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类产品生产节能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conservation production of wood‑based
panel products
LY/T 3162—2025
代替LY/T 3162—2019,LY/T 3159—2019,LY/T 3241—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目次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要求…………………………………………………………………………………………………………2
5 证实方法……………………………………………………………………………………………………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LY/T 3162—2019《胶合板生产节能技术规范》、LY/T 3159—2019《细木工板生产节能
技术规范》和LY/T 3241—2020《纤维板生产线节能技术规范》,本文件与LY/T 3162—2019、LY/T
3159—2019 和LY/T 3241—2020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的部分内容(见第1 章,LY/T 3162—2019、LY/T 3159—2019、LY/T 3241—2020
的第1 章);
b)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 章,LY/T 3162—2019、LY/T 3159—2019 和LY/T 3241—2020
的第2 章);
c)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部分内容(见第3 章,LY/T 3162—2019、LY/T 3159—2019 和LY/T
3241—2020 的第3 章);
d) 增加了要求一章(见第4 章);
e) 更改了总体要求的部分内容(见4. 1,LY/T 3162—2019、LY/T 3159—2019 和LY/T 3241—
2020 的第4 章、第4 章和4. 1);
f) 更改了供热系统节能的部分内容(见4. 2,LY/T 3162—2019、LY/T 3159—2019 和LY/T
3241—2020 的第7 章、5. 4、5. 5 和4. 3. 3);
g) 更改了供配电系统系统节能的部分内容(见4. 3,LY/T 3162—2019、LY/T 3159—2019 和LY/T
3241—2020 的第6 章、4. 2 和4. 1. 3);
h) 更改了压缩空气系统节能的部分内容(见4. 4,LY/T 3162—2019、LY/T 3159—2019 和LY/T
3241—2020 的第8 章、第7 章和4. 3. 2);
i) 更改了除尘系统节能的部分内容(见4. 5,LY/T 3162—2019、LY/T 3159—2019 和LY/T
3241—2020 的第9 章、第6 章和4. 3. 1);
j) 增加了余热与冷凝水、冷却水的回收利用的内容(见4. 6);
k) 更改了运行维修维护节能的部分内容(见4. 7,LY/T 3162—2019、LY/T 3159—2019 和LY/T
3241—2020 的第10 章、第5 章和第5 章);
l) 增加了节能管理的部分内容(见4. 8);
m) 更改了证实方法一章(见第5 章,LY/T 3162—2019 和LY/T 3241—2020 的第12 章和第6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能源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SC 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国营松江胶合板厂有限公司、哈尔滨铠安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生态研究
所、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
划设计院、浙江省林业科学院、哈尔滨木器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师范大学、江苏兰蒂斯木业有限公司、
徐州飞亚木业有限公司、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战秀英、刘学、史伟任、孙逊、罗来朋、王剑波、史铁槐、刘乐群、吴彬、吴建国、
黄立民、贾丹、赵邵松、刘禹、孔秀英、王立新、王惠义、柏晓冬、陈福龙、庄泽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的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9 年首次发布为LY/T 3162—2019、LY/T 3159—2019;
——2020 年首次发布为LY/T 3241—2020。
Ⅲ
LY/T 3162—2025
1
LY/T 3162—2025
人造板类产品生产节能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人造板、人造板生产等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人造板类产品生产节能的要求和证实
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人造板类产品生产企业的节能规范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028 工业余能资源评价方法
GB/T 3485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 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2712 蒸汽供热系统凝结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阀技术管理要求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GB/T 18259 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
GB/T 18262 人造板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065 电加热锅炉系统经济运行
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4747 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
GB/T 29000 单板干燥节能技术规范
GB/T 34352 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清洗导则
GB 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20 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T 50888 人造板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LY/T 1451 纤维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 1529 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 1530 刨花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 1659 人造板工业粉尘防控技术规范
LY/T 1806 木材工业气力除尘(运输)系统设计规范
LY/T 1862 木材工业气力运输与除尘系统节能技术规范
LY/T 2002 木材工业气力输送系统验收通则
LY/T 2071 细木工板生产综合能耗
2
LY/T 3162—2025
LY/T 2074 竹材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 2395 竹材刨花板生产综合能耗
LY/T 2396 竹木复合板生产综合能耗
TSG G0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259、GB/T 102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人造板wood‑based panel
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材料为主要原料,加工各种材料单元,施加(或不施加)胶黏剂和其他添加
剂,制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
注:主要包括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
[来源:GB/T 18259—2018,2. 1]
3. 2
人造板生产wood‑based panel production
利用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经过一系列机械加工或者化学处理,制成板材或型材产品的过程。
3. 3
节能energy conservation
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
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3. 4
余热surplus heat
工业生产工艺系统消耗输入能源后输出可利用的热能。
[来源:GB/T 1028—2018,2. 7]
4 要求
4. 1 总体要求
4. 1. 1 人造板生产工程设计、设备选用,能源利用应符合GB/T 50888 的相关规定。
4. 1. 2 生产线所选用设备应符合其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GB/T 18262 的规定。
4. 1. 3 应以满足生产需求、环保达标、安全合规、高效节能一体化为目标,积极采用国内外关于生产工
艺、生产线设备、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领先技术和方法,做到产品生产过程的提质降耗和高效节能。
4. 1. 4 企业给水系统的水处理及自动加压装置应技术先进和节能高效。
4. 1. 5 需设置污水收集处理的企业,其工艺和设备技术与装置应优先考虑符合节能高效的目标要求。
4. 1. 6 生产线设备所选配的耗电装置,功率参数和运行特征的设计确定以及自动或智能控制技术应先
进、合理、节能、高效,当电机需要变速运行、节能降耗或进行精确控制时,应使用变频器,其中重要电动机
的选配与运行应符合GB/T 12497 的相关规定,不应选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耗能机电产品。
注:重要电动机是指电能消耗大的,在生产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电动机。
4. 1. 7 企业生产在能源利用方面应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因地制宜,积极扩大发展太阳
能、风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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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3162—2025
4. 2 供热系统节能
4. 2. 1 锅炉的节能技术的实际应用应符合TSG G0002 的相关规定。
4. 2. 2 锅炉的供热系统节能运行应符合GB/T 17954 的相关规定。
4. 2. 3 电加热锅炉系统节能运行应符合GB/T 19065 的相关规定。
4. 2. 4 人造板生产线供热系统从节能减排方面考虑宜优先采用有机热载体锅炉进行生产供热,有机热
载体的选用应符合GB/T 24747 的规定。
4. 2. 5 企业应根据锅炉排烟温度和产品生产工艺的实际,加装尾部烟气余热利用装置(省煤器、蒸发器、
空气预热器等)回收利用烟气中的热量;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宜采用半冷凝或全冷凝尾部热交换装置。
4. 2. 6 有机热载体锅炉完成生产供热工作状态进行停炉时,有机热载体循环泵宜采用自动控制关停装
置完成系统降温过程。
4. 3 供配电系统节能
4. 3. 1 变配电所的位置选定应接近负荷中心,减少变压级数,缩短供电半径,线芯截面的选定应留有充
足的安全稳定工作系数,电气设备及元器件应选用高效节能、高功率因数的先进技术产品。
4. 3. 2 供配电系统应符合GB 50052、GB 50053、GB 50054 和GB/T 3485 的规定。
4. 4 压缩空气系统节能
4. 4. 1 压缩空气站及压缩空气管道应符合GB 50029 的规定。
4. 4. 2 压缩空气系统主要包括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干燥器、过滤器、输气管道、阀门、安全装置和仪表
等,根据生产时最大用气量、压力等参数和特征合理选型空气压缩机的种类、性能、工作压力、容积流量和
功率等,空气压缩机的选择应符合GB 19153 的相关规定。
4. 4. 3 压缩空气系统应根据运行负荷特征情况采用变频自动、智能控制装置,系统不应有漏气现象,并
应保证压缩空气系统中阀门、仪表、传感器和执行开关等装置齐全完好。
4. 5 除尘系统节能
4. 5. 1 应根据生产时所产生的木粉尘最大量选择相适应的气力除尘系统,进而合理布局管道系统和确
定除尘设备的功率等参数,气力除尘系统应符合LY/T 1659—2020、LY/T 1806、LY/T 1862—2022 和
LY/T 2002 的相关规定。
4. 5. 2 除尘系统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通风机以降低系统能耗。
4. 5. 3 除尘管道系统应密封可靠,应定期进行检查或维护,防止正压和负压管道产生泄漏。
4. 5. 4 运行时应确保除尘系统状态良好,每个调节阀门都应灵活可靠。
4. 5. 5 除尘系统应按运行负载的变化自动调整风机转速等工作参数,实现系统动态经济运行。
4. 6 余热与冷凝水、冷却水的回收利用
4. 6. 1 锅炉应采用蒸汽锅炉闭路循环系统以提高能源利用率、节水和环保,对锅炉蒸汽供热、用热系统
冷凝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阀技术管理要求应符合GB/T 12712 的规定。
4. 6. 2 应对企业锅炉和生产中产生的高温烟气、热空气等排放余热进行合理利用,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
况积极探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4. 6. 3 应对生产中用于工艺降温使用的冷却水进行回收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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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3162—2025
4. 7 运行维修维护节能
4. 7. 1 应合理组织生产线高效联动生产和各生产工序之间的顺畅衔接,实现企业全部生产设备的高效
率运行和高效能生产。
4. 7. 2 应按设备管理制度要求保证企业生产设备的日常状态完好,各性能参数的设定调整准确无误。
4. 7. 3 锯切机、旋切机、刨切机、铣削机、削片机、热磨机、砂光机、裁板机、干燥机等人造板生产设备应保
持工作部件完好、调整精准、安装牢固可靠。
4. 7. 4 应合理确定人造板生产各相关工序的加工余量以降低材料和能源消耗。
4. 7. 5 设备液压和气动系统应节能高效,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按照相关技术文件和操作手册的规定,合
理确定各液压系统和气动系统的工作压力,维修维护各阀门、仪表和执行机构正常工作,系统内部清洁并
无泄漏现象。
4. 7. 6 胶合板生产过程中用于木材水热处理的蒸煮木池应做防渗漏、保温和密闭处理,减少热量损失和
产生雾气。
4. 7. 7 单板、纤维、刨花等干燥设备的所有仪器仪表应完好、齐全、无损,其中温度、湿度测定及调整装置
应灵敏可靠,避免干燥设备因过度排放而降低热效率。其中单板干燥机节能运行应符合GB/T 29000 的
规定。
4. 7. 8 应根据砂光机的性能、工件削砂余量、砂光质量等因素合理选定砂光机各砂架砂带的目数(或粒
度)和砂削量,在保证加工质量的同时,实现砂光机高能效运行。
4. 7. 9 企业供热(冷)和用热(冷)设备及所有配置的输热(冷)管道的隔热保温都应符合GB/T 4272 的
规定,且在日常运行维护中保持保温层完好无损,绝热性能可靠。
4. 7. 10 锅炉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管道、阀门、仪器仪表、保温层、烟风道、炉墙、炉门、烟箱、风机、除尘装
置以及燃料供应系统管道的严密性,发现泄漏、损坏,应及时维修与维护。
4. 7. 11 锅炉运行时,受热面烟气侧应定期机械清灰或使用化学清灰剂,保持清洁,提高热效率。
4. 7. 12 有机热载体锅炉受热面沉积物清洗应按照GB/T 34352 的规定执行。
4. 7. 13 锅炉运行过程中,当负荷变化时,应注意监视锅炉运行情况并及时调整。
4. 7. 14 锅炉不宜经常或长时间处于低于额定负荷(燃煤锅炉低于额定负荷的80%,燃油、燃气锅炉低于
额定负荷的60%)工况运行,锅炉不应超负荷运行。
4. 8 节能管理
4. 8. 1 生产企业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GB/T 17167 的规定。
4. 8. 2 生产企业应对全部生产设备及设施系统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并且全面实施企业生产系
统节能管理的有关制度、规程、规范,按照相关标准文件、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企业设备运行能效技
术档案。
4. 8. 3 企业负责生产设备节能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家相关能源与节能管
理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文件和环保法规要求。
4. 8. 4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节能管理工艺技术、设备操作、维修维护等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
培训,积极探索和交流学习、推广节能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生产企业积极采用相关节能
新成果,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企业整体节能水平。
5 证实方法
人造板生产企业节能测评应在产品生产正常、按设计产能达产达标、设备完好、运行工况稳定的情况
下进行,其节能测评都应符合第4 章的相关规定,下列人造板产品生产企业还要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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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3162—2025
a) 胶合板生产可比综合能耗应符合LY/T 1529 的规定;
b) 纤维板生产可比综合能耗应符合LY/T 1451 的规定;
c) 刨花板生产可比综合能耗应符合LY/T 1530 的规定;
d) 细木工板生产可比综合能耗应符合LY/T 2071 的规定;
e) 竹材胶合板生产可比综合能耗应符合LY/T 2074 的规定;
f) 竹材刨花板生产可比综合能耗应符合LY/T 2395 的规定;
g) 竹木复合板生产可比综合能耗应符合LY/T 2396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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