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2320—2026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运动鞋
Greenhouse gases—Quantification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Sports shoes
2026 - 03 - 26 发布 2026 - 06 - 26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碳核算与碳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31)和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奇鹭物联网科技股份公司、特步(中国)有限公司、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信泰(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节能中心、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泉州市节能中心、漳州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卡尔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省向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晋江市龙兴隆染织实业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晋江嘉年华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华宇织造有限公司、福建石狮市福盛鞋业有限公司、福建嘉裕隆鞋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中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晋江旭泰鞋材有限公司、泉州市六源印染织造有限公司、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福建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志强、俞敏、陈金文、巫瑞上、林仪清、黄鹏辉、叶剑辉、林作军、张宝春、聂俊峰、许金泰、邱岚、吴林涛、林渊辉、陈贤佳、许志伟、庄要民、柯永远、陈锦程、洪秀藜、吴荣照、彭新和、李臣、孙志辉、黄湘琦、方香春、杜思媛、王靖东、周明建、颜呈晓、柯文新、林长江、林瀚、白中伟、丁庆锋、洪维迁、刘荣纯、林建斌、黄种聪、陈锦东、王志勇、路正辉、林磊、魏群。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运动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运动鞋产品碳足迹的量化原则、量化范围、清单分析、量化方法和碳足迹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运动鞋产品碳足迹的量化、应用和管理,其他鞋类产品碳足迹量化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03、GB/T 24040、GB/T 24044、GB/T 24067、GB/T 321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产品碳足迹 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CFP
产品系统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来源:GB/T 24067—2024,3.1.1,有修改]
3.2
部分产品碳足迹 partial 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partial CFP
在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内的一个或多个选定阶段或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并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来源:GB/T 24067—2024,3.1.1,有修改]
3.3
产品碳足迹量化 quantification of the 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quantification of
the CFP
确定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活动。
注: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属于产品碳足迹研究的一部分。
[来源:GB/T 24067—2024,3.1.6]
3.4
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GHG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注:本文件涉及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 )、甲烷(CH4 )、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 )、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来源:GB/T 24067—2024,3.2.1] 3.5
运动鞋 footwear
为体育运动或健身活动设计的专业鞋类,根据不同的运动类型,常见的品类有跑鞋、篮球鞋、足球鞋、网球鞋等。
[来源:GB/T 2703—2017,2.2.23,有修改]
3.6
生命周期 life cycle
产品相关的连续且相互连接的阶段,包括原材料获取或从自然资源中生成原材料至生命末期处理。注1:“原材料”的定义见GB/T 24040—2008,3.15。
注2:与产品相关的生命周期阶段包括原材料获取、生产、销售、使用和生命末期处理。
[来源:GB/T 24044—2008,3.1,有修改]
4 量化要求
4.1 相关性
应选择适合运动鞋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温室气体汇、数据和量化方法。
4.2 完整性
应包括所有对产品系统有显著贡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显著程度取决于取舍准则。
4.3 一致性
运动鞋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全过程应使用相同的假设、方法和数据,以得到与目的和范围一致的结论。
4.4 统一性
采用国际上已认可并已应用于具体产品种类的方法、标准和指南,以提高运动鞋产品碳足迹之间的可比性。
4.5 准确性
产品碳足迹的量化应是准确、可核查的,收集的数据应真实可靠,宜尽可能地减少量化的偏差和不确定性。
4.6 透明性
应明确阐述产品碳足迹量化中的假设、方法和数据的来源,且产品碳足迹量化结果能被第三方验证和披露。
5 量化范围
5.1 通用要求
产品碳足迹的量化范围应与研究目的保持一致。该范围应清晰界定所评估产品的功能单位、系统边界和取舍原则。
5.2 功能单位
以“1双运动鞋产品”为功能单位,对功能单位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
a) 尺码;
b) 型号规格;
c) 设计运动类型。
示例:1 双代表尺码为 42 码的男款跑步鞋。
注:通常情况下,代表尺码指生产批次中产量最大的尺码型号,用于统一量化基准。
5.3 系统边界
5.3.1 总体要求
运动鞋产品全生命周期包含原材料获取及部件加工阶段(A1-A5)、产品生产阶段(B1-B3)、分销存储阶段(C1-C3)和生命末期阶段(D1-D2)四个阶段,如图1所示。
系统边界的选择应与研究目的保持一致,包括两种形式:
a) 涵盖整个生命周期的产品碳足迹量化,包含原材料获取及部件加工阶段、产品生产阶段、分销存储阶段和生命末期阶段;
b) 针对生命周期中一个或多个选定阶段的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
图1 运动鞋产品碳足迹评价系统边界图
5.3.2 原材料获取及部件加工阶段
该阶段量化范围包括原材料、能源获取、部件加工,以及运输过程,包括以下过程:
a) A1,原材料获取:运动鞋各部件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各类纤维制品(如原生及再生纤维制品)、纱线、革材、橡胶、发泡材料、胶水等从其资源开采到产出该原材料的过程;
b) A2,能源获取:运动鞋各部件加工所需的能源,包括化石燃料、电力、热力等从资源开采到产出该能源的过程;
c) A3,部件加工:包括鞋材面料、中底材料、外底材料、鞋垫、鞋带等的生产加工过程;
d) A4,剩余原材料获取:除去上述部件后,运动鞋生产剩余原材料,如胶水、返修产品原料、包装材料等的生产加工过程;
e) A5,运输过程:包括各原材料、能源运输到上游部件加工企业,以及原材料、能源运输到运动鞋生产企业的过程,同时包括上述各企业的内部运输过程。
若原材料存在外发加工,应涵盖委托加工企业的生产加工过程和运输过程。
5.3.3 产品生产阶段
该阶段量化范围从原材料和能源进入运动鞋生产企业开始,到最终产品离开运动鞋生产企业为止,涵盖运动鞋生产的全部工序,包括以下过程:
a) B1,运动鞋生产过程,包括冲裁、针车、成型、质检、包装等加工过程;
b) B2,生产过程废弃物的处置;
c) B3,厂内运输过程。
若存在外发加工,应涵盖委托加工企业的生产加工过程和运输过程。
5.3.4 分销存储阶段
分销存储阶段包括以下过程:
a) C1,包括运动鞋产品从生产企业到仓储或中转站,直至到门店的运输过程;
b) C2,仓储运营;
c) C3,门店运营。
5.3.5 生命末期阶段
生命末期阶段从运动鞋报废开始,到运动鞋作为废弃物回归自然或作为再生产品进入其他产品系统结束,包括以下过程:
a) D1,包括废弃运动鞋的焚烧、填埋、回收再利用等处置过程;
b) D2,将废弃运动鞋运输至处置地点的过程。
5.4 取舍准则
本文件涉及的取舍原则如下。
a) 能源资源的所有输入均应列出。
b) 原材料的所有输入均应列出。
c) 对产品碳足迹影响小于 1%的原材料可忽略,但忽略总量不应超过碳足迹总量的 5% 。当估测碳足迹影响存在较大困难的时候,可采用原材料重量代替,即当某种原材料重量占比不超过 1%时可以忽略,累计舍去的重量不能超过原材料总重量的 5%。所有舍弃数据均应在报告中予以
说明。
d) 分销存储阶段线上零售运输忽略。
e) 使用阶段不包含在运动鞋碳足迹量化范围内。
f) 各生命周期阶段道路与厂房等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生活设施的消耗和排放,均忽略。
g) 员工办公、生活场所能源资源消耗及废弃物处置可忽略,但生产管理和为生产服务的办公场所应纳入。
6 清单分析
6.1 数据收集
6.1.1 运动鞋产品碳足迹量化数据收集周期可选一个自然年,或所量化运动鞋产品一个完整的生产周期。
6.1.2 对于系统边界内的所有单元过程,应收集纳入生命周期清单中的定性资料和定量数据。数据收集步骤如下:
a) 根据产品系统边界,获取工艺流程图,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确定数据需求范围;
b) 根据数据需求编制生产过程输入、输出数据列表,示例见附录 A;
c) 根据数据列表收集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数据收集应详细记录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和原始凭证,保持其可追溯。
6.2 数据类型和要求
6.2.1 数据类型
原材料获取和部件加工阶段、产品生产阶段、分销存储阶段收集的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见表1。生命末期阶段可不收集初级数据,使用次级数据。仅在收集初级数据无法获得时,可根据6.2.3.2要求选择合适的次级数据,补充理由说明。
表1 生命周期各阶段收集的数据类型
表 1 生命周期各阶段收集的数据类型(续)
6.2.2 数据质量
应针对主要部件生产、运动鞋生产过程涉及的次级数据开展数据质量评价。数据质量评价应从时间代表性、地理代表性与技术代表性3个维度进行评价。数据质量等级(DQR)计算方法见附录B。
6.2.3 数据选择
6.2.3.1 初级数据
初级数据选择原则如下:
a) 实际测量值、物料清单数据;
b) 基于实际测量、物料清单数据分配的计算值;
c) 相同工艺/设备的经验排放数据,如来自其他生产企业的同类原材料生产过程的能源消耗量;
d) 当原材料采用物料清单数据表时,应按照产品合格率或损耗率进行修正。
6.2.3.2 次级数据
次级数据选择应遵循如下优先顺序:
a) 国家或相关主管部门公开的碳足迹因子;
b) 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验证获得的数据;
c) 商业数据库;
d) 文献、调研报告、行业统计数据;
e) 以上数据均不可获得时可采用国外同类技术数据。
6.2.3.3 电力碳足迹因子
电力碳足迹因子选择原则如下:
a) 内部电力:当部件及运动鞋生产消耗的电能为内部发电(例如现场发电),且未向第三方出售,则应将该电力的生命周期数据用于运动鞋产品的碳足迹量化;
b) 直供电力:如果企业与发电站之间具有专用输电线路,且所消耗的电力未向第三方出售,则使用该电力供应商提供的电力碳足迹因子;
c) 国网电力:可采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电力碳足迹因子。
6.3 数据分配
6.3.1 分配原则
应尽量避免数据分配,当无法避免数据分配时,按如下方法分配数据:
a) 采用基于物理属性(如双数、质量、工时)的分配方法,按比例将输入和输出数据分配到所量化产品;
b) 当物理关系不能作为分配依据时,可根据产品的经济价值按比例进行输入输出数据的分配;
c) 若使用其他分配方法时,应提供合理性依据。
6.3.2 再利用和回收分配原则
再利用和回收分配方法如下:
a) 生命末期的废弃产品运输、填埋、焚烧处置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划分给所量化产品;废弃产品回收再利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划分到下一个产品系统;
b) 废弃产品回收再利用、能源回收产生的环境效益划分到下一个产品系统。企业可将产生的环境效益在碳足迹报告中进行单独报告;
c) 当运动鞋部件及产品生产过程消耗消费前废料(如返修原料、废旧包装材料、生产边角料等)时,不考虑其分配。
7 量化方法
7.1 计算方法
应通过排放或清除的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IPCC给出的100年GWP(见附录C),来计算产品每种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潜在气候变化影响,以kgCO2e/双计。
注:产品碳足迹为所有温室气体潜在气候变化影响的总和。
若IPCC修订了GWP,应使用最新数值,否则应在报告中说明。
7.2 计算公式
运动鞋产品碳足迹按公式(1)计算,计算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
CFP = Σj [Σi (ADi × EFLCA.i.j) × GwPj] ··················································· (1)
式中:
CFP——运动鞋产品碳足迹,以kgCO2e/双计;
ADi——系统边界内,各功能单位中第i种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相关数据(包括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单位根据具体排放源确定;
EFLCA.i.j——第i种活动对应的温室气体j的排放因子,单位与温室气体活动数据相匹配;
GWPj——温室气体j的GWP值,参照附录C中的规定取值。
8 碳足迹报告
8.1 报告要求
运动鞋产品碳足迹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生产企业简介;
b) 产品名称、代表尺码和功能描述;
c) 功能单位;
d) 量化依据;
e) 系统边界;
f) 时间范围;
g) 数据取舍原则;
h) 数据分配原则;
i) 生命周期清单数据;
j) 数据来源;
k) 数据质量评价;
l) 运动鞋产品碳足迹结果;
m)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8.2 报告模板
运动鞋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见附录D。
附 录 A
(资料性)
产品碳足迹数据量化收集表
数据收集表示例见表A.1~A.5。其并不代表全部收集范围,报告主体可根据生产系统实际情况补充或调整。
表A.1 鞋材面料加工过程数据收集表(示例)
表A.1 鞋材面料加工过程数据收集表(示例)(续)
表A.2 运动鞋生产阶段数据收集表(示例)
表 A.2 运动鞋生产阶段数据收集表(示例)(续)
表A.3 分销存储阶段数据收集表—运输过程(示例)
表A.4 分销存储阶段数据收集表—仓储(示例)
表A.5 生命末期阶段数据收集表(示例)
附 录 B
(资料性)
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数据质量等级(DQR)评价主要从数据的时间代表性、地理代表性和技术代表性三个维度进行评价。各维度说明如下:
a) 时间代表性:核算数据的年份和所收集数据的最小时间长度;
b) 地理代表性:为实现产品碳足迹研究目的所收集的单元过程数据的地理位置;
c) 技术代表性:具体的技术或技术组合。
各个维度的数据质量等级见表B.1所示。各维度的数据质量标准均按照三个等级进行评分,分数越小则质量水平越好。
各个数据集的数据质量等级(DQR),具体计算公式见(B.1):
DQRi 式中:
DQRi——数据集i的数据质量结果;
TeRi——数据集i技术代表性得分;
GeRi——数据集i地理代表性得分;
TiRi——数据集i时间相关代表性得分。
按公式(B.2)计算所有需要评价的次级数据总的数据质量等级DQR:
DQR 式中:
DQR——数据最终质量评价结果;
CFPi——对应数据项i的碳足迹,kgCO2e。
表B.1 数据的 DQR 评级
附 录 C
(资料性)
全球变暖潜势值
部分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见表C.1。
表C.1 部分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
附 录 D
(资料性)
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模板)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见图D.1~图D.2。
图D.1 产品碳足迹报告封面
图D.2 产品碳足迹报告正文
图 D.2 产品碳足迹报告正文(续)
图 D.2 产品碳足迹报告正文(续)
参 考 文 献
[1] FZ/T 08006—2024 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纺织产品
[2] ISO 14026:2017 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Principles,requirements and guide- lines for communication of footprint information
[3] ISO/TS 14027:2017 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Development of product cat- egory rules
[4] ISO/TS 14067:2018 Greenhouse gases—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Requirements and guidelines for quantification and communication
[5] PAS 2050:2008 Specification for the assessment of the life cycle greenhouse emissions of goods and services
[6] 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 Category Rulues(PEFCR) apparel and footwear V3.1, 2025
[7] IPCC.2006 IPCC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Prepared by the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 Programme.EGGLESTON H.S,BLIENDIAL.,MIWA K.,NGARA T.and TANABE K. (eds).IGES,Japan,2006
[8] IPCC.Climate Change 2021: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Working Group I contribution to the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Richard P.Allan.,Paola A. Arias.,Sophie Berger.,Josep G.Canadell.,Christophe Casso1.,Deliang Chen.,Annali sa Cherchi.,Sarah L.Connors.,Erika Coppola.,Faye Abigail Cruz.,et al.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1,pp 7SM24-35
[9]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2024
[10] WRI 和 WBCSD《温室气体议定书:产品寿命周期核算与报告标准》,世界资源研究所和世界
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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