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大学、湖北工业大学、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天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霆、范华冰、朱卓晖、张慎、黄湘武、魏来、吴志军、邹贻权、陈宇飞、李辉、曹阳、程辉、刘熠、魏欣、严洋、宛超、王伟、吕中一、张琴、单良、刘子玚、张霞、刘成、梁瑾、李超、钱盈、纪晗、陈焰周、明世杰、徐芳卉、杨浩、金尚敏。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7-68873088,邮箱: bkc@hbszjt.net.cn;或者牵头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27-87335612,邮箱:zhuzhuohui@csadi.cn。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邮编:430000,邮箱:office@csadi.cn)。
引 言
建筑业正面临工业化、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的战略转型。在此背景下,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定义数据标准》,规范对建筑工程三维模型进行标注和定义的方法, 以促进湖北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当前,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已广泛应用,但主要停留在模型可视化层面,几何尺寸信息无法直接读取,难以用于部品部件生产和现场施工,工程设计、施工、运维等各阶段数据割裂,造成模型流转率低,BIM技术应用价值有限。
为解决上述问题,亟需引入具有唯一数据源和几何可读性的基于模型的定义(MBD)技术,以实现BIM从设计可视化工具向全生命周期数据载体的跨越升级。基于MBD技术,解决当前BIM模型只能看不能用的问题,逐步淘汰二维图纸,使BIM模型作为唯一数据载体支撑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运维各阶段,同时基于标准语义的三维模型标注和定义数据还兼具双重可读性,使得人工可解读,机器可解析。
本标准旨在构建湖北省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定义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坐标定位、标注面设置以及三维标注等关键技术要求,建立以MBD技术为核心的数据传递机制,使BIM模型从定性可视化转向定量可视化,推动设计价值向产业链下游传递,推动建筑业技术升级和流程再造,进一步促进湖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协同发展。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定义数据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建筑工程基于三维模型标注的要求,和基于三维模型定义数据的要求。
本文件给出了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和暖通专业基于三维模型的标注示例信息,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基于三维模型定义的属性示例信息。建筑装饰、智能化等专业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民用建筑工程的基于三维模型定义技术相关的应用、开发、服务与研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3 术语和定义
GB/T 2473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注 annotation
无需手工或外部处理即可见的尺寸、公差、注释、文本和符号。
[来源:GB/T 24734 1—2009,3.1] 3.2
标注对象 annotated object
需要进行尺寸、注释等标注的模型。
3.3
标注面 annotation p lane
标注所在的概念性平面。
注1:标注面宜与模型特征相交或重合。
注2:该平面是“概念性 ”的,并非模型上的真实几何。
[来源:GB/T 24734.1—2009,3.2] 3.4
查询 query
查找数据元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操作。
[来源:GB/T 24734.1—2009,3.26]
DB42/T 2512—2026
3.5
关联性 associativity
数据元素间的关联关系。
[来源:GB/T 24734.1—2009,3.6] 3.6
模型定义数据 model definition data
完整定义建筑工程三维模型时所需的数据元素。
[来源:GB/T 24734.1—2009,3.24有修改] 3.7
模型定义数据集 model definition data set
一个或多个计算机文件的集合,该集合通过图形、文字或两者的结合来直接或间接表达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物理和功能要求。
[来源:GB/T 24734.1—2009,3.25有修改] 3.8
模型值 model value
通过查询模型得到的数值,该数值根据计算机系统的精度量化了模型的几何形状和空间关系。
[来源:GB/T 24734.1—2009,3.23有修改] 3.9
数据 data
为适合人或计算机进行通讯、解释或处理而以某种正式方式表达的信息。
[来源:GB/T 24734.1—2009,3.8]
3.10
属性 attribute
表达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定义或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特征所需的不可见的尺寸、公差、注释、文本或符号。
[来源:GB/T 24734.1—2009,3.7有修改]
3.11
特殊字符 special character
不属于字母A~Z、a~z、数字和标点符号的字符。
[来源:GB/T 24734.1—2009,3.31]
3.12
解析尺寸 resolved dimension
符合模数、构造和规格等设计要求的标注值。
4 基本规定
4.1 本文件规定的 MBD 宜符合 GB/T 24734(所有部分)和 GB/T 50001 中的规定,集成标注信息及属性信息。当 GB/T 24734(所有部分)和 GB/T 50001 中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工程时,按照本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2 当建筑工程采用 MBD 时,项目参建方应规范标注流程,加强标注的组织管理。
4.3 MBD 的标注信息应分类标注,可按专业、视图、层级、类别、需求等分类显示。当多专业协同时,宜通过颜色区分标注信息所属分类,实现对标注信息的快捷编辑、查询、筛选、批量设置等。
4.4 模型定义数据集应包括建筑工程三维模型、修订历史、工程图以及相关数据,见图 1,其相互之间应具有关联性。
4.5 相关数据应集成于模型定义数据集,或被模型定义数据集引用。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图 1 中所示的内容:技术要求、分析数据、施工和安装说明、材料说明。
注: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应包含标注、模型几何和属性。
图 1 模型定义数据集的组成
5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定义数据通用要求
5.1 坐标与定位轴线
5.1.1 模型定义数据集的通用坐标系为笛卡尔坐标系,由 X、Y、Z 三条相互垂直的轴构成,其原点位于三轴的交点,应与图 2 相符。如无特殊说明,模型定义数据集的坐标系应采用右手坐标系。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宜根据项目需求选择不同的坐标系,包括但不限于笛卡尔坐标系、柱坐标系和球坐标系,同一分类的工程对象的三维模型宜采用统一坐标系。
图 2 模型定义数据集的笛卡尔坐标系
5.1.2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绝对坐标系应采纳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绝对高程应采纳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5.1.3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相对坐标系和相对高程可自行定义,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a) 相对坐标系应采纳定位轴线 1 号轴线和 A 号轴线以及零点标高的交叉点作为原点,并宜以“原点 ”进行注释;
b) 当 1 号轴线和 A 号轴线正交时,应将 X 轴与 1 号轴线重合,Y 轴与 A 号轴线重合。
5.1.4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中应选取包括相对坐标系原点在内的至少三个定位特征点,同时给出绝对坐标、绝对高程、相对坐标和相对高程注释。定位特征点宜选取定位轴线与建筑楼、地面完成面的交叉点。
5.1.5 当项目由多个子项组成时,各子项可分别设置相对坐标系,并应在总体模型和总平面图中分别标识定位特征点的绝对坐标和绝对高程。
5.1.6 子项内部的建筑工程三维模型,无论是否分区表示,相对坐标系不应多于 1 个。
5.1.7 构配件或产品的三维模型独立交付且无安装定位要求,可脱离绝对坐标系、绝对高程和项目定位轴线,并可建立适合需求的相对坐标系。
5.1.8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定位轴线及附加定位轴线的线型、编号顺序及注写形式应符合 GB/T 50001的定位轴线要求,同时应具备标高信息。
5.1.9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需按照指定比例输出时,定位轴线的线宽、定位轴线圆的线宽及直径应符合 GB/T 50001 的定位轴线要求。
5.2 标注面
5.2.1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标注与标注面信息的位置关系示意见图 3。
图 3 标注与标注面信息位置关系示意图
5.2.2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标高标注面宜选取垂直于定位轴网平面,并经过所描述工程对象标高点的概念性平面作为标注面,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标高标注面示意见图4。
图 4 标高标注面示意图
5.3 标注字体
5.3.1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标注字体的字高应满足在模型上清晰显示的要求,同时应避免标注字体之间重叠和遮挡。
5.3.2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需按照指定比例输出时,标注字体的字高、字型应符合 GB/T 50001 中的规定。
5.4 尺寸标注
5.4.1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尺寸标注应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示意见图 5。
图 5 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示意图
5.4.2 尺寸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并位于标注面上,且与建筑工程三维模型被标注边线平行,两端宜以尺寸界线为边界。三维模型的任何边线均不应用作尺寸线和尺寸界线。
5.4.3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视图中,直线类长度标注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圆点表示,圆点尺寸起止符号示意见图 6。半径、直径、角度与圆弧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箭头尺寸起止符号示意见图 7。
图 6 圆点尺寸起止符号示意图
图 7 箭头尺寸起止符号示意图
5.4.4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尺寸标注应于模型之间具有关联性,其关联性应符合 GB/T24734.3 中的规定,尺寸标注的数值应与模型测量值保持一致。
5.4.5 尺寸数字的方向,应与图8 相符合,且应与尺寸线中点的切线方向平行,或引出线末端切线方向平行,尺寸数字方向与尺寸线关系示意见图 9。
注:标注面自身的直角坐标系以自身法线方向为Z轴方向,X、Y方向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定义。
图 8 尺寸数字方向示意图
图 9 尺寸数字方向与尺寸线关系示意图
5.4.6 尺寸数字应依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当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或间距不足时,均采用引出线表示标注尺寸的位置,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上下错开注写,标注位置示意见图 10。
图 10 标注位置示意图
5.4.7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中显示的尺寸应为解析尺寸。
5.4.8 尺寸标注宜标注在三维模型外轮廓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
5.4.9 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标注的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外轮廓线外侧由近向远整齐排列,较小尺寸应距离三维模型外轮廓线较近,较大尺寸应距离三维模型外轮廓线较远,多道尺寸线标注示意见图11。
图 11 多道尺寸线标注示意图
5.4.10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外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界线,与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外轮廓之间宜保持一定距离,保证模型的几何边界清晰。平行排列的尺寸线之间宜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尺寸数值清晰无重叠,多道尺
寸线标注示意见图 11。
5.4.11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中的圆弧半径的尺寸线的一端宜从圆心开始,另一端箭头指向圆弧。圆弧半径数字前应加注半径符号“R ”,圆弧半径标注示意见图 12。
图 12 圆弧半径标注示意图
5.4.12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中的较小圆弧的半径标注可与图 13 符合。
图 13 较小圆弧半径标注示意图
5.4.13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中的较大圆弧的半径标注可与图 14 符合。
图 14 较大圆弧半径标注示意图
5.4.14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标注圆的直径尺寸时,直径数值前应加注特殊字符“ Φ ”。在圆内标注的尺寸线应通过圆心,两端画箭头指至圆弧,圆直径标注示意见图 15。
图 15 圆直径标注示意图
5.4.15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标注球体的直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字母“S ”和特殊字符“Φ ”,以“SΦ ”表示。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标注球的半径尺寸时,应在尺寸前加注符号“SR ”,球体直径、半径标注示意图见图 16。标注球体的圆弧半径和圆直径尺寸应符合 5.4.11~5.4.14 的相关规定。
图 16 球体直径、半径标注示意图
5.4.16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角度的尺寸线应在标注面上以圆弧表示。该圆弧的圆心应是该角的顶点,角的两条边为尺寸界线。起止符号应用箭头表示,角度数字应沿尺寸线方向注写,角度标注示意见图 17。
图 17 角度标注示意图
5.4.17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标注圆弧的弧长时,尺寸线应以与该圆弧同心的圆弧线表示,尺寸界线应指向圆心,起止符号用箭头表示,弧长数字上方或前方应加注圆弧符号“⌒ ”, 圆弧弧长标注示意见图18。
图 18 圆弧弧长标注示意图
5.4.18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标注圆弧的弦长时,尺寸线应用平行于该弦的直线表示,尺寸界线应垂直于该弦,起止符号用中粗斜短线表示,圆弧弦长标注示意见图 19。
图 19 圆弧弦长标注示意图
5.4.19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需按照指定比例输出时,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的间距、大小应符合 GB/T 50001 的尺寸标注要求。
5.4.20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注释信息应避免与三维模型外轮廓线重叠和遮挡。
5.4.21 建筑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及暖通专业的三维模型标注示例分别见附录 A~附录E。
5.5 标注显示管理
5.5.1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标注显示管理通用要求:
a) 从模型中应获得、显示所有模型值及解析尺寸;
b) 所有角度值应通过模型查询获得,模型坐标系和正投影图属于例外情况;
c) 在垂直于标注面查看模型时,标注面上的标注不应相互重叠,标注面中的注释信息不应遮挡模型;
d) 建筑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 电气、暖通专业的三维模型标注需使用特殊字符时,宜符合各专业相关标准中的规定。
5.5.2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剖切视图标注显示要求:
a) 剖切视图标注的剖切面用于展示剖视的位置和查看方向。剖切视图的边界采用实线或细点画线,应标有识别和区分模型中各剖切面的方法;
b) 剖切视图标注可使用折面及多个剖切面进行剖切,剖切面见图 20;
c)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需按照指定比例输出时,剖切视图应保持预设的剖切面位置,不应被移动、旋转和隐藏;
d) 剖切视图标注应由三维模型剖切生成,剖切视图应与三维模型保持联动和同步更新。
e) 剖切视图标注中剖切符号的编号方式应符合 GB/T 50001 中的规定;
f)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需按照指定比例输出时,剖切符号的表示方法、标注位置、编号方式,剖切线、符号线、剖切位置线和剖视方向线的长度、线宽和线型, 以及剖切索引符号应符合GB/T 50001 中的规定;
g) 当建筑工程三维模型需按照指定比例输出时,剖面图和断面图中包含的模型内容、剖切方法、轮廓线的线宽和线型,应符合 GB/T 50001 中的规定。
图 20 剖切视图中剖切面的示意图
5.5.3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标注应具有根据不同的过滤方式启用显示或禁用显示的功能,且显示大小应保持一致。
5.6 模型几何要求
5.6.1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应按照构造尺寸建模。
5.6.2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模型单元等级和几何精度等级应符合 GB/T 51301 中的规定。
5.6.3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模型值精度应符合模型定义数据集中相关数据的规定。
5.6.4 相同类型模型单元的建筑工程三维模型的定位基点的相对位置应相同。
5.7 属性要求
5.7.1 建筑、结构、给排水、 电气和暖通专业的建筑工程三维模型通用属性信息见附录 F。
5.7.2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属性信息符合以下要求:
a) 应满足建筑工程三维模型所处建设项目生命周期阶段的信息需求;
b) 按照信息需求选择或扩展附录 F 提供的各工程对象的属性信息;
c) 附录 F 提供的各工程对象的通用属性信息的数值不宜为空值;
d) 其数值类型宜符合 GB/T 5271.15 的相关规定。
5.7.3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属性信息的名称命名见附录 F。
5.7.4 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属性信息的属性值符合下列规定:
a) 应符合所处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模型定义数据集的规定;
b) 其数值精度应与对应模型几何的数值精度保持一致;
c) 其量、单位及其符号宜从 GB/T 3101、GB/T 3102(所有部分) 、ISO 80000(所有部分)和IEC 80000(所有部分) 以及 GB/T 14559、IEC 60027(所有部分)中选择并符合其规定。
6 标准实施及评价
6.1 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标准实施准备,包括标准实施的方案准备、组织准备、知识准备、手段准备和物质条件准备等。
6.2 制定标准实施方案,明确适用对象和场景、提供实施必备条件和保障(组织、制度、资金、人员和设备仪器等)、推荐方法路径,确定资源要素配置、关键环节和控制点,提出标准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6.3 针对相关方和具体对象/岗位进行标准宣贯和培训,结合标准要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6.4 标准实施主要在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活动中开展。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活动标准实施的重点是落实国家的环境保护、安全的要求;落实国际单位的要求。
6.5 标准实施的检査主要是检査标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需要逐条检査标准实施内容的落实,并记录未实施内容的理由或原因。标准实施检査也要检査标准实施的支持手段和物质条件的落实情况。做好标准实施验证记录,畅通标准实施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和反馈渠道,定期整理并处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
6.6 对标准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6.7 在标准实施一定时间后,对照标准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总结实施经验成效,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标准实施的评价主要是评价标准实施的效果,主要从技术进步、质量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规范秩序、效率提高、节约费用、节省时间、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有益性评价,同时还要评价标准实施带来的问题, 以便为未来改进提供参考。
6.8 适时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标准推广、修改、补充、完善或者废止等意见建议。
6.9 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相关示例见附录 G。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标注示例
A.1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包括定位和建筑构件,建筑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示例见图A.1。
A.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
A.2.1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宜根据所处项目生命周期阶段的信息需求对标注对象进行标注,包括几何尺寸、空间定位信息及技术要求信息。
A.3 建筑专业标注面
A.3.1 标注建筑专业三维模型的轴网选取标注对象最大面积投影面所在的平面作为标注面。例如,建筑物的层空间模型的轴网宜选取建筑楼面作为标注面,建筑物的立面模型的轴网宜选取外墙体表面所在的平面作为标注面。
A.3.2 标注建筑专业的标高宜选取标注对象所在坐标系中的的垂直平面XZ或YZ平面作为标注面。
A.3.3 标注建筑专业的索引符号和文字宜选取标注对象所在坐标系中的的垂直平面XZ或YZ平面作为标注面,用引线引出标注。
A.4 典型建筑构件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A.4.1 空间三维模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层空间模型、房间模型等,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轴网尺寸、墙体尺寸、门窗总尺寸、楼面标高等信息,空间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A.2。且空间三维模型标注显示宜隐藏空间详细信息、门窗细部尺寸。
A.4.2 门、窗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总尺寸、门窗扇分格尺寸、门窗编号、材质、防火等级等信息,窗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A.3。门三维模型标注宜与图A.3相符合。
A.4.3 墙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轴网尺寸、洞口尺寸、长度、高度、厚度、材质等信息,墙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A.4。
A.4.4 楼梯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轴网尺寸、梯段尺寸、平台尺寸、扶手高度、平台标高、楼梯编号等信息,楼梯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A.5。
A.4.5 屋顶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轴网尺寸、梯段尺寸、屋面标高、女儿墙标高、坡度、屋面构造做法等信息,屋顶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A.6。
图 A.1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示例
图 A.2 空间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30 人教室
图 A.3 门窗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A.4 墙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A.5 楼梯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A.6 屋顶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标注示例
B.1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包括定位和结构构件三维模型,结构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示例见图B.1。
B.2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
B.2.1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宜根据不同阶段按需标注对象的几何尺寸、空间定位信息以及技术要求信息。
B.3 结构专业标注面
B.3.1 标注结构专业三维模型的轴网宜选取结构构件最大面积投影面所在的平面作为标注面。例如,标注独立基础轴网宜选取基础底面作为标注面,标注楼层梁、板轴网宜选取结构楼层层高所在的平面作为标注面。
B.3.2 标注结构专业三维模型的尺寸宜选取标注对象的表面作为标注面。
B.3.3 标注结构专业三维模型的构件编号宜选取对应构件表面作为标注面。
B.4 典型结构构件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B.4.1 结构基础布置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轴网尺寸、结构层标高、基础、基础梁及其他构件编号等信息,结构基础布置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B.2。
B.4.2 结构楼层布置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轴网尺寸、结构层标高、板、梁、柱、墙及其他构件编号等信息,结构楼层布置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B.3。
B.4.3 独立基础布置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定位尺寸、构件编号、构件标高等信息,独立基础布置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B.4。
B.4.4 承台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定位尺寸、构件编号、标高等信息,承台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B.5。典型承台三维模型的标注宜补充保护层厚度(底部厚度、侧边厚度)和钢筋(纵筋、底筋、面筋)等信息。
B.4.5 梁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编号、定位尺寸、钢筋(支座钢筋、通长钢筋、底筋、箍筋、腰筋、拉筋等)肢数、型号、锚固长度、间距等信息,梁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B.6。
B.4.6 板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编号、厚度、洞口定位尺寸、钢筋(支座附加钢筋、面筋、底筋等)肢距、型号、锚固长度等信息,板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B.7。
B.4.7 柱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编号、定位尺寸、高度、钢筋(角筋、纵筋、箍筋等)肢数、肢距、型号、顶部预留长度等信息,柱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B.8。
B.4.8 钢梁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编号、定位尺寸、型号、附属构件(节点板、连接板、牛腿板、加劲板等)编号等信息,钢梁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B.9。
B.4.9 钢梁附属构件(节点板、连接板、加劲肋、钢牛腿)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构件编号、尺寸详细标注等信息,钢梁附属构件(节点板、连接板、加劲肋、钢牛腿)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B.10。
B.4.10 预制构件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其预制构件所有构造细节等信息,应满足独立完成预制构件加工、生产、安装等功能的需求,预制构件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B.11。
图 B.1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示例
图 B.2 结构基础布置三维模型的典型标注示例
图 B.3 结构楼层布置三维模型的典型标注示例
图 B.4 独立基础三维模型的典型标注示例
图 B.5 承台三维模型的典型标注示例
图 B.6 梁三维模型的典型标注示例:混凝土梁
图 B.7 板三维模型的典型标注示例:混凝土板
图 B.8 柱三维模型的典型标注示例:混凝土柱
图 B.9 钢梁三维模型的典型标注示例
图 B.10 钢梁附属构件三维模型的典型标注示例
图 B.11 预制构件三维模型的典型标注示例
C
C
附 录 C
(资料性)
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标注示例
C.1 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
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包括定位、给水排水设备、管道、管道附件,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示例见图 C.1。
C.2 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
C.2.1 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宜根据不同阶段按需标注对象的几何尺寸、空间定位信息以及技术要求信息。
C.2.2 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宜满足给水排水及消防给水相关的设备、管道及附件的采购及安装需求。
C.3 给水排水专业标注面
C.3.1 标注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的尺寸宜选取标注对象的表面作为标注面。
C.3.2 标注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的标高宜选取标注对象的表面且平行于标注对象的正视平面作为标注面。
C.3.3 标注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的注释宜选取标注对象的正视平面作为标注面。
C.4 给水排水典型设备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C.4.1 水泵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设备基础尺寸和技术要求等信息,水泵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C.2。
C.4.2 水箱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水箱名称、水箱几何尺寸、水箱基础尺寸和技术要求等信息,水箱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C.3。
C.4.3 室内消火栓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洞口尺寸和技术要求等信息,室内消火栓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C.4。
C.5 给水排水典型管道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C.5.1 标注给水排水管道三维模型的管径宜以公称直径DN表示,且标注的数值单位宜使用mm。
C.5.2 给水引入管和排水出户管三维模型的编号宜按照GB/T 50106—2010中2.5.1规定的编号要求。
C.5.3 管道立管三维模型的编号宜按照GB/T 50106—2010中2.5.2规定的编号要求,且同一根立管在不同楼层空间中的编号应保持一致。
C.5.4 标注给水排水管道三维模型的类别宜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C.5.5 标注给水排水管道三维模型的标高的单位宜使用m表示,标注的数值精度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标注的标高符号及一般标准方法宜符合GB/T 50001中的规定。
C.5.6 给水排水管道三维模型的室内工程宜标注相对标高和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换算关系。
C.5.7 给水排水管道三维模型的室外工程宜标注与建筑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一致的绝对标高。
C.5.8 压力流管道三维模型宜标注管道中心标高。
C.5.9 重力流管道和沟渠三维模型宜标注管道(沟) 内底标高。
C.5.10 给水排水典型管道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C.5~图C.8。
C.6 给水排水典型管道附件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给水排水管道附件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规格、安装高度和技术要求等信息,给水排水管道附件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C.9。
图 C.1 给水排水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示例
图 C.2 水泵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C.3 水箱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C.4 室内消火栓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室内消火栓箱(暗装)
图 C.5 给水排水管道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单立管
图 C.6 给水排水管道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水井立管
图 C.7 给水排水管道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横管
图 C.8 给水排水管道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公共走道横管
图 C.9 给水排水管道附件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D
D
附 录 D
(资料性)
电气专业三维模型标注示例
D.1 电气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
电气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包括定位、供配电设备、电气照明、插座、防雷装置、电线电缆、火灾报警、弱电智能化相关设备、管线等模型,电气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示例见图D.1。
D.2 电气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
D.2.1 电气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宜根据不同阶段按需标注对象的几何尺寸、空间定位信息以及技术要求信息。
D.2.2 需进行加工制作的电气配电箱、桥架、支吊架等电气设备、管线的三维模型宜标注制作关联文档的标识。
D.2.3 电气专业供配电设备三维模型宜标注电气设备采购和安装所需的信息,安装所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位置、尺寸、电气参数等。
D.3 电气专业三维模型标注面
D.3.1 标注电气专业三维模型的尺寸宜选取标注对象表面作为标注面。
D.3.2 标注电气专业三维模型的标高宜垂直于标注对象表面且平行于所描述对象正视平面。
D.3.3 标注电气专业三维模型的构件编号、属性等注释宜平行于所描述对象正视平面。
D.3.4 标注电线电缆及敷设三维模型宜选取电气管线正视平面作为标注面。
D.4 典型供配电设备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D.4.1 在配电房安装的电气专业供配电设备三维模型典型三维标注示例见图D.2。
D.4.2 电气专业供配电设备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D.3。
D.4.3 在电井安装的电气专业供配电设备三维模型典型三维标注示例见图D.4。
D.5 典型电气照明、插座、防雷装置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电气专业电气照明、插座、防雷装置三维模型宜标注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所需要的信息,安装所需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位置、尺寸、电气参数等,电气专业电气照明、插座、防雷装置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D.5。
D.6 典型电线电缆及敷设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标注电线电缆及敷设三维模型的管线截面尺寸单位宜使用mm,电线电缆及敷设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D.6。
图 D.1 电气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示例
图 D.2 在配电房安装的电气供配电设备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D.3 电气供配电设备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配电柜
图 D.4 在电井安装的电气供配电设备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D.5 电气照明、插座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D.6 电线电缆及敷设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桥架
E
E
附 录 E
(资料性)
暖通专业三维模型标注示例
E.1 暖通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
暖通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包括定位、暖通设备、暖通管线及暖通管线附件,暖通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示例见图E.1。
E.2 暖通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
E.2.1 暖通专业三维模型标注信息宜根据不同阶段按需标注对象的几何尺寸、空间定位信息以及技术要求信息。
E.2.2 暖通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宜满足暖通相关的设备、管道及附件的采购及安装需求。
E.3 暖通专业三维模型标注面
E.3.1 标注暖通专业三维模型的尺寸宜选取标注对象表面作为标注面。
E.3.2 标注暖通专业三维模型的标高宜垂直于标注对象表面且平行于标注对象正视平面作为标注面。
E.3.3 标注暖通专业三维模型的注释宜平行于标注对象正视平面作为标注面。
E.4 典型暖通专业典型设备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暖通制冷设备三维模型宜标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基础尺寸、设备编号和技术要求,暖通制冷设备三维模型典型标注见图E.2。
E.5 典型暖通专业管道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E.5.1 暖通管道三维模型标注的信息宜包括管径、编号、管道类别、管道定位尺寸等信息,可增加标高、坡度等信息。
E.5.2 标注暖通水管三维模型管径宜以公称直径DN表示,且标注的数值单位宜使用mm。
E.5.3 标注暖通风管管径宜以长×宽表示,且标注的数值单位宜使用mm。
E.5.4 标注暖通空调系统三维模型的编号宜符合GB/T 50114中的规定。
E.5.5 标注暖通管道三维模型标高的数值单位应使用m,其数值精度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标注的标高符号及一般标准方法宜符合GB/T 50001中的规定。
E.5.6 暖通管道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E.3。
E.6 典型暖通附件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暖通附件三维模型宜标注名称、尺寸、编号和技术要求,暖通附件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E.4。
E.7 典型暖通专业吊顶及墙体风口三维模型标注的通用要求
吊顶及墙体风口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见图E.5。
图 E.1 暖通专业三维模型标注对象示例
图 E.2 暖通制冷机组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E.3 暖通管线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E.4 暖通附件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图 E.5 吊顶及墙体风口三维模型典型标注示例
G
F
附 录 F
(资料性)
各专业模型通用属性信息示例表
表F.1~F.6给出了各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信息示例。
表 F.1 岩土勘察专业模型通用属性示例
表 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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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表 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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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表 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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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表 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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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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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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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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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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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表 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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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表 F.2 建筑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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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F.3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
表F.3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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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3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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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F.3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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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F.3 结构专业三维模型通用属性示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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