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280-2025 煤矿用轨道式巡检仪通用技术要求 ,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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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国家能源局发布
煤矿用轨道式巡检仪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rack⁃type inspection
instruments for coal mines
2025-06-30 发布2025-12-30 实施
CCS D 09
MT/T 1280—2025
ICS 73.100.99
MT/T 1280—2025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品分类……………………………………………………………………………………………………2
5 命名与型号…………………………………………………………………………………………………2
6 技术要求……………………………………………………………………………………………………3
7 试验方法……………………………………………………………………………………………………6
8 检验分类……………………………………………………………………………………………………11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3
目 次
Ⅰ
MT/T 1280—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宇祺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徐州江煤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安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山东国兴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小步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常琳、马龙、陈永冉、郭长娜、裴文良、付国军、王坤、田斌、吴钰晶、苏珂嘉、张鹏、
任伟、李臣华、褚卫忠、汪爱明、李宗伟、刘逸、宋占松、王珊、丁建宽、鲍明松、孙洪秀、张志峰、匡晓东、张大川、
邓鑫盛、陈高灿。
Ⅲ
MT/T 1280—2025
煤矿用轨道式巡检仪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矿用轨道式巡检仪的产品分类、命名与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分类以及标
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悬挂方式或采用支座、坐卧方式固定在专用轨道上的煤矿用轨道式巡检仪(以下
简称“巡检仪”)的制造与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 h+12 h
循环)
GB/T 2423.5 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 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 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3836 爆炸性环境(所有部分)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3 部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AQ 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MT 209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 21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 基本试验方法
MT/T 530 煤矿井下紧急闭锁开关
MT 818.1—2009 煤矿用电缆 第1 部分:移动类软电缆一般规定
MT/T 1101 矿用车载式甲烷断电仪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巡检仪 inspection instrument
用于煤矿井下实时采集音视频、温度、烟雾、甲烷等周围环境参数信息,并可进行数据传输及控制的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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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1280—2025
3.2
轨道式巡检仪 track⁃type inspection instrument
采用悬挂方式或采用支座、坐卧方式固定在专用轨道上的巡检仪。
3.3
斜坡驻停 slope parking
巡检仪在斜坡行走时,遇到突然断电、故障或控制停车时,能可靠停车且不溜车。
3.4
防碰撞 avoiding obstacles
当巡检仪沿轨道运行方向的一定距离位置上有人员、设备等障碍物时,应自动停车。
3.5
运行坡度 running slope
巡检仪的运行轨道与水平面的夹角。
3.6
续航里程 range
当巡检仪的电池组充满电后,在特定工况下连续行驶的最大里程数。
3.7
一键急停闭锁 one button emergency stop locking
当巡检仪运行过程中,出现过载、超速等故障状况时,能够通过急停闭锁开关、按钮和远程遥控进行
急停并闭锁,应经人工操作解锁后,才能重新启动。
4 产品分类
4.1 按防爆型式分为:
a) 本质安全型;
b)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
c) 其他。
4.2 按驱动方式分为:
a) 电池供电式;
b) 拖缆式;
c) 牵引自发电式;
d) 牵引非自发电式;
e) 其他。
4.3 按照轨道型式分为:
a) 悬挂轨道式;
b) 地面轨道式;
c) 其他。
5 名称与型号
5.1 名称
煤矿用轨道式+使用场景+巡检仪。
示例: 煤矿用轨道式皮带巷巡检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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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型号
示例: KJXG12C(A)表示煤矿用轨道式皮带巷巡检仪。
6 技术要求
6.1 一般要求
6.1.1 巡检仪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的程序审批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6.1.2 防护性能应满足设备使用场所及用途要求,不低于IP54。对于使用环境恶劣,有淋水、喷雾场所
使用的巡检仪,防护性能应不低于IP65。
6.1.3 在煤矿灾变环境、采空区等场所使用的巡检仪,设备保护级别应达到EPL Ma。
6.1.4 拖缆式巡检仪:
a) 电缆可选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巡检仪专用电缆,也可选用已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证书,并按照MT 818.1—2009 中6.10 的检验方法通过抗弯折试验的橡套电缆;
b) 接头应具有防拔脱的保护措施;
c) 应具有电缆防碾压、防缠绕等的保护措施。
6.1.5 牵引式巡检仪:
a) 为自发电时,发电机应具备可靠的防止产生危险温度和危险火花的措施;
b) 为自发电时,发电机不应超过其额定转速;
c) 当牵引绳和轨道间存在产生危险高温或机械火花情况时,牵引绳不应使用钢丝绳。
6.2 环境条件
6.2.1 除相关标准另有规定外,巡检仪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0 ℃~40 ℃;
b) 相对湿度:≤95%(25 ℃);
c) 大气压力:≤91.3 kPa;
d) 用于含有甲烷和煤尘等爆炸性混合物的矿井中;
e) 无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的环境中;
f) 在无显著摇动和冲击振动的地方。
6.2.2 贮存温度:-40 ℃~60 ℃。
6.3 供电电源
额定工作电压和额定工作电流可根据产品工作实际,在相关产品标准中明确。
6.4 外观
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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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现象,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起泡、龟裂和
脱落;
b) 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和其他机械损伤;
c) 开关按键应操作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插接的活动部件应插接自如;
d) 不同功能的指示灯应色彩分明,说明功能的符号文字及产品的所有标志应清晰端正、安装牢固;
e) 隔爆接合面及隔爆孔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相关规定,表面不应有划痕、砂眼等缺陷。
6.5 结构
要求如下:
a) 应明确外壳材质;
b) 轨道的结构及尺寸要求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进行详细说明;
c) 使用钢丝绳拖拽时,钢丝绳的详细参数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6.6 功能要求
6.6.1 基本功能
巡检仪应具备按指定路线、速度、周期等要求实现实时数据采集、报警、保护及传输等功能。
6.6.2 数据采集功能
巡检仪数据采集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 应具有甲烷浓度采集功能;
b) 宜具有音、视频采集功能;
c) 宜具有温度采集功能;
d) 宜具有烟雾浓度采集功能;
e) 用于皮带巷道巡检的应具有温度、烟雾等巡检采集功能;
f) 其他功能应根据实际工况及工作需求,在相关产品标准中明确。
6.6.3 报警功能
巡检仪应具备采集参数浓度超限、碰撞、过载、超速、电量亏电、启动等声光报警功能,并能输出报警
信号。
6.6.4 保护功能
巡检仪保护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 应具有防坠落或防脱轨保护功能;
b) 应具有斜坡驻停功能;
c) 应具有防碰撞功能,在巡检仪主要运行方向上,应采用非接触式防碰撞装置实现防碰撞功能,宜
同时具备接触式防碰撞装置作为其防碰撞的辅助安全措施;
d) 应具有过载保护、闭锁功能,并在排除紧急停车原因之前保持停止状态,需人工恢复;
e) 应具有超速保护、闭锁功能,并在排除紧急停车原因之前保持停止状态,需人工恢复;
f) 应具有一键急停闭锁功能,在方便操作的位置安装急停闭锁按钮,在紧急情况下能实现急停,需
人工恢复;
g) 应具有自检功能(电池电量、传感器等自检);
h) 对于非本质安全型的巡检仪,应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断电闭锁及停车制动功能,需人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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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从停车状态转为运行状态时,应报警。
6.7 电池供电要求
电池供电式巡检仪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具有电量监测及指示功能;
b) 应具有低电量报警功能;
c) 应选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电池;
d) 应具备电池管理系统,且具备单体电池过充电压保护、单体电池过放电压保护、充电过流保护、
放电过流保护、输出短路保护等功能。
6.8 主要技术指标
巡检仪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甲烷、温度、烟雾等采集参数的技术要求应满足相应行业标准的要求;
b) 甲烷断电控制执行时间及停车制动执行时间均不大于2 s;
c) 电缆抗弯折试验次数9 000 次;
d) 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 m 远处声响信号的声压级应不小于80 dB(A),光信号应能在黑暗中
20 m 远处清晰可见;
e) 应根据实际工况及工作需求,在产品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防碰撞有效范围,包含有效角度和有
效距离,巡检仪防碰撞装置的防护范围应能满足其实际使用工况,且至少覆盖主要运行方向主
体范围;
f) 紧急闭锁开关的主要性能应满足MT/T 530 的相关要求;
g) 采集图像在最低照度0.2 lx 时,水平清晰度:≥350 线,灰度鉴别等级:≥7 级;
h) 甲烷超限断电浓度范围应可设置,甲烷超限断电浓度点测量值与设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
±0.05%CH4;
i) 运行坡度范围、运行速度范围、制动距离(最大运行速度时)、最小转弯半径应根据实际工况及工
作需求,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
j) 电池供电时续航里程应根据实际工况及工作需求,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
k) 巡检仪启动报警时长应根据实际工况及工作需求,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且不低于3 s。
6.9 传输性能
要求如下:
a) 无线传输应规定传输制式、工作频率、发射功率、传输距离;
b) 其他数据接口应规定接口数量、传输方式、传输速率、传输距离。
6.10 工作电压范围
供电电源为直流时应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具体的工作电压范围。
6.11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供电电压为交流时,巡检仪在75%~110% 电压波动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6.12 绝缘电阻和工频耐压
6.12.1 绝缘电阻符合MT 209 中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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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1280—2025
6.12.2 工频耐压符合MT 209 中的相关要求。
6.13 工作稳定性
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时间不少于2 d,巡检仪主要技术指标和传输性能应能正常工作。
6.14 环境适应性
6.14.1 在工作状态应能承受0 ℃,历时2 h 的低温工作试验,传输性能应符合6.9 的要求,主要技术指标
应符合6.8 a)、b)、d)、f)、g)、h)、k)的要求。
6.14.2 在工作状态应能承受40 ℃,历时2 h 的高温工作试验,传输性能应符合6.9 的要求,主要技术指
标应符合6.8 a)、b)、d)、f)、g)、h)、k)的要求。
6.14.3 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40 ℃,16 h 的低温贮存试验,试验后传输性能应符合6.9 的要求,主要
技术指标应符合6.8 a)、b)、d)、f)、g)、h)、k)的要求。
6.14.4 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60 ℃,16 h 的高温贮存试验,试验后传输性能应符合6.9 的要求,主要技
术指标应符合6.8 a)、b)、d)、f)、g)、h)、k)的要求。
6.14.5 应能承受严酷等级为高温40 ℃、周期12 d 的交变湿热试验,试验后传输性能及电气安全应符合
6.9、6.12 的要求,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6.8 a)、b)、d)、f)、g)、h)、k)要求。
6.14.6 在通电状态下,应能承受频率10 Hz~150 Hz,加速度幅值为50 m/s2,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
各振动5 次的振动试验,试验后接插件及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落,其传输性能应符合6.9 的要求,主要技
术指标应符合6.8 a)、b)、d)、f)、g)、h)、k)的要求。
6.14.7 在通电状态下,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500 m/s2、脉冲持续时间11 ms、三个互相垂直轴线的每个
方向连续冲击3 次(共18 次)的冲击试验,试验后,接插件及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落,传输性能应符合6.9
的要求,主要技术指标应6.8 a)、b)、d)、f)、g)、h)、k)的要求。
6.14.8 包装后的巡检仪应能承受频率4 Hz,加速度为30 m/s2 (3g),试验时间2 h 的运输试验,试验后包
装箱应无损坏和明显变形,箱内产品的接插件及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落,传输性能应符合6.9 的要求,主
要技术指标应符合6.8 a)、b)、d)、f)、g)、h)、k)的要求。
6.15 防爆要求
应符合GB/T 3836(所有部分)的规定。
6.16 抗电磁干扰
6.16.1 应能通过GB/T 17626.3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2 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
6.16.2 应能通过GB/T 17626.4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2 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
为A。
6.16.3 交流电源端口应能通过GB/T 17626.5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3 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评价
等级为B;直流电源端口和信号端口应能通过GB/T 17626.5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2 级的浪涌(冲击)抗扰
度试验,评价等级为B。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7.1.1 试验环境条件
各项试验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以下环境条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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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温度:15 ℃~35 ℃;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0 kPa~106 kPa;
d)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所。
7.1.2 电源条件
巡检仪的试验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牵引式、拖缆式巡检仪供电电源为交流供电:
1) 电压:误差应≤2%;
2) 频率:50 Hz,误差应≤1%;
3) 谐波失真系数应≤5%。
b) 牵引式、拖缆式巡检仪供电电源为直流供电:
1) 电压:误差应≤2%;
2) 周期与随机偏移应ΔU1)/U0
2)应≤0.1%。
7.1.3 测试仪器和设备一般要求
主要测试仪器和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测试仪器和设备的准确度应保证所测性能对准确度的要求,其自身准确度应不大于被测参数
1/3 倍的允许误差;
b) 测试仪器和设备的性能应符合所测性能的特点;
c) 测试仪器和设备应按照计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并合格;
d) 测试仪器和设备的配置应不影响测量结果。
7.1.4 试验设备和仪表
试验设备和仪表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数字万用表:四位半,准确度等级≤1.0%;
b) 频谱分析仪:测量频率范围应满足产品无线工作频率要求;
c) 烟雾探测器:探测浓度>5% obs/m;
d) 秒表:分辨率不低于0.1 s;
e) 钢卷尺:分辨率不低于1 mm;
f) 角度仪:分辨率不低于1°;
g) 标准气源:用来测试甲烷气体等环境参数监测主要技术指标;
h) 转子流量计:量程不低于40 mL/min~400 mL/min;
i) 清晰度测试卡:不小于700 线;
j) 灰度测试卡:不小于9 级;
k) 照度计:分辨率不低于0.1 lx;
l) 示波器:带宽不小于100 MHz;
m) 声级计:不低于130 dB(A)。
1) ΔU 为周期与随机偏移的峰到峰值。
2) U0 为直流供电电压的额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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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接线方式
将巡检仪安装在轨道后,按图1 连接后上电,保持网络通畅,设备正常运行。
图1 连接图
7.2 功能试验
7.2.1 基本功能
通过监控设备发送相关指令,检查巡检仪是否能够按指定路线、速度、周期等要求实现实时数据采
集、报警、保护及传输等功能。
7.2.2 数据采集功能
巡检仪数据采集功能试验方法如下:
a) 在巡检仪甲烷传感器处通入甲烷气体,检查甲烷气体采集功能是否正常;
b) 检查巡检仪能否采集现场音、视频并通过监控设备正常显示和播放;
c) 检查巡检仪能否采集巡检场所温度、烟雾并通过监控设备进行相关显示;
d) 其他功能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逐一验证。
7.2.3 报警功能
制造巡检仪采集参数浓度超限、碰撞、过载、超速、电量亏电、启动等状况,检查巡检仪是否发出声光
报警信号,并检查监控设备是否具有相关报警提示。
7.2.4 保护功能
巡检仪保护功能试验方法如下:
a) 检查巡检仪及运行轨道结构,确定巡检仪与轨道的安装是否具有防坠落或防脱轨的保护措施;
b) 在巡检仪运行至最大斜坡时,制造巡检仪故障或控制其停车,检查巡检仪是否可有效停车,不出
现溜车现象;
c) 在巡检仪主要运行方向上的有效防碰撞范围内模拟具有障碍物及人员,检查巡检仪是否可有效
在非接触情况下停车;检查当巡检仪具有接触式防碰撞装置作为其防碰撞的辅助安全措施时,
使得非接触式防碰撞装置失效,巡检仪以最大运行速度行驶,在运行方向上模拟具有障碍物及
人员,检查当接触式防碰撞装置的任一位置被碰撞时,巡检仪应该停止运行,且停止后的距离应
在防碰撞装置的有效缓冲范围内;
d) 加大巡检仪的负载,当电流达到保护电流时,检查巡检仪是否自动停车并闭锁,若故障一直存在
巡检仪应无法复位,仅当采用可靠的方式人工排除故障后,巡检仪才能恢复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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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设定速度保护值,使巡检仪按一定速度正常行驶,将速度保护值调至小于运行速度时,检查巡检
仪是否自动停车并闭锁,若故障一直存在巡检仪应无法复位,仅当采用可靠的方式人工排除故
障后,巡检仪才能恢复正常状态;
f) 巡检仪保持正常运行状态,按下急停按钮,检查巡检仪是否立即停车并闭锁,需人工操作急停按
钮复位后,巡检仪才能恢复正常状态;
g) 重新启动巡检仪,检查其自检程序运行情况,并制造一处异常,检查自检状态;
h) 给巡检仪甲烷传感器处通入超限浓度的甲烷,巡检仪动力系统应断电闭锁,非本质安全设备应
同时断电闭锁,甲烷传感器应不断电持续监测甲烷浓度,当甲烷浓度未低于报警点时,巡检仪无
法复位,当甲烷浓度低于报警点时,人工操作复位后,巡检仪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i) 检查巡检仪从停车状态转为运行状态时应具有声光报警。
7.3 电池供电
巡检仪电池供电试验方法如下:
a) 检查巡检仪应具有电量监测及指示功能,同时可通过监控设备对电量进行监测及指示;
b) 制造电量不足故障,检查巡检仪及监控设备应具有报警提示;
c) 核查电池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d) 核查电池或电池组应具有电池管理系统;
e) 对电池或电池组进行充电,通过电压测试设备同时监测各单体电池电压,当最高单体电池电压
达到保护值时应进行保护,停止充电;
f) 电池或电池组进行放电,通过电压测试设备同时监测各单体电池电压,当最低单体电池电压达
到保护值时应进行保护,停止放电;
g) 充电过程增加充电电流至充电过流保护值的103%,应进行保护,停止充电,并在5 s 内报警或
显示;
h) 放电过程增加放电电流至放电过流保护值的103%,应进行保护,停止放电,并在5 s 内报警或
显示;
i) 将电池或电池组充电至单体电池过充电压保护后,在电池或电池组输出端施加短路负载(外部
线路电阻应小于5 mΩ),使其处于短路状态,应进行保护,1 s 内断开与用电设备连接,停止放
电,宜在5 s 内报警或显示。
7.4 主要技术指标
巡检仪主要技术指标试验方法如下:
a) 按相应的行业标准对甲烷、温度、烟雾等采集参数进行检验;
b) 按MT/T 1101 对甲烷断电控制执行时间进行检验;
c) 在最大运行速度下,模拟停车事件,记录接收到停车信号与停车动作执行完时间,连续测试3
次,取其最大值;
d) 按照MT 818.1—2009 中6.10 对电缆抗弯折性能进行检验;
e) 巡检仪报警时,在距其1 m 远处使用声级计测量声响信号的声级应不小于80 dB(A),通过钢卷
尺检查光信号在黑暗中20 m 远处是否清晰可见;
f) 通过角度仪及钢卷尺测试巡检仪防碰撞有效角度及有效距离并记录,并检查有效范围应覆盖巡
检仪运行方向主体范围;
g) 按照MT/T 530 中的相关规定对紧急闭锁开关的主要性能进行检验;
h) 通过照度计、清晰度测试卡、灰度测试卡测试采集图像在最低照度时的水平清晰度、灰度鉴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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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并记录;
i) 通过标准气源、转子流量计测试甲烷超限断电浓度出厂设置值误差,待巡检仪开机稳定后,缓慢
通入标准气样,流量为200 mL/min,记录巡检仪断电时刻监控设备显示的甲烷浓度值,测量4
次,取后3 次算术平均值与出厂设置甲烷超限断电浓度的差值;
j) 将带有坡度的轨道调整至所需最大坡度位置,巡检仪能够可靠运行通过坡度轨道,记录轨道坡
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k) 在水平轨道上取不小于5 m 测量区间,标记出始端线和终端线,操作巡检仪,使其保持最大速度
驶过始端线和终端线,并记录巡检仪经过这个区间内所用时间,计算巡检仪的单次行驶速度,试
验两次以上,记录数据,取其平均速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l) 在运行轨道上划出停止线,巡检仪最大速度行走到停止线后实施制动,测量巡检仪超出停止线
的部分的距离,取3 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为巡检仪制动距离;
m) 巡检仪能够通过最小的弯型轨,用钢卷尺测量出弯型轨道的最小半径并记录测量结果;
n) 电池充满电后,使巡检仪按照设定条件正常巡检,待巡检仪运行正常后,测试其在设定条件下工
作电流I(A),通过电池组有效容量(Ah,标称容量×80%)与电流相除得出时间T(h),设定速度
与时间相乘得出其续航里程;
o) 记录巡检仪启动时报警开始至结束时刻时长,测试3 次,取其平均值。
7.5 传输性能
巡检仪传输性能试验方法如下:
a) 通过频谱分析仪测试无线信号工作频率及发射功率,通过钢卷尺测试传输距离并记录;
b) 通过示波器测试其他数据接口传输速率等,通过钢卷尺测试传输距离等并记录。
7.6 外观、结构
按MT 210 的相关规定进行。
7.7 工作电压范围
按MT 210 的相关规定进行。
7.8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按MT 210 的相关规定进行。
7.9 绝缘电阻
按MT 210 的相关规定进行。
7.10 工频耐压
按MT 210 的相关规定进行。
7.11 工作稳定性
巡检仪处于工作状态,通电2 d,每24 h 测量一次,其主要技术指标和传输性能应符合要求。
7.12 低温工作
按GB/T 2423.1—2008 中试验Ab 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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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高温工作
按GB/T 2423.2—2008 中试验Bb 方法进行。
7.14 低温贮存
按GB/T 2423.1—2008 中试验Ab 方法进行。
7.15 高温贮存
按GB/T 2423.2—2008 中试验Bb 方法进行。
7.16 交变湿热
按GB/T 2423.4—2008 中试验Db 方法进行。
7.17 振动
按GB/T 2423.10—2019 中试验Fc 方法进行。
7.18 冲击
按GB/T 2423.5—2019 中试验Ea 方法进行。
7.19 运输
按MT 210 的相关规定进行。
7.20 防爆性能
按GB/T 3836(所有部分)的相关规定进行。
7.21 抗电磁干扰
按照GB/T 17626.3、GB/T 17626.4、GB/T 17626.5 规定的要求进行。
8 检验分类
检验一般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二种。
8.1 出厂检验
8.1.1 每台巡检仪均需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负责进行。合格产品应给予合格证。
8.1.2 试验项目应符合表1 的规定。必要时,供需双方经协商可增加试验项目。
表1 检验项目一览表
1
2
3
外观
结构
功能要求
C
C
B
6.4
6.5
6.6
7.6
7.6
7.2
√
√
√
√
√
√
序号检验项目类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11
MT/T 1280—2025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注:“ √”表示进行的检验项目;“—”表示不需要进行的检验项目,“*”表示只做常态,“△”表示只进行防爆相关标准
规定的检验项目。
电池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
传输性能
工作电压范围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绝缘电阻
工频耐压
工作稳定性
低温工作
高温工作
低温贮存
高温贮存
交变湿热
振动
冲击
运输
防爆性能
抗电磁干扰
B
B
B
B
B
A
A
B
B
B
B
B
B
B
B
B
A
A
6.7
6.8
6.9
6.10
6.11
6.12.1
6.12.2
6.13
6.14.1
6.14.2
6.14.3
6.14.4
6.14.5
6.14.6
6.14.7
6.14.8
6.15
6.16
7.3
7.4
7.5
7.7
7.8
7.9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7.18
7.19
7.20
7.2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1 检验项目一览表 (续)
序号检验项目类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8.1.3 产品的出厂产品一般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进行,用户可以提出参加或监督试验。
8.2 型式检验
8.2.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及老产品转厂定型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5 年1 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8.2.2 试验项目应符合表1 的规定。
8.2.3 型式检验由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按文件规定进行。
8.2.4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5 台,抽样数量:2 台。
12
MT/T 1280—2025
8.2.5 对A 类项目,有1 项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为不合格。对B 类项目,有1 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重新
检验,仍有1 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型式检验为不合格。对C 类项目,有2 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型
式检验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产品标志
9.1.1.1 巡检仪应具备MA 安全标志,并符合AQ 1043 的规定。
9.1.1.2 巡检仪外壳明显处设置清晰的永久性标志“Ex”。
9.1.1.3 外壳明显处应设置铭牌,铭牌应清晰,并根据巡检仪的型式符合GB/T 3836(所有部分)和相关
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型号与名称;
b) 防爆标志;
c) 安全标志编号;
d) 防爆合格证编号;
e) 出厂日期;
f) 产品编号;
g) 制造厂名称。
9.1.2 包装标志
9.1.2.1 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相关规定。
9.1.2.2 包装箱外壁文字及标记至少有:
a) 制造厂名称;
b) 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c) 产品型号及名称;
d) 净重及毛重;
e) 必要的贮存标志。
9.2 包装
9.2.1 包装应采用复合防护包装类型,具有防雨、防潮、防尘、防振能力。
9.2.2 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9.2.3 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按GB/T 9969 的规定编写。
9.3 运输
包装好的巡检仪在避免雨雪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应适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
9.4 贮存
包装后的巡检仪应能在环境温度为-10 ℃~+40 ℃,相对湿度不大于90%,不含有腐蚀性气体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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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1280—2025
房内存放1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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