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870-2025 居家适老化改造规范 ,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尊敬的用户你们好,你们的支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网站收集的文件并免费分享都是不容易,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的话,可以收藏并分享给你周围的朋友。
如果你觉得网站不错,找不到本网站,可以百度、360搜搜,搜狗, 神马搜索关键词“文档天下”,就可以找到本网站。也可以保存到浏览器书签里。
收费文件即表明收集不易,也是你们支持,信任本网站的理由!真心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
DB50/T 1870—2025
重庆市地方标准
居家适老化改造规范
2025 - 08 - 15发布
2025 - 11 - 15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0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改造服务流程 .........................................................................2 咨询接待
.........................................................................2 需求评估
.........................................................................2 服务方案
.........................................................................2 改造实施
.........................................................................2 竣工验收
.........................................................................3 档案信息化管理与维护
.............................................................3 质保与售后
.......................................................................3
6 改造要求 .............................................................................3 通用要求
.........................................................................3 专用要求
.........................................................................4
6.2.1 出入口及入户门 ...............................................................4
6.2.2 门/窗 ........................................................................5
6.2.3 厨房 .........................................................................6
6.2.4 餐厅 .........................................................................7
6.2.5 起居室 .......................................................................7
6.2.6 卧室 .........................................................................7
6.2.7 阳台(露台) ................................................................10
6.2.8 洗浴空间 ....................................................................10
6.2.9 如厕空间 ....................................................................11
6.2.10 室内通道、楼梯、插座和照明 .................................................12
6.2.11 辅具用品配置 ...............................................................13
6.2.12 智能产品配置 ...............................................................14
7 服务评价与改进 ......................................................................14
DB50/T 1870—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民政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光大百龄帮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重庆幸福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椿萱居适老重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三心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爱心庄园。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家斌、韩韬、刘冬强、郭恒良、于海涛、黄娅、肖卓娅、隆全明、赵娜。
DB50/T 1870—2025
1
居家适老化改造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基本要求、改造服务流程、改造要求及服务评价与改进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195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 50642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T 117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 390 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MZ/T 217 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基本规范
MZ/T 218 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适老化改造 elderly-oriented renovation
通过物理空间改造、设施设备配备以及老年用品配置等方式,降低老年人居家空间中的通行障碍、操作障碍及信息感知障碍等因素影响,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的一种活动。
4 基本要求
遵循“需求导向、一户一策、安全便捷、经济适用”的原则开展适老化改造服务。
适老化改造应尊重老年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改造意愿,结合老年人自理能力、居家环境、老年人需求等,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
适老化产品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绿色环保、便于维护。
适老化产品配置宜融入无障碍设计、人体工学设计理念,并运用集成智能家居技术,如智能照明、温度控制、安全监控系统等。
改造后空间布局应简洁明了,室内视野应开阔,以便于老年人活动和使用辅助设备,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
DB50/T 1870—2025
2
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管理要求应符合MZ/T 217的要求。
5 改造服务流程 咨询接待
5.1.1
服务机构应了解老年人的改造需求、资金预算和改造意愿。
5.1.2
向老年人(监护人)介绍改造服务流程、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等事项。
5.1.3
双方就改造服务目标、服务工作范围和服务意愿等达成一致。 需求评估
5.2.1
服务机构应到老年人居家场所收集老年人基础信息、开展需求评估,与老年人(监护人)沟通服务需求及改造细节。
5.2.2
现场评估工作应至少由2名人员完成,评估人员应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适老化改造评估的能力及经验,评估完成后应编制改造服务评估报告。
5.2.3
需求评估内容宜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的能力状况、家庭状况、建筑环境、居室环境、辅具用品需求等内容,如表1。
表
1 需求评估内容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
能力状况
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
2
家庭状况
年龄、性别、人口数量和情况、家庭环境、经济条件、有无照护者、照护内容、照护时长、行为习惯等
3
建筑环境
建筑年代、位置、楼层、结构、户型、面积、房屋居住性质等
4
居室环境
出入口、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使用情况与改造施工条件
5
辅具用品需求
根据老年人行为能力及需求,配置与之相适宜的康复辅助器具、适老化产品、设备、智能产品等
注:
老年人能力评估应按照GB/T 42195执行。 服务方案
5.3.1
服务机构应遵循安全、便捷、辅助、适用的要求,根据GB 50642、GB 50763、JGJ/T 117、JGJ/T 390、JGJ 450 等有关规定,结合需求评估内容制定“一户一策”的服务方案。
5.3.2
服务方案应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清单、适老化设施设备配置清单、辅具用品配置清单、智能产品配置清单、资金预算、人员安排、工期安排等。
5.3.3
服务方案应经老年人(监护人)确认同意,并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应包括改造内容、工期、进度、合同金额、验收标准、质保期、合同变更、争议处理及双方责权利等。 改造实施
5.4.1
服务机构对每户改造项目都应确定1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有关适老化改造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和现场管理等工作,并及时与老年人(监护人)进行沟通。
5.4.2
按照确认后的改造方案安排施工人员到老年人居住现场实施改造,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施工现场如发生工程变更,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5.4.3
施工人员到场后应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质量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
DB50/T 1870—2025
3
5.4.4
改造施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物理隔离老年人临时居住空间、施工区域;
——
配置必要的除尘和通风设备;
——
设有2个以上卫生间的住宅户型,应交替施工。
5.4.5
服务机构应对改造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5.4.6
改造要求应按第6章执行。 竣工验收
5.5.1
服务机构应做好系统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5.5.2
竣工验收准备资料包括需求评估报告、服务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
5.5.3
竣工验收应符合GB 50642、GB 50210 的有关规定。
5.5.4
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应符合属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5.5.5
竣工验收工作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服务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档案信息化管理与维护
5.6.1
服务机构应存储纸质、电子数据、图像等数字化信息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应具备接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功能。
5.6.2
服务机构应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管,保存期限自项目验收移交后不少于5年。 质保与售后
5.7.1
服务机构应按相应的说明书对老年人(监护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适老化设施设备、辅具用品和智能产品的使用方法、日常维护及保养、售后保障及安全注意事项。
5.7.2
应建立质保与售后的有关制度,定期回访,了解改造施工过程,了解设施设备、辅具用品和智能产品使用效果、意见、建议及后续服务需求,回访记录应完整、全面,及时归档。
5.7.3
应及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加强服务过程监管。
6 改造要求 通用要求
6.1.1
改造服务内容包括出入口及入户门、门窗、厨房、餐厅、起居室、卧室、阳台(露台)、洗浴空间、如厕空间、室内通道、楼梯、插座、照明及辅具用品、智能产品等。
6.1.2
居住空间改造、器具安装与智能产品配置的通用要求应符合MZ/T 218 中第5.2条的规定。
6.1.3
居住空间改造前应进行结构安全性评估。
6.1.4
出入口及入户门、餐厅、起居室、卧室、洗浴空间、如厕空间等应设置直径大于1500 mm的轮椅回转空间。
6.1.5
起居室、卧室、洗浴空间和如厕空间等区域应设置紧急求助呼叫器。
6.1.6
全屋地面宜选用防滑、防反光地板(地砖)。地板(地砖)在不具备防滑性能时,应加装防滑贴(垫)、防滑地胶或防滑涂料等,室内地面耐磨系数不应小于0.5。不同功能区域地面防滑性能应符合GB 50763的有关要求。
6.1.7
宜对墙体转角或家具棱角处进行圆角或圆弧处理,宜安装防撞护角或防撞条,必要时设置警示标识。
6.1.8
室内改造线路应穿管并固定在墙角或嵌入墙内。
DB50/T 1870—2025
4
6.1.9
适老化产品应符合人体工效学,应具有简洁、直接的外观与温和舒适感,产品外表面不应有锐利边缘或尖角。在具有操作安全风险的位置,应选配易于老年人感知的警示标识或语音提示。
6.1.10
适老化产品应具备安全、简单、直接的操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
扶手应选择防滑、环保的材料。扶手安装的高度、内侧与墙面的距离等应符合JGJ 450 的有关要求,扶手和安全抓杆的受力性能应满足检测报告的要求;
——
电动控制的适老化产品,应满足在断电或脱机时维持断电前的状态并能够手动调节到安全状态,应具有简洁的操作界面与操作流程,按键或显示屏宜便于老年人辨识;宜具有智能语音交互、远程控制等功能;
——
厨房、起居室、卧室宜安装燃气报警器、烟感报警器等智能产品。 专用要求
6.2.1 出入口及入户门
6.2.1.1
无障碍出入口的坡度不应小于或等于1/20,场地有条件的不宜小于或等于1/30,如图1所示。
图
1 出入口坡度示意图
6.2.1.2
出入口地面不宜设置门槛,门口有高差时,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15 mm,宜用相等高度的斜坡压条连接过渡。
6.2.1.3
出入口高差15 mm~30 mm且不易拆除的,应设置斜坡辅助垫连接过渡。
6.2.1.4
出入口高差30 mm~50 mm且不易拆除的,应设置斜坡辅助垫和扶手等辅助设施连接过渡。
6.2.1.5
出入口防尘垫应避免过厚或卷边。
6.2.1.6
入户门宜设置猫眼及配备人脸识别功能的智能锁。
6.2.1.7
入户门处宜设置鞋凳,鞋凳旁应设置150 mm~200 mm竖向扶手。
6.2.1.8
入户门处宜设置兼具撑扶功能的鞋柜,撑扶台面距地面高度宜850 mm左右,如图2所示。鞋柜底部距地面宜设置约300 mm的放置空间,如图3所示。
图
2 入户门处鞋柜底部距地面示意图
DB50/T 1870—2025
5
图
3 入户门处储物放置台示意图
6.2.1.9
入户门处宜设置轮椅、雨具储存空间。
6.2.1.10
入户门处宜设置电源一键控制总开关,有条件的宜设置智能语音控制开关,如图4所示。
图
4 入户门处一键控制总开关示意图
6.2.1.11
入户门处宜设闪光振动双重提示门铃。
6.2.2 门/窗
6.2.2.1
宜采用推拉门。采用平开门时,宜采用U型门把手。宜选用内外均可开启的锁具。不宜安装弹力门或玻璃门。安装玻璃门时,玻璃门的材质应为防撞玻璃,应张贴醒目的防撞标识。
6.2.2.2
折叠门、平开门、推拉门应安装门把手,门把手距地面高度宜900 mm。
6.2.2.3
入户门开启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 mm,子母门开启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0 mm,如图5所示。居室门开启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 mm,有条件的不宜小于900 mm,轮椅老年人居室门开启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100 mm。
图
5 子母门开启净宽示意图
6.2.2.4
入户门锁应设置报警功能。
6.2.2.5
宜采用下压式或U型门把手。
6.2.2.6
单扇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开启至另一侧时,应设置大于400 mm的空间,如图6所示。
DB50/T 1870—2025
6
图
6 门开启侧边示意图
6.2.2.7
有听力、视力障碍的老年人,应设置闪光震动门铃或语音双重提示门锁。
6.2.2.8
门窗开启应不妨碍通行。
6.2.3 厨房
6.2.3.1
厨房宜设置U型、L型布局,各种设备布局紧凑,操作流水线合理,如图7所示。
图
7 厨房操作台布局示意图
6.2.3.2
90º厨房操作台总长度不宜小于1900 mm,台面宽度不应小于600 mm,台面距地面高度宜750 mm~850 mm,台底部距地面净高宜700 mm~750 mm,台下净深空间不宜小于300 mm。宜采用升降式操作台,如图8所示。
图
8 厨房操作台下空间示意图
DB50/T 1870—2025
7
6.2.3.3
操作台处通行净宽不宜小于1000 mm。
6.2.3.4
厨房吊柜底部距地面高度应为1400 mm~1500 mm,深度应为280 mm~350 mm,吊柜底面距操作台面空间不应小于650 mm。轮椅老年人使用的吊柜底部距地面高度应为1200 mm~1300 mm,台面宽度应比吊柜宽度宽250 mm。
6.2.3.5
宜加设中部柜栏,柜栏高度宜300 mm~350 mm,深度宜200 mm~250mm,中部柜栏底面距地高度宜1100 mm~1200 mm。
6.2.3.6
L型、U型操作台的洗涤池、炉灶宜布置在操作台转角两侧,有条件的洗菜池两侧处宜安装扶手。
6.2.3.7
橱柜门宜采用凹槽式拉手,应做圆角处理。
6.2.3.8
水管开关阀门应设置在老年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6.2.4 餐厅
6.2.4.1
宜靠近厨房设置。
6.2.4.2
餐桌处通行净宽不宜小于800 mm。
6.2.4.3
宜采用适老化餐桌和餐椅,宜作圆角处理,设置圆角扶手、靠背和靠背拉手等。
6.2.4.4
轮椅老年人用餐应留出专用餐位,餐桌底部距地面净高不应小于680 mm。
6.2.5 起居室
6.2.5.1
应满足老年人日常起居、行走活动等空间需求。
6.2.5.2
起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 ㎡,双人间不应小于16㎡,套间居室不应小于22㎡。
6.2.5.3
物品摆位应满足老年人的行为习惯、生活动线需求。
6.2.5.4
电视柜高度宜450 mm~650 mm,电视机屏幕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宜900 mm~1200 mm,视线高度应与老年人坐姿视线平行。
6.2.5.5
宜设置茶几,高度宜500 mm~700 mm,茶几顶面应高于沙发座面,茶几底部距地面应留有活动空间。
6.2.5.6
沙发宽度不宜小于800 mm,高度宜350 mm~450 mm。沙发扶手处宜设置拐杖置放装置。
6.2.5.7
宜设电动助起沙发。
6.2.6 卧室
6.2.6.1
卧室回转空间不宜小于3800 mm,进深不宜小于4500 mm。轮椅老年人使用矩形卧室时,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200 mm,如图9所示。
图
9 轮椅老人房间示意图
6.2.6.2
衣柜宽度不宜小于600 mm,轮椅老年人的常用挂衣区高度不宜大于1250 mm,如图10所示。
DB50/T 1870—2025
8
图
10 储物柜空间示意图
6.2.6.3
储物柜宜合理分区,宜设置推拉滑门和升降衣架,柜体内宜设置灯具照明。
6.2.6.4
宜设置床头柜。
6.2.6.5
宜根据老年人身高确定床的安装高度,床板距地面高度宜400 mm~500 mm,如图11所示。
图
11 床板与地面高度示意图
6.2.6.6
宜配置床边扶手,扶手高度应为800 mm~1000 mm。
6.2.6.7
全失能老年人和轮椅老年人宜设置电动升降床,轮椅老年人宜设置与轮椅高度匹配的护理床或电动升降床。
6.2.6.8
全失能老年人和轮椅老年人应在床侧设置护理操作空间。有条件的,宜在床侧两边设置护理操作空间,如图12所示。
图
12 护理操作空间示意图
6.2.6.9
宜配置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如图13、图14。
DB50/T 1870—2025
9
图
13 防压疮床垫
图
14 防压疮坐垫
6.2.6.10
床头设置不宜靠窗。
6.2.6.11
衣柜宜设置推拉门,床与衣柜之间的活动空间不应小于800 mm,如图15所示。轮椅老年人的通行空间不宜小于1000 mm。
图
15 床与衣柜之间通行空间示意图
6.2.6.12
室内应设置地脚感应灯,安装高度距地面宜300 mm,色温宜控制在3000 k~4000 k,如图16所示。
DB50/T 1870—2025
10
a
) b)
图
16 室内感应灯示意图
6.2.7 阳台(露台)
6.2.7.1
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000 mm。加设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00 mm,安装标准应符合JGJ 450的有关要求,如图17所示。
图
17 栏杆高度示意图
6.2.7.2
隔断应满足室内采光通风及通行要求。
6.2.7.3
宜设置电动或升降式晾衣设施。
6.2.7.4
在满足室内采光前提下,宜设置吊柜、储物柜等。
6.2.8 洗浴空间
6.2.8.1
洗浴空间宜干湿分离。
6.2.8.2
门通道净宽不应小于800 mm,门把手距地面高度应为900 mm,门应设置观察窗口,门锁不应有反锁功能。
6.2.8.3
选用平开门时应安装下压式门把手,门扇宜向外开启。向内开启时,应满足轮椅回转空间要求。
6.2.8.4
应设置L形扶手,扶手距地面高度宜700 mm~750 mm。
6.2.8.5
淋浴椅宜选用活动淋浴椅,选用固定挂墙淋浴椅时安装高度宜450 mm ~500 mm。
6.2.8.6
宜设置1个固定淋浴手持喷头。喷头支架距地面高度宜1100 mm ~1200 mm,或可升降,淋浴软管长度不宜小于1500 mm。
6.2.8.7
淋浴器混水阀宜采用恒温式混水阀。
DB50/T 1870—2025
11
6.2.8.8
洗漱池宜向前倾斜15°设计安装,高度应为650 mm,面盆周围宜安装扶手,边缘宜做圆角处理。洗漱台应设置轮椅老年人腿部活动空间,台面比柜体宽宜150 mm ~250 mm,如图18所示。
图
18 洗漱池设计安装示意图
6.2.8.9
根据老年人身高或轮椅老年人坐姿高度,浴室柜镜片宜设置可调节弧度的倾斜式镜片,镜片高度宜660 mm,宽度宜800 mm,如图19所示。
a) b) c)
图
19 浴室柜设计安装示意图
6.2.8.10
毛巾或置物架高度宜1000 mm~1200 mm。
6.2.8.11
洗浴空间应进行防滑处理,应设置排风和取暖设施。
6.2.9 如厕空间
6.2.9.1
应设置坐便器,有条件的宜设恒温坐便器,坐便器高度不应小于390 mm,水箱宜采用扳手式冲水开关,如配置智能坐便器,电源插座宜设置在坐便器侧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00 mm,如图20所示。
图
20 智能坐便器电源高度安装示意图
DB50/T 1870—2025
12
6.2.9.2
应设置扶手,距地面高度宜650 mm~700 mm,如图21所示。
图
21 扶手高度安装示意图
6.2.9.3
坐便器侧墙前端应设置取纸器,高度宜400 mm~500 mm,如图22所示。
图
22 取纸器高度安装示意图
6.2.10 室内通道、楼梯、插座和照明
6.2.10.1
台阶和坡道宜使用不同颜色,如图23所示。
图
23 台阶和坡道不同颜色示意图
6.2.10.2
台阶面应使用防滑材料,台阶边沿应设置防滑条,台阶面与防滑条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6.2.10.3
楼梯踏步沿口应设置圆弧角,上/下台阶前应设置安全踏步区,安全踏步区宽度应1000 mm~1200 mm,如图24所示。
DB50/T 1870—2025
13
图
24 楼梯踏步示意图
6.2.10.4
通道内单层扶手安装高度宜800 mm~900 mm。设置双层扶手时,上层扶手距地面高度宜800 mm~900 mm,下层扶手距地面高度宜650 mm~700 mm。扶手直径宜30 mm~45 mm,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40 mm。
6.2.10.5
通道、楼梯扶手宜保持连贯性,扶手末端延伸水平不小于300 mm。
6.2.10.6
电梯内应安装扶手,距地面高度宜750 mm~900 mm,应加设低位操作面板和按钮,电梯开门时间应设置在10秒以上,应设置防夹装置,如图25所示。
图
25 电梯内扶手安装高度示意图
6.2.10.7
全屋空间开关面板宜选用带夜间指示功能,开关底边距地面高度宜1100 mm。
6.2.10.8
厨房和卫生间插座应防水。
6.2.10.9
房间电源插座及开关设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起居室内插座距地面高度宜600 mm~900 mm;
——
洗漱台插座距地面高度宜大于1100 mm;
——
厨房操作台插座距地面高度宜大于900 mm;
——
洗衣机插座距地面高度宜大于1000 mm;
——
起居室和过道宜设置双联双控开关;
——
卫生间宜设置感应功能和延时功能的开关,宜设两种不同色调的光源。
6.2.11 辅具用品配置
6.2.11.1
辅具用品配置应根据老年人能力等级、适配需求进行配置,包括但不限于:
——
助行类辅助器具;
——
助浴类辅助器具;
——
助餐类辅助器具;
——
如厕类辅助器具;
DB50/T 1870—2025
14
——
感知类辅助器具;
——
康复类辅助器具;
——
其他类辅助器具。
6.2.12 智能产品配置
6.2.12.1
宜设置人体移动感知、视觉感知、开关门感知、卫生间异常滞留感知、数字呼叫系统、生命体征监测等智能感应装置。
6.2.12.2
外墙宜设置声光报警灯,并符合以下要求:
——
宜在入户门、阳台和外窗等处设置入侵报警探测装置。
——
有安全管理系统的小区,入侵报警系统应设置与安全管理系统的联网接口。
6.2.12.3
失智老年人宜配置防走失装置,宜选用智能安全监护设备。
7 服务评价与改进
服务机构应对所承接的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内容包括:老年人满意度调查、舒适性评价、质量问题反馈意见等。
及时总结研判回访情况,持续改进,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