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CIN 109—2026
船用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电气接口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container type mobile power supply plug of electric ships
2026 - 02 - 04 发布 2026 - 05 - 04 实施
中国航海学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海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所、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长江航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船舶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绿色智能船舶技术创新中心、湖北长江船舶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江苏健龙电器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秭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能远海航运(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绿水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昌三峡绿色智能船舶产业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丹霖、匡曙龙、李响、严婕、黄朝霞、贾思庆、欧阳帆、匡云、熊伟、吴志东、贾长杰、阮振华、柯赟、周建、王公彬、彭必业、沈峰、赵阳、黄益斌、刘毅、曾美箖、周伟、刘界江、张海峰、姚丹丹、郑小明、蒋远富、钱幸幸、孟祥军、杨诗军、郑海涛、胡传西、宁昶雄、虞子雷、王军、许乐华、刘江、吉明、翟学、潘妍君、江璐、张彦伦、谢昱、吕宏成、钱根、俞天浩、辛洁、陈曦、张运、秦利军、洪君、程威、王志浩、蒋炜、王利朋、窦立涛、姚涛、李辰、刘凯、李慧、缪杰雄、赵佳、石泽宇、蒋新红、陈昊楠、曾文兵、潘骏琪、汪俊、周怿源、郦东兵、黄琼、王杰、肖健夫、马兰贺、吴政翰、徐晓健、刘建设。
船用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电气接口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用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电气接口的系统组成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船用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电气接口的设计、生产及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918.5—2020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第5部分:低压岸电连接系统(LVSC系统)用插头、插座、船用连接器和船用输入插座的尺寸兼容性和互换性要求
GB/T 11918.6—2025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第6部分:船舶岸电系统用直流插头、插座和连接
器
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中国船级社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
中国船级社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25)
中国船级社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 《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2025)
中国船级社 《船舶数字化检验数据交换技术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装箱式移动电源 container ized mobile power supply
采用集装箱的箱体作为电池安装平台的蓄电池电源系统。
3.2
电气接口 electrical interface
位于集装箱式移动电源上,用于连接集装箱式移动电源与船舶系统或岸基系统,集成传输电能量、电信号和通信数据的连接装置总成。
3.3
插座 socket—outlet
预定与固定布线安装在一起的或安装在设备里的那部分。
注:插座包括固定式插座和移动式插座。
3.4
插头 p lug
与连接到设备或连接器的一根软电缆成一整体的或预定直接与此软电缆连接的那部分。
[来源:GB/T 11918.1—2025 ,3.2] 3.5
电器附件 electrical accessory
插头、插座、船用连接器或船用输入插座。
注:电器附件的典型应用示意图见 GB/T11918.5—2020中的图501。
[来源:GB/T 11918.6—2025 ,3. 1]
3.6
船用耦合器 ship coupler
能根据需要,连接一根软电缆到船上的器件, 由船用连接器和船用输入插座组合而成。
[来源:GB/T 11918.6—2025 ,3.2]
3.7
船用连接器 ship connector
预定与连接到电源的一根软电缆连接的部分,并将与船用输入插座连接。
[来源:GB/T 11918.6—2025 ,3.3]
3.8
船用输入插座 ship inlet
包含或安装在船上的部分。
[来源:GB/T 11918.6—2025 ,3.4]
3.9
自动插拔装置 automatic connection system
自动完成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电气接口对插、锁紧、状态确认及分离的系统,
注:包括驱动机构、定位导向机构、力传感系统及控制单元。
4 系统组成
4.1 组成
船用集装箱式移动电源(以下简称“箱式电源 ”)电气接口包括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交流电器附件、通信电器附件、插座装置,见图1 ,其结构尺寸、引脚定义等信息,见附录A。
标引序号说明:
1——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
2——交流电器附件;
3——通信电器附件;
4——插座装置。
图 1 箱式电源电气接口装置示意图
4.2 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
用于箱式电源充电、放电的电器附件,包括充放电插头、充放电插座;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的触头布置、触头参数与功能、连接顺序应符合GB/T 11918.6—2025附录A中标准活页A 、标准活页B的要求。
4.3 交流电器附件
用于箱式电源辅助系统供电的电器附件,包括交流插头、交流插座;交流电器附件应符合GB/T 11918.5—2020附录A中标准活页5—Ⅷ 、标准活页5—Ⅸ 、标准活页5—Ⅹ 、标准活页5—Ⅺ的要求。
4.4 通信电器附件
用于箱式电源与岸基、船端进行通信的电器附件,包括通信插头、通信插座;通信电器附件由两个8芯千兆以太网接口和两个17芯通信接口组成,其技术指标、触头布置及壳体示意图等信息,见附录B。
4.5 插座装置
插座装置包括6个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插座、1个交流电器附件插座、1个通信电器附件插座的一体化集成装置。
5 技术要求
5.1 工作条件
5.1.1 箱式电源电气接口应能在《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第 3 篇第 1 章第 2 节、第 3 节规定的工作条件下正常工作。如用于海船,应能在《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25)第 4 篇第 1 章第 2 节规定的工作条件下正常工作。
5.1.2 箱式电源充电方式包括:
a) 箱式电源在船上充电:
1)使用岸基充电设施充电;
2)使用非岸基充电设施充电,例如柴油发电、轴带发电、光伏发电等方式。
b) 箱式电源转运至岸上充电堆场,连接岸基充电设施进行充电。
5.2 标准额定值
5.2.1 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
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最大额定工作电压应为DC 1500 V ,电流应为250 A;箱式电源最大额定工作电压应为DC 1000 V。
5.2.2 交流电器附件
最大额定工作电压应为AC 380 V。
5.2.3 通信电器附件
电压范围应为DC 0~30 V ,电流为2 A。
5.3 电气接口
5.3.1 箱式电源电气接口应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a) 表面不能凸出集装箱本体外缘,无毛刺、异物、飞边及类似尖锐边缘。
b) 采用高防护、耐腐蚀结构,并具备防尘、防潮、防凝露性能。
c) 安装电气接口插座装置后,不影响箱式电源的整体强度。
d) 在未插合时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完全插合并锁紧后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
e) 具备防误插设计,并防止相互干扰。
f) 支持手动或自动快速插拔功能。
g) 保持箱式电源内部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h) 符合《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2025)第 7 章对船舶应用箱式电源的规定。
i) 电气设备及接地满足《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或《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中相关要求。
5.3.2 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应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a) 能承受正常使用时出现的机械、 电和热应力。
b) 各部件(如端子、插销、壳体等)安装牢固,正常使用时不松脱。
c) 设有接地触头,并装配接地端子。
d) 密封环和密封垫等橡胶、热塑性材料外壳及弹性材料部件具有良好的耐老化性能。
e) 其短时耐受电流满足船舶电力系统短路电流计算的要求。
f) 锁止防脱力大于 300N。
g) 符合 GB/T 11918.6 的相关规定。
5.3.3 交流电器附件应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a) 能承受正常使用时出现的机械、 电和热应力。
b) 各部件(如端子、插销、壳体等)安装牢固,正常使用时不松脱。
c) 设有接地触头,并装配接地端子。
d) 密封环和密封垫等橡胶、热塑性材料外壳及弹性材料部件具有良好的耐老化性能。
e) 最大额定工作电压为 AC 380V ,最大额定电流为 63 A。
f) 锁止防脱力大于 300 N。
g) 具有热失控故障信号传输功能。
h) 符合 GB/T 11918.5 的相关规定。
5.3.4 通信电器附件应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a) 采用两个 8 芯千兆以太网接口和两个 17 芯通信接口。
b) 满足箱式电源与船端、岸基的信号传输要求,传输信息至少包括 SOC 、温度、电压、电流等。
c) 具有热失控故障信号传输功能。
d) 满足相关电磁兼容性要求,不应与充放电过程产生电磁干扰。
5.3.5 箱式电源与外部通信的数据结构和数据交换接口规则,应参照《船舶数字化检验数据交换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执行。
5.4 插拔装置
5.4.1 插拔操作应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a) 直流充放电插座和通信插座均完成插合后,方可进行充放电。
b) 若单一插座发生故障,经人员确认后可降功率充放电。
c) 每个接口插合后有锁止装置,并完成系统连接确认。
d) 充放电插头和通信插头均插入后,主电路方可得电。
e) 采用自动插拔方式时,具备自动打开和关闭插座盖的功能。
f) 箱式电源电气接口在充放电过程中,不应进行带电插拔操作。
g) 电气接口在无电状态下方可执行拔出操作。
h) 插拔力不超过 140 N。
5.4.2 自动插拔装置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a) 应具备机械与电气两种确认可靠连接的检测方式,并将连接确认状态信号反馈至船舶管理系统。
b) 宜具备直流充放电插头温度检测功能,将温度信息反馈至船舶管理系统,并具备温度预警和断电保护功能。
c) 宜具备障碍物识别功能。
d) 应具备抵御极端气候(如大雾、暴雨、大雪、大风等)的能力。
e) 应具备自动定位和偏移补偿功能。
f) 应具备前进、后退、停止及连接状态等信号指示功能。
g) 应具备手动操作与自动控制两种功能。
h) 应具备就地控制功能,可增设远程控制功能。
i) 从启动到插合完成时间应不超过 1min。
j) 应连续进行至少 10000 次无负载插拔周期试验,每个周期包括插头插入和插座拔出操作。
5.5 通信协议
5.5.1 箱式电源在船上通过岸基充电设施充电时,其通信协议应满足 GB/T 27930 的要求。
5.5.2 箱式电源在船上通过非岸基充电设施充电时,应采用MODBUS TCP 协议 Master/Slave 模式进行通信,用于向船舶能量管理系统(EMS)/功率管理系统(PMS)/监测报警系统(AMS)终端报送数据,并提供岸基平台及主管机构远程平台接收数据。
箱式电源转运至岸上充电堆场,连接岸基充电设施充电时,其通信协议应满足 5.5. 1 的要求。
附 录 A
(资料性)
箱式电源电气接口装置
A. 1 电气接口装置布置及安装示意图
电气接口装置布置及安装示意图,见图 A. 1。
标引序号说明:
1——集装箱左侧竖梁;
2——集装箱底部横梁;
3——直流动力电缆。
图 A. 1 电气接口装置布置及安装示意图A.2 电气接口装置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引脚定义
电气接口装置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引脚定义,见表 A. 1。
表 A. 1 直流充放电电器附件引脚定义
A.3 电气接口装置交流电器附件引脚定义
电气接口装置交流电器附件引脚定义,见表 A.2。
表 A.2 交流电器附件引脚定义
A.4 电气接口装置通信电器附件引脚定义
电气接口装置通信电器附件引脚定义,见表 A.3。
表 A.3 通信电器附件引脚定义
附 录 B (资料性)
通信电器附件
B. 1 通信电器附件触头布置
通信电器附件触头布置示意图,见图 B. 1。
标引序号说明:
1——1#8芯千兆以太网接口;
2——2#8芯千兆以太网接口;
3——1#17芯通信接口;
4——2#17芯通信接口。
图 B. 1 通信电器附件触头布置示意图B.2 通信电器附件技术指标
通信电器附件技术指标,见表 B. 1。
表 B.1 通信电器附件技术指标
B.3 通信电器附件壳体
通信电器附件壳体示意图,见图 B.2。
图 B.2 通信电器附件壳体示意图
参 考 文 献
[ 1] GB/T 11918.1—2025 工业用插头、固定式或移动式插座和器具输入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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