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BEE 048-202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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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

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external doors and windows for ultra-low energy consumption buildings

T/CABEE 048—2023

2023 北 京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文件

国建节协〔2023〕 15 号

关于发布团体标准《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

应用技术规程》 的公告

现批准 《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应用技术规程》 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 标准编号为: T/CABEE 048—2023。 自2023 年 9 月 1 日实施 。现予公告。

2023 年 7 月 6 日

前 言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 《 关于印发〈 2021 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 的通知》 ( 国建节协〔2021〕 22 号) 文件要求 ,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 ,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 借鉴有关国内外标准和先进经验 ,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 共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 2 术语; 3 材料; 4 设计 ;

5 加工制作; 6 安装施工; 7 质量验收; 8 使用与维修。

本规程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 由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 请寄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

高碑店市东方路门窗科技大厦 , 邮编 : 074000) 。

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 : 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

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 : 河北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工业信息中心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高碑店顺达墨瑟门窗有限公司

高碑店市鼎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衡水和平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台玻天津玻璃有限公司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诺托弗朗克建筑五金 (北京) 有限公司常州窗友塑胶有限公司

北京高分宝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思家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 武瑞宏 牛凯征 魏贺东 张喜臣焦长龙 胡雅涵 牛静凡 周袁凯赵晶晶 刘亚丽 张恒宇 张 勉景作超 王政阅 李志刚 靳云雁钱志峰 刘亚娟 孔庆江 崔玉明李佳鸿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 王洪涛 席时葭 姜美琴 刘 彬刘万奇 丛敬梅 郭 伟

1 总 则

1. 0. 1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技术政策 , 规范建筑外门窗在超低能耗建筑中的应用 , 做到安全节能 、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适用耐久 , 制定本规程。

1. 0. 2 本规程适用于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工程的材料 、设计、加工制作 、安装施工 、质量验收 、使用与维修。

1. 0. 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应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 ,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 0. 1 节能型附框 Emergy efficient appendent frame

采用导热系数不大于 0. 40W/ ( m · K) 的材料制成的整体附框或附框的隔热材料。

2. 0. 2 多功能预压膨胀胶带 Multifunctional pre-pressed intumes- cent tape

释放外在压力能自行膨胀 , 对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缝隙进行密封 , 一侧能阻挡空气与水汽渗透 、另一侧兼具防水及允许水蒸气透出 , 且具有保温 、隔声等性能的产品。

2. 0. 3 披水板 Weather board

安装于外窗室外侧下框底部 , 具有一定倾斜坡度用于排泄雨水的部件。

2. 0. 4 披水条 Weather strip

用于外窗框 、扇横向缝隙处的挡风及排泄雨水的型材杆件。

3 材 料

3. 1 一般规定

3. 1.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当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使用的材料无相关标准时 , 应按本规程进行设计并进行试验验证。

3. 1. 2 与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直接接触的所有材料不应对其产生腐蚀作用。

3. 1. 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所用材料应满足在-40℃ ~ + 75℃环境下正常使用。

3. 2 铝合金型材

3. 2.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铝合金型材的选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铝合金门窗》 GB/T 8478 和 《 建筑用节能门窗 第 1部分 : 铝木复合门窗》 GB/T 29734. 1 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隔热铝合金门窗和 a 型铝木复合门窗 ( 图 3. 2. 1) , 铝合金型材尺寸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1部分 : 基材》 GB/T 5237. 1 中规定的超高精级要求 , 门 、窗用主型材基材实测壁厚 ( 附件功能槽口处的翅壁壁厚除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外门不应小于 2. 2mm;

b) 外窗不应小于 1. 8mm。

2 b 型铝木复合门窗 ( 图 3. 2. 1) , 除压条和扣板外 , 铝合金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1. 5mm。

(a)铝合金型材为主要受力杆件 (b)木型材为主要受力杆件

图 3. 2. 1 门窗型材截面示意图

1—连接卡件; 2—PA66; 3—铝型材; 4—木型材; 5—保温材料

3. 2. 2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 5237. 2 ~ GB/T 5237. 5 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阳极氧化型材 : 阳极氧化膜膜厚应符合 AA15 级要求 ,氧化膜局部膜厚不应小于 15μm;

2 电泳涂漆型材 : 表面漆膜采用有光或消光透明漆 , 膜厚级别符合 A、 B 级要求 , 阳极氧化膜局部膜厚不应小于 12μm;

3 粉末喷涂型材 : 装饰面上涂层最小局部厚度不应小于 50μm;

4 氟碳漆喷涂型材 : 二涂层氟碳涂采用珠光云母单色漆 ,装饰面局部膜厚不应小于 30μm; 三涂层氟碳涂采用一般金属漆 ,装饰面局部膜厚不应小于 40μm; 四涂层氟碳涂采用高性能金属漆 , 装饰面局部膜厚不应小于 55μm。

3. 2. 3 隔热铝合金门窗和 a 型铝木复合门窗选用的隔热型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穿条式隔热铝合金型材中的聚酰胺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 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 1 部分 : 聚酰胺型材》 GB/T 23615. 1 的规定 , 不应使用再生料 , 不应使用 PVC 材料 ,隔热条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44mm, 门 、窗框厚度构造尺寸不宜小于 80mm, 隔热材料与铝合金型材形成的腔体中宜填充发泡型非金属材料 ;

2 浇注式隔热铝合金型材中的聚氨酯隔热胶应符合《 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 2 部分 : 聚氨酯隔热胶》 GB/T 23615. 2 的规定 , 应采用Ⅱ级原胶 , 隔热条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50mm, 门、窗框厚度构造尺寸不宜小于 80mm。

3. 3 塑料型材

3. 3.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塑料型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门 、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 ( PVC-U) 型材》 GB/T 8814 的相关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型材基材密度不应大于 1480kg/m3 ;

2 主型材可视面 、装饰面的落锤冲击采用 GB/T 8814— 2017 规定的Ⅱ级检测 , 被冲击面破裂的试样数不应大于 1 个 ;

3 型材的人工老化时间应达到 6000h。

3. 3.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型材结构设计应符合 《 塑料门窗及型材功能结构尺寸》 JG/T 176 的规定 , 且门 、窗框型材的腔体数不应小于 6 腔 , 门 、窗框厚度构造尺寸不宜小于 70mm。

3. 3. 3 窗用主型材可视面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2. 8mm, 门用主型材可视面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3. 0mm, 非可视面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2. 5mm。

3. 3. 4 通体着色型材不应用于建筑外门窗。

3. 4 木型材

3. 4. 1 木型材的选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木门窗》 GB/T 29498 和 《 建筑用节能门窗 第 1 部分 : 铝木复合门窗》 GB/T 29734. 1 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b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型材宜选用厚度方向三层或多层拼接的集成材 ;

2 针叶类木材的密度不应小于 0. 35g/cm3 , 阔叶类木材的密度不应小于 0. 45g/cm3 ;

3 相邻两块木材的含水率相差不应超过 2%;

4 木型材的弯曲度不应超过木型材长度的 1‰;

5 木材表面光洁 、纹理相近 , 无死节 、贯通节 、涡纹 、脂囊 、裂纹 、腐朽 、虫眼 、髓芯 、夹皮等现象 ; 活节直径不应大于5mm, 相邻间距不应小于 1m。

3. 4. 2 指接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非结构用指接材》 GB/T 21140—2017 中规定的 Ⅰ类指节材的要求 , 可视面拼条长度除端头外不应小于 300mm, 宽度方向无拼接 , 指接缝隙处无明显缺陷 , 指接缝隙处的抗弯强度不应小于 16MPa。

3. 4. 3 集成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 非结构用集成材》 LY/T 1787 中的规定 , 外观质量应符合优等品要求 ; 可视面拼条长度除端头外不应小于 300mm, 宽度方向无拼接 ; 非可视面拼条长度除端头外不应小于 250mm, 宽度不应小于 30mm; 厚度方向相邻层的拼接缝错开尺寸不应小于 10mm; 指接缝隙处无明显缺陷 ,指接缝隙处的抗弯强度不应小于 16MPa。

3. 4. 4 甲醛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

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0 的规定 , 不应大于0. 124mg/m3 。

3. 5 附框型材

3. 5.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应选用节能型附框 , 节能型附框的材质和规格应根据热桥模拟计算和荷载来确定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 39866 中的相关规定。

3. 5. 2 夏热冬冷 、夏热冬暖 、温和地区宜选用木塑 、纤维增强塑料附框 , 技术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 39866 中的相关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隔热材料导热系数不应大于 0. 40W/ ( m ·K) ;

2 燃烧性能等级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8624—2012 规定的 B2 级。

3. 5. 3 严寒 、寒冷地区的超低能耗建筑宜选用石墨聚苯附框( SEPS) , 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3. 5. 3 的规定。

表 3. 5. 3 石墨聚苯附框 ( SEPS) 技术性能指标

3. 5. 4 节能型附框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0 的规定 ,不应大于 0. 124mg/m3 。

3. 6 玻 璃

3. 6.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应选用多腔中空玻璃或真空复合中空玻璃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中空玻璃》 GB/T 11944 和《 真空玻璃》 GB/T 38586 的规定 , 玻璃的强度 、功能和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 113 的规定。

3. 6.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玻璃原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平板玻璃》 GB 11614—2022 中优质加工级的规定 ; 选用低辐射镀膜玻璃时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镀膜玻璃 第 2 部分 : 低辐射镀膜玻璃》 GB/T 18915. 2 中的规定。

3. 6. 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应采用钢化玻璃 , 外窗宜选用钢化玻璃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 2 部分 : 钢化玻璃》 GB 15763. 2 和《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 4 部分 : 均质钢化玻璃》 GB 15763. 4 的要求。

3. 6. 4 中 空 玻 璃 除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 中 空 玻 璃》 GB/T 11944 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组成中空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差不应大于 2mm, 中空玻璃的整体厚度允许偏差值宜为±1mm;

2 中空玻璃应选用暖边间隔条 , 间隔条腔体内应填塞干燥剂 , 干燥剂不应对间隔条 、密封胶等产生破坏和腐蚀 , 宜优先选用 4SG 间隔条或热固型弹性暖边间隔条 , 间隔条的导热性能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

∑ ( d ·λ) ≤ 0. 007( W/K) (3. 6. 4)

式中 : d———玻璃间隔条材料的厚度 , m;

λ———玻璃间隔条材料的导热系数, W/ ( m ·K) 。

3 中空玻璃的间隔条宜采用连续折弯的方法 , 间隔条宽度不应小于 12mm, 间隔层宜填充惰性气体 , 初始气体含量不应小于 90% ( V/V ) , 经 密 封 耐 久 性 能 试 验 后 气 体 含 量 不 应 小 于80%, 中空玻璃的露点温度不应大于-60℃ ;

4 中空玻璃产地与使用地海拔高度相差超过 800m 时 , 宜加装均压毛细管。

3. 6. 5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选用真空玻璃时 ,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真空玻璃》 GB/T 38586 的规定 , 尚应符合安全玻璃使用的相关规定。

3. 6. 6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选用夹层玻璃时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 3 部分 : 夹层玻璃》 GB 15763. 3 的规定 , 且组成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差不宜大于 2mm, 中间层材料应使用聚乙醇缩丁醛树脂 , 采用钢化玻璃时中间层材料厚度不宜小于 0. 76mm。

3. 6. 7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选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时 ,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 JG/T 255 的规定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遮阳帘两侧的玻璃应选用在线 Low-E 玻璃或 Low-E 膜不易被损坏的离线 Low-E 玻璃 , 离线 Low-E 玻璃应进行边部除膜处理 ;

2 遮阳帘宜选用耐候型非金属材料 ;

3 中空腔体内的遮阳装置材料应选用耐候型非金属隔热

材料。

3. 6. 8 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外门窗应采用防火玻璃 , 其耐火完整性不应小于 0. 5h,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 部分 : 防火玻璃》 GB 15763. 1 的规定 。防火玻璃原片宜选用硼硅酸盐玻璃 ,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硼硅酸盐平板玻璃》 JC/T 2451 的规定。

3. 7 密封材料

3. 7.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用密封胶条宜选用三元乙丙 ( EP- DM) 、硅橡胶 ( MVQ) 等硫化橡胶类胶条 ,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门窗 、幕墙用密封胶条》 GB/T 24498 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回 弹 恢 复 ( Dr) 不 应 小 于 6 级 , 热 老 化 后 回 弹 恢 复(Da) 不应小于 5 级 , 低温脆性温度应达到- 40℃ , 耐臭氧老化性能不应小于 180h;

2 框扇间主密封胶条宜选用三元乙丙 ( EPDM) 复合密封条时 ,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建筑门窗复合密封条》 JG/T 386的规定 ;

3 沿海等高盐碱地区外门窗用密封条应具有耐酸 、耐碱性 ;

4 耐火型门窗应选用阻燃密封胶条 , 垂直燃烧性能等级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 橡胶燃烧性能的测定》 GB/T 10707—2008中的 FV-0 级。

3. 7.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用密封胶应按使用功能要求 、使用范围 、型材构造尺寸选用 ,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 14683 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门 、窗用密封胶均不应含有烷烃增塑剂等挥发性物质 ;

2 密封胶应具有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与所粘接基材的黏结性 ;

3 用于加固 、锚固 、粘接构件的密封胶应采用结构密封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 16776 的规定 ;

4 门窗玻璃镶嵌 、杆件连接密封和附件装配所用密封胶应采用 Gw 类产品 ; 玻璃与门窗框之间密封用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 JC/T 485 的规定 ;

5 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混凝土接缝用建筑密封胶》 JC/T 881 的规定 ; 门窗框与洞口之间填充的聚氨酯泡沫填缝剂 ( 发泡剂)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 JC 936 的规定 ;

6 耐火型门窗用密封胶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用阻燃密封胶》 GB/T 24267 规定的阻燃密封胶 , 其耐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防火封堵材料》 GB 23864—2009 耐火完整性不小于 1. 0h 的规定。

3. 7. 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用防水隔汽 ( 透汽) 膜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根据建筑项目具体的要求和具体规划的连接构造选择相应的密封膜 。室内一侧应选用 Sd 值 ( 水蒸气扩散阻力) 较高的防水隔汽膜 , 室外一侧应使用 Sd 值较低的防水透汽膜 ,且室内防水隔汽膜 Sd 值应大于室外防水透汽膜 Sd 值 。 防水透汽膜 ( 隔汽膜) 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3 . 7 . 3-1 和表 3 . 7 . 3-2 的规定。

表 3. 7. 3.1 防水透汽膜和防水隔汽膜性能指标 ( 抹胶型)

表 3. 7. 3.2 防水透汽膜和防水隔汽膜性能指标 ( 自粘型)

续表 3. 7. 3-2

3. 7. 4 披水板与保温交接面 、节能附框与主框间隙宜选用预压膨胀密封胶带密封 , 预压膨胀密封胶带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 7. 4 的规定。

表 3. 7. 4 预压膨胀密封胶带的性能指标

3. 7. 5 耐火型门窗所用的防火密封材料 , 烟气毒性的安全级

别不应低于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 材 料 产 烟 毒 性 危 险 分 级》 GB/T 20285—2006 规定的 ZA2 级 , 防火膨胀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防火膨胀密封件》 GB 16807 的规定。

3. 8 五金件、紧固件

3. 8.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五金件的选用应满足力学性能和耐久性的要求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 GB/T 32223 的规定 。耐火型门窗用五金件主承重杆件和锁闭系统的耐火时间不应小于 1. 0h。

3. 8.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工程连接用螺钉 、螺栓宜使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 , 在锁闭后直接暴露在外立面的五金件 、紧固件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 门窗受力构件之间的连接不得采用铝合金抽芯铆钉。

3. 9 水性涂料

3. 9.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木型材表面应选用水性涂料 ,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 GB/T 23999、《木 器 涂 料 中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GB 18581 和 《 木 门 窗》 GB/T 29498 的相关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耐黄变性 ΔE ∗ ≤3. 0 (紫外灯光照射) 不小于 168h;

2 可视面漆膜附着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 性 能 试 验 第 4 部 分 : 附 着 力 交 叉 切 割 测 定 法 》 GB/T 4893. 4—2013 中规定的 1 级 (划格间距为 2mm) ;

3 水性涂料应具备防腐防霉功能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05 的规定 ;

4 在容易滋生白蚁的地区应使用防虫剂 , 防虫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木材防腐剂》 LY/T 1635 的相关规定。

3. 9.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木型材表面用水性涂料的涂装应在木材含水率为 8% ~ 15%、 环境温度不低于 15℃ , 且能够调节温度 、湿度 、无尘的喷房内进行。

3. 10 其他材料

3. 10.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塑料外门窗采用增强型钢时 , 增强型钢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聚氯乙烯 ( PVC) 门窗增强型钢》 JG/T 131 的有 关 规 定 , 且 窗 用 增 强 型 钢 的 最 小 实 测 壁 厚 不 应 小 于1. 5mm, 门用增强型钢的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2. 0mm。

3. 10.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配纱门窗时 , 纱门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用纱门窗技术条件》 GB/T 40405 的规定 , 窗纱宜采用玻璃纤维平织窗纱或不锈钢窗纱。

3. 10. 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室外侧宜设置披水板 , 披水板可采用铝合金板或不锈钢板制作 。铝合金披水板的公称厚度不应小于 2. 0mm,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装饰用铝单板》 GB/T 23443 的规定 ; 不锈钢板披水板公称厚度不应小于 1. 5mm。

3. 10. 4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用玻璃垫块应采用注塑或挤出成型的材料 ,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

113 的规定。

3. 10. 5 超低能耗建筑用铝木复合外门窗铝合金构件和木构件之间应采用连接卡件连接 , 连接卡件应采用聚酰胺 66 或 ABS 等具有足够强度和耐久性能的材料。

4 设 计

4. 1 一般规定

4. 1.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气候、环境 、使用功能和建筑设计要求进行 , 应符合城市规划 、安全、环保 、节能 、隔声 、减排等有关规定 , 尚应符合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装饰等要求。

4. 1.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设计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 、门窗的立面分格设计 、门窗的性能及构造设计 、门窗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设计等 , 门窗应进行抗风压性能和热工性能计算。

4. 1. 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设计应满足过渡季节自然通风的要求 ,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 民 用 建 筑 设 计 统 一 标 准》 GB 50352 的相关规定。

4. 1. 4 超低能耗建筑出入口及门厅应封闭 , 外门应选用保温密封门 。严寒地区出入口应设门斗 ; 寒冷地区面向冬季主导风向出入口应设门斗 , 其他朝向出入口若无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宜设门斗。

4. 1. 5 面临走廊或凹口的超低能耗建筑外窗应避免视线干扰 ,采取遮挡措施 , 朝向走廊的外窗不应妨碍交通。

4. 1. 6 七层 ( 含七层) 以上建筑不得采用外平开窗 、平行平推窗和外倒下悬窗。

4. 2 分格设计

4. 2.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立面分格设计 , 应根据建筑节

能要求的窗墙面积比 、建筑通风采光要求的窗地面积比 、门窗的抗风压性能 、玻璃原片的规格尺寸 、玻璃的安全规定 、开启扇允许的最大宽度和高度尺寸等因素 , 结合室外与主体建筑相协调及室内的视觉效果综合确定 , 且应便于启闭 、清洁 、维修 、更换。

4. 2. 2 门窗窗墙面积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5 中的规定 。 门窗窗地面积比和自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 和《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 中的规定。

4. 2. 3 门窗的开启扇不应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和室内外设施。

4. 2. 4 门窗宽度 、高度构造尺寸应根据门窗洞口宽度 、高度标志尺寸 , 结合门窗洞口装饰面层厚度 、节能附框和安装缝隙尺寸确定 。门窗洞口宽度 、高度标志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 5824 的规定。

4. 2. 5 单樘门窗的宽 、高尺寸规格 , 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 5824 规定的基本门窗规格 , 或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 GB/T 30591 规定的常用标准规格门窗尺寸。

4. 2. 6 由两樘或两樘以上的单樘门窗采用拼樘框连接组合的门窗 , 其宽度 、高度构造尺寸应与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 5824 规定的洞口宽度 、高度标志尺寸相协调。

4. 2. 7 新建超低能耗建筑 , 除确因设计所需的折线形 、弧形、多边形外 , 门窗立面分格形式宜采用本规程附录 B 的窗形设计。

4. 3 性能要求

4. 3.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门窗抗风压性能 ( P3) 应大于风荷载标准值 ( wk ) , 且在 1. 5wk 作用下试件不应出现功能障碍 , 在 1. 5P3 作用下试件不应出现损坏 。风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中的围护结构风荷载计算的相关内容计算确定 ,且风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 1. 0kPa, 并应按下式计算 :

wk =βgz μsl μz w0 (4. 3. 1-1)

式中 : wk ———风荷载标准值 ( kN/m2 ) ;

βgz ———阵风系数 ;

μsl ———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 ;

μ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

w0 ———基本风压 ( kN/m2 ) 。

2 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在风荷载或重力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其挠度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最大挠度应符合下列公式规定 , 并应同时满足 :

a) 窗主要受力杆件挠度最大值不大于 20mm;

b) 门主要受力杆件挠度最大值不大于 15mm;

u≤L/ 150 (4. 3. 1-2)

式中 : u———在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杆件弯曲挠度值 ( mm) ;

L———杆件的跨度 ( mm) , 悬臂杆件可取悬臂长度的 2 倍。

2) 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在重力荷载标准值作用下 ,其平行于玻璃平面方向的挠度不应影响玻璃的正常镶嵌和使用 ;

3) 门窗受力杆件在同一方向有分布荷载和集中荷载同时作用时 , 其挠度应为各自产生挠度叠加的代数和。

3 门窗玻璃的抗风压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建筑玻璃

应用技术规程》 JGJ 113 的规定。

4. 3.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水密性能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气象观测数据和建筑设计需要 ,确定门窗设防雨水渗漏的最高风力等级 ;

2 门窗的水密性能设计指标可按下式计算 :

ΔP≥Cμz w0 (4. 3. 2)

式中: ΔP———任意高度 Z 处门窗的瞬时风速风压力差值 ( Pa) ; C———水密性能设计计算系数 : 对于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取值为 0. 5, 其他非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取值

为 0. 4;

μ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

w0 ———基本风压 ( kN/m2 ) 。

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水密性能应满足 ΔP≥350Pa 的要求。

4. 3. 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气密性能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幕墙 、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T 31433—2015 中 8 级的要求。

4. 3. 4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保温性能应根据建筑整体能耗计 算 来 确 定 , 应 考 虑 玻 璃 的 传 热 系 数 和 太 阳 得 热 系 数 ( SHGC) ,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 近 零 能 耗 建 筑 技 术 标 准》 GB/T 51350 的规定 。不同气候区超低能耗建筑用外窗热工性能应符合表 4. 3. 4-1 的要求 , 不同气候区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热工性能应符合表 4. 3. 4-2 的要求 。超低能耗建筑外窗的选用可参考附录 C。

表 4. 3. 4.1 不同气候区超低能耗建筑外窗热工性能参数

表 4. 3. 4.2 不同气候区超低能耗建筑外门热工性能参数

4. 3. 5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空气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 的规定 , 且不应大于 30dB。

4. 3. 6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采光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3 的规定 。有天然采光要求的外窗 , 其透光折减系数 Tr 不应小于 0. 45; 具有辨色要求的门窗 ,其颜色透射指数 Ra 不应小于 60。

4. 3. 7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反复启闭性能及连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门窗的耐久性 ( 反复启闭性能) 应符合 : 门不小于 10 万次 , 窗不小于 1 万次 , 内平开下悬窗不小于 2 万次内平开下悬启闭加 1 万次 90°平开启闭 , 且启闭无异常 , 使用无障碍。

2 对启闭频繁或设计使用年限要求高的门窗 , 其反复启闭性能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反复启闭的设计次数。

3 门窗应满足设计规定的耐久性要求 ; 门窗五金件应可靠连接 , 并应通过计算或试验确定承载能力。

4 门窗受力五金配件和连接件应进行承载力计算 ; 门窗五金件和连接件的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

σ≤f (4. 3. 7-1)

S≤R (4. 3. 7-2)

式中 : σ———五金配件和连接件截面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最大应

力设计值 ( N/mm2 ) ;

f———五金配件和连接件材料强度设计值 ( N/mm2 ) ; S———五金配件和连接件荷载设计值 ( N) ;

R———五金配件和连接件承载力设计值 ( N) 。

5 门窗构件连接处的连接件 、螺栓 、螺钉等配件设计 , 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6 当 PVC-U 塑料门窗安装五金配件时 , 应将螺钉固定在内衬增强型材上或在连接处采取局部增强措施 ; 当其他门窗安装五金配件连接强度不足时 , 应在连接处采取局部增强措施。

7 铝合金 、铝木复合门窗应在不超过 50N、 塑料 PVC-U 门窗应在不超过 80N 的启闭力作用下 , 能灵活开启和关闭。

4. 3. 8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耐火完整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耐火完整性应满足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的规定。

2 耐火型门窗用玻璃加强件应能适应玻璃在高低温条件下的形变 ; 防火膨胀条可采用自粘胶粘合固定或型材上设计安装槽口插入式固定 , 自粘型防火膨胀条粘贴时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 粘贴表面不应有油污或灰尘。

3 宜安装遇火自动关闭装置。

4 用于避难间的耐火型门窗应有隔热性能。

4. 4 构造设计

4. 4.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应具有足够的刚度 、承载能力和变位能力 , 门窗结构设计应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 , 应符合安全、实用 、美观以及便于制作 、安装 、维护 、更换的基本原则 , 且外门窗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框与扇配合的搭接处应按等压原理设计 , 在窗型材上应设置气压平衡孔 , 并应在下框 、中横框和扇下梃设置相应数量的排水工艺孔 , 排水孔尺寸应为不小于 5mm × 30mm 的长孔或长圆孔。

2 内平开形式的窗扇下部宜设置披水板 , 下框和中横框内侧翼缘设计应有挡水所需要的高度。

3 窗下口室外侧应设置披水板或披水条。

4 框与扇配合的搭接处应设计 3 道以上密封。

5 门窗型材构件连接缝隙 、附件装配缝隙 、螺栓孔 、螺钉孔等处应设计密封处理构造。

6 PVC-U 塑料门窗框和扇的排水通道不应与放置增强型材的腔室连通。

4. 4. 2 门窗的玻璃压条应设计于室内侧 , 玻璃镶嵌宜设计为干法密封。

4. 4. 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框和开启扇的配合尺寸宜按欧标五金槽口进行设计。

4. 4. 4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整框不应开设贯通型安装孔 , 隔热铝合金门窗外框安装 、五金件安装的工艺孔位不应设置在隔热材料上。

4. 4. 5 外窗可开启部位宜设计配置纱窗 , 纱窗的安装位置不应阻碍窗的正常开启 ; 纱窗的安装方式及结构应易于拆装 、清洗及更换。

4. 4. 6 当铝合金型材与其他材料的五金件或连接件接触 , 易产生异质金属腐蚀时 , 应采取有效防止异质金属腐蚀的措施。

4. 5 安全设计

4. 5.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 的规定。

4. 5.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 ( 除多层中空玻璃中间层玻璃外) , 门玻璃宜在视线高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玻璃应采取防热炸裂措施 , 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 113 中的规定进行设计。

4. 5. 3 内平开窗开启扇下角宜设置软质材料的防护措施或做倒圆角设计。

4. 5. 4 塑料门窗安装铰链时 , 螺钉应穿透两层壁或穿透增强型

钢 。紧固件应采用自钻自攻螺钉 。 门扇高度大于或等于 2m 时 ,铰链数量不应少于 3 个。

4. 5. 5 内 平 开 下 悬 窗 应 有 可 靠 的 防 误 操 作 装 置 , 宽 度 大 于600mm 的内平开下悬窗或平开窗应加装限位器 , 外开窗宜增设防坠落装置。

4. 5. 6 单元门或主出入口门宜设计自动关闭系统和门禁系统 ,门体应有足够的抗冲击性能 , 铰链连接及门体应具有足够的防破坏能力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用金属单元门》 JG/T 514的规定。

5 加工制作

5. 1 一般规定

5. 1.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加工 、装配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 《 铝 合 金 门 窗》 GB/T 8478、《 建 筑 用 塑 料 门》 GB/T

28886、《建筑用塑料窗》 GB/T 28887、《木门窗》 GB/T 29498 和《 建筑用节能门窗 第 1 部分 : 铝木复合门窗》 GB/T 29734. 1 的规定。

5. 1.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应依据设计图纸进行加工 , 加工制作前应根据本规程第 3 章的要求对原材料进行复验 , 且应有下列文件 :

1 原材料的合格证和进厂检验报告 ;

2 门窗产品的加工图和构造节点图 ;

3 门窗加工工艺流程和按工艺流程编制的各工序加工工艺卡 ;

4 按工程设计图纸编制的材料使用计划单 、下料优化单和加工任务单。

5. 1. 3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加工制作应在工厂完成 , 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铝合金门窗组角 、打胶 、安装胶条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 5℃ ;

2 塑料门窗原材料的存放和门窗组装环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塑料门窗设计及组装技术规程》 JGJ 362 中的规定 , 且框、扇加工制作的环境温度差不应大于 10℃ ;

3 铝木复合门窗应在温度 10℃ ~ 30℃ 、湿度 40% ~ 60% 的环境下加工 , 木型材表面喷涂应在温度 15℃ ~ 30℃ 、湿度 55% ~ 65%的环境下完成。

5. 1. 4 加工门窗构件的机械设备、专用模具和工装夹具应符合产品加工精度要求 , 检验工具、测量工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

5. 1. 5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构件加工 、部件加工和整窗组装需进行首件检测 , 前三件加工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加工 , 批量加工过程中 , 应对加工精度进行抽检 ,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批量数量的 10%。

5. 2 构件加工

5. 2.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塑料和增强型钢构件的加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塑料门窗设计及组装技术规程》 JGJ 362 中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塑料框 、扇下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1-1 的规定。

表 5. 2. 1.1 塑料门窗框、扇下料允许偏差

2 塑料中梃下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1-2 的规定 , 塑料中梃端头加工后 , 长度允许偏差为±0. 1mm。

表 5. 2. 1.2 塑料中梃下料允许偏差

3 安装五金件的框 、扇增强型钢应采用 45°切割。

5. 2.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铝合金构件的加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 214 中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铝合金框 、扇下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2-1 的规定。

表 5. 2. 2.1 铝合金框、扇下料允许偏差

2 铝合金中梃下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2-2 的规定。

表 5. 2. 2.2 铝合金中梃下料允许偏差

3 铝合金构件的槽口 ( 图 5. 2. 2-1) 、豁口 ( 图 5. 2. 2-2) 、榫头 ( 图 5. 2. 2-3)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2-3 的规定。

图 5. 2. 2-1 铝合金构件的槽口加工

图 5. 2. 2-2 铝合金构件的豁口加工

图 5. 2. 2-3 铝合金构件的榫头加工

表 5. 2. 2.3 铝合金构件槽口、豁口、榫头尺寸允许偏差 ( mm)

4 铝合金中梃端头加工 ( 图 5. 2. 2-4) 应根据工艺卡确定端铣刀具 , 加工后的尺寸应符合工艺要求 , 长度允许偏差应为-0. 2mm。

图 5. 2. 2-4 铝合金中梃端头加工

1—铝合金中梃; 2—锯切面; 3—铝合金平开框 ( 中梃)

5 除框 、扇 、中梃 、玻璃压条外 , 其他铝合金构件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2-4 的规定。

表 5. 2. 2.4 其他 ( 除框、扇、中梃、玻璃压条) 铝合金构件尺寸允许偏差

6 铝合金构件排水孔 、气压平衡孔 、销钉孔 、注胶孔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应在横中梃 、下边框和扇下边设置排水孔 ;

b) 构件长度小于 500mm 时 , 在中间设置一个排水孔 ;

c) 构件长度为 500mm ~ 1000mm 时 , 设置两个排水孔 , 排水孔位置距框 、扇内角不应大于 50mm;

d) 构件长度为 1000mm ~ 1500mm 时 , 设置三个以上排水孔 , 排水孔位置距框 、扇内角不应大于 50mm, 排水孔的间距不应大于 600mm;

e) 构件长度大于 1500mm 时 , 设置四个以上排水孔 , 排水孔位置 距 框 、扇 内 角 不 应 大 于 50mm, 排 水 孔 的 间 距 不 应 大于 600mm;

f) 气压平衡孔应设置在侧边构件的上部 , 不应影响门窗外观质量 ;

g) 气压平衡孔宜为两个 5mm× 20mm 的槽 ;

h) 销钉孔应与芯码孔位对应 , 销钉孔的直径应与销钉相匹配 ;

i) 注胶孔应与芯码胶槽的位置对应 , 注胶孔的直径不应小于 5. 2mm。

7 铝合金构件排水孔 、气压平衡孔 、五金件安装孔 、销钉孔 、注胶孔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排水孔 、气压平衡孔 、五金件安装孔 、销钉孔 、注胶孔

应根据工艺卡加工 ;

b) 排水孔 、气压平衡孔 、五金件安装孔的加工应采用冲压、钻模 、多轴钻床或画线样板进行 , 孔中心允许偏差应为±0. 5mm,孔距允许偏差应为±0. 5mm, 累积偏差应为±1mm;

c) 销钉孔 、注胶孔应采用冲压或钻模进行 , 孔中心允许偏差应为±0. 1mm, 孔径允许偏差应为±0. 1mm;

d) 排水孔和气压平衡孔不得与芯码相干涉。

8 铝合金构件排水孔加工 ( 图 5. 2. 2-5) 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带窗台板的框宜采用隐藏式排水孔 , 且内侧和外侧的排水孔应错位设置 ;

b) 扇上的排水孔应采用隐藏式排水孔 , 且内侧和外侧的排水孔应错位设置。

(c)中框明排水 (d)扇排水

图 5. 2. 2-5 铝合金构件排水孔加工

1—排水孔; 2—铝合金平开框; 3—铝合金中梃; 4—铝合金平开扇

5. 2. 3 超低能耗建筑用 b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构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根据工艺卡确定开榫和铣型刀具 ;

2 b 型 铝 木 复 合 门 窗 木 框 、扇 下 料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表 5. 2. 3-1 的规定 ;

表 5. 2. 3.1 b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框、扇下料允许偏差

3 b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中梃下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3-2的规定 ;

表 5. 2. 3.2 b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中梃下料允许偏差

4 b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构件开榫和铣型前应对木型材四面进行刨光 , 刨光后截面尺寸允许偏差±0. 3mm;

5 b 型 铝 木 复 合 门 窗 木 构 件 的 槽 口 ( 图 5. 2. 3-1)、 豁 口(图 5. 2. 3-2)、 榫头 (图 5. 2. 3-3)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3-3的规定。

图 5. 2. 3-1 木构件的槽口加工

图 5. 2. 3-2 木构件的豁口加工

图 5. 2. 3-3 木构件的榫头加工

表 5. 2. 3.3 木构件槽口、豁口、榫头尺寸允许偏差 ( mm)

6 b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中梃端头加工 ( 图 5. 2. 3-4) 完成

后 , 榫头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3-3 的规定 ;

7 木框 、扇 、中梃构件加工完成后的尺寸应符合工艺要求 ,木框 、扇长度允许偏差应为± 0. 2mm, 木中梃长度允许偏差应为-0. 2mm。

图 5. 2. 3-4 木中梃端头加工

1—中梃; 2—锯切面; 3—平开框 ( 中梃)

8 除框 、扇 、中梃 、玻璃压条外 , 其他木构件加工完成后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3-4 的规定 ;

表 5. 2. 3.4 其他 ( 除框、扇、中梃、玻璃压条) 木构件尺寸允许偏差

5. 2. 4 超低能耗建筑用 a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构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根据工艺卡确定铣型刀具和中梃端铣刀具 ;

2 a 型铝木复合门窗的木构件切割前应先进行刨光和铣型 ,铣型后的截面尺寸允许偏差±0. 3mm;

3 a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框、扇下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4-1的规定 ;

表 5. 2. 4.1 a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框、扇下料允许偏差

4 a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中梃下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2. 4-2的规定 ;

表 5. 2. 4.2 a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中梃下料允许偏差

5 a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中梃端头加工完成后 , 长度允许偏差为-0. 2mm。

5. 3 部件加工

5. 3.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塑料部件的加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塑料门窗设计及组装技术规程》 JGJ 362 中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门窗框 、扇焊接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3. 1 的规定 ;

表 5. 3. 1 塑料门窗框、扇尺寸允许偏差 ( mm)

续表 5. 3. 1

2 中梃应采用机械连接 , 中梃连接件与中梃端头的装配间隙应小于 0. 1mm;

3 当 竖 向 中 梃 长 度 大 于 2000mm、 横 向 中 梃 长 度 大 于1200mm 或高承重时 , 应在中梃连接处加设加强件。

5. 3.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铝合金部件的加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 214 中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主受力铝合金窗框 、窗扇 、门框 、门扇组角破坏力计算值应符合表 5. 3. 2-1 的规定 , 且实测值应大于计算值 ;

表 5. 3. 2.1 主受力铝合金窗框、窗扇、门框、门扇组角破坏力计算值

2 门窗框 、扇组角前应在铝合金型材断面上涂抹专用组角胶 ;

3 铝合金门窗框 、扇角部连接 ( 图 5. 3. 2-1) 应采用冲压

组角或不锈钢销钉连接组角 , 芯码上应设置导胶槽 , 组角完成后应进行注胶 , 并应在组角刀口和销钉孔处涂抹密封胶 ;

图 5. 3. 2-1 铝合金门窗框 、扇角部连接

1—芯码; 2—组角片; 3—铝合金型材

4 铝合金门窗框 、扇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3. 2-2的规定。

表 5. 3. 2.2 铝合金门窗框、扇组装尺寸允许偏差 ( mm)

续表 5. 3. 2-2

5 铝合金中梃连接 ( 图 5. 3. 2-2)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检查端铣加工后的中梃端头与框型材的配合 ;

b) 中梃端头与框的装配间隙应小于 0. 1mm;

c) 中梃芯码与框型材连接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6mm 的不锈钢螺钉连接 , 中梃与芯码连接宜采用不锈钢销钉连接 ;

d) 中梃连接处应有防水措施 ;

e) 当 竖 向 中 梃 长 度 大 于 2400mm、 横 向 中 梃 长 度 大 于1500mm 或高承重时 , 应在中梃连接处加设加强件 ;

f) 部件加工完成后 , 需对溢胶等进行清理。

图 5. 3. 2-2 铝合金中梃连接

1—芯码; 2—不锈钢螺钉; 3—不锈钢销钉 ;

4—铝合金中梃; 5—铝合金框

6 b 型铝木复合门窗外装饰铝框 、扇角部连接和中梃连接采用焊接时 , 应保证可视面焊点均匀 、连续 、饱满 、密实 , 应对焊接部位进行精抛光打磨 , 不得有打磨痕迹 , 不得留有残渣 , 应平整 、无明显凹凸感 , 可视面高差应小于 0. 2mm。

5. 3. 3 超低能耗建筑用 b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部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主受力木窗框 、窗扇 、门框 、门扇组角破坏力计算值应符合本规程表 5. 3. 3-1 的规定 , 且实测值应大于计算值 ;

表 5. 3. 3.1 主受力木窗框、窗扇、门框、门扇组角破坏力计算值

2 木框 、扇部件角部应采用 90° 槽榫连接 ( 图 5. 3. 3-1) ,槽口和榫头处应满涂环氧树脂胶 ;

图 5. 3. 3-1 木框 ( 扇) 角部连接

1—木框 ( 扇) 型材

3 木框 、扇组框机压力应根据木材的硬度来调节 , 且不应

小于 10kN, 压合时间不应小于 30s;

4 木框 、扇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3. 3-2 的规定 ;

表 5. 3. 3.2 木框、扇组装尺寸允许偏差 ( mm)

5 木中梃连接 ( 图 5. 3. 3-2)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检查端铣加工后的中梃端头与框型材的配合 ;

b) 连接前应在中梃端头满涂密封胶 ;

图 5. 3. 3-2 木中梃连接

1—木圆棒榫; 2—木中梃; 3—木框

c) 中梃端头与框的装配间隙应小于 0. 1mm;

d) 中梃与框型材连接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8mm 的木圆棒榫 ;

e) 当 竖 向 中 梃 长 度 大 于 2400mm、 横 向 中 梃 长 度 大 于1500mm 或高承重时 , 应在中梃连接处加设加强件 ;

f) 部件加工完成后 , 需对溢胶进行清理。

5. 3. 4 超低能耗建筑用 a 型铝木复合门窗木部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木框 、扇角部宜采用 45°码钉连接 , 连接断面处应满涂环氧树脂胶 , 木框 、扇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 5. 3. 3-2的规定 ;

2 中梃连接宜采用 90°码钉连接 , 连接前需检查中梃端头与框型材的配合 , 中梃端头断面处应满涂环氧树脂胶 , 中梃与框的装配间隙应小于 0. 1mm, 可视面高差应小于 0. 2mm;

3 部件加工完成后 , 需对溢胶进行清理。

5. 3. 5 超低能耗建筑用铝木复合门窗木型材表面应涂装水性涂料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涂装水性涂料前 , 应对木型材表面进行打磨处理 , 并将表面木尘清理干净 ;

2 涂装时应匀速进行 , 涂料应全面覆盖木型材表面 , 宜采用立体浇淋工艺进行涂装 ;

3 每遍涂料涂装前都应进行全面打磨 , 应在前一遍涂料完全干燥后再进行打磨 ;

4 木型材可视面应涂装三遍底漆和两遍面漆 , 漆膜的湿膜厚度应为 200μm ~ 300μm, 干膜厚度应为 80μm ~ 120μm。

5. 3. 6 超低能耗建筑用铝木复合门窗铝 、木部件的组装 , 除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用节能门窗 第 1 部分 : 铝木复合门窗》 GB/T 29734. 1 中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铝木复合门窗框 、扇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3. 6的规定。

表 5. 3. 6 铝木复合门窗框、扇组装尺寸允许偏差 ( mm)

2 构件尺寸大于 2000mm 时 , 铝木构件连接除采用连接卡件外 , 还应加设加强连接件。

3 b 型铝木复合门窗铝合金构件与木构件之间有隔热条时 ,铝合金与隔热条连接宜采用自身结构卡接固定 , 卡接量不应小于1mm, 隔热条与木构件连接应采用连接卡件固定。

5. 4 门窗装配

5. 4. 1 密封胶条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密封胶条安装前应在室温条件下存放 24h;

2 应用手工嵌装的方法装配胶条 , 不得拉扯穿入胶条 , 主密封胶条拐角处宜采用 45°焊接或专用角件连接 , 其他胶条在拐角处宜使用专用密封条剪刀剪切出 90° V 形口后用专用胶粘剂粘接 ;

3 接口处胶条长度应大于实际长度 5mm ~ 10mm, 接口处用专用胶粘剂粘合 ;

4 内开门窗框 、扇上的密封胶条对接处应在上方 , 外开门窗框上的密封胶条对接处应在上方 , 外开门窗扇上密封条对接处应在下方 ;

5 玻璃密封胶条对接处应在玻璃的顶部 ;

6 装配后的胶条不应出现脱槽 、褶皱现象。

5. 4. 2 五金件的装配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按照五金件装配图安装五金件。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窗宜选用四周带锁点的五金系统 , 锁点数量应满足抗风压和气密性设计要求 , 锁点距扇角部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两锁点的间距不应大于 800mm, 执手侧传动锁闭器的锁点不应少于两个 , 扇高度大于 1200mm, 铰链侧应加装锁点 , 扇宽度大于 900mm, 上 、下侧应加装锁点。

3 平开门应根据开启扇的重量选配相应承重级别的铰链 ,应选用三维可调式铰链 , 铰链应安装在门窗边框和扇边梃上 , 门的上 、下 铰 链 安 装 位 置 应 与 扇 边 梃 上 、下 端 各 相 距 120mm ~ 250mm; 门上端应加装两个铰链 , 两铰链相距 100mm ~ 250mm;门扇高度大于 2300mm, 门扇中间应加装铰链 ; 所有铰链应在同一轴线上。

4 平开门开启侧应安装多点传动锁闭器 , 锁闭点不应少于

3 个 ; 单元门宜选用带多点风舌的传动器。

5 单元门宜安装门制动器。

6 贯穿室内外的门执手 、锁芯应采取隔热措施 , 并作气密性处理。

7 承重五金件与门窗连接采用机制螺钉时 , 啮合宽度应通过承载力计算来确定 , 且应大于所用螺钉的两个螺距 , 不得采用铝合金抽芯铆钉固定。

8 五金件与不同材质的型材连接应采用相应的专用紧固件。门铰链与框 、扇型材连接宜采用机制螺钉套件 , 安装门铰链前应先将套件预装到型材上。

9 五金件安装应准确 , 牢固可靠 , 装配后应动作灵活 。多锁点五金件的各锁闭点动作应协调一致 。在锁闭状态下五金件锁点和锁座中心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2mm。

5. 4. 3 玻璃装配不得直接接触型材 , 玻璃支承块和定位块安装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 113 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支承块的长度不应小于 50mm, 定位块的长度不应小于25mm, 支承块和定位块的厚度应根据玻璃槽口设计尺寸确定 ,宜为 5mm ~ 7mm。

2 放置玻璃支承块和定位块前应将型材槽口清理干净。

3 固定玻璃安装时 , 支承块和定位块的安装位置应在距槽角 1/6 ~ 1/4 边长位置处。

4 开启扇玻璃安装时 , 支承块和定位块的安装位置距槽角不应小于 30mm; 门铰链侧支承块和定位块的安装位置距铰链中心位置的距离不应大于 50mm。

5 支承块和定位块安装不得阻塞排水孔及排水通道 , 同时不得阻塞气压平衡孔。

6 具有耐火完整性的外门窗 , 玻璃周边应粘贴遇火膨胀胶带或浇注防火密封胶 , 且在支承块和定位块处不得断开。

5. 4. 4 玻璃压条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玻璃压条的长度应根据玻璃槽口最终成型尺寸来确定。

2 玻璃压条应用专用的压条锯切割 , 并选用配套的定位靠模加工。

3 塑料 、木压条的锯切角度宜为 45°, 铝合金压条的锯切角度宜为 90°, 玻璃压条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4. 4 的规定。

表 5. 4. 4 玻璃压条尺寸允许偏差

4 同一边玻璃压条不得拼接使用。

5 木压条宜先组框后再整体装配 , 压条角部对接处的间隙不应大于 0. 3mm, 接缝高低差不应大于 0. 2mm; 木压条装配后与框 、扇的间隙不应大于 0. 5mm。

6 装配好的塑料 、铝合金压条角部对接处的间隙不应大于0. 3mm, 接缝高低差不应大于 0. 2mm。

5. 4. 5 整窗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塑料门窗整窗调整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塑料门窗设计及组装技术规程》 JGJ 362 中的规定外 , 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尚应符合表 5. 4. 5-1 的规定。

表 5. 4. 5.1 塑料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 ( mm)

2 铝合金门窗整窗调整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 214 中的规定外 , 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尚应符合表 5. 4. 5-2 的规定。

表 5. 4. 5.2 铝合金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 ( mm)

续表 5. 4. 5-2

3 铝木复合门窗整窗调整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用节能门窗 第 1 部分 : 铝木复合门窗》 GB/T 29734. 1 中的规定外 ,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尚应符合表 5. 4. 5-3 的规定。

表 5. 4. 5.3 铝木复合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 ( mm)

续表

4 门 、窗扇装配完成后应在倾斜角度不大于 15°的立式调试架上进行调试 , 应保证在立式状态下启闭灵活 , 无卡滞 、噪声。

5. 4. 6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整窗加工完成后应进行成品保护 ,整窗宜采用气泡膜整体包覆 , 型材部位宜采用硬质纸板包覆。

6 安装施工

6. 1 一般规定

6. 1.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安装应建立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 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 , 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6. 1.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安装前 , 应具备下列条件 :

1 应做实体样板进行试装 ;

2 结构工程和门窗洞口应已验收合格 , 主体结构和门窗洞口尺寸与设计应相符 , 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得进场施工 ;

3 外门窗洞口宜为钢筋混凝土浇筑 , 安装面宽度不应小于200mm; 外挂式安装时 , 安装面不宜小于 250mm;

4 设计有预埋件或节能附框时 , 其位置 、数量 、规格 、型号应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的要求。

6. 1. 3 外门窗的品种 、规格 、类型 、开启形式和方向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6. 1. 4 外门窗安装位置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 进行热桥模拟计算 , 门窗温度线应尽量与墙体保温层温度线保持在同一立面上 , 不应出现断点和结露点。

6. 1. 5 外门窗工程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 , 不应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6. 1. 6 采用保温结构 一 体 化 、装 配 式 结 构 的 超 低 能 耗 建 筑 ,

外门窗 宜 采 用 洞 口 内 或 半 洞 口 内 安 装 , 窗 下 口 应 加 装 节 能附框 。

6. 1. 7 墙体保温宜覆盖外门窗框室外侧 , 框外露尺寸不宜大于20mm; 当设置附框时 , 应将附框全部覆盖。

6. 1. 8 外门窗安装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5℃ 。

6. 1. 9 安装所需的机具 、辅助材料和安全设施 , 应齐全 、安全可靠。

6. 1. 10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的防雷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 的有关规定 , 且防雷连接点在外墙面时 , 施工完成后应采用防水膜进行覆盖。

6. 2 门窗结构洞口要求

6. 2.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洞口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 GB/T 30591 和《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 5824 的规定 , 且门窗洞口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 2. 1-1 的规定 , 墙体基面尺寸允许偏 差 应 符 合 表 6. 2. 1-2 的规定。

表 6. 2. 1.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洞口尺寸允许偏差 ( mm)

表 6. 2. 1-2 墙体基面尺寸允许偏差

6. 2. 2 应实测洞口的偏差值 , 确定外门窗安装的位置及标高 ,并将外门窗安装所需的中心线或边线 、进出位置和标高线位置测设到洞口上 , 对偏差的洞口应进行剔凿或修补 ; 洞口修补后应符合承重 、水密性和气密性要求。

6. 3 四周节能附框外挂式安装

6. 3.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采用四周节能附框外挂式安装 ,施工工艺流程见图 6. 3. 1。

6. 3.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选用四周节能附框外挂式安装 ,节能附框宜选用后置式安装 。典型安装节点示意图见图 6. 3. 2-1和图 6. 3. 2-1。

6. 3. 3 节能附框宜选用石墨苯附框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 39866 中的相关规定 , 节能附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节能附框与墙体间 、附框接缝处应连续不间断施打结

图 6. 3. 1 四周节能附框外挂式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图

图 6. 3. 2-1 节能附框外挂式安装下口安装节点示意图

1—附框连接件; 2—防水隔汽膜; 3—节能附框; 4—窗框 ;

5—防水透汽膜; 6—披水板; 7—保温; 8—抹灰层; 9—墙体

构胶 ;

2 安装节能附框的连接件应选用混凝土自攻螺栓或专用不锈钢紧固件 , 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 且不应小于 7mm, 入墙体结

图 6. 3. 2-2 节能附框外挂式安装上口和侧口安装节点示意图

1—窗框; 2—节能附框; 3—防水透汽膜; 4—预压膨胀密封胶带 ;

5—窗框连接件; 6—附框连接件; 7—墙体; 8—保温; 9—抹灰层

构深度 不 应 小 于 50mm, 固 定 点 距 洞 口 边 缘 的 距 离 不 应 小 于40mm, 示意图见图 6. 3. 3-1;

图 6. 3. 3-1 节能附框固定点距洞口边位置示意图

3 固定节能附框的固定点距附框端部的距离 a 不应大于150mm, 其余部位的间距不应大于 500mm, 且每侧固定点不应少于 2 个 , 示意图见图 6. 3. 3-2; 节能附框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 3. 3 的规定。

图 6. 3. 3-2 节能附框固定点位置示意图a—固定点端头距离 ; b—两固定点中间距离

表 6. 3. 3 节能附框安装允许偏差 ( mm)

6. 3. 4 安装门窗框时 , 下口门窗框与节能附框间应预先连续不间断打专用结构胶 ; 上、左、右侧门窗框与节能附框间宜留 5mm ~

10mm 的间隙 , 应采用多功能预压膨胀密封胶带密封 , 预压膨胀密封胶带的性能应符合本规程表 3. 7. 4 的要求 , 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多功能预压膨胀密封胶带的厚度应根据门窗框与节能附框的间隙大小和预压膨胀密封胶带的膨胀系数来选用 , 预压膨胀密封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门 、窗框厚度的 2/3;

2 预压膨胀密封胶带的隔汽层应朝向室内侧 ;

3 外门窗框与附框连接应采用专用不锈钢紧固件固定 , 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 且应小于 7mm; 固定点距附框内角的距离 a不大于 150mm, 两固定点的间距 b 不大于 750mm, 示意图见图

6. 3. 4, 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 3. 4 的规定。

图 6. 3. 4 外门窗框与节能附框固定点位置示意图a—固定点距附框内角的距离 ; b—两固定点的中心间距

表 6. 3. 4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安装允许偏差 ( mm)

6. 3. 5 外门窗框与节能附框间隙室外侧上口应采用防水透汽膜封堵 , 防水透汽膜与外门窗框或附框的粘贴面宽度不应小于15mm, 防水透汽膜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程表 3. 7. 3-1 和表 3. 7. 3- 2 的规定。

6. 3. 6 外门窗框安装完成后 , 保温应及时施工 , 防水透汽膜和预压膨胀胶带暴露在室外的时间不宜超过 3 个月。

6. 3. 7 外门窗有耐火要求时 , 外门窗框两侧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 40mm2 的镀锌铁片与结构连接 , 且每侧数量不应少于 2 个 ,镀锌铁片距角部的位置不宜大于 200mm; 节能附框周边应选用 A级防火保温材料覆盖 , 覆盖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6. 4 角钢外挂式安装

6. 4. 1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选用角钢外挂式安装 , 施工工艺流程见图 6. 4. 1。

图 6. 4. 1 角钢外挂式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图

6. 4. 2 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选用角钢外挂式安装 , 下口宜安装节能附框 , 安装工艺及要求应符合本规程 6. 3 中的规定 , 上、侧口典型安装节点见图 6. 4. 2。

图 6. 4. 2 角钢外挂式安装上口和侧口安装节点示意图

1—窗框; 2—角钢; 3—防水透汽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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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5月19日 10: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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