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ICS 13.020 CCS P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5670.4—2026
黄河流域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 4 部分:洗浴场所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service industry in the Yellow River basin—
Part 4:Bathing facilitiy
2026⁃06⁃27 发布 2026⁃08⁃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计算方法 1
5 强制性用水定额指标值 2
6 管理要求 2
7 标准的实施 2
Ⅰ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GB 45670《黄河流域服务业用水定额》的第 4 部分。GB 45670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宾馆;
——第 2 部分:游泳场馆;
——第 3 部分:洗车场所;
——第 4 部分:洗浴场所;
——第 5 部分:高校;
——第 6 部分:室外人工滑雪场。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并归口。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国家在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制定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强制性用水定额国家标准是衡量黄河流域有关行业节约用水水平的重要标准,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开展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的重要技术依据。
GB 45670《黄河流域服务业用水定额》根据黄河流域不同高耗水服务业行业的用水特点,明确计算方
法,规定强制性用水定额,并做出管理要求,拟由以下 6 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宾馆。 目的在于明确黄河流域宾馆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第 2 部分:游泳场馆。 目的在于明确黄河流域游泳场馆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第 3 部分:洗车场所。 目的在于明确黄河流域洗车场所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第 4 部分:洗浴场所。 目的在于明确黄河流域洗浴场所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第 5 部分:高校。 目的在于明确黄河流域高校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第 6 部分:室外人工滑雪场。 目的在于明确黄河流域室外人工滑雪场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黄河流域洗浴场所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黄河流域以及黄河流经省、自治区其他黄河供水区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的现有、新建、改建、扩建经营服务性洗浴场所的用水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21534 节约用水术语
GB/T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8714 取水计量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53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洗浴场所 bathing place
为消费者提供淋浴、盆浴、池浴、温泉浴、桑拿浴等一项或多项洗浴服务的场所。
3.2
单位人次用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per bather
洗浴场所取自常规水源利用的水量与实际接待消费人次数之比。
4 计算方法
4.1 计算范围
4.1.1 用水量的计算范围应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城镇供水管网等常规水源的水量。
4.1.2 洗浴场所用水包括直接用于淋浴、盆浴、池浴以及温泉浴等洗浴用水,以及饮用、清洁、冲厕等用水。
4.2 计算公式
单位人次用水量按公式(1)计算:
Vui …………………………( 1 )
1
式中:
Vui ——单位人次用水量,单位为升每人次[L/(人·次)];
Vi ——统计报告期(年)内洗浴场所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年(m3/a);
P ——统计报告期(年)内洗浴场所实际接待消费人次数,单位为人次每年(人·次/a)。
5 强制性用水定额指标值
洗浴场所强制性用水定额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洗浴场所强制性用水定额指标值
单位为升每人次
名称
营业面积
单位人次用水量
1 级 a
2 级 b
洗浴场所
S≤500
≤100
≤140
500
≤112
≤152
S>2 000
≤116
≤165
注:S 表示营业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 新建、涉及用水的改(扩)建洗浴场所的用水效率应达到 1 级指标值。
b 现有洗浴场所的用水效率应达到 2 级指标值。
6 管理要求
6.1 应健全取用水计量体系,按照水源类型分别计量各类水量,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应达到 100%,按照规定对水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并满足 GB/T 24789、GB/T 28714 有关计量器具配备和检定的要求。
6.2 应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定期统计洗浴、饮用、清洁、冲厕等主要环节用水量和实际接待消费人次数。
6.3 取水量达到取水规模以上的洗浴场所,应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并将一级水表计量数据传输至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
6.4 应对用水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杜绝跑冒滴漏。适时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应符合 GB/T 12452 的有关要求。
6.5 应使用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6.6 应在洗浴区、卫生间等用水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
6.7 洗浴场所单位人次用水量达到 1 级指标值,视为用水效率达到先进水平。
7 标准的实施
本文件规定的 2 级指标值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第 7 个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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