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国家能源局发布
矿用通风阻力测定器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ine ventilation resistance tester
2025-06-30 发布2025-12-30 实施
MT/T 1241—2025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品型号和分类……………………………………………………………………………………………2
5 技术要求……………………………………………………………………………………………………2
6 试验方法……………………………………………………………………………………………………5
7 检验规则……………………………………………………………………………………………………9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0
目 次
Ⅰ
MT/T 124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矿一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光安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嘉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抚顺中煤科工检
测中心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龙、王东、张洪兴、解悦、李梅香、吴兆宏、吴钰晶、张振峰、郭长娜、王哲、
杨华松、齐宁、赵百顺、康磬丹、刘哲宁、冯文彬、王矿生、张荣文、张盛英、宋成祥、李伟清、胡兆锋、邓晓刚、
刘玉鼎。
Ⅲ
MT/T 1241—2025
矿用通风阻力测定器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矿用通风阻力测定器的产品型号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煤矿等工作场所用的矿用通风阻力测定器(以下简称“测定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 h+
12 h 循环)
GB/T 2423.5—2019 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 和导则:冲击
GB/T 2423.7—2018 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c:粗率操作造成的冲击(主要用于
设备型样品)
GB/T 2423.10—2019 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3836.4 爆炸性环境 第4 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2173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AQ 1043—2007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MT/T 210—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 基本试验方法
MT/T 381—2007 煤矿用温度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
MT/T 440—2008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法
MT/T 448—2008 矿用风速传感器
MT/T 635—2020 矿井巷道通风摩擦阻力系数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MT/T 1241—2025
3.1
通风阻力 ventilation resistance
在通风工程上,空气沿井巷流动时,井巷对风流所呈现的阻力。
注: 通风阻力一般包括摩擦阻力和局部阻力。
3.2
气压计基点测定法 base points method with air gauge
利用基点气压变化来校正逐点气压测定矿井巷道通风阻力的方法。
3.3
气压计同步测定法 synchronization method with air gauge
两台气压计同时测定两测点气压测定矿井巷道通风阻力的方法。
4 产品型号和分类
4.1 型号含义
4.2 产品分类
按测试原理分类:微压差计法、气压计基点测定法、气压计同步测定法。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测定器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审批的图样和技术文件
制造。
5.1.2 用于煤矿井下的测定器应符合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相关内容的要求,且应取得防爆
合格证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5.2 环境条件
5.2.1 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防爆型测定器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0 ℃~40 ℃;
b) 平均相对湿度:≤95%(25 ℃);
c) 大气压力:80 kPa ~110 kPa;
d) 具有煤尘、甲烷爆炸性气体的煤矿井下,且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的场合;
e) 无溅水或淋水的场所;
f)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所。
2
MT/T 1241—2025
5.2.2 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矿用一般型测定器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20 ℃~40 ℃;
b) 平均相对湿度:≤95%(25 ℃);
c) 温度变化率:≤10 ℃/h,且不应结露;
d) 大气压力:80 kPa~110 kPa;
e) 在无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环境中;
f) 在煤矿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及非煤矿山等其他类似的场合。
5.2.3 贮存温度:-40 ℃~60 ℃。
5.3 供电电源
内部电池供电:电池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5.4 外观与结构
5.4.1 测定器的显示窗应透光良好,内容显示清晰完好。
5.4.2 测定器表面、镀层或涂层不应有气泡、裂痕、明显剥落和斑点。
5.4.3 测定器应结构合理,坚固耐用。
5.4.4 测定器外壳、接插件和零件应采取防腐措施,涂层、镀层应均匀、牢固、颜色一致;印刷电路板应至
少涂覆两遍三防漆。
5.4.5 测定器带有皮套时,其材质应耐用,不易因受潮变形。皮套上开孔应合理使用,便于操作使用。
5.5 基本功能
5.5.1 测定器应具有测量测点大气压、温度、湿度、风速以及风门差压的功能,宜具有测量测点间风压的
功能。
5.5.2 测定器应具有录入或测量测点间距离、测点标高、井巷断面面积、井巷断面周长的功能。
5.5.3 测定器应具有存储和查询功能。
5.5.4 测定器应具有通风阻力解算功能,主要包括:
a) 解算两测点间通风阻力;
b) 解算两测点间风阻、两测点间标准风阻;
c) 解算巷道标准百米风阻;
d) 解算通风路线总阻力。
5.6 电源及充电
5.6.1 测定器的电池应采用无“记忆效应”电池或具有防“记忆效应”措施。
5.6.2 测定器应有电源电压显示、欠压提示、欠压自动关机功能。
5.6.3 测定器进行充电时,应有充电指示、充电完成关断及提示功能。
5.7 主要技术指标
测定器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并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测量范围及基本误差
1 风速/(m/s) 0.3~5 ±0.2
序号参数名称测量范围误差范围
3
MT/T 1241—2025
2
3
4
5
6
温度/℃
相对湿度/%
大气压/hPa
风门差压/Pa
测点间风压/Pa
>5~15
>15~25
-25~85
0~100
800~1 200
-8 000~8 000
-3 000~3 000
±0.3
±0.4
±1
±5
±1
±20
±10
1 风速/(m/s)
表1 测量范围及基本误差 (续)
序号参数名称测量范围误差范围
5.8 过载性能
测定器的压力测试部分最大承受能力为额定量程的110%,保持30 min 后,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5.9 工作稳定性
测定器连续工作2 d(每天运行8 h)。
5.10 工作时间
测定器电池正常充电后,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8 h,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测定器不应出现欠压关机
等异常情况,其基本误差应符合5.7 的规定。
5.11 电气安全
5.11.1 绝缘电阻
测定器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绝缘电阻
测试部位
电路与外壳
绝缘电阻
常态
≥50 mΩ
交变湿热试验后
≥1.5 mΩ
5.11.2 工频耐压
测定器在常态和交变湿热试验后应能通过500 V、50 Hz、历时1 min 的工频耐压试验,试验中应无击
穿及闪络现象,且漏电流应小于5 mA。
5.12 环境适应性
5.12.1 测定器应能通过高温工作试验,其基本误差应符合5.7 的规定。
5.12.2 测定器应能通过低温工作试验,其基本误差应符合5.7 的规定。
5.12.3 测定器应能通过高温贮存试验,经2 h 恢复后其基本误差应符合5.7 的规定。
4
MT/T 1241—2025
5.12.4 测定器应能通过低温贮存试验,经2 h 恢复后其基本误差应符合5.7 的规定。
5.12.5 测定器应能通过湿热试验,其基本误差应符合5.7 的规定,电气安全应符合5.11 的要求。
5.12.6 测定器应能通过振动试验,试验后接插件、零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其基本误差应符合5.7 的规定。
5.12.7 测定器应能通过冲击试验,试验后无损坏痕迹,接插件和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落,其基本误差应
符合5.7 的规定。
5.12.8 测定器应能通过跌落试验,试验后包装箱应无损坏、无明显变形,接插件和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
落,其基本误差应符合5.7 的规定。
5.13 防护性能
测定器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
5.14 防爆性能
防爆型设备应符合GB/T 3836.1—2021、GB/T 3836.4 的规定。
5.15 矿用一般型性能
矿用一般型设备应符合GB/T 12173 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环境条件
各项试验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下列环境条件进行:
a) 环境温度:15 ℃~35 ℃;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0 kPa~110 kPa;
d)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所。
6.2 试验用主要仪器设备
6.2.1 测量仪器和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测量范围应符合测量指标要求;
b) 测量仪器及设备的选型应符合测量性能要求;
c) 测试仪器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测试仪器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应不大
于被试测定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
6.2.2 主要测量仪器和设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数字万用表:四位半,准确度等级小于等于1.0%;
b) 标准气压计:准确度等级为0.1 级;
c) 压力校验台:准确度等级为0.05 级;
d) 温度箱:精度±0.5 ℃;
e) 湿度箱:精度±0.5%;
f) 标准风洞:精度0.1 m/s;
g) 秒表:精度0.01 s。
5
MT/T 1241—2025
6.3 外观和结构
采用目力和量具进行检查。对于安全性能有关的零部件、元件及结构按GB/T 3836.1—2021、GB/T
3836.4 和GB/T 12173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6.4 基本功能
测定器接通电源后,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逐一验证5.5 所规定的基本功能。
6.4.1 参数测量或录入功能
操作测定器,检查测定器是否具有测点大气压、温度、湿度、风速、测点间风压以及风门差压测量功
能,是否具有测点间距离、测点标高、井巷断面面积、井巷断面周长录入或测量功能。
6.4.2 存储和查询功能
操作测定器,检查测定器是否具有存储和查询功能,操作测定器测量若干组数据并存储,检验查询数
据与存储数据是否一致。
6.4.3 通风阻力解算功能
解算功能应按照MT/T 440—2008 及MT/T 635—2020 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测定器,检查测定器
是否具有通风阻力解算功能。
6.5 电源及充电
在测定器工作及充电过程中,用目测方法观察。
6.6 主要技术指标
6.6.1 风速
测定器风速测量方法按照MT/T 448—2008 中6.3 的要求进行。
6.6.2 温度
测定器温度测量方法按照MT/T 381—2007 中5.3 的要求进行。
6.6.3 湿度
将测定器放置于湿度试验箱内(在试验过程中,湿度敏感元件切勿与金属物件、容器壁及容器底面接
触),测定器预热20 min,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后,按照测定器50% 湿度量程进行校准,以后的试验中,不
应再次校准测定器。
将湿度试验箱调整在测定器测量范围的低湿度点稳定后,测定点应在湿度测量范围内均匀分布,不
应少于5 个点,每点保持3 min,读取各检测点的稳定湿度示值和标准湿度值。
每点重复试验3 次,取算术平均值,按式(1)计算各测点的基本误差,取各测点基本误差最大值作为
该测定器的湿度基本误差。
δh =-h - h0 …………………………( 1 )
式中:
δh ——测定器的相对湿度测试误差值,以%表示;
-h——测
定
器
各
相
对
湿
度
检
测
点
的
平
均
值
,
以
%
表
示
;
6
MT/T 1241—2025
h0 ——标准相对湿度值,以%表示。
6.6.4 大气压
将测定器与压力校验台连接,测定器预热20 min 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后,按照测定器压力50% 量程
进行校准,以后的试验中,不应再次校准测定器。
测定点应在大气压力测量范围内均匀分布,不应少于5 个点,每点保持3 min,读取各检测点的稳定
大气压示值和标准气压值。
每点重复试验3 次,取算术平均值,按式(2)计算各测点的基本误差,取各测点基本误差最大值作为
该测定器的大气压基本误差。
δP =-P - P0 …………………………( 2 )
式中:
δP ——测定器的大气压测试误差值,单位为百帕(hPa);
-P
——测定器各大气压检测点的平均值,单位为百帕(hPa);
P0 ——标准大气压值,单位为百帕(hPa)。
6.6.5 风门差压
风门差压按6.6.4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6.6 测点间风压
测点间风压按6.6.4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7 过载性能
在6.1 规定条件下,将测定器与压力校验台连接在一起,测定器预热20 min,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后,
将压力校验台调整至测定器规定的测量压力高压点的110%,保持30 min,去掉负荷后30 min 内按6.6.4
规定测试误差。
6.8 工作稳定性
将校准好的测定器放置在空气中,每天待机运行8 h,期间按6.6 中的方法测试测定器的基本误差。
试验持续时间为2 d,试验期间不应校准测定器。测定器在每天试验前应正常充电。
6.9 工作时间
测定器正常充电完成后,运行8 h,按6.6 中的方法对测定器进行基本误差测定。同时观察测定器是
否出现欠压报警。
6.10 电气安全
6.10.1 绝缘电阻
按MT/T 210—1990 中第7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6.10.2 工频耐压
按MT/T 210—1990 中第8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7
MT/T 1241—2025
6.11 环境适应性
6.11.1 低温工作
按GB/T 2423.1—2008 中试验Ab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器处于工作状态,在温度(0±3)℃条件下
持续2 h 后,按6.6 规定的方法对测定器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6.11.2 高温工作
按GB/T 2423.2—2008 中试验Bd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器处于工作状态,在温度(40±2)℃条件
下持续2 h 后,按6.6 规定的方法对测定器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6.11.3 低温贮存
按GB/T 2423.1—2008 中试验Ab 的有关规定进行。测定器处于非工作状态,严酷等级为:-40 ℃,
持续时间为16 h。试验中测定器不包装、不开机,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在试验箱中恢复到5.2.1 规
定的条件下保持2 h,再按6.6 规定的方法对测定器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6.11.4 高温贮存
按GB/T 2423.2—2008 中试验Bb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器处于非工作状态,严酷等级为:+60 ℃,
持续时间为16 h。试验中测定器不包装、不开机,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在试验箱中恢复到5.2.1 规
定的条件下保持2 h,再按6.6 规定的方法对测定器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6.11.5 交变湿热
按GB/T 2423.4—2008 中试验Db 规定的方法进行。在高温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3±
2)%条件下,持续时间为6 d。试验中测定器不包装、不开机,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在试验箱中恢复
到5.2.1 规定的条件下保持2 h,进行绝缘电阻与工频耐压试验,再按6.6 规定的方法对测定器进行基本
误差测定。
6.11.6 振动
按GB/T 2423.10—2019 中试验Fc 规定的方法进行,严酷等级:扫频频率范围10 Hz~150 Hz,加速
度幅值50 m/s2,每个轴线上各扫频5 次。试验中测定器不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进行
外观检查,再按6.6 规定的方法对测定器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6.11.7 冲击
按GB/T 2423.5—2019 中试验Ea 规定的方法进行,严酷等级:峰值加速度为500 m/s2,脉冲持续时
间(11±1)ms,3 个轴线每个方向连续冲击3 次(共18 次)。试验中测定器不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
测。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再按6.6 规定的方法对测定器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6.11.8 跌落
按GB/T 2423.7—2018 规定的方法进行,严酷等级:跌落高度为1 m,以正常使用方向自由落向平
滑、坚硬的混凝土面上共2 次。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再按6.6 规定的方法对测定器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6.12 外壳防护性能
按GB/T 4208 规定的方法进行。
8
MT/T 1241—2025
6.13 防爆性能
按GB/T 3836.1—2021、GB/T 3836.4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4 矿用一般型性能
应按GB/T 12173 规定的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测定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3。
表3 检验项目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 ○”表示需要检验的项目“;—”表示出厂检验可不作考核“;*”表示只作常态。
检验项目
外观和结构
基本功能
电源及充电
主要技术指标
过载性能
工作稳定性
工作时间
绝缘电阻
工频耐压
高温工作
低温工作
高温贮存
低温贮存
湿热
振动
冲击
模拟运输
外壳防护性能
防爆性能
矿用一般型性能
技术要求
5.4
5.5
5.6
5.7
5.8
5.9
5.10
5.11.1
5.11.2
5.12.1
5.12.2
5.12.3
5.12.4
5.12.5
5.12.6
5.12.7
5.12.8
5.13
5.14
5.15
试验方法
6.3
6.4
6.5
6.6
6.7
6.8
6.9
6.10.1
6.10.2
6.11.2
6.11.1
6.11.4
6.11.3
6.11.5
6.11.6
6.11.7
6.11.8
6.12
6.13
6.14
质量特征
分类
B
A
A
A
A
A
A
A
A
B
B
B
B
B
B
B
B
A
A
A
出厂检验
○
○
○
○
○
○
○
*
*
—
—
—
—
—
—
—
—
—
—
—
型式检验
○
○
○
○
○
○
○
○
○
○
○
○
○
○
○
○
○
○
○
○
9
MT/T 1241—2025
7.2 出厂检验
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3 型式检验
7.3.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测定器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5 年1 次;
d) 停产1 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有关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7.3.2 型式检验应由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负责进行。
7.4 抽样
按GB/T 101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样品至少3 台)。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8.1.1.1 测定器的外壳明显处应设有防爆标志及MA 或KA 标志。MA 或KA 标志应符合AQ 1043—
2007 的有关规定。
8.1.1.2 测定器的外壳明显处设置铭牌,铭牌应清晰,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型号和名称;
b)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编号;
c) 必要的技术参数;
d) 出厂编号和日期;
e) 制造厂名称。
8.1.2 包装标志
8.1.2.1 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
8.1.2.2 包装箱外壁文字及标记应有:
a) 制造厂名称;
b) 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c) 产品型号及名称;
d) 净重或毛重;
e) 必要的贮运标志。
8.2 包装
8.2.1 测定器的包装应采用符合防护包装类型,具有防雨、防潮、防尘、防振能力。
8.2.2 随机文件应包括:
10
MT/T 1241—2025
a) 产品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d) 随机备件、附件清单。
8.2.3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T 9969 及GB/T 3836.1—2021 中第30 章的有关规定。
8.3 运输
包装后的测定器在避免雨雪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应适合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
8.4 贮存
包装后的测定器应能在环境温度为-10 ℃~+40 ℃,相对湿度不大于90%,不含有腐蚀性气体的库
房内存放1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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