路供电;

4 未设有变电所的建筑内的中、小型系统应由专用回路供电。

4.1.3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独立的配电系统,设置专用配电箱;

2 其配电回路应设过载、短路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值不大于 30 mA;

3 单相电暖器负荷应均衡分配到三相上,使各相的计算负荷尽量相近,减小不平衡度。

4.1.4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规定并满足节能管理的要求;

2 应独立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4.1.5 电暖器相邻安装时应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

4.1.6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配电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

2 敷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导线,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

3 固定敷设的导线的最小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 2.5 mm2;

4 配电线路的敷设及导线穿管应满足安全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4.1.7 电暖器应采用固定布线方式供电。

4.1.8 温控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温控器可采用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与电暖器连接;

2 温控器与电暖器采用有线方式连接时,电暖器的工作电流不应大于温控器额定电流;

3 温控器可采用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与上级控制器连接。

4.2 控制系统设计

4.2.1 大、中型电暖器供暖系统应采用集中供暖控制系统;小型电暖器供暖系统宜采用集中供暖控制系统;微型电暖器供暖系统宜采用单元供暖控制系统。

4.2.2 不同房间(区域)应设置独立的温控器。

4.2.3 建筑面积不大于 60 m2 的单一房间内,所有电暖器应由同一台温控器同时控制。

4.2.4 建筑面积大于 60 m2 的单一房间内,可设置多台温控器,分别控制一部分区域的电暖器,且温控器宜均匀布置,每台温控器平均控制面积不应小于 30 m2。

4.2.5 宜选择独立式温控器。当单一房间内仅设置一台电暖器时,可选择集成式温控器。

4.2.6 温控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独立式温控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高度宜距地面 1.4 m,或与照明开关在同一水平线上;

2 独立式温控器应安装在建筑物内墙,并不受日光或强照明直射、不受气流直吹、周围无遮挡物、通风良好且保持干燥;

3 独立式温控器严禁安装在电暖器的上方,并应在水平方向上距离电暖器或其他发热源 1.0 m 以上;

4 温控器不应安装在卫浴场所的 0 区和 1 区;当安装在 2 区时,温控器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在住宅建筑卫浴场所时不应低于 IP24;

2) 安装在公共建筑卫浴场所时不应低于 IP25;

3) 卫浴场所的 0-1-2 区域划分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

5 温控器与室内燃气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 300 mm。

4.2.7 集中供暖供控制系统或单元供暖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对系统内全部供暖设备或通过一定条件选取的部分供暖设备进行同时控制;

2 可对系统内全部供暖设备进行实时监控,监控内容应包括供暖设备所对应的室内温度测定值、室内温度控制值、加热状态等信息;

3 可统计系统内全部供暖设备的运行数据,运行数据应包括供暖设备所对应的耗电量、加热时长、室内温度变化情况等信息。

5 配套材料

5.1 一般规定

5.1.1 电暖器供暖系统中所使用的材料,应根据系统工作温度、建筑荷载、建筑设计寿命、现场防水及防火等要求,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5.1.2 电暖器供暖系统所使用的材料均应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2 配电系统材料

5.2.1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槽)及电缆桥架等布线,并采用绝缘电线和电缆。

5.2.2 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布线。

5.2.3 明敷设或暗敷设在装饰面层后的夹层中的塑料导管、槽盒、接线盒、分线盒应采用燃烧性能分级为 B1 级的难燃材料。

5.3 温控器和电暖器材料

5.3.1 在温控器和电暖器外壳中使用的塑料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能,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氙弧灯》GB/T 16422.2 的相关规定进行试验后,其颜色变化即色差△E 应小于6.0。

5.3.2 蓄热式电暖器所使用蓄热材料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蓄热温度下无任何污染,性能衰减率每年不应超过 1 %;

2 循环次数不应小于 5000 次。

5.3.3 蓄热式电暖器所使用绝热材料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为难燃材料或不燃材料;

2 允许使用温度应满足蓄热温度的要求,在蓄热温度下无任何污染;

3 常温导热系数应小于 0.035 W/(m2*℃)。

6 施 工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6.1.2 施工图深化设计单位出具的深化设计文件,应经原工程设计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6.1.3 施工安装前所具备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已批准,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文件应齐全并已完成技术交底;

2 材料进场检验应已合格并满足安装要求;

3 施工现场应具有供电条件,应有储放材料的临时设施;

4 新建建筑中,配电系统安装应配合建筑总体的电气工程安排进行;

5 设备安装前,配电系统安装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6.1.4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节点图;

3 主要材料、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规格、型号及保管存放措施;

4 施工工艺流程及各专业施工时间计划;

5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验收标准,包括配电系统安装、设备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和竣工验收等;

6 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

7 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措施。

6.1.5 电暖器和温控器等设备的运输、存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进行遮光包装后运输,不得裸露散装;

2 运输、装卸和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抛、摔、滚、拖;

3 不得曝晒雨淋,宜储存在温度不超过 40 ℃且通风良好和干净的库房内;

4 应避免因室内温度和物理压力受到损害,并应远离热源。

6.1.6 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油漆、沥青或其他化学溶剂接触污染电暖器和温控器等设备的表面。

6.1.7 施工结束后应绘制竣工图。

6.2 材料及设备检查

6.2.1 电暖器供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其性能技术指标及规格、型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具有国家授权机构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6.2.2 直热式电暖器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蓄热式电暖器应具有国家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6.2.3 电暖器供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6.3 配电系统安装

6.3.1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配电系统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相关规定。

6.3.2 用于配电线路明敷设的导管、槽盒,宜沿墙角、天花板石膏线、踢脚线、门框等室内构造边界敷设。

6.3.3 用于配电线路明敷设的导管、槽盒,其水平度偏差、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全长的 5‰。

6.3.4 用于配电线路明敷设的导管、槽盒,应每隔 300 mm~400 mm 采用钢钉或膨胀螺栓等紧固件可靠固定于墙面。

6.3.5 当电暖器的电源线与配电线路的导线直接连接时,应采用导线连接器或缠绕搪锡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线连接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GB 13140 系列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连接器应与导线截面相匹配;

2)单芯导线与多芯软导线连接时,多芯软导线应搪锡处理;

3)与导线连接后不应明露线芯;

4)采用机械压紧方式制作导线接头时,应使用确保压接力的专用工具;

5)多尘场所的导线连接应选用 IP5X 及以上的防护等级连接器;潮湿场所的导线连接应选用 IPX5 及以上的防护等级连接器;

2 导线采用缠绕搪锡连接时,连接头缠绕搪锡后应采取可靠绝缘措施。

6.3.6 电暖器的电源线与配电线路的导线接头应设置在专用接线盒 (箱)或器具内,不得设置在导管和槽盒内,盒 (箱)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

6.4 设备安装

6.4.1 电暖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 3.4.4~3.4.9 条的规定。

6.4.2 电暖器应采用膨胀螺栓等紧固件可靠固定于墙面。

6.4.3 电暖器的水平偏差不应超过 5 mm。

6.4.4 严禁在温控器、插座下方安装电暖器。

6.4.5 电暖器安装于其他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的下方时,水平距离不应低于 300 mm。

6.4.6 温控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 4.2.6 条的规定。

6.4.7 独立式温控器的垂直和水平偏差不应超过 2 mm。

7 调试与验收

7.1 控制系统调试

7.1.1 电暖器供暖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

7.1.2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调试应在施工完毕,且具备正常供电的条件下,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的配合下进行。

7.1.3 利用局域网或互联网实现控制管理的电暖器供暖系统,其调试时还应具备正常的网络连接条件。

7.1.4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设计要求,由指定温控器对相应的电暖器进行控制;

2 将所有温控器和电暖器登录至控制系统中,并能通过控制系统对指定的温控器、电暖器进行操作;

3 对所有温控器、电暖器的信息进行维护;

4 对所有温控器进行室内温度测定值的校正,校正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 试运行

7.2.1 电暖器供暖系统调试完毕后,应通电试运行,控制室内温度上升,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7.2.2 电暖器供暖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手动操作温控器,其所控制的电暖器应能快速响应各项指令;

2 通过控制系统对温控器进行操作,温控器及其所控制的电暖器应能快速响应各项指令;

3 试运行时间不小于 24 h,期间观察温控器在线率,应为 100%;

4 试运行时间不小于 24 h,期间观察温控器运行信息,应能正常统计室内温度和运行能耗变化情况;

5 室内温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应以房间中央距地面 1.4 m 处温度计指示的温度,作为评价和检测的依据。室内温度的测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3 竣工验收

7.3.1 竣工验收应在电暖器供暖系统试运行检测合格后进行。

7.3.2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系统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 6.3 节的规定;

2 设备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 6.4 节的规定;

3 电暖器和温控器接线应正确,显示屏或指示灯指示应正常,安装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宜按本规程附录 B 进行填写。

7.3.3 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1 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 主要设备和管材、配件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4 系统试运行和调试记录;

5 材料和产品的现场复验报告;

6 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8 运行与维护

8.1 运行策略

8.1.1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的相关规定。

8.1.2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运行应在满足供暖需求的前提下,以高效、经济、节能为总原则。

8.1.3 电暖器供暖系统应根据建筑性质和用户的间歇性供暖需求制定合理的运行策略:

1 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内不同功能区的用热规律和场所开放、关闭时间,合理确定各区域供暖系统的启停时间或供暖功率调节时间;学校类建筑,还应考虑放假期间的防冻需求;

2 住宅建筑,应根据不同房间的用热规律和用户作息时间,合理确定各户及各房间供暖系统的启停时间或供暖功率调节时间;针对住宅建筑中的微型系统用户,电暖器供暖系统的提供方应结合用户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运行策略建议,以供用户参考;

3 工业建筑,应根据建筑内不同功能区的用热规律和生产班次作息时间,合理确定各区域供暖系统的启停时间或供暖功率调节时间。

8.1.4 电暖器供暖系统的温度调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建筑供暖运行期间,室内设定温度不得高于设计值 2 ℃;

2 严寒、寒冷地区供暖期内的建筑在非使用时间,应维持值班供暖温度,值班供暖温度不应低于 5 ℃;

3 值班供暖温度宜考虑对房间升温速度的影响,宜结合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设置;

4 应在用户供暖使用起始时刻之前,提前将供暖系统自值班供暖温度调节至供暖设计温度,但提前的时长不宜长于 1.5 h;

5 应在用户供暖使用结束时刻之前,提前将供暖系统自供暖设计温度调节至值班供暖温度,但提前的时长不宜短于 0.5 h。

8.1.5 采用蓄热式电暖器的供暖系统,应结合电价政策制定合理的蓄热、放热运行策略。

8.1.6 电暖器供暖系统运行期间,应执行下列规定:

1 严禁覆盖或遮挡电暖器的进风口及出风口;

2 严禁严寒、寒冷地区用户切断电暖器、温控器等设备的电源,以防室内结冻;

3 严禁用户私自拆卸电暖器、温控器等设备或私自改动供电线路;

4 采用基于互联网的控制系统的用户,应确保互联网网络通畅。

8.2 维护

8.2.1 在非供暖期,电暖器供暖系统应切断电源。

8.2.2 在非供暖期,宜采用防尘罩封闭电暖器的进风口及出风口,或采用带有风口关闭功能的电暖器,以防止灰尘在电暖器内积聚。

8.2.3 对未采取防尘措施的电暖器,在供暖期使用前,宜对电暖器内腔进行吹扫除尘。

8.2.4 在供暖期使用前,应检查电暖器、温控器等设备是否正常。

附录 A 卫浴场所的区域划分

A.0.1 装有浴盆或淋浴场所中各区域的范围应按照图 A.0.1 划分。

图 A.0.1 装有浴盆或淋浴场所中各区域的范围

A.0.2 装有无淋浴盆或淋浴器的场所中各区域的范围应按照图 A.0.2 划分。

图 A.0.2 装有无淋浴盆或淋浴器的场所中各区域的范围

附录 B 工程质量检验表

表 B 电暖器供暖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3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4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5 《爆炸性环境 第 15 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GB/T 3836.15

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2 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23

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贮热式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44

8 《可燃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12476.1

9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GB 13140 系列

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14536.1

1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GB 14536.10

12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JG/T 236

13 《供冷供热用蓄能设备技术条件》JG/T 299

团 体 标 准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T/CABEE 047-2023

条 文 说 明

1 总 则

1.0.2 本规程不包含以移动式电供暖散热器、电热风机、电热空气幕或电热辐射板为供暖热源的供暖系统。

1.0.3 根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编制和修订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的统一规定,为了精简规程内容,凡其他全国性标准、规范等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除确有必要者以外,本规程均不再另设条文。本条文的目的是强调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还应注意贯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等的有关规定。

2 术 语

2.0.1 包含移动式电供暖散热器和固定式电供暖散热器。

2.0.2 属于固定式电供暖散热器,包含直接作用式电供暖散热器和蓄热式电供暖散热器,不包含电热风机、电热空气幕或电热辐射板。

2.0.3 集中供暖控制系统可以是基于局域网或互联网的。一个集中供暖控制系统可以包含多个单元供暖控制系统。集中供暖控制系统的管理员通常为用热单位指定的工作人员。

2.0.4 单元供暖控制系统可以是基于局域网或互联网的。单元供暖控制系统的管理员通常为用热用户本人。

2.0.6 目前较普遍的直热式电暖器产品的结构可参考图 1。其工作原理如下:机身为上下有通风口的空腔状金属外壳,空腔内靠近下方区域装有高温发热体。产品工作时,发热体加热空腔内空气,利用“烟囱效应”形成下进上出的自然对流,从而加热室内空气。

(1)通风口 (2)空腔状金属外壳 (3)发热体

图 1 直热式电暖器的结构原理图

2.0.7 目前较普遍的蓄热式电暖器产品的结构可参考图 2。其工作原理如下:机身为上下有通风口的空腔状金属外壳,空腔内侧设置绝热层,保温层内侧设置发热体和蓄热体,保温层上部设置可开关的风门。产品在加热工况中,风门开启,发热体加热蓄热体的同时,加热空腔内空气,其加热室内空气的工作原理与直热式电暖器相同;蓄热工况中,风门关闭,发热体加热蓄热体至最高蓄热温度后停止加热;放热工况中,风门开启,发热体停止加热,完全依靠高温的蓄热体加热空腔内空气,进而加热室内空气。

(1)通风口 (2)空腔状金属外壳 (3)绝热层 (4)发热体 (5)蓄热体 (6)风门图 2 蓄热式电暖器的结构原理图

2.0.8 目前较普遍的温控器控制逻辑如下:当实测当前温度低于设定的控制温度一定温差时,启动电暖器,对目标环境进行加热;当实测当前温度高于设定的控制温度一定温差时,关闭电暖器,停止对目标环境进行加热。

2.0.11 电压变化直接影响电暖器的制热量,因此进行电暖器选型时应考虑供电电压波动情

况。供电电压波动情况与地区电网有关,因此进行电供暖散热器系统设计时应了解项目所在地区电网电压波动情况,根据电压波动幅度大小选取适当的选型修正系数。

3 电暖器供暖系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是我国基本国策。

1 一些远离城市或区域供暖单位,且无工业余热可以利用的建筑,如偏远的滑雪场、养殖场、机关单位等,当因环保、消防或安全限制,而无法采用燃料锅炉作为供暖热源,且因室外环境条件恶劣、设备安装空间不足或噪音控制等限制无法利用热泵供暖时,允许采用电暖器供暖。

2 一些分散的独立建筑,远离集中供热区域,如偏远的泵站、仓库、值班室、公共卫生间等,这些建筑通常体积小、热负荷也较小,集中供热管道太长,管网热损失及阻力过大,不具备集中供热的条件,为了保证必要的职业卫生条件,当无法利用热泵供暖时,允许采用电暖器供暖。

6 这里指配电室等重要电力用房,在严寒地区,设备余热不足,又不能采用热水或蒸汽供暖的情况。

7 一些与所在建筑整体供暖时间不同的局部房间(区域),如办公楼内的物业办公用房、员工淋浴室、库房、设备用房及建筑屋顶的水箱间等,这些房间(区域)通常面积小、热负荷也小,如为其单独设置热泵、锅炉或换热器等热源可能难度较大或者条件受到限制或者投入较高,因此允许采用电暖器供暖。

3.1.2 除电暖器供暖系统外,加热电缆、低温辐射电热膜、电热锅炉-热水地面辐射和电热锅炉-散热器等电供暖系统同样可以在符合本规程第 3.1.1 条规定的条件下应用。但加热电缆、低温辐射电热膜、电热锅炉-热水地面辐射等系统均采用地面(墙面)辐射方式进行供暖,由于房间向下热损失以及围护结构传热相对较多,房间在间歇供暖启动阶段室温升温过慢,反应速度不足,不利于温度调节;电热锅炉-散热器系统的室温升温速度虽相比地面(墙面)辐射供暖系统较高,但以电热锅炉为热源的供暖系统能源利用率低于直接在供暖末端设置热源的电暖器供暖系统。

根据《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第 5.2.8 条的要求,间歇供暖应采用能快速反应的供暖系统。因此,在间歇供暖建筑具有灵活调节供暖需求的条件下,应采用电供暖散热器供暖系统进行供暖,以更好的达到节能目的。

常见的具有灵活调节供暖需求的间歇供暖建筑例如:幼儿园、学校、办公楼、商业及文化娱乐场所、生产厂房、生产辅助用房等非全天 24 小时连续使用的建筑。

建筑内不同区域要求供暖时间不同时,宜采用不同区域设置独立热源的供暖系统,以避免供暖系统整体调节造成的能量损失。

常见的建筑内不同区域要求供暖时间不同的情况例如:住宅中的卧室(主要供暖时间为夜晚)和客餐厅(主要供暖时间为早晨和傍晚);商业综合体中的办公区(主要供暖时间为工作日 8 时至 18 时)、购物及餐饮区(主要供暖时间为每日 10 时至 22 时)和 KTV 及酒吧等娱乐区(主要供暖时间为每日 12 时至次日 2 时)等。

3.1.3 电暖器与空气接触表面包括电暖器外表面、电暖器内腔表面及内腔发热体、蓄热体表面等。目前较普遍的电暖器,均依靠其内部的发热体或蓄热体加热室内空气,因此仅限制电暖器外表面温度并不能确保其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及输煤廊内的使用安全。本条文中的温度限值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9.2.1 条。

3.1.5 电暖器长期与可燃物体接触,在特定条件下会引起可燃物体蓄热、分解或炭化而着火,因此应将电暖器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

3.1.6 规定本条文是出于保护人员安全健康,避免烫伤的目的。本条文中的温度限值引自《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JG/T 236-2022 附录 C。

3.1.7 不同规模的电暖器供暖系统所适用的技术要求有所差异,因此根据供暖面积或电供暖散热器用电负荷对其进行了划分。

4 民用建筑中的微型系统,通常为居民用户的单户供暖系统。

3.2 热负荷计算

3.2.3 间歇附加率应根据预热时间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当缺少数据时,可按本条文规定的数值选用。

3.2.4 严寒、寒冷地区冬季室外温度很低,如果在非使用期间停止供暖,会造成室内温度过低、水管路及设备冻裂,还会造成供暖时初期升温时间长或需要很大的供暖出力,因此要求严寒、寒冷地区建筑非使用时间段保持值班供暖温度。故计算户间传热量时,取值班供暖温度作为邻室计算温度。

其他地区的非供暖房间按最不利情况考虑,即非供暖房间采用自然通风,则其平衡

温度应接近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故计算户间传热量时,取冬季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升高 2 ℃ (某一地区的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通常高于其冬季供暖室外计算温度 2 ℃)作为邻室计

算温度。

3.2.5 蓄热式电暖器应在低谷电时段进行供暖或蓄热,尽量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电加热,因此应计算设计日电高峰时段、平时段和低谷时段的累计供热量,并根据该计算结果配置合适的电暖器蓄热量。

3.3 设备选型

3.3.1 本条文规定了直热式电暖器的形式和性能要求。

1 本条文规定了直热式电暖器的长期使用性能要求。本条文中的功率衰减限值引自《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T/ZZB 0399-2018 第 6.4.3.7 条。

2 电暖器外表面涂刷非金属性涂料时,其散热量比涂刷金属性涂料时有所增加。

3.3.2 本条文规定了蓄热式电暖器的形式和性能要求。

1 本条文规定了蓄热式电暖器的长期使用性能要求。本条文中的功率衰减限值引自《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T/ZZB 0399-2018 第 6.4.3.7 条。

2 电暖器外表面涂刷非金属性涂料时,其散热量比涂刷金属性涂料时有所增加。

3 本条文规定了蓄热式电暖器的蓄热损失要求。本条文中的蓄热损失率限值引自《电供暖系统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设备》T/CEC 165.2-2018 第 5.2.5 条。

4 蓄热式电暖器的运行策略与峰、谷、平电时段紧密关联,而时段的准确性则成了实现运行策略的基础。

5 低谷时段通常在深夜,是一天中热负荷最大的时段,应避免因蓄热式电暖器进行蓄热而导致室内温度低于供暖需求。

6 非低谷时段应尽量避免蓄热式电暖器用电,以达到降低运行费用,优化用电负荷的目的。如存在平电时段,则应更优先在峰电时段使用释放蓄热方式保障室内温度。

7 应确保蓄热式电暖器能够根据不同地区的电价政策调整运行策略。

3.3.4 一般场所的电暖器防护等级要求引自《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JG/T 236-2022 第6.6.2 条。

3.3.6 本条文规定了根据房间热负荷选择蓄热式电暖器的要求。

2 按峰、谷、平电价计费的建筑,应确保其采用的蓄热式电暖器不在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电加热,仅依靠释放蓄热方式进行供暖。考虑到峰、谷、平电时段一般交错存在,全天的峰电时段被分割为数段,因此蓄热式电暖器的蓄热能力宜至少满足 24 h 内单个最长用电高峰时段的供热需求。

3 按峰、谷电价计费的公共建筑,其用电高峰时长通常为 6 h;按峰、谷电价计费的住宅建筑,其供暖需求与用电高峰重合的时段通常为每日 6 时至 8 时及每日 18 时至 22 时,时长约为 6 h。

3.4 设备布置

3.4.1 电暖器布置在外墙的窗台下,从电暖器上升的对流热气流能阻止从玻璃窗下降的冷气流,使流经生活区和工作区的空气比较暖和,给人以舒适的感觉;如果把电暖器布置在内墙,流经人员经常停留区域的是较冷的空气,使人员感到不舒适,也会增加墙壁积尘的可能,因此推荐把电暖器布置在外墙的窗台下。

3.4.2 两道外门之间的门斗,主要作用是避免室外低温空气直接进入室内,并非人员经常停留区域,且该区域内通常没有易冻裂的设备、设施,因此出于经济性考虑,不建议在该区域设置电暖器。

3.4.3 把电暖器布置在楼梯间的底层,可以利用热压作用,使加热后的空气自行上升到楼梯间上部补偿其耗热量,因此规定楼梯间的电暖器应尽量布置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分配比例可参照表 1。

表 1 楼梯间电暖器的分配比例

3.4.4 采用下进风形式的电暖器应高于地面一定距离安装,以避免因进风受阻而导致电暖器散热不畅,进而影响室内加热效果。

3.4.5 电暖器不应安装过高,以避免由于热压作用使加热后的空气不流经人员停留区域而直接流向上部空间,使人员感到不舒适。

3.4.8 卫浴场所的电暖器防护等级要求引自《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第12.10.2 条。

4 电气与控制系统设计

4.1 电气设计

4.1.1 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小区的大型系统涉及公众供暖安全,重要性较高,因此规定其用电不低于二级负荷。

4.1.2 电暖器供暖系统中的主要负荷是电热负荷,控制系统用电负荷远小于电热负荷,故从工程应用的角度,在无具体产品参数的情况下,负荷计算中电暖器供暖系统的功率因数取1 即可。

1 供暖用电与空调用电同为季节性负荷,且使用时间不冲突,因此二者共用变压器较为合理。

4.1.3 本条文规定了电暖器供暖系统的配电设计要求。

1 针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的微型系统,可利用原有配电箱和配电回路,但应满足电气安全要求;利用原有配电回路为电暖器供电时,应优先选择空调配电回路。

4.1.4 本条文规定了电暖器供暖系统的计量要求。

2 针对微型系统,如当地供电部门未出台供暖电价政策,且无需单独计费时,可不设置独立的电能计量装置。

4.1.5 本条文规定了电暖器相邻安装时的辅助等电位联结要求。当两台或两台以上电暖器安装在相邻位置时,为了防止电暖器之间电位差造成人员伤害等事故,要求电暖器之间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

4.1.6 本条文规定了电暖器供暖系统的配电线路设计要求。

1 导线截面应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且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

4.1.7 电暖器为固定安装在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因此应采用固定布线方式供电。

4.1.8 本条文规定了温控器的设计要求。

1 温控器与电暖器采用有线方式连接时,其电气原理可参考图 3。

图 3 温控器与电暖器采用有线方式连接的电气原理图温控器与电暖器采用无线方式连接时,其电气原理可参考图 4。

图 4 温控器与电暖器采用无线方式连接的电气原理图

2 温控器与电暖器采用有线方式连接时,温控器将负载电暖器的工作电流,因此电暖器的工作电流不能超过温控器的额定电流。当电暖器工作电流大于温控器额定电流时,可采用无线方式连接温控器与电暖器,或采用温控器与其他控制设备相结合的形式实现控制功能。

4.2 控制系统设计

4.2.2 温控器仅能测定其所在房间(区域)的环境温度,不同房间(区域)采用同一台温控器控制时,会导致未安装温控器的房间(区域)温度失控。

4.2.3 面积较小的单一房间内,所有电暖器应同时启停,以避免因不同电暖器启停不同步导致的房间温度失控,因此建议所有电暖器由同一台温控器同时控制。

4.2.4 面积较大的单一房间内,可能存在多个不同功能的人员生活区或工作区,因此可以设置多台温控器进行分区控制,以满足人员的实际使用需求。

4.2.5 独立式温控器与电暖器分离安装,可避免电暖器工作时所产生高温对温控器的影响;当单一房间内设置多台电暖器时,采用独立式温控器也更容易实现所有电暖器由同一台温控器同时控制的要求。因此,本条文建议优先选用独立式温控器。

4.2.6 本条文规定了温控器的安装要求。

1 1.4 m 高度与人员日常活动高度接近,温控器安装在此高度时,其测定的环境温度与需要控制的人员活动区域实际温度差异较小,便于校准;同时,该高度便于人员观看温控器屏幕显示内容及对温控器进行按键操作。

2 本条文的目的在于使温控器避免环境因素对其测温造成不利影响。

3 本条文的目的在于使温控器避免电暖器等发热源对其测温造成的不利影响。

4 卫浴场所的温控器防护等级要求引自《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第12.10.2 条。

5 配套材料

5.2 配电系统材料

5.2.2 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等封闭空间内的配电线路一旦发生火灾,不易被发现,容易造成火灾蔓延。此处可燃物包括:木结构、木吊顶板、PV 吊顶板、泡沫吸声板、PC 聚碳酸酯板和膜材等。因此,要求在这些密闭空间内应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布线方式,这是为了保证防火安全采取的措施。

5.2.3 为保证线路运行安全和防火、阻燃要求,布线用刚性塑料导管(槽)及附件必须选用难燃类材料,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和《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 20286 的要求。

5.3 温控器和电暖器材料

5.3.2 本条文规定了蓄热材料的性能要求。

1 本条文中的性能衰减率限值引自《供冷供热用蓄能设备技术条件》JG/T 299-2010第 4.2.10 条。

2 本条文中的循环次数限值引自《电供暖系统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设备》T/CEC

165.2-2018 第 5.2.6 条。

5.3.3 本条文规定了绝热材料的性能要求。

3 本条文中的常温导热系数限值引自《供冷供热用蓄能设备技术条件》JG/T 299-2010第 4.2.9 条。

6 施 工

6.1 一般规定

6.1.5 本条文规定了电暖器、和温控器等设备的运输、存储要求。

1 允许在施工现场组装蓄热式电暖器的蓄热体。

6.3 配电系统安装

6.3.5 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 第 5-52 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布线系统》 GB 16895.6-2014 第 526.2 条电气连接的“注”规定:“在电力电缆中应避免采用焊接连接,若采用时必须考虑接头的蠕变和机械强度”。考虑到导线连接时也存在蠕变和机械强度问题,且在故障情况下存在温升,所以将绝缘导线的连接也提出了相同的要求,且由于目前国内已有符合标准的连接器可供选择,故本条并未强调多芯导线连接前一定要搪锡。当导线的连接方式不能有效补偿焊锡的蠕变,使导线与端子间有微小间隙时,可能会造成导线接触不良而异常发热,则不应搪锡,如螺纹压紧方式的导线连接器;而当线芯过细在连接过程中有断丝危险时,可搪锡处理,但应采用能补偿焊锡蠕变的连接方式,如弹簧片压紧方式的导线连接器。又考虑到我国施工工艺长期以来允许采用涮锡工艺,本条还继续允许导线采用缠绕搪锡连接,但不得采用简单缠绕后不经搪锡,直接用绝缘物包裹的做法,由于简单缠绕连接不能确保导线间有足够的接触力,连接点的机械强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极易造成接触不良而导致发热,甚至引起火灾,因此要求不采用此类不规范做法。但导线采用缠绕搪锡后其连接接触是良好的,应采用塑料绝缘胶带 (乙烯基胶带)缠绕,不应选用“电工黑胶布”,“电工黑胶布”是用于防磨保护,而并不能作为绝缘防护材料使用。

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GB 13140 的相关要求,包括:

(1)《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13140.1/IEC 60998-1;

(2)《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 2 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2/IEC 60998-2-1;

(3)《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 2 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无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 13140.3/IEC 60998-2-2;

(4)《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 2 部分:扭接式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GB 13140.5/IEC 60998-2-4。

6.3.6 导线接头若设置在导管内,则穿线难度大,且发生故障时不利于检修;导线接头在槽盒内,发生故障时会蔓延到其他回路。为保证安全,便于维护检修,作出本条规定。

6.4 设备安装

6.4.4 在温控器下方安装电暖器会导致电暖器启动后温控器测定温度上升过快,在房间尚未升温至设定温度时,温控器就会关闭电暖器,导致室内温度失控;同时,长期处于高温工作环境,对于温控器的寿命也有不利影响。在插座下方安装电暖器,则电暖器工作时的热空气会持续加热插座及插座上所接的电源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6.4.5 在除温控器和插座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下方安装电暖器,应保证足够的水平距离,以避免电暖器工作时,上升的热空气使这些设备过度升温超过正常范围,从而引发故障。目前较普遍的电暖器都采用自然对流方式散热,热空气流速较低,因此在出风口水平方向上 0.3 m 左右,基本可以认为热空气已和室内空气完成了充分热交换,此处空气温度远低于出风口,不会对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产生不利影响。

7 调试与验收

7.1 控制系统调试

7.1.4 本条文规定了电暖器供暖系统的调试要求。

4 目前较普遍的温控器产品仅能测定其自身所在位置的空气温度,与室内人员经常停留区域的空气温度存在一定偏差,因此需对温控器进行室内温度测定值的校正,以达到精准控温的目的。

8 运行与维护

8.1 运行策略

8.1.4 本条文规定了电暖器供暖系统的温度调节要求。

1 本条文的目的在于避免能源浪费,温度限值引自《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5-2021 第 7.1.2 条。

2 供暖期内,虽然电暖器供暖系统没有冻结风险,但建筑内的给排水设施和其他设备仍有防冻需求,因此非使用时间,不宜将供暖系统关闭,宜按不低于 5 ℃的值班供暖温度维持供暖。

3 当值班供暖温度设置较低时,会导致房间从值班供暖温度升至供暖设定温度的时间过长,影响房间的舒适度,因此宜结合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综合考虑房间升温速度、节能等因素,

确定合适的值班供暖温度。

4 提前升温的时间过长会导致人员开始使用房间前,房间温度就已经达到供暖设定温度,造成了一定的能源浪费,因此建议提前的时长不宜长于 1.5 h。

5 提前降温的时间过短会导致人员停止使用房间后,房间温度仍接近于供暖设定温度,造成了一定的能源浪费,因此建议提前的时长不宜短于0.5 h。

8.2 维护

8.2.1 用电器长期不使用时断电,是保证安全的基本要求之一。

8.2.2 在非供暖期,由于电暖器停止工作,出风口没有向上流动的热空气,灰尘将从出风口落入电暖器内腔,且部分灰尘将附着在电暖器发热体上;当电暖器再次启动加热时,高温发热体将烘烤灰尘,产生明显的异味,污染室内环境;因此建议在非供暖期采用适当的措施防止灰尘在电暖器内积聚。

8.2.3 实验证明,对电暖器内腔进行吹扫可达到有效的除尘目的,吹扫后的电暖器再次启动加热,无明显异味产生。

资源下载此资源下载价格为6金币立即购买,VIP免费

1.本站大部份文档均属免费,部份收费文档,经过本站分类整理,花了精力和时间,收费文档是为了网站运营成本等费用开支;
2.购买会员(或单次下载)即视为对网站的赞助、打赏,非商业交易行为(不认同此观点请勿支付)请慎重考虑;
3.所有收费文档都真实可靠,为了节约成本,文档在网站前台不做预览,如果付费后,与实际文档不符合,都可以加微信号:pdftj888申请退款;
4.付费下载过程中,如果遇到下载问题,都可以加微信号pdftj888解决;
5.手机支付,尽量选择支付宝支付;
6.如图集或者标准不清楚,在本站找不到您需要的规范和图集,希望增加资料等任何问题,可联系微信号:pdftj888解决;

文档天下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5月19日 11:00:00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998pdf.com/73827.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