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ICS 29.260.20 CCS D 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 1313—2025
煤矿用湿度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mining humidity sensors
2025-12-18 发布 2026-06-18 实施
国家 能源 局发 布
MT/T 1313—2025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产品型号和分类 1
5 技术要求 2
6 试验方法 4
7 检验规则 7
8 标志、包装、产品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8
参考文献 10
Ⅰ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抚顺中煤科工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常州本安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褔、刘艺平、苏珂嘉、邹晓旭、赵亮、张红奎、许明英、刘逸、陈永冉、宋占松、钱旭、刘恩会、郭长娜、邹德东、齐宁、赵佰顺。
Ⅲ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矿用湿度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的产品型号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产品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煤矿井下、露天煤矿等工作场所用的湿度传感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
GB/T 2423.2—2008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
GB/T 2423.4—2008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Db:交变湿热(12 h+
12 h 循环)
GB/T 2423.5—2019 环境试验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Ea 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2019 环境试验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Fc:振动(正弦)
GB/T 3836.1
爆炸性环境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 3836.2
爆炸性环境第 2 部分:由隔爆外壳“d ”保护的设备
GB/T 3836.3
爆炸性环境第 3 部分:由增安型“e ”保护的设备
GB/T 3836.4
爆炸性环境第 4 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 ”保护的设备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2173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MT/T 210—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
MT/T 899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产品型号和分类
4.1 型号含义
型号含义如下所示。
1
4.2 产品分类
传感器按照工作原理方式分类如下:
a) 电阻式;
b) 电容式;
c) 谐振式;
d) 表面声波。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传感器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审批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符合 GB/T 3836.1~3836 .4 中相关内容的要求。
5.2 环境条件
5.2.1 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防爆型传感器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0 ℃ ~ 40 ℃ ;
b) 平均相对湿度:传感器的量程;
c) 大气压力:80 kPa~110 kPa;
d) 具有煤尘、甲烷爆炸性气体的煤矿井下,且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的场合;
e) 无溅水或淋水的场所;
f)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所;
g) 无强磁干扰的场所。
5.2.2 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矿用一般型传感器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20 ℃~40 ℃ ;
d) 在无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环境中;
e) 在煤矿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及非煤矿山等其他类似的场合;
f) 无溅水或淋水的场所;
g)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所;
h) 无强磁干扰的场所。
5.2.3 贮存温度:-40 ℃~60 ℃。
5.3 外观及结构检查
5.3.1 传感器显示窗应透光良好,数码、符号均应清晰、完好。
2
5.3.2 传感器应结构合理、坚固耐用,并设有便于悬挂或支撑的结构。
5.3.3 外壳表面应无明显划痕;金属部件不应有锈蚀和变形。
5.3.4 传感器外壳接插件宜采用航空接插头座,应安装牢固,无松动现象。
5.3.5 传感器采用数字显示,其分辨率应不低于 1%RH。
5.3.6 其他 外观 及结 构要 求应 符合 GB/T 3836.1~ 3836.4、GB/T 12173 和国 家及 行业 有关 标准 的规定。
5.4 主要技术指标
5.4.1 测量范围:宜覆盖相对湿度 30%~95%。
5.4.2 基本误差:±5 %RH。
5.4.3 输出信号制式:
a) 模拟量信号:宜在1 mA~5 mA、4 mA~20 mA、DC 0 V~DC 10 V、DC 1 V~DC 5 V 中选取;
b) 数字信号型:应符合 MT/T 899 的要求;
c) 无线信号:宜在 Wi⁃Fi、Zigbee、LoRa 中选取。
5.5 传输距离
传感器与关联或配接设备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 2 km,显示值(关联或配接设备)或输出信号值(换算为湿度值)应符合 5.4.3 的规定。
5.6 工作电压范围
传感器一般应能在 DC 9 V~DC 24 V 范围内正常工作,其基本误差应符合 5.4.2 的规定。
5.7 工作稳定性
传感器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时间不少于 15 d,其基本误差应符合 5.4.2 的规定。
5.8 响应时间
传感器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45 s。
5.9 绝缘电阻
传感器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常态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50 MΩ , 交变湿热试验后,应不小于 1.5 MΩ。
5.10 介电强度
传感器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应能承受电压 500 VAC、50 Hz、历时 1 min 的绝缘介电强度试验而无击穿和闪络现象,且漏电流不大于 5 mA。
5.11 环境适应性
5.11.1 传感器经工作温度试验后,其基本误差应符合 5.4.2 的规定。
5.11.2 传感器经贮存温度试验后,其基本误差应符合 5.4.2 的规定。
5.11.3 传感器经交变湿热试验后,其基本误差、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应符合 5.4.2、5.9、5.10 的规定。
5.11.4 传感器经振动试验后,接插件和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落现象,其基本误差应符合 5.4.2 的规定。
5.11.5 传感器经冲击试验后,应无损坏痕迹,接插件和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落现象,其基本误差应符合
5.4.2 的规定。
3
5.11.6 传感器经跌落试验后,接插件和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落现象,其基本误差应符合 5.4.2 的规定。
5.11.7 传感器经运输试验后,接插件和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落现象,其基本误差应符合 5.4.2 的规定。
5.12 外壳防护性能
传感器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4。
5.13 防爆性能
传感器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为防爆电气设备,并符合 GB/T 3836.1~3836 .4 的规定。
5.14 矿用一般型性能
矿用一般型设备应符合 GB/T 12173 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5 ℃~35 ℃ ;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6.2 试验用主要仪器
6.2.1 试验用主要仪器的一般要求如下:
a) 湿度计量标准器具测量范围应满足被测传感器的测量范围要求;
b) 湿度计量标准器具的允许误差应不大于被测传感器允许误差的 1/3。
6.2.2 试验用主要仪器如下:
a) 标准湿度计;
b) 湿度试验箱;
c) 数字万用表,采用四位半的数字万用表,其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 0 .5 级;
d) 数字示波器;
e) 秒表,分度值为 0.01 s。
6.2.3 测量仪器和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测量范围应符合测量指标要求;
b) 测量仪器及设备的选型应符合测量性能要求;
c) 测试仪器应符合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6.3 外观及结构检查
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进行检查。
6.4 主要技术指标试验
6.4.1 传感器预热 20 min,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后,根据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将传感器放置于湿度试验箱内进行。
6.4.2 测量范围及基本误差试验的要求如下。
4
—— 将试验湿场稳定在测量范围的最低点,并把传感器的显示值调为与标准湿度计示值一致,再将试验湿场升至测量范围的 50% 处,稳定 3 min 后,将传感器显示值调至与标准湿度计示值一致,以后的测定中不应再次校准传感器。
—— 待传感器在测量范围的最低点稳定后,依次将试验湿场由低到高稳定在各测定点,测定点应在规定的测量范围内均匀分布,不能少于 5 个点。在各测试点稳定 3 min,记录标准湿度计示值、传感器的显示值。重复测定 3 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与标准湿度计示值的差值,即为基本误差。
6.4.3 输出信号制式在试验过程中,使用数字万用表或数字示波器进行测试。
6.5 传输距离试验
传感器与关联或配接设备通过不小于 2 km 模拟电缆(应注明该种电缆的生产厂家及型号)连接,基本误差按 6.4.2 的方法进行,记录显示值(关联或配接设备)或输出信号值(换算为湿度值)。 重复测定 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与标准湿度计示值的差值,即为基本误差。仿真电路参照 MT/T 772—1998 附录 A进行。 电缆模拟参数按 R = 12.8 Ω/km 单芯、L =0.8 mH/km 单芯、C=0.06 μF/km 单芯。
6.6 工作电压范围试验
传感器以稳压电源供电,待传感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后,将稳压电源的输出分别调至传感器规定的最高与最低工作电压,测试基本误差。
6.7 工作稳定性试验
传感器连续运行 15 d,每天对连续运行的传感器 50% 测量范围点进行测试,并记录传感器显示值。试验期间不应调整传感器。
6.8 响应时间测定(t90)
将传感器置于湿度为测量上限的环境中,稳定 3 min 后,记录传感器显示值,然后将传感器置于湿度低于相对湿度 35% 的环境中,当传感器显示值为 35%RH 后,迅速将传感器置于湿度为测量上限的环境中,同时启动秒表,记录传感器显示值达到原测量上限显示值 90% 所需要的时间,重复测量 3 次,取其算术平均值。
6.9 绝缘电阻试验
按 MT/T 210—1990 中第 7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6.10 介电强度试验
按 MT/T 210—1990 中第 8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6.11 环境适应性
6.11.1 工作低温试验
防爆型传感器按 GB/T 2423.1—2008 中试验 Ad 方法进行,在温度为(0±3)℃ 条件下,样品通电,稳定 2 h 后测试其基本误差。
矿用一般型传感器按 GB/T 2423.1—2008 中试验 Ad 方法进行,在温度为(-20±3)℃ 条件下,样品通电,稳定 2 h 后测试其基本误差。
5
6.11.2 工作高温试验
按 GB/T 2423.2—2008 中试验 Bd 方法进行,在温度为(40±2)℃ 条件下,样品通电,稳定 2 h 后测试其基本误差。
6.11.3 低温贮存试验
按 GB/T 2423.1—2008 中试 验 Ab 方法 进行,在温 度为(-40±3)℃ 条件 下,持续 16 h,样品 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 2 h,测试其基本误差。
6.11.4 高温贮存试验
按 GB/T 2423.2—2008 中试验 Bb 方法进行,在温度为(60±2)℃条件下,持续 16 h,样品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 2 h,测试其基本误差。
6.11.5 交变湿热试验
按 GB/T 2423.4—2008 中试验 Db 方法进行,在最高温度为+40 ℃条件下,持续 12 d,样品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 2 h,测试其基本误差、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
6.11.6 振动试验
按 GB/T 2423.10—2019 中试验 Fc 方法进行。严酷等级:扫频频率范围 10 Hz~150 Hz,加速度幅值 50 m/s2,各轴线上扫频循环次数不低于 5 次,样品非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并测试其基本误差。
6.11.7 冲击试验
按 GB/T 2423.5—2019 中试 验 Ea 方法 进行。严酷 等级:峰值 加速 度为 500 m/s2,脉冲 持续 时间(11±1)ms,三个轴线每个方向连续冲击 3 次(共 18 次),样品非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并测试其基本误差。
6.11.8 跌落试验
按 MT/T 210—1990 中第 15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严酷等级:跌落高度为 1.0 m,以正常使用方向自由落向平滑、坚硬的混凝土面上共 4 次,传感器不包装,不进行中间检测 ;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并测试其基本误差。
6.11.9 运输试验
按 MT/T 210—1990 中第 27 章规 定的 方法 进行。严酷 等级:模拟 速度 20 km/h,三级 公路,行程200 km。样品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并测试其基本误差。
6.11.3~6 .11.9 每项试验后,检测性能前允许重新校准传感器。
6.12 外壳防护性能试验
外壳防护性能试验按 GB/T 4208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3 防爆性能试验
湿度传感器的防爆性能试验方法按 GB/T 3836.1~3836 .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
6.14 矿用一般型性能试验
按 GB/T 12173 的有关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一般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两种。
7.2 出厂检验
7.2.1 每台湿度传感器均需进行出厂检验,合格产品应给予合格证。
7.2.2 出厂检验一般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负责进行,必要时用户可提出参加。
7.2.3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试验要求
试验项目条款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质量特征类别
外观及结构检查
5.3
6.3
○
〇
B
主要技术指标试验
5.4
6.4
A
传输距离试验
5.5
6.5
工作电压范围试验
5.6
6.6
工作稳定性试验
5.7
6.7
响应时间测定
5.8
6.8
绝缘电阻试验
5.9
6.9
※
介电强度试验
5.10
6.10
工作温度试验
5.11.1
6.11.1、6.11.2
—
贮存温度试验
5.11.2
6.11.3、6.11.4
交变湿热试验
5.11.3
6.11.5
振动试验
5.11.4
6.11.6
冲击试验
5.11.5
6.11.7
跌落试验
5.11.6
6.11.8
运输试验
5.11.7
6.11.9
外壳防护性能
5.12
6.12
防爆性能
5.13
6.13
△
矿用一般型性能
5.14
6.14
注:“○ ”为检验项目;“ ※ ”为常态检验项目;“— ”为不检验项目;“△ ”为只进行防爆相关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
7.2.4 出厂检验各项指标应符合本文件要求,有 1 项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7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定型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湿度传感器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 5 年一次;
d) 停产 1 年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有关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7.3.2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1 中的型式检验项目的规定。
7.3.3 按照 GB/T 10111 规定的方法,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受试传感器,样品数量应符合试验要求。
7.3.4 检验结果判定,有 1 项 A 类项目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对 B 类项目有 1 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重新检验,若仍有 1 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产品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传感器外壳明显处应设置清晰的永久性标志。
8.1.2 传感器外壳明显处应设有铭牌并清晰地标注下列内容:
a) 产品型号与名称;
b) 防爆标志;
c) 安全标志编号;
d) 防爆合格证编号;
e) 主要技术参数;
f) 关联装置型号名称(如有);
g) 出厂日期;
h) 产品编号;
i) 制造厂名;
j) 检验单位标志。
8.1.3 包装箱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
8.2 包装
8.2.1 包装应采用复合防护包装类型,具有防雨、防潮、防尘、防振能力。
8.2.2 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8.3 产品使用说明书
传感器的使用说明书按 GB/T 9969 的规定编写。
8
8.4 运输
包装好的传感器在避免雨雪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应适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各种运输方式。
8.5 贮存
传感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
9
参考 文献
[ 1 ]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 2 ] 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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