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局部通风机用消声器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ilencer of auxiliary ventilating fan
used for coal mine
2025‑06‑3 0 发布2025‑12‑3 0 实施
CCS D 98
MT/T 127 8—2025
ICS 7 3 .10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 127 8—2025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型号及含义…………………………………………………………………………………………………2
5 要求…………………………………………………………………………………………………………2
6 试验方法……………………………………………………………………………………………………4
7 检验规则……………………………………………………………………………………………………4
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5
参考文献…………………………………………………………………………………………………………6
目 次
Ⅰ
MT/T 127 8—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
安标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格鑫曼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学满、马占国、袁小平、巨广刚、邓鹏、杨亮、杨森、周华忠、贺柳林、向毅、罗松、
饶吉来、何元新、董明洪、程波、董瀚骏、徐钞。
Ⅲ
MT/T 127 8—2025
煤矿用局部通风机用消声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矿用局部通风机用消声器(以下简称“消声器”)的型号及含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配套的进气、出气消声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3306 标牌
GB/T 13813 煤矿用金属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GB/T 17774 工业通风机 尺寸
GB/T 17795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
GB/T 19512 声学 消声器现场测量
JB/T 4364 风机配套消声器 性能试验方法
JB/T 6444 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6886 通风机 涂装技术条件
JB/T 10213 通风机 焊接质量检验技术条件
JB/T 10214 通风机 铆焊件技术条件
JB/T 10832 工业通风机 法兰
MT/T 113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T 154.1 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1 部分: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局部通风机消声器 silencer of auxiliary ventilating fan
局部通风机气流通道上降低噪声的装置。
3 .2
A 声级消声值 attenuational noise value of level A
局部通风机未配置消声器的A 声级噪声值与实际要求的A 声级噪声值的差值。
1
MT/T 127 8—2025
3 .3
消声指数 noise attenuation index
在标定的气流速度下,单位长度、单位横截面积的消声值。
4 型号及含义
消声器型号编制应符合MT/T 154.1 的规定,表示方法如下。
= ' UU+UUEM0UU$UU M0
U fUfUF M D, 1
0 ' U;UK U,U U;,UK
0 ' U9U"
1 U'U FEM
示例: FXZ№6.3(J)型表示煤矿局部通风机阻性进风端消声器,配套风机叶轮直径为6.3 dm。
5 要求
5.1 设计与制造
5.1.1 消声器设计年限
5.1.1.1 阻性或者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应不少于2 a。
5.1.1.2 微孔板、小孔喷注、节流降压及抗性消声器应不少于3 a。
5.1.1.3 消声器在第一次大修前安全使用时间应不少于4 000 h。
5.1.2 消声指数
5.1.2.1 压力低于2 000 Pa 的低压局部通风机配套进风、出风消声器,消声指数应不小于1.5。消声指
数表达式见式(1):
η = ΔLA0
( S1 /S2 )⋅( L/d )
……………………………( 1 )
式中:
η ——消声指数;
ΔLA0 ——在气流速度v 时,最低动态A 声级消声值,单位为分贝(dB);
S1 ——消声器总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如图1 所示:S1 =π4
D2;
S2 ——消声器气流流道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如图1 所示:S2 =π4
( d 2
2 - d 2
1 );
L ——消声器有效长度,单位为米(m);
d ——单个气流流道面积的当量直径,单位为米(m),如图1 所示:d = d2 - d1。
5.1.2.2 压力介于2 000 Pa~10 000 Pa 的中、高压局部通风机配套消声器,消声指数应不小于1.2。
2
MT/T 127 8—2025
?d
1
? d
2
?D
L
图1 局部通风机消声器
5.1.3 结构尺寸
5.1.3 .1 消声器的结构尺寸应符合GB/T 17774 的要求,并考虑与风机主体及风筒连接的合理性。
5.1.3 .2 消声器法兰连接结构和尺寸应符合JB/T 10832 的规定。
5.2 材料要求
5.2.1 吸声材料
5.2.1.1 吸声材料应经过国家认可的声学试验室鉴定,有详细、齐全的吸声系数与频谱特性数据。
5.2.1.2 层状纤维吸声材料,允许容量误差±5%。
5.2.1.3 散状吸声材料物理、化学性能应稳定。
5.2.1.4 纤维状吸声材料允许含湿量应不大于5%,含杂质量应不大于3%。
5.2.1.5 吸声材料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T 17795 中无甲醛玻璃棉制品甲醛释放量的规定。
5.2.2 穿孔板
5.2.2.1 穿孔板应选用物理、化学性能稳定的金属或者非金属材料,并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
5.2.2.2 穿孔板穿孔率误差±2%,且穿孔板边缘平整,表面清洁无锈。孔板周边距应不小于10 mm。
5.2.3 非金属和金属材料
5.2.3 .1 消声器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符合MT/T 113 的规定。
5.2.3 .2 消声器使用的轻合金材料应符合GB/T 13813 的规定。
5.3 质量要求
5.3 .1 消声材料的填充量与填充方法应符合图样要求,填充散装吸声材料时,单个消声器体(片)容量误
差±3%,吸声材料不应逸出。
5.3 .2 消声器焊接质量应符合JB/T 10213 的有关规定。焊接时不应烧坏吸声材料,焊渣、飞溅不应堵
塞穿孔板上的孔。
5.3 .3 消声器铆焊件质量应符合JB/T 10214 的规定。
5.3 .4 使用抽芯铆钉连接时,双边铆合应平整贴合,无偏头现象。铆钉孔径不大于铆钉直径0.5 mm,铆
接总厚度应大于允许连接厚度。
5.3 .5 消声器总装前,各零部件应检验合格。
5.3 .6 消声器涂装要求按照JB/T 6886 执行。
3
MT/T 127 8—2025
5.4 性能要求
5.4 .1 消声器插入损失
5.4 .1.1 消声器插入损失,一般以A 声级计权插入损失表示,合理确定A 声级消声值。
5.4 .1.2 系列消声器应在说明书中分别给出消声器整体或者单位长度的静态或动态插入损失及A 声级
消声值。
5.4 .1.3 上述两条插入损失,可用相应的传声损失代替。
5.4 .2 气动性能
5.4 .2.1 消声器总压力损失应小于局部通风机全压的5%,或根据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5.4 .2.2 在保证性能的条件下,消声器通过的流量应在额定流量的110% 以内。
5.4 .2.3 在保证性能的条件下,消声器通过的介质压力应在额定压力的120% 以内。
6 试验方法
6.1 按5.2.1~5.2.3 的要求审查材料。
6.2 消声器铆焊件质量检验按JB/T 10214 的要求进行。
6.3 消声器涂装质量检验按JB/T 6886 的要求进行。
6.4 消声器焊接质量检验按JB/T 10213 的要求进行。
6.5 消声器声学和气动性能测试按JB/T 4364 的规定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试验台测试的消声器,
声学性能测试按GB/T 19512 执行,气动性能可不测试。
7 检验规则
7 .1 检验分类
7 .1.1 消声器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 .1.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应按表1 规定的项目进行。
表1 消声器检验项目
序号
1
2
3
注:“ √”表示应进行检验的项目,“ ○”表示应进行抽检的项目。
检验项目
材料
加工质量
性能
技术要求
5.2
5.3
5.4
试验方法
6.1
6.2~6.4
6.5
出厂检验
√
√
○
型式检验
√
√
√
7 .2 出厂检验
7 .2.1 批量生产的消声器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
销售。
7 .2.2 消声器应按表1 所列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7 .2.3 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表1 所列的抽检项目进行抽样检验,每批按照GB/T 10111 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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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127 8—2025
抽样方法抽取不少于产品数量10% 的样品(至少2 台)。
7 .2.4 在抽查的产品中,若有1 台不合格,则加倍抽检同一批产品,若仍有1 台不合格,则应对该批产品
逐台进行上述检验。
7 .3 型式检验
7 .3 .1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 设计、结构、材料和工艺有重大修改,并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5 年进行1 次型式检验;
e) 停产2 年后,恢复生产时;
f)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7 .3 .2 消声器应按表1 所列的型式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7 .4 抽样
型式检验的样品,一般按GB/T 10111 的规定,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1 台样品,也可按上级
或有关部门的抽样方案抽取。若是样机型式检验,可以送样。
7 .5 判定原则
根据抽样检验结果,若检验项目有1 项不合格,则应另抽取1 台样品,对不合格品进行复检,如仍不
合格,则判定样品所代表的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 .1 消声器应在外壳明显处固定产品铭牌,其尺寸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铭牌主要内容包括:产
品名称、型号、额定流量、额定压力及A 声级消声值等参数。
8 .2 消声器可采用包装箱整体包装,也可采用分件包装或按供需双方的协议执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和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按GB/T 191、GB/T 6388 和JB/T 6444 的有关规定执行。
8 .3 消声器应用螺栓固定在包装箱内。工具及零部件应固定在适当位置,防止在运输中发生移动。
8 .4 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并装入防潮口袋内。
8 .5 产品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文字和符号标志,产品名称、型号和数量,制造厂名称或厂标,外形尺寸和
毛重,出厂日期,发站(港)及发货单位,到站(港)及收货单位,防雨、防潮的标志等信息。
8 .6 包装箱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应符合运输部门的规定。
8 .7 包装箱的结构应考虑便于起吊、搬运和长途运输以及多次装卸、气候条件等情况,并适合水路和陆
路运输。不致因包装不妥而致使消声器产品损坏、质量下降或零部件丢失。
8 .8 运输方式不限,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和受潮。
8 .9 产品应贮存在防雨淋、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
5
MT/T 127 8—2025
参考文献
[1] JB/T 6891 风机用消声器 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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