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20.10
CCS P 32
团 体 标 准
T/CABEE 101-2025
内置钢骨架复合保温外墙板
Built-in steel skeleton composite insulation exterior wall panel
2025-3-10 发布 2025-05-01 实施
中 国 建 筑 节 能 协 会 发 布
T/CABEE 101-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山东省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鑫元一建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华盛日装配式建筑(山东)有限公司、山东华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潍坊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潍坊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金华、李恩云、王金武、管振忠、鞠丰华、刘海萍、贾凤国、刘季林、张学强、李军、王晖、吴伟、廉培发、贾庆竹、刘海涛、孟凡林、于跃洋、赵矗、赵亮、师凡伟、杨永、王浩旭、张松浩、陈维正、厉磊、管清术、赵华伟、王本有、刘永波、王岩。
本文件主要审查人:周辉、季广其、朱传晟、王崇杰、陈兴涛、郭伟、雷东移。
内置钢骨架复合保温外墙板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置钢骨架复合保温外墙板的分类、规格与标记、原材料、墙板性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与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装配式建筑非承重外墙用内置钢骨架复合保温外墙板生产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706 热轧型钢
GB/T 1499.1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滑钢筋
GB/T 1499.2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828.1 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标准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27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 5574 工业用橡胶板
GB/T 6725 冷弯型钢通用技术要求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9978.1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13475 绝热 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 标定和防护热箱法
GB/T 14683 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 15762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GB 18173.2 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 2 部分:止水带
GB/T 19889.3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 3 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
实验室测量
GB/T 23451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
GB/T 25975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 30100 建筑墙板试验方法
GB/T 33281 镀锌电焊网
GB/T 36140 装配式玻纤增强无机材料复合保温墙体技术要求
GB/T 36585 外墙外保温系统动态风压试验方法
GB 50018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17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5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JG/T 287 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G/T 360 金属装饰保温板
JG/T 396 外墙用非承重纤维增强水泥板
JG/T 536 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
JC/T 992 墙体保温用膨胀聚苯乙烯板胶粘剂
JGJ/T 251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GJ/T 341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QB/T 2424 双面胶粘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内 置钢 骨架 复合保温外墙板 built-in steel skeleton composite insulation exter ior wall panel
在工厂生产的内置钢骨架、保温材料和泡沫混凝土,两侧覆饰面板的建筑非承重外墙板。
T/CABEE 0XX-20XX
内置钢骨架 built-in Steel-framed
由热轧型钢、热轧带钢、冷弯薄壁型钢构件组成立柱、顶导梁、底导梁、刚性斜支撑等,内侧带双层双向钢筋或双层钢丝网片的墙架龙骨。
3.3
外饰面板 exterior wythe board
安装在内置钢骨架复合保温外墙板的室外侧,起到防护装饰作用的外饰面板,表面可带饰面层。
3.4
内饰面板 interior wythe board
安装在内置钢骨架复合保温外墙板的室内侧,起到防护装饰作用的内饰面板。
4 分类、规格与标记
4.1 分类和代号
4.1.1 按保温材料填充类型可分为:
a)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板保温芯材墙板,代号为RG;
b)岩棉条保温芯材墙板,代号为RW;
c)其他,代号为 QT1。
4.1.2 按有无门窗洞口可分为:
a)带门窗洞口墙板,代号为WQC;
b)不带门窗洞口墙板,代号为 WQ。
4.1.3 按外面板材料类型可分为:
a)采用纤维水泥板装饰面层,代号为WFX;
b)采用金属装饰面层,代号为MT;
c)其他,代号为 QT2。
4.1.4 图示
内置钢骨架复合保温外墙板外形示意图。
a) 无门窗洞口墙板
b) 有窗洞口墙板
图 1 内置钢骨架复合保温外墙板外形示意图
标引序号和符号说明:
L—板高度;
B—板宽度;;
T—板厚度;
4
1—立柱;
2—顶导梁;
3—窗;
4—刚性斜支撑;
5—泡沫混凝土;
6—保温材料;
7—钢丝网片;
8—面板。
4.2 规格尺寸
内置钢骨架复合保温外墙板的常用规格尺寸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墙板常用规格尺寸
单位:毫米
4.3 产品标记
内置钢骨架复合保温外墙板标记由墙板名称代号、有无门窗洞口代号、墙板规格尺寸组成:
5 金属材料
5.1 热轧型钢、冷弯薄壁型钢、热轧带钢龙骨、钢丝网片及钢筋
5.1.1 热轧型钢应符合 GB/T 706 和 GB/T 1591 的规定。
5.1.2 冷弯薄壁型钢应符合 GB/T 6725 和 GB 50018 的规定。
5.1.3 热轧带钢龙骨应符合 GB/T 3274 规定。
5.1.4 钢丝网片钢丝直径不低于 2.5mm,其他性能应符合 GB/T 33281 的规定。
5.1.5 钢筋应符合 GB/T 1499.1 和 GB/T 1499.2 的规定。
5.1.6 墙板所用金属材料和金属配件除不锈钢、铝合金和耐候钢外,均应根据使用需要,
采取有效的表面防腐蚀处理措施,防腐措施应符合 JGJ/T 251 的规定。
5.1.7 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吊环应采用 HPB300 级钢筋或 Q235B 圆钢制作。用于吊环的 HPB300 级钢筋,其直径可采用8m~ 14mm,用于吊环的 Q235B 圆钢应符合 GB/T 700 的规定,且其设计应力应不大于 50N/mm2。
5.1.8 预埋件、螺栓和锚栓用钢材应符合 GB/T 700 的规定。
5.2 泡沫混凝土和保温材料
5.2.1 泡沫混凝土制备、养护、成型应符合 JGJ/T 341 的要求。
5.2.2 保温装饰层与泡沫混凝土基层墙体采用水泥基胶凝材料粘贴,外墙外保温粘结剂符合 JC/T 992 的要求。
5.2.3 保温材料应采用符合 GB 8624-2012 中燃烧性能等级 A 级材料;热固复合聚苯乙烯
泡沫板保温芯材应符合 JG/T 536-2017 中 G 型热固复合聚苯板的要求,且密度不小于
140kg/m3 ,PH 值应在 7.0~9.5;岩棉条保温芯材应符合 GB/T 25975 的要求,且密度应大于 100kg/m3。
5.2.4 其他保温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应同时满足设计要求。
5.3 面板、密封胶、锚固件
5.3.1 金属装饰面板及涂层质量的性能应符合 JG/T 360 的规定,纤维水泥板的外面板性
能应符合GB/T 36140-2018 附录B 的规定,带饰面的纤维水泥板外面板涂层质量应符合JG/T 396-2012 附录 A 的规定,其他类型外面板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
5.3.2 内面板的性能应符合 GB/T 36140-2018 附录 B 内面板的规定。
5.3.3 墙板面板间接缝处采用的建筑密封胶应符合 GB/T 14683 的相关规定。
5.3.4 墙板接缝处建筑密封胶的背衬材料宜选用发泡型聚乙烯塑料棒或氯丁橡胶,发泡
型聚乙烯塑料棒应符合 QB/T 2424 的有关规定,氯丁橡胶应符合 GB 18173.2 的有关规定。
5.3.5 墙板接缝处气密条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或硅橡胶,其技术性能应符合
GB/T 5574 的有关规定。
5.3.6 保温装饰层用锚固件应符合 JG/T 287 的规定。
6 墙板性能
6.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外观质量要求
6.2 尺寸允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尺寸允许偏差要求
单位:毫米
6.3 物理力学性能
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 的规定。
表 4 物理力学性能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除特别标明外,试验均在常温常湿环境条件下进行,所有受检墙板都应达到产品规定的养护龄期。
7.2 外观质量
按 GB/T 30100 的规定进行。
7.3 尺寸允许偏差
宽度、高度、厚度、对角线差、板侧面侧向弯曲、表面平整度、窗洞口宽度、高度、
对角线差按 GB/T 30100 的规定进行。
7.4 物理力学性能
7.4.1 面密度允许偏差
按 GB/T 30100 的规定进行。
7.4.2 抗压强度
按 GB/T 30100 的规定进行。
7.4.3 抗弯荷载
按 GB/T 23451 的规定进行。
7.4.4 抗冲击性能(外面板侧)
按 GB/T 23451 的规定进行。
7.4.5 吊挂力(内面板侧)
按 GB/T 23451 的规定进行。
7.4.6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按 GB/T 19889.3 的规定进行。
7.4.7 传热系数
按 GB/T 13475 的规定进行,样品尺寸应满足检测设备的要求。板缝采用与施工时相同的黏结材料和工艺进行处理,压实、刮平。
7.4.8 耐火极限
按 GB/T 9978.1 的规定进行。
7.4.9 抗风压性能
按 GB/T 36585 的规定进行。
7.4.10 耐候性
按 JG/T 287 的规定进行。
7.4.11 干燥收缩值
按 GB/T 30100 的规定进行。
7.4.12 钢筋粘着力
按 GB/T 15762 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8.1.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抗压强度、抗弯荷载,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1.2 型式检验
8.1.2.1 型式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进行投产鉴定时;
b) 产品的材料、配方、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连续标准化生产的产品,每年检测 1 次;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再投人生产时;
8.1.2.2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为第6 章中全部规定项目。
8.2 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抽样方法
8.2.1 出厂检验抽样
产品出厂检验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按 GB/T 2828.1 中正常二次抽样进行,项目样本按表 5 进行抽样。出厂检验项目的样本从上述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项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方案按表 6 相应项目进行。
表 5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项目检验抽样方案
8.2.2 型式检验抽样
产品进行型式检验时,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项目样本按表 5 进行抽样,物理力学性能项目样本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项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方案见表6。
表 6 物理力学性能项目检验抽样方案
8.3 判定规则
8.3.1 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项目检验判定规则
8.3.1.1 根据样本检验结果,若受检板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项目均符合6.1 和 6.2 中相
应规定时,则判该板是合格板;若受检板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文件6.1 和 6.2 中相应规定时,则判该板是不合墙板。
8.3.1.2 根据样本检验结果,若在第一样本(n1)中发现不合格板数(u1)小于或等于第一合格
判定数(A1),则判该批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项目合格;若在第一样本(n1)中发现的不合格板数(u1)大于或等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R1)则判定该批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项目不合格。
若在第一样本(n1)中发现的不合格板数(u1)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A1),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R1),则抽第二样本(n2)进行检验。
根据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的检验结果,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板数总和(u1+u2)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A2),则判该批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项目合格。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板数总和(u1+u2)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R2),则判该批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项目不合格。判定规则见表 7。
表 7 尺寸允许偏差要求
8.3.2 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判定规则
8.3.2.1 出厂检验力学性能检验项目判定规则如下。
a)根据试验结果,若 8.1.1 中出厂检验项目均符合6.3 中相应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批;若 8.1.1 中出厂检验项目均不符合6.3 中相应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批不合格。
b)若出厂检验项目中发现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则按表 6 对该不合格项目抽第二样本进行检验。第二样本检验,若无任一结果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批;若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8.3.2.2 型式检验物理力学性能项目判定规则如下。
a)根据样本检验结果,若在第一样本全部项目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数为 0,则判该型式检验合格;若在第一样本全部项目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数大于或等于 2,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
b)若在第一样本全部项目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数为 1,则抽第二样本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
c)第二样本检验,若无任一结果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合格;若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
9 标志、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及随行文件
9.1.1 应在出厂的墙板板面上按4.4 的要求进行标记,并标注生产厂名称和生产日期。
9.1.2 出厂产品应有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说明书。
9.1.3 合格证书应具有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
b)生产厂名称、详细地址;
c)产品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d)产品检验报告单中应有检验人员代号、检验部门印章。
9.1.4 产品说明书应具有下列内容:
a)产品运输、堆放注意事项;
b)墙板辅助材料要求、安装工艺说明;
c)墙板开槽、开洞注意事项;
d)墙板饰面施工注意事项;
e)后期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9.2 运输
9.2.1 产品可用汽车、火车、船舶或集装箱运输,当采用汽车运输时,产品可散装,当采
用其他运输工具运输时,产品应箱装或捆装运输。
9.2.2 运输过程中,墙板应侧立贴实﹑用绳索等紧箍、支撑合理,应避免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相互碰撞而破损和变形。
9.2.3 存放处应平整、减少震动、防止碰撞,应避免受压或机械损伤,应有防雨措施,严禁烟火。
9.2.4 对于有侧立搬运要求的产品,严禁平抬。
9.2.5 严禁同化学活性物质及潮湿材料装在同一个车厢、轮船、集装箱内运输。
9.2.6 产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摔扔﹑碰撞,严禁抛掷。
9.3 贮存
9.3.1 条件
应在清洁、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贮存,并远离热源,不应与化学药品接触;当露天贮存时,应隔离侵蚀介质,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要严防雨水渗入。
9.3.2 方式
产品应按型号、规格分类贮存并明确标识,合理摆放,不宜频繁起吊位移和翻转倾覆。贮存场地应坚实、平整,板体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下部用方木或砖垫高。侧立堆放的墙板,板面与铅垂面夹角不应大于 15 ° , 堆层不允许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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