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JICA 1101-2024 算力中心智慧物业服务规范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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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72
团体标准
T/ZJICA 1101—2024
算力中心智慧物业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mputing center of intelligent property management
2024-11-29 发布2024-12-01 实施
浙江省信息通信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要求............................................................................................................................... 3
4.1 服务机构..................................................................................................................... 3
4.2 服务人员..................................................................................................................... 3
4.3 制度建设..................................................................................................................... 4
4.4 数智化管理................................................................................................................. 4
4.5 财务管理..................................................................................................................... 5
4.6 档案管理..................................................................................................................... 5
4.7 信息安全管理............................................................................................................. 6
4.8 突发事件管理............................................................................................................. 7
4.9 能耗管理..................................................................................................................... 7
4.10 标志管理................................................................................................................... 8
5 客户服务............................................................................................................................... 8
5.1 公开告知..................................................................................................................... 8
5.2 接待服务..................................................................................................................... 8
5.3 迁入迁出服务............................................................................................................. 9
5.4 施工及装修管理服务................................................................................................. 9
5.5 报修服务..................................................................................................................... 9
5.6 文化服务................................................................................................................... 10
5.7 会务服务................................................................................................................... 10
5.8 特约服务................................................................................................................... 10
5.9 智慧配套服务........................................................................................................... 10
6 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及其智能配套..................................................................................11
6.1 房屋本体及道路、路面........................................................................................... 11
6.2 照明系统................................................................................................................... 11
6.3 供变电系统............................................................................................................... 11
6.4 电梯及其他运输系统............................................................................................... 12
6.5 空调通风系统........................................................................................................... 13
6.6 给排水系统............................................................................................................... 13
6.7 消防系统................................................................................................................... 14
6.8 避雷系统................................................................................................................... 15
6.9 网络与通讯系统....................................................................................................... 15
6.10 监控系统................................................................................................................. 15
6.11 车库管理系统......................................................................................................... 16
6.12 门禁系统................................................................................................................. 16
7 秩序维护及其智能配套......................................................................................................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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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17
7.2 出入管理................................................................................................................... 17
7.3 监控管理................................................................................................................... 18
7.4 巡查管理................................................................................................................... 19
7.5 车辆停放管理................................................................................................................... 19
7.6 消防管理................................................................................................................... 20
8 环境维护管理...................................................................................................................... 20
8.1 环境维护管理制度................................................................................................... 20
8.2 环境维护一般要求................................................................................................... 21
8.3 机房环境管理........................................................................................................... 21
8.4 绿化管理................................................................................................................... 22
8.5 智能环境维护管理................................................................................................... 23
9 服务评价与改进................................................................................................................... 23
9.1 服务评价................................................................................................................... 23
9.2 服务监督................................................................................................................... 24
9.3 投诉处理................................................................................................................... 24
9.4 智能服务监管...........................................................................................................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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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T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浙江省信息通信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置业管理分公司、浙江树人学院、浙江
省信息通信协会智慧物业专业委员会、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钱乘、蒋利国、王莉霞、叶智校、李文馨、朱毅、曹胜、许峰、胡
新民、陈洪标、钟海、陈华珊、王明安、汪小将、邱如红、徐继辉、黄烜华、唐洁、包可乐、
陆波、徐优丽、张天天、吕璎珞。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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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力中心智慧物业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术语和定义、算力中心智慧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客户服务、房屋及设施
设备维护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及其智能配套、环境维护服务、服务评价与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算力中心园区的物业服务活动。其他类似的园区也可参照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对下列文件进行规范性引用,并构成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引用文件若标注日
期,则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若无标注日期,则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972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 500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174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5014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 部分:通用符号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7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投诉处理指南
GB/T 1909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394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7094 信息安全技术办公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37095 信息安全技术办公信息系统安全基本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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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51168 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DA/T 89 实物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 99 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实施规范
DB62/T 3261 智慧物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
DBJ/T 13-414 智慧小区物业设施建设标准
DB3301/T 65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CJJ 4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 287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JGJ 80 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T/CECS 1100 高效空调制冷机房评价标准
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算力中心Computing center
算力中心是指集中了大量高性能计算资源和数据中心设施的特定区域,通常由一个或多
个大型建筑物组成,旨在提供高密度、高可靠性和高能效的计算环境。通常配备有先进的电
力供应系统、冷却系统、网络安全措施以及高速网络连接,以支持大规模的数据处理、存储
和传输需求,集办公、运营和数据资产维护于一体的综合园区。
3.2
物业服务区域Property service area
已建成并交付业主使用的物业包括办公楼、工业用房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
地等组成的统一物业区域。
3.3
物业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
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
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
关秩序的活动。
3.4
智慧物业Intelligent property management
利用信息技术、互联网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来提升物业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的一种
管理模式。
3.5
智慧物业管理平台Intelligent property management platform
一个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物业管理、业主服务、数据
分析与决策支持等功能的综合性平台。
3.6
物业服务企业Property service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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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提供物业服务的机构及其他服务人。
3.7
物业服务合同Property service contract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之间就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关的物
业管理活动所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8
算力中心智慧物业服务人员Intelligent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personnel at
computing center
算力中心从事物业服务工作,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算力中心的设施设备、
环境等进行高效运维、管理与服务保障,确保其稳定运行且满足相关需求的专业人员。
3.9
业主满意度Proprietor’s satisfaction
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服务满足其需求和期望程度的主观感受,用具体分值来表示,
反映的是接受服务业主及使用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评价。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机构
4.1.1 宜具备通信、数据机楼等物业管理项目经验,宜具备电子与智能化、机电、电力工程
等相关专业承包资质及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许可证。
4.1.2 应具备相应的服务场所。
4.1.3 应与委托方(或业主)协调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用房、物资等。
4.1.4 应配备相应的服务设备、管理和服务人员。
4.1.5 应在服务窗口明确展示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明或其复印件,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流
程、费用标准、投诉途径等。若提供特殊服务,应公示其项目、流程和收费等。
4.1.6 应建立健全党组织,配备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
4.1.7 应采用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进行管理;采用的技术应具备先进性和实用性;设备应
选用先进和成熟的产品;数据建设应保证融合性、共享性和安全性。
4.1.8 应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协议、保密协议等。
4.2 服务人员
4.2.1 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职业操守,身体健康,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4.2.2 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专业技
术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技能资格证书,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
操作证。
4.2.3 物业服务人员应根据自身职责范围,在算力中心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上完成:到岗前的
学习与考核、证书的获取、持续的定期培训等。应遵循GB/T 45001 标准的要求,实施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应定期开展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服务意识、绿色节能环保、
保密意识、思政教育等培训和考核。教育培训和考核应填写记录并存档备查。
4.2.4 物业服务人员应熟悉算力中心园区物业服务内容及特点,熟练掌握相应岗位的工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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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在形象上,工作时间内,应佩戴工号牌,着工装,保持外表的整
洁和仪容的端庄,行为举止要规范且得体。提供服务时要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同时
保持友好和积极的态度。
4.2.5 物业服务人员文化水平上应具备对应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应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以适应智慧物业的发展需求。宜运用移动互联网、信息智能终端等技术,应用智能化、智慧
化服务平台,实现服务智慧化、管理智能化。
4.2.6 物业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尤其是涉及会务服务、设施管理服务、档案管理
服务等重点工作的岗位人员,确保业主的隐私以及敏感数据、文件和档案得到妥善保护。
4.3 制度建设
4.3.1 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公共管理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的保养、安全生产
措施、绿化维护和环境卫生保持的操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涵盖沟通管理、财务管理、资
产管理等;网络信息安全制度,确保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确保信息的
隐私和合法使用;服务公示制度,接受业主的监督。
4.3.2 应明确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及考核机制。
4.3.3 根据不同的服务类型与服务范围,应设置相应的人员管理与考核要求,考核合格后方
能上岗。
4.3.4 宜在传统制度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包括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
智能等,增强制度管理的效率与质量。
4.3.5 应定期对各项规章制度施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估,根据规则制度落实情况评估
结果,持续更新、改进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4 数智化管理
4.4.1 算力中心的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应符合业主的管理要求。算力中心智慧物业管理
总体信息化程度应达到50%以上,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应达到80%以上、在线获取和发布信息
的应达到90%以上。
4.4.2 应建设算力中心智慧物业管理平台,集成全面的管理工具。确保平台具备卓越的安全
性、稳定性、用户友好性以及良好的扩展潜力。
4.4.3 平台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包含多个功能模块,且各模块之间相互独立,便于维护和升
级。满足系统规模扩展、功能扩充、配套系统升级、信息安全等需求,同时配套APP、小程
序等移动应用。
4.4.4 算力中心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应涵盖多个子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智慧物业内部管理平台、
设备运维平台,共同构成算力中心智慧高效管理网络。
4.4.5 智慧物业内部管理平台应具备人员考核、培训、监督等基本人事管理功能,包括但不
限于:对安保人员、接待人员、保洁人员等不同岗位的员工的考核;提供在线培训模块并设
置对应的考试或证书要求;知晓员工的工作状态和服务质量等。
4.4.6 智慧物业内部管理平台与设备运维平台应具备消防管理、安防管理,设备管理、节能
管理、组织管理、巡检管理、工单管理、盘点管理、知识库管理、消息管理、车辆管理、访
客统计、人员进出统计等基本模块。
4.4.7 算力中心用户服务平台应具备物业服务、报修服务、物联服务、访客服务、会务服务
社群交互服务、个人钱包等基本模块。
4.4.8 宜实现算力中心安全技术防范体系的集成,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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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助、电子巡更、视频监控及停车管理等子系统。
4.4.9 宜整合算力中心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涵盖电梯监控、公共照明、给排水、电力供应及
建筑能效监控等关键系统。
4.4.10 宜接入算力中心信息设施系统,包括信息导引发布、公共广播、无线对讲及物业管理
系统等,以实现数据信息的整合。
4.4.11 平台应提供标准化数据接口,以方便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集成,例如OA 系统、
HR 系统、ERP 系统等;提供开放性接口,方便第三方开发者开发应用,丰富平台功能;提
供安全性接口,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4.4.12 平台应在安全性能方面采用访问控制机制,对不同用户进行权限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防止数据泄露;记录用户操作日志,方便进行安全审计;具备安全防
护功能,例如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防止网络攻击。
4.4.13 平台应存储监控视频于算力中心的本地服务器以符合数据存储规范,储存时间宜不少
于30 个自然日。视频的图像质量应至少达到1080P 的高清标准,且录制的实时帧率应不低
于每秒24 帧。
4.5 财务管理
4.5.1 算力中心物业服务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4.5.2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收支管理应严格遵循《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浙
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要求。
4.5.3 每年编制物业服务项目的资金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以及实际收支状况。
4.5.4 针对特约服务费用及代收代缴费用,应单独记账,并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双方约定
的收费方式,向业主进行收费。
4.5.5 宜在传统物业管理的基础上,融合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4.6 档案管理
4.6.1 应建立健全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各项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应按要求进行记录、收
集、整理、分类、保存、使用、维护、交接。
4.6.2 应根据档案性质、类型、重要性,依法建立实施保密制度,保障算力中心物业服务档
案资料的安全。
4.6.3 设置档案储存场所,应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查询使用的管理。
4.6.4 若实行数据化管理,应定期对数据信息进行备份保存,且符合DA/T 89 标准、DA/T 99
标准的相关要求。宜构建网络平台或其他信息共享渠道,通过合理的授权机制,实现业主档
案在物业企业内部各项目及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互通与共享。同时,系统所有数据信息应具
有防伪造、防篡改、可审计、可追溯的特性。
4.6.5 档案应实行实时更新的动态管理,及时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并确保其物
理安全。档案应分类保存,并有目录可供查询,保存环境应防潮、防蛀、防霉。
4.6.6 系统平台应确保各类操作日志、系统日志保存6 个月以上。服务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
合同期,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要求。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低90 天。
4.6.7 应遵守委托方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应将资料内容转作其他
用途。个人敏感信息需前台脱敏展示、后台加密传输和保存。
4.6.8 在退出物业服务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与管理方或其指定人办理承接查验档案资
料及物业服务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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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算力中心物业服务的技术档案应符合GB/T 11822 标准及其相关团体标准的要求,类别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工程竣工验收档案;
━ 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档案;
━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 设备设施技术资料;
━ 其它资料。
4.6.10 算力中心物业服务的日常档案应符合GB/T 11822 标准及其相关团体标准的要求,类
别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财务管理档案;
━ 顾客服务档案;
━ 房屋维修管理档案;
━ 设备设施维修管理档案;
━ 秩序维护档案;
━ 日常巡查档案;
━ 机房巡查档案;
━ 消防管理档案;
━ 能耗管理档案;
━ 保洁服务档案;
━ 消杀管理档案;
━ 月度台账档案;
━ 绿化档案;
━ 应急预案演练与处置档案;
━ 产权和技术资料档案;
━ 业主资料;
━ 投诉处理资料;
━ 网信安管理档案;
━ 智慧物业平台系统档案;
━ 其它资料。
4.6.11 物业档案应根据业主需求,实现局部或全面数字化,便于电子化检索和长期保存,且
符合GB/T 37094 标准、GB/T 37095 标准的要求。应使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数据
备份,并确保档案的电子版本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4.6.12 宜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提高档案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4.7 信息安全管理
4.7.1 应建立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护业主信息隐私。
4.7.2 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意识教育和专业培训,培养他们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办公终端禁
止明文存储账号口令、网络拓扑等敏感数据。
4.7.3 应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设定管理等级,并符合GB/T 22239 中第7 章的要求。
4.7.4 需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应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销毁并做好登记。
4.7.5 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在常规运行的电脑等设备中存放业主信息等相关的重要资料。
4.7.6 连接互联网的设备应设置内外部网络防火墙,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做好备份及
复原计划;及时清除明文账号口令、网络拓扑、员工信息、运营数据等敏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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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应借助信息化手段等多种方式对重要资料进行加密处理;规范即时通信软件的使用,
工作群非实名账户和闲置工作群组清理。
4.7.8 重要文件、重要信息(特别是涉及到重要会议或企业机密等信息)不得使用社交软件
等传播;应持续做好暴露面管理,杜绝暴露面瞒报漏报。
4.7.9 应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隐私数据保护机制,确保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的网络和
数据安全,并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4.8 突发事件管理
4.8.1 应根据算力中心特征建立物业服务的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物业服务应急预案包括但
不限于:火灾应急预案、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网络安全事件、人员伤害应急预案、触电事
件应急预案、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天然气/煤气泄漏应急预案、供水/电/气故障应急预案、
电梯故障应急预案、突发停电/水应急预案、水浸事故应急预案、交通意外应急预案、舆情
应急预案、高空坠物应急预案、危险品被盗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根据
应急预案的分级分类确定相应培训和演练频次,每个应急预案每年应至少培训或演练1 次。
4.8.2 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算力中心园区管理方、算力中心园区各
单位、企业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应根据委托方要求,识别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社会治安、
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并制定应急预案,配合委托方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演练后
应进行总结与评价并保存演练记录。
4.8.3 应定期开展算力中心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并定期根据风险评估和
应急资源调查结果,及时完善与调整物资配备与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评估、批准和
更新过程应遵循GB/T 29639 标准、GB/T 33942 标准的要求。
4.8.4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基于数字化预案和知识图谱的预案图决策引擎,提升预案
实战能力。
4.8.5 根据应急预案配置应急队伍每季度至少1 次对应急队伍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根据
应急预案配置应急物资,应急物资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每周至少1 次点检。
4.8.6 参考GB/T 13861 标准关于识别服务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内容,建立隐患日常排
查和预警机制。
4.8.7 应配合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算力中心管理方对算力中心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开展对高危企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
4.8.8 宜部署并利用智能监控设备,如摄像头和传感器等智能技术对消防、变压器、电梯等
设施设备进行实时监测,设置合理的报警阈值,动态监测预警情况。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
台实时跟踪算力中心整体状况,覆盖车辆监管和安全防护等方面,在检测到任何异常时立即
响应确保及时应对。
4.8.9 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与救援。应急处置结束后,
应配合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进行事件调查及现场恢复,对应急情况发生及处置过程进行分析、
评估、总结。
4.9 能耗管理
4.9.1 应根据GB/T 2589 标准、GB/T 23331 标准的相关要求,建立算力中心公共区域的节能
降耗管理制度,落实能效监测、能效分析、异常管控、节能优化、提出改造建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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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实现能耗管理全局化,实时检测能耗,进行用能异常诊断,联
动设备运行。
4.9.3 应宣传引导、督促各用能单位开展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人员行为约束等节能措施。
4.9.4 应定期对算力中心公共区域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掌握各用能单位能
耗量、用能规律和特点、重大耗能设施设备等情况,并制定与执行节能运行管理方案。
4.9.5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对算力中心公共区域内100%建筑的能源使用情况的实
时监控、对能耗设备的远程控制和调节,包括电力、水、天然气等,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能
耗异常情况。
4.9.6 宜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能源需求进行预测,为能源调配和优化提供决策支持。
4.10 标志管理
4.10.1 应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识别、制作、分类和使用相应的标识。
4.10.2 各类标志和指示牌应清晰准确,分布合理。
4.10.3 标识标志应包括但不限于:
━ 公共信息标志,应符合GB/T 10001.1 标准的要求;
━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 2894 标准的要求;
━ 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3495 标准的要求;
━ 道路引导标志,应符合GB 5768 标准的要求;
━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应符合GB/T 19095 标准的要求;
━ 设施设备标识;
━ 服务提示性标识。
4.10.4 应对标识定时巡检,确保标识齐全、完好、整洁。
4.10.5 算力中心内涉及智慧物业的设施设备,应建立统一的标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编码、
设施设备编码等,以便于识别和信息管理。
5 客户服务
5.1 公开告知
5.1.1 应按照算力中心管理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提供的服务项目。
5.1.2 应配合业主设置展示区域,展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算力中心的大数据、智能安防、智
慧物联、停车场实时情况、算力中心能耗情况等。
5.1.3 应在服务中心或展示区域,设置信息公示栏,公示服务信息、报修投诉与监督电话等。
5.1.4 对影响业主的作业计划如停水、计划性限电、停电、送电、外墙清洗、电梯维保、消
杀等,物业服务人员应提前公告。
5.1.5 宜在线上平台同步发布通知,同步间隔不超过24 小时,且确保业主信息的安全,不泄
露业主隐私,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5.2 接待服务
5.2.1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接待中心或办公场所公布24 小时服务电话。
5.2.2 应设立多样化的接待方式,涵盖现场接待、电话接听、传真接收、电子邮件回复、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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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软件、算力中心智慧物业管理平台等,以便于业主进行报修等需求的处理。
5.2.3 接待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宜超过5 分钟,需等待时间较长时应提前与客户沟通。
5.2.4 接待服务中,应使用礼貌、规范的语言。
5.2.5 物业服务人员应提供周边的交通路线、配套设施以及楼内的服务设施图,以便为客户
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5.2.6 客户咨询、求助、投诉等事项,应及时答复;无法当场处理时应告知客户原因并上报
相关部门,24 小时内应予以回复处理,答复率100%。
5.2.7 所有受理的服务请求都应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档案。
5.2.8 来访参观接待,物业服务人员应制定访客流程与接待方案,并安排人员讲解。
5.3 迁入迁出服务
5.3.1 当业主或租户搬入或搬离时,物业服务人员应协助业主完成必要的手续办理,并确保
相关文件得到及时的记录和归档。
5.3.2 物业服务人员应向业主或租户说明算力中心内搬运车辆的进出规定、临时停车区域、
搬迁路线、搬运时间限制以及电梯使用规则。
5.3.3 对于需要特殊电力供应的精密仪器或科研实验设施,物业服务人员应建议业主配置双
电源回路或备用电源(如UPS 或发电机组)。在电力接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规
范进行室内照明和动力线路的接入,严禁交叉使用。
5.3.4 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协调和管理,跟进搬迁相关事宜。
5.3.5 应提前查验房屋状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应记录并及时告知业主。
5.4 施工及装修管理服务
5.4.1 巡视现场,每天应进行不少于2 次现场巡查管控。若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刻予以劝阻
与制止;劝阻制止无效则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对于机房等重点部位的装修现场,应加大
巡查频率。
5.4.2 应配合业主在施工及装修过程中的需求,如保证施工及装修期间的水电供应。
5.4.3 应定期巡查施工及装修现场,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必要时
应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5.4.4 施工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堆放点,及时清运。
5.4.5 业主需要消防、环评备案验收的,物业服务人员应协助办理。
5.4.6 应协助业主建立施工及装修档案,如施工及装修申请、审批等材料。
5.4.7 应协助做好协调工作,将施工及装修区域、时间、货运时间、噪音施工时间予以明示。
5.4.8 物业服务人员应与机房运维团队建立严谨的对接机制,满足算力中心机房的保密安全
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当算力中心设施设备及工程材料搬入或搬离时,物业服务人员应协助完
成必要的手续办理,并确保相关文件得到及时的记录和归档。
5.5 报修服务
5.5.1 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处理业主的报修,其中急修服务应在20 分钟内抵达与处理。
5.5.2 报修、维修应做好记录。
5.5.3 重点维修项目应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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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文化服务
5.6.1 宜根据算力中心园区管理方、业主需求,组织开展算力中心的园区文化活动。
5.6.2 应根据算力中心园区特性组织适合业主需求、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
5.6.3 应配合算力中心园区党委/工会/街道,组织园区企业职工开展红色文化宣传活动。
5.6.4 开展文化活动前应编制文化活动的计划与实施方案,布置文化活动场地;活动结束后
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5.6.5 应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上级党组织、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完成算力中心园区文化
活动方案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5.7 会务服务
5.7.1 会务服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会务服务团队提供,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5.7.2 应与会议组织者密切沟通,了解会议目的、规模、主题等需求,制定详细的会务服务
方案。
5.7.3 应提前对会议场地进行考察,确保场地布局、设施设备、技术条件等满足会务要求。
5.7.4 应负责会议期间的现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签到、引导、技术支持、餐饮服务等。
5.7.5 应在会议结束后总结评估,收集参会者反馈建议,优化会务服务流程和质量。
5.7.6 会务服务团队应注重环保和可持续性,倡导绿色会议理念,减少会议对环境的影响。
5.7.7 应做好引导参观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参观者的身份和需求以便提供更加个性
化的引导服务,人员身份的提早确认与出入管理的申请,制定详细的参观计划和路线,提供
讲解服务如准备必要的资料和讲解内容,提供必要的送别服务等。
5.8 特约服务
5.8.1 应提供商务配套服务,如票务服务、复印装订等。
5.8.2 应提供生活配套服务,如餐饮、购物、班车等;
5.8.3 应提供公寓管理服务,如住宿等;
5.8.4 根据业主实际需求,应提供其它配套服务。
5.9 智慧配套服务
5.9.1 应构建统一对外的信息发布、报事报修、会议预订等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为业主提供
更便捷的服务。
5.9.2 各类应用软件宜采用算力中心园区官方APP、小程序等形式,满足使用者的移动应用
需求。
5.9.3 宜实现接待服务的智能化,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智慧物业平台完成线上预约、线上指引、
信息查询等。
5.9.4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日常对算力中心内人、车、物进出的数字化审批、监督
与管理。
5.9.5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对算力中心内迁入迁出工作、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的智能化审批、监督与管理。
5.9.6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从报修、派单、接单、维修、验收到评价的一体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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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提高维修效率与平台使用者的便携度。
5.9.7 宜积极采用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提供会议邀约、会议通知、会议报名、会议签到等一站
式解决方案,实现会务服务的全面数字化,提高会务服务的科技含量和便捷性。同时,宜通
过数据分析工具,对会议参与人数、资料下载量等进行分析。
6 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及其智能配套
6.1 房屋本体及道路、路面
6.1.1 房屋本体及道路、路面的检查、维修、保养,应符合《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
管理条例》。
6.1.2 应指导业主正确使用房屋,遵守使用的相关规范。
6.1.3 应制定房屋年度检查计划,房屋外观出现脱落、开裂等情况时,及时向维保单位报告,
配合业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和维修,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1.4 应实行定期房屋巡检制度,依据房屋的使用年限,周期性地评估房屋的使用状况;在
遭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前,应进行预先的应急性检查。
6.1.5 巡查中若发现需要维修的项目,应及时联系对应的负责单位进行维修。
6.1.6 制定房屋维护和保养的详细计划,应在获得业主同意后执行落实。
6.1.7 应保证算力中心内道路的完好和平坦,一旦发现损坏立即进行修复;定期对下水道井
盖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凹陷、破损或缺失情况及时解决;同时,采取措施减少车辆经过井
盖时产生的噪音。
6.1.8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立信息化管理手段,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服务进行
记录和跟踪,确保服务的可追溯性和质量控制。
6.2 照明系统
6.2.1 应根据业主需求,定制照明系统的日常运维方案。
6.2.2 公共照明灯按时开启,应满足算力中心的日常工作要求。
6.2.3 应定期检查算力中心的照明设施,对故障灯具进行迅速修复。
6.2.4 应建立公共照明的节能管理规范,依据算力中心的具体情况设定各区域照明设备的合
理关闭时刻,并根据季节调整启停时间。
6.2.5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照明系统的智能化控制功能,能够根据实际需求和使
用情况自动调节照明强度,实现节能和优化使用体验。同时,结合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节
能降耗,降低算力中心整体运营成本。
6.3 供变电系统
6.3.1 制定公共区域供电系统内部管理规范,供变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及维护应符合GB
50194 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供电系统、EPS 和UPS 电源系统、应急供电系统。
物业服务人员应制定规范的供配电系统运行、维修保养流程。
6.3.2 从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执行DL 408 标准的要求,并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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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总配电室应由专人负责监控,定期监测设备状态,记录关键运行参数;对于具备自动
化监控条件的配电室,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并在极端天气或用电高峰期间提高检查频率。
6.3.4 应建立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确保在限电或停电时有明确的审批程序、通知机制和公
告流程。
6.3.5 应根据算力中心特性,做好园区非物业配套服务类供电,配合相关维保单位的维修与
保养工作。
6.3.6 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和维修保养机构对发电机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如
定期启动及维护备用发电机(组);定期对应急照明(带蓄电池)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检
查接线端子紧固情况、风扇及滤网完好情况,并进行充放电测试、电源切换测试等。每年至
少2 次检查、维护、清洁变配电设备设施;每年至少1 次高压电气设备试验。且以上检查维
护均应留存记录。
6.3.7 发生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电力管理部门报告事故详情,并进行详细记
录。
6.3.8 应通过先进的智能监控技术和自动化技术,自动检测电压稳定性,对算力中心内供变
电系统进行智能监控,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6.3.9 智能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采集和分析功能,能够对电力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及时发现
并预警电压异常或其他电力问题。
6.3.10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供变电系统的智能化管理,包括远程的检测与控制、
检查、维护、维修等线上记录等。同时,利用人工智能算法技术,对电力系统的历史数据和
实时数据进行学习,预测电力负荷变化和潜在的电力故障,提前采取措施。
6.4 电梯及其他运输系统
6.4.1 电梯在使用前必须通过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并获得《安全检验合格证》,
并定期检验。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24 小时紧急救援报修电话以及乘梯安全须知等信
息应明显展示在电梯轿厢内。
6.4.2 电梯的定期维护和修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执行,并根据签订的维
保合同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6.4.3 应建立电梯等运输系统的安全技术档案,专人管理,实时更新。
6.4.4 应配置电梯安全管理员,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巡视检查管理,并对电梯维保单位履约
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6.4.5 应确保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动作准确;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正常使用,
多媒体声音适中,体感温度舒适。
6.4.6 消防电梯应与火灾报警系统应保持可靠的联动功能。电梯紧急电话系统应定期维修保
养,保持通畅。
6.4.7 应构建紧急情况应对流程,并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以应对和解决常见的电梯故
障问题。在遇到重大故障时,需明确规定维修保养单位的到场时间要求。如发生电梯困人等
紧急事件时,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 分钟内抵达现场并完成救助。
6.4.8 电梯和其他运输系统设备每年应进行至少2 次的现场救援和安全使用演练,做好拍照
记录及存档。
6.4.9 电梯使用应符合TSG 08 标准的要求;电梯巡查、检测、维护频次及维护要求应符合
TSG T5002 标准的要求。
6.4.10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对电梯及其他运输系统的集中管控,包括电梯内监控
的视频管理、实时对讲,检测与维修的线上记录、出现异常时人工干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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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空调通风系统
6.5.1 应在启动空调系统前检查,包括运行和安全控制功能的测试,记录并分析运行参数。
6.5.2 应定期对冷却塔风机、齿轮箱、喷淋系统、循环系统和电气控制箱进行检查,确保冷
却塔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提供达标的冷却水。
6.5.3 应定期进行循环泵、空调、冷却风机主电路螺栓进行紧固和绝缘性测试,并记录结果。
6.5.4 应对空调通风系统中的设备,如风机、水泵、电机、管道、膨胀水箱、集水器和分水
器等,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6.5.5 应定期监测空调机组的马达和风机的运行状态,并记录相关参数。
6.5.6 应定期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加热(湿)器、冷
凝水盘等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符合WS 394 标准的要求。
6.5.7 应定期安排对新风量、排风量的测量。
6.5.8 应确保所有管道、网件和仪表处于完好状态。
6.5.9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对空调通风系统的集中管控,包括空调通风系统的远程
控制、检测与维修的线上记录、监测设备状态、区域能耗分析以及用能对比等。
6.5.10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根据算力中心内各建筑使用情况和特点,结合冷热供应及
能源条件,借助智能分析技术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按照节能环保原则制定并执行空调通风系
统的运行方案。
6.6 给排水系统
6.6.1 生活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应每五年办理1 次,物业服务人员健康证应每年办理1
次,并保持有效。
6.6.2 应对建筑的排水主管道进行季度性检查,对水泵和管道进行周期性的除锈和涂漆工作,
轴承需定期润滑,同时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
6.6.3 应每半年至少进行1 次对二次供水水箱和蓄水池的清洗和消毒工作,并获取卫生部门
的水质检验合格报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应达到GB 5749 标准的要求,日常管理、清洗
消毒操作人员的健康检查以及水质检测应遵循GB 17051 标准的要求。
6.6.4 宜利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设置水进系统,实现对机房区域漏水情况的24 小时实时监
测,一旦检测到异常,系统立即自动报警,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6.6.5 应定期检查供水设备、排污泵、管道、阀门、雨水井、污水井等相关设备设施,确保
无明显锈蚀和损坏、滴漏,发现堵塞漏水情况应及时疏通、维修。
6.6.6 应每日对水泵、阀门等关键组件进行巡查,并及时上传巡查信息至智慧物业管理平台,
保证给排水系统的畅通无阻,风机运转正常,管道和阀门均处于良好状态。
6.6.7 水箱和蓄水池的盖子必须保持完整并上锁,溢流管口需配备金属防护网以确保安全,
同时,每年在秋季和冬季对外露的水管进行必要的防冻措施。
6.6.8 应定期对排水管道、井池、设备进行检查及维护保养,由专业单位对化粪池进行清掏,
确保排水通畅。
6.6.9 应确保满足算力中心机房冷冻水系统的供水保持正常运行,对机房相关重点水系统加
强巡查。
6.6.10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排水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实现实时数据的显示,收集历史
数据并用于分析漏水模式和预测潜在风险,从而提前采取措施,提高预防性维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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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消防系统
6.7.1 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保持无障碍状态,避免任何堵塞、占用或锁闭。
6.7.2 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显眼位置且无遮挡,箱门应配备紧急开启机制,确保消火栓、水
枪和水带齐全且功能正常,启泵按钮应能顺利启动消防水泵。
6.7.3 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应保持完好状态,没有损坏、被埋压、遮挡或非法占用的情
况。
6.7.4 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和喷嘴应保持良好状态,无损坏或锈蚀,压力表读数应在正常范围
内,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
6.7.5 疏散指示标志应清晰可见且无遮挡,火灾应急照明设施应完整且功能正常。
6.7.6 高位水箱、消防水池和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的水位应符合要求,并在冬季采取适
当的防冻措施。
6.7.7 气体灭火系统应符合GB 25972 标准的要求,每2 小时巡查1 次并记录,及时上传巡查
信息至智慧物业管理平台。确保保护区出入通道畅通、各类警报的信号与安全标志齐全醒目、
烟感设备完好等基本要求。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根据封闭空间的结构特点和位置来
划分,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能在30s 内撤离完毕。
6.7.8 防火卷帘的控制按钮保持清晰可见,不得被遮挡,同时严禁在卷帘下方堆放任何物品。
6.7.9 应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消防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日常的消防
设施维护管理应遵循GB 25201 标准的要求。每年至少1 次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测,符合GA 503
标准的要求。
6.7.10 配备自动消防系统,应由拥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安装工作,并每年至少组织1 次由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机构开展系统的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的记录应至少保留3 年时间。
6.7.11 宜配备智能消防系统,达到以下要求:
━ 具备火灾自动报警功能,支持多种类型的火灾探测器,例如烟雾探测器、温感探测
器、红外探测器等,以便于在不同环境下进行火灾监测;应支持多种报警方式,例如声光报
警、电话报警、短信报警、APP 推送等,确保及时通知算力中心内人员;
━ 支持与消防设备进行联动,例如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开启排烟系统、切断非消防电
源等,以便于及时控制火灾蔓延;
━ 具备火灾自动灭火功能,同时支持远程控制灭火系统,例如手动启动、自动启动、
定时启动等,以便于灵活控制灭火过程;支持监控灭火效果,例如监测火势大小、烟雾浓度、
温度变化等,以便于及时评估灭火效果并调整灭火策略;
━ 平台应支持动态疏散指示,例如通过显示屏、广播、语音提示等方式,实时指示算
力中心内人员疏散路线和逃生出口;支持疏散统计功能,例如记录疏散人数、疏散时间、疏
散路线等,以便于分析疏散效果并进行改进;
━ 支持数据分析功能,例如分析火灾发生规律、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以便于制定
更加有效的消防措施。
6.7.12 算力中心所配备的智能消防系统,必须确保系统的正常运作:在火灾发生时,报警系
统、喷水系统、排烟送风系统等均能够迅速并准确地进行联动响应,且在消防控制室内应有
相应的信号反馈显示每个设施的启动和停止状态。
6.7.13 算力中心所配备的智能消防系统,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和维修保养机构进行定
期的维护保养工作。每年至少进行1 次全面的联动功能检测,每月进行1 次专项检查。所有
的检测和检查工作都应详细记录,并及时上传检测信息至智慧物业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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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避雷系统
6.8.1 应每年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建筑物的避雷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6.8.2 应定期对避雷设施,包括避雷带、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网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
损。
6.8.3 应定期对关键机房的防静电地板接地的可靠性进行检查,并对外墙面的钢窗和钢结构
进行外观检查。
6.8.4 应定期检查变配电室内设备的接地带,以及各机房内配电柜和设备的接地情况,确保
所有机电设备、管道和构架等金属结构的接地是稳固的。
6.8.5 避雷系统宜与算力中心智慧平台的其他安全系统(如火灾报警和安全监控系统)整合
联动,以提供全面的保护。
6.8.6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避雷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包括上传避雷系统检测报告、
定期检测结果、维护维修记录等。
6.9 网络与通讯系统
6.8.1 应根据算力中心实际需求,确定算力中心的公共区域内的网络与通讯设备的维护保养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通讯处理机、交换和调制解调器数据通讯工作正常;
━ 维护终端工作正常、整洁;
━ 工作电源及UPS 工作正常,设备整洁,显示仪表无损;
━ 配线架、光纤配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 插座模块安装完好,表面简洁;
━ 设置设备维护计划,对服务器、存储等设备进行专业维护和保养;
━ 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
━ 确保机房内制冷、供电、消防等关键系统稳定运行,定期测试和维护;
━ 应定期检测软件,若发现故障需及时记录并通知供应商维修;
━ 协助保障网络的稳定和通畅,及时处理网络故障,配合技术人员进行网络优化和调
整;
━ 做好机房防火、防霉、防潮、防雷击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机房内设警
示标识,并定期做好安全检查;
━ 对关键的数据和信息做好备份工作,定期开展备案恢复应急演练。
6.8.2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网络与通讯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包括对网络与通讯系统
的实时监测与调整,上传检测记录、维护记录、维修结果等。
6.10 监控系统
6.9.1 应根据算力中心实际需求,确定算力中心的公共区域内的监控管理区域,明确物业方
的监控权限与职责。
6.9.2 摄像头应牢固应安装在适当位置,确保其运行顺畅且外观保持清洁;视频录制设备应
保持正常运作且外观整洁;监视器应运行正常,显示的图像应清晰,色彩鲜明且设备本身清
洁;矩阵设备应正常工作,线路布置应有序,标识应明确。
6.9.3 应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等安全防范系统各组成设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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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部件和线路进行巡检,开展物理检查、运行环境检查、设备清洁、调试、调整、机械构
件维护、电气参数与性能检查、功能性能测试等,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6.9.4 应根据算力中心实际情况如监控部位、目标的风险性、防护等级等,设定、调整监控
重点。
6.9.5 管控安全监控室,非经允许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共信息安全。
6.9.6 监控系统应设置灾难恢复计划,确保在发生重大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服务。
6.9.7 应配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功能,支持联网功能,确保视频图像在传输过程中的质量、
数据的安全性、控制响应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6.9.8 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和报警功能,能够即时检测和响应系统中的异常情况,如设
备故障、温度超标等;宜具备收集和分析监控数据的功能,提供数据可视化展示,帮助管理
人员做出决策。
6.9.9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监控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包括实现监控系统的远程启动
等操作,上传检测记录、维护记录、维修结果等。
6.11 车库管理系统
6.11.1 应确保算力中心内的工作站、服务器工作正常;栅栏机安装牢固、工作正常。
6.11.2 应确保算力中心内的图像识别系统工作正常,摄像机功能工作正常。
6.11.3 应定期进行系统检查、检修保修,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6.11.4 应即时推送进出车辆的出入位置、时间、车牌号码及车型等信息。车辆数据应自动实
时上传至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同时具备本地存储数据的功能。
6.11.5 宜部署监控摄像头和感应器,同时建立三维可视化管理系统,能分辨出车位传感器、
摄像机、道闸、控制主机、车位显示牌等类型的精确位置。对车库进行24 小时监控,涵盖
车辆流动、停车管理和安全监控,保障车库运作顺畅和安全。
6.11.6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配备停车管理功能,需集成语音提示,提供中文电子显示
屏显示车辆进出信息,包括收费详情、自动计费和在线支付选项;应实现道闸的自动化控制、
车辆识别与管理系统,以及出入口和场内行车与泊车引导;应包括对讲、报警、视频监控、
联网出入口管理以及综合管理功能;应配备车牌自动识别技术,确保日间识别准确率不低于
98.8%,夜间不低于99%,且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1 秒。
6.11.7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车库管理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包括所有设备的实时状态
检测、上传检修记录、维护记录等。
6.12 门禁系统
6.12.1 门禁系统相关设备应安装牢固、工作正常、整洁。
6.13.2 门禁设备的识别速度、误识率、防拆破坏能力等应符合GB 50396 标准对门禁设备的
性能和技术指标要求。
6.12.3 应每日对门禁系统进行测试并记录,同步上传测试结果至智慧物业管理平台。
6.12.4 应设置设备与软件维护计划;定期对软件进行检测与更新、对门禁系统与设备进行检
测,同步上传检测记录至智慧物业管理平台。
6.12.5 宜配合算力中心的门禁需求,利用新科技手段提升安防数字化转型效能,包括但不限
于集成车辆识别、AI 布控、人脸门禁、声音复核、人数统计分析等一体化智能综合管理解
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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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6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门禁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包括门禁设备的实时状态监控、
上传检测记录、维护记录、维修结果等。
7 秩序维护及其智能配套
7.1 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7.1.1 安保人员需完成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智慧物业管理技能培训,并在获得相应资格证
书后才能正式上岗。
7.1.2 所有在岗安保人员需持有《保安证》,消控人员需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
书》,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需持有安监局下发的《安全管理员证》,消控室值班操作员工必
须具备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7.1.3 在岗期间,安保人员应佩戴规定的统一标识,确保装备携带符合标准,同时保持仪容
仪表的整洁规范。
7.1.4 秩序维护人员应熟练操作智能监控和门禁系统等技术设备,确保能够有效执行秩序维
护任务。
7.1.5 物业服务人员应与算力中心内企业或消防部门签订消防责任书,明确责任区域、明确
防火责任人。
7.1.6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无违章占用,并在醒目处
有明确的疏散指示牌。
7.1.7 算力中心区域内,应严格执行禁烟管理,重点区域如机房附近需在醒目处有明确的禁
烟标识。
7.1.8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控制室内不应吸烟、动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
危险物品、堆放杂物,无关电气线路、管道不应穿过消防控制室。
7.1.9 物业消防管理人每周应至少检查1 次值班操作人员工作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7.1.10 应配合业主需求以及楼宇安全管理要求,结合算力中心及其办公楼、重点机房、动力
机楼、冷却机楼、仓库等建构筑物的情况,采用属地管理与专业指导相结合,实行四级管控
责任体系,健全消防工作网格。
7.1.11 应配合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机构的安全检查,制定相关预案和流程。
7.2 出入管理
7.2.1 对出入口及区域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设置出入口岗位,对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出入管理;
━ 主出入口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
━ 根据业主的管理需要,设立封闭区、限行区和对外开放区,危化品存放及转运区域
应设置在封闭区或限行区。
7.2.2 对进入算力中心的人员、车辆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制定算力中心的出入管理的登记制度,根据算力中心需求选择性配置智能化来访登
记系统,实现线上预约、线上登记、前置审批等功能,对进出算力中心的外部人员、车辆进
行管控;
━ 配置智能化道闸和门禁系统,实现自动识别车辆通行和工作证件查验等功能,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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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算力中心的的内部人员、车辆进行管控;
━ 严格执行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与登记制度,非办公人员进入、非办公时间进入应进
行登记,并核实身份和目的;来访人员须出示证明身份的证书或文件(如身份证);值班保
安对所有访客信息进行现场核验,并及时在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进行登记;
━ 根据业主要求,针对不同的访问人员设置相应的管理措施。通常来说:针对客户,
客户需要提前向业主提交授权函并在入口出示给值班人员查看,授权函需注明是否可以携带
物品、设备离开机房等信息,第一次到访的客户需全员下车登记后放行。针对参观人员,参
观方提前把参观的车牌及人员信息提交给业主,再由业主通知给物业。针对施工人员,施工
方提前将车牌、人员数量等信息以施工单的形式提交给业主,再由业主通知给物业,算力中
心园区门口全员下车登记,到达目的地向值班人员出示施工单,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施工;
施工中值班人员要全程随行,施工结束后检查业主和客户的资产有无丢失或损害;
━ 安保人员需引导车辆停放工作,配合算力中心园区的管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车辆行驶路线,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证出入口的通畅。
━ 宜借助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使业主和访客能够通过手机应用进行身份验证、访客邀
请和管理等操作。
7.2.3 对进入算力中心的物品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对进出算力中心的所有物品实行查验放行制度,并形成记录,并及时在智慧物业管
理平台进行登记;
━ 材料与设备需要带出算力中心园区的,需业主开具出门单后,将出门单与物品一起
用水印相机拍照留存才可放行;
━ 发现可疑危险物品时,应予以扣留,并立即上报给安保部门。
━ 宜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业主或访客通过手机应用进行物品信息的登记。
7.2.4 对进入算力中心机房的人员与物品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严格执行机房的出入管理与登记制度,非业主人员进出时需分别进行金属探测仪搜
身搜查;
━ 进入机房的物业工作人员,应配合业主的管理制度,如必须持有电工证才可进入机
房,进入机房前做好戴鞋套、穿防静电工作服等;
━ 严禁将食物和水带入机房。
7.2.5 出入口的反恐物理防护措施和设备应遵循DB3301/T 65 标准的要求。
7.2.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期间的出入口管理工作要求应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条例》等相关要求。
7.3 监控管理
7.3.1 配备消防监控室和算力中心综合监控大厅,对硬件设施进行统一监控,包括但不限于
电压、电流、温度、通讯状态等.
7.3.2 监控室应实行专人24 小吋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 人。监控室采用移动通讯与内部对讲
通讯并行的通讯方式,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7.3.3 应确保监控设施齐全,保证对出入口、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宜采
用数字化监控设备,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键报警机制。
7.3.4 监控室内的电话应保持畅通,确保随时接听。
7.3.5 监控室收到火情等各类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应安排巡查人员5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情况严重时立即报警。
7.3.6 监控记录保持完整,安全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等信息资料应保存30 日以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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