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531-2026 高海拔地区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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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63/T 2531-2026

高海拔地区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

技术规程

2026-03-05 发布 2026-04-01 实施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高海拔地区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技术规程

DB63/T 2531-2026

主编单位: 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青 海 省 建 设 科 技 开 发 推 广 中 心

批准部门: 青 海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青 海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实施日期: 2 0 2 6 年 0 4 月 0 1 日

青海省地方标准公告

2026 年第 2 号

(总第 468 号)

关于批准发布《青海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等四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公告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青海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高海拔地区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技术规程》《民用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超限界定标准》 《青海省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四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附件:批准发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3 月 5 日

附件:

批准发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

前 言

为规范青海高海拔地区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推动清洁能源在严寒高海拔地区供暖领域的高效应用,助力实现“双碳 ” 目标,结合青海高海拔独特的气候条件、地理特征及工程实际需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中以空气源热泵为热源的采暖系统工程。执行本规程时,若涉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应优先符合相关要求。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人员进行了广泛调研,认真总结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应用工程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分户式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设计;5.分布式空气源热泵集中采暖系统设计;6.采暖末端设计;7. 电气与控制;8.施工安装;9.调试与验收;10.运行与维护。

本规程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授权由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青海省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6 号,邮编:810008)。

主 编 单 位 : 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参 编 单 位: 青海省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 要 编 写 人 员 : 叶东甫 李 靓 焦治平 杨虎清 李崇文

孔维韬 晁 凯 张永寿 刘相军 徐元琛祁焕嵬 高琳玮 谈吉庆 田发春 张秉良王福祯 王 彪 吴孟玲 刘成奎 安生霞赵 越 柳卓言 赵星珠 李晨宇

主 要 审 查 人 员: 党建国 惠 波 王海文 韩宏伟 马传杰赵 芸 裴 宇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清洁能源利用政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结合青海省严寒气候与高海拔环境特点,规范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确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以空气源热泵为热源的采暖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及运行管理,包括分户式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和分布式空气源热泵集中采暖系统。不适用于仅提供生活热水的空气源热泵系统。

1.0.3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当地海拔高度、冬季极端最低温度、太阳辐射强度和低气压环境对设备性能的影响,优先选用适配高海拔严寒环境的低温型空气源热泵机组及高效末端形式。

1.0.4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空气热能

空气中蕴含的低品位热能,属于可再生清洁能源的一种。

2.0.2制热量(kW)

通过热泵技术实现,即利用压缩机搬运空气中的低品位热能至室内的热量。

2.0.3热负荷

在特定条件下,为维持系统或空间的热平衡状态,单位时间内需要输入或输出的热量,通常以千瓦(kW)为单位。

2.0.4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机组(高海拔型)

能在冬季极端低温(不低于-25℃)及低气压环境下稳定运行,

且电气间隙、绝缘强度经高海拔修正,性能参数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空气源热泵机组。

2.0.5 分户式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以下简称“分户式系统 ”)

以空气源热泵机组(名义制热量不大于 35kW)为热源,为单独用户供暖的系统。

2.0.6 分布式空气源热泵集中采暖系统(以下简称“分布式系统 ”)

以多台空气源热泵机组(名义制热量大于 35kW)群组布置作为分布热源,集中制备采暖热水,通过循环水泵由热媒管道输送至多个热力入口、热用户的采暖系统。

2.0.7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

以空气为低品位热源, 由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机组、输配系统、采暖末端组成的采暖系统。

2.0.8 有效制热量

根据冬季供暖室外温度修正,并减去机组结霜除霜过程及低气压导致的制热量损失后,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实际制热量。

2.0.9 平衡点温度

建筑采暖热负荷与空气源热泵机组制热量相等时对应的室外温度。

2.0.10 水力模块

在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中,安装于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机组与采暖末端之间,包含制冷剂、水换热器、循环水泵、定压装置、过滤器等部件的一体化组件,适配青海高海拔低温防冻需求。

2.0.11 缓冲水箱

设置在低环温热水机组和供暖末端之间,储存热水并能够增加系统水容量的装置。

2.0.12 高海拔修正系数

针对低气压环境,对空气源热泵机组电气间隙、工频耐受电压、冲击耐受电压、制热量等参数进行调整的系数,按《特殊环境条件 高海拔电工电子产品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20626. 1 规定计算。

2.0.13 空气源热泵热源站

利用空气源热泵收集低品位热能,并提升其品质可用于生活采暖后, 以水、水溶液或其他媒介输送至各用户侧的热力站点。

2.0.14 安装场地冷岛效应

集中布置的热泵机组局部会产生较低温度,因密度大而下沉导致滞留聚集,无法扩散的低温冷气团。

3 基本规定

3.0.1 采用空气源热泵采暖时,应优先选用能效高、低温适应性强的高海拔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机组进行技术经济性分析和碳排放分析,并按平衡点温度确定是否设置辅助热源。

3.0.2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热源可采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和热风机组,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连续供暖时,热源宜选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2 间歇供暖或有快速升温需求的建筑,可选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组;

3 超低能耗建筑宜选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3.0.3 选用的空气源热泵机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性能参数应符合《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77 规定;

2 最低启动温度宜比当地供暖室外计算温度低 10℃以上。

3.0.4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供水温度选择应做技术经济比较,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辐射供暖供水温度宜为35℃-45℃ , 温差宜为5℃-10℃;

2 散热器供暖供水温度宜为45℃-55℃ , 温差宜为5℃-10℃;

3 风机盘管供暖供水温度宜为40℃-45℃ , 温差宜为5℃;

4 毛细管供暖供水温度宜为35℃-45℃ , 温差宜为3℃-5℃。

3.0.5 空气源热泵机组室外机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保证进风与排风通畅,群组布置时应抬高基础,避免积雪覆盖及气流短路;

2 应避免受沙尘、盐雾,室外机进风侧宜设置防尘网,定期清理;

3 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要求,农村及偏远区域可适当放宽,但应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4 设置在屋顶或裙房顶上时,应校核结构荷载(含积雪荷载),并采取隔振措施,减少振动传递;

5 室外机应设置防积雪措施,融霜水应采用有组织排放,管道应保温并设置防冻伴热。

3.0.6 空气源热泵机组安装在屋面或外墙时,应根据设备运行重量(含防冻液、积雪)校核结构荷载,对加气混凝土等非承重墙体,应采取加强支撑措施。

3.0.7 建筑采暖设计热负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和《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的规定计算。

3.0.8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应采取严格的防冻措施。

3.0.9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室内末端宜优先采用低温辐射采暖末端。

4 分户式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设计

4.1 热负荷计算

4.1.1 分户式系统热负荷计算应按以下规定执行,并对间歇运行和户间传热进行修正,房间热负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r = Qj + Qh + Qx (4.1.1- 1)

Qh = qh × A (4.1.1-2)

Qx = α × Qj (4.1.1-3)

式中:Qr——房间总热负荷(W);

Qj ——房间基本热负荷,按 3.0.7 条计算(W);

Qh——户间传热附加耗热量(W);

1)无邻户的独立住宅 Qh=0;

2)联体别墅等住宅,两户之间仅有个别房间存在共用内墙时,可仅计算该房间的内墙传热量,其他房间 Qh=0;

3)多层和高层住宅 Qh 按 4. 1. 1-2 式计算。

qh——单位面积户间传热附加耗热量,多层及高层住宅取

5W/m2-7W/m2;

A ——房间使用面积,m2;

Qx——间歇供暖附加耗热量,W;

α ——间歇供暖附加系数,住宅取 0.3-0.4。

4.1.2 局部辐射采暖系统的热负荷,应按全面辐射采暖热负荷乘以

表 4. 1.2 的计算系数确定:

表 4. 1.2 局部辐射采暖系统热负荷计算系数

4.2 分户式空气源热泵机组选型与布置

4.2.1 分户式系统选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应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 机组》GB/T 25127.2 的规定;

2 应选用变频机组;

3 应选用分体式机组。

4.2.2 分户式系统选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应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 13573 或多联式热风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T 18837 的规定;

2 应选用变频机组;

3 应根据室内、外机组连接管长和高差对制热量进行修正。

4.2.3分户式空气源热泵机组室外机布置,应符合3.0.5条的规定。

4.3 辅助热源

4.3.1 当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小于平衡点温度时,应设置辅助热源。

4.3.2 辅助热源宜采用电热装置、太阳能辅助加热等,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电辅助加热: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的电热装置应安装在供水管路或缓冲水箱内,热风机组的电热装置应安装在室内机内;

2 太阳能辅助加热:宜在分户式系统中采用太阳能集热器与空气源热泵联合运行(图 1)。

图 1 太阳能辅助加热示意图

4.4 输配系统

4.4.1 分户式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输配系统应进行水力计算。

4.4.2 水管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最高点应设置自动排气阀,最低点应设置泄水阀;

2 回水管路应设置过滤器并定期清洗;

3 补水管路应安装带防漏水保护的自动补水装置,补水压力应匹配系统工作压力;

4 管道应采用带阻氧层的塑料或金属管等材质的管道;

5 管道保温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空调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有关规定。

4.4.3 水力模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力模块应包含循环水泵、膨胀罐、过滤器、阀门、压力表等,供回水管上应设置关断阀门,并采用柔性连接;

2 循环水泵宜采用变频且根据水力计算选型,流量和扬程应满足系统设计需求;

3 膨胀罐应设置在循环水泵吸水管段;

4 水力模块应设置在室内辅助房间,并预留检修空间。

4.4.4 供暖系统水量不满足化霜,除霜期为保证室内温度稳定,应设置缓冲水箱,缓冲水箱选型应符合《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设计规范》NB/T 10779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采暖系统的要求和空气源热泵机组性能确定水箱容量;

2 缓冲水箱应采用闭式水箱,安装在回水管路上且应保温;

3 水箱应设置温度传感器,参与机组启停控制,避免水温波动过大。

5 分布式空气源热泵集中采暖系统设计

5.1 热负荷计算

5.1.1 分布式空气源热泵集中采暖系统热负荷计算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和《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的规定。

5.1.2 居住建筑应按连续供暖计算设计热负荷,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应考虑间歇供暖附加。

5.1.3 采用辐射采暖末端时,室内设计温度可按照对流采暖温度降低 2℃取值;高大空间附加应符合《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 的规定。

5.2 热源站设计

5.2.1 分布式空气源热泵集中采暖系统热源站的水力平衡应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单个热源站机组台数不宜少于 2 台,且应并联布置,便于负荷调节及检修。

5.2.2 热源站选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应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1 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 1的规定;

2 当设计供水温度大于 55℃时,宜选用复叠式双循环机组或CO2跨临界热泵机组,适配高温供水需求;

3 机组群组应采用错峰融霜控制机制,避免同时融霜导致供回水温度大幅波动,融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总运行时间的20%;

4 融霜水应采取有组织排放或收集措施,排放管道应保温并有防冻措施。

5.2.3 空气源热泵机组室外机群组布置除应符合 3.0.5 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应抬高布置 , 高度应大于当地历史最大积雪厚度+300mm 且基础顶面高出地面不小于 500mm ,避免积雪覆盖;

2 上出风机组群组布置不应大于 2 层,底层机组上部净高度不小于 2.5m 或通过设置专用风道对气流进行定向引流与排放;

3 机组之间主要维护间距不小于 1.5m ,与周围建筑物距离不小于 10m ,确保进风通畅。

5.2.4 空气源热泵安装场地空气流通量应同时满足设备额定循环风量要求和安装场地空气冷岛空气扩散要求,否则应按负荷缺口增加辅助热源。

5.2.5 热源站辅助热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辅助热源的选择应满足与空气源热泵联合供暖的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要求;

2 辅助热源容量应按建筑设计热负荷与机组有效制热量的差值确定;

3 辅助热源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4 辅助热源与空气源热泵机组应采用联动控制,当室外温度小于平衡点温度时, 自动投入辅助热源。

5.2.6 既有建筑供暖改造项目应根据建筑已有供暖末端形式,选取适宜的辅助热源。

5.3 输配系统

5.3.1 分布式空气源热泵集中采暖系统输配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 34 的规定,并补充下列适配要求:

1 供热管网应采用闭式双管制、枝状布置,热源站、管网、末端直接连接,减少换热损失;

2 系统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大于设备和管道的允许压力,且不应小于 10kPa;

3 循环水泵入口压力不应小于 50kPa;

4 最不利用户的资用压头应考虑过滤器、计量装置、调节阀的阻力损失。

5.3.2 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埋敷设:应符合《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 /T 81 的规定;

2 架空敷设:适用于冻土深度大或地形复杂区域,管道及保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6 的有关规定,且设置防冻伴热;

3 热力入口:宜设置在室内(如地下车库、设备间) ,避免室外低温冻裂,入口处应设置过滤器、热计量装置、压力表、温度计及调节阀门。

5.3.3 补水和定压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补水量应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规定,补水水质应符合《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 29044的规定,水质较硬地区应设置软化装置;

2 定压方式宜采用膨胀罐定压,定压值应比系统最高点压力高 3kPa-5kPa;

3 补水泵应设置 2 台,流量按补水量的 2-3 倍计算,扬程应满足系统定压要求,青海高海拔低气压环境下,扬程应按海拔修正。

5.3.4 系统耗电输热比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6 采暖末端设计

6.1 一般规定

采暖末端设计应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 的有关规定。

6.2 辐射采暖

6.2.1 辐射采暖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 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地面辐射采暖地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表 6.2. 1 的规定,避免过热或过冷影响舒适性;

2 辐射采暖系统供水温度为 35℃-45℃ , 温差为 5℃-10℃ ,适配空气源热泵机组低温运行需求。

表 6.2. 1 地面辐射采暖地表面平均温度 (℃)

6.2.2 地面辐射采暖系统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构造应由楼板、防潮层、绝热层、加热管、填充层、隔离层和面层组成;

2 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板或与不供暖房间相邻的地面,绝热材料及厚度应符合《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 的规定,与土壤相邻的地面,绝热层与土壤之间必须设置防潮层;

3 潮湿房间的混凝土填充式供暖地面,填充层上应设置隔离层,预制沟槽保温板或预制轻薄供暖板地面面层下应设置隔离层;

4 加热管应采用 PE-RT 、PEX 管,管径宜为 De20-De25 ,敷设间距 100mm-300mm,环路长度不宜超过 120m,各环路长度差不应大于 20m。

6.2.3 毛细管网辐射采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毛细管网管材外径宜 3mm-5mm,间距宜 10mm-20mm,单位面积散热量宜 30W/m2-50W/m2;

2 毛细管网应与建筑面层紧密结合,顶棚及墙面安装时,宜采用专用固定件,避免松动。

6.2.4 辐射采暖系统水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热管内水流速不应小于 0.25m/s ,且不大于 0.6m/s;

2 分水器、集水器分支环路不宜大于 8 路,断面流速不宜大于 0.8m/s;

3 分水器前应设置过滤器,分水器与集水器之间应设置旁通管,便于系统清洗。

6.3 散热器采暖

6.3.1 散热器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用适配低温热水的新型散热器,不宜采用铸铁散热器;

2 散热器工作压力应大于系统设计压力,且不应小于 0.8MPa;

3 幼儿园、老年人建筑的散热器应安装防护罩,其他建筑散热器应明装,便于散热。

6.3.2 散热器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布置在外窗台下,形成空气幕,减少冷风渗透;

2 进深大于 6m 的房间,应在房间中部增设散热器,避免温度分布不均;

3 散热器安装高度不应大于 1.2m ,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100mm ,距墙面不应小于 20mm。

6.3.3 散热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和《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计算。

6.3.4 散热器支管应安装恒温阀,型号应与散热器流量匹配。

6.4 风机盘管采暖

6.4.1 风机盘管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房间热负荷及设计供回水温度选型,性能参数应符合《风机盘管机组》GB/T 19232 的规定;

2 风机盘管宜选用立式、落地式或卡式,若选用卧式暗装机组应设置回风箱,避免短路;

3 风机盘管风量应按中档风量选型,确保噪声达标。

6.4.2 风机盘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式落地风机盘管应靠近外墙布置,出风口朝向房间中部;

2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应安装在吊顶内,预留检修口;

3 风机盘管进出水管应安装关断阀和过滤器,便于检修和清洗。

6.4.3 风机盘管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室温控制器控制电动两通阀及风机转速,实现分室控温;

2 宜采用温度和时间双控模式,间歇供暖时段可降低设定温度 12℃-15℃ , 节能运行。

7 电气与控制

7.1 一般规定

7.1.1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的电气系统应采用独立回路供电,并按以下形式系统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1 分户式系统:应设置分户电能表,计量总耗电量;

2 分布式系统:热泵机组、循环水泵、辅助热源应分项计量,宜采用智能电表,具备数据远传功能。

7.1.2 电气系统安全防护设计应包括防雷、防电击、防干扰,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防雷:室外机及屋顶设备应纳入建筑防雷系统,接闪器、引下线、接地极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的规定;

2 防电击:系统应采用 TN-S 或 TN-C-S 接地系统,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并做等电位联结,配电线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 防干扰:控制线路与动力线路应分开敷设,应选用抗干扰能力强的屏蔽线缆。

7.1.3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具备工况监测、自动调节、故障报警、防冻保护等功能,控制系统硬件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 的规定。

7.1.4对于重要建筑和住宅小区使用的空气源热泵机组应采取停电时防冻措施。

7.2 供配电系统

7.2.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 空气源热泵机组、循环水泵、辅助热源应分别采用独立回路供电,回路断路器额定电流应按设备额定电流的 1.2-1.5 倍选择;

2 配电箱(柜)设置在室外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54 ,应选用高海拔型电器元件,其额定电流按《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电工电子产品 第 3 部分:雷电、污秽、凝露的防护要求》GB/T 20626.3修正;

3 配电导体应采用铜芯电缆或电线,截面选择应考虑高海拔低气压对载流量的影响。

7.2.2 线路敷设及箱盘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穿保护管或桥架敷设,保护管应做防腐处理,避免沙尘腐蚀;

2 室内线路应采用穿保护管或桥架敷设,与热水管道平行敷设时,间距不应小于 300mm(热水管在上方),交叉敷设时,间距不应小于 100mm;

3 控制线路应采用屏蔽线缆,敷设时应远离强电磁场(如变压器、电动机),减少干扰。

7.2.3 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源热泵机组、水泵、风机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故障保护,压缩机应设置缺相保护、高温保护;

2 辅助电加热应设置短路保护、过温度保护,且与机组联锁,避免单独运行;

3 应适当提高电气间隙。

7.3 控制系统与监测

7.3.1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监测点:室外空气温度、室内空气温度、系统供回水温度、供回水压力、水流量、耗电量、设备运行状态及故障状态;

2 控制点:热泵机组启停及容量调节、循环水泵转速调节、辅助热源启停、电动调节阀开度调节、防冻保护动作;

3 控制策略:气候补偿控制、负荷调节控制、融霜控制、防冻控制。

7.3.2 气候补偿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室外空气温度自动调整系统供水温度,青海地区可按表 7.3.2 设定;

2 采用辐射采暖末端时,供水温度调整幅度应适当减小,避免地面温度波动过大。

表 7.3.2 青海地区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供水温度设定 (℃)

7.3.3 负荷调节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户式系统:采用变频机组,根据室内温度偏差调节压缩

机频率,负荷率<30%时,可采用启停控制;

2 分布式系统:采用机组台数控制+变频调节,负荷率>70%时,投入全部机组并满频运行;30%≤负荷率≤70%时,投入部分机组并变频调节;负荷率<30%时,投入 1 台变频机组并间歇运行。

7.3.4 融霜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源热泵机组应采用温度和时间双参数融霜控制,当室外机盘管温度≤-5℃且运行时间≥30min 时,启动融霜;

2 分布式系统机组群组应采用错峰融霜,融霜间隔不应小于10min ,避免同时融霜导致供回水温度大幅下降;

3 融霜期间应关闭电辅助加热,融霜结束后,机组应延时5min 再投入正常运行,避免冲击负荷;

4 空气源热泵机组宜采用多维度感知智能除霜。

7.3.5 防冻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设置多级防冻保护:当管道水温≤5℃时,启动循环泵;水温≤2℃时,启动电伴热;水温≤0℃时,关闭机组并报警;

2 长时间停运(如非采暖季)时,控制系统应根据水温启动防冻循环,防止冻裂;

3 极端低温地区,应在室外管道及设备处设置温度传感器,实时监测温度,触发防冻保护。

7.3.6 控制系统通信应采用标准协议(如 Modbus 、BACnet),具备与建筑能源管理系统(EMS)对接的功能,青海高海拔偏远地区可采用4G/5G 无线通信,实现远程监控及运维。

8 施工安装

8.1 一般规定

8.1.1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施工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 和《家用和类似用途安装规范》GB 17790 ,并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流程、质量控制要点及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含施工注意事项。

8.1.2 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齐全,且已完成技术交底;

2 施工现场具备供水、供电条件,应配备供氧设备,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3 设备、材料已进场验收合格,且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4 设备基础已施工完成,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不低于 C20。

8.1.3 设备及材料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源热泵机组:检查外观无损伤,铭牌参数制热量、COP、制冷剂类型及充注量符合设计要求,随机文件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齐全,高海拔机型应提供高海拔性能检测报告;

2 管道及管件:外观无裂纹、凹陷,规格符合设计,塑料管道应提供耐候性检测报告;

3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符合设计,且提供检测报告,室外保温材料还应提供抗紫外线老化检测报告;

4 电气设备:防护等级、额定参数符合设计,高海拔型电器元件应提供高海拔适用性认证文件。

8.1.4 施工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1 屋顶安装空气源热泵施工时须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 的规定;

2 施工人员应进行高海拔适应训练,避免急性高海拔病;

3 室外作业应避开大风、暴雪天气,作业面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及防滑措施;

4 电气设备安装前应检测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 , 避免低气压导致绝缘性能下降;

5 制冷剂管道焊接应采用氮气保护,避免氧化,焊接完成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8.2 设备安装

8.2.1 空气源热泵机组室外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混凝土基础应设置在建筑承重结构上,表面平整度偏差不应大于 5mm ,周边应设置排水坡度 0.01%;

2 机组固定:采用地脚螺栓固定,螺栓应加防松螺母,且应设置减振垫,采用橡胶减振垫,厚度不小于 10mm,减少振动传递;

3 间距要求:侧出风机组与障碍物间距不应小于 0.8m ,上出风机组上方 1.5m 内无障碍物,机组之间间距不应小于 1.5m ,确保进风通畅;

4 融霜水排放:机组融霜水托盘应连接排水管道,管道直径不应小于 De50,坡度不小于 0.01 ,排水应接入排水系统,避免结冰。

8.2.2 空气源热泵机组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距墙面、顶面间距不应小于 0.5m,便于检修;

2 挂墙安装时,墙体应能承受设备重量(含水重) ,加气混凝土墙体应采用穿墙螺栓固定;

3 与管道连接应采用柔性接头,减少振动传递,连接后应进行找平、找正,避免管道扭曲;

4 水力模块内的水泵、阀门应便于操作及检修,压力表、温度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

8.2.3 辅助热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辅助加热器:安装在供水管路或缓冲水箱内,应与管道同轴,接口密封严密, 电气接线应牢固,且应设置接地;

2 太阳能集热器:安装在屋顶朝南方向,支架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抗风载应按大风天气最大风速设计。

8.3 管道安装

8.3.1 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安装前应清除内部杂物,塑料管道应进行预热;

2 管道转弯处应采用煨弯或专用弯头,弯曲半径:塑料管道不应小于 8 倍管外径,金属管道不应小于 3 倍管外径;

3 管道固定采用管卡,直管段管卡间距:De20 管道≤1.5m, De25 管道≤2.0m ,转弯处管卡距弯点≤0.5m;

4 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时,应预埋套管,套管直径比管道大 1 -2 级,套管两端应超出墙面或楼板 50mm ,缝隙应采用防火保温材料填塞。

8.3.2 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塑料管道:采用热熔连接,应按管材热熔温度要求,连接后应冷却至常温再移动;

2 金属管道:焊接连接时应采用氩弧焊(不锈钢管)或电弧焊(碳钢管),焊口应进行防腐处理;

3 管道与设备连接:应采用柔性接头,避免设备振动传递至管道。

8.3.3 阀门及仪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 1.5 倍,保压 10min ,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 1.1倍,保压 30min ,无渗漏为合格;

2 止回阀应安装在水泵出口、补水管路,方向正确, 自动排气阀应安装在系统最高点,泄水阀应安装在系统最低点;

3 压力表、温度计应安装在直管段上,远离阀门、弯头,压力表量程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 1.5-2 倍,温度计精度不应低于 0.5℃。

8.3.4 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穿保护管或桥架,钢管应做防腐处理,避免沙尘腐蚀;

2 室内线路应采用穿管或桥架敷设,与热水管道平行敷设时,间距不应小于 300mm(热水管在上方),交叉敷设时,间距不应小于 100mm;

3 控制线路应采用屏蔽线缆,敷设时应远离强电磁场(如变压器、电动机),减少干扰。

8.4 绝热施工

8.4.1 管道及设备绝热施工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绝热层应连续,接缝处应严密,采用胶带密封,避免空气渗透。

8.4.2 绝热材料选择及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水管道应符合《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T 34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 GB/T 8175 及《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 的规定;

2 室外管道及设备:采用聚氨酯预制保温管,外护层采用铝皮,厚度不小于 0.5mm ,铝皮搭接处应顺水,且应打胶密封;

3 电伴热管道:绝热层厚度应比无伴热管道增加 20% ,确保伴热效果。

8.4.3 绝热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绝热:应从管道一端向另一端敷设,绝热层应紧贴管道,无空隙,纵向接缝应错开,环向接缝应搭接;

2 设备绝热:应按设备形状裁剪绝热材料,接缝处应采用专用胶水粘贴,设备法兰、阀门处应预留检修口,绝热层应可拆卸;

3 室外绝热层外护层应采用抗紫外线材料 PVDF 涂层铝皮等,或涂刷抗紫外线涂料,延长使用寿命。

8.5 电气安装

8.5.1 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力线路:采用铠装电缆或穿保护管、桥架敷设,保护管及桥架均应可靠接地,所用金属管应采取防腐措施;

2 控制线路:采用屏蔽线缆,穿 PVC 管或金属管敷设,与动力线路间距不应小于 100mm ,避免干扰;

3 线缆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应牢固,采用绝缘胶带+防水胶带包裹,室外接线盒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65。

8.5.2 配电箱(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距地面高度 1.2m-1.5m,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1.5‰;

2 箱内接线应整齐,导线标识清晰,相线、零线、接地线应分开排列,端子排连接应牢固;

3 室外配电箱(柜)应采用密封结构,防止沙尘进入。

8.5.3 接地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采用 TN-S 或 TN-C-S 接地系统,埋深不应小于 0.7m且埋至冻结深度以下;

2 接地电阻应测试合格,单独设置时不应大于 4Ω , 共用时应满足最小电阻值要求。

9 调试与验收

9.1 调试

9.1.1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调试应在施工完成后,具备正常供暖和供电条件下进行,调试方案应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调试人员应具备高海拔调试经验。

9.1.2 调试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 系统冲洗:采用洁净水冲洗管道,直至出水清澈无杂质,冲洗流速不应小于 1.5m/s ,青海高海拔水质较硬地区,冲洗后应采用软化水置换;

2 水压试验:系统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 1.25 倍,保压 30min,压降不应大于 0.05MPa,严密性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保压 2h ,压降不应大于 0.03MPa;

3 电气检查:检查电源电压、相位符合要求,绝缘电阻测试合格。

9.1.3 设备单机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载试运行:通电前检查制冷剂管路阀门处于打开状态,通电后空载运行 30min ,检查风机、压缩机运行无异常噪声, 电流、 电压符合要求;

2 带载试运行:按设计工况调整供回水温度,连续运行 24h,记录制热量、COP 、耗电量,应测试各工况下的性能,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3 单机试运行:通电运行 30min,检查水泵转向正确,无异常振动和噪声,出口压力符合设计;

4 变流量调试:调节变频器频率,测试不同流量下的扬程、功率,确保符合设计曲线;

5 电辅助加热器:通电运行 1h ,测试加热功率、出口水温,确保符合设计,且过热保护动作灵敏;

6 太阳能集热器:按《太阳能集热器性能试验方法》GB/T 4271及相关标准进行测试。

9.1.4 系统联合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负荷调节调试:按照不同室外温度,调整机组容量及辅助热源投入,确保室内温度达到设计值,分布式系统应测试各热力入口流量,与设计流量偏差不应大于 10% ,采用平衡阀调节水力平衡;

2 融霜调试:测试机组融霜功能,融霜时间不应超过总运行时间的 20% ,融霜后室内温度波动不应大于 3℃ , 分布式系统测试错峰融霜功能,确保各机组融霜间隔符合要求;

3 防冻调试:测试防冻保护动作,当管道水温≤5℃时,循环泵启动,水温≤2℃时,电伴热启动,动作应灵敏,测试系统停运防冻功能,排空或防冻液循环应正常。

4 能耗测试:连续运行 72h,记录机组、水泵、辅助热源的耗电量,计算系统 COP。

9.1.5 调试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填写调试记录表(见附录 A),调试合格后应出具调试报告,内容包括调试方案、测试数据、结论。

9.2 验收

9.2.1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 的规定。

9.2.2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验收应分为分项验收、系统性能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验收组织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进行。

9.2.3 分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安装验收:

1)空气源热泵机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符合设计,外观无损伤,管道连接密封严密,制冷剂无泄漏;

2)管道安装:坡度、固定方式符合设计,绝热层连续、严密,阀门安装正确,开关灵活;

3) 电气安装:线路敷设符合设计,接地可靠,配电箱(柜)安装整齐,接线正确。

2 隐蔽工程验收:

1)埋地管道:坡度、标高符合设计,防腐、绝热层完好,水压试验合格;

2)辐射采暖加热管:敷设间距、弯曲半径符合设计,水压试验合格,填充层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分项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分项验收记录表(见附录B)。

9.2.4 系统性能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性能:在设计工况下,室内温度应达到设计值,且各房间温度偏差不应大于2℃;

2 能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 的要求;

3 噪声:室内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规定;

4 水力平衡:各环路流量与设计流量偏差不应大于 10%; 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系统性能检测报告。

9.2.5 竣工验收应在分项验收和系统性能验收合格后进行,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文件;

2 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水压试验、冲洗记录;

5 设备单机试运行记录;

6 系统联合调试记录及性能检测报告;

7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签署竣工验收报告,明确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保期不应少于 2 个采暖期,质保期内施工单位应负责系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10 运行与维护

10.1 一般规定

10.1.1 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运行前,运维单位应制定运行维护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运行参数、维护周期及应急处理措施,并对运维人员进行高海拔操作、防冻措施培训。

10.1.2 系统运行前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和《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相关试运行要求且进行下列检查:

1 设备检查:空气源热泵机组外观无损伤,换热器清洁,制冷剂无泄漏,循环水泵、阀门运行正常;

2 管道检查:管道无泄漏,绝热层完好,融霜水排放通畅;

3 电气检查: 电源电压、相位正常,接地电阻≤4Ω , 控制系统无故障;

4 压力检查:压力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的规定。

10.1.3 系统运行应注意下列事项:

1 应定期检查机组电气元件,避免低气压导致绝缘老化;

2 沙尘天气后应及时清理室外机换热器,避免堵塞影响换热;

3 冬季降雪后应及时清除室外机及基础上的积雪,避免积雪融化后结冰影响机组运行。

10.2 系统运行

10.2.1 系统运行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水温度:按气候补偿控制设定,不应超过设计值;

2 供回水温差:参照本规程 3.0.4 的规定;

3 系统压力:不应超过设备和管道的允许压力,循环水泵入口压力≥50kPa;

4 机组 COP:冬季设计工况下,不应低于设计值的 90%。

10.2.2 负荷调节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户式系统:采用变频调节,室内温度设定值冬季宜 18℃- 20℃ , 夜间可降低至 12℃-15℃ , 节能运行;

2 分布式系统:

1)高负荷时段(室外温度≤-20℃) :投入全部机组及辅助热源,采用质调节;

2)中负荷时段(-20℃<室外温度≤-10℃) :投入部分机组,采用变频调节+质调节;

3)低负荷时段(室外温度>-10℃) :投入 1-2 台机组,采用间歇调节,供水温度降至 30℃时停止运行。

10.2.3 融霜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定期检查融霜功能,青海地区冬季湿度较低,可适当延长融霜间隔,减少融霜能耗;

2 融霜期间应监测供回水温度,若温度下降超过 5℃ , 应启动辅助热源(如电辅助加热),维持室内温度;

3 融霜水管道应定期检查,避免冻堵,冬季应每天检查融霜水排放情况。

10.2.4 防冻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暖季间歇停运时,应维持系统循环,水温不应低于 5℃;

2 非采暖季停运时,定期检查,做好防冻措施;

3 极端低温天气,应 24h 监控系统温度,启动防冻保护。

10.3 系统维护

10.3.1 日常维护(每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状态,记录电流、 电压、供回水温度和压力;

2 检查循环水泵运行无异常噪声,轴承温度≤70℃;

3 检查管道及阀门无泄漏,绝热层完好;

4 清理室外机换热器表面的沙尘、杂物,确保换热效果。

10.3.2 定期维护(每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清洗系统过滤器,去除杂质,避免堵塞;

2 检查系统压力;

3 检查电气线路连接牢固,接地电阻测试合格;

4 检查控制系统传感器精度,如偏差超过 0.5℃ , 应校准。

10.3.3 季度维护(每 3 个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清洗空气源热泵机组室外机换热器,采用高压水枪冲洗,沙尘严重地区可缩短至 1 个月;

2 检查压缩机润滑油油位及油质,若油质变差,应更换;

3 检查制冷剂充注量,若不足,应按厂家要求补充;

4 检查辅助热源运行状态, 电辅助加热接线牢固,过热保护动作灵敏。

10.3.4 年度维护(每 1 个采暖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全面清洗系统管道,采用化学清洗,去除水垢和腐蚀产物;

2 检查管道及设备腐蚀情况,若腐蚀严重,应采取防腐措施;

3 校验压力表、温度计、热计量装置,确保精度符合要求;

4 对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更新控制程序,优化控制策略。

10.3.5 故障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立故障应急预案,机组不启动、制热量不足、泄漏等常见故障应制定处理流程,偏远地区应储备过滤器、阀门、传感器等常用备件;

2 故障处理应遵循先断电、后检查的原则,制冷剂泄漏处理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避免人员中毒;

3 故障处理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做好故障处理记录。

10.3.6 系统维护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 维护人员应配备供氧设备,避免高海拔反应;

2 冬季维护应做好防寒措施,管道解冻应采用温水缓慢加热,避免骤热导致管道破裂;

3 太阳能辅助加热系统应定期清理集热器表面的沙尘,确保集热效率,冬季降雪后应及时清除积雪。

附录 Λ 设备进场检查记录表

附录 B 系统调试记录表

附录 C 分项验收记录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家用和类似用途安装规范》GB 17790

《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太阳能集热器性能试验方法》GB/T 4271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T 17790 《多联式空调 (热泵) 机组》GB/T 18837

《风机盘管机组》GB/T 19232

《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电工电子产品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20626. 1

《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电工电子产品 第 3 部分:雷电、污秽、凝露的防护要求》GB/T 20626.3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 (冷水) 机组 第 1 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 机组》GB/T 25127. 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 (冷水) 机组 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 机组》GB/T 25127.2

《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 2904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T 34

《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 1357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

《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设计规范》NB/T 10779

《空气源多联式空调(热泵)热水机组系统设计规程》DB11/T 1382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高海拔地区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技术规程

DB63/T 2531-2026

条文说明

本规程的制定旨在指导规范青海高海拔地区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应用中的主要技术要点 。青海地区冬季极端温度普遍≤ -25℃ , 部分地区如玉树、果洛可达-30℃ , 同时存在低气压、强太阳辐射、大昼夜温差及高沙尘量等独特环境特征。低气压可导致制热量下降 ,普通空气源热泵机组在此环境下制热量衰减15%-20% ,低气压易引发电气间隙击穿,导致绝缘性能降低、结霜频繁且融霜能耗高、设备寿命缩短等问题,此前缺乏针对性技术标准,导致工程设计混乱、运行效率低下。

1.制定目的与 “双碳” 目标的关联

青海作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传统燃煤采暖占比高,碳排放强度大。空气源热泵作为清洁能源供暖技术,可充分利用青海丰富的空气能资源,替代燃煤供暖,助力全省 “双碳” 目标落地。

2.适用范围的界定

明确民用建筑(住宅、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是因为两类建筑采暖需求差异显著。民用建筑注重室温稳定、噪声低的舒适性,工业建筑侧重连续运行、适应高负荷波动的可靠性,分开规范可提升技术适配性。

强调优先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是为避免地方规程与国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5 等的强制性条款相冲突,确保工程合法性。

3. 编制过程的技术支撑

编制组通过实地调研青海省内相关的多个工程项目,访谈座谈省内外相关专业专家及生产企业技术人员,认真总结高原型机组选型、防冻伴热设计、错峰融霜控制等关键技术经验,同时借

鉴北欧(挪威、瑞典)低温热泵技术标准(如 EN 14511 低温热泵性能测试方法)的实践成果,确保本规程技术的先进性与实用性。

1 总则

1.0.1 为适配青海高海拔环境,规范全生命周期技术行为,针对严寒气候,要求机组最低启动温度比当地供暖室外计算温度低 10℃ , 以解决机组低温启动与稳定制热问题;针对低气压环境,按《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电工电子产品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20626. 1 修正电气参数调整电气间隙与高原修正系数后制热量计算;针对清洁能源政策,符合《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 要求规范能效指标,确保热泵系统运行效率,避免高耗能清洁能源现象。

1.0.2 排除仅提供生活热水的空气源热泵系统是因为生活热水与采暖的工况差异显著:采暖系统需长期在-25℃以下低温运行,且供回水温度稳定在 30℃-45℃ , 而生活热水系统多为间歇运行,供水温度可达 50℃-60℃ , 二者对机组性能要求不同,分开规范可避免技术参数混淆。涵盖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及运行管理全流程,因为青海热泵工程的问题多源于前期设计缺陷和后期运维不当,全流程规范可从源头规避风险。

1.0.3 综合考虑海拔高度、冬季极端最低温度、太阳辐射强度、低

气压环境是青海高原热泵设计的关键。海拔每升高 1000m ,大气压力下降约 10% ,空气密度降低约 8% ,导致热泵换热器换热效率下降 5%-8% ,需通过增大换热器面积或提高风机转速补偿。

强辐射可提升室外机进风温度,设计时可利用南向安装室外机特点优化机组布置,减少结霜。低气压环境除影响换热外,还会降低电气设备绝缘强度,需选用高原型电工产品。

在《高海拔地区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框架下,合理系统设计适配高海拔工况的机组选型、完善的水力平衡、精准的控制策略是连续供暖更适合的前提,尤其针对青海严寒、低气压、昼夜温差大的环境,连续供暖不仅能提升用户舒适性,更能对空气源热泵机组及系统设备产生显著保护作用,具体可从适用性判断和设备利好两方面展开分析。

结合规程 3.0.2、4. 1. 1、5. 1.2 等条款,连续供暖的适配性需结合建筑用途、热负荷特性及高原环境需求,核心适用场景及原因如下:

1.0.4 国家现行标准是青海高原型热泵系统的技术底线。《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 规定机组能效门槛,避免低效机组进入市场;《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1 部分:工业或商业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 1明确工业/商业用低温机组的性能测试方法; 《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电工电子产品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20626. 1 提供高原电气参数修正公式,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和《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作为建筑采暖设计的通用标准,需与本规程协同,避免技术冲突。

3 基本规定

3.0.1 喷气(液)增焓、双级压缩技术机组能效优势显著,对比热泵系统与其他的供热方式进行技术性、经济性及适用性比较,确保经济性与可靠性平衡。

3.0.2 连续供暖选用热水机组,热水机组供回水温度稳定,舒适性

高,且可搭配辐射末端。间歇供暖或快速升温需求选用热风机组,热风机组升温速度快,间歇运行能耗低,适合非 24h 供暖场景。超低能耗建筑选用热水机组,超低能耗建筑热负荷低,热水机组可在低负荷下稳定运行与建筑节能需求匹配。

3.0.3 机组能效等级应符合《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 19577 的规定,最低启动温度宜比当地供暖室外计算温度低 10℃以上,避免极端低温天气时机组无法启动,导致供暖中断。分户式系统设置分户电能表按用量计费公平合理,分布式系统设置楼栋或单元热计量装置,便于能耗监测和节能管理。

3.0.4 不同系统及末端的供回水温度设定是基于适配热泵供暖系统性能和降低输配能耗的双重目标。

3.0.6 加气混凝土墙体强度低,无法承受室外机重量,需采用穿墙

螺栓和钢支架加强,避免墙体开裂。屋面安装需考虑积雪荷载,叠加机组重量后需满足结构设计要求。

3.0.7《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和《工

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是国内建筑热负

荷计算的通用标准,需严格执行,另需额外考虑风压附加和高度附加,避免热负荷计算偏小。

3.0.8 青海冬季室外温度低,管道若未做防冻措施,1-2 小时内即

可冻结。核心防冻措施包括:管道保温、 电伴热、系统定压。

3.0.9 地面辐射、毛细管网低温辐射采暖末端供水温度低,与空气

源热泵的出水温度高度匹配,同时辐射采暖体感舒适,适合冬季长时间供暖场景。

4 分户式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设计

4.1 热负荷计算

4.1.1 户间传热附加:高层住宅邻居供暖时,未供暖户室温可升高

3℃-5℃户间温差大,需附加 5W/m2-7W/m2补偿传热损失。独立住宅无户间传热,附加为 0。

间歇供暖附加:住宅 22:00-6:00 多降低室温运行, 白天升温

时需额外热量,附加系数 0.3-0.4 。公式引自《空气源多联式空调(热泵)热水机组系统设计规程》 DB11/T 1382 ,确保热负荷计算全面,避免选型偏小。

4.1.2 局部辐射采暖仅覆盖部分房间面积,热损失比全面采暖少,因此系数随 K 减小而降低。

4.2 分户式空气源热泵机组选型与布置

4.2.1 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 ,确保机组性能达标。

青海昼夜温差大,热负荷波动大,变频机组可通过调节压缩机频率匹配负荷,比定频机组节能 20%-25%。室外机在低温环境运行,室内机在温暖环境运行,避免整机在低温下工作,同时降低室内噪声。

4.2.2 连接管长与高差修正:连接管长若超过 10m ,高差超过 5m,

会导致制冷剂流动阻力增加,制热量下降,故需对管长和高差根据厂家提供的方法修正。

4.3 辅助热源

4.3.1 当室外温度小于平衡点温度时,机组有效制热量小于建筑热负荷,需启动辅助热源。平衡点温度计算方式为:

LCC = Ch Qh + Cf' (Q _ Qhηh)+ Ce' + OC式中:LCC ——生命周期成本(元);

Ch ——空气源热泵机组名义制热量下的装机价格(元

/kW);

Qh——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名义制热量(kW);

Cf'——辅助热源的装机价格(元/kW);

Q ——建筑物供暖设计热负荷(kW);

ηh——设计工况下空气源热泵机组制热能力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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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5月8日 2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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