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ICS65. 020. 01 CCS B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2290—2026代替 LY/T 2290—2018、LY/T 3106—2019
林草种苗包装运输与标识标签规范
Standard forpackaging,transportation,ident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forestandherbageseedsand seedlings
2026-06-03发布 2026-09-01实施
国家 林业 和草 原局 发布
LY/T2290—2026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包装与标识 2
4. 1 一般要求 2
4. 2 包装材料 2
4. 3 包装容器 2
4. 4 包装规格 2
4. 5 包装封口 3
4. 6 标识 3
5 标签 3
5. 1 标签材料 3
5. 2 标签印刷 3
5. 3 标注内容 3
5. 4 标签使用 4
6 使用说明 4
7 运输 4
附录 A(资料性) 6
Ⅰ
LY/T2290—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整合优化了 LY/T 2290—2018《林木种苗标签》和 LY/T 3106—2019《林木种子包装》。 与被代替的标准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a) 增加了苗木包装的容器描述(见 4. 3) ;
b) 增加了标识中对包衣种子药种比例的标注要求(见 4. 6. 3) ;
c) 增加了标签中对进出口林草种苗的印刷文字的规定(见 5. 2) ;
d) 增加了标签标注内容中信息代码和种子认证情形的要求(见 5. 3. 9 和 5. 3. 10) ;
e) 增加了林草种子和苗木的使用说明应标注的内容(见 6) ;
f) 增加了运输环节对林草种苗防护措施的相关要求(见 7) ;
g) 更改了标签样式(见附表 A. 1 A. 6)。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林草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青海省海北州林业和草原局、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广东省森林资源保育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吉林省林业生物防治中心站)、湖南省林业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李庆梅 ,祝燕 , 张子晗 ,史锋厚 , 赵兵 , 薛天 婴 , 秦冲 , 沈永 宝 , 刘勇 , 李国 雷 , 毛培胜 ,李曼莉 ,古巧云 ,黄永权 ,曹吉鑫 ,刘鑫荣 ,刘建兵。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LY/T 2290—2014、LY/T 2290—2018、LY/T 3106—2019。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
LY/T2290—2026
林草种苗包装运输与标识标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林草种子和苗木的术语和定义、包装与标识、标签、使用说明和运输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林草种子和苗木的贮藏、运输与销售等环节的包装及标签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 7908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 2772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T 16620 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
LY/T 3424 生态修复用草种子检验技术规程
NY/T 1577 草籽包装与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62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林草种子 forestand herbage seed
指林木和草的繁殖和种植材料 ,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3. 2
苗木 seedling
指由林木繁殖材料培育的具有根系和苗干的完整植株。
3. 3
良种类别 typeofimproved variety
林木良种的具体形式 , 包括 优良 无性 系( 品种)、优良 家系 以及 种子 园、母树 林和 优良 种源 区的 种
子等。
3. 4
超干种子 ultradry seed
通过人为方法干燥至含水量低于 5. 0%的种子。
3. 5
正常型种子 orthodox seed
指成熟期耐脱水 ,在干燥和低温条件下能长期贮藏的种子。
1
LY/T2290—2026
3. 6
顽拗型种子 recalcitrantseed
指成熟后有较高的含水量 ,对脱水干燥、低温敏感的种子。
3. 7
中间型种子 intermediate seed
指介于正常型种子和顽拗型种子之间的一类种子。
3. 8
销售单元 marketing unit
销售过程中低于或等于一个种批或苗批的任何销售重量或数量单位。
4 包装与标识
4. 1 一般要求
根据种子和苗木的种类、特性、含水量和用途 , 以及保存期限、贮藏条件、运输距离及地理气候条件等因素选择包装容器 ,并符合以下要求 :
a) 生产和销售的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的林草种子 ,应进行包装 ;
b) 苗木、无性繁殖材料和其他不能包装的林草种苗 ,可以不进行包装 ;
c) 同批次林草种苗应使用相同的包装材料或容器。
4. 2 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应坚固、耐用、环保、清洁、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并适应林草种苗的生理特性 ,有利于维持种子的播种品质和苗木的生理品质。长期保存的种子宜选用不透气包装材料。
4. 3 包装容器
4. 3. 1 林木种子
林木种子包装容器选择如下 :
a) 超干种子应选用防水、不透气的聚乙烯袋、聚乙烯铝箔复合袋等真空包装 ;
b) 顽拗型种子应选用具有透气功能的麻袋、布袋、木箱等包装 ;
c) 正常型种子和中间 型种 子应 将种 子干 燥到 安全 含水 量范 围内 , 温带 地区 宜选 用麻 袋、金属 罐 (桶)、塑料桶、塑料编织袋或涂胶塑料编织袋等包装 ;高温高湿的热带、亚热带地区宜选择透气、防潮的容器包装。林木种子安全含水量应符合 GB 7908中的相应规定。
4. 3. 2 草种子
草种子包装材料应符合 NY/T 1577中的相应规定。
4. 3. 3 苗木
苗木宜选择具有透气功能的麻袋、塑料编织袋、纸箱等包装。
4. 4 包装规格
4. 4. 1 应便于贮藏、搬运、堆放、计量以及取样。
4. 4. 2 根据不同树种、籽粒大小、种苗用量及种子价格 ,选择不同的包装规格。
4. 4. 3 同一种批或苗批各包装内的籽粒种子重量或苗木株数应保持一致。
2
LY/T2290—2026
4. 4. 4 籽粒种子每个包装净重不宜超过 50 kg,其中顽拗型种子每个包装净重不宜超过 25 kg。
4. 4. 5 已包装的林草种苗需分装的 ,应注明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
4. 5 包装封口
封口应保证包装材料的完整性 ,坚固、紧实、耐用。
4. 6 标识
4. 6. 1 包装容器上应附有或者印制种苗标签、包装规格及使用说明。
4. 6. 2 有注册商标的林草种苗宜标注商标名称及其图案 ,商标图案宜粘贴或印刷在包装外表醒目处。
4. 6. 3 丸粒化种子、包衣种子应标注包衣药剂种类及其含量、包衣种子药种比例。
5 标签
5. 1 标签材料
应使用具有足够强度的材料。 良种种苗使用绿色标签 ,普通种苗使用白色标签。标签长和宽不应小于 110 mm×70 mm。
5. 2 标签印刷
印刷文字应当清晰 ,字体颜色为黑色 ,纸张为白色或绿色。仅在国内运输时 ,标签用中文书写 ; 国际运输时 ,除使用目的地国家语言外 ,还应中英文书写。
5. 3 标注内容
5. 3. 1 种(品种)名称
按植物分类学确定的种名填写。
未经审(认)定的 品种 , 或未 申请 授权 保护 的品 种 , 宜标 注品 种持 有者 (或者 育种 者)确定 的品 种名称。
属于审(认)定的品种 ,或授权的品种 ,应使用经批准的品种名称。林草良种标注良种类别和审(认)定编号。
5. 3. 2 产地与原产地
产地应标注到林草种苗具体生产地点至行政村。原产地应标注到县(市、区)级。进口林草种子标注国家(地区)。
5. 3. 3 生产日期
标注林草种子采收时间、苗木的起苗时间或者穗条的采集时间。
5. 3. 4 生产经营者名称及地址、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者的名称、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 ,应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内容一致。
5. 3. 5 质量指标
包括相关质量分级标准或者购销合同中涉及的全部指标 ,其中 :
— 籽粒种子质量指标按照净度或纯度、发芽率或生活力(优良度)、含水量等标注 ;
— 苗木质量指 标按 照苗 龄、苗高、地径(胸径)、根系 长度、> 5 cm 长 Ⅰ 级侧 根数、根幅、冠幅 等
3
LY/T2290—2026
标注 ;
— 穗条质量指标按照长度、粗度和穗条着生芽数量等标注 ;
— 质量指标标注方式、方法遵循 GB/T 2772、GB 6000和 LY/T 3424的规定。
5. 3. 6 重量(数量)
标注每个销售单元包装籽粒(果实)的实际重量或者苗木数量 ,籽粒(果实)以千克(kg)、克 (g)、粒等表示 ,苗木以株为单位 ,穗条以根或条为单位表示。包装中含有多件小包装时除标明总重量(数量)外 ,还应当标明每一小包装的重量(数量)。
5. 3. 7 检疫证明编号
标注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检疫证书编号。
5. 3. 8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标注生产经营者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5. 3. 9 信息代码
在标签上使用信息代码的 ,应包含林草种子和苗木标签标注的全部内容。纳入林草种苗质量追溯系统的 ,应当加注追溯二维码。
5. 3. 10 种子认证
经过认证的种子 ,应当加注拉丁学名、认证面积、认证编号、种子批号、认证机构、认证时间及认证二维码等信息。
5. 3. 11 备注
标签上需备注的情形如下。
a) 分装的种子应当注明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
b) 授权品种种子应标注品种权号。
c) 进口种子应标注进口审批文号。
d) 转基因植物品种种子 ,应以明显的文字标注 ,并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
e) 混合草种应在标签上注明不同品种的具体名称、混合比例及质量指标。
5. 4 标签使用
销售的林草种苗 ,每个包装应当附带一个标签 ;不需要包装的林草种苗 ,每个销售单元至少附带一个标签。销售的林草种苗宜按附录 A 附表 A. 1 A. 6规定填写标签。
6 使用说明
6. 1 使用说明应标注林草种苗所属种或品种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宜种植的区域、栽植季节、风险提示、咨询服务信息等。
6. 2 销售的林草种苗 ,每个苗批或种批应当附带一个使用说明。
7 运输
运输种子或苗木时 ,应做到 :
4
LY/T2290—2026
— 使用干燥和清洁的运输工具装运 ,并做好垫盖 ;
— 避免与油类、酸碱、有机溶剂及其他对林草种苗有害的物质接触或受其污染 ;
— 裸根苗装车不应堆压过紧 ,堆放过高 ,应采取遮阴、防晒、通风、保湿、降温和防冻等措施 , 防止风干、冻伤、擦伤和捂伤 ;
— 容器苗、带包装土球苗、籽粒种子与果实应注意保持包装容器的完整性 ;
— 装车后应及时运输。运输途中发现标识丢失 , 或与包装材料剥离或模糊不清 ,应及时向原签发单位核实、补发并重新粘贴。
5
LY/T2290—2026
附录 A (资料性)
表 A. 1 林草种子标签林草种子标签
种 (品种)名称
产地
原产地
质量指标
净度或纯度 %
发芽率或生活力(优良度)%
含水量(水分)%
(其他指标)
数量或净重/粒或 kg
采种日期
生产经营者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者盖章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检疫证书编号
备注
表 A. 2 良种林草种子标签良种林草种子标签
种 (品种)名称
审 (认)定编号
产地
原产地
质量指标
净度或纯度 %
发芽率或生活力(优良度)%
含水量(水分)%
(其他指标)
数量或净重/粒或 kg
采种日期
生产经营者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者盖章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检疫证书编号
备注
6
LY/T2290—2026
表 A. 3 林草苗木标签林草苗木标签
种 (品种)名称
苗木种类
苗龄
产地
原产地
质量指标
苗高 cm
地径 cm
根系长度 cm
(其他指标)
数量(株)
起苗日期
生产经营者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者盖章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检疫证书编号
备注
表 A. 4 良种林草苗木标签良种林草苗木标签
种 (品种)名称
审 (认)定编号
苗木种类
苗龄
产地
原产地
质量指标
苗高 cm
地径 cm
根系长度 cm
(其他指标)
数量(株)
起苗日期日期
生产经营者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者盖章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检疫证书编号
备注
7
LY/T2290—2026
表 A. 5 穗条标签穗条标签
种 (品种)名称
产地
原产地
质量指标
穗条长度(cm)
穗条粗度(cm)
每根穗条着生芽数量(个)
芽体要求
数量(根、千克、条、芽)
生产(采穗) 日期
生产经营者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者盖章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检疫证书编号
备注
表 A. 6 良种穗条标签良种穗条标签
种 (品种)名称
审 (认)定编号
产地
原产地
质量指标
穗条长度(cm)
穗条粗度(cm)
每根穗条着生芽数量(个)
芽体要求
数量(根、千克、条、芽)
生产(采穗) 日期
生产经营者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者盖章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检疫证书编号
备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