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T/CAV 018—2025
疫苗临床试验方 案偏离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protocol deviation in vaccine clinical trials
2025 - 04 - 23 发布 2025 - 04 - 23 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2
5 职责要求 .............................................................................2
疫苗临床试验机构 .................................................................2
试验现场 .........................................................................3
申办者 ...........................................................................3
伦理委员会 .......................................................................3
合同研究组织 .....................................................................3
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部门 ...........................................................3
6 方案偏离的识别 .......................................................................4
7 方案偏离的分级 .......................................................................4
分级原则 .........................................................................4
一般方案偏离 .....................................................................4
重要方案偏离 .....................................................................4
8 方案偏离的处置 .......................................................................5
方案偏离记录 .....................................................................5
方案偏离的报告 ...................................................................5
整改措施 .........................................................................6
预防措施 .........................................................................6
9 资料归档 .............................................................................6
方案偏离报告的文件资料 ...........................................................6
归档保存 .........................................................................6
参考文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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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疫苗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中国疫苗行业协会疫苗临床研究分会、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厦门大学、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北京康特瑞科统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招、朱凤才、乔亚萍、时念民、刘晓强、吴志伟、田晓灵、靳飞、梁祁、王
彦霞、张伟、路康、黄守杰、敬嵛淋、黄腾、吕华坤、黄涛、杨北方、李国华、张丽、张锐智、王青、
芦强、王永吉、曾刚、耿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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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疫苗临床试验方案偏离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疫苗临床试验方案偏离的定义、识别、分级、报告处理及各方职责。
本文件适用于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试验现场、申办者等临床试验参与方在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进行
方案偏离的报告、处理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疫苗临床试验 vaccine clinical trial
以人体为对象,旨在评价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等的系统性试验。
疫苗临床试验机构 vaccine clinical trial institution
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实施或者组织实施疫苗临
床试验的三级医疗机构或者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试验现场 trial site
实施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场所,一般为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或医疗机构。
主要研究者 principal investigator
在临床试验中,全面负责试验的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制定试验的现场执行方案、质量管理计划和
标准操作规程,组织临床试验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撰写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等全过程中起关键协调
作用的研究者。
伦理委员会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由医学、药学及其他背景人员组成的委员会,其职责是通过独立地审查、同意、跟踪审查试验方案
及相关文件、获得和记录受试者知情同意所用的方法和材料等,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受到保护。
申办者 sponsor
负责临床试验的发起、管理和提供临床试验经费的个人、组织或者机构。
合同研究组织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
通过签订合同授权,执行申办者或者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的某些职责和任务的单位。
试验方案 protoc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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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临床试验目的、设计、方法学、统计学考虑和组织实施的文件。试验方案通常还应当包括临床
试验的背景和理论基础,该内容也可以在其他参考文件中给出。试验方案包括方案及其修订版。
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为保证某项特定操作的一致性而制定的详细的书面要求。
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
受试者被告知可影响其做出参加临床试验决定的各方面情况后,确认同意自愿参加临床试验的过
程。该过程应当以书面的、签署姓名和日期的知情同意书作为文件证明。
方案偏离 protocol deviation
任何有意或无意偏离和不遵循临床试验方案规定的治疗、检查或数据收集规程的且未经伦理委员
会批准的行为。方案偏离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一般方案偏离和重要方案偏离。
一般方案偏离 minor protocol deviation
不影响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不影响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安全性或主要指标
评价的方案偏离。
重要方案偏离 major protocol deviation
影响到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或影响了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安全性或主要指
标评价的方案偏离。
监查 monitoring
监督临床试验的进展,并保证临床试验按照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记
录和报告的行动。
稽查 audit
对临床试验相关活动和文件进行系统的、独立的检查,以评估确定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实施、试验
数据的记录、分析和报告是否符合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检查 inspect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的有关文件、设施、记录和其他方面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检查可以
在试验现场、申办者或者合同研究组织所在地,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场所进行。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GCP Good Clinical Practice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PI Principal Investigator 主要研究者
SOP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标准操作规程
EDC Electronic Data Capture System 电子数据采集系统
eTMF Electronic Trial Master File 电子临床试验主文档
TMF Trial Master File 临床试验主文档
5 职责要求
疫苗临床试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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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临床试验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协助申办者选定PI,组建项目组;
基于风险组织开展质量控制,针对发生的方案偏离进行系统梳理,必要时开展专项调查。
PI参与试验方案的制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偏离管理SOP,明确方案偏离的记录、处理和上报的
流程;组织开展培训和/或考核,确保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充分了解并正确执行试验方案;组
织对项目实施质量控制;指导现场研究人员对方案偏离进行处置,分析方案偏离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
措施,避免同类的方案偏离再次发生。
试验现场
试验现场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组建研究团队,安排人员分工,组织GCP、
试验方案、SOP的培训;制定各功能分区的工作制度,校验仪器设备,配备抢救用药品,与协议医院建
立绿色通道,组织急救演练等。
现场研究人员需经过GCP、试验方案、SOP等相关法规、文件的培训,通过考核并获得PI的授权,在
授权工作范围内严格按照GCP、试验方案和SOP执行。发生方案偏离后,研究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按要
求报告,并分析发生原因,总结经验,避免同类的方案偏离再次发生。提前终止或者暂停临床试验时,
研究人员应及时通知受试者,并给予受试者适当的治疗和随访。
申办者
申办者应建立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根据临床试验需要可建立临床试验的研究和管理团队,以
指导、监督临床试验实施。
申办者应制定方案偏离管理计划和方案偏离列表:方案偏离管理计划主要明确所实施项目的方案
偏离的处理、报告、培训以及汇总的流程;方案偏离列表中需尽可能详细的列举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方案
偏离,由PI进行审核,就方案偏离的分级与PI达成一致,从而减少漏报、错报的发生。
发现研究人员、临床试验机构、申办者的人员在临床试验中不遵守试验方案时,申办者应当立即采
取措施予以纠正,保证临床试验的良好依从性。发现重要的依从性问题时,可能对受试者安全和权益,
或者对临床试验数据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的,申办者应当及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
防措施。发现研究人员、临床试验机构有严重的或者劝阻不改的不依从问题时,申办者应当终止该研究
人员、临床试验机构继续参加临床试验,并及时书面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伦理委员会
伦理委员会应对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伦理性进行审查,充分考虑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特别关注弱
势受试者。伦理委员会应关注并明确要求研究人员及时报告重要方案偏离。对于一般方案偏离伦理委员
会可对研究人员报告的时限和方式进行另行规定。
伦理委员会应要求研究人员就方案偏离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及处理措施予以说明,审查该事件是
否影响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是否影响试验的风险和受益,给出审查意见。对于出现大量的重复性的方
案偏离时伦理委员会应重点关注,必要时向临床试验机构提示风险。若发生的方案偏离对受试者的安全
和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时,伦理委员会有权暂停、终止该临床试验
合同研究组织
合同研究组织受申办者委托,派遣足够数量的监查员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监查。监查员需熟悉
GCP、试验方案和SOP等相关文件,熟悉方案偏离的分级标准和处理程序。监查员应当按照申办者的要求
认真履行监查职责,确保临床试验按照试验方案正确地实施和记录。发生方案偏离后,监查员应当及时
与研究人员沟通,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部门
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部门应参与试验方案的制定。数据管理部门根据试验方案制定数据管理计划
和详细的数据核查计划,按照核查计划进行数据核查和数据质控检查。在数据核查或者质控检查过程中
发现可能的方案偏离事件后,数据管理人员发出质疑,提示可能存在的方案偏离风险,并对方案偏离人
群如何划分数据集进行初步评估,为申办者和PI在数据审核过程中提供参考。数据统计分析部门根据试
验方案制定统计分析计划书,确保数据统计过程遵守GCP和相关法规要求,负责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
计分析,评估方案偏离对试验结果的潜在影响,并将最终数据统计分析结果交给PI和申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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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方案偏离的识别
临床试验各方在试验实施的过程中均可发现和识别方案偏离,包括:
a) 试验现场研究人员在知情同意、体格检查、筛选入组、生物样本采集处理及储存、疫苗接种及
管理、接种后安全性观察等环节发现和识别方案偏离;
b) 现场质控员在日常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和识别方案偏离;
c) PI 在审核数据时和组织开展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和识别方案偏离;
d) 申办者委托监查员通过对现场访视环节和数据资料的监查、通过与现场研究人员的沟通发现
和识别方案偏离;
e) 申办者组织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和识别方案偏离;
f) 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部门对EDC 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核查和分析时发现和识别方案偏离;
g) 伦理委员会在开展跟踪审查过程中发现和识别方案偏离;
h)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对疫苗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或注册核查时发现和识别方案偏离。
7 方案偏离的分级
分级原则
根据对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影响,对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安全性或主要指标
评价的影响,将方案偏离分为一般方案偏离和重要方案偏离。本文件列举常见的方案偏离类型,为方案
偏离的识别和处置提供参考依据。
一般方案偏离
疫苗临床试验中常见的一般方案偏离包括但不限于:
a) 受试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保存不完整(签署完整版本,保存时丢失非签署页的个别页);
b) 入组后发现体格检查或其他检查缺失(未对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或研究结果产生影响);
c) 未按照方案要求收集复印受试者和/或其监护人的相关证件;
d) 未按照方案要求发放筛选号;
e) 采样量少于方案要求,但满足送检要求;
f) 采样量超过方案要求,但未增加受试者的风险;
g) 个别试验用疫苗空瓶或者空盒丢失;
h) 未按照方案要求频率进行随访,但未增加受试者的风险;
i) 超过方案规定的窗口期进行疫苗接种或者样本采集;
j) 未按方案规定时间暂存、转运和处理样本,经评估不影响检测结果。
重要方案偏离
疫苗临床试验中常见的重要方案偏离包括但不限于:
a) 受试者和/或其监护人(委托人)未签署知情同意书而参加临床试验;
b) 知情同意书内容发生重要变更,需重新签署而未签(试验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与试验相关
的风险实质性提高或者增加的;受试者民事行为能力等级提高的);
c) 受试者和/或其监护人(委托人)未得到已签署姓名和日期的知情同意书原件或者副本;
d) 在受试者和/或其监护人(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对受试者开展筛选工作;
e) 受试者和/或其监护人(委托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原件丢失;
f) 受试者未符合所有入选标准和/或符合任意一条排除标准,被研究人员不适当地入组;
g) 受试者符合了方案规定的中止/退出标准,但未中止/退出临床试验;
h) 体格检查或其他检查缺失,影响了受试者的权益、安全,或对研究结果产生影响;
i) 研究号未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随机分配;
j) 因受试者年龄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分组错误;
k) 受试者未完成免前或免后生物样本采集;
l) 采样量少于方案规定且不满足送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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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试验疫苗和对照疫苗外观等存在不一致时,在受试者面前打开疫苗包装,造成破盲;
n) 未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疫苗配制;
o) 疫苗发生冷链破坏后,未得到申办者的书面意见,即为受试者接种了涉事疫苗;
p) 未按方案要求接种疫苗,如接种剂量、接种途径、接种部位、疫苗编号错误或与其他疫苗接种
间隔时间不足等;
q) 接种后留观时间不满足方案要求;
r) 在研究期间受试者使用了方案禁止使用的药物或疫苗;
s) 研究期间受试者参与其他预防性疫苗临床试验;
t) 试验用疫苗未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管理,包括疫苗的运输、接收、分发、使用、储存等过程超温
/温度记录缺失,未进行评估或者评估后影响疫苗的质量;
u) 给受试者接种已过期的试验用疫苗;
v)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严重不良事件。
8 方案偏离的处置
方案偏离记录
发现方案偏离后,研究人员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首先,研究人员应考虑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是否
受到影响,确认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防止因处置不及时,影响受试者安全和权益并放大方案
偏离的影响。其次,研究人员依据SOP的要求,及时填写方案偏离报告表,包括偏离的性质、时间、涉
及的受试者、处置措施以及对试验结果的潜在影响等。
方案偏离的报告
8.2.1 研究人员向PI 和申办者报告
发现方案偏离后,研究人员应及时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向PI和申办者报告,报告内容应至少
包含发生日期、发现日期、分级、发生原因、对受试者权益和安全的影响。PI和申办者评估方案偏离对
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及对试验结果的影响,并决定是否采取纠正措施。如方案偏离可能影响受试者的安
全或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时,PI和申办者应指导研究人员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8.2.2 研究人员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研究人员须根据机构伦理委员会要求将所有方案偏离进行报告。伦理委员会收到方案偏离报告后
进行伦理审查,审查该事件是否影响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是否影响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给出
审查意见。若发生的方案偏离对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时,伦理委员会有权暂停、终止该临
床试验。获得伦理委员会意见后,研究人员应按意见要求完成整改落实。一般方案偏离应及时向伦理委
员会进行报告,也可按照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定期报告。重要方案偏离,尤其是对受试者安全和权益造成
影响的,研究人员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伦理委员会要求疫苗临床试验机构对方案偏离报告进
行审核,研究人员可将方案偏离报告递交给机构项目组,该项目组审核无误后转交伦理委员会。
8.2.3 申办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申办者收集所有方案偏离,并在临床试验总结报告中列出所有与入选/排除标准、方案实施、受试
者管理有关的方案偏离。方案偏离应按照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要求整理,如:不符合纳入标准但进入试
验,符合退出标准但未退出,接受了错误的治疗或剂量,合并用药中有禁止服用的药物等。临床试验结
束后,将总结报告递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2.4 其他
研究人员应当按照伦理委员会批准的试验方案实施临床试验。未经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的同意,不
得修改或者偏离试验方案,但不包括为了及时消除对受试者的紧急危害或者更换监查员、电话号码等仅
涉及临床试验管理方面的改动。为了消除对受试者的紧急危害,在未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研
究人员修改或者偏离试验方案,应当及时向伦理委员会、申办者报告,并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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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分析发生方案偏离的原因,评估是否影响受试者安全和权益以及后续的访视,针对性的采取措施,
对偏离方案事件相关环节和当事人进行针对性培训,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并记录培训过程。
a) 因试验方案设计的合理性造成的方案偏离:需由申办者和PI 共同讨论修订试验方案。
b) 由研究人员造成的方案偏离:需对相关研究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必要时进行考核,通过后方
可继续开展相应工作,如该研究人员不能胜任此项工作,PI 可取消其授权。
c) 由受试者个人原因造成的方案偏离:受试者因生病、外出等原因不能在相应的访视窗内参加访
视工作,研究人员需增加沟通频次,受试者可参加访视时需立即组织安排;受试者因客观原因,
如应急接种或必要的医疗干预使用了方案违禁药物,研究人员需按要求记录并上报,加强对受
试者的安全性随访;受试者因发生不良事件或者对临床试验出现误解,拒绝参加后续访视,在
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前提下,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预防措施
结合方案偏离的原因,制定有有效的预防措施,以达到减少和避免方案偏离的发生,从而提高疫苗
临床试验的整体质量。
a) 优化试验方案。在试验前评估试验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PI、统计师和申办者充
分讨论方案的具体实施内容,制定出科学、伦理、可操作的临床试验方案。
b) 加强试验现场研究人员培训。项目启动前,疫苗临床试验机构组织对现场研究人员进行GCP、
试验方案和相关SOP 的培训,确保所有参加试验的研究人员充分了解试验方案及试验用疫苗,
明确各自在试验中的职责。现场研究人员在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试验方案和SOP 的要求,规范操作。
c) 加强受试者管理。受试者的知情同意过程是保障其依从性的关键,在知情同意环节对受试者和
/或其监护人进行充分知情,使其充分了解疫苗临床试验的目的、意义、临床试验方案的内容
以及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注意事项等;提高受试者依从性,当受试者发生不良事件时,积极
协助治疗,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因受试者误解造成方案偏离;加强与受试者的沟通,当受试者
因生病等原因不能按计划参加访视时,增加沟通频率,受试者一旦可以参加访视,立即安排其
进行相应的访视工作。
d) 提高监查员素质。合同研究组织需加强监查员的管理和培训,对监查员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定期
评估,要求监查员对试验方案和SOP 掌握标准一致,避免出现误导试验现场研究人员而发生方
案偏离。
e) 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研究过程中可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试验实施过程进行实时监测,确认是否
符合试验方案和GCP 的要求。
9 资料归档
方案偏离报告的文件资料
方案偏离报告的文件资料包括:
a) 疫苗临床试验机构和试验现场的资料包括:方案偏离报告表、PI 和申办者回复的处理意见、
伦理审查意见、整改记录(如有)等。
b) 申办者的资料包括:方案偏离报告表,传真/邮件/上报回执(如有)等。
c) 伦理委员会的资料包括:伦理审查的书面记录、委员信息、递交的文件、会议记录和相关往来
记录等。
归档保存
方案偏离处置报告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按照各方的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归档保存。疫苗临床试验
机构收到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后,及时反馈给试验现场,并将递交材料和伦理审查意见一并整理保存,
项目结束后归档至机构档案室。试验现场收到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后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后将方案偏离
报告表、伦理审查意见以及PI和申办者回复的处理意见及整改记录(如有)等资料保存,项目结束后及
时整理归档至档案室。申办者应将方案偏离相关文件保存至TMF对应文件夹或扫描上传至eTMF对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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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进行归档保存。伦理委员会应归档方案偏离审查的全部记录,包括伦理审查的书面记录、委员信息、
递交文件、会议记录和相关往来记录等。
用于申请疫苗注册的临床试验,相关资料至少保存至疫苗被批准上市后5年;未用于申请疫苗注册
的临床试验,应当至少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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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
[2]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101号)
[3]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 ﹝2023﹞ 4号)
[4] TransCelerate BioPharma Inc. Protocol Deviation Process Guide. 2020-8-10.
[5] ICH. E3:临床研究报告的结构和内容
[6] ICH. E3指导原则:临床研究报告的结构和内容问与答
[7] ICH.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E6(R3)草案
[8] 中国临床研究能力提升与受试者保护高峰论坛(CCHRPP).方案偏离的处理与报告工作指引.
2020-9-30.
[9] TransCelerate BioPharma Inc. Position Paper: Risk-Based Monitoring Methodology.
2013-5-30.
[10]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计划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2021﹞63号)
[11] SACHRP. Letter to the HHS Secretary. Attachement C: Reccommendation on Protocol
Deviations. 2012-3-30.
[12]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国家药监局﹝2023﹞56号)
[13]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试行)》(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2023﹞
9号)
[14]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10﹞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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