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 53/T-59-2013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中册
2013-12-30 发布 2014-04-01 实施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册)更正表
第1页
总说明
第七条、第1款、(2)
本定额基价中取定的人工费、作为计费基础 …
本定额基价中作为计费基础的人工费, …
第2页
总说明
第七条、第2款、(4)
按承发包双方根据市场行情 …
根据市场行情 …
第55页
第三章
预应力拉伸机
单价栏
578.52、91.39
91.39、89.06
第55页
第三章
04030314~04030318
基价
1773.84、1709.33、
1056.10、1027.46
1769.92、1231.94、
1054.29、808.25
第55页
第三章
04030314~04030318
机械费
546.12、795.96、253.55、
365.49
542.20、318.57、
251.74、146.28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中)
DBJ 53/T-59-2013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标〔2013〕918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实施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
计价依据的通知
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工程设计、施工、金融、中介机构、建设单位,驻滇各有关单位及部队:
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 2013版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2013版计价依据),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4年4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内实施。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自2014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 凡2014年4月1 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办法继续按合同约定执行。
2013版计价依据主要包括:《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 ( DBJ53/T-58-2013)、《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DBJ53/T-59-2013)、《 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 DBJ53/T-60-
2013)、《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 DBJ53/T-61-2013)、
《云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 DBJ53/T-62-2013)、《 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DBJ53/T-63-2013)、《 云南省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
工程消耗量定额》( DBJ53/T-64-2013) 等7个部分内容。
2013版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标准;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进行工程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的依据和基础;也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及管理,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2013版计价依据发布实施后,为确保在我省使用计价软件计算的造价结果准确、合理,凡使用本计价依据开发的计价软件,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经组织评审,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反馈。本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具体负责。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30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印发
总说明
一、《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5857)、《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 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综合编制的,是云南省市政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包括:
第一章通用项目
第二章道路工程
第三章桥涵工程
第四章隧道工程
第五章给水工程
第六章排水工程
第七章路灯及交通工程
二、消耗量定额是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除定额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市政工程预、结(决)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及管理、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扩建市政工程项目。境外工程参照本定额计价时,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本定额是以海拨高度在2500米以下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如海拔高度超过2500米时,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分为实体项目及可竞争的措施项目,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及环境、文明施工的规定编制的,也参考了相关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消耗量的确定:
1. 人工
(1)本定额基价中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按综合工日计算后以人工费(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全部人工消耗量的费用额度)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基价中取定的人工费、作为计费基础,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的人工消耗量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工日的,按63.88元/工日计取。
·1 ·
(3)本定额中的作为计费基础的人工费、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的人工、机械消耗量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材料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 m³) 表示。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用量少、价值小不便于计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4)定额中材料分计价材和未计价材,凡带有“()”的消耗量的材料或半成品,为未计价材,定额基价中均不包括未计价材价值,其价值应根据“()”内所列的定额消耗量,按承发包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的市场价格计入造价;凡定额已注明单价的材料为计价材,其计价材料费已计入定额基价中。
(5)额定中的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消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3. 施工机械:
(1)本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已按合理的施工方法及施工企业的常用机械类型确定。除已注明的机型、规格外,结合我省实际按加权平均综合取定,套用定额时,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
(2)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常规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机械消耗量。桥涵工程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按第三章相关子目套用。
(4)定额次要机械,仪器仪表综合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八、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的调整均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调价文件进行调整。
九、本定额中的材料(含计价材及未计价材),在编制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计算。办理竣工结(决)算时, 按合同约定计算。
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对主要施工工序作了说明,次要工序未一一列出,但定额中均已包括。
十一、地下管线交叉处理、临时遇到的障碍拆除、经建设单位认同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临时工程等,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无定额项目的按签证执行,视同措施费用。
十二、本定额相关章节列人附录的成品、半成品制作定额,仅供作为确定现行预算价格之参考,也可作为现场制作定额使用。
十三、本定额与《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执行界线如下图所示:
1. 供水管道:
·2 ·
住宅区
(厂区内使用安装工程定额)
(执行市政工程定额) 水表井
水源地
(1)
城市水处理厂
(2)
(厂区执行安装工程定频
(执行市政工程定额) 城市污水处理厂
2. 排水管道:
住宅区内执行安装工程定额
污水井o
(执行市政工程定额)
·3 ·
城市污水处理厂
(执行市政工程定额)
(3)
城市污水处理厂
(4)
图表1
图例说明:(1)、(2)为水源管道;(3)、(4)为总排水管道。
十四、凡管道长度小于10km 的水源管道和总排水管道,执行本定额;管道长度大于10km 或不足 10km而有穿越的管道均执行相关安装工程定额。但(1)、(2)、(3)、(4)若为城市供水排水(住宅小区内除外)管道时,应执行本定额。
十五、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的,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目录
·1·
第三章桥涵工程
说明 (3)
第一节打桩工程 (4)
说明 (5)
工程量计算规则 (6)
一、打基础圆木桩 (7)
二、打木板桩 (7)
三、打钢筋混凝土方桩 (8)
四、打钢筋混凝土板桩 (10)
五、打钢筋混凝土管桩 (11)
六、打钢管桩 (12)
七、接桩 (13)
八、送桩 (14)
九、钢管桩内切割 (17)
十、钢管桩精割盖帽 (18)
十一、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 (18)
十二、钢管桩填心 (19)
第二节灌注桩工程 (20)
说明 (21)
工程量计算规则 (22)
一、埋设钢护筒 (23)
二、人工挖孔桩 (24)
三、回旋钻机钻孔 (26)
四、旋挖桩机成孔 (31)
五、冲击式钻机钻孔 (35)
六、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 (39)
七、泥浆制作及运输 (41)
八、灌注桩混凝土 (42)
第三节砌筑工程 (43)
说明 (44)
工程量计算规则 (45)
一、浆砌块石 (46)
二、干砌块石 (46)
三、浆砌料石 (47)
四、浆砌混凝土预制块 (47)
五、砖砌体 (48)
第四节钢筋工程 (49)
说明 (50)
工程量计算规则 (51)
一、钢筋制作、安装 (52)
二、铁件、拉杆制作安装 (53)
三、预应力钢筋制作、安装 (54)
四、安装压浆管道和压浆 (56)
第五节现浇混凝土工程 (58)
说明 (59)
工程量计算规则 (60)
一、基础 (61)
二、承台 (62)
三、支撑梁与横梁 (62)
四、墩身、台身 (63)
五、拱桥 (64)
六、箱梁 (65)
七、板 (65)
八、板梁 (66)
九、板拱 (66)
十、挡墙 (67)
十一、楼梯 (67)
十二、小型构件 (68)
十三、桥面混凝土铺装 (68)
十四、混凝土接头及灌缝 (69)
十五、桥面防水层 (70)
十六、现场搅拌混凝土 (71)
十七、混凝土运输 (71)
十八、泵送混凝土增加费 (72)
第六节预制混凝土工程 (73)
说明 (74)
·2·
工程量计算规则 (75)
一、桩 (76)
二、立柱 (76)
三、板 (77)
四、梁 (77)
五、双曲拱构件 (79)
六、桁架拱构件 (79)
七、小型构件 (80)
八、板拱 (80)
第七节构件运输工程 (81)
说明 (82)
工程量计算规则 (83)
一、构件场内运输 (84)
二、构件场外运输 (86)
三、钢箱梁,钢梯道运输 (87)
第八节立交箱涵工程 (88)
说明 (89)
工程量计算规则 (90)
一、透水管铺设 (91)
二、箱涵制作 (92)
三、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 (92)
四、气垫安装、拆除及使用 (93)
五、箱涵顶进 (94)
六、箱涵内挖土 (95)
七、箱涵接缝处理 (96)
八、金属顶柱,护套及支架制作 (97)
第九节安装工程 (98)
说明 (99)
工程量计算规则 (100)
一、安装排架立柱 (101)
二、安装柱式墩、台管节 (101)
三、安装矩形板、空心板、微弯板 (102)
四、扒杆、起重机、万能杆件安装梁 (103)
五、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安装梁 (108)
六、安装双曲拱构件 (111)
七、安装桁架拱构件 (112)
八、安装板拱 (113)
九、安装小型构件 (113)
十、钢管栏杆及扶手安装 (114)
十一、安装支座 (115)
十二、安装泄水孔 (117)
十三、安装伸缩缝 (117)
十四、安装沉降缝 (118)
十五、钢结构人行天桥制作及安装 (119)
十六、人行天桥钢栏杆制作、安装 (121)
十七、钢箱梁和钢梯道制作安装 (122)
十八、安装石质栏杆及不锈钢栏杆 (124)
第四章隧道工程
说明 (127)
第一节隧道开挖与出碴 (128)
说明 (129)
工程量计算规则 (132)
一、平硐全断面开挖 (133)
二、斜井全断面开挖 (138)
三、竖井全断面开挖 (140)
四、隧道内地沟开挖 (141)
五、隧道平硐出碴 (143)
六、隧道斜井,竖井出碴 (144)
七、超前小导管 (144)
八、管棚 (145)
九、锚杆 (145)
十、注浆 (146)
第二节隧道内衬 (148)
说明 (149)
工程量计算规则 (150)
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平硐拱部 (151)
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平砌边墙 (152)
三、竖井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 (152)
四、斜井拱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 (153)
五、斜井边墙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 (153)
六、石料衬砌 (154)
七、喷射混凝土支护,砂浆锚杆 (155)
八、硐内材料运输 (157)
九、钢筋制作,安装 (157)
第三节隧道沉井 (158)
说明 (159)
·3·
工程量计算规则 (160)
一、沉井基坑垫层 (161)
二、沉井制作 (161)
三、砖封预留孔硐 (162)
四、吊车挖土下沉 (163)
五、水力机械冲吸泥下沉 (163)
六、钻吸法出土下沉 (164)
七、触变泥浆制作和输送,环氧沥青防水层
(164)
八、砂石料填心(排水下沉) (165)
九、砂石料填心(不排水下沉) (165)
十、混凝土封底 (166)
十一、钢封门安装 (166)
十二、钢封门拆除 (167)
第四节垂直顶升 (168)
说明 (169)
工程量计算规则 (170)
一、顶升管节,复合管片制作 (171)
二、垂直顶升设备安装,拆除 (172)
三、管节垂直顶升 (173)
四、止水框,联系梁安装 (174)
五、阴极保护安装 (174)
六、滩地揭顶盖 (176)
第五节地下连续墙 (177)
说明 (178)
工程量计算规则 (179)
一、导墙 (180)
二、挖土成槽 (181)
三、钢筋笼制作,吊运就位 (181)
四、锁口管吊拔 (182)
五、浇捣混凝土连续墙 (182)
六、大型支撑基坑土方 (183)
第六节地下混凝土结构 (184)
说明 (185)
工程量计算规则 (186)
一、基坑垫层 (187)
二、钢丝网水泥护坡 (187)
三、钢筋混凝土地梁,底板 (188)
四、钢筋混凝土墙 (189)
五、钢筋混凝土柱,梁 (190)
六、钢筋混凝土平台,顶板 (191)
七、钢筋混凝土楼梯、电缆沟、侧石 (192)
八、钢筋混凝土内衬弓形底板,支承墙 (193)
九、隧道内衬侧墙及顶内衬,行车道槽形板安装
(194)
十、隧道内车道 (195)
第七节防水工程 (196)
说明 (197)
工程量计算规则 (198)
一、防水卷材 (199)
二、防水涂料 (200)
三、防水保护层 (201)
四、变形缝、施工缝、接水槽 (201)
五、防水堵漏 (203)
第八节地基加固、监测 (204)
说明 (205)
工程量计算规则 (206)
一、分层注浆 (207)
二、压密注浆 (208)
三、双重管高压旋喷 (209)
四、三重管高压旋喷 (209)
五、地表监测孔布置 (210)
六、地下监测孔布置 (214)
七、监控测试 (215)
第九节金属构件制作 (217)
说明 (218)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9)
一、顶升管节钢壳 (220)
二、钢管片 (221)
三、顶升止水框,联系梁,车架 (222)
四、走道板,钢跑板 (222)
五、钢围令,钢闸墙 (223)
六、钢轨枕,钢支架 (223)
七、钢扶梯,钢栏杆 (224)
八、钢支撑,钢封门 (224)
桥涵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工程、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构件运输工程、立交箱涵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1. 单跨150m 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 单跨5m 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第六章排水工程相应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3. 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章定额有关说明:
1. 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
2. 本章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 为界或河道水深取定为3m, 当提升高度超过8m 或河道水深>3m 时,其超过部分的费用另行计算。
3. 本章定额预制构件(不含小型构件)的场内运输,按第七节构件运输工程有关定额规定执行。
4. 本章定额中的小型构件指单件体积在0.04m³以内的构件。
5. 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临时工程及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套用第一章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6. 本章定额中混凝土工程均已包括操作范围内的混凝土运输。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平均运距超过50m时,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混凝土平均运距,按第五节现浇混凝土工程中混凝土运输定额增列混凝土运输。
· 3·
第一节
打桩工程
说明
一、本节定额内容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项目。
二、本节定额中土质类别均按甲级土考虑。如遇乙、丙级土时,人工分别乘以系数1.36、1.81,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43、2.04。
三、本节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
四、本节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按第一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规定执行。
五、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 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六、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七、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八、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
九、送桩定额按送4m 为界编制的,如实际超过4m 时,按送桩长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 送桩5m 以内乘以系数1.20;
2. 送桩6m 以内乘以系数1.50;
3. 送桩7m 以内乘以系数2.00;
4. 送桩7m 以上,以调整后7m 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系数0.75。
十、钢筋混凝土管桩、钢管桩项目直φ表示管的外径。
十一、打桩机械台班的安装、拆除执行本章定额第十节相关子目。打桩机械台班场外运输费按《云南省施工机械及仪器仪表台班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土质划分是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各种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结合沉桩时间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如下表:
土壤级别
鉴别方法
说明
砂夹层情况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每10m纯平均沉桩时间(分)
砂层连
续厚
(m)
砂粒种类
砂层中
卵石量
(%)
孔隙比
天然含
水量
(%)
压缩系数
动力触
探击数
甲级土
>0.8
>30
≥0.05
<7
15以内
桩经机械作用较易沉入的高压缩性土壤
乙级土
< 2 粉
细砂
0.6~0.8
25~30
0.05~0.01
7~15
25以内
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砂层,桩经
机械作用易沉人的中压缩性土壤
丙级土
>2
中粗砂
>15
<0.6
<0.01
>15
25以外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细砂层或卵石层,桩经机械作用较难沉入的底压缩性土壤
·5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 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 乘以桩横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 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 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t 计算。
二、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送桩:
1. 陆地打桩时,以自然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 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 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 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 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 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 6·
一、打基础圆木桩
工作内容:制桩、安桩箍、运桩;移动桩架;安拆桩帽; 吊桩、定位、校正打桩、送桩; 打拔缆风桩、松紧缆风绳;锯桩顶等。
计量单位:10m³
定额编号
04030001
04030002
04030003
04030004
04030005
04030006
项目名称
打基础圆木桩
简易打桩机
柴油打桩机
陆上
支架上
船上
陆上
支架上
船上
基价(元)
2761.47
3795.44
5756.37
1778.27
2415.01
3402.13
其中
人工费(元)
材料费(元)
机械费(元)
1821.86
20.18
919.43
2464.49
20.18
1310.77
2698.29
20.18
3037.90
1273.77
19.26
485.24
1703.68
19.26
692.07
1864.02
19.26
1518.85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材料
圆木桩白棕绳440
m³
(10.500)
(10.500)
(10.500)
(10.500)
(10.500)
(10.500)
kg
6.40
0.410
0.410
0.410
0.080
0.080
0.080
扒钉
kg
3.44
0.570
0.570
0.570
圆木
m³
1200.00
0.013
0.013
0.013
垫木
m³
1250.00
0.010
0.010
0.010
草纸
kg
2.50
2.500
500
2.500
机械
木驳船装载质量30t
台班
171:11
一
9.267
4.367
电动单筒快速卷扬机1KN以内
台班
116.81
3.900
5.560
6.160
紫
简易打桩架
台班
118.94
3.900
5.560
6.160
-
-
轨道式柴油打桩机0.6t
台班
265.16
1.830
2.610
2.910
二、打木板桩
工作内容:木板桩制作、运桩;移运桩架;安拆桩帽; 打拔导桩、安拆夹桩木;吊桩、定位、校正、打桩、送桩 ;打拔缆风桩,
松紧缆风绳等。 计量单位:10m³
定额编号
04030007
04030008
04030009
04030010
04030011
04030012
项目名称
打木板桩
简易打桩机
柴油打桩机
陆上
支架上
船上
陆上
支架上
船上
基价(元)
4785.15
6268.26
9058.57
3374.04
4294.49
5684.91
其中
人工费(元)
材料费(元)
机械费(元)
3439.94
22.65
1322.56
4357.25
22.65
1888.36
4681.77
22,65
4354,15
2657.41
19.26
697.37
3280.88
19.26
994.35
3498.71
19.26
2166.94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材料
本板桩
m³
(10.500)
(10.500)
(10.500)
(10.500)
(10.500)
(10.500)
白棕绳640
6.40
0.420
0.420
0.420
0.080
0.080
0.080
扒钉
kg
3.44
0.570
0.570
0.570
--
四木
m
1200.00
0.015
0.015
0.015
垫木
m³
1250.00
一
0.010
0.010
0.010
草纸
kg
2.50
2500
2.500
2.500
机械
木驳船装载质量30t
台班
171.11
-
13.267
--
6.233
简易打桩架
台班
118.94
5.610
8.010
8.840
电动单筒快速卷扬机1kN以内
台班
116.81
5.610
8.010
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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