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ICS 47.020.60 CCS U 62
中华人民 共和 国交 通运 输行业标 准
JT/ T 479—2026代替 JT/T 479—2002
内河船舶柴电混合推进系统
电动遥控装置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electric remote control device for diesel-electric
hybrid propulsion system for inland waterway vessels
2026-05-19 发布 2026-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 布
JT/T 479—2026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组成和外观 2
5 环境条件 2
6 功能要求 2
7 技术性能要求 5
参考文献 7
Ⅰ
JT/T 479—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JT/T 479—2002《 内河船舶柴油机推进系统电动遥控装置技术要求》。与 JT/T 479— 2002 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更改了适用范围( 见第 1 章 ,2002 年版的第 1 章) ;
—增加了柴电混合推进系统、纯电力推进模式、纯柴油机推进模式、轴带发电模式、柴电并车推进模式的术语和定义( 见 3 . 1 ~ 3 . 5) ;
—增加了组成和外观要求( 见第 4 章) ;
—更改了环境条件( 见第 5 章 ,2002 年版的 2 . 1 ~ 2 . 4) ;
—增加了柴电混合推进系统不同动力源切换功能控制、超出设定安全限值自动退出混合动力模式及报警要求( 见 6. 1 . 1、6. 1 . 2) ;
—删除了再启动功能要求( 见 2002 年版的 3 . 1 . 2) ;
—更改了联锁功能的要求( 见 6 . 1 . 3 ,2002 年版的 3 . 1 . 3) ;
—增加了优化动力分配的要求( 见 6. 1 . 5) ;
—删除了基本控制功能中对离合器主推进轴的要求( 见 2002 年版的 3 . 1 . 10) ;
—增加了机旁或远程对系统参数读取的要求( 见 6 . 2 . 2) ;
—更改了多个报警同时发生的要求( 见 6 . 2 . 5 ,2002 年版的 3 . 2 . 5) ;
—更改了主电源失效后报警系统的要求( 见 6 . 2 . 8 ,2002 年版的 3 . 2 . 7) ;
—删除了报警功能中对无意义报警信号的要求( 见 2002 年版的 3 . 2 . 8) ;
—增加了对故障声报警 信号 的要 求 , 以及 需要 驾驶 室或 有人 值班 的位 置进 行报 警的 情况( 见 6. 2 . 9 ~ 6. 2 . 12) ;
—更改了驾驶室仪表显示与报警项目、机舱仪表显示与报警项目相关内容( 见表 1、表 2 ,2002 年版的表 3、表 4) ;
—增加了推进模式切换的要求( 见 6 . 3) ;
—增加了动力源在两种模式转变过程中的切换时间要求( 见 7 . 1 . 7) ;
—增加了对电气设备、零部件性能的要求( 见 7 . 2 . 1) ;
—更改了振动频率及幅值适应范围、电源允许变化范围的要求( 见 7 . 2 . 4、7 . 2 . 5 ,2002 年版的2 . 5、2 . 6) ;
—更改了正常工作时谐波的要求( 见 7 . 2 . 6 ,2002 年版的 2 . 7)。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内河船与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13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哈尔滨工程大学、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嘉庚创新实验室、南通长青沙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程鹏、秦林、兰海、刘大壮、卢芳、郝然、张阳、尹赫、夏宝龙、张洪恩、李睿烨、朴帅、张传敏、狄晓珩、郭雯飞、李周睿、赵禹菲、杜珂、王霓、李昊、邱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2002 年首次发布为 JT/T 479—2002《 内河船舶柴油机推进系统电动遥控装置技术要求》;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
内河船舶柴电混合推进系统电动遥控装置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河船舶柴电混合推进系统电动遥控装置的组成和外观、环境条件、功能要求和技术性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柴电混合推进系统船舶电动遥控装置的设计、制造与验收。纯柴油机推进系统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 . 17—2024 环境试验第 2 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 Ka:盐雾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 1
柴电混合推进系统 diesel-electric hybrid propulsion system
船舶同时装备柴油机推进系统与电力推进( 电动机)系统 ,其中 ,柴油机推进和电力推进可独立运
行也可联合运行。
3 . 2
纯电力推进模式 electric-only propulsion mode
柴油机推进系统停止工作 ,发电机组或动力电池组提供的电能经配电板提供给推进电机和负载 , 由
电机驱动螺旋桨。
3 . 3
纯柴油机推进模式 diesel-only propulsion mode
由柴油机直接驱动螺旋桨 ,发电机组发出的电能给日用负载供电。
3 . 4
轴带发电模式 propulsion shaft power take-off mode;PTO
由柴油机驱动螺旋桨 ,剩余功率带动轴带电机发电 ,发出的电能经配电板给船舶负载供电 , 同时可
给动力电池组充电。
3 . 5
柴电并车推进模式 diesel-electric parallel hybrid propulsion power take in mode;PTI
由柴油机和电机同时驱动螺旋桨 ,发电机组或动力电池组提供的电能经配电板提供给推进电机和
日用负载。
1
4 组成和外观
4 . 1 组成
推进系统电动遥控装置包括硬件组件、软件系统及软硬件接口 ,主要包括操控单元、主处理器、通信网络、安全保护单元及核心控制算法。
4 . 2 外观
电动遥控装置的各组成设备外表应平整光洁 ,并有可靠的防护层 ,不应有锈蚀、裂痕或损伤。
5 环境条件
5 . 1 温度
电动遥控装置在 - 25 ℃ ~ + 55 ℃ 的环境空气温度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宜避免安装在可能产生特别高温处所 ,否则应对其工作环境温度做特殊考虑。
5 . 2 湿热
电动遥控装置应能承受下列湿热条件 :
a) 环境温度不高于 40 ℃ 时 ,相对湿度为 95% ± 3% ;
b) 环境温度高于 40 ℃ 时 ,相对湿度为 70% ± 3%。
5 . 3 盐雾
电动遥控装置的各组成设备外表防护层在符合 GB/T 2423 . 17—2024 第 5 章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放置 48 h ,应无锈蚀物、无腐蚀点、无脱落。
5 . 4 倾斜与摇摆
电动遥控装置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
a) 纵倾 ± 10 ° ;
b) 横倾 ± 22 . 5 ° ;
c) 摇摆周期 10 s。
6 功能要求
6 . 1 控制
6 . 1 . 1 电动遥控装置应操作简便 ,可实现对船舶推进系统的启动( 需要时)、调速、换向与停车的控制 ,以及柴电混合推进系统不同动力源的切换功能控制。
6 . 1 . 2 在混合动力工况运行期间 ,若相关安全限值超出设定 ,柴电混合推进系统应具备自动退出混合动力的功能 ,并保持纯柴油动力正常运行 ,退出过程中应有听觉、视觉信号报警。
6 . 1 . 3 船舶推进轴系设置有制动装置时 , 电动遥控装置应具有联锁功能 , 以防止制动装置在未解锁的情况下进行控制操作。
6 . 1 . 4 电动遥控装置应能方便、可靠地实现遥控控制与机旁控制之间的转换。在转换过程中应有听觉、视觉联络信号持续输出 ,直至转换过程结束。其控制的转换装置应设在机旁控制装置处。
2
6 . 1 . 5 电动遥控装置应能接受和处理来自驾驶台车钟的转速指令 ,接受混动系统的优化分配指令 ,并向柴油机电子调速器( ECU)和电动机变频器( VFD/PMSM 驱动器)发送精确的控制信号 ,调节柴油机转速和电动机的转速/转矩 ,使螺旋桨达到指令要求的转速或推力。
6 . 1 . 6 当机舱集控室( 或别的处所)同时设有遥控操纵系统时 ,决定操纵控制优先权由高到低的顺序应依次为机旁、机舱集控室、驾驶室。集控室与驾驶室的控制转换装置应设在集控室。当某一处实施操纵时 ,应同时使别处的操纵无效 ,并应进行显示。
6 . 1 . 7 电动遥控装置发生故障 ,在转换为机旁操纵的过程中 ,主推进系统原先的工况应保持不变。
6 . 1 . 8 紧急停车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
a) 遥控系统的操纵台设有紧急停车装置 ,该装置与其他控制系统完全独立 ;
b) 紧急停车装置电源故障时 , 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 ;
c) 紧急停车装置设有防止误触动装置 ;
d) 操作紧急停车时 ,给予机舱( 含机舱集控室)听觉、视觉报警信号。
6 . 1 . 9 电动遥控装置应在驾驶室操纵台与机舱遥控控制箱上设置传递“完车”“备车”“运行”指令的联络设施与相应的听觉、视觉信号。
6 . 1 . 10 电动遥控装置应采取措施避免柴油机在转速禁区内长期运转。
6 . 2 报警
6 . 2 . 1 报警系统 的设 置应 与控 制系 统独 立。 当控 制系 统发 生任 何故 障时 , 不应 妨碍 故障 报警动作。
6 . 2 . 2 应能够在机旁或远程对混合推进系统重要参数进行读取 ,并能对相关参数是否正常进行显示。
6 . 2 . 3 每一参量的故障报警应同时发出听觉、视觉报警信号。 当值班人员手动对报警信号应答消声后 ,视觉报警信号应保留到故障消失后方可熄灭 , 排除故障后 , 听觉和视觉报警器应能自动复位。
6 . 2 . 4 报警系统的各个视觉报警信号应有牢固、明显的报警内容标志。
6 . 2 . 5 报警回路应相互独立 ,互不干扰 ,如在第一个报警故障尚未排除期间 ,又出现第二个报警故障时 ,报警系统应能再次进行听觉、视觉报警。
6 . 2 . 6 由同一故障引发 ,在两个及以上不同处所产生的听觉、视觉报警信号 , 当其中一处应答消声后 ,其他未应答处所的听觉、视觉报警信号不应被消除。
6 . 2 . 7 报警系统应有自检功能 ,能对报警系统的所有听觉、视觉报警信号是否有效进行试验。
6 . 2 . 8 报警系统在主电源失效后 ,应自动切换为备用电源供电 ,给出备用电源供电的灯光指示信号 ,并发出听觉、视觉报警信号。主电源恢复后备用电源可自动或手动退出。
6 . 2 . 9 控制系统的故障声报警信号与其他声报警信号应易于区别。例如控制系统的故障报警声应与火灾报警声具有明显的区别。
6 . 2 . 10 混合动力推进系统工作模式异常( 如切换失败) ,总推进功率自动大幅降低时( 如功率限制、驱动系统或动力源部件高温) ,应在驾驶室或有人值班的位置进行报警。
6 . 2 . 11 发生电源装置故障、可用功率不足、并网运行的电源装置功率分配异常情况时 ,应在驾驶室或有人值班的位置进行报警。
6 . 2 . 12 发生离合器接合失败、离合器接合时间过长情况时 ,应在驾驶室或有人值班的位置进行报警。
6 . 2 . 13 电动遥控装置在驾驶室应显示与报警的内容见表 1 ,机舱应显示与报警的内容见表 2。
3
表 1 驾驶室仪表显示与报警项目
序号
项目
显示
报警
说明
柴油机或螺旋桨的转速、转向
转速
转向
错向
螺旋桨转速大于 30% 额定值 ,锁定模式切换按钮并报警
柴油机启动空气压力
压力
—
带有离合器的柴油机可不设置
柴油机与电动机的转速
超速
柴油机转速超过额定值 110% , 自动停车并声光报警
4
遥控系统的动力( 电力、气压、液压)
电力/气压/液压
失效
5
离合器的液压、工作状态及油压指示
状态/油压/液压
离合器的液压、工作油压低于设定阈值 ,报警并禁止换向
6
柴油机或离合器的转向
前进
后退
指与操纵手柄位所要求的转向
7
柴油机启动失败
电源指示灯
启动失败
见 6. 1. 2
8
“ 完车”“备车”“运行”指令
见 6. 1. 9
9
报警系统自身故障
见 6. 2. 7
10
报警系统启动备用电源
见 6. 2. 8
11
柴油机冷却液温度或润滑油温度
温度
12
船舶动力模式指示
切换失败
13
电机纯电模式可用性丧失
不可用
可切换模式
14
变频器状态
输出电压/频率/故障代码
表 2 机舱仪表显示与报警项目
柴油机超速
超速时
柴油机紧急停车
动作时
见 6. 1. 8
控制系统的动力
离合器的电力、气动或液压动力
电源指示灯 ,气、液压力表
宜在设备仍可运转时报警
柴油机润滑油进口压力/温度、缸套水温度
润滑油进口压力/温度、缸套水温度
润滑油低压/缸套水高温
此时应有分级响应
轴带电机工作模式及效率
PTO/PTI
齿轮箱工作油压/油温
油压/油温
混合动力控制单元 HCU 状态及策略日志
状态
通信中断/策略执行错误
6 . 3 推进模式切换
6 . 3 . 1 电动遥控装置应能支持预设推进模式的快速、无冲击切换 ,切换过程应保证动力连续性 ,并自动判断工况。
6 . 3 . 2 当船舶推进负荷低于 30% 的工况、在夜间行驶或行驶至敏感水域、港口等需要降低噪声或排放时 ,宜切换至纯电力推进模式。
6 . 3 . 3 当船舶推进负荷处于 30% ~ 70% 工况时 ,宜切换至纯柴油机推进 ,或柴油机推进加轴带发电模式。
6 . 3 . 4 当船舶推进负荷高于 70% 的工况时 ,宜切换至柴电并车推进模式。
6 . 3 . 5 纯电力推进模式、纯柴油机推进模式、轴带发电模式、柴电并车推进模式等模式的切换应满足以下要求 :
a) 自动切换 :操纵指令至执行完成不大于 60 s ( 正常工况) ;操纵指令至执行完成不大于 45 s ( 条件触发)。
b) 手动切换 :操纵指令至执行完成不大于 90 s。
c) 紧急切换( 三级故障) :操纵指令至执行完成不大于 15 s。
7 技术性能要求
7 . 1 机械性能
7 . 1 . 1 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T 4208—2017 规定的 IP 22 级。
7 . 1 . 2 电动遥控装置的可运动部件 ,应运转灵活 ,松紧适度 ,无卡滞、力度不匀现象。操纵手柄各个档位均应有锁定装置 ,不应因船舶振动产生非操作性移位。
7 . 1 . 3 电动遥控装置执行机构应有足够的输出转矩( 或力)与足够的动作行程。
7 . 1 . 4 执行机构在执行动作结束后 ,应能立即制动 ,且振荡次数不多于一次。
7 . 1 . 5 当推进轴系设有可倒、顺车离合器时 , 电动遥控装置的换向控制应具备以下功能 :
a) 设定、调整离合器的脱开转速与接合转速 ;
b) 确保柴油机在反向离合器接合瞬间产生的冲击下 ,依然能稳定工作 ;
c) 当尾轴装有制动器时 ,对尾轴制动器一体化控制 ;
d) 在危急时刻 ,越控强制接合反向离合器。
7 . 1 . 6 遥控操纵柴油机或可倒、顺的传动离合器 ,从最低转速到开始反向运转的时间不应超过 15 s。
7 . 1 . 7 遥控操纵动力源在柴油模式和混合动力模式转变过程中的切换时间不应超过 15 s。
7 . 1 . 8 遥控操纵柴油机的调速范围不应超过柴油机额定转速的 1 . 03 倍 ,并应能维持柴油机的最低稳定工作转速。
7 . 1 . 9 对于操纵头为分档式的有级电动遥控装置 ,每一档位对应的柴油机转速的回差与重复误差 ,不应大于柴油机额定转速的 ± 3%。
7 . 1 . 10 电动遥控装置由“遥控”工况转为“机旁操纵”工况的转换操作时间不应超过 6 s。
7 . 1 . 11 采用计算机技术的电动遥控装置 ,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
a) 应具有完善的抗干扰软、硬件措施 ,保证系统在船舶电磁环境中长期稳定工作 ;
b) 对于由用户设定的各数字量的输入与修改方式 ,应简洁方便 ;
c) 在与其他设备共用传感器或其他控制信号时 ,宜考虑设置不同电平间的转换或隔离设施。
7 . 2 电气性能
7 . 2 . 1 电气设备在船舶上的安装应确保与船体的安全连接 , 电气设备或电缆应避免安装在危险区域
内。电气零部件性能应符合中国船级社( 或其他船检机构)的相关要求。
7 . 2 . 2 电动遥控装置的绝缘电阻满足以下要求 :
a) 工作电压小于 100 V 的电气设备 ,采用 250 V 的兆欧表测试 ,其值不应低于 0 . 3 MΩ;
b) 工作电压不小于 100 V 的电气设备 ,采用 500 V 的兆欧表测试 ,其值不应低于 1 MΩ。
7 . 2 . 3 电动遥控装置的耐压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试验电压和工作频率见表 3 :
a) 试验时拆除半导体器件 , 同时允许不接测量仪表、电容器、指示灯等附属元、部件 ;
b) 在所有带电部分与机壳间 ,以及各相间进行测试( 适用于星形连接交流电机) ;
c) 已经通过介电性能试验的装置再次试验时 ,其试验电压值降为上述所列数值的 85%。表 3 耐电压
设备额定电压( Ue)
V
试验电压V
工作频率
Ue≤80
500
25 Hz ~ 100 Hz (试验电压频率)
80 < Ue≤1 000
1 000 + 2Ue ( 但最低为 2 000)
历时 1 min 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7 . 2 . 4 电动遥控装置的振动频率及幅值适应范围见表 4。
表 4 振动频率及幅值适应范围
安装部位
频率(f) Hz
幅值
加速度m/s2
位移
mm
一般舱室
2≤f < 13. 2
± 1
13. 2≤f < 100
± 6 . 86
往复机械( 柴油机)
2≤f< 25
± 1. 6
25≤f < 100
± 39 . 2
7 . 2 . 5 电动遥控装置在表 5 规定的电源变化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表 5 电源允许变化范围
电源种类
电源参数
瞬态变化
瞬态变化率 %
恢复时间s
稳态变化率 %
电压波纹 %
交流电源
电压( U)
- 20≤U < + 20
1. 5
频率(f)
- 10≤f < + 10
直流电源
- 10≤U < + 10
电池供电
充电时
- 25 ≤ U < + 30
停止充电时
- 25 ≤ U < + 20
注 : 电压波纹是指输出直流电压中含有的工频交流成分 ,需通过方均根值量化 , 即纹波电量的方均根值与直流电量平均值之比。
7 . 2 . 6 电动遥控装置各设备在供电电源的总谐波畸变不超过 8% ,单次谐波不超过 5% 的条件下 ,应能正常工作。
参考 文献
[ 1 ] GB/T 13030—2009 船舶电力推进系统技术条件
[2 ] GB/T 35700. 2 船舶机械和电力混合推进系统要求第 2 部分 :发电系统
[3 ] 中国船级社 《 主机遥控系统( E-16)》
[4 ] 中国船级社 《 电气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指南 ( GD 019—2024)》
[5 ] 中国船级社 《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 2019 年第 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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