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87.080 CCSY44
团 体 标 准
T/CHCIA 021—2024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排放溶剂型凹版油墨
Low VOCs solvent based gravure printing ink
2 0 2 4 - 0 2 - 2 5 发 布
中 国 日 用 化 工 协 会
发 布
T/CHCIA 021—2024
前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言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由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日用化工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洋紫荆油墨(中山)有限公司、迪爱生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宝油墨有限公司、 浙江浦江永进工贸有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浙江永在油墨有限公司、江苏唐彩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娟、蔡尚宗、江淑萍、陶利国、周勇进、邓国忠、吴敏、余佩玉、杜云峰。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排放溶剂型凹版油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低VOCs排放溶剂型凹版油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 输及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浅版印刷方式以实现印刷过程低VOCs排放为目标的溶剂型凹版印刷油墨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217.1
GB/T 13217.3
GB/T 13217.4
GB/T 13217.7
油墨颜色和着色力检验方法 油墨细度检验方法
油墨黏度检验方法
液体油墨附着牢度检验方法
GB24613 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30647 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
GB 38507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含量的限值
GB/T 38608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的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凹版印刷 gravure printing
印版的图文部分低于非图文部分的印刷方式。
[改写GB/T 9851 1-2008,5.13] 3.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 ℃的有机化合物。 [来源:GB 38507-2020,3.2]
3.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content 在规定条件下,所测得的油墨中存在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
[改写GB/T 23985-2009,定义3.2] 3.4
实地色 solid colour
与凹印雕刻参数组合确定的最大网穴容积对应的印刷区域。 3.5
稀释剂thinner
用来降低油墨表观粘度和固体成分浓度的有机溶剂。 3.6
稀释率dilution rate
加入的稀释剂与出厂状态油墨的质量百分比。
3.7
上墨量 wet film weight
承印物有效印刷面积每平方单元消耗出厂状态油墨的质量。
4 技术要求
4.1 产品应满足的印刷条件
4.1.1 油墨应符合浅版的实地色块印刷条件进行测定。
4.1.2 上墨量应≤2.5g/m²。
4.1.3 油墨稀释率≤100%。
4.1.4 制版工艺宜参考表1所示要求
表 1 制版工艺
4.2 油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所示要求
表 2 技术性能指标
4.3有害元素的限量
4.3.1可溶性有害元素的限量
产品中可溶性有害元素的最大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可溶性有害元素的最大限量 单位:mg/kg
4.3.2有害元素总含量限量
铅 (Pb) 、 汞 ( Hg) 、 镉 (Cd) 、 六价铬[Cr(VI)] 的总含量应小于100mg/kg。
5 测试方法
5.1 颜色测试
按照GB/T 13217.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2 着色力测试
按照GB/T 13217.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3 细度测试
按照GB/T 13217.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4 黏度测试
按照GB/T 13217.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5 附着牢度测试
按照GB/T 13217.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6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含量的测试 按照GB/T 38608-202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7 遮盖力测试
按照附录A检验方法进行测试。
5.8 可溶性有害元素的限量的测试
按照GB 2461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9 有害元素总含量限量的测试
按照GB/T 3064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抽样
以一次投料单机或机组完成的单位产品为一批。产品按照GB/T 3186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样品应 分两份,一份密封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6.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颜色、细度、黏度、着色力。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e) 正常生产后,型式检验周期为6个月。
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有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 准要求,则从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1项及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7.1 标志
适用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排放溶剂型凹版油墨产品包装上的标志应有商标、生产企业 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型号、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当用户有 要求时,应提供使用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2 包装
产品采用清洁、干燥、密封的铁桶包装,按易燃品包装规定。
7.3 贮存
产品不得露天存放,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仓库内不得有火源,贮存温度5°C~40°C 左 右。在规定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有效贮存期不低于12个月。
7.4 运输
产品在符合7.2的包装要求下,可用车、船等交通工具运输。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不应抛、摔、 碰撞,防止雨淋、日晒。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遮盖力检验方法
A.1 原理
利用分光光度计仪器测量油墨在黑底和白底的反射率得到遮盖度。遮盖度反映的是白色消除底材颜 色的能力,遮盖度越低,产品的遮盖性能越差。
A.2 检验条件
检验应在温度23℃±2℃,湿度65%±5%,仪器设置包含镜面反射,在 D₆5光源10°视 角测定印样,条件下进行。
A.3 仪器的校准
A.3.1 仪器的准备
按下仪器电源开关按键启动测量仪器。
A.3.2 校准
选择仪器校准功能,使用仪器自带校准板校准测量仪器。
A.4 检验方法
A.4.1 工具与材料
A.4.1.1 经处理表面润湿张力达到要求的各种不同体系液体油墨专用承印薄膜。
A.4.1.2 仪器:采用光学结构为d/8 分光光度计。
A.4.1.3 黑白底衬纸
衬纸白区的三刺激值Y应在80±2,衬纸黑区的三刺激值应不大于5.
注:测量三刺激值Y, 用 D₅ 标准光源,准确度为0.3%。
A.4.2 检验步骤
A.4.2.1 样张制备
油墨按GB/T 13217.1-2020的6.1.3丝棒刮样法制备印样或按6.1.6油墨印样法2制备印样,油墨干燥后 待测。
A.4.2.2 测量
A.4.2.2.1将印张平放在黑白底衬纸的黑色部分,测量黑底色上颜色;
A.4.2.2.2将印张平放在黑白底衬纸的白色部分,测量白底色上颜色;
A.4.2.2.3将空白印张平放在黑白底衬纸的白色部分,测量白色底色;
A.4.2.2.4读取遮盖度数据,即为遮盖力。
A.4.3 检验结果
分别选取左部、中部、右部三个测量点,如各读数之差小于2,求其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油墨的遮 盖力;否则须重新制样测定。
参 考 文 献
[1]GB/T17934.4-2014 印刷技术网目调分色版、样张和生产印刷品的加工过程控制
[2]GB/T 23981.1-2019 色漆和清漆遮盖力的测定第1部份:白色和浅色漆对比率的测定
[3]GB/T 2943-2008 胶粘剂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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