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P 53 T/CABEE 057-2023
生态城市绿化用地土壤
Eco-City planting soil for greening
2023-12-15 发布 2024-02-01 实施
中 国 建 筑 节 能 协 会 发 布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
生态城市绿化用地土壤Eco-City soil for greening
T/CABEE 057-2023
批准部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施行日期:2024 年 2 月 1 日
2023 北京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文件
国建节协[2023]36 号
关于发布《生态城市绿化用地土壤》
团体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生态城市绿化用地土壤》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CABEE 057-2023,自 2024 年 2 月 1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农学院、承德晟昊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中国科学院仙湖植物园、东北师范大学泥炭沼泽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万科公益基金会、北京沃晟杰种植用土有限公司、北京大地聚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翠箓科技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如景生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湖南立体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首发天人生态景观有限公司、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动向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物业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唐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河北龙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城科绿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克锋、杨萌、谭一凡、孟宪民、孙向阳、李艳霞、李素艳、吕辰光、杜昕、马艳明、李枫、陈枫、贺文员、王敏、刘迪辉、王天斌、张军、赵斌、裴福云、刘水、李夺、杨庆丽、韦一、范萃萃、陈洪伟、王顺利、石生伟、刘笑冰、邹荣松、邹冰
本文件主要审查人员:赵永志、李征、刘善江、聂水立、孙哲、曹吉鑫、佟庆
生态城市绿化用地土壤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城市绿化用地土壤的分级、质量要求、采样,检验依据、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中以绿化为主的绿化用地,包括公园、广场、庭院、小游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专用绿地、交通绿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7136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22105.2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GB/T 33891 绿化用有机基质
CJ/T 340-2016 绿化种植土壤
CJJ/T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J 491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LY/T 1215 森林土壤水分-物理性质的测定
LY/T 1229 森林土壤水解性氮的测定
LY/T 1233 森林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LY/T 1236 森林土壤速效钾的测定
LY/T 1237 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化的计算
LY/T 1239 森林土壤 pH 值的测定
LY/T 1251 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城市 Eco-City
按照自然生态学原理建造、维护与改造的和谐自然健康的,符合当地区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的城市,同时具有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
3.2
生态城市绿化用地土壤 Eco-City soil for greening
符合当地区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绿化种植用地的土壤,包括自然土壤、改良土壤或人工土壤。 3.3
土壤容重soil bulk
单位容积用地土壤自然状态下的烘干重,又称“干密度”。
3.4
土壤通气孔隙度(非毛管孔隙)soil aeration porosity
绿化用地土壤中不具备毛管作用的大孔隙所占总容积的百分比,水分进入后可受重力作用而排出,成为空气流动的通道,直径通常大于 0.1mm。
4分类和分级
4.1 分类
4.1.1 本文件按照设计要求和利用状况将生态城市绿化用地土壤分为一般绿化土壤、草坪土壤、花坛土壤、树坛土壤等四种类型。
a)一般绿化土壤:以城市绿化绿地为代表,相对粗放管理的绿化地土壤,不以某一种植物为主的绿化用地。
b)草坪土壤:以种植各类草坪为主的绿化种植土壤。
c)花坛土壤:以种植宿根花草及连续种植一年生草花为主的绿化种植土壤。
d)树坛土壤:以种植乔木、灌木为主的绿化种植土壤。
4.1.2 本文件中按照不同的气候状况将生态城市绿化用土壤分为南方和北方。
a)南方:秦岭淮河以南地区为南方。
b)北方:秦岭淮河以北地区为北方。
4.2分级
一级土壤:达到生态城市种植土壤的基本要求,生态城市种植土壤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同龄、同种植株相比较,年平均生物产量前者大于等于后者二分之一的种植土壤为一级土壤。
二级土壤:达到生态城市种植土壤的基本要求,生态城市种植土壤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同龄、同种植株相比较,年平均生物产量前者大于后者四分之一,且小于二分之一的种植土壤为二级土壤。
5 一般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 绿化土壤外观应质地疏松、无结块、无明显异味及可视明显侵入体。
5.1.2 绿化种植土壤的有效土层应符合 CJJ/T 82-2012 中表 4.1.1 规定的相关土层厚度要求。
5.2 理化指标
5.2.1 一般绿化土壤
5.2.1.1 应疏松肥沃、排水性良好。
5.2.1.2 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一般绿化土壤主要理化性质要求
5.2.2 草坪土
5.2.2.1 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其间种植乔木,容重需要参照树坛土壤。
表 2 草坪用地土壤主要理化性质要求
5.2.3 花坛土壤
5.2.3.1 应经过杀虫、灭菌处理,深翻土层、清除杂物。
5.2.3.2 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其间种植乔木,容重需要参照树坛土壤。
表 3 花坛土壤主要理化性质要求
5.2.4 树坛土壤
5.2.4.1 应疏松肥沃、排水性良好。
5.2.4.2 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表 4 的规定,树坛土壤容重需要>1.2g/cm³。
表 4 树坛土壤主要理化性质要求
5.3重金属控制
生态城市绿化用土壤重金属控制指标应根据应用所在地与人群接触密切程度和绿地对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 应用于开放绿地、庭院绿化、园艺栽培等与人群接触较多的绿化种植,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表 5 中Ⅰ级的规定。
5.3.2 应用于封闭绿地、高速公路或造林等与人群接触较少的绿化种植,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表 5 中Ⅱ级的规定。
5.3.3 应用地土壤的 pH<6.5 时,相应的绿化用土壤重金属含量应按高一级的限值要求。
表 5 生态城市绿化用土壤重金属含量限值
6采样
取样送样应满足 CJ/T 340-2016 附录 A 的规定。
7检验依据
表 6 检测分析方法
8检验规则
8.1 本文件中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 8170 中“修约值比较法”。
8.2 生态城市绿化用地土壤的质量应在种植前进行采样与检测,使土壤理化与安全指标应符合本文件要求,种植后的绿地可通过改良满足要求。
附 录 A
(规范性)
石砾含量的测定 筛分法
A.1 仪器
A.1.1 实验筛:孔径为 1cm 、2cm 的筛子,附筛子盖和底盘。
A.1.2 天平:感量 0.01g。
A.2 检测方法
称取风干土壤 200g,精确到 0.01g,记录试样重(m 总);然后将土壤放在规定孔径的筛子上,进行人工筛分,最后将留在筛孔上的样品进行木质擀面棍碾压,尔后再进行筛分及称重(做3 次重复)。
A.3 分析结果及计算
不同粒径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应按式 A.1 或式 A.2 计算,所得结果应保留两位小数:
⑴d ≥ 1cm = md ≥ 1cm / m总 ×100% (A.1)
⑴d ≥ 2cm = md ≥ 2cm/m总 ×100% (A.2)
式中:
ωd≧1cm——表示土壤中粒径大于等于 1cm 石砾的质量分数;
ωd≧2cm——表示土壤中粒径大于等于2cm 石砾的质量分数;
m 总——土壤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d ≥ 1cm ——未通过 1cm 筛孔的石砾质量,单位为克(g);
md ≥ 2cm ——未通过 2cm 筛孔的石砾质量,单位为克(g);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两位小数。
A.4 允许差
A.4.1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A.4.2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5%。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