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3/T-48-2020 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施工及验收标准 ,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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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施工及验收标准
Standard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Laminated
RubberSeismicIsolationBearingforBuildings
DBJ53/T—48—2020
主编单位: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理工大学
批准部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1 年1月1 日
2020昆明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科〔2020〕91 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发布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施工及
验收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单位:
《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施工及验收标准》 已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现批准为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 DBJ53/T—48—2020,自 2021年1月1 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施工及验收规范》(DBJ53/T—48—201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 年 7月2 日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 的要求, 由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在《建筑工程叠层橡胶支座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53/T—48—201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自DBJ53/T—48—2012 颁布实施以来,建筑工程叠层橡胶支座应用日趋广泛,实际工程应用的支座直径越来越大,近年来支座生产工艺水平、检验能力、力学性能、施工安装技术水平、验收要求等得到不断提升,并且行业标准《 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360—2015) 于 2015年 12月1 日实施,《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JG/T118—2018) 于 2018 年12 月1 日实施, 其中部分技术指标已高于 DBJ53/T—48—2012, 因此结合行业标准和对近年来相关应用成果总结提炼,对本标准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总结了近年来省内外建筑工程叠层橡胶支座的技术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开展专题研究和广泛深入调研分析,借鉴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相关技术资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有 8 章、4 个附录。本标准主要内容有: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验收、施工、隔震层构 (配) 件及隔离缝施工、建筑隔震工程质量验收、隔震建筑标识与维护。
本标准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收集资料,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主编单位, 以供将来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理工大学
参编单位: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
昆明恒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东南大学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恒锐建设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煤化工应用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安晓文潘文管庆松 白羽李昆王宏伟刘建钟 阳张建郑文许卫强唐均宋廷苏马军王剑非王广宇李翰翀孙柏锋王贤彬温文露苏仕琪徐赵东贺世伟李佳伟宋进平杨智勇王文清段振姚大游
主要审查人: 叶燎原关世敏方泰生毛先进何喜余稚明许卫宏吴爱武赖正聪陆湘昆和嘉吉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3.1施工管理 (4)
3. 2施工技术 (4)
3. 3施工质量与安全 (4)
4进场验收 (6)
4.1一般规定 (6)
4. 2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 (7)
5施工 (10)
5.1一般规定 (10)
5. 2定位板、下连接件定位与固定 (10)
5. 3下支墩 (柱) 混凝土浇筑 (11)
5. 4隔震支座安装 (12)
5. 5上部结构施工 (13)
6隔震层构 (配) 件及隔离缝施工 (14)
7建筑隔震工程质量验收 (15)
7.1一般规定 (15)
7. 2隔震支座 (17)
7. 3隔震支座安装 (17)
7. 4隔震层构 (配) 件及隔离缝施工 (18)
7. 5 观感质量 (19)
7. 6 隔震子分部工程验收 (19)
8 隔震建筑标识与维护 (21)
8.1 隔震建筑标识 (21)
8. 2建筑隔震维护和检查 (21)
附录 A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23)
附录 B 隔震支座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6)
附录 C 隔震层构 (配) 件安装及隔离缝施工检验批质量
验收记录 (28)
附录 D 隔震支座安装记录表 (30)
本标准用词说明 (34)
引用标准名录 (35)
条文说明 (37)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1)
2Terms (2)
3BasicRequirements (4)
3.1ConstructionManagement (4)
3. 2ConstructionTechnology (4)
3. 3ConstructionQualityandSafety (4)
4SiteAcceptance (6)
4.1GeneralRequirements (6)
4. 2IsolationBearingandConnector (7)
5Construction (10)
5.1GeneralRequirements (10)
5. 2 FixingofPositioningPlateandUnder -connector (10)
5. 3 ConcretePouringofLowerButtress (Column) (11)
5. 4 InstallationofIsolationBearing (12)
5. 5SuperstructureConstruction (12)
6 ConstructionofIsolation LayerComponentandIsolationSeams
(14)
7 QualityAcceptanceofBuildingIsolationEngineering (15)
7.1GeneralRequirements (15)
7. 2IsolationBearing (17)
7. 3 InstallationofIsolationBearing (17)
7. 4 ConstructionofIsolationLayerComponentandIsolationSeams
(18)
7. 5QualityofAppearance (19)
7. 6 AcceptanceofSubdivisionWork (19)
8 IdentificationandMaintenanceofIsolatedBuilding (21)
8.1 IdentificationofIsolatedBuilding (21)
8. 2 MaintenanceandInspectionofBuildingIsolation (21)
AppendixA RecordofSiteInspectionforMaterials (23)
AppendixB InspectionLot QualityAcceptanceRecordsof
IsolationBearingInstallationProject (26)
AppendixC QualityAcceptanceRecordsofInspectionLotof
IsolationLayerComponentandIsolationSeam
Construction (28)
AppendixD RecordofIsolationBearingInstallation (30)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 (34)
ListofQuotedStandards (35)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37)
1总则
1. 0. 1 为加强建筑隔震工程质量管理, 统一隔震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新建隔震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与维护。既有隔震工程的维护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 0. 3 建筑隔震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云南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 0. 1隔震建筑 isolatedbuilding采用了隔震技术的建筑工程。
2. 0. 2 建筑隔震工程buildingisolationengineering
隔震建筑中,与隔震技术相关的隔震层和隔离缝的统称。
2. 0. 3 隔震层isolationlayer
设置在被隔震的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 (或基础) 之间的全部隔震装置的总称。包括全部隔震支座、阻尼装置、抗风装置、限位装置以及其它附属装置。
2. 0. 4隔离缝isolationseam
将隔震层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上部结构与建筑周边完全分开的水平间隙和竖向间隙。
2. 0. 5 叠层橡胶隔震支座 laminatedrubberbearing
由多层橡胶和多层钢板 (或其他材料) 交替叠置结合而成的隔震装置,在本标准中简称隔震支座。
2. 0. 6 天然橡胶支座 (LNR)linearnaturalrubberbearing由天然橡胶制成的叠层橡胶隔震支座。
2. 0. 7铅芯橡胶支座 (LRB) leadrubberbearing内部含有竖向铅芯的叠层橡胶隔震支座。
2. 0. 8 高阻尼橡胶支座 (HDR)highdampingrubberbearing
用复合橡胶制成的具有较高阻尼性能的叠层橡胶隔震支座。
2. 0. 9 型式检验 typetesting
制造厂为了取得特定规格和型号的隔震支座的生产资格,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产品性能及相关性的检验。
2. 0. 10出厂检验deliverytesting
由制造厂质检部 门 自检或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的
检验。
2. 0. 11 见证检验evidentialtest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从项目产品中随机抽取试样, 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 0. 12 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出确认的活动。
3基本规定
3. 1施工管理
3. 1. 1 建筑隔震工程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承担建筑隔震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具备相应工程规模和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 1. 2 隔震建筑施工前, 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 1. 3 隔震建筑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报批。
3. 1. 4 隔震建筑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制订应急预案。
3. 1. 5 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全过程的资料编制、收集、整理和审核,并应及时存档、备案。
3. 2施工技术
3. 2. 1 隔震建筑施工前, 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及现场施工条件,确定施工工艺,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 2. 2 采用新工艺进行隔震支座安装时, 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 2. 3隔震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对隔震支座的变形进行监测。
3. 3施工质量与安全
3. 3. 1 隔震工程施工过程中, 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前一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 3. 2 隔震工程施工过程中, 对隐蔽工程应按要求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记录。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应加强质量检查或进行测试,并应做出详细记录, 同时宜留存图像资料。
3. 3. 3 隔震工程施工过程中, 可设置必要的临时支撑或连接,避免隔震层发生水平位移,且应对隔震支座采取临时保护措施。
3. 3. 4 隔震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劳动保护、防火要求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4进场验收
4. 1 一般规定
4. 1. 1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进场时,应按规定进行进场验收。
4. 1. 2 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进场后, 应按种类、规格、批次分开贮存。
4. 1. 3 隔震支座及连接件安装前应进行报验, 并经监理 (建设)单位核准。
4. 1. 4 隔震支座进场验收包括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检查、出厂检验报告检查、外观尺寸检查、见证检验。当设计有其他要求时,应进行相应的检测。
4. 1. 5 支座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查, 应符合本标准4. 2 节的规定;连接套筒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的有关规定。
4. 1. 6隔震支座和连接件进场应提供下列质量证明文件:
1 隔震支座所用钢板、螺栓、橡胶、铅锭、胶黏剂等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橡胶检验报告;
2 连接件所用钢板、钢筋、套筒、螺栓等质量证明文件,锚筋套筒连接第三方机械连接性能检验报告;
3 隔震支座进场时, 应提供产品合格证、隔震支座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出厂检测报告、隔震支座力学性能出厂检测报告;
4隔震支座生产厂家生产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5 项目所用相关型号隔震支座型式检验报告;
6其他必要证明文件。
4. 1. 7 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进场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
4. 2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
4. 2. 1隔震支座的种类、规格、数量和性能应符合《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标准》DBJ 53/T—47 规定及设计要求。
4. 2. 2 隔震支座及连接件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检验, 外观质量应满足表 4. 2. 2- 1的要求, 尺寸偏差应满足表 4. 2. 2-2、表
4. 2. 2-3的要求。
表4. 2. 2-1支座外观质量要求
缺陷名称 质量指标 气泡 单个表面气泡面积不超过 50mm2 杂质 杂质面积不超过 30mm2 缺胶 缺胶面积不超过150mm2,不得多于 2 处,
且内部嵌件不得外露 凹凸不平 凹凸不超过 2mm, 面积不超过 50mm2,不得多于 3 处 胶钢黏结不牢(上、下端面) 裂纹长度不超过 30mm,深度不超过 3mm,
不得多于 3 处 裂纹 (表面) 不允许 钢板外露 (侧面) 不允许
表4. 2. 2-2支座产品尺寸的允许偏差(mm)
D′、a′和 b′(mm) 允许偏差 D′、a′和 b′≤500和 5 500<d′、a′和 b="">1500 15 H ±1. 5%且不大于±6 注:D′为圆形支座包括保护层厚度的直径;a′为矩形支座包括保护层厚度的长边长度;b′为矩形支座包括保护层厚度的短边长度;H 为支座高度。</d′、a′和>
表4. 2. 2-3支座连接板尺寸允许偏差(mm)
连接板平面尺寸 直径或边长≤1000 板厚≤30 ±2. 00 板厚>30 ±2. 50 直径或边长1000 ~2500 板厚≤30 ±2. 50 板厚>30 ±3. 00
连接板厚度
直径或边长≤1500 板厚15~25 ±0. 65 板厚 25~40 ±0. 70 板厚 40~60 ±0.80 板厚 60~ 100 ±0. 90
直径或边长1500 ~2500 板厚15~25 ±0. 75 板厚 25~40 ±0.80 板厚 40~60 ±0. 90 板厚 60~ 100 ±1.10 连接板螺栓孔位置 直径或边长 400~ 1000 ±0.80 直径或边长1000~2500 ±1. 20
4. 2. 3 隔震支座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如遭遇可能影响支座性能的情况时,应再次进行第三方检验。检验项目和抽检数量可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
4. 2. 4隔震支座应进行见证检验, 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样抽取后应进行唯一性标识, 标识字迹应清晰、附着牢固,试样经妥善封样后应及时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2 用于水平极限变形能力检测的隔震支座不得用于工程;
3 见证检验应包括基本力学性能检验和水平极限变形能力检验。见证检验应符合相关标准, 并符合设计要求:
1) 隔震支座的基本力学性能包括竖向压缩性能和水平剪切性能;
2) 水平极限变形能力: 设计压应力下水平极限剪应变不小于 450%;
3) 取样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产品,取总数量的 2%且不少于 3个进行支座压缩性能和剪切性能试验,其中检查总数量的每 3 个支座中,取一个进行水平极限剪切性能试验。
4 应先检验隔震支座的基本力学性能, 合格后, 再检验水平极限变形能力;
5 当水平极限变形能力不合格时, 应对水平极限变形能力按照见证检验要求加倍抽样,检验仍不合格,该批次隔震支座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6当见证检验试样基本力学性能不合格时:
a应在同批次隔震支座中按照见证检验要求加倍抽样;
b先完成基本力学性能检验,基本力学性能合格后,再完成水平极限变形能力检验,水平极限变形能力检验按照加倍抽样前的数量进行;
c当支座基本力学性能不合格时,不再进行水平极限变形能力检验,该批次隔震支座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d当水平极限变形能力不合格时,应在已加倍抽样的试样中每 3 个取 1 个进行水平极限变形能力检验。检验仍不合格,则该批次隔震支座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5施工
5. 1 一般规定
5. 1. 1隔震建筑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项目概况、施工主要依据、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及材料、施工人员组织安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施工进度计划、隔震支座的变形监测以及应急预案等。
5. 1. 2同一支墩 (柱) 有 2 个或 2个以上隔震支座时, 隔震支座应采用同一厂家的产品。
5. 1. 3 隔震支座下支墩(柱)的中心位置和标高, 应引自基准控制点。
5. 2定位板、下连接件定位与固定
5. 2. 1 隔震支座下连接件安装前, 宜对连接件的位置进行测量定位,定位板上宜画出中心线。
5. 2. 2 下支墩 (柱) 钢筋绑扎过程中应确定连接套筒、锚筋或锚杆的位置,不应相互阻挡。
5. 2. 3 在下支墩 (柱) 定位板、连接件安装过程中, 应对其轴线、标高和水平度进行精确的测量定位, 连接套筒应紧贴定位板。
5. 2. 4 定位板、下连接件预埋就位后, 应校核其标高、平面位置、水平度,并应符合本标准和设计要求。
5. 2. 5 定位板、下连接件应固定牢固, 可按附录 D 进行记录。
5. 2. 6 安装下支墩 (柱) 侧模, 应用水准仪测定模板高度, 并应在模板上弹出水平线。
5. 3下支墩(柱) 混凝土浇筑
5. 3. 1 下支墩 (柱) 混凝土浇筑前, 应对下支墩 (柱) 定位板、连接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复核标高、平面位置、水平度。
5. 3. 2 浇筑下支墩 (柱) 混凝土时, 应加强施工管理, 避免扰动定位板、连接件,确保定位板、连接件位置准确。
5. 3. 3 混凝土初凝前, 应对定位板的平面位置、标高、水平度进行复测并记录,若有移动,应立即校正。
5. 3. 4 下支墩 (柱) 混凝土浇筑时, 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定位板下混凝土密实。
5. 3. 5 下支墩 (柱) 浇筑可采取灌浆料填充法和混凝土浇筑法两种施工方法,具体如下:
1 灌浆料填充法: 为使定位板底面与下支墩 (柱)混凝土顶面密贴, 以均匀传递荷载,宜在定位板与下支墩 (柱) 混凝土顶面之间留出 30mm~50mm的空隙,并采用灌浆料填充,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浆材料宜选用流动性好的高强微膨胀灌浆料,强度等级宜比下支墩 (柱) 原设计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2) 正式灌浆前宜进行填充性确认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试验结果确定灌浆工艺,编写灌浆施工方案。
3) 灌浆料应符合《水泥基灌浆材料》 JC/T986的要求,灌浆工艺应符合《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GB/T50448的规定。
2混凝土浇筑法
1) 下支墩混凝土浇筑时宜使混凝土溢出定位板浇筑孔和排气孔 5mm~ 10mm,浇筑完成后取出定位板,取板时间宜为混凝土初凝后、终凝前。取板前应将高出下支墩 (柱) 顶设计标高的多余混凝土铲出,并在混凝土终凝前采用原浆对下支墩 (柱) 顶混凝土表面进行抹面处理,确保混凝土完成面密实、平整、光滑。
2) 使用大流动性混凝土进行浇筑时,应保证定位板下不
出现集中空隙,且填充率达到 90% (空隙总面积与定位板面积之比) 以上, 浇筑前宜先开展填充性确认试验。大流动性混凝土的浇筑高度不宜超过 500mm,否则宜采用灌浆料填充法。
5. 4隔震支座安装
5. 4. 1 隔震支座安装时, 下支墩 (柱) 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强度的 75%。
5. 4. 2 隔震支座安装前, 下支墩 (柱) 顶面应清理干净, 并测量其顶面水平度、中心标高、平面中心位置,偏差应符合表 5. 4. 5的要求。
5. 4. 3 安装前应对隔震支座进行检查, 确保连接板漆面完整。隔震支座就位后,应对称拧紧连接螺栓。隔震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对螺栓进行逐个检查,避免出现松动。
5. 4. 4隔震支座吊装过程中,应注意保护隔震支座。
5. 4. 5 隔震支座安装完成后, 应检查支座平面中心位置、顶面中心标高、顶面水平度,其偏差应符合表 5. 4. 5的要求。
表5. 4. 5 支座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查项目 与设计偏差 检验方法 支座中心标高 不应大于±5mm 用水准仪、钢尺测量 支座中心平面位置 不应大于±5mm 用全站仪、钢尺测量 水平度 支墩 (柱) 顶面 不宜大于 3‰ 用水准仪、千分塞尺测量 支座顶面 不宜大于 8‰ 用水准仪、千分塞尺测量
5. 4. 6 隔震支座安装完成, 应进行分项工程验收, 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5. 4. 7 弹性滑板支座安装可参照隔震支座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5. 5上部结构施工
5. 5. 1 上部结构施工应在上连接件与隔震支座连接固定后进行。
5. 5. 2 上部结构施工过程中, 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隔震支座。拆除模板后,应对连接板破损漆面进行修补。
5. 5. 3 对单层面积较大或长度超过100m的支座相邻上部混凝土结构、大跨度的钢结构或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不应产生过大的温度变形和混凝土干缩变形。
5. 5. 4 当支座相邻上部结构为钢结构和钢骨结构时, 应对全部支座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5. 5. 5 因混凝土收缩应力和温度应力引起的支座上下连接板水平相对位移不应超过表 5. 5. 5的要求。
表5. 5. 5隔震支座上下连接板水平相对位移限值
D、a和 b (mm) 水平相对位移不应超过 (mm) 300、400 20 500、600 30 700、800 40 900、1000 50 1100~ 1300 55 1400 ~ 1600 65 注:D 为圆形支座有效直径;a 为正方形支座内部橡胶的边长, 或矩形支座内部橡胶的长边长度;b 为矩形支座内部橡胶的短边长度。
5. 5. 6在上部结构的施工过程中,D、a和 b 小于等于 600mm时,侧向不均匀变形不宜大于 3mm;D、a和 b 大于 600mm 时, 侧向不均匀变形不宜大于 4mm;D、a和 b大于1000mm时,侧向不均匀变形不宜大于 5mm;超过以上数值应由相关方进行分析处理。
5. 5. 7隔震支座有防火保护要求时,应按设计及相关标准执行。
6隔震层构 (配)件及隔离缝施工
6. 0. 1 穿过隔震层的竖向通道, 包括楼梯、电梯、管井等在隔离缝处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6. 0. 2当门厅入 口、室外踏步、室内楼梯节点、地下室坡道、车道入 口、楼梯扶手等与隔离缝相邻时, 其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6. 0. 3隔离缝的缝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规定。
6. 0. 4 穿越隔震层配管、配线的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6. 0. 5 对可能泄露有害介质或可燃介质的重要管道, 在穿越隔震层位置时应采用柔性连接。
6. 0. 6 当利用构件钢筋作避雷引下线时, 在隔离缝处应采用柔性导线连接,并应对该处的隔震支座进行专门的防火处理。
6. 0. 7 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之间的水平隔震缝的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缝高不应小于50mm。
6. 0. 8 上部结构周边设置的竖向隔震缝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缝宽不应小于各支座在罕遇地震下的最大水平位移值的 1. 2 倍,且不应小于 200mm;对两相邻隔震结构, 其竖向隔震缝宽度应取两侧结构的支座在罕遇地震下的最大水平位移值之和,且不应小于 400mm。
6. 0. 9 水平隔离缝宜采用柔性材料或者脆性材料填充, 竖向隔离缝的封闭处理不应阻碍隔震建筑的水平位移。
7建筑隔震工程质量验收
7. 1 一般规定
7. 1. 1 建筑隔震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施工质量评定考核制度和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7. 1. 2 建筑隔震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逐级检查验收的顺序进行。
7. 1. 3 建筑隔震工程各检验批应按本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形成检验批验收记录, 由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组织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后在检验批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意见。
7. 1. 4 建筑隔震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划分为: 隔震支座安装、隔震层构 (配) 件及隔离缝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的规定。
7. 1. 5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 并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7. 1. 6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检验结果应有 80%及以上检查值符合本标准质量标准规定,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 1. 2 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7. 1. 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7. 1. 8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 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3 性能质量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规定。
7. 1. 9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符合《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3/T—44的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应符合《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的规定。
7. 1. 10 参与建筑隔震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7. 1. 11 建筑隔震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 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 (配) 件的检验批, 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规定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 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子分部工程, 对改变外形尺寸尚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时,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7. 1. 12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建筑隔震工程,严禁验收。
7. 1. 13 建筑隔震工程上部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时, 均应对隔震缝和柔性连接进行检查。
7. 2隔震支座
Ⅰ主控项目
7. 2. 1 隔震支座的种类、规格、数量和性能应符合《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标准》 DBJ53/T—47及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隔震支座制造厂合法性证明文件、隔震支座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见证检验报告。当设计另有规定时, 尚应检查相应的检测报告。
Ⅱ一般项目
7. 2. 2隔震支座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4. 2. 2-1的规定。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 2. 3隔震支座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 2. 2-2、表4. 2. 2-3的规定。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7. 2. 4隔震支座验收可按附录 A 记录。
7. 3隔震支座安装
Ⅰ主控项目
7. 3. 1隔震支座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 3. 2 定位板、下支墩、隔震支座顶面的水平度, 连接螺栓处、下支墩顶面中心、隔震支座顶面中心的标高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实测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一般项目
7. 3. 3 连接件、下支墩、隔震支座平面中心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实测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3. 4 连接板漆面完整性和橡胶保护胶完整性应符合设计规定。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实测检查、检查测量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3. 5 隔震支座安装质量验收、安装记录可分别按本标准附录
B、附录 D 执行。
7. 4隔震层构(配) 件及隔离缝施工
Ⅰ主控项目
7. 4. 1 配管、配线在穿越隔离缝处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隔离缝处可采用挠曲或柔性接头等构造措施,使管线、线槽在隔离缝处的自由错动量不应小于相关规范要求。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实测检查、检查测量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4. 2 当利用构件钢筋作避雷引下线时, 在隔离缝处应采用柔性导线连接,并应对该处的隔震支座进行专门的防火处理。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实测检查、检查测量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4. 3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介质管道穿越隔离缝的构造,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抽检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和实测检查。
7. 4. 4 穿过隔震层的竖向通道, 包括楼梯、电梯、管井等在隔离缝处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和实测检查。
7. 4. 5当门厅入 口、室外踏步、室内楼梯节点、地下室坡道、车道入 口、楼梯扶手等与隔离缝相邻时, 其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和实测检查。
7. 4. 6 水平隔离缝、竖向隔离缝的封闭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和实测检查。
7. 4. 7 隔震层构 (配) 件安装及隔离缝施工检查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 C 执行。
7. 5观感质量
7. 5. 1 隔震层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 并应共同确认。观感质量宜根据下列内容评定:
1 隔震橡胶支座不应出现破损、锈蚀及超出本标准允许的侧向不均匀变形,且不应出现较大水平位移;
2 隔震橡胶支座表面出现破损, 在不影响使用性能时, 应及时修复。当影响到使用性能时,应及时更换。
7. 6隔震子分部工程验收
7. 6. 1隔震建筑的验收除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外, 尚应提交下列文件:
1隔震支座及连接件供货企业的合法性证明;
2隔震支座及连接件出厂合格证书;
3隔震层子分部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的施工安装记录;
6提供带支座编号的安装平面布置竣工图;
7 隔震结构施工全过程中隔震支座竖向压缩变形、上下连接板水平位移差、隔震支座不均匀变形观测记录;
8 含上部结构与周围固定物脱开距离的检查记录;
9其他相关文件和记录。
8隔震建筑标识与维护
8. 1 隔震建筑标识
8. 1. 1 隔震建筑标识应能描述其特殊性, 并能提醒相关人员对隔震支座及隔震构造的维护,确保在地震时不影响隔震功能的发挥。
8. 1. 2 隔震建筑的标识应醒目、简单明了, 宜设置在地震时会发生相对位移且有人员活动的位置。
8. 1. 3 隔震建筑标识的设置应符合《建筑隔震工程专用标识技术规程》DBJ53/T—70的规定。
8. 2建筑隔震维护和检查
8. 2. 1隔震建筑管理人员应编写维护管理计划书。
8. 2. 2 制造厂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隔震支座的特点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规定。
8. 2. 3 隔震建筑的检查包括常规检查、定期检查和应急检查三类。
8. 2. 4隔震建筑工程除对建筑常规维护项目进行检验、检查外,还应对隔震建筑特有的项目进行检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隔震支座、隔离缝、柔性连接。
8. 2. 5 常规检查宜由隔震建筑使用方或管理方人员进行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方式可采用观察方式。
8. 2. 6 定期检查宜由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查, 宜在竣工后的第 3年、5 年、10 年, 10 年以后每10 年进行一次。除支座的水平变形和竖向压缩变形应使用仪器测量外,其他项目均可通过观察方式进行检查。检查项目见表 8. 2. 6。
表8. 2. 6检查项目
位置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管理目标
隔震层、
建筑物
外围 建筑物 周边环境 确保净空间距 目测、确认 移动范围内无障碍物
隔震构件管线
周边状况 障碍物 目测、确认 移动范围内无障碍物 可燃物 目测、确认 无可燃物 排水条件 目测、确认 排水状况良好 液体泄漏 目测 无异常
隔震构件
隔震支座 橡胶保护层外观 变色 目测 无异常、无异物 损伤 目测 无损伤
钢材部位状况 锈蚀 目测 无浮锈、无锈迹 安装部位 目测 螺栓、铆钉无松动
设备管线机柔性连接 设备管线 柔性连接 液体渗漏增加、更换 确认 不增加、更换 电气线路 变形吸收部位 增加、更换 确认 不增加、更换
8. 2. 7当发生可能对隔震层相关构件及装置造成损伤的地震或火灾等灾害后,应及时进行应急检查。
附录A 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A.0.1表 A.0.1给出了隔震支座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要求。表 A.0.1 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 材料、 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资料编号 工程名称 检验日期 年 月日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进场数量 生产厂家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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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合格证号 检验结论:
签字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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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表 A.0.2 给出了隔震支座尺寸偏差检查要求。表 A.0.2 隔震支座尺寸偏差检查记录 隔震支座尺寸偏差检查记录 资料编号 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供货厂家 进场数量 检查数量 进场日期 执行标准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检查记录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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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TTTTTTTT厂≤5
![]()
![]()
平面尺寸(mm) a'和b' <500≤1500 >1500 2 总高度(mm) 设计值士1.5%且不大于±6
3 侧表
面垂
直度
≤支座总高度1/100
4 支座
产品
水平
偏移(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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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平整度(mm) 直径 或短边边长不大于1200mm时,取直径或测量长度的1/400和 3mm的较小值直径或短边边长1500mm时,取直径或测量长度的1/300;直径或短边边长介于1200mm和1500mm之间,可内插
续表 A.0.2
结论 施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业质检员 专业工长 监理
(建
设)
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附录B隔震支座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B.0.1表B.0.1给出了隔震支座安装工程各检验批施工验收要求。表 B.0.1 隔震支座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 检验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建设监
理单位验收
![]()
意见 执行标准 设计要求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主控项 1 支座型号、 数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水平度 下支墩(柱 )顶面水平度误差不应大于 3%o 隔震支座安装前,下支墩(柱 )顶面水平度与设计偏差不宜大于3%o 隔震支座安装后,支座顶面水平度与设计偏差不宜大于 8%o
3 标高 预埋连接螺栓处的顶面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不大于 5mm 隔震支座安装前,下支墩(柱 )顶面中心标高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隔震支座安装后, 支座顶面中心标高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续表B.0.1
![]()
1 平面中 位置 连接件平面中心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隔震支座安装前,下支墩(柱 )平面中心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般项 隔震支座安装后, 隔震支座平面中心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连接板漆面完整 3 隔震支座橡胶保护胶完整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
共抽查点,合格点,合格率为% 施工
单位
检查
结果 施工班组长:
专业施工员 :
专职质检员 :

监理(建设)单位验
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
专业技术负责人 ) :

附录C隔震层构(配 )件安装及隔离缝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C.0.1表C.0.1 给出了隔震层构(配 )件安装及隔离缝施工检验批施工验收要求。
表 C.0.1 隔震层构(配 )件安装及隔离缝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 检验部位
施工单
位检查
记录
建设监
理单位
验收
![]()
意见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执行标准 设计要求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主控项
1
配管、 配线穿越隔离缝时 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 隔离缝处可采用挠曲或柔性接头等构造措施管线、线槽在隔离缝处的自 由错动量不应小于相关规范要求 2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介质管道穿越隔离缝的构造,应严格执行设计要求
3
利 用构件钢筋作避雷引下线时 在隔离缝处应采用柔性导线连接 应对该处的隔震支座进行专门的防火处理
4
竖向隔离缝 竖向隔离缝缝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无设计要求时不宜小于隔震支座在罕遇地震下的最大水平位移值的1.2倍且不小于200mm 对两相邻隔震建筑, 竖向隔离缝缝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无设计要求时取最大水平位移值之和, 且不小于400mm
续表C.0.1
![]()
主控项
4
竖向隔离缝 穿越隔震层的楼梯、电梯等的竖向隔离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不宜小于隔震支座在罕遇地震下的最大水平位移值的1.2倍且不小于200mm
![]()
5 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之间的水平隔离缝, 缝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不小于50mm

6 水平隔离缝宜采用柔性材料或者脆性材料填充, 竖向隔离缝的封闭处理不应阻碍隔震建筑的水平位移 主控项目 : ;共抽查 点, 合格 点, 合格率为 %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专业施工员:
专职质检员: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
专业技术负责人) :
年 月日
附录D隔震支座安装记录表
D.0.1表 D.0.1给出了隔震支座连接件安装记录要求。
表 D.0.1 隔震支座连接件安装记录
隔震支座连接件安装记录 资料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图号 供货厂家 安装日期 执行标准 序号 轴线部位 下支墩(柱 )顶面
多支座
顶面
高差
(5mm) 锚筋螺栓
是否齐全
拧紧 设计标高(m) 实测标高
(± 5mm) 实测
平均
值
(m) 水平度(3%o) 中心平面位置
(±5mm) 支座型号 纵向 横向 纵向 横向
1
2
3
续表D.0.1
4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专业质检员 施测人 监理
(建设)
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D.0.2表 D.0.2 给出了隔震支座安装记录要求。表 D.0.2 隔震支座安装记录 隔震支座安装记录 资料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图号 供货厂家 安装日期 执行标准 序号 轴线部位
支座编号 支座顶面
多支座
顶面
高差
(5mm)
螺栓是否
拧紧 设计标高(m) 实测标高
(士5mm) 实测
平均
值
(m) 水平度(8%o) 中心平
面位置(± 5mm) 支座型号 纵向 横向 纵向 横向
1
2
3
续表D.0.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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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TT—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 对规定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3 《 橡胶 支 座 第 1 部 分:隔震橡胶 支 座试 验 方 法》GB/
T20688.1
4《橡胶支座第 3 部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GB20688. 3
5《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360
6《建筑隔震橡胶支座》JG/T118
7《叠层橡胶支座隔震技术规程》CECS126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1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11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1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13 《建筑结构隔震构造详图》03SG610—1
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15《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1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1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18《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
19《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 53/T—44
20 《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标准》DBJ53/T—47
21《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
22《水泥基灌浆材料》JC/T986
2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
施工及验收标准
DBJ53/T—48—2020
条文说明
目次
1总则 (39)
2术语 (40)
3基本规定 (41)
3.1施工管理 (41)
3. 2施工技术 (42)
3. 3施工质量与安全 (43)
4进场验收 (44)
4.1一般规定 (44)
4. 2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 (45)
5施工 (46)
5.1一般规定 (46)
5. 2定位板、下连接件定位与固定 (46)
5. 3下支墩 (柱) 混凝土浇筑 (46)
5. 4隔震支座安装 (47)
5. 5上部结构施工 (47)
6隔震层构 (配) 件及隔离缝施工 (48)
7建筑隔震工程质量验收 (49)
7.1一般规定 (49)
7. 5观感质量 (50)
7. 6隔震子分部工程验收 (51)
8建筑隔震标识与维护 (52)
8.1建筑隔震标识 (52)
8. 2建筑隔震维护和检查 (52)
1总则
1. 1. 1 本标准包括施工和验收两大部分。制定本标准的 目的,是为了规范云南省建筑隔震工程的施工、统一隔震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和后期维护管理标准,保证建筑隔震安全使用。
本标准是对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最低规定,应严格遵守。当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的规定高于本标准的规定时,验收时应以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要求为准。
1. 1. 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 1. 3 本条阐述了本标准与其他国家和云南省现行规范的关系。在建筑隔震工程施工、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标准, 国家和云南省现行标准中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本标准有明确规定时可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术 语
本章给出了12 个术语, 是本标准有关章节所引用的。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了《橡胶支座第 3 部分: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GB 20688. 3—2006、《叠层橡胶支座隔震技术规程》CECS126:2001 等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术语。本标准的术语是从本标准的角度赋予其含义的,但含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还分别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3基本规定
3. 1施工管理
3. 1. 1 我国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制度, 承担隔震工程施工的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具备从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
3. 1. 2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 (设计图纸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和隔震层施工专项方案交底。
1 设计交底。在建设单位主持下, 由设计单位向各施工单位进行的交底,说明建筑隔震的功能与特点、设计意图与要求,特别是隔震工程施工过程中隔震层与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的工序搭接、支座安装、穿越隔震层的管线安装中应注意的事项等;
2 施工设计交底。由施工单位组织, 在管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主要介绍隔震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经常性出错的部位,提醒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的保护;
3 建筑隔震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交底。主要对隔震支座安装、隔震层构 (配) 件及隔离缝施工等进行细化, 明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施工工艺和施工规定等内容;
4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并记录。各参建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要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特点及难点,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拟定解决方案,从而将因设计缺陷而存在的问题在施工之前得到解决。
建筑隔震工程的图纸会审主要注意下列内容:
1) 详细检查各处隔离缝的缝宽,是否满足设计图纸规定。隔离缝检查部位主要指:
① 隔震层以上结构与周围构、建筑物之间的缝隙;
② 隔震层以上结构如楼、电梯间与隔震层以下结构固定物之间的缝隙;
③水平隔离缝。
2) 隔震支座上下支墩截面尺寸是否满足支座安装的规定;
3) 支座连接件与上下支墩中钢筋位置是否发生冲突。
3. 1. 3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规定及设计、论证会或咨询会的要求,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结果对建筑隔震工程施工的具体规定进行细化,并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最终形成建筑隔震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核过程建设单位可以参与。
3. 1. 4 施工单位应考虑施工时可能遇到的火灾、地震、洪灾等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对隔震支座进行检查。当隔震支座影响隔震建筑安全性时,应更换隔震支座。
3. 2施工技术
3. 2. 1隔震支座安装施工准备工作包括:
1 审查施工图纸, 修正图纸中的错误, 解决图纸中与施工条件不符合的问题;
2 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3 组织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进场, 以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4 组织施工机具进场, 并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施工机具主要指叉车或汽车吊等隔震支座搬运设备;
5 安排基层劳动组织, 做到工种配套, 对工人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6提出开工报告。
3. 2. 2 新工艺是指不同于目前常用的定位板加连接套筒、锚筋或锚杆的施工方法。
3. 3施工质量与安全
3. 3. 1 本条规定了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除了 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强调了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还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特别是隔震层上、下支墩和隔震支座安装之间的工序应进行交接检,使各工序间和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 3. 2 本条对隐蔽工程验收进行规定。隔震层施工过程中对连接件的顶面水平度、顶面标高、平面中心位置等要求比较高,这些连接件在隐蔽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检查合格并做出详细的施工记录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3. 3. 4 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一切措施, 如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及保险装置等。隔震支座安装施工过程中,若采用汽车吊或叉车,应加大其监控力度,确保施工安全。
4进场验收
4. 1 一般规定
4. 1. 2 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 不耐强酸和一些非极性溶剂 (天然橡胶为非极性橡胶) 如氯仿、苯、液状石蜡、植物油、乙醚等,故严禁将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与酸或非极性溶剂放在一起。另外,隔震支座应在阴凉干燥的仓库密封避光保存。
1 堆放隔震支座及连接件的场地或仓库地面, 应进行硬化,并保持材料表面干净;
2 不得与酸、碱、盐、水泥等对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有侵蚀性的材料堆放在一起;
3同一项目有多栋隔震建筑时, 隔震支座应按照栋号分别堆放;
4 隔震支座及连接件要合理堆放、堆放应稳固、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按种类、规格,分别堆放, 防止混淆。垛底应垫高、坚固、平整, 防止材料受潮或变形。同种材料按入库先后分别堆码,便于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5隔震支座及连接件在入库前要注意防止雨淋或污染。
4.1. 6
1 生产企业的合法证明文件主要指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和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签发的技术监督证书。
2 型式检验具体规定详见《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标准》DBJ53/T—47 第 7. 2 节。
3出厂检验具体规定详见《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标准》DBJ53/T—47 第 7. 3 节。
4. 2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
4. 2. 1 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的进场验收, 主要为书面文件确认和支座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的检查。
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进场验收时书面确认内容包括:
1 隔震支座进场时, 施工单位应检查的资料, 包括制造厂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隔震支座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等是否齐全有效;
2 连接组件进场时, 施工单位应检查的资料, 包括连接组件各个组件的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连接组件连接机械性能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是否齐全有效;
3 隔震支座见证检验应符合云南省《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标准》DBJ53/T—47 第 7. 4 节及本标准第4. 2. 4 条的规定。当设计另有规定时, 尚应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
4. 2. 4 隔震支座作为涉及建筑物安全和功能的产品,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规定,应进行见证检验,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自行抽样、送检 (样) 的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隔震支座产品通常已经具有质量合格证明、出厂检验报告,但其质量是保证建筑物的使用和地震时安全性和功能完好的关键因素,所以应进行见证检验,而且必须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从项目的产品中随机抽取,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设计压应力下水平极限剪应变不小于 450%,且支座表面变形应均匀无突变。
5施工
5. 1 一般规定
5. 1. 2 不同制造厂采用的配方不同, 制造工艺存在差别, 隔震支座的力学性能会有差异。同一支墩 (柱) 有 2 个或多于 2 个的隔震支座时,应采用同一制造厂生产的隔震支座。
5. 2定位板、下连接件定位与固定
5. 2. 1 下连接件定位前, 宜在底板或承台混凝土表面上预先标定所有连接套筒、锚筋或锚栓的准确位置, 以便绑扎墩柱主筋时注意留出位置,避免安装定位板时锚筋或锚杆被支墩主筋阻挡的情况发生。
5. 2. 5 考虑到混凝土浇筑、振捣时泵管、振捣棒对连接件产生较大的影响,预埋连接件应与支墩主筋固定。下支墩 (柱) 主筋与定位板的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下支墩 (柱) 浇筑混凝土前,应对该距离进行检查。
5. 3下支墩(柱) 混凝土浇筑
5. 3. 1 混凝土浇筑后连接件标高、平整度和垂直度很难调整,因此在浇筑前,应复核连接件及连接件标高、平整度和垂直度。
5. 3. 2 下支墩 (柱)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 严禁施工人员踩踏定位板。
5. 3. 5 灌浆空隙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浇筑下支墩 (柱) 混凝土时进行预留,或在灌浆前剔凿留出。灌浆前应将与灌浆材料接触的定位板面及下支墩 (柱) 混凝土表面清理干净, 不得有松动的碎石、浮浆、浮灰、油污、蜡质等。灌浆前 24 小时,下支墩 (柱)
混凝土表面应充分湿润。灌浆前1 小时, 应清除积水。大流动性混凝土是指塌落度不低于 160mm的混凝土拌合物。
5. 4隔震支座安装
5. 4. 3 连接螺栓施工质量检查可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中相关技术要求。
5. 4. 4 采用机械设备吊装时, 要注意保护隔震支座,避免划伤隔震支座保护胶。
5. 4. 7 云南省部分隔震项目中使用了弹性滑板支座, 但缺乏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因弹性滑板支座的橡胶支座部分的安装与隔震支座安装相似,可参照本标准对隔震支座施工质量的要求对弹性滑板支座安装进行施工质量验收,但弹性滑板支座滑移面板尺寸一般较大,建议在隔震支座施工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验收指标要求。
5. 5上部结构施工
5. 5. 6 支座侧向不均匀变形时, 测试方法详见《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标准》 (DBJ53/T—47)中的7. 6. 1条, 当隔震支座上、下法兰板有水平相对位移时,应扣除水平相对位移的影响。
6隔震层构 (配)件及隔离缝施工
6. 0. 3 在罕遇地震下, 建筑隔震的水平变形主要集中于隔震层,所以隔离缝的施工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规定。隔离缝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隔震层以上结构与周围构、建筑物之间的缝隙, 主要包括上部结构与其四周挡土墙之间、相邻建筑物之间形成的缝;
2 在隔震结构内部, 主要指上部结构向下悬挂的构件与隔震支座以下结构之间形成的隔离缝,如下挂式电梯井外边缘与隔震沟内壁之间形成的缝;
3 除了上述两种竖向隔离缝外还有水平隔离缝, 水平隔离缝是指隔震层上部结构与隔震层下部结构或地面之间形成的水平缝。
6. 0. 4 穿越隔离缝的配管、配线应能够在结构发生位移时不发生破坏。选用的管线柔性连接接头应具有性能稳定、强度高、抗干扰性好、抗疲劳性好的特点, 以确保在发生地震时, 各管线及其柔性连接接头均能正常工作。
7建筑隔震工程质量验收
7. 1 一般规定
7. 1. 1 施工单位应进行隔震支座及其连接件进场质量控制、施工安装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应有健全的材料进场质量控制和施工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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