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PAWS 39-2026 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文档天下 图书评论2阅读模式

资源简介

ICS 27.160 CCS F 12

团体 标准

T/GDPAWS 39—2026

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程

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photovoltaic power system on building roofs

2026-01-22 发布 2026-01-22 实施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基础管理 3

6 现场管理 8

7 安装调试 12

8 应急管理 13

附录 A(资料性) 现场查勘记录 13

附录 B(资料性) 屋顶光伏施工作业票 14

附录 C(资料性) 主要风险管控清单示例 15

附录 D(资料性) 隐患治理台账示例 17

附录 E(规范性)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18

参考文献 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生产协会、伏光环境(广东)有限公司、广东顺控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辰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联盛工程有限公司、佛山信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中晖新能源(广东)有限公司、广东弘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华振晖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安全技术职业培训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永、王旭伟、谭光好、王乘鹏、何宁刚、陈景斌、潘有强、罗永发、王跃标、刘孙权、区乐坚、陈毅强、赵杰、章振杭、郑欢鹏、陈思铭、黄祈德、蒙长洲、黎明、梁连发。

II

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程的基础管理、现场管理、安装调试和应急管理等安全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11 头部防护安全帽

GB 2894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

GB 5725—2025 坠落防护安全网

GB 6095 坠落防护安全带

GB/T 17622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GB 21148 足部防护安全鞋

GB 23468 坠落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GB 24543 坠落防护安全绳

GB 24544 坠落防护速差自控器

GB 30862 坠落防护挂点装置

GB 38454 坠落防护水平生命线装置

GB 39800.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 39800.6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6部分: 电力

GB 42297 坠落防护装备通用技术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T 50795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 50797 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

GB 55021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AQ 6111 个体防护装备安全管理规范

JGJ/T 46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NB/T 11422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56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rooftop photovoltaic power system

装机容量不超过50 MW、安装在既有建筑物屋顶的太阳能发电系统。

3.2

光伏项目业主 owner of rooftop photovoltaic power system project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项目的投资主体。

3.3

工程总承包单位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EPC) contractor

1

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实行全过程承包服务的企业。

[来源:GB/T 50358—2017,2.0.1,有修改]

3.4

施工分包单位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or

承接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部分施工任务,具备相应资质并独立完成施工,对总承包单位负责的单位。

3.5

分包合同 subcontract

工程总承包单位与项目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

[来源:GB/T 50358—2017,2.0.31,有修改] 3.6

项目部 project management team

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分包单位为了按要求完成屋顶光伏发电系统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由项目经理领导的项目管理组织,属于临时性管理机构。

[来源:GB/T 50358—2017,2.0.2,有修改]

3.7

企业主要负责人 key person (s) in charge of the enterprise

在企业中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决策人。

3.8

事故隐患 accident potential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环境的不安全状况和管理上的缺陷。

3.9

危险因素 hazard

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危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包括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

3.10

安全风险 safety risk

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3.11

安全风险辨识 safety risk identification

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危险事件及其触发条件、潜在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排查、识别。

3.12

安全风险评估 safety risk assessment

在安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分析潜在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大小和风险等级的过程。

3.13

安全风险控制 safety risk control

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并实施针对性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从而使安全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

4 总则

4.1 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相关主体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工作方针,以“零工伤事故 ”为目标,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事故预防,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保障生命安全。

2

4.2 光伏项目业主是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按照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统筹落实系统设计、建设安装等不同阶段安全生产管理。

4.3 光伏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报备手续(部分地区需要向当地村居进行报备),并网光伏项目在取得项目备案证明和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应审批手续不全违法违规建设,不应超能力、超强度抢工期、赶进度施工,不应在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

5 基础管理

5.1 资质要求

从事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设计、施工、调试等环节的主体应当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不低于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专业资质;施工分包单位应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网施工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2 安全责任

5.2.1 光伏项目业主安全责任

5.2.1.1 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2.1.2 应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2.1.3 项目施工前应按要求进行屋顶安全检测和载荷评估,确保建筑物能承受光伏发电系统自重、施工荷载、风荷载等荷载作用,避免因屋顶承载超限引发坍塌事故。对既有建筑物的鉴定和加固应符合GB 55021 的要求。

5.2.1.4 应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5.2.1.5 应对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对施工作业安全进行监督,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其它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整改,并跟踪闭环。

5.2.1.6 应确保光伏组件的高度符合当地要求,光伏棚的垂直投影不应突破建筑物屋顶范围。

5.2.1.7 不应在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建筑及其相邻的建筑或者存在大量粉尘、腐蚀气体的建筑以及相关安全规定严禁建设的其他场所上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5.2.1.8 混凝土屋顶应预留消防安全通道,不应影响屋顶消防疏散功能。轻质型材屋顶宜建设永久性安全防护措施(如运维通道、防护栏等)。

5.2.2 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全责任

5.2.2.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建设任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5.2.2.2 按规定设置项目部、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2.2.3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2.2.4 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5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2.2.6 工程开工前应:

——开展现场查勘、风险辨识和评估,并填写现场查勘记录(见附录A);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监理或光伏项目业主审批;

——按规定填写施工作业票(见附录B),审批人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

——由项目经理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2.2.7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设备管理台帐和维护保养记录。

5.2.2.8 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2.2.9 应对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和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2.2.10 应定期组织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3

5.2.2.11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12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现场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5.2.3 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5.2.3.1 应在设计前查勘现场,对建筑结构安全进行复核。

5.2.3.2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GB 50797 等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文件符合防火、防雷、防触电和结构安全等要求。

5.2.3.3 设计文件宜符合 NB/T 11422 要求,不应降低既有建筑的使用标准,不应影响消防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的使用。

5.2.3.4 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永久性检修通道设施和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

5.2.3.5 应对以下情况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施工安全重点部位(需在设计文件中标明);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和特殊结构。

5.2.3.6 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协助制定安全防护方案。

5.2.4 施工分包单位安全责任

5.2.4.1 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不应转包或违法再次分包。

5.2.4.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操作规程、检查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5.2.4.3 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措施,规范作业。

5.2.4.4 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总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工程总承包单位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应立即落实。

5.2.4.5 应将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足额、专款专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应挪作他用。

5.2.4.6 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2.4.7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和分包单位负责人报告。分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如实地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5.2.5 建筑物产权人安全责任

5.2.5.1 应落实建筑物使用安全责任,如实提供建筑物相关资料。

5.2.5.2 建筑物应为合法建筑,建设光伏棚的,四面不应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

5.2.5.3 应核实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2.5.4 屋顶出租的,应与光伏项目业主、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划分。

5.2.5.5 为施工单位提供屋顶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风险隐患;清理屋顶障碍物,保证逃生通道和施工通道畅通。

5.2.5.6 应监督施工安全,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火灾等事故风险。产权人授权第三方(如光伏项目业主)代为监督时,应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5.2.5.7 发现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并保留相关记录(如照片、微信沟通记录或整改通知单)。

5.2.5.8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2.6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5.2.6.1 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实施监理。

5.2.6.2 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

5.2.6.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5.2.6.4 审查和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人员资质、安全协议。

5.2.6.5 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5.2.6.6 通过巡视、旁站等方式,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情况严重时责令停工。

4

5.2.6.7 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其它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监督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

5.2.6.8 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2.6.9 每周组织至少一次安全例会,保留会议纪要、会议签到表和会议照片。

5.2.6.10 光伏项目采取自主管理模式未聘请监理单位的,由光伏项目业主承担以上监理职责。

5.3 安全投入

5.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要求支付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需要重复提取。

5.3.2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等内容。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台帐。

5.3.3 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以下支出: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采光带或临边防护、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触电、防雷、防台风等设施设备支出;

——应急物资支出,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5.3.4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者工程一切险、意外险等保险。

5.4 规章制度

5.4.1 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巡查制度;

——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

5

5.4.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内部评审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以文件的形式发布,并组织学习。

5.5 操作规程

5.5.1 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应结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岗位作业安全防护要求制定齐全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相关岗位进行培训考核和现场执行情况检查。

5.5.2 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5.6 教育培训

5.6.1 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5.6.2 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6.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具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施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应经教育培训,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知识与能力。

5.6.4 从业人员应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作业危险因素、事故预防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5.6.5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5.6.6 特种作业人员(如高处作业工、 电工、焊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6.7 项目部应对进入施工区域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危险告知。

5.6.8 项目部应每日开展班前安全会议、每周组织至少一次安全例会。

5.6.9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监督施工分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施工分包单位应接受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5.6.10 建立安全培训教育资料库,宜收集与分布式光伏施工安全相关的事故调查报告和警示片,宜制作高风险施工作业视频教程。

5.7 分包管理

5.7.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履行项目分包管理责任,将分包单位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不应以包代管。不应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5.7.2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合格分包单位评价标准,在签订分包合同前进行评价。

5.7.3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5.7.4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施工活动实施监控,并形成记录。监控的内容与方法包括 :

a) 审查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b) 验证必要的安全物资、工具、设施、设备;

c) 确认从业人员的资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对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

d)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5.7.5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交叉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8 安全技术管理

5.8.1 安全技术组织管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的权限、程序及时限。配备具有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

5.8.2 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开工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分包单位应按照GB/T 50795的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8.3 专项施工方案

6

5.8.3.1 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应结合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8.3.2 下列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工程或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a) 分部分项工程类:屋顶加固工程、顶管工程、地面开挖工程;

b) 关键作业类: 吊装作业、垂直交叉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并网停送电;

c) 其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作业。

5.8.3.3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涉及重大安全风险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不涉及重大安全风险的, 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5.8.4 安全技术措施

5.8.4.1 工程开工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分包单位应编制危险作业活动清单和安全技术措施。

5.8.4.2 应针对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坍塌、火灾等重点安全风险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5.8.4.3 安全技术措施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5.8.4.4 安全技术措施应在作业前进行现场确认,并在作业期间进行动态监控。

5.8.4.5 作业期间发现新的安全问题时,应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5.8.5 安全技术交底

5.8.5.1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参加光伏项目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

5.8.5.2 设计交底时,设计单位应详细介绍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明确说明屋顶结构、电气、防雷接地和消防等安全设计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a) 屋顶的承重能力要求、支架基础的设计荷载;

b) 光伏组件、支架系统的总重量;

c) 屋顶物料堆放要求;

d) 临边防护、采光带防护、施工通道、安全绳挂点、安全网栓挂等要求;

e) 防雷接地要求;

f) 电气接线要求;

g) 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要求;

h) 其它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5.8.5.3 施工作业前,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分工、作业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潜在事故风险、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交底后,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签字确认。安全交底记录应归档保存。

5.8.5.4 施工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应补充交底;连续施工超过一个月或不连续重复施工的,应重新交底。

5.9 安全风险管控

5.9.1 安全风险辨识

5.9.1.1 施工前,项目部应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建立安全风险辨识清单并在施工全过程动态更新。

5.9.1.2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施工现场所有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区域、物料。

5.9.2 安全风险评估

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对已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5.9.3 安全风险控制

5.9.3.1 项目部应对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见附录C),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使安全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

5.9.3.2 应按消除、替代、降低、隔离、管理控制、个人防护的优先顺序,确定适宜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跟踪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其有效性。

5.9.3.3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7

5.9.3.4 项目部应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风险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并要求其熟悉和落实。

5.9.4 风险告知

5.9.4.1 项目部应通过适宜的方式对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5.9.4.2 应在适当的位置对重点安全风险(如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触电等)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风险描述、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员等。

5.9.5 动态管理

项目部应对安全风险进行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当危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安全风险有变大趋势或者已经变大时,应重新组织对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和控制,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培训和交底。

5.10 隐患排查治理

5.10.1 项目部应建立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组织全员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5.10.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个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5.10.3 项目部应结合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光伏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内容、方式、周期和责任人等。

5.10.4 隐患排查工作应全面排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环境的不安全状况和管理上的缺陷。

5.10.5 隐患排查周期可分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每周一次、项目部每天一次、班组和岗位每天班前班后各一次。危险作业期间应有专人全程监护。

5.10.6 雷雨、台风到来之前,应对施工现场物料和临时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雷雨、台风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的物料、临时设施、施工机具、 电气线路等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5.10.7 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根据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

5.10.8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5.10.9 项目部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见附录D),并在项目部内进行公示。

5.10.10 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部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5.10.11 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现场人员应互相监督,发现不安全行为的,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10.12 光伏项目业主宜通过视频监控每天抽查现场施工安全情况,当施工单位开展吊装、彩钢瓦加固或换瓦等高风险作业时,应派安全员到现场进行巡查。

6 现场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项目部宜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概况牌、主要风险清单牌、隐患治理牌、案例警示牌。

6.1.2 应设置符合 GB 2894 规定的安全标志(见附录E),并标示在明显位置,各主要路口及危险路段内应设立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6.1.3 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要求,在作业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6.1.4 不应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 吊装、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6.1.5 光伏项目业主宜在施工现场安装具有远程实时查看和 7 d 回看功能的视频监控,监控范围覆盖物料吊装、屋顶安装等重点作业区域。

6.2 作业行为管理

8

6.2.1 作业许可

6.2.1.1 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审批,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

6.2.1.2 项目部应建立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施工作业票内容、责任人职责与权限、作业票填写、审批程序及标准等基本内容。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履行审批手续,实行闭环管理。

6.2.1.3 作业票内容应包括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预防和控制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审批应规范,作业前应组织交底。

6.2.2 作业活动

6.2.2.1 项目部应依法合理进行施工作业组织和管理,对从业人员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管理。

6.2.2.2 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确认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排专人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6.2.2.3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作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2.3 个体防护

6.2.3.1 应根据作业场所安全风险和危险因素,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相适应的、符合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并指导、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

6.2.3.2 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维护和管理应符合 GB 39800.1、GB 39800.6、GB 23468、GB 42297和 AQ 6111 的要求。

6.2.3.3 个人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a) 全身式安全带应符合 GB 6095 的规定;

b) 安全绳应符合 GB 24543 的规定;

c) 安全帽应符合 GB 2811 的规定;

d) 速差防坠器应符合 GB 24544 的规定;

e) 绝缘手套应符合 GB/T 17622 的规定;

f) 绝缘鞋应符合 GB 21148 的规定。

6.2.4 交叉作业

6.2.4.1 同一作业区域内存在交叉作业时,项目部应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2.4.2 多工种垂直交叉作业存在安全风险时,应在上下层之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6.3 高处坠落风险防控

6.3.1 高处作业前应采取工程、工艺、技术手段消除坠落危险因素,降低作业人员的坠落风险。坠落危险因素和风险无法完全消除时,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坠落防护装备。

6.3.2 项目部应对其允许进入存在坠落风险地点的人员进行坠落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6.3.3 项目部选择坠落防护装备时,应注意装备对运动自由度的影响。

6.3.4 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屋顶作业,应选择坠落悬挂用安全带(全身式安全带)或区域限制用安全带。在存在脆弱表面的屋面上作业时应使用全身式安全带。

6.3.5 高处作业人员应在一年内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不应批准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高处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6.3.6 高处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衣、安全带、防滑鞋,戴安全帽,系安全绳。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在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安全绳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安全带、安全绳是否拴牢,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保护。

6.3.7 高处作业安全绳的挂点装置应符合 GB 30862 和 GB 23468 的要求,优先使用作业人员上方的挂点。如无上方挂点,优先选择符合 GB 38454 要求的水平生命线装置作为挂点装置。

6.3.8 屋顶女儿墙或固有围栏的高度不足 1050mm 时,应在临空一面装设不低于 1200mm 的防护栏杆

9

(500 mm~600 mm 之间需设置腰杆)、180 mm 高的挡脚板或密目式安全立网。

6.3.9 彩钢瓦屋面等轻质型材屋面应铺设安全通道,屋顶作业面的梁下方应设置安全平网。屋顶采光带应进行可靠防护,在采光带上方设置安全平网或金属网,或在采光带下方设置金属网,安全平网或金属网应进行可靠固定。

6.3.10 安全平网的网目边长不应大于 8 cm,平网宽度不应小于 3 m,相邻系绳间距不应大于 75 cm,相邻筋绳间距不应小于 30 cm。耐冲击性能应符合 GB 5725—2025 附录 A 的规定。不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金属网应在地面通过承载力安全测试,确保人员意外踩踏时金属网不发生明显塑性变形或断裂。

6.3.11 需要攀爬钢直梯上屋顶的,钢直梯设置应符合 GB 4053.1 的规定,梯段高度大于 10m 时,应设置防坠器。不应两人以上同时上下梯,攀爬时应保持稳固姿势,双手紧握,双脚踩稳。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单手攀爬。

6.3.12 不应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6.3.13 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冰雹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6.4 触电风险防控

6.4.1 临时用电应符合 JGJ/T 46 的规定,实行“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 ”三级配电。

6.4.2 施工现场 TN-S 供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及其它可能发生漏电的不带电金属体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 线)连接;

b) PE 线上不应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不应有工作电流,不应断线;

c) PE 线绝缘层颜色应为黄绿组合色,工作零线应为淡蓝色,ABC 相线应依次为黄、绿、红色。

6.4.3 漏电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两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b)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应大于 30mA,动作时间应大于 0.1 s,且两者乘积不应大于

30 mA · s;

c)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 s;

d)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应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相一致;

e) 工作零线不应与 PE 线及设备金属外壳连接;

f) 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不应继续使用。

6.4.4 PE 线可以重复接地,工作零线不应重复接地。

6.4.5 分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下列要求:

a) 不应使用同一个开关控制 2 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b) 金属箱体、箱门、箱内金属电器安装板均应与PE 线连接;

c) N 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和箱体绝缘;

d) 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识。

e)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6.4.6 总配电箱、开关箱应设置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分配电箱应设置隔离开关、断路器,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6.4.7 配电箱、开关箱的停电操作顺序应为:开关箱→ 分配电箱→ 总配电箱,送电操作顺序应为: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6.4.8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 1 h 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6.4.9 交流电焊机电源进线处应设置防护罩。

6.4.10 手持式电动工具宜选用Ⅱ类工具;选用 I 类工具时应有 PE 线,且对应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

6.4.11 移动电气设备、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插座应确保与 PE 线可靠连接。

6.4.12 移动电气设备、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插座的电源线不应有接驳口。

6.4.13 行灯电源电压不应大于交流 36 V。

6.4.14 现场有发电机的,发电机电源应与其他电源互相闭锁,不应并列运行。

6.4.15 配电线路敷设应有防止机械损伤保护措施。

6.4.16 电气设备和线路检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a) 应由电工完成,并应设专人监护;

b) 检修前,应执行断电、挂牌、上锁制度,采用验电器检测无电后方可检修,不应带电作业;

c) 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不应预约停送电。

6.4.17 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配电柜的安装调试还应符合第 7 章中的防触电措施。

6.5 起重伤害风险防控

6.5.1 吊装作业前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及警示标志, 吊装作业时应安排专人监护。

6.5.2 使用汽车起重机吊装作业,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无明显的坑洼、凸起和松软地面。地面承载能力需符合起重机的作业要求,必要时应进行加固处理。作业中应随时观察支腿座下地基,发现地基下沉、塌陷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处理。

6.5.3 吊装作业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作业中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6.5.4 起吊零星物件和材料应用吊笼或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不应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不应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6.5.5 吊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重要物件时,应有专项安全措施。

6.5.6 起吊作业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距离不宜大于 0.5 m,检查重物的平衡、捆绑、吊挂是否牢靠,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操作。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安全绳。

6.5.7 起升重物跨越障碍时,重物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最高点 0.5 m 以上。

6.5.8 使用吊具和索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吊具和索具的性能、规格应满足吊运要求,并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b) 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c) 承载时不应超过额定荷载。

6.5.9 当吊物达到额定起重量 90%以上时,应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 吊装作业不应超载、斜拉或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体。

6.5.10 用于吊装的钢丝绳、吊装带、卸扣、吊钩等吊具应经检查合格,并应在其额定荷载范围内使用。

6.5.11 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6.6 物体打击风险防控

6.6.1 施工作业平台物料堆放重量不应超过平台的容许承载力,物料应堆放平稳。

6.6.2 在高处安装构件、部件、设施时,应采取可靠的临时固定措施或其它防止物件掉落的措施。

6.6.3 可能坠落的物料应及时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在高处拆除或拆卸作业时,不应上下同时进行。拆下的材料、废料、机具、构件、配件等,应及时清理至地面,不应随意放置或向下丢弃。

6.6.4 屋顶作业面四周可能发生物料掉落的地面应设置隔离区,无法设置隔离区的应设警戒区,防止人员靠近发生物料掉落伤人事故。

6.7 坍塌风险防控

6.7.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现场施工时,应结合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设备的重量复核实际施工荷载,确保各部位实际施工荷载不超过设计文件中确认的施工和检修荷载。

6.7.2 施工前应详细查勘并记录建筑物结构体系的现状,发现既有建筑物(屋面)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不得进场施工,正在施工的应立即停止施工,通知业主对既有建筑物进行鉴定和加固。

6.7.3 施工作业时,应采用分块、分阶段作业,减少单点荷载过大风险。

6.7.4 应限制施工区域同时堆放的材料重量,避免屋面局部超载。

6.7.5 设置专用材料运输通道,避免踩踏非承重区域。

6.7.6 安装位移传感器或人工标记,监测施工过程中屋顶关键点(如梁、柱)的沉降和变形,偏差超限立即停工整改。

6.8 火灾风险防控

6.8.1 施工作业期间,现场应有消防安全管理员,动态管控现场火灾风险隐患。

6.8.2 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防火间距,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 GB 50140 标准规定。当建筑物原有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

11

6.8.3 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应清除焊渣、火花可能落入范围内以及作业点周围 10 m 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的应采用具有阻燃、隔热性能的材料(如防火布)做好防火隔离。

6.8.4 高处焊接、气割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止焊渣、火花、切割物掉落的措施。

6.8.5 动火作业后应立即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在 30 min 后再次复查,确认无残留火种、无起火风险后方可离开。

6.8.6 厂房屋顶项目施工中,要检测厂房可燃废气排放情况,动火作业期间不应排放可燃废气。

6.8.7 汇流箱、逆变器、 电缆接头等应连接牢固,避免虚接引发直流拉弧。

6.8.8 光伏组件下方不应堆放易燃、可燃物。

6.8.9 现场作业人员应清楚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悉如何使用。

6.8.10 施工作业期间,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救援场地畅通。

6.8.11 光伏组件、电缆、汇流箱、逆变器出现焦味、冒烟时,应立即断开设备的输入、输出开关后进行故障排除。

7 安装调试

7.1 一般规定

7.1.1 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7.1.2 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并网配电柜等在安装地点拆箱后,应立即将箱板等杂物清理干净。

7.1.3 搬运及安装过程中,应有防倾倒措施;大件物品的搬运,必要时在允许的情况下分解成小件进行搬运。使用搬运工具,不应超负荷搬运。

7.1.4 光伏支架、汇流箱、逆变器、并网配电柜采用运输车辆、叉车等机械进行二次倒运时应捆绑牢固。

7.1.5 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冰雹和高温天气时,应停止室外光伏组件的安装。

7.2 光伏支架安装

7.2.1 采用现浇混凝土支架基础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进行支架安装。

7.2.2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期间的当地气象条件,避开恶劣天气;清除影响作业的障碍物,作业区域应设置提示遮栏等明显安全警示标识,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作业区。

7.2.3 安装光伏支架顶部构配件或紧固螺栓时,应采取作业平台等安全措施,并正确使用安全带,不应踩踏在支架檩条上作业。

7.2.4 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屋面断裂坍塌。

7.2.5 在没有临边防护的高处作业时,应按照规定设置警戒线,且安全防护用品应穿戴完备。

7.3 光伏组件安装

7.3.1 光伏组件搬运人员佩戴手套,两人共同进行,安装时应拿牢放稳,避免掉落伤人。

7.3.2 安装屋顶光伏组件或紧固组件固定螺栓,不应踩踏在支架檩条或光伏组件上作业。

7.3.3 彩钢瓦屋面上搬运组件应铺设安全通道。

7.3.4 高处作业上下传递物件时不应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具时使用工具袋。使用梯子时,梯子不应搭靠组件。

7.3.5 光伏组件安装过程中,不应触摸光伏组件的金属带电部位,不应坐或站立于组件上。

7.3.6 在阳光下安装光伏组件时,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同时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7.3.7 光伏组件或光伏组件串正负极连接插头不应短接。

7.3.8 不应在雨中进行光伏组件的连线工作。

7.3.9 安装光伏组件或紧固组件固定螺栓过程中,不应踩踏在支架檩条或光伏组件上作业;屋顶坡度超过 10 °时应设置防滑踏板,防止人员或工具物品滑落。

7.4 汇流箱安装

7.4.1 汇流箱安装前应确保箱内处于断开状态,并对其内部各元件做绝缘测试。

12

7.4.2 汇流箱安装固定好以前,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安装就位后应立即将全部螺栓紧好,不应浮放。

7.4.3 箱体安装应牢固可靠,且不应遮挡组件,不应安装在易积水处或易燃易爆环境中。

7.4.4 箱内接线应牢固可靠,接头处不应出现裸露带电部分。

7.4.5 直流类型汇流箱配线应区分正负极,带电前应检查输入、输出侧极性及输出侧绝缘,防止短路或接地。

7.4.6 箱门及电缆孔洞应密封严密,未使用的穿线孔洞应进行防火封堵。

7.5 逆变器安装

7.5.1 逆变器搬运过程中应捆绑牢固,防止运输途中翻倒,造成人身及设备伤害。

7.5.2 逆变器安装固定好以前,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安装就位后应立即将全部螺栓紧好,不应浮放。

7.5.3 逆变器悬挂安装于墙体时,墙体结构荷载需满足要求,不应影响墙体结构和功能。

7.5.4 采用基础型钢固定的逆变器,基础型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逆变器与基础型钢之间固定应牢固。

7.5.5 逆变器直流侧电缆接线前应确认逆变器所有进出线均有明显断开点。

7.5.6 逆变器接线应牢固可靠,接线端子应完好无破损,未接的端子应安装密封盖。

7.5.7 电缆接引完毕后,逆变器预留孔洞及电缆管口应进行防火封堵。

7.6 并网配电柜安装

7.6.1 在带电的盘柜附近安装并网柜应与带电部位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母线仓直接相连的并网柜应在停电时打开封板再安装。

7.6.2 配电柜就位过程和固定之前,应有防倾倒措施。

7.7 系统调试

7.7.1 系统调试前,安装工作应完成并验收合格,调试方案应报审完毕。

7.7.2 调试前应进行外观和内部检查,确认设备完好、电气接线正确,设备元器件良好,接地可靠。

7.7.3 调试试验应在良好的天气时进行,不应在雷雨天进行调试。

7.7.4 调试试验不应少于两人,一人调试试验,一人监护。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7.7.5 直接接触设备的电气测量,应有人监护。测量时,人体与高压带电部位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夜间测量,应有足够的照明。

7.7.6 高压试验的试验装置和测量仪器应符合试验和测量的安全要求。

7.7.7 调试时,应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7.7.8 调试具有电容器设备或电力电缆前应充分放电并接地。

8 应急管理

8.1 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应根据屋顶光伏施工作业特点,制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8.2 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处置时需要的设施、设备、工具、材料、急救箱(含止血带、绷带、碘伏、创可贴、骨折固定夹板)等应急物资,并应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8.3 项目部应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8.4 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应熟练掌握但不限于以下基本内容:

——现场应急处置流程和防护要求;

——应急救援设备的操作方法;

——AED 使用方法、心肺复苏术、创伤包扎;

——应急物资存放位置;

——应急联系电话。

8.5 项目部应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应急知识、 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等培训和演练,确保从业人员熟悉现场处置流程,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13

8.6 在突发事件或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报告事故(事件)情况,在不危

及人身安全时,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通知和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8.7 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应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时限、调查和处理等内容。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应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8.8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8.9 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或行业监管部门、建设单位事故调查组的要求,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照“ 四不放过 ”原则进行事故处理,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14

A

附录 A

(资料性)

现场查勘记录现场查勘记录表见表A.1。

表 A.1 现场查勘记录

项目名称

工作地点

查勘人员

记录人

查勘日期

1.作业环境及其他危险点(施工通道、吊装转运、动火点、屋顶结构、采光带等)

2.临近的带电部位情况

3.气象条件

4.重点风险及安全措施

5.作业风险预评估

6.附图与说明(施工场地布置)

B

附录 B

屋顶光伏施工作业票

屋顶光伏施工作业票见表B.1。

表 B.1 屋顶光伏施工作业票

施工班组(队)

工程名称

作业内容

作业部位

作业人员共( )人

计划作业时间

年月 日时 分至年 月日 时分

实际开始时间

实际结束时间

主要风险

现场负责人

安全监护人

人员离开记录

人员加入记录

班前会和作业前必查项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作业人员着装是否规范、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是否经安全教育。

□是 □否

2.作业人员是否清楚安全帽和安全带的使用要求。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有合格证。

5.工器具是否经检查外观完好、合格有效。

6.是否配备其他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经检验合格,是否齐全、完好。

7.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齐全、完好。

8.施工人员是否参加过本工程技术安全措施交底。

9.施工人员对工作任务、工作分工是否清楚。

10.各工作岗位人员对施工中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是否明白。

补充检查内容

全员签名

签发人

签发时间

年月 日时 分

备注

C

附录 C

主要风险管控清单示例

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的主要风险管控清单示例见表C.1。

表 C.1 主要风险管控清单示例

序号

常见危险情形

主要危险因素

主要防范措施

风险等级

责任人

高处坠落

踩穿采光带坠

落;临边无防护坠落;彩钢瓦承载力不足整片掉落;失稳坠落;安全绳未系挂在可靠地方坠落;坠落时安全绳发生断裂;坠落时从半身式安全带脱出等。

高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穿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穿戴了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系挂不牢或无牢固系挂点;屋面承载力不足;屋顶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彩钢瓦屋顶未搭设临时通道、走道或作业平台;屋顶采光带无护措施。

采光带设置安全平网或金属网;屋顶临边设置防护栏、安全立网;对彩钢瓦屋顶进行必要的加固或换瓦;在彩钢瓦屋顶铺设临时通道、走道;作业前有审批和安全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帽;设置生命线等可靠系挂点。

二级(橙色)

XXX

触电

手持电动工具漏电;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漏电;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接线时接触到带电部位;通电调试时接触到带电部位等。

电气作业人员无电工证;带电部位无防护;开关箱、移动插座、电源线无PE线;电源线破损;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带电作业未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安装及调试时违章作业。

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证;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应检查合格后投入使用;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工具的绝缘电阻;按照光伏设备说明书和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起重伤害

钢丝绳或吊装带断裂、吊物坠落,吊物撞到建构筑物坠落,吊物捆扎不牢坠落;起吊时吊物摆动撞人等。

吊物捆扎不牢;吊点不合理;吊索具破损未及时报废;超负荷吊装;歪拉斜吊;吊装区域未警戒;吊运路线经过有人上方;人员站位不安全;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编制吊装施工方案;汽车起重机应有合格证明材

料;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签订安全协议,办理施工作业审批和安全交底;吊物捆扎牢固、吊点选择合理;检查确认吊索具无破损;吊装区域设置警戒线,专人监护;与吊物保持安全距离,佩戴安全帽;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坍塌

轻质型材屋面超载坍塌导致屋顶作业人员及下面人员受伤。

屋顶承载力不足、未进行加固或换瓦;材料在屋面集中堆放;余料、废料未及时清运至地面;未掌握屋顶承载能力。

按要求进行屋顶安全检测和载荷评估;对承载力不足的屋顶进行必要的加固或换瓦;屋顶材料应分散堆放。

三级(黄色)

火灾

电气焊作业时引燃周围可燃物;电气作业时发生短路、过载;光伏设备安装调试时发生直流拉弧并引燃可燃物

等。

电工、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动火作业未清理周围可燃物,未做好防火隔离;违章进行电气作业。

电工、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应办理作业审批,清理周围可燃物,配备消防器材,作业后熄灭火种;按照光伏设备说明书和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15

表C.1 主要风险管控清单示例(续)

物体打击

高处作业时工

具、物料掉落伤人;物品从临边掉落伤人;单人搬运时较大较重物件失稳伤人;临时堆放的较大物件倾倒伤人

垂直方向上下交叉作业时防护不到位;高处作业人员无工具袋;屋面人员抛掷物料;临边无防止物品掉落措施;搬运方法不合理;材料堆放不稳、不合理。

避免垂直方向上下交叉作业;屋面作业时螺栓、垫片等小件材料用容器装

好;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工具袋;避免单人搬运过大或过重物品;材料堆放应有防倾倒措施;屋顶临边应有防止物品掉落措

施;物品掉落区采取防止人员靠近的措施。

四级(蓝色)

16

D

附录 D

隐患治理台账示例隐患治理台账示例见表D.1。

表 D.1 隐患治理台账示例

隐患图片

隐患描述

隐患等级

整改期限

整改措施

整改验收

17

E

附录 E

(规范性)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应符合表E.1的规定。

表 E.1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图形标志

名称

设置范围和地点

注意安全

易造成人员伤害的场所及设备等

当心触电

有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

当心落物

易发生落物危险的地点,如: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的下方等

18

表E.1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续)

当心吊物

有吊装设备作业的场所

当心坠落

易发生坠落危害的作业地点

当心高温表面

有灼烫危害的部位或场所

当心碰头

有发生碰头危险的部位或地点

19

禁止合闸

设备或线路检修时,相应开关附近

禁止靠近

禁止靠近的危险区域

禁止入内

进入易造成人员伤害的场所,如:未经许可禁止入内的施工区域

禁止通行

有危险的作业区域,如:起重作业现

20

禁止攀登

禁止攀爬的危险地点,如: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旁

禁止依靠

禁止倚靠的地点或部位

禁止蹬踏

塌陷、坠落、易损等易于造成人员伤害的设备设施表面,如彩钢瓦屋顶

禁止坐卧

21

禁止抛物

抛物易伤人的地点,如:高处作业现

禁止放置重物

存在限重的部位或场所

禁止翻越

禁止翻越栏杆的场所或区域,如:施工现场的临边防护栏杆等

必须接地

需要接地的部位

22

必须戴安全帽

必须戴安全帽的场所,如施工现场

必须系安全带

需要系安全带的场所,如:涉及高处

作业

23

参考 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8]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9]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10]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1] GB/T 35694 光伏发电站安全规程

[12]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13] GB/T 50358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14] GB 5065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5] GB 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16] GB 50794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17] 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8] JGJ 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资源下载此资源下载价格为6金币立即购买,VIP免费

1.本站大部份文档均属免费,部份收费文档,经过本站分类整理,花了精力和时间,收费文档是为了网站运营成本等费用开支;
2.购买会员(或单次下载)即视为对网站的赞助、打赏,非商业交易行为(不认同此观点请勿支付)请慎重考虑;
3.所有收费文档都真实可靠,为了节约成本,文档在网站前台不做预览,如果付费后,与实际文档不符合,都可以加微信号:pdftj888申请退款;
4.付费下载过程中,如果遇到下载问题,都可以加微信号pdftj888解决;
5.手机支付,尽量选择支付宝支付;
6.如图集或者标准不清楚,在本站找不到您需要的规范和图集,希望增加资料等任何问题,可联系微信号:pdftj888解决;

文档天下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6年7月12日 16:09:19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998pdf.com/76172.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